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愿第6部分阅读
庶愿 作者:未知
掩饰着自己的紧张,问道:“倩儿,好端端的为什么把倩儿送出府去?”
张婆子回头看了冬梅一眼,这才记得昨天下午冬梅追着大公子出府去了,并不在府里,这才缓缓语气道:“那个倩儿,不知怎么回事,出麻疹了,脸上冒出几粒,人也有些烧,大夫也来诊断过了,是麻疹。hubaoer夫人急得不得了,马上把她家里人叫来,带了她出府去了。还熬了药,让家里的每个人也喝一碗,免得传染上。你不在府里不知道这回事,待会进里面把药喝了罢。”
原来是麻疹,虚惊一场。冬梅暗暗呼了口气,她还以为大夫人听到什么风声了呢。不过这个叫做小红的丫头……刚进来很快也被送出府去了,她觉得有些可惜。
张婆子的脸上有些愤愤的神色。她昨天见到陈牙婆的时候,陈牙婆带着的那个小丫头比这个送进府来的漂亮十倍!看来陈牙婆是藏私,那个小丫头她暗地里留下来了。
“那我得先把药喝了。”冬梅很乖巧地说道,快快走进里面问药的事情。
张婆子一个人觉得无趣,到外间跟炒菜的几个媳妇聊了几句,就回大夫人屋里去了。
四姨娘从大公子的院子里出来以后,并没有像她自己说的,要去自己的女儿,也就是傅府三小姐傅清菲的房里看花灯样式,而是直接兜回了自己的屋子里。
“四姨娘,怎么样?大公子那边……”她一进门,贴身丫头杏儿就迎了上来。
四姨娘微微一笑,径直走进了里屋。摒退了屋里的丫头之后,四姨娘才道:“杏儿,这事我得记你头功一件,大公子这次醉酒果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四姨娘,你试探出来了?”杏儿惊喜地问道。
四姨娘妩媚的双眼满是笑意:“我只不过才说了花灯节三个字,大公子屋里的翠巧就把三姨娘送来的药给摔了。”四姨娘冷哼一声,“还说什么是大公子翻了个身,打翻的。我看那个大公子睡得跟死人一样,哪有什么力气翻身!简直是一派胡言!”
杏儿的眼中闪着兴奋的光,“新夫人一向行事谨慎,很难抓到她什么把柄,如今,她的亲生儿子闹出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出来,要是被老爷知道的话,我看她们娘俩吃不了兜着走……”
四姨娘唇边溢出一丝冷笑。今天晚上,等老爷回来的时候,无论如何她也要把老爷留下来,趁晚上的时候吹吹枕边风,把这件事说了。被新夫人打压了这么多年,也该反击一下了。虽然老爷信任新夫人,一下子难以扳倒她,但给她一人重创也好,至少让她知道,她们这些做姨娘的,也是不容小觑的。
四姨娘从头上拔下一枚金簪,那枚金簪由五珠连环相织而成,十分细致精巧,价钱一定不菲。四姨娘看也不看一眼,随手“啪”地一声扔在桌子上:“杏儿,这枚金簪赏你了。以后好好给我办事,有什么新情况赶快向我禀报,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杏儿一看这金簪,眼睛都睁大了,拿了过来揣入怀中,自然又是千恩万谢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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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和平共处
傅清玉与胡三娇回到胡家大院里,江氏出去给大闺女寻求伤口痊愈不留疤的秘方去了,胡大为也提了鸟笼出去遛鸟,整个院子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今天厨娘有事没有来,临近中午时分也听不到瓢盆碗筷的响声。
傅清玉放下箩筐,飞快奔进厨房,从一个米缸里舀了一瓢梗米出来,放在锅里,加入刚打上来的井水,淘过几次,把白色的米水倒掉,然后生火劈柴做饭,一切做得麻利迅速。
等火烧旺了,把盛了洗干净的梗米的锅放到灶上,加了水,盖上盖子。做完这一切,傅清玉满意地呼口气,忽然怔了一下,自己从来就没有生过火,怎么一切做得这么顺手?难道又是这具身体原有的记忆在起作用?
外面的胡三娇在铡猪草,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体力活的胡三娇一下子没铡准,一下子猪草全部掉到了地上,弄得手忙脚乱,狼狈不堪。
傅清玉不由笑了,知道这个胡家三小姐在帮她干活。她走了出去,叫住胡三娇:“三娇,还是我来吧。”说着走到胡三娇身边,替下她。不一会功夫,一堆堆铡得整整齐齐的猪草就出现在地上的木板上。
“清玉,”胡三娇有些懊恼,“这活儿看起来不难啊,为什么我就学不会呢?”
