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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第5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一怒之下,下了毒手……所谓因果报应,如今那些人都死了,你也算报了仇了。”

    风华这些日子可没闲着,丰县衙役们虽然取了证,破案却艰难,那名留青史的破案圣手宋慈毕竟只出过一个,风华便安排曹颙主仆白日里守着李卫,她自去与衙役们周旋,争取机会现场勘查,她虽然不是破案的高手,根据蛛丝马迹拼凑真相却是一名优秀考古学者的必备技能,果然不出三日,就被她窥破了此案,查到凶手。

    只是,那些凶手,如今也进了阴曹地府,李卫想如曹颙那般手刃仇人,却是不可能了。

    安慰的话实在说不出口,失去亲人的滋味,没有谁比风华更能体会,这个时候,风华认为,李卫需要的并不是几句干巴巴的苍白言语,而是真心的陪伴和支持。

    李卫慢慢地止了咳嗽,头仍然低垂着,忽然大颗大颗的泪水砸在了石桌冰冷的桌面上,毫无预兆,很快就在月色上泛起了一片水光,那含在喉咙里的呜咽断断续续,悲戚荒凉,却比嚎啕大哭还要令闻者伤心。

    风华和曹颙都没有打扰李卫,任他用自己的方式痛快宣泄一番,这些日子,他们看着李卫不言不语,面无表情,心中难免担心,如今能哭出来,也是一件好事。

    “哭吧,哭完了就起来,男子汉大丈夫,你父亲在天之灵,也不会愿意看到你这么自苦,你李家只剩下你一线血脉,若因此一蹶不振,岂不辜负了你老父一片拳拳爱子之心?”

    直哭到声音嘶哑,李卫才慢慢止了。

    见他情绪平静下来,曹颙才轻声开口,“往后你有何打算?”

    李卫摇了摇头,神情惨淡,“还能如何?自然是奉养母亲,她老人家受打击过重,身子一下子垮了,郎中说,说,寿不过三月,如今我只想安安稳稳地呆在她身边,呜……”

    风华和曹颙面面相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谢谢你们,你们一个救了我,一个又替我杀了仇人,若不是你们陪着我,我真不知道我能不能坚持住……”

    “咱们也算是共患难了,说什么‘谢’字,既然……我们也就不多待了,”曹颙说到这里,朝风华看了看,见风华并没有反对的意思,便继续道,“相逢即是有缘,你知道我家在哪里,若是不想再留在此地,尽可去找我。”

    李卫摇了摇头,他虽然悲伤,可还没失去理智,“以你如今的处境,我去投奔你,不但成不了你的助力,反倒会连累你,”他忽然看向风华,“倒是风小兄弟,不知可肯收留我?”

    风华摇摇头又点点头,“说收留就严重了,我们这一路相处,还算和谐,虽说交谈不多,想必你也了解我的为人,我这人喜欢广交朋友,喜欢舒服富足的生活,逍遥一世就很不错,可是若无根无基,无权无势,又不免遭人践踏,生命财产全无保障,所以我这番游历,也是想看看自己能做些什么,你若是不想过你现在这种生活,不如我们合作。”

    风华说的干脆利落,于是,未来红遍天下的蓬莱山庄,初诞生之时,也不过是在这样一个略有些悲伤的月夜环境下,几名小小少年渴望摆脱既定命运的束缚,在急欲寻求出路的内心驱使下,三言两语敲定了最初的方向,而三名少年,也因此慢慢偏离了各自人生的轨迹。

    第二十一章 事业雏形(一)

    风华和曹颙很快辞别了李卫,踏上了去苏州的行程,曹颙从他舅舅——苏州织造李煦送来的信中得知,曹颙被掳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他家中却毫无动静,因他父亲不在家,他庶弟曹珍生了病,一时忙乱,家中竟无人得知曹颙去向,还说曹颙只是去庄上玩耍未归,曹颙之母李夫人求婆婆找人未果,自己派遣人去附近庄上搜寻,没找到人,哭得几乎晕厥,只得送信求兄长代为寻找。

    为了保证曹颙的安全,李煦派人来接曹颙,让他先去苏州,曹颙自然答应了,风华也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了这位结局惨淡的康熙朝名臣。

    李煦是个健谈爱笑的人,清瘦疏朗,有着古代读书人特有的斯文儒雅,知道风华是曹颙的救命恩人,便将风华奉为上宾,也不以为小,与风华交谈甚欢,完全看不出半分‘官威’,得知风华小小年纪已有功名在身,大为惊讶。李煦虽不是正规的科举出身,却着实有才华,且浸滛江南官场多年,对官场潜规则了然于心,于是倾囊相授于风华,令风华受益匪浅,对康熙朝复杂诡谲的江南官场也有了模糊的认知。

