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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当我们不经意地在厕所里遇见的时候,他会抠抠我的手心,而后,我们会一起进到同一个单间里,像飢渴的畜生一样,快速地做爱。
    空间很狭窄,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有我脱下裤子,对他露出屁股,掰开我的屁股穴;而他解开他的裤裆,将早已半勃的分身,插入我的穴里。
    没有耳鬓厮磨,没有接吻,没有爱抚,也没有保险套,没有任何的浪漫可言,纯粹只是生物的性器官,插入营养器官的黏膜中滑动。
    尽管如此,那时的我却乐此不疲。
    我喜欢和胜也当同事的感觉。
    在公司里短暂的做爱,是我和胜也所能有的,唯一的联系,这样的行为,就好像是在偷情,给我莫大的愉悦与刺激。
    我曾问他:「胜也,你有在这里的厕所,和其他人做爱过吗?」
    胜也这么回答我:「我没有跟任何客人,也没有跟任何同事谈过恋爱,你很好看,你很可爱,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只和你这么做。」
    我明白他所指涉的限定范围,是「在这间公司的厕所里做爱」,而不是和任何人做爱。
    我也明白,如果他没有爱过任何客人,那么我就被包含在那里面了。
    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他跟我说的这些拐弯抹角的话,因为我喜欢他在话里下的心思,还有他暂且仍对我隐藏着真话。
    当我跪着帮他口交,用嘴尝过我自己直肠内的气味,帮他清理完肉棒以后,我们若无其事地站在镜子前洗手,整理自己的仪态时,他忽然落在我眼皮上的那轻轻一吻,带着女人的脂粉味,香水味,甚至在我的皮肤上,留下淡淡的口红印。
    我知道他在撒谎,他可以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他想要的事,可是,因为他还愿意花时间和精神骗我,所以我喜欢他。
    而且,如果我不再喜欢他,不再爱他的话,已经被大学退学,不敢告诉家人的我,该以什么,作为我生活的目标与重心呢?
    ※
    我在男公关俱乐部里,每天饮用大量的洋酒、烧酒、清酒,混着喝,就更让我头痛、头晕、胃痛。
    每天上班前,我会先吃东西,吃了东西以后,我就开始陪客人喝酒,然后把胃里的东西给全部吐出来。
    再吃,把胃里暂时填满东西;再喝,把胃里的东西给吐出来。
    这样浑浑噩噩地苟活着的日子,甚至都不是为了赚钱。
    ※
    胜也在离开厕所前,习惯性地对我伸出手来,对我比了「钱」的手势,而我居然连他这对我要钱的模样,都觉得可爱。
    他发现刚才有客人给了我七千日圆的小费。
    我将客人给我的小费,全部交给了他。
    他将钞票熟练地塞入西装外套的内袋中,凑到我的耳边,舔了一下我的耳廓,而后朝着我的耳朵里呼了一口热气,甜腻地说了声:「勇人,你永远是最棒的,我爱你。」
    我知道,我在跟其他客人一样,用钱买他给我的爱。
    赚到钱,然后把钱给他,q27 47 311037换取他在我耳鬓边湿湿热热的吻,已成为我下意识的动作。
    我可以再为了从他那里,得到更多「爱」的反馈,努力赚更多的钱。
    我想要更多来自胜也的爱,我想要胜也爱我。
    那时的我,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甚至可以在下班之后,乘着出租车,与客人一起来到汽车旅馆,让他为我插入尿道塞。
    「一定要把这个器具清洁干净,要用75%的酒精先消毒过。」
    这是我唯一的底线,因为我怕尿道若是发炎,就医会花更多的医药费,这样我就没有钱可以给胜也了。
    ※
    我很喜欢给胜也钱的感觉,给他越多的钱,他对我就越好,而我的感觉也会变得越好,所以我想赚更多的钱。
    我很喜欢我们一起在百货公司里,挑选上班用的西装、马甲、衬衫、项鍊、手鍊、耳钉、香水、手表、皮夹……
    逛街是一种快乐,和他一起逛街,是另一种快乐。
    在名牌西服专柜里,他在镜前为我比划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