“你没有把握住要领,当然铡不好,这样子就可以把猪草铡得好。”傅清玉做了一下示范,胡三娇很认真地在旁边看着,然后高高兴兴地按着傅清玉教的法子练习去了。
傅清玉又到厨房里看了看灶上的米饭的情况,把火拨得旺一些,添了柴火,出来的时候,一转头,便看到了旁边不远处的一个房间的窗子半开着,露出胡大娇的半个身影。
胡大娇穿着一件淡绿色的碎花小袄,小小的年纪身段很窕窈,头上缠着雪白的纱布,鬓发有些蓬松,脸色有些苍白,但反而更显得娇怯无力,天生一股怯弱的柔美。她的手上执着针线,看来对于自己颇为自得的一门手艺果然十二分爱好,就连头部受了伤,也不忘穿针引线。
这时,胡大娇也恰好抬起头来,她似乎没有料到傅清玉会在外面,正朝她望了过来,目光一对碰,她蓦地显得十分慌乱,手一抖,“哎哟”一声俯下身去,显然被绣花针扎到了手。
傅清玉也怔了一下,要在往常,胡大娇早就冲了出来,指住她的鼻子破口大骂了,今天看她见到自己那副神情,就好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怎么反倒怕起自己来了?
她想了一想,便已明了是怎么一回事。胡大娇见到自己,多半想起了昨天发生的事情,也许是羞愧心理作用,所以见了她才会不好意思,急着想要躲闪。一个人还有羞愧心理,证明这个人本质还是不坏的。
既然目前她还不急着走,至少还要在这个胡家住上三两年吧,傅清玉不想与胡三娇冷了关系,毕竟她们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
傅清玉想起自己怀中还揣着一包莲子,于是走回厨房,把莲子洗净盛在一个瓷碗里,又生了一个炉灶,拿过另外一个锅,把莲子放进去,加水加红枣加红糖,然后放在灶上煮。
当傅清玉把一碗熬得香甜可口的红枣莲子糖水放到胡大娇面前的时候,胡大娇放到嘴里吮吸的手指怎么也放不下来,她讶然地望着傅清玉,眼神中还带着一些畏惧,一些不相信的神色:“这糖水是你给我做的?我,我……”
“是啊,我给你做的,我知道你喜欢喝莲子糖水。”傅清玉看着胡大娇,前不久这个胡家大小姐还逼着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去采莲子呢。“喝吧,没毒的,我不会害你。我只不过,不想我们这样冷冰冰地继续过下去,毕竟我们是姐妹,对不对?”
胡大娇看了傅清玉好一会,低下头去,低声道:“对不起……”
一向娇横的胡家大小姐能当面认错,这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傅清玉也开心起来。没有胡家大小姐的处处刁难,她在胡家的日子会好过很多,目前她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休生养息,将养好身子。
“大姐,这红枣莲子糖水已经放在窗台上搁凉了,你喝了吧,对你额头上的伤口有好处,如果还要的话,厨房的锅里还有。”傅清玉交待完走了出去。
“清玉……”胡大娇看着傅清玉从房间里走出的背影,眼睛有些发亮。
午时,大夫人听下人回报说,傅老爷外出办差回来,已经入了天都的东城门,很快就回府了,忙命丫头们摆饭。谁知左等右等,等回的消息却是傅老爷直奔皇宫覆命去了,按往日的规矩,皇上肯定会留饭,这样的话,一时半会是回不来的。
大夫人不由觉得有些气闷,再加上大公子醉酒未醒,不能陪她一起用饭,心中更是不快,草草吃过午饭,正准备歇午觉的时候,忽听外面的丫头来报:“华锦坊的岑大婶子来了,就在后院里候着。”
大夫人听到脸色有些不好看,挥挥手:“就让她在院子里候着吧。”
张婆子察颜观色,马上明白大夫人的意思。大夫人多半是为了那个华锦坊的岑大婶子少上缴银子的事情怄气。那个岑大婶子早不来迟不来,非得挑夫人午休的时候来,多半是有些心急了。
张婆子心中有数,陪笑道:“夫人,这个岑大婶子在这个时辰过来,恐怕是有急事的。我听底下的丫头说,岑大婶子那个绸缎庄的手艺还是不错的,款式好,穿出去也体面。毕竟要长期打交道的,夫人何不过去看看?”
