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3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急,遂不疾不徐地背诵道,“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6);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何解?”

    这个难度稍微大了一点,也只是大一点而已。

    风华仍然是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古代那些要想在天下弘扬光明正大品德的人,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要想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先要修养自身的品性;要想修养自身的品性,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思;要想端正自己的心思,先要使自己的意念真诚;要想使自己的意念真诚,先要使自己获得知识;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研究万事万物。”

    “以五台山赋诗一首,如何?”

    这下风华噎住了,眨巴眨巴圆圆的猫儿眼,诧异地仰头望向王露,开玩笑吧,当堂赋诗?!当她是七步成诗的曹植啊?

    四爷淡然地看着她,王露抿嘴微笑着回视她,一本正经,好整以暇,可关键是,她为什么要乖乖接受他们考验啊啊啊?

    该死的现代人趋利避害的本能……

    “当堂赋诗,恕风华无此捷才,若随口胡诌,图惹笑话。”风华舔舔粉粉润润的小嘴,淡定地道。

    “无妨,我们也不指望你做出惊才绝艳的好诗,随便来一首吧,就算是打油诗,爷也保证不笑话你。”阳光少年忽然从楼梯上跳下来,笑嘻嘻地接口,与四爷相似的明亮凤眼,冲风华挤了挤。

    o(╯□╰)o……

    风华盯了他一眼,手痒痒地攥起拳头——好想揍人!!!

    既如此,也不能怪她冒坏水儿了,风华眼睛滴溜溜一转,粉润的嘴角弯弯翘起——

    “那么,学生就献丑了:天半瞻兰若,钟声发上方。只疑查到汉,空说海生桑。积雪山皱白,经霜叶染黄。圣踪余想象,云际辨微茫。”

    这可是某人的儿子——未来乾隆爷的诗,我看你们还怎么挑剔?

    考到了这份上,不止四爷和王露神色间多了几分正式,那些散在一旁边抄书边竖着耳朵关注这边动静的士子们都忍不住抽了一口气——能背出经书段落、解释经书意思不是难事,可像这样连气都不待喘一声就流利回答的,非得下过苦功不可,单那份自然而然的态度就让人钦佩不已。

    而刚刚才说自己无捷才,转眼便当堂赋诗,虽说遣词用句直白浅薄了些,但诗意颇为开阔豁达,对于一个十岁孩童来说,真正是难能可贵了。

    四爷微微点了点头,深深地看着风华,“以你这岁数,差强人意。”

    ——呃,差强人意??啊哈哈哈……

    风华在心里大笑,恨不能在地上滚几滚,然表面还是不动声色,半点没有被夸赞的喜悦得意,这份宠辱不惊的定力,瞧在四爷王露眼里,自是不俗,对风华更看重了几分。

    王露沉默了一下,忽然道,“若黄河泛滥,如何治理?”

    此题一出,屋里静了一下。

    屋里的虽都是读书人,却也有直白和通透之分,那心思浅淡的人只看到了表面,便把心力都关注到了河工治理本身,皱着眉头绞尽脑汁地思索起解题之道。

    而那聪明灵通之辈却都是心头悚然一惊,紧紧闭上了嘴巴——如此问题,绝不是风华这种刚得了功名的小秀才或者是其余的白身士子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议论的,若是出在科考卷子上,他们还能洋洋洒洒地写出来,可若是现在轻易开口,怕就是个妄议朝政的下场,脑袋都不够砍的,更别提前途功名了。

    四爷不动声色地看了王露一眼,却没有阻止的意思。

    部分乖觉的读书人有些沉不住气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冲风华无奈地笑笑,示意不是咱们不讲义气,而是实在惹不起,然后夹着书本捧着笔墨溜之大吉了。

    而风华,在听到这个题目的刹那,愣住了,她既没有去思考解决问题之法,也没有如其他人那般担心“妄议朝政”,而是想到了另一个诡异却直指要害的事实——

    “治理黄河”这样深度的问题,根本不应该用来考察一个小有实力的小学子,由皇上拿来和心腹重臣商量还差不多,而四爷却不反对,显然看重她的程度已经超出他的初衷,这意味着,只要风华的答案能让四爷满意,她就会一步登天,去到四爷身边,做幕僚也好,门客也罢,总比一级级考试便捷得多,而只要她忠心耿耿,将来毫无疑问会被四爷当做心腹来培养。

    这样的境况,超出了风华自己的计划,她原本是不打算一生都隐居此地,有了机会自然是要到外面走走看看,用亲身的体验来诠释一个真正的大清,方不辜负了这番穿越的奇遇。

    所以在四爷与王露考她时,她考虑都未考虑便吃下了这饵,虽说没有攀龙附凤之心,落在有心人眼中也有三分急功近利的意思,而在她自己看来,不过是认认真真地对待了这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可她什么都算到了,却没有算到,机会来得如此突然,如此被动,而她却还没做好准备。