    风华对温软娇柔的苏州简直是流连忘返,康熙朝时,江南的礼教气氛远比北方苛刻得多,只是经历了清朝初期睿亲王多尔衮的强势破坏和铁血镇压,倒比明朝时松泛,偶尔在街上也能看到纯正的汉装仕女,袅袅婷婷,曼声细语,宛若苏扬的流水轻烟,软风垂柳,让风华大饱眼福。

    既然来到了苏州,自然不能错过正宗的精美绣品、真丝等织物,她的随身洞府里虽然广收宝贝,只是那衣料都是刀枪不入火炼不坏的,在她还没学会炼制前,用一尺少一尺,拿来做常服未免太奢侈太浪费了。而风华自己的收藏里多半都是从现代搜罗的各种料子,更有成片的桑林供她收集丝茧,有些品质甚至比苏州丝绸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女人嘛,谁也不会嫌绚丽斑斓的丝料多就是了。

    除了差点让风华走不动路的各色精美丝绸绣品,风华还收集了杨梅和枇杷两类树种,又通过李煦的关系,移栽了半亩左右专产碧螺春的茶树,至于炒制茶叶的方法,她那书室里什么没有?方子多呢!!

    这个时候的苏州,人工养殖珍珠还没有兴起,当地虽也是淡水珍珠(北珠)产地,却控制在官府手里,真正是价值连城,非大富大贵人家不能拥有,风华逛遍了苏州城的首饰铺子,能找到的天然北珠都是次品中的次品,个小的,形状差的,色泽不正的,没有一颗让风华满意,她也就作罢。

    购买虽然作罢,然而这个时代对淡水珍珠的喜爱追捧却让风华起了一个大胆的主意,关于她和曹颙、李卫制定的发展产业计划中,完全可以再加一条人工养殖珍珠,她洞府的湖里,多得是优质的珍珠蚌,连货源都省了!!!

    此念头一起,风华大是兴奋,再也没有了扫货的心思,把自己关在房里一连五天,伏案疾书,笔走龙蛇,对外界情况一概不理,要不是她还知道出来吃饭,只怕曹颙都要踹门进去找人了。

    五天后,风华捧着一摞手写资料,揉着一对熊猫眼,打着哈欠出了房门,揪着曹颙,两人又头碰头研究了一天,风华细细地给曹颙解释了自己的计划,当然,关于暗中建立情报网这一块,风华暂时还不打算透露给曹颙知晓。

    说实话,风华做这个大计划有她的私心,在现代,她有爷爷和母亲留给她的遗产、人脉以及一切根基,她自己也有经营手段,哪怕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有三百天都在钻墓室,她的日子过得也可说是顺遂无比(当然要排除那对贱男贱女时不时地抽风打扰),没有半分阻碍闹心。

    莫名其妙地穿越到这里,风华也没费什么劲就扎稳了脚跟,凭空弄了个“风华”的户籍,可这也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而已,所谓人心不足,尤其是她骨子里慵懒好逸,缺少安全感(否则当初离开现世前也不会做出疯狂扫货的行为了),想要什么,总要牢牢抓在手里才踏实。

    如果能真正建立起蓬莱山庄这样一个庞大的商业集团,只要运作妥当,如晋商浙商那般自成一格,不仅可以赚进数之不尽的金银,更能铺开一张覆盖全国的情报网,其中潜在的利益之巨大,简直难以想象,不论她将来想做什么,总会多三分底气。

    曹颙心中也有他的一本帐,他一边佩服风华能在短短时日里便想出这种万无一失的生财之道,一边又暗自庆幸自己认识她的时间不算太晚——

    他看得明白,这计划对他无疑大大有利,他不像风华对经商看得那么坦然,这个时代的人对“商”有种根深蒂固的藐视,所谓士农工商,商在末流,他自幼接受贵族教育,自然也不例外,可他更明白,除了这条路外,他们曹家和李家,因为数度接驾,已经陷入了财政亏空的绝境,他不在乎曹家,可他母亲在乎,他的舅舅疼他如亲子,他更不想他舅舅出事,风华恰逢其时地提出了这个计划,开始时必然需要曹李两家的势力来护航,而曹家和李家,却急需聚集大量财富来还亏空,他二人正是各取所需。

    相对他们的沉重来说,李卫的目的反倒简单轻松,不过是需要一展抱负来证明自己,成功了,是一份荣耀和成就,失败了,也是短暂的挫折,不会伤筋动骨,他们都是聪明人,一拍即合,对对方的性情底线又心中有数,因此李卫来信对他们两人的意见毫无疑义。

