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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还不能死。
这梦境栩栩如生,连他摩挲过的树干纹路都粗糙地如出一辙,让他别说忘却,连殒命于此船上都不敢。
在他不能百分百确认阿笙余下的生命都生活无虞的时候,在亲自为阿笙找到世间最为完美的郎君之前,他决计不能死。
可是这又谈何容易。
这个太丑陋,阿笙喜好隽秀郎君,所以放到一边;这个家里清贫,阿笙怎么去受这苦,所以不要考虑;这个妻妾成群,阿笙不会开心,所以扔去一旁。
崔珩晏横挑鼻子竖挑眼,硬是寻不出一个好郎君,能配得上他的阿笙。
然而阿笙也如菡萏初开一般,渐渐大了,于是不必他再挑选斟酌,已经多了人来觊觎。
身为一个男子,崔珩晏最是能看穿旁人的卑劣。而这些披着人皮的秽物,如何敢去肖想他连梦里都不敢亵渎的阿笙?
而每当看到阿笙莞莞然,倩步走向那些郎君贪婪画下的深渊,崔珩晏又心里绞痛。
这样粗鄙龌龊的人,怎么敢?他们怎么敢?
但是又有另外一道声音告诉他:他们再怎样拙劣,也比你这将死之人强啊。
这样断断续续的反复撕扯与彻夜难眠,有时候令崔珩晏自己都感到疲倦。
可是当他看到妍弱的少女在静水旁,半侧着身、笑盈盈呼唤着自己的时候,又什么放弃的念头都忘却,直到再次毒药发作时,他重复尝到这愈演愈烈的蚀骨之痛。
可这痛楚于他来说不是折磨,反而是少有无需伪装出来的愉悦。
因为如果全身连同骨头和筋脉与更深层岑寂的血液,都为烈火灼烧的病痛所引燃,都为这深入骨髓的烧灼所沸腾,他就不用再去想、不必再去抉择、不需再去衡量。
世人都道他是这样风清月皎的公子。
但实际上他是这般污泥浊水的郎君。
连自己最为卑微朽烂的心意,都只能藏在每一次扬起下颌服送的一剂剂药里,隐匿在每次嬉笑装委屈的言谈间,消弭于他不经意地一次回眸间。
然后才意识到,他的命好像真的剩不了几年,便是连多看她一眼都觉得自己奢侈。
然而现在不同了,阿笙发现了,她自己发现了。
所以,他是不是,也不需要再藏了?
污秽也好脏污也罢,阿笙都会亲眼看到,他也不必再将真实的自己,隐匿在这风轻云淡的姣好皮囊下,可以将疯狂到歇斯底里的病态如毒汁一样溢出唇边。
看看吧,阿笙,看看公子是怎么样的人。
会逃吗?
不会逃的吧,反而会怜惜、会放纵、会怜悯、会安慰,即使知晓他是怎样的人,也不忍心再离开。
毕竟阿笙从小到大、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温柔、这样美好的女郎。
崔珩晏没有清高的自尊心去辨别,若是她因着同情留下来,这情感到底应该名为什么又是否还纯粹,也不会因为自己是因着病才留下人,而觉得自己卑劣。只要她能留下来,陪着他就行了。
就算是悲天悯人也没有关系。
他又本来就是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而只要阿笙留下来……
崔珩晏的眸子是比乌夜还要沉的深邃,苍白的面容上,唯有被墨色药液润湿的嘴唇,是比茑萝还要能刺痛人的灼烧朱色,未被冠起的黑发是一条流淌的河流,像要把世间所有的荒秽都卷入。
这样世难再寻的雅人韵士就只专注看着阿笙。
就只是看着她。
连屋内的气压都沉下来,密密濛濛缠住她的,只有杜蘅清苦却深刻的香气,要把被裹挟的生命摧毁,亦或是与他共同沉沦进无人能窥见的深渊之地,从此就只有两个人相生相伴。
生命是这样无关紧要的事情,能这样痛快地死去便是最极致的快乐。
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又或者已经是沧海桑田。停住的脚步又迈开,阿笙叹口气轻斥他:“公子是不是又嫌弃药苦,所以不好好吃药了?”
小厮阿余刚想开口说点什么,就听到阿笙轻快地调侃道:“阿余你也不用替他瞒我,留春都告诉过我,这味月茄颠的毒性,只需要金银花和甘草就可以解。这两种药材我都泡过水来饮用呢,哪里就这么难以下咽?”
她还意味深长地道:“公子快些服药吧,都多大人了,还需要别人来哄着吃。”
阿余屏住呼吸,一个字都不敢再提。
原来她还不知道啊。
漫漫蔽夜的银月清辉为万事万物都笼罩上一层轻纱,这泠泠的霰雪波粒点点坠在公子的睫毛末梢,千万年的惊雨都在此时尽数滴下。
然后他轻轻一眨眼,沉闷的室内空气又开始流转,轻越又温柔,“阿笙喂我,我就不怕苦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留春:笑而不语
公子的梦和阿笙的不太一样,前面好像讲过~
崔珩晏真的是有点变态,你们不要嫌弃他,虽然嫌弃也没什么用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