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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再同陆江川联系。
    游走的那两年,时间对我全部的意义,便是在一个又一个陌生的旅馆里醒过来。很多时候,我都会忘记自己身处何地。我也不知道到底要这样流浪般地自我放逐多久,我只知道,我不想,不,我不敢回去,回去看他与别的女人结婚、生子,白头偕老。
    光想想,我就受不了。
    我在瑞士的一个小镇过二十五岁生日,独自庆祝。
    入夜,我买了酒,坐在湖泊边慢慢喝,夜色寂静,夜空中繁星点点,映在这碧波一泓,美得令人心惊。
    我微微阖眼,仿佛回到好多年前,我十三岁生日的那个夜晚,南方城市的江边,两岸灯火映着水面波光,那人为我燃放的焰火。我想起他的笑,比繁星与焰火更璀璨。
    像是忽然打开了思念的闸门,他的脸钻入我脑海里,无时无刻,与呼吸同在。
    我想听他的声音,我想见他。
    我起身,拔足往旅馆方向跑。
    我买了一张电话卡,站在公话亭里拨那串从未忘记过的数据,我手指紧紧缠绕着电话线,屏住呼吸,可话筒里却传来:您拨的电话已关机。
    这是他的私人号码,他说过,二十四小时开机。难道换号码了?
    我跑回旅馆,借用老板的电脑,登陆已荒废了三年的邮箱。这个邮箱只有陆江川知道,当年他大部分时间在莫斯科,我就给他写邮件。
    万幸我还记得密码,进入,显示未读邮件十封,全部来自陆江川。我从最下面那封读起,一直点到第九封,内容都差不多,他问我在哪里?为什么不联系?只有第十封内容不一样,很简短,只有几个字,那几个字却令我心脏一窒。
    陆江川病重。速回。秦娅。
    我颤抖着手指去看发信时间,距如今已过去整整五个月。
    我眼前忽然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见了。
    拾
    时隔三年,我再次回到老房子。
    我推开门,站在院子里,时光像是从未溜走,一切都是当初的模样。那两条老藤椅还摆在原来的位置,只是上面空荡荡的,像我的心。
    秦娅大概猜到我总有一天会回来,她将她的电话号码抄在一本便签本上,就放在客厅茶几上,那上面压着陆江川的手机。她在便签本上写:傅瓷,我们必须见一面,我有话同你说。
    就算她不留言,我也会想方设法找到她。
    我约秦娅在咖啡厅见面。
    咖啡送上来,我们却谁都没有心思喝一口。
    彼此都沉默。
    良久,她终于先开口了。
    “傅瓷,你真狠心。”她语气里的怨怪真真切切。
    我望着她,同样没有好脸色,我说:“是他不要我的,是他将我推开,是他不爱我。”
    她恶狠狠地骂道:“你真蠢!”
    “秦娅!”
    她继续骂我:“真的,傅瓷,你是我见过最蠢的女人!”
    我抬手,一杯冰咖啡全泼在她脸上,气得浑身发抖。
    她没有发怒,反而笑了,抹了把脸,说:“你连他爱你都不知道,你说,你是不是很蠢?”
    我浑身一颤,声音也是:“你说……什么……”
    “我说,他爱你。”她一字一句。
    “不可能……你撒谎……”
    她摇摇头:“我没这个必要。傅瓷,他答应过你爸爸,这辈子都不能跟你在一起。你明白了吗?”
    我耳畔“嗡”一声响,天旋地转。
    老傅临终前拜托了陆江川三件事,这是第三件,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他深知陆江川的性子,把承诺看得重过生命。
    我想大笑,又想痛哭。
    我双手掩面,良久,抬起头,哀哀地问秦娅:“他走时,痛苦吗?”
    秦娅别了别头,以沉默默认了我。
    我心里一蛰,他是肝癌晚期,痛苦不言而喻。
    “他最后一个月是在老房子度过的,他一直在等你回来。”
    我闭了闭眼,哑声问:“他有什么遗言?”陆江川最后的路,是秦娅陪在他身边。
    “照顾傅瓷。”秦娅说。
    我捂着嘴,无声落泪。
    秦娅从包里拿出一个资料袋给我,然后起身离开。
    资料袋里,是他留下的全部遗产,继承人:傅瓷。
    我抓着薄薄的几张纸,心脏处疼痛难当,我捂着胸口,弯腰趴在桌子上,那薄薄的几张纸被我揪得变了形。
    我去墓地看他,带了一瓶好酒,哪怕他因酒精而患病,可我知道,没有酒,他会不快乐。
    我陪他喝到天黑,醉倒在墓碑上,耳畔回响起秦娅最后说的话:“我跟他的婚姻名存实亡,我们只是朋友,互相帮助。我喜欢女人,需要一桩婚姻向家里交代。而他,需要这桩婚姻来让他,也让你彻底放弃。你们真是一对傻瓜。”
    是啊,我们真是天底下最傻最傻的一对傻瓜。明明他爱我,我却不知道。明明想他,却赌气般地不肯回来,让彼此遗憾终生。明明相爱,却彼此放逐。
    真傻啊,真傻。
    尾声
    后来我一直住在那幢老房子里。
    我也不知道住了多久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对我来说,好像没有什么意义。
    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院子里画画,我的油画工具已经很旧了,沾染了岁月的痕迹,笔头微微开叉,但我舍不得扔掉。我的画布里,色彩浓烈,各种各样的场景,但永远只有一个人,他穿着白衬衫,里面搭一件白色背心,牛仔裤,人字拖。他喜欢喝酒。他有一辆虽老旧却风驰电掣的摩托车。他有好容貌,笑起来时,比繁星更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