    第十一章 十三下山(一)

    风华沉吟不语的时候,四爷和王露也交换了眼色,四爷对这小孩愈加满意,这是个看似张扬却很有分寸的聪明小子,长相,风度,谈吐,礼仪,才华,哪哪都出类拔萃,小小年纪,几可称得上完美,由不得人不喜爱。

    王露则是暗暗惊奇,他一生阅历丰富,所谓神童天才也见过不少,出口成章的,天赋出众的,聪明机智的,却还未曾见过这般于世故人情上通达早熟的孩子,便是朝中很多官员在面对四爷时都做不到这般淡定,果然后生可畏。

    王露本就心胸豁达,四爷对他有知遇之恩,他身为四爷的首席谋士,一心一意地为四爷出谋划策,如今见四爷看重风华,而风华也确有过人之处,心中便坚定了要帮四爷招揽这个小家伙的念头。

    风华却不知他们的想法,在她心里,这样攀上雄厚靠山的机会固然难得,可在她没准备好的时候贸然答应,却显得十分被动,过早卷入权力的漩涡中,又缺乏过硬的自保能力,岂不是自寻死路?

    她现在年纪就放在这儿,最迫切的问题是踏踏实实地学习,快速地提升巩固自己的修为,不求成为诸葛亮黄药师那般学贯天地的人物,可起码也要有真才实学经得起考验,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若四爷真的看重她,以后还怕没有接近的机会?

    斟酌片刻后,风华坚定了自己的念头,脆声声地道,“河工治理,只从治理上看,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古有鲧禹父子一堵一疏,自有值得借鉴之处,再辅以分流水库、以工代赈等法子,也就差不离了。

    只是,现如今这年年灾难,难以根治,追本溯源,不过‘吏治’二字,此事却不该学生一介小小秀才胡言乱语,学生才十岁,学到肚子里的东西还不多,口舌又笨,若错说了什么大不敬的话岂不是自找麻烦?学生可不学那热血一上头什么都不管不顾了的笨书生。”

    风华不傻,在拒绝之前先透露了自己对治理黄河的一些看法,然后再用一个自作聪明的小孩儿的口吻说出自己的担忧和拒绝,给对方留了十足的面子,哪怕四爷的心眼堪比针尖,也不好意思跟个孩子计较吧?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四爷和王露立刻便明白了风华的意思,那少年反应或许稍微慢些,可绝对不傻,很快就听出来风华拒绝的意思。

    只是风华的话带着一丝小嚣张小脾气,如同一只正斜着眼看人的小孔雀,因为避开了地上的一个小坑而得意洋洋,让人气也不是,笑也不是,反倒忽略了那些足够说明她智慧的意见。

    但凡聪明的、身份高贵的人都有一身傲气,虽听不得拒绝,却有足够的风度放手,风华也没厉害到让人家放下架子死皮赖脸要招揽她的地步,那些被拒绝了反倒激起对方征服欲非要把人揽在身边的桥段绝对是痴人说梦,所谓的“礼贤下士”也不是说着玩的,在那个年代,总还有上位者想拥有这样倍有面子的好名声。

    何况,风华已经把这个拒绝的意思表达得轻描淡写到极致,实在没什么威力能让小心眼的人记恨了。

    四爷神色未变,仿佛风华的拒绝在他意料之中,只是轻哼了一声,向风华点点头,转身便起身走了出门。

    王露和少年相觑一眼,王露欲言又止,最终什么也没说,笑了笑,跟在了四爷身后。

    少年朝风华眨眨眼,眼中笑意盎然,小声道,“回头找你玩儿,记着,我是十三爷——”抛下这句话,转头轻快地跟上了四爷步伐。

    直到看不见他们的身影,风华咬了咬嘴唇,让小伙计招呼人,回到卧室,灌了一杯水,把自己往那张极少用到的床上狠狠一扔,长出了一口气,紧绷的肩背遽然垮了下来,才感觉自己汗湿重襟,太阳|岤附近的神经绷得过紧,现在脑壳都开始疼了。

    不过,才刚送走了四爷一行,她头再疼也不敢进入洞府,万一人家派了个暗线正在监视她,她一动不就暴露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话说风华虽然跟四爷也就打了一个照面,可她的顾虑一点也没有夸张。

