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鼎第100部分阅读
夏鼎 作者:po18
北汉军于州境,以功加检校太师。
962年(宋建隆二年,北汉天会六年)
北汉攻宋至上党地区,败归。
杨业归代州,年卅一,延昭五岁。
杨重勋败北汉军于州北,时年廿七,子光扆八岁。
963年(宋乾德元年,北汉天会七年)
宋将曹彬征湖北,二月降高氏,亡南平国。乘势进至湖南,灭武平国。
宋发兵攻北汉平乐(今昔阳一带),大败辽汉联军于辽州(今左权)。
杨业在代州备辽,卅二岁,延昭六岁。
杨重勋、折德扆率州军策应宋兵攻略河东,取石州(今离石),擒汉将杨璘。
964年(宋乾德二年,北汉天会八年)
宋军败辽汉联军数万于辽州,克其城。
折德扆卒,年四十八,追赠侍中。子永安军衙内都指挥使折御勋继领府州,为团练使,时年廿八。御勋从弟御卿七岁。
965年(宋乾德三年,北汉天会九年)
曹彬灭后蜀,孟昶降。宋拓境西至岷、洮、兰州、大渡河。
杨业卅四岁,加侍卫亲军都虞侯。延昭八岁,随父,习军旅事。
播州杨实归宋,宋仍允其世领州政。实,贵迁养父杨昭之父。
967年(宋乾德五年,北汉天会十一年)
宋置建宁军于麟州,以杨重勋为节度留后。重勋时年卅二岁,子光扆十三岁。
968年(宋开宝元年,北汉天会十二年)
北汉主刘钧死,养子继恩嗣位。八月,宋军乘丧伐之。九月,继恩为部下所杀,弟继元立,以宋军入境,求援于契丹。宋围太原,不克,归;辽军劫北汉。
杨业与宋军战于榆次及太原城郊。子延昭十一岁。
杨重勋守建宁军,统兵入河东与宋军联合作战。
969年(宋开宝二年,北汉天会十三年)
宋太祖亲征北汉,围太原,败辽援军于阳曲,寻退回,汉军乘势反攻,夺宋辎重。
辽穆宗为臣下所杀,世子耶律贤立,是为景宗。景宗不任政事,由妃子肖绰专决,其将于鲁古等南下降宋。
杨业与宋军战于祁州,部将陈廷山叛,退归太原城,建策袭击辽援军,籍地归宋,汉主不纳。时年卅八,子延昭十二岁。
杨重勋与折御勋各率所部兵入山西作战,至太原城下。太祖嘉其忠劳,授重勋为建宁军节度使,御勋为永安军节度留后。时重勋卅四,御勋卅二。
971年(宋开宝四年,北汉天会十五年)
潘美总军攻南汉,俘刘鋹,南汉亡。安南土官丁部领篡代静海军节度使后,至此亦附宋,为外藩。
杨业归屯代州备辽。
972年((宋开宝五年,北汉天会十六年)
北汉攻宋边。契丹与宋修好,劫北汉,为杨业所败。时延昭已十五岁,随军作战。
杨重勋移镇保靖军(皖北符离集),子杨光扆十八岁继主府州军政。
折御勋败北汉军于州境,年卅五,从弟御卿十五岁。
975年(宋开宝八年,北汉广运二年)
宋灭南唐。吴越、闽地皆称藩,江南悉平。
杨重勋卒于保靖军任所,年四十。子杨光扆仍领麟州,时年二十一。
976年(宋太平兴国元年,北汉广运三年)
八月,赵匡胤派兵伐太原,十月死。赵光义代有其国,是为宋太宗,改元太平兴国,下令班师。
杨业追击宋军于洪洞。是年,杨业四十五,折太君四十三。子延昭十九,守代州边塞。
杨光扆在麟州,年二十二。
折御勋徙泰宁军节度使,年三十九,从弟御卿守府州,时年十九。
977年(宋太平兴国二年,北汉广运四年)
杨业归屯代州建雄州,年四十六。
杨光扆屯麟州,年二十三。
折御勋卒于泰宁军任所,年四十,赠官侍中。御勋与折太君皆为折德扆妻路氏所生。
978年(宋太平兴国三年,北汉广运五年)
定难军节度使李克睿死,李继筠继位。李氏之先拓跋思恭,唐末以镇压黄巢军功,受封定难军节度使,世袭夏州(今横山),受唐宗姓,故其子孙姓李氏。李彝殷时,历事梁、唐、汉、周,克睿即其子,而继筠其孙也,皆臣宋。
折御卿二十一,生子惟昌。惟昌,折太君从侄也。
979年(宋太平兴国四年,北汉广运六年)
正月,宋太宗发兵北汉,三月败辽援军数万于白马岭,四月围太原。五月北汉主刘继元纳降。北汉起自刘崇,共历四主二十九年。至是宋遂削平中原。
六月,宋太宗以灭汉之师北伐契丹,七月败于幽州城下,八月班师。