大夫人看了张婆子一眼,张婆子笑得卑谦,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
“好吧,梳妆更衣吧。”大夫人从贵妃榻上支起身子,坐到了梳妆台前。马上有几个丫头捧了铜盆毛巾过来,贴身丫头梅香马上走了过来,帮大夫人梳了一个流云鬓,斜斜插了十二枚珠钗,正中是一只嵌了猫眼石的金步摇,庄重气派。
张婆子偷偷瞄了一眼,心道:坐上了大夫人这个位子,连穿戴也不同凡响。要是普通的姨娘,谁敢拿十二色珠钗上头,喧宾夺主呢?可见新夫人对于正室这个位置还是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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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冲撞
“冬蕊,叫那个岑家的在东花厅候着。”大夫人吩咐道。
冬蕊应了声,转身去了。
打扮得雍容华贵的大夫人终于站了起来,朝外走去,张婆子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大夫人踏上抄手游廊,一路上垂柳依依,池中鲤鱼相互嬉戏,一派盎然生机。
游廊转角处,传来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小公子,你慢点,奴婢追不上了。”听得出是个年纪不大的丫头。
张婆子的脸上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语音刚落,斜刺里竟冲出一个朱袍的小男童。小男童不过六七岁的年龄,正是爱玩爱闹的时候,侧身晃过游廊的拐角处,跑得飞快,直直朝大夫人撞了过来。
冬梅的神情不由紧张起来。这抄手游廊本来空间就不大,只容三两个人通过,栏杆外就是一池绿幽幽的池水。偌若冲撞到夫人的话……又或是掉到了外面的池子里,这个责任谁都负不起的。
那个朱袍小公子似乎这时才看清走过来的人是谁,叫了声“姨母……”,急忙想收住脚步,无奈惯性作用下的身子哪里听从他的摆布?整个小身子如一颗炮弹般朝大夫人身上撞去。
大夫人脸色已经变了。这个她的妹妹生的儿子,怎地这般顽劣……
所有人想要阻拦已是不及,正在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小人儿朝大夫人撞去的时候,冬梅只觉得眼前一花,张婆子精瘦的身子在她面前一闪而过,竟朝前扑了过去。
冬梅惊讶地捂住嘴角,才反应过来,原来张婆子是阻止那个小人儿去了。
只听“扑通”两声响过之后,地上摔倒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小男童,一个是张婆子,小男童摔倒后叠在张婆子身上,看起来似乎没有受伤,双手一撑地,一骨碌就爬了起来,看到大夫人投射过来的严厉眼神,马上垂下头规规矩矩地侧立一旁不敢作声。
张婆子可没有那么幸运,做了人肉垫子,再加上那个男童年纪虽小,但也有些份量,冲力又大,小脑袋撞在她的肚子上,立马把她撞了个四脚朝天,哼哼叽叽的半天爬不起来。
梅香见状,赶忙走过去把张婆子扶起来。张婆子呲牙裂嘴,用手捂着肚子,痛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大夫人看到张婆子这副样子,也有些于心不忍:“梅香,你把张妈妈扶到后堂去,叫个大夫过来,替张妈妈诊治一下,看伤着哪里。”
“夫人,不用了,老婆子身子骨硬着呢,挨这一下没什么。”张婆子还想要逞强,硬是挺直身子,不想从肋下传来一阵剧痛,痛得她不由得“哎哟”叫了一声,立马又把身子弓了下去。
大夫人朝梅香轻扬一下下巴,梅香会意,道:“张妈妈,你还是下去歇着吧。这伤筋动骨的最难医治,要是留下什么后患可就麻烦了,你就听夫人的,好好找个大夫来看看。”
张婆子刚才一用力,便觉得剧痛无比,心下也有些惊慌,想必是那个小男童的头骨太硬,把她的肋骨撞断了。想着这次她舍命保护了夫人,夫人总会记得她的好,于是再不坚持,呻吟着让梅香把自己扶下去。
大夫人转过身来,脸色一端,厉声道:“湛儿,不是说过在府里不许乱跑吗?怎么不听了?管你的人呢?”