    四爷回到山上,便带着王露和十三直奔自己院儿,让苏培盛留意门口,三人没有进书房,只在院中坐定,以防止私聚被人误会,十三也不像在山下那么活跃,虽然仍是笑嘻嘻的,却仍旧稳稳地坐在四爷对面,而王露很快把和风华的对话整理了出来,着重划出了关于治理黄河泛滥问题的应答,直接递给四爷,这才喝了几口的茶水,感叹起来。

    “一堵一疏,分流水库,以工代赈,此十二字看似简单,却直指问题要害!好,好,这孩子小小年纪,已有这等一针见血的本事,尤其是后两点,我朝治水多年,投入多少财物人力,可惜效果泛泛,朝中历来多少官员,无论是否有实际才能,能全身而退者寥寥无几,竟从未有人提出过这般务实的法子,如今被一十岁小儿一语道破,实实让邬某自惭形秽啊!”

    四爷认真地看了一遍,咂摸了这十二字的意思,他们都是见微知著的人,不由得联想到了更多,四爷不由得皱紧了疏朗的剑眉,“历来官员也大都采取一个‘疏’字,朝廷也为此耗费无数,黄河却依然年年治年年涝,其实小孩儿说的对,归根到底不过‘吏治’而已,此亦无可奈何。倒是分流水库,以工代赈,若小孩儿能详细解释一下,那就更好了。”

    十三一听,伸手在纸上拍了一下,眨眨大大的明亮凤眼,神采飞扬地笑道,“四哥,我跟小孩儿约好了,我以后还下山找他玩儿。”

    四爷瞪了他一眼,“你怎么就没个正形?咱们是什么身份,怎能不顾自身安全随意下山乱逛?纵然是贪玩也该有个度,传到皇阿玛耳中,可有你好果子吃?”

    “哪儿呀?”十三满不在乎地挥挥手,“皇阿玛现在可顾不上我,再说,我就是找小孩儿玩,顺便帮帮四哥呗,又不乱来,有什么危险的,大不了我多带点侍卫就是。”

    四爷还要说什么,王露听了十三的辩驳,却若有所思地眯上眼,随后,慢慢露出了笑容,“四爷,十三爷的话,愚倒觉得可行,以四爷的身份,屈尊降贵看重风华,固然是他的荣幸,只是却太过显眼了,毕竟风华太过年幼,四爷对他过于关注,落入有心人眼中,对四爷对风华都不好。

    而十三爷出马就不一样了,十三爷比那风华大不了两三岁,两人年岁相仿,只说十三爷看上了一个有趣的小子,逗个乐子解个闷儿,哪怕走的时候把人带在身边,外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十三闻言眼睛一亮,笑得露出了两排白牙,十足不怀好意的模样,“对呀,还是邬先生看得明白,我就觉得那小孩儿有趣,那么丁点大的漂亮人儿,非要做出一副酸溜溜的老成相,忒逗趣了。”

    四爷已经懒得再费什么唇舌了,纯粹是浪费口水,他自家弟弟自家清楚,看着是活泼好说话的样儿,一旦拿定的主意是绝不更改,十足十地遗传了他们老爹的刚强执拗。

    当下,四爷也不再反对,只叮嘱了几句,大意是不要太过分,小孩儿毕竟还小,吓跑了就得不偿失了,十三笑眯眯地答应下来,一边在心里琢磨着怎么撩拨小孩儿,好让小孩儿变脸露出‘正常’的表情。

    四爷毕竟还是不太放心十三,那吊儿郎当的样子真有些不靠谱,想了想,回头又吩咐人调查风华的身世,并盯紧风华,风华虽然拒绝了他,可他却不打算放过这一股子嚣张的小东西,表面的放手,不过是让这小东西放松警惕罢了,只是,他不能表现得太心急,若引来其他猎人的注意,那才是得不偿失。

    第二天,风华饱饱地睡了一觉,早上起来后还迷迷糊糊的,然后在准备闪出洞府时意识到自己根本就没进洞府,再然后便想到了没进洞府的原因,浑身打了个寒战,于是整个人完全清醒了。

    想到未来某段时间都要过着这种遮遮掩掩的痛苦日子,风华就有点恹恹的,吃饭都不香了。

    早上还没到开店门时间,风华便听到门口传来一阵喧哗声,不像是闹事的,隐约听到好像在喊她的名字,她想不出所以然来,端着一杯牛奶便穿过院子出去打开了店门——

    “哟,小家伙,十三爷找你玩来了!”

    第十二章 十三下山(二)

    “哟,小家伙,十三爷找你玩来了!”