定难军节度使李继筠死,弟继捧立,另弟继迁不服,逃入地斤泽,纠集党项部落自雄。
杨业随北汉主降宋,受领军大将军。太宗复其姓,止名业,是为杨业。随太宗伐幽州,以忠劳受郑州防御使,寻兼判代州,任三交驻泊兵马都部署,入山西屯守。时年四十八,妻折氏四十六。
杨延昭随北汉主降宋,受供奉官,为武阳峪都巡检,副杨业守代州,时年二十二。
折御卿二十二岁,以兵助宋攻太原,拔岚、宪(今静乐)、隆(在祁县境)三州及岢岚军,以功迁府州刺使。子惟昌二岁。
杨光扆以伯父杨业在汉,未得出师攻太原,时年二十五。
980年(天平兴国五年)
契丹乘宋之败,其皇帝耶律贤自统大军十五万犯雁门,杨业以所部数百骑败之于雁门峡谷,此后,契丹望见杨业旌旗即奔遁。以功迁云州观察使,仍判郑、代二州。时年四十九。杨延昭二十三,随父守代州。
杨光扆守麟州,年二十六,生子杨琪。
982年(天平兴国七年)
契丹三道侵宋:东路攻满城,西路攻振武军,中路攻雁门。
定难军节度使李继捧献所领银(今子川)、绥(今绥德)、夏(今横山)、宥(今定边)四州于宋廷。
辽景宗耶律贤死,子耶律隆绪立,是为圣宗,母肖绰专国政,是即中国历史上著名之肖太后。
杨业败契丹军于雁门,乘势入代北,破垒三十六,获众万余人,时年五十一。子延昭二十五岁,随父作战。
折御卿破辽军万余人于新泽砦,擒酋长百余。时年二十五。
杨光扆破辽军数千于丰州,与折御卿联兵逐北至河套而还。
986年(雍熙三年)
宋军联高丽王国五路伐辽。
杨业与潘美统山西宋军连拔云、应该、寰、朔、蔚、飞狐六军州。旋为潘美所卖,陷殁朔州陈家谷狼牙村。折太君上书诉,朝廷削潘美三秩,追赠杨业中书令、太尉、大同军节度使。业死时五十五岁。
杨延昭北征时为前锋,以功及父死边事,迁崇仪副使。时年二十九。弟延玉随父战死于陈家谷,延浦、延训、延环、延贵、延彬皆补官供奉、殿直。
杨光扆前此一年卒于任所,年三十一。子杨琪是年七岁,年幼不足任事,往依从叔父延昭。此后,杨氏遂不专麟州之土。
折御卿录前后功迁府州团练使,年二十九。子惟昌九岁。
987年(雍熙四年)
契丹大举攻宋,破宋军数万于河间,西路入忻、代,潘美不敢战,辽军大掠后出境。
李继迁策应辽军,率党项之众陷银州,自称夏王。折御卿领本州兵与战。
杨延昭加崇仪使出知景州。杨琪八岁。
991年(淳化二年)
宋廷命折御卿等讨李继迁,继迁败降,改赐姓名曰赵保忠。仍令世袭夏州。御卿以功加府州防御使,时年三十二,子惟昌十三岁。
杨延昭改知定远军以护山东,时年三十三。杨琪十一岁。
993年(淳化四年)
王小波以均富贵相号召,起义于四川青城,寻战死,部将李顺统众下蜀中诸州县,宋廷大震。是时江、淮、浙、陕连年凶歉,民多流亡。
李继迁叛,劫环、庆诸州。折御卿以本州兵讨之,迁永安军观察使。时年三十六,子惟昌十六岁。
杨延昭出任淮南路都巡检使,时年三十六,从侄杨琪十四岁。
994年(淳化五年)
农民军李顺克成都,称蜀王。宋发大兵攻之,顺战死,余部转战川陕,不久亦败。
折御卿统军败李继迁,尽取其地。继迁远遁。
高丽国王约宋夹击契丹,宋不从。高丽抗契丹不胜,此后即转臣契丹国。
杨延昭三十七岁,在淮南。杨琪十五岁,补三班奉职。
折御卿以征李继迁有功,迁永安军节度使,兼领麟府路兵马总管、银夏绥府四州都巡检使,总西北边事。是年三十七岁,子惟昌十七。
995年(至道元年)
契丹攻府州。正月,折御卿大败其大将韩威德数万众于子河岔,杀德威子及部众五千余人。十二月,韩德威复来犯,御卿抱病统军出战,德威不敢进。御卿以疾卒于军,年卅八,赠官侍中,子洛苑使折惟正掌州事。
播州杨昭入贡宋廷。昭,杨实之子。
997年(至道三年)
李继迁攻灵州,败,谢罪。宋以银、夏、绥、宥、静五州地予之,许为藩国。继迁由是遂强。
是年,宋太宗死,儿子赵恒继位,是为真宗。
杨延昭年四十,戌淮南。
折惟正有狂易病,解州事,以弟惟昌主军政,并领麟府路巡检使。时,惟昌廿岁。
999年(咸平二年)
契丹集兵于幽州,七月,宋廷增兵河北备之。九月,肖太后及契丹皇帝耶律隆绪率十万众南侵,至于深、冀、邢、洺间。
