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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弟呢,是与父皇少年结发的皇后所出,嫡皇子,出身自来尊贵,身后又有皇后母族曲氏,这些缘故,长孙少沅很早就明白。
    从古皆是立长立嫡,从来没有说把位置给其余的孩子的,倒不是说没有嫡长之外的帝王,只是,他们太不占据优势了,景王殿下着实是很不喜欢自己这个排行,他倒宁愿与老四换个位置。
    总得是年纪小,换了他这个二皇子,今日像少沂那般手舞足蹈,嘻嘻哈哈的情形他做不出,要持重老成。
    他若是要争要夺,须得细密的筹谋,以及良好的耐心,才能积蓄到足够的力量,与他们抗衡。
    到了弥瑕山的第二夜,即可入住行宫,里面的野狐、山兔、獐子等野物尽数逃窜了出去,宫人早已经将里面布置的焕然一新,相比起寒山宫自然是远远不如的,倒是也尽了心的。
    殿内已经铺饰清洁,高床软枕,罗帐锦被,推开轩窗,窗外生着大丛的是白玉簪花,清香郁郁直逼肺腑,沁人心脾。
    虽然不如宫里的玉簪花生得茂盛,长得乱蓬蓬连绵的一大片,叶子上坠着清晨的露水,却别有一番野趣。
    等都收拾好了,叶荞曦和魏明姬过来拜见。
    “公主,陛下命人送了两只狍子来,说是今晚给公主尝一尝行宫里的红焖袍子肉。”
    杏柰端了粉彩描金莲纹茶盏来,盛的是樱桃凝露蜜,蜜水清甜,殿中熏炉内散着徐徐清烟,清香宜人,其后又端了白胖糯香的酥酪奶豆卷和薄荷糕。
    还没等朝楚公主开口拒绝,叶荞曦笑吟吟道:“今晚算是有口福了,这弥瑕山的野味总应是不一样的。”
    杏柰闻弦歌,知雅意,配合道:“可不是,弥瑕山的猎物肉质,比起圈养的更加紧嫩,味道鲜美。”
    “那可真要好好尝尝了,前两日的熊掌就足以令人魂牵梦绕了。”魏明姬意犹未尽的笑着回味道。
    之前皇兄他们捕获的那头狗熊成为盘中餐,一双熊掌自然是不够分的,除了诸位皇子重臣,皇帝陛下记得他的女儿,命人送来了一小盅,被三人分而食之,味道极美。
    听她们一唱一和的,朝楚公主没办法,只好笑着应了,口腹之欲,人皆有之。
    青松郁郁,翠柏森森,朝楚公主很安静的待在神殿里,沉静内敛,但也不拘束叶、魏二人与她一起这样,任由她们出去,只别到前面去就好。
    茂密的红花槐树下,阳光被树叶分成碎金落下,林中怪石嶙峋,叶荞曦脸庞清淡,晨曦清光洒在他们的脸上,她惊讶道:“世子表哥,你怎么这时候就过来了?”
    “我都好久没看见你了,特地来看看你,咱们一起走走。”长孙群看见她露齿一笑,逸致翩跹,穿了一身月白色青柏纹的箭袖窄服,少年清瘦高挺。
    他手里拈了一朵新摘的金色山茶花,见到叶荞曦显得很高兴,抬手给叶荞曦戴上,轻声笑道:“这朵花表妹戴上很漂亮。”
    叶荞曦不禁红了脸颊,宛若彤云,长孙群看着她十分可爱,这美丽的少女呀,站在心仪的人面前,乌发上戴着他亲手簪上的鲜花。
    叶荞曦眨了眨眼,含笑道:“上次在信王府,表哥不是见到我了吗?”
    “荞曦,来,坐这里。”长孙群让她坐在石头上,他出去远游走了很远,去过灵秀的南地,也见过许多不同于她的女子,百转千回,到底是表妹最得心意。
    他看着叶荞曦秀美的面容,眼中对他尽是依赖和仰慕,总是同外面那些女子不一样,对她低下头去,喁喁私语道:“上次在王府,因着母妃身体不好,都没来得及和你多说什么,今日好不容易有见到你了,就想与你多说两句。”
    信王妃只长孙群一个儿子,唯有他能在膝下侍疾忙碌,又碍于男女有别,只匆匆打了两次照面,一句话都没得多说。
    信王府里庶子庶女倒是一大堆,不过都被信王妃管教的很听话,叶荞曦为姑母不平,但也无济于事。
    “表哥要侍疾,又要听从姑父的吩咐,无须在意荞曦的,况且,表哥也给我带了礼物。”叶荞曦善解人意道,她不是很在意这些的,知道表兄待她一直很好就是。
    她稍稍低了秀长的眉,脸晕朝霞,目弥秋水,长孙群从小就带着她,在信王府暂住的时候,也处处照顾她,比对王府中同母异父的亲妹妹更胜一筹。
    长孙群想起那一盒南地绢帕,他想了许多东西送给她,然而事情太多了,此时见她仅仅如此,即可满足,又心怀有愧,若非父王的交代,他总不会少了她的礼物。
    “唉,转眼之间你也是大姑娘了,表哥想要见你,也不如过去方便了,每每年节到叶府拜访,舅舅他们又时常与我去书房说话,再不就是你家的哥哥弟弟们。”
    长孙群轻声一叹,他这一段话说出来,言语之间似是抱怨,却又听得几分相思在其中。
    叶荞曦自然也听出来话中之意,只如今他们尚且是表兄妹,没有挑明什么,她也只好当作听不懂。
    “听说魏家的大小姐也进了寒山宫?”魏太后的母族,长孙群对她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