    风华一拉开门,就看见自家门口不同于往常的冷清,一圈瞧热闹的大人小孩儿把昨天露过面的少年围在了当中,一边叽叽喳喳窃窃私语。

    那少年围着一件黑貂裘大氅,内着宝蓝色箭袖锦袍,玉带束腰,垂挂着一块价值不菲的白玉佩和一个精致的深蓝色荷包,衬得整个人分外贵气,此刻正泰然自若地双手抱胸立在原地,一脚在地上有节奏地轻点,一副毫不在乎的架势,见到店门打开,立刻咧开一口白牙,冲风华直笑!!

    风华只觉眼前真真发黑——

    这哪是迎进来一位客人,简直是迎进来一位祖宗!!

    风华瞧了瞧十三,又瞧了瞧手中的牛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囧了半晌,当着大咧咧的十三的面,吸口气,一气灌了下去,然后顶着小嘴上的一圈白白的奶沫儿,露齿一笑,“十三爷请进吧。”

    十三呆呆地看着她一系列让人反应不及的动作,还有那顶着一圈奶沫的无辜小样儿,呃,怎么那么像四哥的小白馋嘴偷吃时的模样呢?

    在脑中勾勒出顶着风华脸的小白,十三顿时忍不住大笑起来,使劲拍着风华的肩膀,“哎哟,笑死爷了,瞧这急不可耐的样儿,难不成你还怕爷抢你那杯奶?你这家伙怎么就这么好玩?”

    风华向后退了一步,把那相对自己来说过于宽厚沉重的大手掌从肩膀上移开,向旁边让了让,做出请人进门的姿态,一边鼓了鼓包子脸,一边不紧不慢地道,“十三爷,轻点,肩膀疼!”

    十三愣了愣,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再看看小孩儿委屈的样子,瘪瘪嘴,“哼,娇气!”

    风华倒对他没什么畏惧之心,当下挑衅道,“风华一介书生,自然比不上十三爷身强体健!”

    “你敢这么跟我四哥说话吗?”十三也不是善茬,眼一瞪,立刻反驳。

    风华顿时瘪了。

    她当然不用怕四爷,可是这世上总有一些人天生就有让人服帖的气质,撇除种种利益得失的考量,风华还真打心里有点悚那位面冷心狠的四爷,

    十三见一句话制住了这个高傲的小孩儿,心中得意,于是得寸进尺地道,“你不请爷喝杯茶吗?这是基本的待客之礼吧?”

    大清早找上门来要喝茶,这是哪门子待客之礼啊?

    尽管在心里腹诽了几句,风华还是不清不愿地把十三请进了后院,一边叮嘱已经赶来店里的小伙计。

    “阿文,今儿我有事,店就交给你了,唔,柜台后面的孤本今日不出借,有客人问要解释清楚,忙不过来的话,归还的书全部堆放在柜台后就行了,晚上我再整理。这是十文钱,你中午自己买些吃的吧。”

    阿文忙点头应是,他是个机灵的,风华也放心让他一个人看着。

    这边她还要说,那边十三已经扬声嚷了起来,“小孩儿,怎么还不过来,难道一杯茶都舍不得让爷喝不成?”

    风华哭笑不得,忍不住磨了磨牙——想喝茶?待会儿灌死你!!

    挥手让阿文忙去,风华紧赶两步,追上已经进了院子的十三,却看见十三很没形象地蹲在院子的菜地旁,仿佛看到啥稀罕物似的,正努力拔着垅里水灵灵的小白菜,风华只愣了一瞬,小白菜已经被祸害了一大片!!

    “快停手,十三爷,这菜还没成熟啊啊啊!!!”

    风华一把抓住十三的手,抢回被蹂躏得凄凄惨惨的瓜苗,得,怕是要浇点木泉水才能救活了。

    风华只顾着阻止三十的破坏,却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失礼,十三也不不介意,兴致勃勃地看着风华把瓜苗又一颗颗栽了回去,虽然有些不舍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过他还是首次看到没有被做成菜肴前的菜,兴奋着呢。

    “小孩儿,你这怎么有新鲜的青菜?还有这么多品种,爷听说冬天寒冷,蔬菜都养不活,你是怎么办到的?”

    “十三爷,学生不叫‘小孩儿’,叫风华,另外这都快春天了,只除了少数娇贵的,大部分都可以种了,何况学生这里地小,又比外面暖和些,能种出来也不稀奇,不过是满足学生的一点点口腹之欲罢了。”

    “那中午你弄给爷吃吧。好久没吃到这么新鲜的素菜了,正好让爷见识见识你的手艺。”至于叫什么,本身就是个小不点儿,不喊‘小孩儿’喊什么?

    “……”十三爷,您可真不知道‘客气’两字怎么写!!

