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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第4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宗江山着想,果真长大了,朕很是欣慰。”

    儿子长大了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人心的变化……

    第十五章 准备离开

    山上发生的事情风华当然不知道,风华并不以为她一个偶然结识贵人的小孩子,就算看上去有些与众不同,就算她送给十三的东西招人眼,就会让那些阅人无数的权贵们真正放在心上,虽然她对自己有信心,可也不会过于自我膨胀,原本她预计着在康熙回銮前还能和十三来往几日,谁料突然遭遇到修炼以来第一阶段的突破关口,当下只匆匆把店交给阿文,自己以外出办事的借口,闪进了洞府,进行自己第一次长达十天的闭关。

    这期间,十三在风华意料之中地又来了几趟,却每每失望而归,他与四爷及邬思道三人想的一样,都以为风华是在避开他们,不免心中有些难过,到底是少年心性,难得碰到个投契的同龄人,真想真心处一处,偏偏遭人嫌弃,对一向自以为人见人爱的十三可算是一次不小的打击。

    康熙一直到四月春暖花开时才回京,在三月中时颁下圣旨,封皇长子胤禔为直郡王,皇三子胤祉为诚郡王,皇四子胤禛、皇五子胤祺、皇七子胤祐、皇八子胤禩俱为贝勒。

    圣旨一出,众人反响不一,谁都猜不到老爷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愧是天恩难测

    胤褆与胤祉自是喜出望外,叩谢君恩,而四爷却有些郁闷,作为随扈的四个皇子之一,十三年幼,尚未分府办差,没受封也罢了,可其他三个可都是已经入朝办差的成年皇子,大哥三哥封了郡王,怎么轮到他就降了一等,和后面远在京城的弟弟们一样?难道他这段时间做了什么让皇阿玛不满的事情?

    四爷想到这里,冷气更胜了,这时候他尚无争大位之念,然而康熙的看重那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不在意的,毕竟他现在还没修到后来的喜怒不形于色的地步,难免还有三分年轻人的气盛,越想越没有头绪,心情自然不会太好,抑郁之下,也顾不得在风华身上费心思了。

    他这一忘记,十三又碰了几次壁,其他人也就不好动弹了,本来就是一点点的交集罢了,邬思道本是要为主子招揽人才,只是人各有志,他也不好勉强一个小孩,何况他看得出来,那个小孩对四爷和十三爷还是很有好感的,小孩本身是个极有主见的人,只要他对四爷和十三爷有好感,就不怕被别人挖走。

    不过想是这么想,邬思道还是有些不放心,临走前让人给风华送去了一封自己的亲笔书信。

    就在风华闭关闭得天昏地暗的时候,康熙一行结束了这次环绕半个大清的行程,浩浩荡荡地回京,皇子们骑在高头大马上,走在队伍前方,老大器宇轩昂,老三风流潇洒,老四冷峻尊贵,独有十三,意态踌躇,神情闪烁,慢悠悠便落到队尾,等所有人都出了镇口,十三犹不甘地徘徊不定,不时皱眉回头。

    “哎哟我的十三爷,您怎么还在这儿,皇上正要召见几位阿哥,就差您了!”苏培盛气喘吁吁地从前面赶了过来。

    “嗯,爷马上来。”

    十三勉强笑了笑,再一次回头看了看,希望那老成犀利的小孩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给自己送行,可惜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最终,被苏培盛催促着,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这块“伤心地”。

    于是,等到风华突破第一阶段,踏入修道门径,一身真气灵力都化作生生不息的法力,甚至能够施放一些诸如瞬移、结冰、燃火之类的小法术时,迎接她的是两封措辞迥异的辞别信。

    邬思道的信自然语气委婉诚恳,措辞简练,希望她将来上京时会去四阿哥府里见他,他到时必定倒履相迎,希望两人能再次以文会友。(真的不是再次考校么?o(╯□╰)o)

    而十三却是满满的指责,指责风华突然消失,不够朋友,不过是剥削了她一点东西,就巴巴地躲了起来,太小家子气,大不了他回她礼物就是了。随后还威胁说以后上京要是不去找他,他就派人来把她的家当搜刮一空!

    随信附上的是黄金打造的小弓小箭,削铁如泥的匕首,温润无瑕的玉佩之类的,乱糟糟地包了一大包,这些玩意的价值可比风华送出去的贵重多了!!