马上有一个丫头连滚带爬地从游廊转角处出来,“扑通”地跪在大夫人面前:“夫人,饶命!奴婢不是故意的,是小公子跑得太快,妈婢使劲追也追不上……”
冬梅从大夫人身后看去,地上跪着的是三姨娘屋子里的荷花。荷花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丫头,在三姨娘面前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物,拿的是府里小丫头的份例,跟冬梅、香巧等等大丫头是没法比的。
此刻的荷花吓得身子簌簌发抖,脸色惨白,虽然跪在地上,但身子缩成一团,似乎这种方式更让她觉得安全一些,去抵御即将到来的惩罚。她低垂着头,连看一眼大夫人的勇气都没有:“夫……夫人,奴婢不是故意的,是方才照看小公子的黄妈妈内急,才托了我照看,我,我不会照看……才,才冲撞了夫人……”
旁边的小公子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不远处一个老婆子的身影一闪就消失在假山之后了。
大夫人似乎没有心情理会这些小事,挥了挥手:“梅香,你去账房说一声,下个月荷花的例钱全扣了,算是惩戒。”
冬梅看在眼中,听在耳里,觉得有些心寒。这做下人的,就是这个命,照看不好小主子,只有受罚的份,即使那本来就不是你份内的事。而那个真正应承担责任的人,却躲得远远的,事后再寻个借口说事不关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荷花呆呆地跪着,整个人都傻了,脸上还残存着泪痕。冬梅不由同情地多看了她一眼。
冬梅知道她家里穷,现在年迈的老父又卧病在床,正等着她把例钱拿回家救命,这样一来……对于这家人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梅香折了回来,在大夫人耳边低语几句,大夫人点点头:“没什么大碍就好,让她好好养着,这几天就不用到上房来了。”
说的是张婆子的事情。
大夫人再不看荷花,一把抓过小公子,拎到一边,斥道:“湛儿,你又逃课偷跑出来贪玩是不是?学院的夫子教不好你,难不成要告诉你爹去,让你爹来管教你?”
那位叫做王湛的小公子显然是极为惧怕他爹的,一听到大夫人这样说,马上哭闹起来,抱住大夫人的脚赖在地上不肯起来:“……姨母,我听话就是,我再也不逃课了……千万不能把这事告诉我爹……”
这一招果然奏效,大夫人满意地笑笑,示意身边的丫头把这个小孩子从地上拉起来。
冬梅与冬蕊齐齐上前,把小公子从地上拉起来。冬梅细心地替小公子拍拍身上粘着的灰尘,就在这时,只听夫人沉声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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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交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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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梅不明所以,顺着大夫人目光落下的方向看去,不由大吃了一惊。小公子身上穿着的袍子,竟然破了一道口子!其实也不能算是一个口子,是裁制衣裳时布与布之间的接口处缝合得不够紧凑,绷裂开来,然后又用蹩脚的针线缝了上去。
梅香看得真切,低声道:“夫人,湛小公子的衣裳好像是今年初春的时候才裁制的,是华锦坊亲自来量的尺寸,亲自做出来的。”
大夫人的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
按理说,一件加厚御寒的袍子,无论如何也要做得做得宽松一些,因为里面还要多穿几件衣裳,即使窄小一分,人的身体就会被紧紧裹着,显得难看,所以衣裳如何才能做得既合身又好看,那是最考究裁剪功夫的。而如今,湛小公子便是这种情形,上身略显窄小,而下身则即为宽大,相比之下,这位小公子就好像一只棕子般被裹得紧紧的,使人一眼看去有一种被紧紧扼住的感觉,很不舒服。
明眼人一下子便会看出,这明显的是华锦坊在敷衍了事,随随便便做出来的效果。
冬梅皱了皱眉头,她也看出这件衣裳是今年初春时做的。那时,大夫人的两个妹妹各带了自家公子小姐到傅府来玩,正好赶上傅府给赴考的大公子裁制新衣。大夫人为向娘家人显示自己的友善,也一并给湛小公子与筠小小姐也各做了一套新衣。
她纳闷的是,如此蹩脚的针线,真的是华锦坊做出来的衣裳吗?
冬蕊也看出是怎么一回事,再思及正在东花厅里焦急候着的岑大婶子,脸上顿时露出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情。
梅香神色冷漠,一副喜怒不辨的样子。
大夫人在抄手游廊里,望着栏杆外的池子站了好一会,四周顿时寂静下来,旁边的丫头婆子连一声都不敢吱,都把目光落在大夫人身上,看她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终于,大夫人一甩袖子:“冬蕊,你到东花厅去,跟岑家的说,我身体不适,不见客了。”她转过头来,对着仍在地上跪着的荷花喝斥道,“荷花,你把湛儿带回去,好好看着,下次再发生这种事情,绝不轻饶!”
吩咐完,大夫人转过身子,径自回她居住的落霞轩去了。
冬梅心中震惊,仅仅凭一件衣裳,大夫人就断了与华锦坊几年来的合作,也未免太……难道说,华锦坊的岑大婶子得罪了大夫人了?