    说是这么说,风华还不至于傻到真去怠慢这位贵客,何况自始至终十三都没有真正摆出皇子的派头,比起那位不怒自威、极具压迫感的四爷,很是平易近人,说明这位看着活泼爽朗的皇子也是位心中有数的人,至少没有把风华当做一个普通的汉人奴才,反而有点平等相交的意思,在古代尤其是民族阶级划分森严至巅峰的清朝,可说是难能可贵了。

    引了十三在堂屋坐下,由得十三打量,风华不怀好意地开始煮一壶浓浓的黑咖啡——不是想喝茶吗?请你喝最特别的‘茶’!!

    当咖啡浓郁的香气在屋里弥漫时,十三抽了抽鼻子,有些惊奇地道,“这是什么茶,香味竟如此特别?”

    风华忍笑忍得很辛苦,一本正经地点头道,“这是西洋的茶,学生只有这一点点,也算是件稀罕物儿,当然要请十三爷尝尝。”

    “是吗?”十三一听,顿时觉得小孩儿果真有心,而且这个香味的确特别,闻起来让人觉得浑身都暖烘烘的,在这个略嫌薄寒的正月里,自己的心情都跟着愉快起来。

    风华端着银托盘,上面是一只凸显玫瑰纹路的精美银质咖啡壶,两只边缘镶着金边的精致骨刺咖啡杯,盛着两杯热腾腾的咖啡,搅拌的银匙,另有一碟方糖一瓶奶末,放在了十三面前。

    十三怀疑地看着眼前这杯热腾腾的液体,黑乎乎的,虽然很香,可是这东西能喝吗?

    抬头就看见小孩儿以一种优雅的姿态端起另一杯,凑到嘴边轻啜了一口,然后回味似的眯上了眼睛,他不再犹豫,伸手端起小巧的杯子,凑到嘴边——

    “噗——”一口咖啡喷了出来!!

    这什么玩意儿,苦死爷了!!!

    对面的风华,在十三爷不雅地喷出嘴里液体的时候,已经飞快地闪到了一边,虽然竭力想忍住,可嘴巴还是越咧越大,满脸都是诡计得逞的狡黠笑意!!

    到这时候,十三爷终于明白了,上了人家的当了,咆哮道,“臭小子,你敢耍我!!!”

    风华无辜地眨眨眼,“十三爷说哪里话,学生怎么敢戏弄十三爷?”

    “你是不敢戏弄爷,你是想苦死爷!!!”

    “哎呀,”风华忽然睁大了璀璨的猫儿眼,怯怯地望着十三爷,一副闯了祸的可怜兮兮样,“不放糖不放奶末是我的习惯,十三爷第一次喝,肯定不习惯喝黑咖啡,喏,放了这方糖和奶末就不苦了,我还来不及告诉十三爷,您就喝了呀!!”

    十三爷一口气上不来,差点气得吐血——这是明晃晃的报复啊啊啊!!

    第十三章 十三下山(三)

    “小孩儿,从今儿起,但凡爷在你这里吃饭,一定要有新鲜的蔬菜!要你亲手做!”

    “没问题。”

    “小孩儿,这套瓷杯洁白温润,细腻通透,挺稀罕的,放你这里着实糟蹋了,爷拿走了!”

    “……可以。”

    “小孩儿,这苦巴巴的……西洋茶,还有没有?既然是稀罕物,爷也不能只顾着自己,总要带点回去给阿玛和四哥他们尝尝。呃,这个糖和奶末儿另放。”

    “…………”十三爷,你确定你不是拿去整人?

    一声声的小孩儿,就跟紧箍咒似的,风华快崩溃了,哪怕是她前世那位讨厌的同父异母弟弟也不像眼前人这么难应付。

    最终,在十三的熊熊怒火转为阴火阵阵之前,风华不得不割地赔款,答应了诸般不平等条约,十三才放过了她。

    风华深悔自己的一时冲动给自己惹回了这位难伺候的祖宗,只是她既然拒绝了四爷的招揽,就不能再无视十三的真心结交,过于不识好歹会招来上位者忌讳,这条潜力雄厚的人脉关系,哪怕她一辈子也用不上,放在那里也没有坏处,况且十三也并不是不值得结交的人,不过毕竟他现在年纪不大,太折腾人了,想想都头疼,好在这位祖宗也不会停留多久,觉得往后的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脸色这才回缓了许多。

    十三心满意足地和风华扯了一上午,期间无视了风华不情愿的表情,兴冲冲地参观了风华的私人书房,卧室,厨房甚至洗澡间,面对那些繁复华美的装饰,满书架包括各种西洋文字的书,以及一件件他都叫不上名字的精美摆设,投给风华很多很多个诡异的眼神,风华一律淡定地屏蔽掉!