李继迁乘势亦侵宋麟州、府州。
杨延昭调任保州缘边都巡检使,守遂城、梁门、保州。九月廿日大败辽军于遂城下。时年四十二。
折惟昌与弟折惟信,从叔海超击李继迁于麟州松花砦,众寡不敌,为所败,惟昌受伤,惟信及海超阵亡。九月再与李氏战,击走之。十一月率军入河套契丹境,拔黄太耐砦。以功升富州刺使,领府州。时年廿二。
正文 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321 0:52:10 本章字数:28905
真的勇士,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元吉在查找历史资料的时候发现一篇讨论国朝奴隶制的文章,观点不敢妄加评论,但许多史料大家可以看看。
战国秦汉的极权奴隶制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吴荣曾说:“在商和西周、春秋时期,由于村社制还未解体,农业劳动的主要承担者是村社成员,奴隶恐怕只起次要作用。到战国时期,村社走向瓦解,社会上贫富分化加剧,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宗法贵族没落了,出现了新兴的富商和手工业者,还有数量很多的独立小农。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富者大量地利用奴隶去从事物资生产,贫者则因破产而沦落为奴。从这时起,奴隶制也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不但官府使用奴婢进行手工业生产,商人和作坊主也大量使用僮仆、佣工从事开矿、冶金、煮盐、制陶、丝织等等手工业生产。当时劳动力的买卖已相当频繁,出现了固定的或常设的劳务市场,即所谓“佣肆”。至于奴仆的买卖,则往往“售于闾巷”(《战国策秦策》)。
秦国的祖先非子,因养马得到周孝王的赏识,便由奴隶升迁为带有封土的子爵,封邑于秦。他们的命运被决定于王的喜怒爱憎之间,任免升贬以至封爵杀头,均凭王及其亲信贵族的意志决定,秦国的宰相百里奚就是五张羊皮买来的奴隶。公元前五世纪后期,魏国李悝变法,其《法经》规定:“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籍其家”就是将其家人全部沦为奴隶。此类法律为当时各国普遍采用,如云梦《秦律》中有关各式罪犯之家人籍为奴隶的条文不少。前361年商鞅变法,“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将从事工商业或贫穷的民众都沦为奴隶,而官僚集团则按军功爵秩分配“臣妾”(见《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书垦令篇》),说明官府是何等蛮横地侵犯着民众的人身权。《商君书错法篇》载:“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战国策秦策四》谓当时各国“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满海内矣”。裘锡圭详尽论证了当时奴隶数量很大,且在生产上普遍使用,应定性为奴隶制社会(裘锡圭:《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总之,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奴隶数量大增,使用更普遍,乃至秦汉两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奴隶数量最多的时期。一直到清代,统治者也根本没有保护本国民众基本人身权的概念,民众因犯罪与债务沦为奴隶者触目皆是,人们始终不懂什么是“人格权”!
