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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锋再次一转,他凝视我的眼睛,郑重建议:“但是想象被剃光羊毛的小绵羊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禁不住一笑,我点头,“谢谢你,我会试试。”
大概是见我心情有所好转,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而后站起身来。
“那我就不打扰了,早点休息。”留下这句简单的道别,他径直走向房门,却又在我起身打算送他时驻足门前,回过头来讲视线投向我。
“顺便一提,虽然你可以从窗口跳下去,但我个人并不希望那种事情发生。不为别的,只是觉得很可惜,也许还会感到很难过——毕竟我对你有相当的好感。”就这么侧着身与我对视,他口吻随意,一字一句间恰到好处的停顿和那双眼睛里诚挚的目光却都透着珍重,“还有很多人需要你,魏琳。你的朋友,你的学生……如果你不介意,还可以算上我。就算你不在乎这些,也该在乎你自己。你值得更好的未来。而一旦你跳下去,就不会再有机会拥有它。”
时至今日,我仍然能想起他当时的神态和动作。每一个细节都印象深刻。
我从没有哪一刻像那个瞬间一样感谢一个人的出现。他直白地坦露接近我的意图,同时毫不吝啬地馈赠给我最多的善意和帮助。哪怕在相遇之前我们几乎没有任何交集,哪怕我们相识不过短短两个月。
因此我一直认为,遇到秦森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之一。
直到三年前。
此时此刻躺在卧室的大床上,我发现我对三年前那件事的印象已经不再深刻。窗外隐隐传来雨声,却不像四年前那个夜晚一样风雨大作。或许是因为场景无法再现,也或许是受到所谓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的影响,我无论任何都记不起来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当时的光线、时间……或者别的东西。别说是细节,我甚至想不起事发地在哪。
我从床上爬起来,穿上鞋下楼。
屋子里任何一个角落都不见秦森的身影。他把镇定剂和注射器都藏了起来。我的钥匙也不见了踪影。
慢悠悠地走到玄关,我拧动门把,果然发现大门已经被反锁。
他以为这样就能把我锁在家里?
既想束缚我,又想摆脱我。即使是在清醒的时候,他也不担心暴露自己这种矛盾的想法。我叹了口气,不准备试着联系曾启瑞先生讯问秦森的去处。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是那起杀人奸/尸案独自出去的。
我不可能永远迁就他。
回到二楼的卧室,我换好衣服,又在洗衣间取了一把雨伞,从书房的落地窗翻出了屋子。除了防狼工具,我没有带上现金或是别的东西。漫无目的地撑着伞顺着山路往下走,我开始思考接下来该去哪里。在这座城市居住了三年,我和从前的亲戚朋友断绝了联系,也从未尝试结交新的朋友,几乎每天从早到晚都围着秦森转。对此我没有任何意见或是不满——至少在今天以前,虽然偶然会因为他的清醒而缺少安全感,但大体上来说我过得很安稳。我以为我们终于找到了一种平衡。
然而现在秦森却在试着打破这种平衡。
一辆白色跑车经过我身边。我正走神,没注意到它停了下来。
“魏琳——”
熟悉的女声穿透雨幕钻进耳朵里,我条件反射地刹住了脚步。
转过身,恰好看到那个女人从车里钻出来。她太过急躁,甚至没有打伞,就这样站到绵绵细雨中,在距我大约五十米的地方震惊地张大眼看着我,胸脯因情绪激动而微微起伏。不同于陶叶娜,她身型娇小,留着干练的短发,身着白色职业装,脚踩五厘米的高跟鞋。单眼皮,大眼睛,五官端庄,裸妆精致。
简岚。
真可怕,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不过三年不见,刚才居然有些认不出她。
我无意识地退后两步,紧接着转身就走。
头两步还脚步镇定,从第三步开始便忍不住跑起来。我听到了她追过来的脚步声,伴着恐惧撕扯我的头皮。我只能愈发加快步伐,拼尽全力逃。这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为什么上个月电视里“敲头魔鬼毛一瑞”专题节目中那个主持人的声音那么耳熟。那就是简岚。
“魏琳!”她还在我身后穷追不舍,丢下她的跑车,像是打定主意不放过我。
我不得不丢掉雨伞发足狂奔。
冰凉的雨丝迎面划来,渐渐将我的头发和衣物淋湿。我感到浑身发凉,视野内景物颠簸,眼前的所有的场景都开始模糊。可我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肉都紧绷到极致。我没办法停下脚步。
不能让她追上。我告诉自己。
从三年前开始……我们就不该再见面。
——从秦森因为杀害她的父亲而被告上法庭那天开始。
☆、第十六章
我成功甩掉简岚之后,小雨渐渐停下来。
一路朝着与城区相反的方向跑,再回过神,我已经到了附近的乡镇。这一块地区是县内的水稻杂交制种基地,快到春季下种最忙碌的时段,田埂两旁多已扣棚,甘蔗也早就开始播种。身上衣服都被雨水淋得透湿,稍有风拂过也会感到寒意刺骨。我慢慢往前走,反复搓着指尖发凉的手,打算到最近的凉水村借一条毛巾擦干头发。
结果还没有抵达凉水村,就见那台白色跑车飞速经过身边,猛地调转车头横挡在我面前。简岚还坐在驾驶座上,手握方向盘,隔着半开的车窗两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目光如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