    不过风华瞅来瞅去,还是觉得这些精巧的玩意都只是这位十三爷的玩具,唔,童心未泯。

    康熙一行一离开,小镇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平淡,众人都从极致的紧张中忽然解放出来,不免生了几分放松后的倦怠之意,在随后的大半个月,整个镇上的人都有些懒懒的。

    风华在这里住了这么一段时间,虽说是习惯了平静安稳的生活,但到底与她的本性大相径庭,如今感受到小镇上过于疲软沉滞的氛围,不由得又勾起了她的心事。

    风华的洞府,是神仙遗留的宝贝,神仙——并不是现代人所理解的‘修真者’,靠着辛苦的修炼一步步走上成仙成神之路,真正的神仙,天生具有灵慧之根,飞升前也是肉体凡胎,修炼的过程中,清苦是有的,寂寞也是有的,平时也要修炼,也要冥想,也或经历些磨难考验,然对于天道却最讲究一个“悟”字,一次顿悟,可抵千年苦修,最终掌握天道,或成为天道的传达者以及执行者,而悟的过程,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入世修行。

    闭门造车是造不出来一个神仙的,至少以风华现在的阅历和心境绝对不可能,她需要经历世事磨练,最终拥有神仙的心境,窝在这个小镇上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原先因为初来乍到,要在这个时代扎下根,她还苦苦压抑着血液里的不安分因子,打算安安分分地过日子,如今因为踏入修道门径,所学不多自保却无碍,安全不再成为问题,所有的顾忌都不再是顾忌,于是这丫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风华是个说到做到的行动派,立刻就找到了镇长,把自家的店面转租给他,经过这一年多的相处,她知道这个人虽然有些官僚主义,但本质上还不坏,尤其是有身为一镇之长为镇上百姓负责的觉悟,因此在镇上口碑还不错,这样的一名古代小官,可比现代很多只拿钱不办事的头头官官们好多了。

    镇长平白收到这份又有名又有利的生意,十分高兴,他以为风华是要省里准备考举人,当下不用风华开口,便慷慨地写了一封证明风华身份的印信,风华自然是笑纳了。

    第十六章 自驾旅游

    风华在清朝的首次自驾游正式开始了!

    她当初特别订购的马车派上了用场,说是马车,其实更像是小型房车,外部是沉稳的紫檀色,内部却是米黄和暖灰交替的浅色系维多利亚风格装饰,空间利用得非常彻底。

    打开右侧门,地面铺着浅色菱形木地板,右手边是高至车顶的鞋柜,四个边角缀有华美繁复的玫瑰浮雕;

    正对面靠窗是一对米色珠光皮面的沙发,柔软而瑰丽,夹着一张高至成|人腰部、暖灰色菱形花纹的玻璃茶几,外形像火车上的硬座,只是奢华得多;

    窗帘是两层,一层暖黄|色与暖灰色绘成玫瑰图案的厚实绒料,一层浅黄|色镂空蕾丝窗纱,窗纱下方点缀着菱形水晶流苏,倍显精致优雅;

    车门左手边是一个暖黄木柜灰色大理石台面组成的梨形袖珍流理台,台上有两处可以掀开,下面分别盖着一个水池,一台电磁炉,紧靠流理台的是一台狭窄的三门冰箱,却是那种古色古香的玫瑰浮雕木质门;

    再过去便是一个精致典雅的梳妆台,靠墙处按着一面被镂空玫瑰缠枝图案固定的华丽半身镜,台面下设置了三个抽屉两个小柜,另配了一个玫瑰缠枝的圆形绣墩;

    隔着一条缀着上百条高低不一、层次感十足彩色水晶流苏灯的过道,沙发后是两扇门、高至车顶的衣柜,衣柜后,却是一个磨砂玻璃围成的小小卫生间,洗脸台,马桶,蓬蓬头,连接着按在马车顶部的太阳能热水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梳妆台和卫生间再过去,隔着一道透明的水晶帘子,就是一张抵着马车两壁的软床,铺得厚厚暖暖软软的,床底的空间可以放些棉被、衣服等,床尾上方则固定着一架一尺深的书柜,柜门是推拉式的,用起来方便又经得起颠簸。

    这‘马车’虽然是一副马车的外表,然不论是内部装修还是马达装备,都是按照房车来设计的,风华当时考虑过万一去哪个偏远地方用不上汽油的问题,于是驱动采用的是电力,车上也安装了一台体积小功能大的太阳能发电机,有备无患。

    风华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来到一个交通工具以马车为主的时代,又学到了一些可以掩藏马车与众不同外表的神通,可谓是巧中之巧,却正好成全了她舒适享乐的心。

    这样的马车,重量可见一斑,并不是普通的马匹能够拉动的,为这,风华去县里考试时,特意购进了几匹尚未成年的小马,养在随身洞府里的草地上。

    这些马喝的是金泉和土泉混合灵水,吃的是充溢着天地灵气的丰茂青草,行动更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经过了足足大半年的野生饲养,如今从外表看只是长大了些,和别的成年骏马没什么区别,而实际上却已成为天下罕见的神骏之物。

