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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林念坐在桌子旁,拿出他一条勾破了的裤子,就着昏昏的台灯光线开始穿针。台灯不太亮,总是穿不进去。
她揉揉眼睛,把台灯上古铜色的布罩子撩起,继续努力。
程征道:“破了就扔了吧,不用缝了。”
林念道:“那怎么行,多浪费!这么好的裤子你说扔就扔,明明缝好就能穿。”
他走过去,摸摸她的头,叹口气,“还是我来吧。”
林念正想说不用,突然想到他原来的行当,立即乖巧地把针线递过去。
程征一面和林念说话,一面穿针。他低头,一只手摸摸针鼻的位置,另一只手抿了抿线头,便穿好了。然后将裤子翻过来,密密地缝好,行云流水,前后不过几分钟。
林念呆呆地看着他的动作。半晌,她真心实意和他商量:“怎么办,张小四,我觉得你好像改错行了。”
在她的絮语中,程征觉得很幸福。他确信那个稚嫩乐观、姗姗可爱的阿宝已经半蜕出了林念的壳,回到了他的身边。
将来林念回忆起来便意识到了,两人窝在宛平路这间小小的房子里的光景,是他们在一起最纯粹的时光。他不是国民党将领,她也不是共//产//党特务,他们两个人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女。
在普通之余还有那么一点点幸运,得以在全城倾覆之时,与相爱之人倚偎。
最后几日,连罐子里的饼干都吃完了。
其实也不是全然没法子弄到食物。
可一旦出去,两人的身份就变了。这一方小楼撑起的虚假幻象也便该破碎了。在小楼里,他们可以刻意忽略对方的身份;在小楼之外,他们的身份又如何容许两人沉溺于小情小爱。
倾城之恋,倾覆一座城而成全一个小家,对于普通男女而言,或许勉强可以成为他们人生中的一桩传奇;可对于他们两人而言,家与国本是一体,倾城之恋,未免残酷自私。
程征闭上眼。这十几日的光景已然是老天额外的恩赐,不能再贪图更多了吧。
最终还是他先下定决心。他道:“阿宝,我在东方饭店留存了两份派司,你先去拿走一份,离开这里。你放心,我已经同那里接应的人打过招呼,你拿我的手信去,他们不会为难你的。拿到派司以后,莫要停留,直接去杨树浦码头。那里的船是开往南洋的,途径香港。到了香港你下船,自然有人接应你。”
他一口气说许多,有真有假。林念只是垂头听着,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
她忽然抬头问:“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不知晨昏地过日子,他只能大概估算时间。
“大概是一月中旬了。”
“是么?”林念若有所思,问:“东方饭店在哪?”
他虽然知道两人最终是要分别的,但她这样没有一点推辞没有一点留恋,却让他不免难受。
也好,干脆些分开也好。
“在西藏中路122号。从这里去,不太远,走得快大概只要半个钟头。”
“好,我知道了。”林念站起身来换衣裳。
她柜子里的衣服并不多,拣一件暖和的棉服穿了,外面再套一件淡蓝色的厚绒线开襟外套。
活脱脱的女学生模样。
程征见她这就要出门,拦住她,“你就这么走了?”他的意思是,不收拾东西,或者,与他好好告别么?
林念“哦”了一声,这才想起什么似的,回去拿了她的坤包。
程征想,也对,这小包里已经包括了她所有的重要物件,其他的不带走也罢。
包括他。
林念毫不犹豫地离开了。
程征揭开窗户上的油布,外面下雪了,雪粒子又细又密,簌簌落下来像是从地底往上长的银色钢针。
他苦笑,许是平日里她太爱说话。她一走,整个屋子寂静得吓人。
那一日,有人目睹宛平路255号的小楼里一前一后走出来两个人。
先是一女学生模样的女子,片刻后一身材高大,身穿风衣、头戴宽檐帽的男人也离开了。
两人背向而行,不知去了哪里。
傍晚,程征回到宛平路,正拎出皮箱收拾行装。
楼下忽然响起开锁的声音,有人登登登上楼。
林念抱着一大袋的东西站在门口,道:“外面下雪了,你也不出来接我。”她略带埋怨的口吻,寻常得像一天没见面的普通小夫妻的抱怨。
作者有话要说: 完全沉底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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