    中午,风华做了家常的糖醋排骨,油焖对虾,炒土豆丝,炒小白菜,酸笋汤四菜一汤,某娇生惯养的阿哥十分捧场,吃得头都不抬,恨不得把自己舌头都吞了,直冲风华翘拇指!

    “小孩儿,真是人不可貌相,就你这手艺,赶得上宫里的御厨了!!”

    “哦,你吃过宫里的御膳?”风华垂着眼往嘴里扒饭粒,忽然轻飘飘地天外飞来一句。

    十三一哽,想到他们兄弟还没对小孩儿坦露身份呢,于是嘿嘿一笑,“当然,皇上偶尔也会给王公大臣家赐下御膳,爷有幸吃过几次。”

    风华撇撇嘴,这谎撒的,面不红气不喘。

    桌上的菜其实量也不算多,被两人(主要是十三)风卷残云般消灭得净光,十三吃得一脸满足,摸着溜圆的小肚子叹了口气,“都以为御膳是天下第一的美味,爷现在才知道,真正的美食还在民间啊!”

    风华不以为然地撇嘴,“任谁从小到大山珍海味伺候着,也有腻味的时候,十三爷不过是图个新鲜换个口味罢了,要让您天天吃这些,保准过不了一个月,您就得怀念起御膳,学生倒想吃来着,还没口福呢。”

    “这有什么难的,只要你跟我回去,我保准让你吃个饱!”十三大手一挥,豪爽地道。

    风华摇头笑笑,眼中闪过一道精芒,“学生眼下还是以读书为重,将来若有机会进京,必去叨扰十三爷,只怕十三爷到时候也看不上学生了。”

    “你若一直像现在这般有趣儿,我自然是欢迎之至,只盼你别读书读成了酸迂之辈才是。”十三笑着打趣,不经意地问道,“对了,小孩儿家里怎么就一个人?你家大人也放心你一个人住?”

    风华抬头看了看十三,低头一笑,眉眼灵动得仿佛化作秋水一般,心道果然等在这里,也不慌张,慢悠悠地道,“十三爷想来也查过学生的身世吧?”

    十三笑了笑,很随意地挥了挥手,盯着风华半嘲弄地一笑,“你这不老实的小孩儿,就那漏洞百出的瞎话,也只好骗骗那些心善单纯之人,难道还把爷当傻子?”

    风华面露笑意,摇了摇头,“学生怎么敢轻看十三爷,只是,学生若说了实话,十三爷你信么?”

    十三不以为然地道,“有什么信不信的,你没说,怎么知道爷不信?”

    风华点了点头,微微一笑,“既然十三爷这么说了,学生也说实话,那流传在外的身世,确实是我编的,倒不是学生故意说谎,实在是说不清楚,学生无父无母,随爷爷结庐山中,爷爷学识渊博,大有魏晋之风,学生跟着爷爷学文识字,从未下过山,日子倒也闲适自得,只是某一日忽然昏迷,醒来后就出现在此地,学生先前从未问过爷爷隐居之地,以至于竟找不到回家之路,只是想着万事随缘,我便定居在此地,或许哪一天,爷爷就找到我了。”

    推翻一个谎言,自然就要用另一个谎言来填补,只是身世一节,却是风华前世的真实过往,叙说起来感情也尤为真挚,这番半真半假的话说完,十三纵然还有些疑惑,却也想不到这个年纪小小的孩子,会用第二个谎言来推翻第一个,造成了被逼无奈之下说出实话的假象,便不由自主地信了,说到底,十三还是嫩了点,若是四爷在此,怕是不容易被糊弄过去,因为他不会放过任何细枝末节,追根究底之下,难保风华不会露出马脚。

    皇家没有孩子,比起正常的同龄人,十三可以说成熟得多,纵然是生来就荣宠过人,养成了豪阔大气的性情,却也不是粗鲁无心机之辈,最是粗中有细,胸有沟壑的,要不四爷也不会放心把试探风华的任务交给他,只是他这次面对的风华并不是一名寻常意义上的神童。

    风华看着与十三年纪相仿,到底是真正的成年人,灵魂理智成熟,与早熟的孩子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现代也是出生豪门,经历过大家族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又经历了社会的洗练与磨砺,职场的竞争与淘汰,考古生涯锤炼了她的意志,增长了她的阅历,

    下午,风华陪伴十三,逛了逛小镇,从康熙上山后小镇便恢复了热闹,十三陪着康熙来过这里好几次了,说起来却比风华对小镇更熟悉些,也不知他们两人到底谁给谁做向导。

    好在十三是个爱说爱笑又头脑灵活的,仗着随扈的经历,天南海北尽收话里,风趣而不失生动,风华一边饶有兴趣地倾听这些与现代多有不同的民俗风情,一边扩大了交流的范围,从清朝地理风俗人情渐渐说到了海外诸国,风华便细细叙说着同一时期欧洲各国的风土人情,两人侃侃而谈,都对各自的话题十分感兴趣。

    直聊到日薄西山,两人都是意犹未尽,神采飞扬,十三从来没有聊得这么畅快过,此时却不得不回山上——知道四爷肯定还在山上等他,要不然他就打算在风华家留宿了,那个什么秉烛夜谈啦,抵足而眠啦,不都挺有意思嘛?!