    风华和曹颙很快商议妥当,风华出所有本金,技术,占七成,曹颙出力,占一成半,李卫出面经营,占一成,余下半成放在那里以防万一,他们挑出了其中一部分不打眼的计划,诸如酒楼,客栈等,曹颙带着这份资料悄悄见了李煦,而风华则把精力投到了人工珍珠、化妆品、玻璃三大块。

    第二十二章 事业雏形(二)

    苏州毕竟不是曹颙的家,李煦有二子,长子稳重,次子风流,且都已成年,与曹颙说不到一起,李妻佟氏乃满族大姓,本就瞧不起汉人,连自己的丈夫,也是动辄呵斥,并不尊敬,又怎么会对风华和曹颙和颜悦色?

    而且,在风华的计划开始进行后,他也需要回江宁动用他曹家的势力,他的父亲虽然迷恋姨娘,疼爱曹珍,可至少目前还没有想过剥夺他嫡子的地位,曹家庞大的债务也是压在他父亲身上的一座大山,急需摆脱,他不趁此时收拢曹家的势力,更待何时?

    因为李卫还没有动身前来苏州,风华暂时留在此地坐镇,通过李煦的关系,她在苏州城内购下了不少铺面,有地处闹市的,也有位于偏郊的,曹颙则在李煦派人护送下准备归家。

    李煦并不认为三个小孩真能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但是外甥想脱离曹家独立置产的念头无疑是值得鼓励的,他所要做的不过是在苏州本地为他们打消来自官府和当地商会的盘剥和抵制而已,以他现在的地位,可以说是举手之劳。

    这一日,曹颙终于从风华那里得到肯定的消息,松了口气,否则他就算回家了,也不免提心吊胆,终日牵挂。

    风华夹在李家送行的队伍中,直陪伴曹颙到了码头,曹颙趁李家的人不注意,悄悄拉住风华,语重心长地道,“你且记得,李家的势力暂时可用,若实在有为难之处,不妨放手,以保住自己为佳。”

    风华听曹颙这么说,挑起眉,斜了他一眼,“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曹颙白了她一眼,冷笑道,“你会不明白?别浪费小爷的时间!!我虽然不通庶务,也能看出你那计划潜在的利益到底有多惊人,我只要想一想都会热血沸腾,何况别人?我舅舅精明过人,你想在他的地盘上进行这种计划,顶多能瞒住他一时,绝不能瞒他一世,到时候,面对一笔主人只是几个小孩的巨额财富,谁能不动心?纵然我舅舅不至于谋夺我这个外甥的产业,那我舅舅那边的人呢?个个都能看得开?这世上见利忘义的人多了!”

    风华笑了,曹颙能这么直白地叮嘱她这番话,说明他是把他和自己绑在了一起,不管是为利益也好,情义也罢,至少在最近几年内,风华不需要为同伴的忠诚问题而烦恼了。

    “你放心吧,我不会提出一份实现了也很难保住的计划。你的顾忌虽然在理,也太杞人忧天了。我只告诉你,明面上,我会在苏州置一部分铺面,将来弄出来的各种货品,自然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店铺专售,至于暗地里如何运作,暂时我就不告诉你了,等你拿下了曹家真正的说话权之时,我们再好好谈谈下一步。”

    风华一向就不喜欢把话说得一览无余,且面对熟人时毒舌无比,此时更不例外,学大人状背着双手,很强势地扬了扬下巴,三言两语就干脆利落地打发了曹颙。

    曹颙对风华说话的风格早已熟悉无比,却仍然被噎得脸色发青,气冲冲地瞪着风华,鼓鼓的白嫩腮帮子这才有了点小孩子的模样,只不过落在别人眼中却是两个精致漂亮的小孩大眼瞪小眼瞪着对方,那情形怎么看怎么令人发笑。

    曹颙前脚离开了苏州,风华后脚就向李煦提出告辞。

    李煦十分喜爱风华灵心慧性,气度俨然,小小年纪文则博学强识,武能扶危济困,心性、气度、本事样样不缺,对比自己两个不成器的儿子,只恨不得风华是自己生的,便以长辈身份苦口婆心地劝导,倒也十分真诚。

    “你小小年纪,正是奋发向上的时候,现已考取了功名,该一鼓作气登上金銮殿才对,这般东游西逛,岂不辜负了大好光阴?那经商虽然获利丰厚,终究是细枝末节,切不可舍本逐末,因小失大。”