    风华和他们处的时间长了,发现其中有两匹小马尤其聪明,一匹枣红的母马,一匹乌黑的公马,似乎是小马群的头儿,那黑色的小公马平时懒洋洋的,仿佛永远都睡不饱,走几步路都嫌弃得慌,每次都用一种睥睨不屑却又隐隐透出无奈包容的眼神去看绕着它撒欢的枣红母马;而那匹枣红母马,十分暴躁好动,其他马惹它不高兴了,上去就是一脚,踢得人家嘶嘶直叫,害怕得躲着它,它却仍然不满意,撒气似的绕着黑色公马打转,使劲咬黑色公马的脖子,仿佛在埋怨对方不帮它出气,有趣极了。

    更让风华欣喜的是,每当她进入洞府时,这两匹马都率领着自个的小弟们狂奔过来迎接,黑色公马最爱蹭风华,只是风华现在个小,那蹭跟顶也差不多了,常常把风华‘蹭’得站立不稳,枣红马喜欢衔着风华的衣袖,但是一发现黑色公马蹭风华,它立刻就会放开风华去咬黑色公马,呃,风华发誓,她从这匹可爱的小母马眼中发现了一丝吃醋的情绪!!!

    风华很喜欢它们,于是按照它们的颜色,分别给它们起了谐音名字,一个叫一个叫默默,一个叫早早,并且决定就把它们俩放出来陪自己。

    安排好了一切,风华很快就出了当时的山西地界,她只是抱着走走看看的念头,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因此这一人两马放松得不得了。

    拜先进的乘坐工具所赐,橡胶轮胎减震设施让风华几乎感觉不到颠簸,当然那四通八达的泥土官道实际上也并不像现代人以为的那么差劲。

    于是这一路悠哉悠哉,风华没了出门在外多有不便的顾虑,心头格外敞亮,更有心情去感受这沿途的风景了,尤其还是没有受到污染的古代纯天然风貌,当真是步步美景,处处神怡。

    没有动辄几十上百万人口的大型城市,有的只是温馨热闹的古朴城镇;

    没有令人倍感压抑的高楼大厦钢筋水泥,有的只是茅舍木屋砖瓦小院,最繁华的地方也透出股无法言语的从容;

    没有堆积如山的垃圾,没有乌黑如墨的河流,没有东一块疤西一块秃的山峰,没有蜘蛛网般肆意蔓延的电线。

    风华一路走一路歇,马车外用了点小手段,让人看在眼里,只觉得马车普普通通,不值得注意,于是这一路,也许是小法术的原因,也许是康熙朝早中期的确称得上盛世的缘故,风华竟然平平安安,一点麻烦都没遇到,她在庆幸之余,不由得又有些郁闷——感情那些穿越小说都是骗人的,这马贼在哪里?重要主角配角在哪里?英雄救美的侠客在哪里?她怎么一个都没遇到?难道她不是主角命?

    就在风华嘀嘀咕咕不太满意旅途如此风平浪静的时候,大概老天也嫌弃风华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于是毫不客气地降下了一道天雷——

    在一条人烟荒凉的河边芦苇处,狭路相逢,于是马贼也有了,重要角色也有了,英雄也有了!!

    第十七章 两小正太

    风华驾着马车走到淮扬地界,沿着河流方向慢悠悠向下游而去,这时节也正是踏青的好时候,沿途风景优美处,常常人声鼎沸,车水马龙,有读书人聚会的,有一家人同游的,又有机灵的小贩穿梭其中,吆喝不绝。

    风华遇到此等热闹地方,一概穿插过去,要将这河流走到无可走处方罢休,这一日到了扬州,天将将晚,红霞满天,河边修着堤岸,堤上官道两旁杨柳拂面,绿意染了金边,路上行人寥落,风华坐在马车前轻便长椅上,也没有赶马,任由默默和早早踢踢踏踏,走三步停一步地晃悠。

    忽闻河边传来一阵喧哗,风华侧头望下去,亏得风华视力极佳,只见那芦苇荡旁,纠结着一群形容狰狞凶狠的男子,其中四人站在树下,按着两名被绑成粽子状的少年。

    另两人站在河边,其中一个形容瘦小猥琐的正狞笑着撕扯一个孩子的衣服,那孩子拼命反抗,破口大骂,却是南方的糯软方言,风华隐隐辨出有“江宁”、“曹”等语,未等她听清,那小孩已被另外一个高大的壮汉一巴掌扇在脸上,当场就昏了过去。