尉缭在秦国就直言不讳地说:如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统一后,秦始皇自己也说得很明白“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秦始皇在秦军攻下他少年时曾居住过的邯郸后,就下令将曾经欺侮过他的人全部“坑杀”。秦嬴政两次坑儒,活埋了1千多儒生。嫪毐家童(奴隶)数千、舍人千余;嫪毐党一案,嫪本人被车裂,灭族,20几个党羽被枭首,4000余人被流放;政的母亲因此案被囚禁,政的2个异母弟被屠杀,27个劝谏释放太后的大臣被处死,吕不韦被赐自尽。始皇36年,有一颗流星落下,有人在陨石上刻字:“始皇死土地分”。秦始皇就把陨石周围居住的人,全部杀了。
秦朝最高人口数是2000万,全国设置“县政”约1000个,平均每县2万人。秦始皇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在全国广修宫殿,宫殿数号称“关外三百,关内四百”,尤其是阿房宫,占地几里,能容万人!《史记秦本纪》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70余万人”。这就是说:他在统一之前就开始了骊山秦始皇墓的工程,征用民工70万人!始皇26年,“徒天下黔首三万户琅琊台下”。始皇28年南巡至湘山祠,遇大风,“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始皇32年,“乃使蒙恬发兵30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修长城役50万人。始皇33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遣戊,”集解:徐广曰:“50万人守五岭”。就是说,秦始皇用50万奴隶军队,征服了广东、广西和越南北部地区,并派兵留守驻防。始皇35年,修绵延300里“阿房宫隐宫徒刑者70余万人”。“隐宫”即宫刑。另外,修驰道民夫30余万人。还有那工程浩大的驰道网、规模惊人的徐福船队……这不是“国家权力只达到县一级”能实现的。无偿服奴隶式兵役和劳役的老百姓共270多万人,为上述军事和劳役大军运送粮草和装备的人以及在内地驻防的军人、夫役,估计还有250万人,两项相加约有520多万人。当时,全国人口约2千万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壮年人(包括妇女),按1/3计算,不过6百余万,在6百余万劳力中有5百万人服奴隶式的兵役和劳役。这就是大规模实行奴隶制的证据,以至于“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汉书严安传》)。始皇死后,太子扶苏、将军蒙恬等被秦二世害死;胡亥将自己的18个兄弟和堂兄弟斩首,并把10个姊妹统统车裂而死,其它连累致死者不计其数。此后,李斯又被斩,三族被诛。
从云梦睡虎地秦墓的竹简中可知,秦国的赋税较之战国时的其他国家是相当重的。农民除了缴纳田租外,还有军赋等其他名目,以及动辄赀甲赀盾一类变相军赋。田租不但要收取禾稼(粮食),还要收取刍(牧草)、稿(禾杆)。至于劳役更是农民的沉重负担,有所谓“傅”的制度,即男子到一定年龄就须向官府登记服役,秦国的傅籍年龄为十七岁。农民除了服劳役外,还要服兵役,并且要自备行装及费用;被征发修筑某项工程,要担保一年不坏,如未满一年就坏了,则须重修,并不计算服役时间。对于工匠的剥削,则更是前所未有。如:1)“隶臣、下吏、城旦与工从事者,冬作为矢程,赋之三日当夏之二日”。2)“冗隶妾二人当工一人,更隶妾四人当工一人,小隶臣妾可使者五人当工一人”。3)“新工初事工,一岁半其工,其后岁赋功与故等”。凡此种种,莫不表明秦国对劳动力的榨取之精细严密。秦二世胡亥统治时,赋税超过农民收入的2/3;引发了陈胜吴广大起义,秦代建国15年即亡国。
《汉书食货志》记载了战国初期魏文侯的相国李悝所算的一笔农民收支帐,农夫一家5口,耕田100亩,平均每亩收粮15石,共收150石。除去十分之一的租税15石,余135石。每人每月平均吃粮15石,全家共吃90石,余45石。每石卖钱30文,共得钱1350文。除去祭祀、庙会用钱300文,余钱1050文,每人穿衣用钱300文,全家共用1500文,还差450文。加上妇女纺织和饲养家畜的收益,全家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秦朝的人民生活水平,有两句话可证:“服囚犯之衣,食犬彘之食。”西汉景帝时的大臣晁错,叙述汉文帝在位时的农民生活状况,也算了一笔帐:农夫一家5口,其中应服徭役的壮男至少2人,一年有几个月不能在家劳动。一家种田不过100亩,收获不过100石。还有送往迎来,吊丧、疾病、养育儿女。一遇灾荒和急征暴敛,就要贱卖农产品和借高利贷,最后只好卖田宅卖子孙来还债。西汉“文景之治”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农民的生活还不如战国初期,负担比周朝高20倍的秦始皇时代的农民,生活水平就更加低得不可思议了。