    风华感念李煦此时一片真心,自不愿敷衍他,“李世伯一番苦心,对学生犹如子侄,学生怎会不知好歹?只是学生有自知之明,学生涉猎广泛,根基却浅薄,得一秀才尚可,若要更上一层楼,非再苦读三年不能,且学生年岁太小,纵然得了名次也不能为国效力,倒不如用这三年工夫,便读书边游历,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学生正好借此开阔开阔眼界,多增长点见识。

    至于经商,学生并非为财所惑,只是一来游历天下去钱财支撑,钱虽不是万能的,可没钱却万万不能;二来学生听连生(曹颙小名)说他急需大笔钱财,学生与连生是好友,也想为他分忧解困,学生拿不出那么大一笔钱,但是学生可以想办法帮他赚钱,”

    最后几句话,却是风华故意说得含糊不清,但是以李煦的老谋深算,又怎么可能不由曹家的财政窘迫联系到自家的困境?而她帮助曹颙,曹颙却打算拉一把李家,这么一来,李家就间接承了风华的人情,以李煦的个性,从此便会把此事放在了心头,对风华却是十分有利的。

    果然,李煦起先听风华说得十分有道理,点点头,待听到曹颙需要大笔钱财时,眼底闪过一道精光,眉头微微一动,若有所思起来。

    风华打点好了在苏州购买的铺面地契,又等了三天,李卫才风尘仆仆地赶到苏州和风华会合。

    比起初见时的狼狈,现在的李卫整洁干练得多,哪怕经过了长途奔波。只是他瘦得厉害,好在精神还可以,双眼熠熠闪光,显然已经从亲人去世的打击中慢慢恢复过来,而风华又在此时在他的面前画出了一片让人憧憬向往的前景,由不得他不全心沉沦进去。

    风华考虑了很久,虽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还有那句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她一个在现代尔虞我诈的社会大环境中浸滛多年的成年人,掏心掏肺地信任一位刚认识没多久的朋友,这朋友还是个刚满十二岁的小孩,那基本就是笑话,别人信她自己都不!!

    最后,风华还是对李卫用了一点暗示术,还不到缔结忠诚契约那么严肃,只是增加别人对自己的好感和信任度,更容易加强两人的合作和交流,李卫毕竟是名留青史的良臣,终将要走上仕途,风华还没有肆无忌惮到敢挖未来的雍正皇帝的墙角。

    至于真正忠心的下属,风华自然会用别的法子来收拢。

    第二十三章 狼狈相遇

    风华的宝贝数之不尽,可就如同那些现代的“黑钱”一样见不得光,她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渠道拿出来,于是,蓬莱山庄就成了她最好的借口。

    放在明面上的蓬莱山庄,有寻常的酒楼客栈药材行生意,也有人工珍珠、化妆品、玻璃等让人眼红的闻所未闻的生意,风华从没想过她能拥有这些一辈子,哪怕是在现代那种讲究民主私有财产的社会,都时有巧取豪夺事件的发生,更何况现在这个皇权至上、人命如草芥的封建不封建奴隶不奴隶的社会?

    一旦蓬莱山庄生意做大,旗下都是垄断性质的暴利商品,又没有足够强悍的势力去保护它,想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风华完全有理由相信,纵然是表面上最不争的四阿哥,也许都会为此动心,尤其九龙中还有一位以经商手段著称的“毒蛇九”九阿哥。

    所以,风华不过是想以蓬莱山庄掩饰她真正想要做的事情罢了,鸡蛋永远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即使对于曹颙和李卫而言,蓬莱山庄也只不过是临时的寄托,而非终生的事业。

    他们目前能用上手的人毕竟不多,所以计划也只能一样一样地来,风华把需要出面打理的事情都交接给了李卫,先把酒楼客栈饭馆开起来,别看李卫年纪小,他自小在市井中长大,很有几分手腕,很多对于风华来说极繁琐的事情,到他手里,三下五除二,办得那叫一个干净利索,风华见状,干脆做了甩手掌柜,只负责埋头钻研完善发展方案,并且为下一步的计划所需的人才而头疼不已。

    就在两人忙得痛快而纠结的过程中,时间如射出去的箭,很快地,第一家蓬莱酒楼就这样低调地在苏州开业了。

    酒楼装修以白墙为主,所有木料都是温暖的淡黄|色,搭配着悬挂在墙上的字画,整体看上去明亮典雅。

    酒楼内并不明确卖何种菜,只在每张桌上放一本厚厚的菜谱,而且在二楼每个包厢的门上写明菜系,客人喜欢哪种,便进哪个包厢,包厢里另有专门针对这个菜系的各种菜肴,端是方便新颖。