    他这里一昏,树下被绑着的两名少年其中一个“呜呜”大叫,泪流满面,也开始大力挣扎,被站在他身边的两人凶狠地照脑袋猛击一下,顿时一股鲜血冒了出来,少年一声不吭倒下了。

    风华见状,眯了眯狭长的猫儿眼,摸出手枪——这还是当初她放在手提包里的,正好贴身携带——悄悄拉上保险栓,跳下马车后无声无息地向这群明显没在干好事的人靠近——

    那猥琐的男子已经把小孩的上衣都撕烂了,露出布满青紫伤痕的皮肤,不过是一副男童尚未长成的稚嫩模样,猥琐男子却还是不停地吞着口水,伸手就乱摸乱掐,给那原本就可怖的伤痕上又添了新伤。

    “嘿,大哥,这小子细皮嫩肉,白白滑滑,摸起来可比那些婊/子更带劲,先让小弟爽爽,再把他卖到怡春馆里,说不定能卖不少钱!”

    高大的壮汉正招手让人把另外两个少年提过来,看到猥琐男子一副急色到没有理智的样子,极度不满地训斥,“闭嘴,这小子什么身世你不知道啊?为了那点钱,要是被他家人发现了,你就等着诛九族吧!!”

    “大哥,你想太多了,他这么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儿,到了那种地方还能出来?就算被他家里人发现了,他们能要一个卖屁/股的兔儿爷回去继承家业?他们那些世族大家可丢不起这个人!!”

    “闭嘴,把他给我绑上石头扔下河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等咱们收到那笔钱,你想怎么玩都行,老子就不信他一个没长开的黄口小儿比得过那些调/教好的相公……”

    两人压低声音吵起来,谁也没有想到,死神就站在离他们三米外的地方。

    “噗——”

    “噗——”

    两声闷响骤起,两人的腿上分别开出了两个血洞,倏地喷出两道血箭,两人还来不及感受到疼痛,膝盖已支撑不住体重,摔倒在地,这时剧痛才传到脑子里,顿时抱着腿在原地翻滚,凄厉地惨叫!

    “谁?”

    他们两人突然受伤,另外四人立刻就警觉到危险,迅速扔下两名少年,拔出刀,可惜他们动作虽快,却快不过子弹。

    “噗噗噗噗——”,连着四声,放倒了所有成|人,风华才现身,冷冷地望着一地涕泪横流的伤者,伸手在各人颈后补上几记,对于这种恶人,她当然生不出半分怜悯之意。

    她快步走到河边小孩身旁,只见那小孩眉头紧皱,显见郁愤不平之意,半边脸肿得老高,青紫充血,另半边脸却玉雪隽秀,琼鼻粉唇,说不出的丰姿标致,即使年纪小小,狼狈至此,也掩不住那一身富贵风流之气。

    估计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孩吧?幸亏遇到了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不堪设想。

    “嘿,醒醒。”风华伸手拍拍小孩的肩膀,却听到一声痛极的闷哼,风华忙收回手,尴尬地摸摸鼻子。

    “这位少爷,请救救我家公子。”忽听一道虚弱的声音道,风华回过头,却是那名被人打得头破血流的少年,醒了过来,眼含热泪、一脸恳求地看着风华。

    ……

    ~~~~~~~~~~我是救人的分割线~~~~~~~~~~~~

    风华先把那六人结结实实地绑在树上,然后用内视法查看了一下小孩的身体,所幸没有受什么内伤,更没受到任何难以启齿的伤害,那青紫的外伤看着可怖,但只要擦几天药就能消退,于是和那个书童一起,把小孩扶到火堆旁躺下,涂好药,盖上厚厚的毛毯,等待小孩醒来。

    风华又取出绷带把书童的头包扎好,当归也只是十二岁的小少年,眉清目秀,甚是忠心,强撑着把自家少爷照料好,已经精疲力竭,只草草说一声自己叫当归,由着风华给他擦去满头满脸干涸的血,窝在自家少爷脚边呼呼大睡。

    待风华把这些都安顿好,这才扭头看向那个自始至终都一动不动伏在地上的少年,微微一笑,“醒了?说说你的来历吧!”