冬蕊一副喜滋滋的样子,连忙应了,心花怒放地去东花厅传话。冬梅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看着冬蕊远去的掩不住喜形于色的身影,暗暗叹一口气,冬蕊性子如此外露,迟早是要吃亏的。
一个时辰之后,一个身穿米黄|色暗花褙子的身影闪进傅府后边的院落群中。这些院落里居住着傅府里面有些头面的婆子媳妇,目的是方便主子的传唤。
米黄|色暗花褙子的身影在最里边的一个稍大的院落前站定,环视一下四周,确信无人看见之后,伸出手来拉住门环轻叩两下。
有悉悉索索穿衣服的声音传来,居然是张婆子过来开门,米黄|色暗花褙子身影迅速闪进屋子里,张婆子飞快地掠了一眼四周,马上关上了院子的门。
“事情办妥了?”里屋内,张婆子满面笑容地望着来人,那张脸上哪有刚才被湛小公子撞到的痛苦神色?
来人点点头,也露出笑意:“张妈妈交待的事情,我哪敢不给妈妈办得稳稳妥妥的?”阳光从窗台照进来,照在那张含着得意的笑容的脸上。这是一张圆圆的脸,不漂亮,普普通通,是放入人群之中便会找寻不到的那种模样。
这种模样的人,是不是走到哪里都不会被人注意,做什么事情都不会被人怀疑呢?
荷花就是拥有这样一副貌不惊人模样的人,而她所做的事情却无法不惊人。
“张妈妈,我的酬金呢?”荷花笑意盈盈,直直朝张婆子伸出手来,哪有半点刚才雨带梨花,楚楚可怜的样子?!
“放心,看你这副猴急的样子,哪能少得了你的!”张婆子嗔怪道。
“那不同,可不是我心急,是我那死鬼老爹等着我拿钱回去救命呢!刚才你没看到,大夫人把我下个月的例钱全扣了,你再不把酬金给我,我一家人只能喝西北风去了。”荷花撇了一下嘴,有些无奈。
“看你这丫头说的,好像老婆子会赖你的账似的。你等着,你帮了老婆子的大忙,老婆子这就给你拿银子去,按事前说好的,给你双倍的银子。”张婆子嘿嘿笑道,转身进房间拿银子去了。
张婆子果然没有食言,银子想必事先就备下了的,一会的功夫,就拿了一个包裹出来,递到荷花手上:“数数,看够不够。”
荷花伸手接过沉甸甸的包裹,惦量了一下,约莫也有五十两银子,便笑了,把银子揣在怀里:“张妈妈,你的为人我又怎么会信不过呢?我走了,还要请大夫去,再不回去的话,我那死鬼老爹恐怕要断气了。”
张婆子也没有留她的意思,替她开了门,看看四周没什么异常,便招呼她出门。
张婆子在院子门口倚了许久,直至荷花的身影彻底消失了,才慢慢踱回房中。想着自己算计许久的事情终于办成了,心情也不由舒展开来。一来报了私仇,二来对陈家娘子也有了交待。至于那五十两银子算什么呢,事成之后,还怕陈家娘子不孝敬更多的银子过来?
她揉揉胁下被撞出一大片淤青的地方,,狠狠骂了句:“小王八蛋,骨头还真硬!”刚才她“舍身”替大夫人挡湛小公子撞过来那一下子的时候,还真没有料到那个死小孩的头骨居然会那么硬,竟然差点就把她的肋骨给撞断了。
说到“舍身”,她也有自己的打算。为了避免日后大夫人怀疑到自己身上,她之前一昧替华锦坊说好话,然后又借负伤离了开去,即使有人要怀疑,也怀疑不到她的身上。
不管做什么事情,她总要为自己将来考量一下,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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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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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如镜的湖面上,飘过来一叶不起眼的小船,船蓬有些破旧,低矮的舱门,需要弯下腰弓着背才能进入。一个小厮模样的人在划着船浆,水声哗哗,湖面被划出无数涟漪,一层一层荡漾开去。
较之船舱外而言,船舱里面相对宽敞许多,空间也高阔许多。两侧是榻,中间放置一张小桌子,桌上有酒有肉,酒香扑鼻,肉香引人垂涎欲滴。
傅家二公子傅光烨斜斜地倚在榻上,丝毫不介意暗花织锦绣袍拂在陈旧不堪的木榻上,修长干净的手指正执着一个白玉酒杯,全神贯注地品着窑藏三十年的“女儿红”。夕阳的余辉透过窗棂映照在他刚毅的脸上,他那冷峻的脸上,似乎现出些许阳光下冰雪初融的迹象。
坐在他对面的,是林丰之。此刻的林丰之正在对付面前的酱板鸭,用手撕下一块鸭肉,嚼得津津有味,全无平日斯文形象。
二公子狭长的眼眸微合,目光透过长长的睫毛穿过船舱落在外面划桨的小厮身上:“划得挺不错的,哪里找来的?”