    于是,英气勃勃的少年硬是做出可怜巴巴的八字眉表情,拉着风华的手依依不舍,一步一回头,搞得风华啼笑皆非。

    第十四章 父子闲话

    十三脚步轻快得宛如倦鸟归巢似的往山上走去,连那通向山顶的狭窄曲折的石阶也不是那么累人了,他身后跟着两个怀抱大包小包的侍卫,敏捷的动作丝毫不受怀里东西的拖累。之前因为十三不欲让风华觉得自己摆谱,只让他们在暗中候着,其实以风华现在的修为,自然是知晓的,不过不动声色而已。

    三人上到山顶,天已经擦黑,他们越过山门和寺庙大殿,一路上不断有人问安,十三难得地颔首回礼,脸上灿烂的笑容一直不曾消失。

    他刚跨进寺院后院的拱门,就见白白胖胖的苏培盛等在殿前,一脸焦急之色,手里拿着块绢帕频频擦着脑门,也不是有温度的天儿,他居然热得都冒汗了,看见十三满脸轻松笑容地迈进了门,如遇大赦般,松了一口气,赶上前几步,“奴才见过十三阿哥。”

    十三心情好,笑眯眯地抬手让他起来,“怎么,四哥派你过来的?那咱们走吧。”

    苏培盛擦了擦汗,以一个胖子来说过于灵敏的动作,讨好地凑上来压低声音道,“回十三阿哥,是主子让奴才在此等十三阿哥,皇上今儿寻了您一上午,主子原把您的去向和皇上说了,皇上便吩咐主子,您一回来就领您去见他,主子的意思是,一旦皇上问起您今儿的行踪,若没有特别忌讳的地方,您只管直说便是。”

    至于到底哪些可以归类到“特别忌讳”里,自然是要十三自己把握了。

    “哦?”十三也知道自己下山不可能瞒过皇阿玛,有了四哥的这番话,他心里也有了底,扭头看看两个侍卫手中的东西,开开心心地道,“正好,我也有礼物要送给皇阿玛,走吧,你们捧好东西跟爷一起。”

    康熙的住所自然是五台山最高最雄伟的一处建筑,灰瓦红墙,雕龙画栋,金柱碧廊,虽然面积微缩了不少,却仍然看得出一脉承袭了紫禁城的庄严耀眼,金碧辉煌,其肃穆恢弘之处却不亚于皇宫,令人不敢直视。

    此时,康熙并不在正书房办公,而是在东暖阁里稍事休息,他是一个勤政的皇帝,但其实也很懂得劳逸结合,养生延寿之道,这是他第三次驻跸五台山,也就显得更加从容了。

    东暖阁里温暖如春,康熙捧着一碗热茶,盖着一袭厚厚的织锦毛毯,边考校自己随扈的儿子们功课,因他态度随和,只如寻常聊天一般,因而大家的精神都比较放松,尤其是三阿哥,他学问确实好,一时间妙语如珠,将康熙奉承得呵呵直笑,甚是惬意,也惹得大阿哥频频斜视三阿哥,锐利的眸中明显地流露出一丝不满,唯有四阿哥,笔直地坐在三阿哥下首,一如往常地面无表情,紧抿着薄唇,眼梢微挑的狭长凤眼,本该十分易于表达感情,可长在他那面瘫脸上完全是浪费了,黑漆漆的根本看不出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他下首还空着一个位子,显然是为十三预留的。

    正在这时,十三大步流星地闯了进来,夹裹着一股寒嗖嗖的气息扑面而来,长身玉立,神采奕奕地朝康熙咧嘴一笑,大声道,“儿子见过皇阿玛!皇阿玛吃过了吗?”