    那少年脊背微微一僵,却仍然动也未动,风华也不着急,往火堆上架起一个铁锅,熬着一锅香喷喷的鸡肉粥,不一会儿,那锅里就开始“咕噜咕噜”冒起气泡,香气四溢。

    那少年终究僵持不住,慢慢转身爬了起来,露出略带窘迫的椭圆面庞,容貌比起那昏迷的小孩儿差远了,只是那乌黑的大眼睛骨溜溜转,虽然带着几分劫后余生的恐惧和庆幸,却仍能看出眼睛的主人本身跳脱灵活的性子。

    “你故意装昏骗那些人?”风华边搅拌肉粥便漫不经心地问道。

    少年比风华要高一个头,却低头抱着膝盖,窝成圆圆的团子状,抿了抿干得起皮儿得嘴唇,眼皮倏地一抬,瞅了风华一眼,又快速地收了回来,低声道,“我叫李卫,今年十二岁,家父是丰县的李员外,这些恶人绑架我,是为了向父亲要赎金,可是父亲给了赎金,他们又把我们带到河边准备杀了,幸遇恩人搭救,李卫无以为谢!”

    李卫?

    ——铿锵一声,风华手里的银质勺子掉进了锅里。

    “李卫?哪两个字?”风华依然保持举着手的僵硬姿势,愣愣地问。

    “木子李,卫戍之卫,恩人认识我?”李卫下巴抬起小小的三十度,看上去好像很害羞很不好意思似的,小小声地反问。

    风华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不,不认识。”

    如果风华此刻在喝茶的话,保准能呛个死去活来——就这么着随随便便出手,居然就救了那位传闻中的痞子名臣?这不是真的吧?

    李卫瞟了一眼风华,大眼睛闪了闪,忽然伸手指着那肿着半张脸的小孩,“对了,他叫曹颙,好像是江宁曹家的大公子,这些坏人主要是为了害他,绑架我只是准备顺便捞一票。”

    哦,曹颙,曹颙是谁?江宁曹家……o(╯□╰)o,江宁曹家的曹颙???!

    风华只觉脑子里轰隆隆地电闪雷鸣,她呆呆地回望着李卫,李卫很无辜地笑出了两排整齐的牙齿。

    第十八章 真实少年

    河边的草地上,四个半大孩子相对而坐,相识之初,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他们的命运,已经在这一刻紧密联系在一起。

    而在这个劫后余生、充满血腥的夜晚,他们各自对对方,好奇着,也戒备着。

    李卫是自个儿抱膝坐,当归扶着曹颙,风华靠着树干,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瞄瞄那个,很有些无聊。

    李卫也罢,无论是正史野史,对李卫的描写除开身世上的迥异,性情都差不离,风华自然能看出这个十二岁少年的不简单,从刚才,无论是曹颙受辱或者当归被打,他一直都一动不动地‘昏迷’着,既没有与年龄相符的害怕恐惧举动,也没有逞匹夫之勇上前理论,由此可知其冷静镇定之处——只是稍显冷漠了些。

    而曹颙这个小孩,完全颠覆了风华对他的印象。

    风华从得知曹颙就是那个江宁曹家的曹颙后,就一直用一种诡异的心态去关注这个人,一边用史书中记载的寥寥数笔去印证,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用看贾宝玉的心情去看待他,尽管风华心里很明白,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并不是以曹颙为原型,这样明知形象错乱还忍不住往上套的做法,只能归结于中国文人普遍具有的那种无法解释的无限惆怅的红楼情结了。

    事实上,从他昏迷前被辱依然骂不绝口拼命反抗的行为看,风华以为他是个暴躁骄傲且没有经历过太多阴暗的家族宠儿,可是——

    可是,曹颙真真正正用行动打破了风华在心中形成的既定印象!

    四人中除了风华,都有些体力消耗过剧,安然歇息一夜,早上起来,曹颙面上掌掴的伤稍微消了一点,却仍然青紫可怖,他醒来后,便面无表情地说了第一句话,“恩人,如果不介意,请,让我,杀了他们。”

    他苍白着一张隽秀的小脸,虚弱得一句话分成几段才能说出口,可那青紫肿胀的半边脸上浮现出的狠戾阴寒,却让他整张脸显得分外诡异狰狞,完全寻不到丝毫属于孩童的纯真可爱了。

    说完,他紧抿着干裂的嘴唇,那双黑凌凌的眼睛,阴沉得完全不像一个未满十岁的孩童,充斥着负面的黑暗情绪,也不知道他以前就是这样,还是遭逢大变,心性上开始扭曲。

    风华自衬,在她真正八九岁的时候,遇事也未必能有这样冷静清醒的头脑,以及毒辣果断的作风,那时候,她也就只敢打骂风劲出气,却永远鼓不起勇气杀了那对害死她母亲的j夫□。

    啊呸,她怎么会想到那对贱人?不想了不想了,真败兴!!

