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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洒的落下,袁灼戴好温瑾给他买得护掌,迈步走去场地中心。
    老赵叼着烟斗靠海边的石墩子上,夹着雪花的海风呼啸而起,将地面上薄薄的落雪吹向半空。
    纷飞的衣角接住落雪,划开了寂静紧张的空气,温瑾穿了一件收腰长款的黑色风衣,湖蓝色的衬衫同冬日里的海面格外相称,他穿过一分为二的人群,缓步走去老赵身边,半长的头发扎在脑后,黑色的皮筋是袁灼给他买的,上面还粘着一个作为装饰的塑料小骨头。
    “三爷,这俩崽子到齐了,咱们开始?”
    老赵放下烟斗站直了身子,笑眯眯的给温瑾腾出地方,让温瑾站到最佳观赏位。
    一个是徐家二当家,一个是新晋的三爷心尖肉,也只有老赵这种给徐云升冲过奶粉的老人才敢用这么戏谑的称呼。
    “好。”
    温瑾点了点头,面上没有太多表情,鼓鼓囊囊的风衣兜里装着给袁灼买的烤番薯,他来时路上刚好看见道边有卖的。
    香甜扑鼻的气味很难让人忽略,潇洒清冷的徐云升配上黑黢黢的烤番薯,老赵一嘬牙花子,想起了自己被取消酒水的特供,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他突然有了那么点家养白菜被猪拱的辛酸。
    于是他揉了揉鼻尖,冒着被扣光退休金的风险一把搂过了比自己高出半头的徒弟。
    “——小石头,上,揍他,打赢了师父给你烤红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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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A城武力值的金字塔尖,即便没有烤红薯吃,刑岩也不会输。
    确切来说,温瑾兜里的烤红薯还没放凉,他就把袁灼撂在了地上。
    刑岩是徐老爷子按照接班人的标准培养的,温瑾小时候清瘦文静,脾气不温不火,看不出日后的狠劲,老爷子心疼儿子,不打算施加太多压力,便把期望都压在了刑岩身上。
    刑岩争气,他分化的早,体质和能力都是一等一的出色,他十四岁出师进堂口,从混街头的马仔一步步往上爬,从未出过纰漏。
    温瑾割腺体的第二年,老爷子肺部病灶恶化,癌症后期手术介入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老爷子自己不想再遭罪,他们也就没劝,等到冬日岁尾,过完年节,老爷子在睡梦中去世,他们两个处理完后事,便正式接过了徐家的所有生意。
    徐家家底厚实遭人眼热,最初那几年,温瑾年岁太小压不住场子,直到带着刑岩连干了几场恶仗才把徐三爷的名号从落实叫响。
    说不清是谁支撑着谁往前走,他们两个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温瑾在明面上运筹帷幄,刑岩在背地里干脏活累活,只不过刑岩骨子里做人低调,不愿意抛头露面,所以徐家的恶名大多背在徐云升身上,只有堂口里那些真正跟着做事的兄弟才知道徐家还有这么个人。
    ——高大沉稳的男性Alpha,徐三爷的青梅竹马,从不让人知晓的心腹。
    刑岩同温瑾的关系很难让人不想歪,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徐家人都是默认他们早已在一起的。
    直到某年年会,关越看热闹不嫌事大想看温瑾吃瘪,故意给刑岩介绍了几个正经人家的小Omega,个个条正盘顺年轻漂亮,结果温瑾不仅毫无反应,反倒还主动提出要给刑岩备点药,以免刑岩心有余而力不足。
    ——关于明明各方面能力都在Alpha金字塔塔尖却总被质疑不行这件事,刑岩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天生就是稳重慢热的性子,他对徐老爷子是知恩图报,对老赵是师徒恩情,对徐云升是兄弟义气,这三段情谊是他用了小半辈子养起来的,除此之外,这世上唯一一种能让他一见钟情情根深种的事物,只有他那一车库的哈雷摩托。
    爱屋及乌这种事情在刑岩身上是不存在的,袁灼在他眼里还不如他的备用车胎。
    刑岩实心眼,温瑾事先没要求他手下留情,他就没留任何余地,袁灼在他手底下挨过了十五分钟,前十分钟尚能招架,后五分钟只剩下咬牙死撑。
    会咬人的野狗和能杀人的狼天差地别,刑岩是正统路子练出来的,在先天条件和后天资源双双好于袁灼的情况下,他没有任何失手的理由。
    落雪簌簌,没结冰的海浪席卷着拍向岸边,涨潮时分的海浪足够声势浩大,它们溅上堤坝,拍打着岸边厚重老旧的石墩,最后在离温瑾半步的地方四溅消失,只留下一片潮乎乎的印记。
    “三爷。”
    十五分钟过后,刑岩心平气和的撒开袁灼领子,没了他的牵制,被接连膝顶和肘击揍懵的袁灼根本直不起身子,只能像条夹着尾巴的野狗一样蜷缩到地上。
    在三爷面前痛揍被三爷心尖上的男朋友,且能不卑不亢平静以待,放到数百年前,这就是当朝死谏妖妃祸国殃民的大英雄。
    此起彼伏的抽气声从围观人群的最前排一路传到最外围,刑岩在徐家兄弟们心中的地位突然蹭蹭蹭连上了三级,达到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高度。
    “按规矩,从此东码头归刑岩,你们跟着他好好做事。”
    多年默契无需赘述半句,温瑾神情平静的迈步进场,走到烂泥一样的袁灼身边,从兜里掏出了东码头大门的钥匙递给了刑岩。
    现如今的码头门阀早就换成了电动控制的,褪色发黑的钥匙只是一个象征,徐家在某些程度上格外怀旧,这把钥匙在老赵兜里放了小二十年, 原本就该由刑岩继承。
    本该情深义重的交接因为袁灼的存在变得格外随便,钥匙递完,温瑾很是自然的蹲下身去搀起了袁灼,举手投足之间没有过分保护的关切,也没有对战败者的怜悯。
    指腹抚过眉梢,一点点蹭去眉骨断裂的血迹,袁灼狼狈得厉害,湿乎乎的雪花混着泥和血,染得他脸上格外花哨。
    眉骨,鼻梁,肋下,小腹,刑岩手上功夫靠谱,这十五分钟下来,招式即打在命门又留有分寸,只让袁灼疼得直不起身,没有真的伤筋动骨。
    袁灼皱了皱鼻子,眼里没有半点水汽,他忍着肋下的钝痛坦然开口,喑哑不清的嗓音是刚刚神经高度紧张的后遗症。
    “……温哥,我输了。”
    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袁灼硬撑着挺直脊背,轻轻握住了温瑾的手,烤红薯的余温窜到他的指尖上,借着不曾平息的心跳过渡到他的五脏六腑。
    此时此刻,他在人前丢尽了颜面,甚至在未来的很多年里,他都会是人们心目中那个吃软饭的角色,但他并不介意。
    他有了一个足够深刻的教训,也知道了自己跟温瑾心腹之人的差距。
    他会输一时,不会输一世,野狗再不通章法也能磨出尖牙厉爪,早晚有一天,他能堂堂正正站去温瑾身侧。
    “我现在打不过他,以后我一定,我——”
    “我知道。
    天冷,咱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