    前一句还一本正经,下一句马上就暴露了本性,惹得康熙哭笑不得,连大阿哥和三阿哥都忍不住莞尔,只有四阿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十三当然看到了自家四哥的表情,摸摸鼻子嘿嘿笑了笑。

    “行了行了,当谁都跟你似的是个吃货,看看你这惫懒样子,成何体统?这一整天也不知疯到哪儿玩去了,朕可是叮嘱过厨房了,不做你那份饭,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乱跑?!快换了衣服再来说话。”

    康熙对这个儿子确实十分宠爱,不像面对大阿哥三阿哥四阿哥,总有点“君”的意味在里头,而面对热情豪爽的十三时,那是完全当做儿子来宠爱的,此时见他一身的寒气,忙招呼他脱了大氅,又让人送上了热茶,一番忙乱后,方才有心情去关注别的。

    “十三弟这么高兴,想是在外面遇到了什么好事?”三阿哥察言观色,见康熙面带慈祥,神情温和,并没有责备十三的意思,便放下了告黑状的小心思,笑问道。

    十三好似没有听出来他的试探,笑容越加灿烂单纯,“还真让三哥说着了,我今天在山下一个刚认识的小孩儿家玩,还别说这小孩儿,一个人住,脾气臭又不乖巧,也不知道他家里怎么养出来的,不过我和他谈得很投机,古有甘罗曹冲,英雄出少年,我觉得吧,这小孩儿还真不差什么,那张口‘之乎者也’就不说了,说到天文地理五行八卦,诸般杂学,竟也是旁征博引,如数家珍,可见是个真有才的。”

    三阿哥让十三这番话堵得差点一口气上不来,脸都差点气青了——明知道自己以博学多识文采风流自傲,偏偏当着皇阿玛和自己的面百般夸奖一个黄口小儿,十三你敢说你不是故意的???

    十三偷笑,看三阿哥濒临爆发的边缘,忙见好就收,兴高采烈地当着康熙和众人的面,把自己搜刮的东西都摊在了桌上。

    一套四只薄如纸白如玉的镶金边精致茶杯,一个从未见过的胖嘟嘟圆柱体透明瓶,装着一瓶黑色的粉末,一面将人纤毫必露地照出来的银色西洋镜,可比西洋镜清楚多了,一个巴掌大两个轮子的奇怪东西(自行车模型),一盒细细长长看起来很精致的透明条状物(中性笔)。

    另外又有两个竹篮,一个有头颅大小,装了几颗水灵灵的西红柿,几根青翠欲滴的黄瓜,以及一个黄灿灿的拳头大的小南瓜,鲜艳得让人眼前一亮;另一个篮子不过巴掌大小,却装着六块金黄酥脆的樱桃派,外面裹了层棉布,一打开,一股温热清甜的香气袭来,顿时就勾起众人的食欲。

    “咦,他还真给我装了?不错不错,小孩儿是个信守承诺的人!皇阿玛你尝尝,这点心做着不复杂,可比什么油炸的蒸焖的爽脆多了!”

    十三喜滋滋地拿出装樱桃派的小碟子,雪白的瓷碟,配着金黄的派面,艳红的馅心,一圈儿翠绿的点缀植物,在这个少蔬少果的季节,尤其显得清爽香甜,勾得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十三咽了咽口水,话说他并不是甜食爱好者,可这东西吃起来确实爽口美味,让人难以抗拒美食诱惑,不过有了好东西,他当然没忘了第一个孝敬康熙!

    康熙可不知道什么是客气,虽然有一肚子疑惑,可正好到饭点了,肚子饿了,眼前又有没见过的点心在勾着他肚子里的馋虫,当下使个眼色,让太监上前拿银针试了,这才拿起一个,轻轻咬了一口,果然让人胃口大开。

    有了康熙领头,其他人自然也可以开动了,十三迅速地给每位兄弟分一块,抱着剩下的两块躲到一边,飞快地塞入嘴里,就怕塞迟了,被其他人抢了。

    他的动作让其他人又好气又好笑,不过有康熙在这里,暂时还轮不到四爷教训,只好对着十三干瞪眼。

    康熙细嚼慢咽地吃完了点心,抿了一口茶,马上毫不愧疚地过河拆桥,“你既欣赏他的手艺,把他带回京去就是,查查他的来历,若是没有问题,带回去当门人当侍读都使得。”

    十三闻言一口点心渣子呛进了喉咙,引起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忙灌了慢慢一杯茶,好容易平复下来,眼泪汪汪地看着好整以暇的无良父兄四人组,断然摇头,不假思索地道,“那岂不是耽误了小孩儿的前程?他是个有才华有抱负的,只要勤学不缀,假以时日,必能成为我大清的栋梁之才,儿子可不能让咱大清的人才毁在儿子的贪嘴上,最多儿子再下山多蹭几顿得了!”

    康熙莞尔一笑,盯着十三赤诚坦率的眼神,英气勃勃的面庞,拿折扇敲了敲手心,若有所思地道,“也罢,你现在居然知道为咱们大清的祖宗?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