    “我有什么介意的,本就是给你留下的,这些人如何行事与我无关,自然由你这个受害人处置。”

    风华淡淡地道,扯出嘴里嚼了半晌的草根,扔在地上,伸脚碾了碾。

    风华突如其来的不悦自然看在其他三人眼里,不过李卫是不动声色,曹颙是不在意,只有当归,到底是身份所拘,略略有些不安,嘴唇蠕蠕了一下,“恩人……”

    风华扯了扯嘴角,“我和你们差不多大,也不用叫恩人,叫我风华便可,这些人交给你们了,观其言行,必是累犯,你们爱怎么处置怎么处置,处置完了,我送你们各自归家吧。”

    “如此,大恩不言谢,曹颙日后定有报答。”曹颙轻声道。

    其他两人对风华的话自然没有异议,风华救了他们已让他们感激不已,若只是救了他们,也没什么说的,可还肯送他们回家,以她举手便伤了六名悍匪的身手,年纪虽小,却称得上高手了,自然是为了保证他们能够安然返归,他们都是明白人,更承这个情了。

    曹颙推开了当归扶着他的手,捡起了一柄悍匪扔下的短刃,刀柄上还残留着昨晚打破当归头部沾染的血渍,他掂了掂轻重,面上浮现出一抹不符合年龄的冷笑阴鸷,一步步往被绑着的悍匪走去,那六名悍匪昨晚失血过多,风华亦没有那个好心去给他们包扎,其实已是出气多入气少了,昏昏沉沉中,眼中的视线格外模糊,只看到一个小小身影由远及近,却完全没想到索命的死神正静悄悄地一步步逼近——

    “嗤——”

    曹颙一刀戳进了那个剥他上衣的猥琐男子的胸口,也不知是恨意支撑还是什么,他小手也不过刚刚攥得住刀柄,却稳稳当当没有一丝颤抖,第一刀下去后,另外五刀也自然顺理成章,待第五声惨叫后,他用力拔出刀,扔到了一边,眸中仍有些抑郁之意,李卫纵是镇定狡猾不若寻常少年,也被曹颙的这一手惊得寒毛竖起,心中不由生起敬畏之意。

    风华观其神色,若无其事地道,“李卫说你出身江宁大户人家,想必规矩多,心眼也多,我最不耐烦和你们这样出身的人打交道,你若觉得欠我的情难还,这一路答应我一个条件便是,必会让你将救命之情还清。”

    “哦?”曹颙也正惦记着此事,救命之恩,说实话未必能让他放在心上,不过谢风华一些金银罢了,可风华却把这六名悍匪留给他处理,这就有点意思了,他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世家纨绔子弟。

    风华嘴角慢慢浮现一丝笑意,窈长的猫儿眼迎着朝阳微微眯起,乌黑的瞳孔却折射出七彩流光,妖异艳极,美得令人惊心动魄,“从今天算起,到你返回家那日止,这段时间,你给我做小厮吧。”

    当归大惊失色,就要开口,却被曹颙一把阻止,定定地看着风华,“你确定?”

    风华勾唇一笑,点点头,“你的价值不在几两金银,而我也不缺钱,值得上你这簪缨贵族子弟一条命的报答,自然也要有足够的分量的才能抵消。这样,我们便两不欠了。”

    曹颙垂眸沉吟,突然看向风华,上下细细打量了一番,眸中闪过一丝疑惑,少瞬即逝,却还是被风华捕捉到,他扬起了见到风华后的第一抹笑容,褪去了那层阴鸷戾气,意外的清新可爱,“好,一言为定。”

    第十九章 突然变故

    江宁丰县,说是一介小小县城,自古以来却有‘凤城’美誉,连接南北交通,出过数代帝王将相,人文昌盛,其繁华富庶,在江宁地界算得上首屈一指,且人杰地灵,能人辈出,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个中翘楚美名远扬。

    其中就有一位出名的慈善长者,家有良田百倾,在当地也算不上富甲一方,只他日常捐钱铺路修桥,资助清贫子弟读书,春设粥棚冬舍衣,数十年不曾中断,百姓感念其德,人称李大善人。

    这李大善人年过五十,平日喜好在市井中喝茶听书,与街坊邻居关系不错,家中人口简单,不过一妻一子,妻子贤惠温厚,儿子机灵跳脱,另奴仆数人,有多余银钱米粮尽皆施舍出门,自己的日子过得甚是简朴和乐。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只落在李家,却不是这么回事,数日前,李家独子在门口茶楼听书,一个错眼不见,居然失去踪迹,李大善人一家皆惊,遣人寻找,街坊众人得知,也都帮忙四散寻找,谁知祸不单行——

    当日,李大善人便接到绑匪要求准备赎金赎人的消息,李大善人一家行善,少有余财,只得四处告借,也是他平时人缘出众,且颇有家底,众人也不怕他还不了,纷纷解囊,李大善人亲自按照指示把赎金带了过去,谁知就此不回。