    尽管风华有满肚子的宣传主意,完全可以出奇制胜,但根据他们制定的方针,一开始最好还是低调,所以酒楼开业并没有弄什么噱头,因此除了有心人的关注,并没有在一开始就引起多大反响,倒是等风华离开苏州后,酒楼种类繁多的美味菜肴、舒适有品位的环境、新颖独特的待客之道,终于在回头客中流传开来,生意这才慢慢火热起来,此是后话。

    同样因为低调,李卫专门聘请了掌柜,自己以东家的身份出面,风华和曹颙则完全隐在幕后,没有半分要暴露身份的意思。

    开业当天,李煦没有亲自前来,不过派人送了丰厚的贺礼,以及亲笔手书“蓬莱酒楼”四个遒劲墨字的酒楼匾额,既表示了他对蓬莱酒楼的支持之意,又不会过火到让别人眼红嫉妒,风华和李卫俩真假小毛头,由衷感到这位李大人为人处世真的很有一套,真不愧是官场上长袖善舞的人精老狐狸。

    在一个静谧的夜晚,风华没有知会任何人,独自驾着马车,悄悄出了苏州,反正她之前已经告过别了,现在也不算不辞而别,只是她不喜欢那离别送行的气氛而已,她也没有看错李卫,才十二岁的少年,独当一面也显得游刃有余,她的担心完全是不必要的。

    既然如此,她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她是希望建成蓬莱山庄以支持她将来随意自由的生活,而不是反过来被其束缚,如此一想,风华便理直气壮地、毫无心理负担地离开了苏州。

    可想而知,在风华眼里“独当一面都游刃有余”实际上忙得废寝忘食、已经快进化成国宝大熊猫的某人,在第二天醒来后发现她语气轻快没心没肺的辞别信后,是多么苦逼多么茶几……

    就在李卫纠结无比的当口,风华已经乐滋滋地出了苏州地界,预备先转扬州,到南京也就是江宁与曹颙见上一面,看看时机是否成熟能不能开展下一步计划,再然后北上京城,趁着夺嫡大旗尚未完全展开之时去过一把眼瘾,好好瞅瞅已经被yy了千百遍的康熙朝九龙,最后,如果能通过北京城里的传教士,去海外游览一趟,那真是太值了。

    至于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冷面四爷,风华绝不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还想再见人家一面的小心思——

    呃,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人还真经不住念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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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四爷胤禛年初在五台山随驾,本是件荣耀的事情,谁知半途里被一个封号给削光了里子面子,四爷那是郁闷无比,更郁闷的是,他那皇帝老爹没打算带他回京,而是把他撂在了半路上,美其名曰——代表皇上巡视暗访。

    这事要搁在其他心思九曲十八弯的皇子身上,没准会认为是一件苦得不能再苦得鸡肋苦差,吞不得扔不得,可换成了一贯办事认真铁面无情的四爷,连康熙自己都认为这是给了耿直的四儿子一个名正言顺捞功劳的机会,这是多大的恩赐哟——只能说,四爷你做人实在太成功了!!!

    好吧,如果搁在平时,四爷的确会以为这是皇阿玛重视他的表现,于是更不惜余力、认认真真地办差,这面具戴久了,恐怕连本人都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了——遗憾的是,现在的四爷很不爽,所以脑子没有被年轻气盛给搅成浆糊,反而清醒得如同刚泡了冰水澡。

    此时此刻,四爷有点发冷,不是因为让他郁闷无比的封号,不是因为皇阿玛半途丢儿子的可耻行为,更不是因为难啃得如鲠在喉的秘密任务,而是他清楚地感觉到了,针对他生命的危险!!!

    他不过才走到江宁地界,已经遭遇了四次刺杀,次次都是不要他命不罢休,他身边由二十人的队伍锐减到连他在内只剩三人——他记得当时皇阿玛给他的是密旨,连大阿哥、三阿哥和十三都不知道他的具体行程,到底谁把他的行踪泄露出去的???

    四爷脑中盘桓过一个个兄弟,每一个人都那么可疑,可一时之间思绪如麻,根本不得要领,而追兵却是如影随形,杀机毕现!!!

    他放出了求救的信号,过了很久,仍然没有等到救援的人,绝望的情绪,慢慢从他心底浮现——难道,他就要死在这里?

    三个人……

    两个人……

    最终,只剩他一个,拖着受伤的身子,踉踉跄跄地沿着森林的外围奔跑,不敢停下脚步。

    在离京城万里之外的一处荒郊野外,在月黑风高的掩映下,在野兽的嚎叫此起彼伏中,一向沉稳严谨的四爷,只能苦苦地逃命,一刻也不敢懈怠。

    只要慢上一步,他就有可能永远躺在此处,再也回不去那个让他无比厌恶却也无比眷恋着的‘家’……

    ——真的无力回天了吗?