“近几十年由于秦简出土,大家对秦的奴隶制有了新的认识,如奴隶在当时是大量存在的,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仅是残余而已。从秦简得知,即使在百姓、士伍之类的平民家中,也拥有数量不等的臣妾;官吏、富人家中就更多。而且臣妾也并非仅从事于家务劳动,简文中明确表示,有的臣妾要从事于‘田作’,若他们骄悍不从主命,还会受到国法的制裁。官府也有不少的奴隶,有部分奴隶和私家臣妾一样,也要从事农业劳动。秦不仅有很多奴隶,而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田野上服役的。西汉在经济上和秦有很大的连续性,所以农业中也大量地使用奴隶劳动,而且有关的史料比秦更多。《史记季布传》说到的‘田事问此奴’,是西汉早期农业中使用奴隶的一条重要证据。实际上这种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特别是1975年左右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中所出的竹简,提供了有关这方面的一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如第八、九、一六八号等座墓中所出的竹简,其中既有奴婢的名册,有的注明:‘耕大奴四人’,或是:‘田者男女各四人,大奴大婢各四人’,‘小奴一人,持臿’,等等。有些竹简上还标明奴婢所从事的各种具体职务,有侍、养、谒者、御、牛仆、马仆、田等,田当然是指种田,即《季布传》所说的‘田事’。从事于田的奴婢还有更细的分工,简文中的这些田事奴婢,表明他(她)们和侍、御等不同,乃是一批专职的种田奴隶。古代虽有男耕女织的传统,但西汉时女奴也被驱使于田地之上,只是以往所不知的事实,因为在文献中从未提到过。尽管女奴也和男奴一样用于耕作,但男女之间似乎还有分工,如男奴一般是‘操臿’,操锄者也有,并不多见,而女奴都是操锄。凤凰山竹简中所记每家拥有生产奴婢人数不算多,这和当时社会经济某些特点有很大关系。因为每家拥有奴隶的多少,主要由占有土地多少所决定。从战国开始,虽然土地也渐渐变为一种能买卖的商品,但并不普遍,土地兼并引起人们重视始于武帝时。到西汉末东汉初,土地兼并比武帝时更严重。西汉晚期,张禹有田四百余顷,同时的庶民阴子方有田七百余顷。樊重也是平民,他广开土田三百余顷。垦殖这些田地的自然是奴隶:‘课役僮隶,各得其宜,而财利岁倍’。从王莽的‘王田’到刘秀的“度田’,对抑制土地兼并都无济于事。……《后汉书第五伦传》说第五伦,‘免归田里,身自耕。’《东观汉记》则说:‘伦免官归田里,躬与奴共发棘田种麦。尝与奴载盐,北至太原贩卖。’东汉民间大量使用奴隶劳力与农耕,在地下出土的实物材料中也可看出,如四川东汉墓常出土持臿和持锄的陶俑。东汉时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大农庄式的多种经营,由于土地更加集中,土地上的奴隶人数也同步增长。特别是从东汉起,随着私有权的进一步发展,拥有田地之家析产别居的现象日益增多,于是奴婢也和田地一样为家产的组成部分。张莹的《汉南记》中则以为‘(明帝外戚)阴庆推居第、园田、奴婢、钱悉分与(弟阴)员、(阴)丹。’东汉时关于田地和奴婢并列在一起的史料,尚有1974年四川郫县所处的一快残碑:‘(奴婢)五人,直(价值)廿万(钱);牛一头,直万五千。’‘王岑田[数顷],直[数]万五千,奴田、奴生、奴多、奴白、奴鼠,并五人[直廿万钱]。’‘张王田三十[数]亩,质三万。奴俾、婢意、婢最、奴宜、婢营、奴调、奴利,并[七人,直廿万八千(钱)]’。”
“记述秦代奴隶买卖较具体的材料是云梦秦墓所出的《日书》:‘收日可以入(买)人民、马牛、禾粟。闭日可以劈决池,入臣徒、马牛它牲。’‘离日不可以嫁女、娶妻及入(买)人民、畜生’。‘毋以午(时)出入(卖买)臣妾、马牛,是谓并亡’;‘毋以申(时)出入臣妾、马牛、货财’。《日书》中所提到的‘人民’即指奴隶而言,‘臣妾’是先秦时期人对奴隶最常用的称谓。据居延汉简,西汉时小奴一名值一万五千钱,大婢一名值两万。西汉后期,王褒的《僮约》说一名奴隶值一万五千。《风俗通》及东汉早期一名男奴值两万。东汉晚期,郫县所出残碑上所记奴婢价,每名4万钱,这比从西汉到东汉早期的价格为高。”