    两日后,人们在河边找到李大善人被砍得七零八落的尸身,李大善□子当场昏死过去。

    可怜原先美满和乐的一家,就此阴阳路隔,家破人亡,街坊邻居一边可怜李妻命苦,骤然间丧夫失子,一边痛恨绑匪狠毒,绝人子孙,联名一状告上了衙门,衙役们上门取证,李妻重病在床,家中竟无人主持,一时闹闹纷纷,满丰县皆为李家之祸叹息。

    这儿子生死不明,只怕也已凶多吉少,丈夫死状凄惨,李妻心如刀绞,短短数日便如苍老了二十岁,苦撑病躯打理后事,心中却打定主意安排好后事便随丈夫儿子同赴阴曹地府。

    李大善人在世时多有善举,于是灵前来了半个丰县的人,李氏形如枯蒿,神情麻木,目光呆滞,若非身边老嬷嬷的扶持,跪在那里只怕都难以起身。

    正在吵闹时,大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惊叫,拥挤的人潮纷纷向两边后退,让出一条通道,现出一身疲惫的少年,惊疑不定地看着摆放着棺木的灵堂,身子晃了晃,腿一软,扑通一声跪趴在青石地上,不敢置信地、颤着嗓子喊了一声,“娘——”

    时间就仿佛定格在了这一刻!!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气,万万没有想到,原先肯定活不了的人居然就这么出现在大家面前!

    那前来祭拜的众人也认出了。这少年正是前些日子被掳走的李家独子李卫,一时间议论纷纷,却都是欣喜的,大部分忍不住掉了眼泪,在心里直念阿弥陀佛,因果报应,李大善人善行一生,虽没保住自己的性命,好歹换得了儿子的活命,到底没有绝了香火。

    这一路紧赶慢赶,风尘仆仆,李卫本是满怀高兴地踏进了家门,却被那高高悬着的白幡生生震住了心神!

    家里……怎么了?

    “少爷——”那扶着李妻的老嬷嬷忍不住哭喊了一声,拉扯着呆滞的李妻,“夫人,老爷在天有灵,保佑少爷回来了,少爷回来了,您看啊!!!”

    早已在夫死子亡的沉痛打击中心如死灰的李妻,被一声声“少爷”唤回了神智,少爷,卫儿不是遇害了吗?李家哪还有少爷?

    当看到堂下趴跪的少年时,她痴呆麻木的双眼终于泛出神采,猛然扑了过去,几乎是滚下了台阶,伸出一双枯瘦的手,嘶声喊了出来,声声泣血——

    “我的儿啊……”

    “娘,到底出了什么事……”

    风华,曹颙,当归三人,站在屋檐下,呆呆地看着嚎啕大哭的李卫,有些不敢走上去,不能感同身受,任何安慰的话在此刻都是苍白的。

    这个性格机变同时待人又有几分冷漠的少年,在这一路上,与他们处得并不算很亲近,仿佛有一层看不见的保护膜把他裹在其中。

    曹颙是个守信的人,性格又坚毅,答应了做小厮,这一路端茶倒水都不假人手,连当归要帮他也不愿意,倒博得了风华的欣赏,而风华的博学多才和洞察秋毫也让曹颙十分钦佩,他两人是越谈越融洽,相对的,也就有些疏忽不怎么说话的李卫,这也是人之常情。

    可是现在,看他骤然失去亲人,失魂落魄的模样,风华和曹颙也感到了浓重的难过情绪浮上心头。

    “我以为我被家中受宠姨娘联合叔父所害的遭遇够让人痛心的了,却原来,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最伤心,只有更伤心。”曹颙喃喃地道。

    这还是风华第一次听到曹颙被绑架的始末,大家族的龌龊,风华不是没经历过,亲妹妹都能抢亲姐姐的丈夫,逼死亲姐,小妾和小叔合作暗害嫡子也不算惊世骇俗了,风华默默地想,他们三个人,真不知道谁比谁的遭遇更惨,可显然的,每一个人,都承受过或正承受着锥心之痛。

    曹颙的神情有些犹豫,半晌,叹了口气,望着李卫的背影,转头轻声对风华道,“要不,我们在这里停几天陪陪他?”

