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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竟然会来!”绿眼睛的漂亮少年感叹道。
    “我没想到您竟然不去包厢。”赫莫斯冷哼。
    “您说笑了,看这种戏进什么包厢?当然是离美丽的雷蒙娜越近的位置越好!倒是您,您才真应该跑到包厢里去,要是有人认出您就不好了。”他打量着赫莫斯褐色的头发和棕色的眼睛——和约翰几乎一模一样的颜色。
    “要是有人认出了您,那才是真的不好了。”赫莫斯说。
    塔姆林没接话,而是笑嘻嘻转向莱尼:“盖沙先生,我的糖呢?”
    莱尼立刻掏出了一个大玻璃罐——真令人费解,他从哪藏的这么一个玻璃罐——递给他的导师。塔姆林开心地接过,看起来比他的学徒更像一个货真价实的孩子。
    “我不知道原来你的心智和你的身体一起变回小孩儿了。”赫莫斯见状挖苦道。
    “您应该说是重新拾回了久违的童趣——多伊先生要来点吗?”
    赫莫斯的表情更不快了,尤其是看到约翰很高兴地伸手去拿了几颗时,他看塔姆林的眼神快把对方盯穿了。
    所以他就没有防备约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他嘴里塞了颗糖。
    那些我不高兴的气息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赫莫斯含着糖,看样子有点发愣,看着约翰一边笑一边往嘴里也丢了颗糖。
    塔姆林在旁边撇撇嘴,拾起一颗糖,塞到他的学徒嘴边。
    莱尼没有张嘴。
    “盖沙先生,”塔姆林于是说,“您不要老是表现得像个邪恶的老法师一样,好吗?您才是这里唯一真正的孩子呀!”
    莱尼眉毛抽了一下,不过他伸手拿走了导师手里的糖。
    这时候,灯光渐渐变暗,嘈杂的声音随着光线一起消失。
    在黑暗中,约翰感觉到赫莫斯握上了他的手。
    然后又松开了。
    第13章 蕾蒙娜·奥斯纳
    依照约翰的观点,这是个挺有意思的剧。理由嘛……反正对他来说,没有大段大段独白的剧都是有意思的剧。他这半年来没看过戏剧,但他有种印象:戏剧总是无聊的让他止不住打哈欠。那些语言是空洞乏味的,故事是虚假做作的,唯一值得观赏的只有演员。在他模糊的常识里,戏剧的全部价值就在于:看那些脸蛋漂亮的演员们穿着制作精美的戏服在舞台上优雅地走来走去,用他们悦耳动听的嗓音描绘着人类共有的悲哀或欢欣。
    而这部戏嘛,或许是那些造作的排比少了些,舞台上的对话贴近了现实里的对话。约翰坐在底下,觉得自己不是在看戏剧,而是在看戏。
    这是个非常恶俗刺激的故事。凶残的将军帕雷萨和他的副官马丁·博德是恋人。博德是他从前所救助的少女,女扮男装跟在他身边多年,他们还有一个儿子休·博德。但是摄政的公爵忌惮将军的威势,强行把自己的女儿安娜亚特嫁给将军,这位妻子通过种种手段成功离间了一对恋人对彼此的信任。这时候暗自背叛将军向公爵效忠的拉德利找到博德。因为安娜亚特的挑拨以及将军本人性格上的缺陷,拉德利成功蛊惑了博德,说服她行刺。在出征前的夜晚,博德给将军喝下了麻痹躯体的毒酒,并用长剑杀掉将军。公爵赐予了博德帕雷萨将军的爵位和军衔,让她代替旧日的长官出征。在战场上,她看到情人的鬼魂出现,令她躲过了致命的危险。她突然明白了自己受到的欺骗,决心在回去后杀掉公爵再自尽。然而在庆功宴上,她喝下了相同的毒酒。将军的的挚友布鲁德站起来,大声责备她的背叛之罪,带领诸将轮流刺她一刀,令她和将军一样流血而死。他们以为她已气绝,匆匆离开,去整顿她麾下之军。这时她的儿子偷偷溜进大帐,来到她身边。她转醒,把真相告诉儿子。儿子怀抱着母亲的尸体,发誓要向公爵复仇。全剧终。
    约翰全程看得津津有味,他真的挺喜欢这个故事。虽然这个故事讲的是古代贵族,可这群人没有哪个能让人以为他们是贵族。男主没笼络住女配,不是因为筹码没谈拢,而是因为男主因为深爱女主,十分简单粗暴地拒绝和女配同床;女配挑拨男女主,不是因为身负政治联姻的任务要尽快分取将军的权柄,而是因为男主的态度让她自觉尊严受辱,她要维持她的骄傲;女主刺杀男主,不是因为男主凶残暴虐滥杀无辜让人恨得牙痒痒,而是因为她觉得男主不爱她了,她要报复他;男配杀了女主,不是因为无法坐视这个血统低贱的人骑到了他们头上有损他们的颜面,而是因为他要给朋友谋求正义。他们实在不能更像一群幼稚浅薄的市井小人。
    “精彩,精彩。”谢幕的时候约翰站起来鼓掌,情不自禁大声说。
    演员们向观众鞠躬,行礼。站在最中间的人脱掉了铠甲,仍旧是男装打扮,这让她甜美的笑容更增添了几许不一样的风情。她金色的眼睛扫视着台下,在掠过约翰他们时突然停下,微微睁大,流露出某种惊喜的样子。
    约翰看到蕾蒙娜·奥斯纳小姐向他点了点头。
    在欣赏完这个女演员的美丽后,约翰想到,她多半是在和赫莫斯打招呼。
    “啊,说起来您是不是待会儿应该去看看奥斯纳小姐。你和她多久没见面了,自从您卸任这个剧院的经理之后?”约翰听见塔姆林说。
    “你当过这儿的剧院经理?”约翰颇感兴趣地问赫莫斯。
    “它什么都当过,”塔姆林在旁边抢先开口,“我刚认识他时,他是个长汀画商。”
    “那可真有意思。”约翰想象了一下,说。
    “没有和你重逢有意思。”赫莫斯笑了。
    约翰没有接这个话,而是说:“所以你原来和龙裔的奥斯纳认识,你竟然提都不提?”
    “我曾时她的资助人,她是个懂得感激的人。”赫莫斯说,“但说实话,我不需要感激,我当时只是……无聊。”
    “您以前无聊时向来是找男人解闷。”唯恐天下不乱的法师在补充说。
    赫莫斯扭头看他。从约翰的角度没法看到龙的表情,不过他能看到塔姆林和莱尼的。大法师临危不惧,莱尼则无法控制地打了个寒战,眼睛死死盯着地面。
    “他以前怎么解闷,我是不感兴趣的。”约翰于是说。他安抚性地拍拍赫莫斯的肩膀,拉着他转身,跟着人流开始往外走。
    塔姆林没有动。过了一会儿,他转身,朝自己的学徒做了个鬼脸。
    “相爱的人真是恶心。”他说,轻飘飘的语气也说不上是诅咒,虽然话语的恶毒了点。
    法师果然不同凡响。他离开不用走,直接召唤出他的法杖,然后抓住莱尼的胳膊。一阵柔和的光芒之后,两个人原地消失了。
    出来时已经入夜了。赫莫斯大概是用了魔法,从怀里抽出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