    黑黝黝的森林里,一枚幽蓝的飞镖蓦地射了出来,夹着一股腥风扑向几近虚脱的胤禛脑后,说时迟那时快,胤禛脚下一绊,一骨碌滚下了坡,就那么巧之又巧地躲过了剧毒飞镖!

    坡面并不算陡峭,可对于身受重伤的胤禛来说,无疑已经到达了体能的极限,只听一声令人牙酸的“嘭”,闷响的同时,他整个身子猛烈地撞上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只痛得他连声呻吟,眼前阵阵发黑,意识渐渐陷入混沌之中。

    就在他彻底陷入黑暗之前,他仿佛瞥见了一双精致娇小的浅色皮靴,轻快地向他走过来……

    第二十四章 同床共枕

    却说四爷悠悠醒转,入眼的便是一片让人神清气爽的洁白,不同于以往床帐的雨过天青色,而他自己就仿佛陷在了软绵绵、暖烘烘的云朵里,丝丝清甜的香气钻入他的鼻翼,似有若无,隐隐约约,却令他不由自主地放松了心神。

    他只觉浑身骨头都睡酥了,懒洋洋地抬了抬手,正要叫人,忽然觉得不对,全身都绷紧了——这里不是他的卧室,他在被追杀中失去了意识,那些刺客不会放过他的,更不会好心地留他一命,难道是救援的人来了?

    他正在愣神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细细的小呼噜声,这小小的呼噜声一直都在,只是刚醒来的一刹那,过于舒适的环境让他放松了警惕,居然没有注意到!!

    他猛然扭过头,狭长的凤眼顿时不敢置信地瞪大——一个他万万没想到的人,以一种毫无防备的姿态,突兀地出现在他身边——

    一个纤细柔软的小少年,穿着一身样式奇怪的衣服(睡衣),半蜷着身子躺在床外侧,一双小手死死拽着淡蓝色的被子,长长的睫毛如两片轻盈的蝶翼,静谧地落在那白得透明的柔嫩面庞上,映出两道浅浅的弧形阴影,微张着粉嫩红润的小嘴,惬意地打着小呼噜,睡得正香。

    居然是他!!

    居然就这么坦然地睡在他身旁!!!

    他记得这个骄傲得令人移不开眼的漂亮孩子,五台山下谈吐犀利的小小神童,十三弟临走时还念念叨叨抱怨他不来给自己送行,没想到自己却在这里见到了他——风华。

    风华救下四爷,也是巧合,她有了设施齐全的马车傍身,自然看不上那些不知道干不干净的客栈。她这些日子行走在外,晚上都是停在野外休息,一直都平安无事,这晚,她都换好睡衣准备躺下了,突然听到什么东西撞上了她的马车,她吓了一跳,忙下去查看,没想到捡回了一名处境堪忧的熟人!!

    照以往的经验,风华其实不会睡得这么不警醒,只是昨晚她先是用了差不多一半的法力才施展出一个比较大型的幻咒,摆脱了那群追杀的刺客,又帮四爷脱下脏衣服,清洗伤口,上药,包扎伤口,搬到床上,一直忙到后半夜才停下,毕竟年纪在那里,天知道她有多脱力,累得半死不活,勉强换了身睡衣,一头扎到床上就睡死过去。

    说实话,风华真不是有意占人四爷便宜,只是马车里就一张床,她又是个贯好享受的,还没有高尚到为了照顾伤病人就贡献出柔软舒适的床去屈就那窄小的沙发,反正床够大,她眼下就是个小孩子,用不着穷讲究啥,至于四爷醒来发现和陌生人同床共枕会有什么反应,对不起,这不在她考虑的范围内。

    风华好好地睡了个饱足的觉,从遇到曹颙李卫以后,她就一直忙一直忙,好容易逮到机会睡懒觉,她不睡够才懒得醒。

    还没睁开眼,先踢蹬踢蹬被子,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耳边突然听到低沉愉悦的笑声,她吃了一惊,蓦然反应过来,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起来,睁大惺忪迷离的猫儿眼,就看到某位以冰冷面瘫著称的大爷斜靠在床头,双臂抱胸,浅笑着注视着她那高高扬起还没有收回去的双臂。

    见她反应这么激烈,四爷也有些始料未及,不由得勾了勾嘴角,“小东西胆子不是很大吗?既在我身边躺了一夜,何至于吓成这样?”

