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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一样,不仅是隐藏了他们,更是保护了他们。柔软的布料也好,坚硬的铠甲也好,它们遮挡在脆弱的皮肤前,把敏感的皮肤从风吹雨淋里解救出来,从生活里各式各样的接触里解救出来,从各种各样使他们过分敏感的部位受到刺激的苦不堪言的状况中解救出来。一句话,衣服是一层屏障。
    现在没有了那层屏障。约翰感到自己水流擦过他的乳头,腰际,后穴。他收紧了自己。它们又擦过他的耳后,发根,脚心。如果它们突然变化,变成刀或火焰的话,约翰想,他就要再痛不欲生地死一次了。
    这是多么令他憎恶的处境,不断不断地提醒他,他有多么轻而易举就能被剥夺一切,被折磨,被恐吓,被杀死,被埋藏。
    约翰再次后悔自己当初脑子一抽要插手这事的决定。从到外海开始,他就总是陷入一些让他感觉十分糟糕的事情里,尤其是这几天,他简直数不过来自己遭受了多少心灵暴击。先是一个该死的幻境,再是那个该死的普尔基涅,然后是个该死的关于帕雷萨·丹马克是身份的真相,最后是那个堪比刑求的钉手——他该夸赫莫斯养出来的“法尔蒂娜”比他的法尔蒂娜心狠手辣吗?现在,他还要呆在这个不知名的地方,什么也看不见,什么遮挡物也没有,等着赫莫斯来找他,或者应该说——来救他,像个他妈的被困在高塔上的公主一样,因为在这些非凡的人物之中,他他妈就是和一个高塔上的公主一样无能。
    约翰深呼吸,告诉自己过于焦躁无济于事。“赫莫斯!”他抬起头又喊了一声。这真是讽刺,他这么厌恶无能为力的感觉,这么嫉妒龙天赋所赐的优势,可这世上他亲自选择的爱人居然是这家伙。在很久以前他还会克制自己,可是现在他已经放开了自己所有的克制,他对小法师说,他要做以前所有他想做却觉得自己不应该做的事情。他放纵自己,所以他现在这么依赖这家伙,这么习惯这家伙的陪伴,以至于每一个心情不佳的时刻,他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他希望赫莫斯现在在他身边。
    就算这头龙也是引起他心情不佳的理由也一样。好像他自己有种笃定一样,觉得见到龙带来的愉快可以盖过所有嫉妒,厌烦,恐惧的情绪。
    他感觉自己在剥夺视觉的黑暗中等了很久了,为什么赫莫斯还没有出现。他们不是有个誓约吗?他不是跑到天涯海角都甩不掉这头龙了吗?
    它可真是……但也不能怪赫莫斯,这世道本来就这样。
    越需要什么,这东西越不会出现;越厌烦什么,这东西就要老在眼前晃悠。你眷恋你的爱人,亲朋,野心,欲望,所以打击就一个接一个降临到这些你眷恋的事物上。如果想要无懈可击,就要无欲无求。这是他母亲的话。但是,他也不想认同她——无欲无求的生活有什么乐趣可言。
    约翰甩甩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出去。他到底要在这里呆多久?
    时间在流逝吗?这里的时间会流逝吗?怎么判定时间的流逝呢?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如果不是他触碰着自己,他简直要觉得自己并不存在。他开始数自己的心跳,但是觉得它们的频率似乎越数越快。他数第一个一千次和第二个一千次是相同的时间吗?快了多少?有一倍吗?
    他会就这么一直数到地老天荒吗?
    恐慌比他想象中来得快。
    他想,他不应该放任这种情绪继续发展。他应该可以应对这种情况的,他可以忍受这种情况。想一想,想一想,想一些别的事情,在自己的想象里构建一个安全的房间。他想象自己衣衫整齐地坐在柔软的扶手椅上,他面前是赫莫斯的那个房子的藏书室,他正对着窗口,阳光照进来,赫莫斯正给他念那本丹马克将军的传记……他妈的。
    好吧,换一个想象。他在他自己家的藏书室里,夜晚,月光黯淡,壁炉没生火,空气很冷。他还记得地毯踏上去的感觉,那些书架上每一本书的位置,一切栩栩如生,因为他知道海勒堡已经不存在了,他的家已经不存在了,他熟悉的那个藏书室更不存在了,所以在他的记忆里,它们鲜活得让他觉得身临其境。他其实没打算想到赫莫斯的,但龙自然而然就出现在他的想象里了,从后面抱住他的腰,咬着他的耳朵,用含笑的声音问他,你有没有想念我?他需要回答他吗?他才不要回答这么无聊的问题,他要直接吻赫莫斯。
    这头龙啊,总是在冬天降临的时候出现,没有一个准确固定的时候,随时,随地,可能他一转头,就突然看到赫莫斯出现了。
    赫莫斯会把他按在书架上。他们继续接吻。龙可以让它的身体像火炉一样温暖,所以帕雷萨可以在冷冰冰的藏书室里就脱下他的衣服,让赫莫斯把阴茎埋进他的身体里。他会为龙的顶撞时喟叹出声。赫莫斯操人的技术是一流的。
    有时候,他会为此感到嫉妒。在被龙的抚摸、舔舐、抽插送上高潮之后,他抽搐着,看着龙含笑的金眼睛,想:赫莫斯这样操熟过多少人?
    简单的算术就能估计出:比他领地上全部的人加起来还要多得多得多。所以,有比他领地上多得多得多的人也被这头龙看上过,他,帕雷萨·海泽拉姆,不过是这许多人类中的一个。龙说他是他的前所未有,可热恋中的恋人不都是这样诉说情话的吗?前所未有,独一无二,在你之前所有的恋情都不作数。才不是这样。等你死了,他就会再对别人说出这种话:独一无二,前所未有,之前的那些不是真正的爱。这就是恋人空洞的絮语,千篇一律的激情。你能承诺永远陪着我,不过是因为我的生命和你的生命相比太短暂了,完成一个永远的承诺对你来说轻而易举。真的能为爱情牺牲一切的傻瓜寥寥无几,而且就是因为这些傻瓜能为爱情牺牲一切,他们通常都活不好,活不长,因为一个人赖以维生的所有事物里,偏偏就没有爱情。一个人要活得舒服,活得幸福,他就要吃好吃的食物,穿合身的衣服,做感兴趣的事情,等着心血来潮的念头突然击中他,为了一个目标深谋远虑。然后不断为他的愿望痛苦,饱受折磨,很多个瞬间宁愿一死。最后他的结果,可能最后实现目标,接着等下一个心血来潮的念头击中他,或者技不如人被提前淘汰,变成一堆白骨一捧尘土。他当然不可能真的活得幸福,我们谁也不能,因为我们只是些被命运驱赶着的庸庸碌碌的凡人,我们只配享有一时半刻的幸福的幻觉。
    而赫莫斯不在“我们”之列,你看,这就是问题所在,约翰想。他自己那么轻蔑地看待爱情,那么阴暗的揣测爱情的虚伪,但是这头龙站在他面前,用它做出的一切告诉他,它不这么认为,它觉得他大错特错。这世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