林丰之咽下嚼碎的鸭肉,执了白玉酒杯,灌下一口酒,咂咂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好酒,果然是窑藏了三十年的女儿红,我磨了太白酒坊的那个老顽固许久,他才肯松口,出让我一坛。”
二公子笑笑,把酒杯凑到唇边,抿了一口。这个林丰之,读书是读不成的,说起吃喝玩乐起来,却是最在行的,例如全国有哪些好玩的地方,好吃的东西,一打开话匣,便如滔滔江水般,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二公子暗暗摇头,这样无心求学的人,能通过乡试已经不错了,怎么舅舅非得逼着他考“春闱”呢?
林丰之是他一个远房舅舅的儿子,虚长他两岁。他的那个远房舅舅是个富商,家中什么都不缺,就是没有一个功名在身的人,于是想在儿子身上实现他的夙愿。无奈这个儿子对读书不感兴趣,只想把一生寄情山水,逍遥自在。远房舅舅气急了,也曾鞭苔了几次,无奈依旧是老样子,由于是独子,舅母心疼得要命,死命地阻拦,远房舅舅从此也死了心,任由他去了。
林丰之并不理会二公子的概叹,又喝了一口酒。才想起二公子刚才的问话,转头看一眼船舱外面:“你刚才说的是外面摇浆的吴应?他是我在南方游历时捡回来的。”
见二公子露出探究的神色,林丰之有些得意地笑了:“那年南方闹蝗灾,饿死了好多人。当时他就饿昏在江边,是我把他捡回来的,做了贴身小厮。他自小在江边长大,水性很好,这摇桨的技术也一流,最重要的是,”林丰之看看二公子,仿佛能看穿二公子在想什么般,郑重地低声道:“这人靠得住。”
二公子满意地点点头。接下来他要与林丰之谈一此重要的事实,他不希望隔墙有耳。
“今天早上的那个少年打探清楚了吗?”二公子很快把话题转到正事上来。
“跟忠靖侯府有很大的渊源。”林丰之正色道。
“哦?”二公子微一扬眉,近来他们傅家怎么了,净跟忠靖侯府扯上关系。
林丰之凑近二公子,低声道:“说来也真是巧了,六小姐到仙女湖采莲子,不慎落水,恰好忠靖侯府的二公子经过,跳下水去把六小姐救了上来,不然的话,那个湖那么深,六小姐又不识水性,肯定没命了。”
忠靖侯府共有三位公子,大公子是赫赫有名的贤明公子,常伴君王左右。二公子与三公子相差一岁,而救傅清玉的,便是这忠靖侯府的二公子。
或许是忠靖侯府的大公子名声在外,又是未来的侯爵继承人,一下子便成了大家热议的对象,相反,对于其他两位公子,世间传闻甚少。
“难怪呢。”林丰之自言自语道,“小小年纪,气韵就与众不同,身手也不凡,原来是忠靖侯府的人。”语气里全是羡慕赞叹。
二公子傅光烨看着林丰之没有说话。看来忠靖侯府真的是人人挤破头都想挤进去的地方。女儿家想的是如何登上忠靖侯府大奶奶的宝座,男的则思量如何结交那位贤明的大公子,好扶摇直上,平步青云。就连自家里头的那位,也是削尖了脑袋,通过种种关系搭桥,要朝别人家挤。
这样一想,二公子便想到了那夜与大公子喝酒的情形,那种豪饮,明摆着心里有事,难道就是为了这桩婚事?