    风华见他并没有不悦的意思,便若无其事地收回双臂,扁了扁小嘴,一边慢吞吞地爬下床,一边为自己申辩,“四爷可真是冤枉我了,我照顾四爷一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四爷怎么忍心让我去睡那么短的沙发?何况我还是小孩子,睡得太差会长不高的,我希望以后能长得和四爷差不多高,那我就满足了。”

    她朝四爷扮了个鬼脸,也不等四爷再说什么,爬下床,啪嗒啪嗒汲拉着小兔子拖鞋,跑到衣柜那里,打开柜门,顺手一拉,就拉出一道布帘,她在帘子后面快速地换衣服。

    至于四爷醒来的第一句话不是问他自己的安危问题,她也不予置评,反正她做到位就行了。

    “四爷您既然醒了,那就渡过了危险期,再养几天身体就完全没问题了,您下面打算去哪?”

    风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有点尊卑不分,她一边扣那些难扣的盘扣,一边从帘子后伸出小脑袋看向床上的病号,唔,她做的初级丹药效果还不错,那些狰狞的伤口,放在平时没十天半个月绝对好不了,而现在一夜就收敛结疤了,真是让她很有成就感。

    风华探出脑袋询问时,四爷已收起了那淡的几乎没有的笑容,正在环顾打量她的马车内部,那双黑漆漆的凤目中不时闪过一道幽光,也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听见风华的问话,眸光中迸射出一股凌厉之气,却又转瞬即逝。

    四爷打量着风华精致无暇的可爱笑脸,感受到孩童特有的初生牛犊不畏虎的蓬勃气息,以及那连成年人面对他都罕有的坦然磊落,最终摇了摇头,微微沉吟片刻,并未回答风华的问题,却反问她,“是你救了爷,你这是去哪里?”

    风华换好衣服,把帘子重新收进衣柜里,想了想,还是老老实实地道,“我本来是出来游历,我一个小孩子,去客栈不大安全,所以平时就歇在有水源的地方,无意间看到您昏迷不醒,唔,我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方向。”

    四爷眼睛微微一亮,“既如此,你不如跟在爷身边,比漫无目的满天下乱窜更能学到东西。”

    ——四爷,你真的不是为了拐一个包你吃包你喝使用起来还免费的童工???

    这话风华只敢腹诽,那么多封建王朝,她为什么就偏偏来了全天下人都是皇室奴才的清朝呢?皇帝是大奴隶主,皇子是小奴隶主,可她不愿意做奴隶啊啊啊啊……

    但她也不会傻到再次直言拒绝对方,要说起来,五台山下初遇时,四爷是在“招揽”人才,可有可无,这次却比上回难拒绝多了,四爷的语气,之前一直透着疏离,而这回却明显亲近了许多,这才真是把她当自己人了,她不是不懂。

    心中百转千回,她面上扬起惊喜的笑容,点了点头,于是年轻得还不太能接受拒绝的四爷满意了,一扫当初被风华拒绝时心头升起的那么一丝郁闷,立刻就摆起了主子的派头,“过来替爷更衣——爷的衣服呢?”

    呃?

    四爷正要掀被下床,猛然发现自个劲瘦的上身居然是□裸的,只裹了一层层白色绷带,全身上下只保留了一条裤子,忙缩了回去,重新端起那张难以亲近的冷脸,尽管他的耳朵尖都红透了。

    风华抬起眼皮,莫名其妙地摸了摸脑袋,忽然想起那身被她剥下来的、被刺客砍得七零八落的、又是血迹又是泥土的锦衣,又想到她这里压根就没有成年男子的衣裳,顿时傻眼了。

    第二十四章 囊中之人

    很显然,四爷也注意到了那堆堆在床脚下的破抹布很有几分眼熟,不由得抽了抽嘴角,他知道他的衣服可能已经不堪入目了,但再怎么也应该有个形状,不至于成为现在这堆纠缠在一起的破烂布条吧?

    ——这杰作,不用猜,也知道出自谁手!!!

    接收到四爷充满怨念的目光,风华转转眼珠搓搓手,讨好地笑,笑得灿烂而心虚,“那个,四爷,我这不是要给你上伤药嘛,又抱不动您,想帮您脱衣服都没办法,可我想您肯定是想干干净净地睡一觉的,这么脏兮兮的您哪能睡好?而且这衣服简直脏得不能再脏了,实在太影响您的形象了,所以为了您能舒服一点,我当然是义不容辞地帮您摆脱它们了,您不用太感谢我!!”

    闻言,四爷那本来就跟乌云罩顶似的脸上,黑气更浓重了,“这么说,你觉得爷还要感谢你?——好,你已经救了爷一命,那好人做到底,后续的事肯定也给爷安排得妥妥当当周周到到的了?既然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爷的新衣服呢?”