    风华本就没有目的地,自然没什么问题,只是——“你也是被掳走的,想来你的家人也在四处找你,多停几天,就得让他们多担惊受怕几天。”

    曹颙轻哼了一声,早已伤愈的他,显露出那比曹雪芹笔下的宝玉还要隽美三分的面庞,粉团团的玉雪可爱,标致风流,宛若观音座下的善财童子,只是似笑非笑的神情当中却没有半分属于孩子的童稚之态。

    “只怕阖府上下也就只有我母亲担心了,那贱婢乃祖母赐予家父,她……将家父迷得神魂颠倒,现在又刚生了儿子,家父哪里还会记得我与母亲?叔父又是祖母最偏疼的小儿子……只怕他们到现在还不知道我失踪了。也罢,当归,你拿着我的印章去一趟扬州,把我的事情跟舅舅说一声,让舅舅帮我调查,先搜到证据,别漏了风声,我倒要看看,他们做了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还能瞒天过海不成?”

    曹颙的口气中犹有激愤之意,甚至饱含对祖母、父亲、叔父的不满,于如今讲究的孝道可是大大不合,风华拿他当朋友看,却不希望他的心境偏得太远,情绪上过于偏激外露,在这个讲究中庸之道的时代,未必是好事。

    当下风华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若说起来,我家情况更是不堪,只是人在做天在看,我就不信他们还能逍遥一世,退一步说,你想报仇,我不反对,但那不代表你要以卵击石,报复他们,不是以你现在的实力能办到的,你现在还在他们的手中讨生活,一旦他们垮了,搞不好会连累到你和你母亲,所以,你要让他们永远都不能再欺负你们母子,就得有掌控他们生死的本事,让他们不得不依赖你生活,那时候,你还不是想怎样就怎样?”

    风华的话直白得令曹颙完全不能回避,要么,你就永远做曹家的嫡子,等待着未来从你父亲和受宠的弟弟手中抢回自己应得的,如此,你便要忍;要么,你就努力奋进,靠自己的本事,给自己挣一个锦绣前程,从此不受他人威胁,亦不受任何施舍,然而,这个过程,仍然要忍。

    第二十章 月夜交谈

    月明星稀,万籁俱寂,风华拎着一坛酒,在如今已露苍凉的李府里,慢悠悠地走动,李府的园子精致却不大,风华很容易就看到亭子那里的动静,她停步思索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

    当归站在曹颙身后,他给风华的印象一直都是沉默而忠诚的,看到风华,便叉手一礼,随后半是无奈半是心酸地望着曹颙,那目光澄澈得只能映出曹颙的影子;曹颙半趴在石桌上,以手支颌,歪着莹白小脸,眼光幽幽地穿透远处的星空,也不知在想什么;李卫垂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被抽走了一魂一魄,如行尸走肉,呆滞茫然,浑没有半点生机。

    终究是个十二岁的孩子,骤然丧父的打击还是太沉重了,若不是她和曹颙时刻紧盯着他,真怕他恍惚间能出什么事。

    “这样趴着发呆有甚意思?可有胆陪我一醉?”风华把酒坛往石桌上一放,撩袍坐在两人身边。

    曹颙先转过头,看着风华,眼光中却透出一丝嘲讽,“我等不过几个黄口小儿,学那借酒消愁,岂不可笑?”

    风华揉揉脸,没理会他,从坛口拿下三只洁白瓷碗,一字排开,一掌拍碎了泥封,利索地倾下了清液。

    风华如磐石般稳稳地坐在那里,当先端起一碗,仰头一饮而尽,赞了一声,“好酒。”这酒滋味清淡绵长,不过不失,正和中庸之道。

    这中庸的酒,虽不及现代清冽醇厚,后劲冲人,然酒劲不大,充其量也就二三十度,小儿喝下倒也无妨,风华也是来到这里以后,才真正理解那些英雄好汉为什么动辄就是十碗八碗的好酒量,如今她在这里,酒量却也不逊于这些人了。

    那如木雕泥塑一样的李卫,听到风华这一声叹,仿佛拧开了发条一般,突然动了起来,手一伸,也学风华那样举起一碗酒一饮而尽,他又不似风华是在现代被五六十度的酒锻炼过的,就觉得一道烈火从他的喉咙里一直烧到胃里,胸口那一团郁积不散的闷气便如被雄兵破关入城一般,顿时就溃散千里,一败涂地,引得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呛得整张脸都涨得通红,火烧火燎一般。

    只剩下曹颙,慢条斯理地执着碗浅浅品尝,到底是大家公子,哪怕穿着再普通,也难掩举手投足间的优雅贵气,那一碗粗糙的酒,在他的手中,唇边,就仿佛琼浆玉液一般,无形中添了不容亵渎的雅致,比起风华的豪爽不羁,李卫的狼狈不堪,到底是胜了一筹不止。

    “我已经查清,当日……那些人掳走你后,确实存着勒索的念头,其中两人留了下来,谁想你家因积年行善,并不似表面看起来的富贵,那些人都是亡命之徒,穷凶极恶,看不上你父亲献上的赎金,一?br /免费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