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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尝着他逐渐升起的恐惧和不安,眉眼更加温柔:
“去我的家乡,百谷,那是世间生死的源头,再无有情苦,我们在那里成亲吧。”
第37章
家乡?
岚间说过,津滇的源头是万山积雪,皓色拥清江,他怎么会熟悉这里暗昧幽辟的水道?河底怪象悚然,红水涌泛如积尸膻腥,绝不寻常。
百谷不知抱着自己的是什么人,多半没好事,忧急怀怯起来。忽然心思一动,他伸手拍了一下男人,说:“坏了,我得回去,你给我买的手鼓忘在上面呢。”
“是我买的,还是别人送你的。”津滇含笑望他:“一个两个都见我美人可爱,要凑近过来。丢了便丢了,以后找条皮色漂亮的蛇,亲自给你做新的。”
居然问不出什么不对来,百谷看他答得无误,只好犹豫着点点头,不甘心地又问:“说起蛇,路上我见了个蛇尾人身的尸骸,应该也是个神仙,你可否听说过。”
津滇想了想:“他啊,过去雨季时众水神互相来往,共食谷雨酒宴,其中有蛇尾的神也有鹿角的神,后来雨神隐去百载,酒宴便渐渐不再办置,水神们四散隔离,逐渐淡忘……这么说来,他死了吗。”
“是,我见时已死去多日。”
“是了。”津滇毫不可惜地说:“不会趋利避害,迟早要死的。”
百谷不知有珊瑚挂镜的窥探神威助力,单听这话挑不出矛盾,津滇有时对不知变通的人是这样冷漠指责的。他心里别扭,也只得先把这人当作津滇来待,佐以试探,走一关算一关了。
洞顶甚高,望之黢黑深邃,唯飞萤自照,水阔波平,无蛙鸣无宿鸟,二人置身于一片火焰花海中。
脚下渚莲乱红,赤河倾广,如血溅出来的瑶池。身下一丛怒放的火莲引得百谷探头去看,发现本该是长青蓬的芯里竟长着一对婴孩般的蜷缩人手,指尖不时掀动,如花蕊被微风摇送。
“看到没有!”他搂上男人的肩:“你家里怎如此可怕?”
天葬林固然阴森可怖,那是肉身的腐朽之地,这里则更添怪异乱象,蹊跷发怵。
津滇瞥了一眼那亡灵花,不容置疑地继续带他走:“可怕吗,我出生在这里,喝着这里的水长大,倒觉十分亲切。”
百谷说:“那怎么办,不然你给我唱个渔歌壮壮胆。”
“………”
那假的津滇倒没招了,他会什么渔歌:“你睡吧,闭上眼就不怕了。”
“你不哄我怎么睡得着?”
百谷装作蚊子小声哼哼:“你把我带来,不想照顾我么?”
他酥语娇嗔,如此地水漾莲媚,对潇君十分受用。男人脑子里已回想着曾听过的歌谣何以哄他,口上却说:“百谷真难相处。”
百谷便蹬起小腿,佯恼地看他:“是么,你是这样的人了,现在悔婚还来得及,你把我送回家吧。”
“又有脾气了?”
“是,我不柔和,不值得疼惜,你放我下去。”
“怎么不值……我错了。”
潇君暗道这辈子还没给人认过错:“我不对,新娘子饶了我。”
百谷得意忘形起来,用指头绕他头发:“好,唱吧,到我满意就行了。”
“还要你满意?不满意又如何。”
百谷就把头扭开,不看他:“那就再也不亲你了。”
“好,好,让我想一想。”
两人暗自较量,赌定对方看不透,赌定自己装得像。
潇君要陪他玩一玩,思考了会儿,再开口时,已唱起了前朝的曲子,那是他从一场铁戈犀甲的纷战后听来的,受伤的战士后悔离开家乡,绝望地唱着这首歌,慢慢被他吃掉耳朵,扯落手臂。
“荻花秋,潇湘夜,渔舟棹歌垂纶罢。
水为乡,篷作舍……”
潇君忘了一段,低头看百谷,青年正听得出神儿,对他鼓励般眨了一下眼睛,就继续唱下去:
“年光有限离别易,昼短苦夜半世长,
南柯惊梦几蹉跎,
不若下长汀,临深渡,孤村遥指云遮处……”
听在耳中,这切实是津滇的声音,像他刚捧着葫芦喝了酒,醉卧在小船里弛放歌唱,游鱼穿越寒波跳出水面,芦花散得如鹅群经过。
百谷又否认了自己的怀疑,是津滇吧?模样会作假,眼睛会被欺骗,但这样的声音还会有谁呢,心不会骗人的。
许是在疲惫时更软弱,百谷虽被邪魔抱行在黄泉上,也来不及去细细判断、逐一琢磨此时的危急了,歌声让他放松警惕……梦、回忆与思念三者交织成沙上白鸥,凉月圆荷,火莲化作渔光,所爱之人正在身边吟唱,要引来无限海的巨鲲,胸腔里耳畔边阵阵颤动。
好想他,太想他。百谷安心地合上眼睛:我情郎必使我美梦成真。
潇君见他睡着了,呼出软和的气息,便使了法术叫来一只嶙峋怪尸,鬼影浮于水下,浑体长了十三只手脚,不见头颅。潇君踩在那东西的背上使航,怪尸的手脚便像船桨一样在血河里游晃起来,潜行驮送他去目的地。
过了有三刻,约听雷震声,便见河面狭缩,红水渐淡,左侧石壁突出,过碣石,有自九霄悬下飞湍瀑流,是山域融雪汇入地脉的水道,水流击中岩石喷薄,击穿出阔大岩洞,潇君正是居住在此处。
他分开瀑水,洞内崖壁长满夜明石,豁若天朗。百谷正被扰耳的水噪声吵醒,呢喃着“好大声啊”紧抓领口揉搓……气温在逐步升高,身体里的淫毒冲破冰寒的限制重新活跃起来,让他的身体渐渐失控。
“睡得舒服么,到了。”
潇君闻了他一下,黄泉的血还残存着,就把他放进窈窕溪流里,命令道:“把衣服脱了,身上洗干净。”
百谷睡余无力,衣服脱下肩就懵懵地泡在里面不动了,像水草一样抱着自己,说道:“我饿了,咕咕叫,津滇,你听到我肚子吗,咕咕叫。”
“忍着吧。”
“饿了哪有忍得住的。”百谷撩起里衣给他看自己的肚皮:“都瘪了。”
若是别人抱怨,潇君早就捏碎了对方的头颅,然而百谷在他心里总是特殊的,做什么动作都觉得可爱,遂应下来,去摘了两个峭壁上的果子喂他:“喏,吃吧。”
果子根本没熟,一口咬下去百谷的舌头都麻了,就遗憾走得太匆忙:“哪知道要跑这么远,我炖的羊蹄留在山上没拿,你不吃肉,我想吃呀。”
“来,吃我的肉。”
潇君下水来搂着他,将手指塞进他嘴里:“好好舔,就不饿了。”
百谷被压倒在浅溪中,含着他的手指没轻没重地咬来咬去,两只眼滴溜溜打量津滇的面庞,他的男人形容俊逸,眼神很烫,足以侵蚀心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