    这种结果她当时还真没多想,也许是她潜意识里其实也很想看看这位传说纷纭的冷面帝王更人性化的一面吧,哪怕是狼狈出镜也好啊,可惜人家气场太强大,锋芒逼人,冷森森瞪人的视线太具有压迫感,那种上位者藐视苍生浑然天成的威势一般人还真顶不住。

    风华讪讪地一头扎进衣柜里,实际上是摸进了随身宝库,从中拎出几套仙器水准的宝衣,选了又选,比较又比较,最后肉疼地抱出一套最低级只能屏蔽水火毒侵袭的宝蓝色宝衣。

    宝衣在被抖开的瞬间,化形为一整套清朝常服的里衣长袍马甲长裤长靴,风华慢慢从衣柜里爬了出来,摩挲着自己都舍不得穿的宝衣,小脸皱成了包子样,抱着小小希望地问道,“四爷,我这里没有成年男子的衣服,只有这套家传宝贝,能避水避火避毒,家传的哦,所以很多祖先都穿过,您还要穿么?”

    四爷铁青着脸,看着风华这犹犹豫豫依依不舍的小气样儿,那不情不愿的包子脸真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那哪里是拿出一套衣服,简直像是割她肉了,他哪还猜不出她心里的盘算?以为说别人穿过就能吓退爷?哼,别说这是一套自己从未听说过的宝衣,就算是普通衣服,爷不想暴露身体也非得穿不可!!

    不过现在既然连这小东西都是自己的了,这宝衣当然也是自己的!!!

    脑中盘旋完某强盗逻辑的四爷,理所当然地漠着一张脸,冷冷地道,“爷不穿,你会做衣服?或者你想让爷光着身子?”

    风华摸摸鼻子,她不会做衣服,更受不了一个大男人在自己面前光着身子晃悠,话说她虽然表面上是个小孩,可灵魂不是啊啊啊!!!

    为什么她学法术没学到怎么剪裁衣裳呢?这可是居家旅行必备的优良技能啊!!!

    “还不拿过来?”某大爷黑着脸低喝,很不满某小孩磨磨蹭蹭的拖拉行为,虽然是被人伺候惯了的,可他还没到随时随地都习惯裸/体的地步╭(╯╰)╮……

    ——风华郁闷地摸摸头,终于体会到了“引狼入室”这个词的无穷威力。

    笨拙地凑上前,先解开绷带,重新上一番药,然后裹上干净绷带,面对眼前既伤眼睛又伤她幼小心灵的性感捰体,风华是想看又怕张针眼,闭眼又怕错过千载难逢的‘赏色’机会,好容易给某大爷换好药穿好衣服,风华狠狠地出了一口长气。

    这个过程,四爷张着双臂任小小的风华上跳下跳,前前后后地忙,半阖着眼皮,仿佛在养神一般,自始至终都没有真正流露过半丝心情,只从漫垂的眼底泄出一线不容忽视的精光,牢牢地锁定风华精致无匹的小脸。

    “好了。”风华笑眯眯地望着自己的劳动成果,高兴地顺手拍了拍那宽阔的胸膛,感觉到手下的肌肉微微一僵,她才从得意忘形中反应过来,呃,她忘了,眼前人可不是她那些可以打打闹闹的哥们儿!!

    也许是因为生来就是高高在上的皇子,眼前的人有一种让看遍现代各型帅哥的风华都忍不住满心赞叹的尊贵气度,他五官虽然端正深邃,却还不能算是这个时代所欣赏的那种柔和秀气的美男子,但即使没有精致华美的外貌来加分,那从骨子里溢出的自信骄傲的风采,那幽深凤眼的淡漠一瞥,也令他远远凌驾于世俗各种美男之上,乍一看,外形虽然瘦削,然而衣服下的身体,却意外地很有料,结实的肌肉下面,深敛着一股火热的爆发力,而穿上衣服后,挺拔冷峭的身姿,又宛若寒气森然的孤高冰山,极矛盾却也极迷人。

    见四爷端着一张毫无波动的冷淡面庞,对她的忘形之举不置可否,风华暗自庆幸,急欲让对方忘了自己的小小失误,忙把四爷推进卫生间里,从小抽屉里抽出一套新牙刷水杯毛巾递过去。

    谁知四爷却紧盯着牙刷,抿着薄唇,一动不动,风华猜他是不会用,又不好意思开口询问,挠挠头,心想还真是麻烦,不过她还是耐着性子把洗脸刷牙的工具以及放水的龙头都示范使用了一遍,可他还是一动不动,只是把视线从牙刷移到她身上。

    两人互相对视了约莫十秒,四爷的浓眉渐渐蹙了起来,深邃的眼中透着极不耐烦的神情,散发出一股子冷飕飕的凌人气势,风华在如此超强的精神压迫下,脑中灵光一闪,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