从战国到两汉,是古代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阶段。到西汉早期,奴隶劳动在手工业、矿冶方面比农业更突出。西汉末到东汉,工商业致富者减少,大富豪多为大农庄主,密集型的奴隶劳动和大土地结合。魏晋时期,人数愈多,一家拥有僮奴往往是上千人或上万人。
秦汉时农业中的奴隶劳动虽占很大比重,但同时也存在其他不同身份的劳动者。范文澜叙述说:汉武帝对外用兵,财用不足,需要更多的奴隶供剥削。他对一般无市籍的地主,鼓励献出奴婢,按献出奴隶多少,给予终身免徭役或做郎官等待遇。前111年,汉武帝大规模地没收商贾的田宅、钱财和奴婢,获得数以万万计的钱财。被没收的奴婢,有些留在本地官田上耕作,有些分发到皇帝的苑囿里养狗马禽兽,并分给水衡、少府、太仆(养马、骡、骆驼)、大司农等各个官府供使用。《史记平准书》载杨可告缗使“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又说“徒奴婢众,而下河漕渡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郭沫若据四百万石推算出这次被押往长安的有22万奴婢。当时的许多奴婢参加了生产,《盐铁论散不足篇》说“今县官多畜奴婢,坐禀衣食……黎民昏晨不释事,奴婢垂拱邀游也”;这说明了奴婢比国家奴隶——农民轻松愉快!汉元帝时贡禹说,各官府有官奴婢十万余人,良民出租养活他们,每年费钱五六万万。皇帝同时也是占有十万以上奴婢的大奴隶主。皇帝占有大量公田河苑空地,使用奴隶远不能开发这些田地,有时用‘假(借)’的形式让贫民垦种,作为皇帝的佃户。有封地的贵族,收入也分公费和私费奉养两种。公费是收田租和户赋(每一民户每年纳千二百),供朝见皇帝、祭祀祖先等事的费用。私费是占有田地、奴婢及征收园池商市税,供贵族私用。(贵族)无限制地占有田地和奴婢到了西汉后期特别严重,迫使某些感到危险的大官员要求朝廷限田、限奴婢。前七年,丞相孔光等奏请:王、侯、公主、官吏、人民占有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占有奴婢:王二百人、侯和公主一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孔光的主张未被实行。
自秦后两千多年,使用奴婢和农奴的大地主庄园和小土地自耕农并存的生产方式一直是的中华诸帝国的生产方式,官方和民间的蓄奴生产方式在中国长盛不衰。各朝各代的蓄奴法律不断,如唐代的《奴法》、清代的《逃人律》,严惩逃奴和窝藏逃奴的人户。《新唐书》刑法志在论当时的笞、杖、徒、流、死五刑时道:“三曰:‘徒’。徒者,奴也”。
通观秦汉法律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除了家庭拥有奴隶外,当一个触犯国家法律的公民所犯的罪行比罚金规定的可赎罪严重,但又不严重至被处死时,国家对罪人惩罚和对其他公民的威慑是对其施以徒刑即沦为劳作奴隶(隶臣、妾、城旦、舂)。与死刑相比,徒刑具有保存犯人生命的人道意义,同时又为国家获得了大批成本最低的奴隶劳动力。
古代奴隶社会为了防止奴隶冒充公民或逃亡,迫使奴隶在身体上留有记号,使其在外表上很容易和公民区别开,这使抓捕逃奴变为易事。当一个公民犯了罚金不能赎而又不至于处死的较重罪行后,秦汉国家要将其沦为不同级别的奴隶作为惩罚,并根据罪行轻重附加黥(面额刺字)、劓(割鼻)、刖(斩脚)、宫(割)等不同级别的伤残人身体的肉刑。秦汉法中在前额或脸部刺字的“黥刑”不减弱奴隶的劳动能力,它和“劓刑”的作用是为奴隶打上持久以至终身不掉的奴役记号或烙印。
汉高祖九年12月,“(赵相)贯高等谋逆发觉,逮捕高等,并捕赵王敖下狱。(赵)郎中田叔、孟舒等十人自髡钳为王家奴,从王就狱”(《汉书》67页,高帝纪下)。汉高帝曾购求楚将季布千金,濮阳周氏为救他,将其髡卖为奴:“乃髡钳季布,衣褐衣,之鲁朱家所卖之”(《史记》2729页,季布栾布列传)。可见在秦朝和汉初,私家奴要被剃光头发和胡须(髡)并颈戴铁环(钳),着褐色奴衣,而公家奴则分为完(髡)刑和部分剃发须的耐刑二种。男女奴隶的耐发型类似期间为所谓“罪人”剃的“阴阳头式”。
秦汉国家的军爵赎身法规定臣民或普通奴隶(隶臣妾)可以为国家做贡献为亲属奴隶和自己赎身。秦“军爵律”规定了二级爵(上造)以上的公民降低自己的两级爵位变为庶人(最低公民)可免去自己的亲父母中的一人的奴隶身份;以及第二等级的奴隶(隶臣)斩了足够敌首而连升两或三级成为公士(隶臣→(司寇)→庶人→公士)级公民如果降爵位一级为庶人,他可免除自己妻妾一人的隶妾身份的;同理,一个隶臣身份的工匠斩一敌首,或他的亲属或朋友为其斩敌首,他可升为自由工匠,但身体受肉刑的奴工只能成为半自由的国家工匠。
