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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照做,林潮生低下头,捧起陆辰风的手腕,细致地为他擦净沾粘在手表和手背上的黏土。
    林潮生动作轻柔,神情专注:“平时挺仔细的一个人,怎么没注意到手上沾脏了?”
    他们静立在一处绿荫下,零星光斑洒落林潮生的肩膀,弯曲的颈部与衣领间隔出一小块诱人的空隙,陆辰风没克制住游蹿的视线,他们的距离近到能让他瞧清林潮生后颈上一排细密的绒毛,皮肤在明亮的视野中白得耀眼。
    细长的脖颈像是一把就能握住。
    “在想什么?这么入迷。”不知何时,林潮生已经松开了陆辰风,正抬眼看着他。
    陆辰风心下陡地一乱,再一次产生被抓包的窘迫感。但到底是个历经世事的人,早已能做到面不改色地沉着应对,他盯着自己如同焕然一新的手表说:“……我们快回客栈吧,我饿了,想吃你做的饭了。”
    第13章
    林潮生发现陆辰风这人总会无意识地做出些令他难以招架的举动,比如之前的“立领子”,比如这次的“喊饿”,语气里带着点催促和请求的意味,脸上的表情却又一本正经。
    讲完这句话,陆辰风扫一眼林潮生的眼睛,生怕被对方瞧出什么破绽,赶忙边整理袖口边主动绕到另一侧,去推他的自行车:“走吧。”
    林潮生盯着陆辰风蹬车撑的样子,微弯眼廓抿掉唇角的笑意,缓步跟上。
    陆辰风的午饭是林潮生做的,林老板一碗水端得很平,也给简伊留了一份。短暂的午休过后,陆辰风在房间看完一本书,活动之余,两人又在前厅外侧的观景平台上相遇。
    视界里是完整的夕阳,渐暗的天色即将进入温融的良夜,陆辰风走到林潮生身边,直至此刻才由衷地点评一句:“取名‘佳夕’很贴切。”
    林潮生原本偏棕的发色此时被黄昏染得更浅,弯而翘的睫毛盛着少许碎亮,他偏头微抬眼眸,眼底映着陆辰风线条优越的侧脸,男人的眸光凝沉深邃,那里面好像也有一片海。
    时间总是在有所期待的心情中流逝得更快。放平嘴角,林潮生收起隐秘的心思望着远方,音量不高:“后天就要离开了,定好下一个目的地了吗?”
    陆辰风:“我打算回北京了。”
    林潮生诧异地问:“不继续往前走了?”
    陆辰风很轻地“嗯”一声,用余光觑着林潮生。
    几天相处下来,两人之间早已不算陌生,陆辰风甚至觉得他和林潮生倘若一整天像现在这样,面对着相同的景色一言不发,也不会感到局促和不自在,反倒能让浮躁的心情随时间缓慢沉淀。
    所以陆辰风想,如果林潮生是在北京生活,他们或许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其实我清楚自己是个很难停下来的人,早就习惯了在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中寻找和实现人生的意义,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处世方式。”陆辰风转头看向林潮生,“我是撂下手上的摊子躲来这里的,尽管一切已成定局,我回去也未必能挽救什么,但有人说‘他相信我’,不管怎么样,我想我应该再试一试。”
    林潮生摸着衣兜里的薄荷糖盒,上牙不自觉抵住下唇,浅淡一笑,半晌道:“我始终坚信一句话,‘能够重拾勇气的人,之后的运气都不会太差’。”
    陆辰风莞尔:“那就借林老板吉言。”
    倒数第二个夜晚,陆辰风的睡眠很浅,后半夜翻来覆去莫名心慌,不明缘由,索性坐起身半靠床头,拿出画本简单勾几笔自己的构思。
    思路中断时,笔尖也跟着一顿,陆辰风凝视着灰暗虚空的一角,脑海里不断晃过零散的记忆片段,灵感再难为继,他放下画本推开薄被,拾起烟包披上外衣。
    打开房门的第一眼是望向前厅,灯是灭的,漆黑无光,林潮生不在。第二眼转向走廊的另一端,紧挨着楼梯的左手边有一扇不起眼的木门,没有任何装饰,那是林潮生的房间。
    视线滑过墙面,陆辰风反身锁门,抬手去捏泛酸的眉眼。而后停住动作,回头重新数着墙上的相框,迟疑地迈到距离林潮生房间两米左右的地方刹住脚,仔细打量着面前的照片。
    这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幅作品,相片中的内容也不再是千篇一律的自然风景,而是并排摆放在一起的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背景为佳夕客栈的院墙。
    屋外夜色沉寂,陆辰风在这张作品前站了很久,视线中所有事物的轮廓逐渐变得模糊,唯有廊灯投照在相框上的这抹光亮,连同方才画图时回想与林潮生独处的一幕幕,越发深刻地烙印在心里。
    卷着一身烟气回到屋内,晨光熹微时陆辰风睡着了,再睁眼已是下午四点。顶着沉重的脑袋下床刷牙洗漱,迷迷糊糊总感觉有什么事儿好像被自己忽略了,电水壶在立柜上“咕嘟”冒着气泡,拆开茶包的一瞬间陆辰风猛地抬起头,糟糕,礼物。
    火急火燎地往手腕儿上扣手表,脚下生风地经过前台,简伊热情地喊一声“陆先生下午好”,陆辰风匆促颔首,大踏步迈出客栈,与刚赏完花回来的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