忽然之间,他觉得大公子有些可怜。
“仙女湖那个地方,可不是随随便便哪个人都可以进去的,我就不明白了,怎么六小姐好端端的会跑去了那里?而且就那么凑巧遇到了忠靖侯府的二公子?”林丰之又钦羡又纳闷道。仙女湖那个地方,连一向喜欢游山玩水的人都没有机会进去,听人说是一个绝美的地方,一年四季莲花盛开,莲子晶莹剔透,香甜可口,极具滋养功效。湖水夏天是碧绿的,冬天则是碧蓝的,湖岸边杨柳依依,枫叶片片,形成京城地区独一无二的风景。
但是,一般人是进不去的。听说那里有重兵把守,湖边立了一个石碑:“皇家重地,闲人免入。”单单这块石碑,就让多少寄情山水的人士顿足于此。
“巧虽然是巧,但也没什么。”二公子沉吟片刻,“虽说是有重兵把守,但是整天守着这么一个湖子,无趣之极,这天然的地方,对于在附近居住的人而言,总会寻到潜进去的地方。”二公子显然对于六小姐傅清玉是如何能潜入仙女湖疑虑不大,“我担心的是,这位忠靖侯府的二公子与我这个妹妹走得太近,对于我们的计划不利。”
林丰之马上明白了二公子的意思。如果六小姐有了更好的去处,比如进入了忠靖侯府,那么她目前的困境自然而然就会消弥。一个人一旦过上安逸的生活,必然会忘却曾经受过的苦难,那她还会与傅二公子合作,共同对抗新夫人吗?
“我觉得,这忠靖侯府的二公子,好像对六小姐很感兴趣。”林丰之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向二公子看去,果然,二公子紧紧地拧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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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阻止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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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靖侯府的公子哥儿怎么会跑到那个小村子里去的?”傅府二公子傅光烨看着酒杯,沉声问道。
“这事,说来话长。”林丰之叹一口气,目光有些悠远,“这仙女湖一直就是皇家避暑消遣的地方,是皇家的圈地。先皇在时,由于宠爱三公主,就把这片地方赏赐给三公主做了嫁妆。”似乎怕二公子不明白,林丰之又补充道,“后来,三公主嫁给了忠靖侯。这片湖区,便成了忠靖侯府的地方。但是,除了忠靖侯府与皇家的人之外,没有邀请的话,谁也不能进去的。”
三公主下嫁忠靖侯赵冀,这是全天下都知晓的事情。先皇在时,天下初定,万物待兴。为表示皇家恩泽,先皇把最宠爱的三女儿,也就是当今圣上的亲姐姐下嫁战功赫赫的忠靖侯,在当时轰动一时,家谕户晓,传为佳话。
世间传闻,当年的三公主目若秋水,衣袂飘飘,美丽非凡,宛如仙子下凡尘。忠靖侯初见,便惊为天人。后来,先皇把这片湖区改了名字,赐名“仙女湖”,也寓含了赞誉女儿,对女儿的喜爱之意。
长期以来,世间竞相传诵三公主的贤良惠德,与忠靖侯相敬如宾,忠靖侯也十分尊敬三公主,二人感情坚定如一,从来就没有红过脸。而三公主也一直住在京城的忠靖侯府,为什么忠靖侯府的二公子赵子宣却会住到了湖区里?
林丰之看看傅光烨,想到这事说出来是别人家的隐私,而作为君子是不好随便妄议他人的事情。他忍了一下,终究还是一吐为快:“这事说起来,还是因为忠靖侯府三公子赵旭的原因。”
二公子一挑剑眉,没有出声。别家的隐私,听听也无妨,知己知彼,方能抓住对方的弱点。
“忠靖侯府三公子赵旭并非三公主所出。”林丰之说出一道惊人内幕。
傅光烨手执白玉酒杯的手瞬时顿住了。这个外人看来风光无比的忠靖侯府,怎么也这般复杂?外边的人不是一直传闻忠靖侯与三公主的感情坚贞如一吗?怎么无端端地弄出个私生子出来?
林丰之看出二公子傅光烨的疑惑,笑笑道:“这是忠靖侯府里极其隐私的事情,一般是不外传的。即使在忠靖侯爷府里,那些丫头婆子们也不敢拿这些事情来说事,所以知道的人极少。”说到这,林丰之得意地笑笑,“这事也奇了,正好我屋里那个大丫头兰香的表妹,经伢婆子引进了忠靖侯府,那天她从窗台下经过,正好听到三公主与川陕总督夫人在说这件事情。她觉得诧异,回家的时候就把这事跟兰香说了,正好我打探忠靖侯府二公子赵子宣的事情,兰香也就把这事说了出来。”
傅光烨微笑着摇摇头,显然对于林丰之这种不光明磊落的行径表示不认同。但从林丰之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他屋里的兰香大丫头对于这位林大公子倒是忠心耿耿的。
不过,私不私生子的,好像与他傅府没多大的关系吧?
“丰之,”傅光烨冷了神色,“我们这个计划不应出现的人,你去设法阻止,不要让他影响了我们。”
林丰之闻言,整张脸都皱了起来。果然是京城“四大才子”之一的冷面才子,说出的话都是冷冰冰的。可是,对方可是堂堂忠靖侯爷府的二少爷啊,他一个小小的京城京畿卫统领的儿子,如何去阻止?
