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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他错过了转型的机会,现在利润越来越低,支出越来越高,他日渐撑不下去也是事实。
但厂房那块地是姜宵的,他接手的时候地还不值钱,就顺手买了。
苏老板就不太理解姜宵卖地的行为,这产业园是重点项目,姜宵又不缺钱,留在手里每年收租能收百万,它不香吗?
姜宵听着他说,手里捏紧了文件袋,那里面放着他今天刚拿到的检查结果。
“还是卖掉吧,留着没什么用,”姜宵道,“……我没多少时间了。”
最后这句话是说给他自己听的,声音细微地几乎听不见。
其实前面的手续都差不多了,他今天来配合走最后的流程,对方公司和园委会的态度都很好,给钱给的也很爽快,姜宵卖的价是真不高,钱到手了之后,他拿出一大部分,给公司里的百来号员工发了不菲的遣散费。
厂子里的会计陈姐是一直跟着姜宵做事的,她如今年纪大了刚好拿着钱回去养老,是少数几个知道姜宵生活上的事的人,比起厂子倒闭,她更关心姜宵这个人。
“你最近脸色真的很差,是没休息好吗?”她道,“这么大的事情,小蔺怎么不来啊?”
姜宵没回答,他近来发愣的时候很多。
“他没空。”姜宵缓缓开口道,“您也知道,他忙,一个多月都没回来了。”
“这算是什么理由?”陈姐难以置信,“他……”
说到这里,她又闭了嘴,也许是因为姜宵的脸色实在太憔悴了,她不好再说任何让他难受的话。
陈姐拿了钱走了,姜宵独自坐在办公室坐了很久,直到入夜了,才慢慢站起来,准备回家。
他今天没开车,从厂子走回去的,黑夜里寒风如刀。姜宵穿过街上人群,街边报刊小亭挂出了新的财经杂志,封面是好久不见的蔺成聿,他身上自带一份别人没有的优雅矜持贵公子的气质,仿佛行走的奢侈品,作为金融圈新贵,好似轻轻松松就能获得别人的喜欢,姜宵路过的时候,还看到有两个年轻女孩子,嘻嘻笑着买下了那本杂志。
获得姜宵的喜欢当然也很轻松。
他在那间报刊亭前面站了一会儿,封面上的蔺成聿万般完美,姜宵却脸色苍白,头发凌乱,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
没人觉得这两个人会是一对。
现在他还能清楚地回想起来以前的事情,他在十九岁的时候遇见蔺成聿,那时候姜宵一个人辍学出来打工,艰难地讨生活,他在一条巷子里捡到的人。
蔺成聿那时候无父无母,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不知道为什么被一群小混混围着揍,姜宵上去见义勇为,没想到救下了一个纠缠一辈子的冤家。
蔺成聿那时候浑身破破烂烂像是从垃圾堆里走出来的,带回家来洗干净了却成了熠熠发光的明珠,他确实长得很好看,脸上的那一些伤痕完全无损年少美貌,反而显得他更惹人心疼。
他对着姜宵笑了一下,像是吸引人的妖精或者精灵,于是年轻的姜宵怦然心动,一见钟情。
姜宵自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突然有了生活的目标和希望,他心甘情愿供着蔺成聿,让他接着上大学,没舍得让他吃一点苦,在自己只有初中文凭的基础上硬是搞起了这个厂子,烧着钱帮他争取在寂寂无名时期的一点机会,眼见着他进了最好的投行,然后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到如今呼风唤雨的位置。
姜宵回想完这些才意识到,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他和蔺成聿相遇十五年,那时候他鼓起勇气求爱,对方没有拒绝,算起来在一起也有十年。
他曾经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有一份算得上成功的事业,又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从苦日子走到现在的好生活。
即使有时候觉得辛苦,也总期望着往后会有时间和蔺成聿一起享这些打拼下来的福气。可惜他等得要死了,也没等到蔺成聿有时间,更不说他和蔺成聿同性相爱,结不了婚,在法律意义上只是没什么关系的陌生人,比如刚刚那本财经杂志上,写他未婚,单身。
姜宵如今三十三岁,他先前因为许多事情,错过了太多提升自己的机会,即使在打拼中学习到了一些经验,但初中文凭给他带来的局限适应不了现在高精尖的改革趋势,厂子卖掉了,他做了十年蔺成聿见不得光的爱人,医院的单子告诉他,白血病。
日子怎么突然就过成了这样?
他拿到检查结果的时候是懵的,第一时间就和蔺成聿打电话了,打了十来个,没有人接,到了晚上,是他秘书给姜宵打了回去,语气虽好,但细细听来,句句带刺。
“蔺总在开会呢,最近几天有大单子,公司这边也很忙,”她道,“您要是有事的话,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再给您安排。”
姜宵没有力气再和蔺成聿的秘书扯皮,在那之后没有和他打过电话。
病的事情像是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姜宵,厂子倒闭是个打击,白血病的打击更大,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时候想找自己觉得最亲密的人来做支撑的时候,蔺成聿一如既往的不在。
姜宵是个极热情的人,他知道蔺成聿内里性子冷,所以在感情里冷淡一些也理所当然。
他又是先爱上的人,陷得深,一直觉得自己多付出一些是没什么问题的,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姜宵从来不会计较这么多。
蔺成聿忙,许多正常情侣应该有的约会两个人几乎没有享受过,近年来蔺成聿的许多业务重心从柳江转移到千里之外的滨海市之后,就更是聚少离多,但姜宵也忍着。
忍忍忍,如果没有这场病,也许姜宵会这样一直自欺欺人地过下去。偏偏有了这许多事,一下子把他的假装全数打破。
他整个人摇摇欲坠,像是已经走到悬崖边上。
姜宵处理完厂子的事情过了一个礼拜,才看到蔺成聿回家。
他那时候知道白血病的事情已经很久了,身边几个关系好的朋友知道了,其中有一个给姜宵介绍了幸福树私人医院,姜宵独自一个人办理了入院手续,后天他就要过去了。
大概是手头的工作告一段落了,蔺成聿才会回来的。
他穿了一身黑色西服,像是从哪个宴会上刚刚下来,站在玄关处随手扯开了领带,然后抬头看姜宵的时候,光看脸的话,还是让姜宵心头一动。
他比姜宵小一岁,今年三十二岁,正是黄金事业期,混血,他的瞳色带一点蓝灰,天生招人的桃花眼,整张脸无可挑剔,岁月十分善待他,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丝毫痕迹,反倒让他变得更加成熟吸引人。
帅气又成功,如果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很幸福吧?
无数人这样想着,但实际陪着他一路走来,真正体验这一切的姜宵,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