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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瞬间就懂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不知法,又怎么会犯法?若是哪一日上了公堂,只要一句“我不懂法”,立马就能减轻罪行。
“是,父亲果然是见解深刻。”年轻人叹服无比。
一边伺候的丫鬟仆役认真的听着,回头就告诉了亲戚朋友。“千万不要学法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不知法就会不知者不罪。”
众人用力点头,回想传说之中,时常可以找到明明犯了罪,官老爷却因为乡民淳朴不懂法,网开一面不处罚,然后乡民送上锦旗一面的美好故事。
“万万不要学法律。”这句话飞快的在大越国内流传,很快变了模样,人人见面就问:“今天没学法律吧?”“没有,没有!”“那就好,回头见。”
胡雪亭愣愣的看着公文,这普法的难度竟然超过了普及普通话?
“都说不识字,看不懂法律。”余阿福叹气,大越的老地盘都发生了百姓不肯学法律的事件,其他地方可想而知了。偏偏她还没办法处理,百姓们是真的不识字啊。“没有三年五年,扫盲绝对无法做到。”
“我让衙役去念法律,也没效果。”佘戊戌皱眉,街上找个百姓不容易,她干脆去农庄中普法,农庄中的人果然老实了些,人人都乖乖的坐着听,可惜听完了一个字都不记得。“记性不好!”佘戊戌怒道,这个理由她都不知道真假,易地而处,让她听上一两个时辰的法律条文,她也不敢保证自己能记住几个。
“哈哈哈哈!”胡雪亭大笑,“真是逼迫朕做昏君啊!”
小雪岚眨眼睛:“姐姐,你本来就是昏君。”
胡雪亭怒视:“信不信我打扁你的屁股?”
【作话】
PS:注1.有人落水,渔夫不肯救,讨价还价,取自《挚爱中华戴德生传》,从落水的细节一直到讨价还价基本是照抄那文。该书是清末英国来华传教士戴德生的自传。考虑到其人对中华的帮助,以及大半生都在中华,并且鼓励英国传教士到中华改善中华环境,还有那句有名的遗言“我若有千磅英金,中国可以全数支取;我若有千条性命,绝对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作者抹黑中华的可能性几乎是无,这篇自传中“渔夫见死不救”的记录可信性极高。
另外,我在2008年前后,还在新闻中看到巴蜀一带(记不得是成都还是重庆或者哪个城市了,只记得大致方向),有大学生掉到了水里,一群同学跪求救人,四周的船夫淡定无视,见到尸体后,又要求数万捞尸钱。
在长江流域同样有捞尸收钱的消息屡见报端。
一直有读者认为我丑化了世界和人性,其实我只是“真实”的搬运工。世界没有我们想的美好,人性没有我们想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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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不懂法?罪加一等
大殿之中一群官员有些尴尬,做了几年的基层官员之后,人人都知道普法可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余阿福擦着额头的汗,想到了一个刁民的例子。“有几个村民打麻将,吵了起来,村民甲拿起凳子把村长的儿子的脑袋打扁了,差点死了,救了好久才救活,这严重伤人罪没错了吧?我当然按律判村民甲五年苦役了。”一群官员点头,这个案件简单明了,按照律法就是如此。余阿福苦着脸:“结果一群村民不服,说村长十年前骂过村民甲,打了他儿子是活该,他儿子也骂人了,骂人就该被打,顶多赔他五十文钱的医药费。而且……”余阿福环顾一群官员,道:“那村民甲说他受到了侮辱,要求村长的儿子赔偿名誉损失费,以及他被村长的儿子骂了之后心跳气喘,每天吃饭不香,睡觉不安稳,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要求赔偿营养损失费,合计一百二十五两银子,村长儿子扣除五十文医药费之后,应该倒找给他一百二十四两银子九百五十文。”【注1】
一群官员苦笑,这种狗屎事情经常遇到,百姓其实完全不在乎法律到底是什么,他们只记得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只讲对自己有利的道理,一旦吃亏了,立马就觉得官府偏袒真犯人,欺压老实人,官员拿了贿赂。
众人看了一眼余阿福,也没问最后如何了,还能如何?严格执法咯,唯一的悬念只是余阿福是大人大量的放过了那些认为官员受贿,然后在县衙门口示威喊冤,往县衙扔臭鸡蛋的淳朴百姓,还是依法严惩闹事刁民。但这些都是旁支细节,他们懂得余阿福说这个案件的意思。
别看大越的百姓在屠刀下规规矩矩的生活,就以为百姓们都是善良淳朴守法的了,百姓们心中的法律其实就是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只想讲自己有利的法律。
如此大前提之下,普法又怎么推动?只怕是再普及,也只是一个形式主义,百姓的心中依然是利益为先,目无法纪。
“圣上要的是扫盲。”虞世基摇头,余阿福等人想深刻了,以为普法就是像推广洛阳话和卫生习惯一样,必须立竿见影。“想要法律观念立竿见影那是绝不可能的。”虞世基意味深长的道,“圣上只要所有人都知道有哪些法律条文,做了什么事情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知道船夫渔夫见死不救是大罪,这就够了。”
一群官员微笑了,也就是知道“杀人偿命”这种程度的普法?那就容易了。
“容易?”虞世基斜眼看众人,“倒是说说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