林丰之沉默半晌,才憋出一句:“二公子,要如何去阻止?”
傅光烨狭长的眼眸微眯着,透过半开的窗子眺望着两岸连绵起伏的群山。山脚下是密集的村落,此刻,夕阳西下,家家户户已经升起了炊烟:“那边是什么地方?”
林丰之起身仔细地看了一会:“河谷村。”
“河谷村过去就是三生书院了吧?再过去应该就是仙女湖湖区。”傅光烨思量片刻道。
林丰之有些惊讶地望着傅光烨,真不愧是傅家二公子,记性还真是好,他只说一遍就记住了,难怪读书读得那么好呢。只不过,二公子问这个做什么呢?
“忠靖侯府的二公子赵子宣在三生书院就读吧?那我们今天见到他的时候,正是三生书院开课的时候吧?”傅光烨微微一笑。
林丰之恍然大悟:“你是说……”
“去吧,把事情做漂亮一点。”傅光烨收回目光,专心致志地喝起窑藏三十年的“女儿红”来。
胡家这一顿晚饭很丰盛。由于胡大娇摔破了头,需要好好滋补,江氏特地去了一趟集市,买最好的乌鸡,最鲜嫩的鸽子回来,熬汤给自己的宝贝女儿喝。还有,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养颜药方,也四处求爷爷告奶奶的求了回来,看得胡大为一阵接着一阵地皱眉头。
“大娇年纪还这么小,又不是什么大病大痛,需要这么滋补吗?”看着自己的老婆正把一大把的高丽参塞进炖鸽子肉的炖盅里,胡大为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你走开一些,别净知道瞎打岔。”江氏把自己的丈夫推出厨房,“这可是我跟四叔婆求来的方子,最养颜的了,去疤也有特效,还是祖传秘方,要不是我们是亲戚这重关系,人家还不肯给我呢。”
一听到四叔婆的名字,胡大为便不出声了。这个四叔婆,别看实际年纪都有五六十岁的,但凡见过她的人都以为她只有二三十岁。年轻的时候入过宫,听说在宫里的一个什么局里当了一个女官,专门研究养颜配方的,名声很响,从宫里出来之后还有许多官家夫人小姐富家太太们上门讨教养颜的秘诀。
江氏厚着脸皮去她,多半是为了胡大娇额头上的伤口不留下疤痕吧?
晚饭的时候,胡大娇当然理所当然地喝江氏亲手熬制的乌鸡、鸽子等滋补汤,其他的人则津津有味地吃着鸡肉。江氏一碗水端平,即然大女儿有好东西吃,其他两个儿女也不能怠慢。
厨房里,傅清玉孤单的身子缩在灶边吃饭,饭食比以前好多了,有肉汤喝,只是,不能与胡大为一家人同桌吃饭。
“娘,把清玉叫过来一起吃饭吧。”胡三娇收回不住朝厨房张望的目光,抬头对江氏道,“清玉一个人吃饭,好可怜……”
“有什么可怜不可怜的!少废话,吃你的饭!”江氏轻斥道,又夹了一块鸡肉放到大女儿的碗里。
胡三娇看看母亲,知道说不动母亲,只好闭上嘴低头扒饭。而胡大娇,看着碗里的鸡肉,还有旁边的乌鸡鸽子高丽参的滋补汤,目光开始闪烁起来。
第三十五章 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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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江氏到大女儿胡大娇房里帮她换药。
拆开女儿头上的绷带时,江氏略微讶异了一下。伤口愈合得很好,并且重新换了药,包扎得十分工整。
想到自己的女儿总不可能自己给自己换药,于是江氏便问道:“大娇,是你自己换的药吗?”
胡大娇摇摇头,忽然道:“是清玉帮我换的,今天下午你不在的时候,清玉过来给我换了药,说是向四叔婆讨了不留疤痕的特制药方,娘,你看看我的伤口,是不是好很多了?”
江氏的手便停在女儿的头上了。她没有想到,这愈合极好的伤口,还有那包扎得有条有理的绷条,都是那个在她眼中一向连大气都不敢出的养女做的。
这个她一向看不顺眼的死妮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细心有用起来了?
说来也是奇怪,那个一直以来眼高于顶的四叔婆,对谁都没有好眼色,难得的一二次请她来做客,对她的三个女儿看都不看一眼,偏偏对这个傅家送来的不明来路的丫头另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