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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都沉浸在一股不可名状的哀伤氛围里。
虽然王昌龄的诗句写得是那样雄浑壮阔,意气风发,但是所有人都明白那样器宇轩昂的盛唐气象再也难以复返了。
然而太子不想让大家再这样消沉下去,他站起来朗诵了同是出自王昌龄的另一首边塞诗。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他慷慨激昂地诵读完了,自己的内心情绪倒是发泄了,但是……他的这种有点任性的行为,对在座至少五位以上的胡人身份的同学是不是严重的挑衅?
尤其是对于回纥的多逻斯王子来说,更是一言难尽。
当年一场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直接让大唐从开元盛世的美梦中惊醒过来。
安禄山,史思明的叛军迟迟不能平定,最后还是唐肃宗向回纥的牟羽可汗求救,最后才最终平定了战乱,当然大唐也为此次联盟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但是当着他们的面就念叨着“不教胡马度阴山”,这情商简直就是把“卸磨杀驴”四个字给写在脸上了。
并且牟羽可汗还是多逻斯的亲叔叔。
“诵哥哥!”李暮月小心提醒了声,简直想要扶额。
她注意到多逻斯王子和她身边的尔恪脸色都快铁青了,就连尉迟锐也气得嘴唇颤抖,因为他也来自于西域。只是碍于李诵是太子的身份,他们才敢怒不敢言。
李暮月赶鸭子上架,站了起来。在众人的目光说说道:“各位如果不嫌弃的话,我给大家唱一首杜少陵的《兵车行》吧?”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兵车行》描写的正是安史之乱后生灵涂炭的景象,又配上古调哀婉的旋律,暮月的歌声清丽又婉转,似乎透过歌声,能窥见黎民百姓为战争所苦的心声。
室内鸦群无声,暮月有点尴尬了,毕竟自己心里也没底。
然后忽然有掌声响起,“正所谓兴,百姓苦,亡,亦是百姓苦。公主能有这样的情怀,能够体恤老百姓的辛苦,真是我们大唐的幸事。”昌黎先生边鼓掌边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她。
这时赤德松赞也站起来为她鼓了掌,这极为罕见,因为平时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表达好恶的年轻人,虽然他年纪不大,但是为人处世却总带有几分暮气。
接着暮月注意到她身边的尔恪也为她竖起了大拇指。
多逻斯王子虽然诗句只听明白了三四分,但是看到自己那可儿的反应,又注意到同为胡人的赤德松赞的反应,终于怒气平息。
在国子监求学的日子是异常的开心,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个把月。
暮月发现多逻斯王子其实是个性格极为豪爽之人,并且心直口快,他年龄二十七岁,比大多数的同门都大一点,留学生中不管谁有任何问题,比如盘缠带少了不够用,或者是被欺负了,他总愿意毫无保留地给予帮助。
他身边的那可儿——尔恪,据暮月观察,则是多逻斯性格的另一个极端。他只比暮月大两岁,但暮月从未见过如此沉默寡言的少年,也不是说他为人冷漠,他只是不是很擅长交际。总之他惜字如金。
还有一件特别神奇的事,就是暮月的案几上总会不时出现一些好玩好吃的东西。但是又不知是谁送的,更没有人来认领。
有时是一只红通通的苹果,有时是几个晶莹剔透的蜜枣,有时是长安城的西市里胡人卖的一些小玩意儿,比如一个胡杨木做成的哨子,不会很贵重,但是能够看得出来,这个送的人挺有心意的。
暮月和她的侍女照雨一直都在猜,到底是哪个公子哥儿送的这些东西。
时光如白驹过隙,终于来到了不论是长安城的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很期待的节日——上元节。
上元节的灯会非常隆重,整个长安城的街道被灯火辉煌所笼罩,就连平时最不喜欢出门的女子也会盛装打扮一番,看能不能在这盛大的节日里有运气邂逅自己的意中情郎?
照雨极尽心思地给她的公主好好装扮了一番,不仅头上戴了金光闪闪的金步摇,还插上了装饰有大量珍珠和点翠的凤头簪,暮月调侃道:“可以了可以了,你把我的头都插满了,我这个样子出门,去灯会怕是要遭抢!”
照雨立刻嫌弃道:“呸呸呸!公主大过节的就别乱讲了!”
最后她们还是选了一套水红色的孔雀裘云锦襦裙装,这孔雀裘是用白孔雀羽毛染色制作而成,极其的保暖和华丽。
水红色的颜色把暮月本就洁白的肤色衬得更加唇红齿白,让她艳丽得仿佛一朵桃花。
“好看吗?会不会有点太夸张了?”
“不会,公主,我保证今天长安城所有路过的行人都会为公主的美丽而驻足。”照雨拍拍胸脯保证道。
然而街道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