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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

      “你在事情发生的当时与之前,都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阻止它的发生。我相信你之前也是很小心地看护着爷爷,就像你当时一开始拉住了我一样。你做了,但是事情还是发生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你不能把它当成你的错误。它不是错误,它只是发生了,没有办法。我们既然是人,既然还不是神,就没有办法。”
    “所以,你不用对我有任何愧疚的情绪。你不要自责。不是你的错。”
    樊殊忽然开口:“你怎么知道我在愧疚?你怎么知道我在自责?”他的声音像是碎片一样零落,“我明明什么都没有说过。”
    这个问题可怎么回答?我挠挠头:“我就是知道啊。”
    “……”
    不知道过了多久,轻轻地,樊殊露出了一个微笑、
    这是记忆中我第一次见他笑。不是假笑,不是嘲讽,只是单纯的笑。像是初生的小奶猫,毛茸茸的,让整个寒冷的冬天一下子回春了。
    于是万物生长,于是草长莺飞。
    作者有话要说:  后天不更,大后天与大大后天连着更
    因为要考试了,抱歉
    ☆、我看到了天命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樊殊。
    我并不是说樊殊不好看——樊殊当然是好看的。高挺的个子, 如同雕刻一般的轮廓,还有黑宝石一样深邃的瞳孔,就算是鹤师兄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这不好看。
    但一直以来,樊殊的好看是清冷的。那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后远远仰望带来的震撼感, 是古典主义的。用温克尔曼的话来说, 便是“高贵的单纯和静默的伟大”。所谓壮美, 所谓震撼,其底色本质上一种恐惧, 因为恐惧而敬畏,敬畏到了深处就转化成一种崇拜。
    樊殊是遥远的。
    但是今天的樊殊, 就在我眼前。
    他在笑。那个笑容是温暖的, 是常见的,是在你脸上在我脸上在我们所有人脸上都会出现的,一种纯粹单纯的笑。他的笑容是触手可得的, 因此而美不可胜收。
    至于我为什么一定要用触手可得这个词来形容呢?
    “松手。”
    我默默地收回手:“对不起。”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活像个三百斤的孩子。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伸出了罪恶之爪, 可能实在是太震惊了?我不无嫉妒地想着手上残留的触感。
    皮肤也太好了吧!伏尔加酒泡大的?
    “你说心事的声音还能再大一点吗?”樊殊敲了我一个暴栗, “是伏特加不是伏尔加!”
    我捂着头:“所以你真是伏特加泡大的?”
    “你真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樊殊黑着脸说。
    我看是你没有幽默感才对!
    有的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在和樊殊的相处中,我已经变得有点抖M了, 否则刚才樊殊和颜悦色对我笑的时候,我为什么要伸手去把他笑容戳下去,又为什么当他恢复了平时夹枪棍棒的说话模式之后, 我会觉得这才是正常的人生该有的状态。
    简直没救了!
    我一边吐槽自己,一边心满意足地吃着饭,听到樊殊问我征文写得怎么样,便口齿不清地回他:“不怎么样。”
    他说了句什么, 我没听清:“你说什么?”
    “我说这两天我有事,不会再来图书馆,你有什么问题赶快问我。”樊殊无奈地说,“有的时候我真想知道你的耳朵还在吗?”
    “还在呢,长这儿呢,”我指指自己耳朵,“俩呢。”
    “所以你是熊吗?”
    “什么意思?”
    樊殊假笑:“狗熊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听一句扔半句。”
    就知道他又在损我。
    我哼了一声,没理他,吃得吧唧吧唧直响。
    “快说啊!我真的要走了。”樊殊催我。
    我当然不是听话只听半句的狗熊!我知道他的好意,只不过嘛……
    “算了吧,”我想了想说,“毕竟是征文比赛,我们也是竞争对手。”
    樊殊说了句我意想不到的话:“我不一定参加。”
    我一口饭差点卡出来:“你不参加?天啊大佬你是神吗?面对这么多的钱你都能忍得住!我懂了。”我严肃地说,“你一定是觉得,为了钱而打乱自己的研究计划会是一件不值得的事。大佬!为了你的气节,请吃下这个卤蛋!”
    “不要把你不爱吃的往我这边放!”
    我废了老鼻子劲才把这颗附赠的蛋抗争到了他的碗里,得意洋洋:“放心吧师兄,这颗我一点都没碰过,可干净了。”
    “……那你还需要我教你吗?”樊殊第三次问我。
    我摇摇头。
    我当然知道,如果我同意的话,不说一等奖,至少二等奖肯定是我的——樊殊本来就是做古代文论的,虽然才子佳人小说属于古白话,他不一定完全了解,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