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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
他盯着地主家儿子新得的那只孔雀,羽毛五颜六色的,开屏时如仙鸟一般美丽——他想要那只孔雀。
想要什么,要自己去抢——这是当乞丐时那老头教过他的道理。
他守在一旁,等待着夜晚降临。
那晚月色皎洁,李元勋摸进了园子里,还没摸到那孔雀的羽毛,突然有人喊:“谁在哪里玩我的孔雀!”
李元勋转头一看,正是地主家的儿子!他连忙将他扑倒在地死死捂住他鼻口——那地主家的儿子今年八岁,一身肥膘,却不敌七岁瘦小的李元勋分毫,无论如何挣扎都挣脱不了,他眼珠几近鼓出,眼白渐渐泛红,片刻后不动了。
李元勋一看,死了!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他丝毫没有感觉,他还这么年幼,没有人教过他善恶,又或许他天生是个硬心肠的恶人——
他不看那小孩的尸体一眼,好好研究起那只孔雀,摸了接近半个钟头,终于拉拢着耳朵,失望的开口:“什么嘛…原来孔雀有屁股啊…”
他刚想回去,突然园子口传来动静,李元勋心道:糟了!那胖子的尸体搬不动,要是被发现了,定然会死——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躲在暗处,看着一个丫鬟走来,不断的唤‘少爷’‘少爷’,他的眼睛狼一般,不自觉的像是要狩猎,他手里摸着把割草的镰刀,那丫鬟发现少爷的那一刻,惊讶之际,李元勋猛的跃起,一刀就割破了她的喉咙——
既然杀了一个,杀了两个,就得多杀几个!最好是将这地主家的主人都杀了,不然总有一天要被寻仇——
这个夜晚注定要见血——李家所有的主人,在这个夜晚都死在了一把镰刀之下!
李元勋像个鬼童,手执一柄镰刀,一张人畜无害小孩脸,在那些大人还未反应之时突然的拿出镰刀,割破了他们喉咙——
他仿佛有着极高的杀人天赋,极冷的诡谲心思,他脸上不知何时,不知在哪里杀人时被划出的伤口流出了泪一般的血,他毫不在意,像一只年幼的天真恶鬼,按照本能与自己定义的生存规则,舞动着手里的武器,杀人放血——
多年以后,李家村的人谈起这场杀戮,只说是地主平日里搜刮民脂、为富不仁,终招来了恶鬼。
几乎没有一个人相信一个七岁的孩子一夜之间杀了这么多人——
李元勋从地主家带了一包馒头,踏上了逃亡的旅途——
逃亡途中,他遇见了个算命的,那算命的年纪也就十五六岁,一见他就一惊一乍的忽悠,手上一串泛紫佛珠转的飞快,只说他来历不凡,将来出将入相,遇贵人将飞跃成龙!
贵人?李元勋不信命也不信贵人,他只信自己,他对自己的未来没有丝毫兴趣,他只在乎眼前——
此后多年,他遇见过许多人许多事许多东西,一旦他对某个东西感兴趣,必定要得到——钱、武器、女人、地盘,以及许许多多其他的数不尽东西——
他不断的寻找又不断的厌弃,像个挑剔的疯子,他想着,有没有一个东西,能够让他永远的感兴趣?
冥冥中自有定数,仿佛他就是为了寻找这么一件东西而生。
后来他当了土匪,因为土匪可以得到更多东西——
直到他遇见了林沫儿。
那天阳光明媚,他眼皮直跳,不知怎的就想下山逛逛——直到多年以后,林沫儿心甘情愿依偎在他怀里,他终于信了命理,仿佛这个世上,有一根看不见的线,一双摸不着的手,在无尽繁乱的世间不断推动命运,摆弄轨迹,终将促成对的人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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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轮船上,手里捧着那束玫瑰,怀中抱着林沫儿,海风忽然停了下来,太阳的光仿佛暗了几分,他嘴角上扬,丝毫没有感知到世界的变化,如同怀中的人儿就是他整个世界。
突然,一只灰猫从人群里蹿了过来!那灰猫速度极快,连李元勋都反应不及,只堪堪抱着林沫儿转了一圈,那大束鲜红玫瑰尽数散开,花瓣被那猫冲成了千瓣万瓣,花雨一般飘落而下。
“叮铃铃——”
一阵铃铛声由耳边响起,那花瓣尽落后,一个男人与一名少年已是站在了李元勋面前。
那少年一双冰灰色眸子,带着笑意开口:“先生,可否让在下看一看你怀里的东西?”
东西?
李元勋猛的一龇牙瞪眼,他怀中只抱着林沫儿,那人居然说东西!他看了一眼怀中的林沫儿,突然心脏狂乱的跳动,颤声开口:“沫…沫儿…”
林沫儿如一具躯壳般乖顺依偎在他怀里,漂亮的双眼再也没了往日的神采。
那少年趁李元勋不备,猛的伸出食指,往林沫儿眉间一点!
林沫儿软软的倒在李元勋怀里,已没了气息——
李元勋全身发颤,只觉得天地已一片灰暗,林沫儿的尸体在他怀里渐渐冰冷,连同他身上的温度一并带走。
他通身恨意盯着那少年,全身却像被压着泰山一般分毫动弹不得,那少年轻易从他怀里带走林沫儿的尸体,看着李元勋的眼睛,带着一种无辜的认真,说:“这个东西已经没有灵魂,这具躯壳会吸走你的气运与生命,你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