史料证明秦汉隋唐以来的中国奴隶制度和古代两河流域的巴比伦、亚述、波斯等帝国的奴隶制度基本上是一样的。两河流域早期奴隶制城邦舒如帕克时代(前2600~前2400)的楔形文字契约表明田地和房产是可以出卖的,但没有发现奴隶买卖的文件。可见在西亚文明的城邦建立时期,公私家同样很少使用奴隶进行农牧业生产。战俘多被处死,而不是用作奴隶。随后,从拉旮什城邦时期(前2300~前2200)到亚述、巴比伦、波斯帝国时期(前330),奴隶生产制和小农经济一直并存。在两河流域奴隶社会中,由于没有国家奴隶制只有债务奴隶制,巴比伦国家不用戴罪立功赎罪的方法来减少沦为奴隶的公民数量,而是禁止私人家庭把有期限的债务奴隶变成真正的终身奴隶。所有的债务奴隶在被奴役四年后都应获得自由。当一个国王即位后往往大赦全国的债务奴隶,其事在国王的年名中被称为“在全国建立了公正(或国民的自由),使人心舒畅”。巴比伦王萨比乌姆以及汉莫拉比和他的4个后代王:叁苏伊鲁那、阿比埃舒赫和阿米迪塔那、阿米察杜卡的年名都证实了他们在其元年发布解负令释放债奴婢的重大举措。和秦汉法把被俘的公民沦为国家奴隶不同,当被俘或失踪的巴比伦士兵回到祖国后,巴比伦法律仍然把他看为公民,把公民享有的份地还给他。当一个在敌国为奴的前公民被商人作为奴隶买回国时,法律要求他的自由不用赎金就立即被恢复。
古巴比伦国家没有发展到奴隶社会的高级阶段——国家奴隶制,还停留在家庭奴隶制阶段。法律往往把较重的罪犯处死,而不是沦为奴隶。由于国家对奴隶的数量需求不大,因而没有株连亲属的法律。前14~11世纪的《中亚述法典》比《汉莫拉比法典》晚几个世纪,其中的刑罚已包括为国王劳动20天或1个月,但是和秦汉法比照,罪犯被奴役时间非常短。
秦汉国家处于奴隶社会的高级阶段——国家公有奴隶制阶段:除了公民家庭使用私有奴隶外,奴隶制帝国还大量使用公有奴隶。国家奴隶的来源一部分出自外国战俘,更多的是帝国通过刑法将犯有不同程度罪行的公民沦为不同级别的国家奴隶。
为了增加奴隶的数量,当一个男公民犯法成为完城旦和鬼薪以上的国家奴隶时,他的家属也同时沦为国家奴隶。这就是中国奴隶制刑法中特有的“连坐”和“株连”法。怠于农耕生产而致贫困者,本人及其妻子没为官府奴婢等规定,在秦律中乃为常见。由于皇帝是国家的代表,国家奴隶实质上是王朝的奴隶。这一制度的特点是,每个公民和家族都可以用货币购买或者战功分得奴隶作为自己的财产,但国家或者王朝可以不花钱仅通过法律的惩罚就可以把许多公民变成奴隶,从而成为国家奴隶制度最大的受益者。
男奴娶自由女生子:巴比伦奴子为自由人,秦汉奴子为奴隶;自由男和女奴生子:巴比伦法、秦汉法均为自由人。秦汉法:主和他人的女奴有子,为他家奴婢;男奴隶娶女主或主家女,奴隶处死,女人为国家奴隶。胡伊德说:“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齐国的太仓令(王室仓库主管)淳于公有罪,被押赴首都长安服刑。他的女儿上书,指出死刑和肉刑使死者不能复生,受过刑的人一辈子残废,想改过自新也无路可走,她表示自愿当官奴婢,请求为父亲赎罪。文帝深受感动,令大臣改革肉刑,最后确定将割鼻子改为打三百下,斩左脚趾改为打五百下。但是受刑人常常被打死……”这表明官奴的大量存在。
秦汉等国家奴隶制帝国灭亡的原因正是“专任刑罚”,至于“穷武极诈,士民不附,卒隶之徒,还为敌雠,猋起云合,果共轧之”,“赭衣(奴隶)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汉书刑法志》),这就是历史发展的辩证性。陈胜、吴广的首发起义军多是奴隶、罪徒和贫民;陈涉,罋(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移之徒。
儒家王莽的国家奴隶制
王莽(前4523年),字巨君,他姑母王政君是汉元帝的皇后、汉成帝的生母。自汉成帝起,王家有九人封侯,五人做大司马。王莽父亲早死,没有轮到封侯,以致家境孤贫。王莽以孝顺母亲而闻名,为一时人望之所寄。他的伯父大司马大将军王凤病重,王莽侍疾尽心尽力,亲尝汤药,乱首垢面,一连几月不解衣带。王凤颇为感动,临死前将王莽托付给王政君。王莽因此做了黄门郎,跻身政坛,其后终于成为大司马大将军。
王莽赡养救济名士,家里不留余财,连自己的车马衣服都拿来分发给宾客。一次王莽的母亲生病,公卿列侯遣夫人问疾,王莽妻出去迎接,她衣不曳地,破布蔽膝。诸夫人以为是婢佣,后来知道是大司马王莽的妻子,都惊诧莫名。
汉成帝绥和2年(公元前7年)的春天,西汉的上空出现了“荧惑守心”的异常天象。所谓“荧惑守心”就是火星(古称荧惑)在天球上运行到心宿(28宿之一)的位置。《汉书天文志》说“荧惑”代表“为乱为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更可怕的是“居之三月国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国半亡地,九月地太半亡,因与俱出入,国绝祀。”就是说,“荧惑”超过九个月,仍出现在天空上,就有亡国的可能!如此严重的恶果,举国上下岂能不惶遽怵惕!
此时,翟方进的亲信议曹(丞相的幕僚)李寻受王莽指使指责翟方进说:“近年来天象异常,灾害频仍,民心浮动,盗贼四起,可为寒心。您久处高位,上无忧时济世之功,下无举能让贤之行,而望永保富贵,难矣!如今大责日甚一日,对您来说,即将降临的岂但是一般的惩罚而已。现在相府属官三百余人,有谁愿与您休戚与共,转危为安的?”王莽又指使皇帝身边一个小郎官贲丽向皇帝建议说:“现在荧惑守心,应该有一个大臣出来承担责任。”
处于恐惧中的汉成帝听了贲丽的话,立刻召见翟方进。接着皇帝赐给他的册书云:君在相十年,天下灾害并至,民被饥饿;加之盗贼蜂起,贪官横行;朝中大臣朋比为j,尔虞我诈,不知谁负其责?……事已至此,君却幻想久处显位,岂不难哉!今欲有所黜退,于心不忍,现命尚书令赐好酒十石,牛一条,祝君好自为之。
就这样,这个汲汲于富贵的翟方进,读完诏书的当天,便自杀身亡了。翟方进死后,汉成帝下令封锁消息,不许透露翟方进的死因(让人知道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谁还敢跟你办事)。随后为他举行了空前盛大的葬礼,所用葬物和礼数都超过了以前任何一届丞相。汉成帝多次亲临吊祭,还派九卿追赠翟方进以丞相高陵侯印绶,谥曰“恭侯”,让其长子翟宣继承侯位。这就是主义的政治,既丑恶,又虚伪,令人作呕。翟方进死后不到一个月,这位皇帝就死了,在位26年,享年45岁。
汉成帝死,哀帝即位,新的外戚傅氏、丁氏掌权,王家受到沉重打击。王莽因得罪傅太后,被免职归家。他闭门自守,儿子王获杀了一个奴婢,被王莽逼令自杀。但王莽在士人中的声誉日增,官员为王莽鸣冤上书的数以百计。
汉哀帝死后,王莽迎立中山王刘箕子为帝,是为汉平帝。平帝只有九岁,由太皇太后王政君临朝听政。王莽位居首辅,一切政令都出自他。王莽着手清除权倾一时的丁傅外戚的势力,将皇太后赵氏贬为孝成皇后;接着再废傅太后、赵皇后为庶人,皆自杀。丁、傅两家亲属都被免去官职,流放蛮荒之地。
有一年盛夏大旱,郡国飞蝗成灾,王莽自己带头不吃荤,并出钱一百万,献田三十顷,以赈灾黎。满朝公卿,见王莽如此,也都纷纷捐田献宅。连王太后也省下自己的“汤沐邑”十个县交给大司农管理。王莽派使者去民间捕蝗,又废汉皇室的呼池苑,改设安民县,募贫民迁居,沿路饮食及所需田宅、器具、犁牛、谷种、食粮都由官府供给。在长安城中造五个里,有住宅二百区,让贫民居住。因此朝野上下,都交口称颂王莽的仁德。
为笼络人心,王莽欲自比周公,买通塞外蛮夷,让蛮夷假称越裳氏,献入白雉。远古周成王时,曾有越裳氏来朝进献白雉。群臣仰承王莽之意,上书称王莽德及四夷,早已超过了周公,以安定汉朝的缘故,应加封为安汉公。王太后在群臣蛊惑下,再三加封王莽,王莽十分做作地再三推辞,甚至托病不朝。最后才接受了安汉公的赐号,却把俸禄转成二万八千人的封赏。又有黄支国献入犀牛,廷臣都说黄支国在南海中,离京师三万里,以前从来没有朝贡,现在来献犀牛,是安汉公的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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