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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你要去?”许风沐诧异的看了眼从刚才开始就高高挂起的朗歌。

    “嗯。”朗歌半跪下来绑好鞋带,顺便捡起许风沐掉在地上的车钥匙,站起来跺跺脚,尚带睡意的目光在许风沐脸上废了会功夫才聚焦,“我要了你一晚上,不能付了守在房间里空虚寂寞冷。”

    “……”许风沐见他拿着自己车钥匙,一副不打算给的样子,在沉默中迅速做出妥协,“别添乱。”

    “遵命,你当我是免费司机好了。”

    …

    凌晨一点半,朗歌开着许风沐的白宾利驶到涂家外放慢车速,许风沐已经急急推开车门跳出去。

    朗歌视线连忙跟着他背影看过去,夜色里,许风沐迅速穿过渺无人烟的马路,由于行驶带出来的惯性打了个趔趄,稳住身体后快跑两步,踹开铁门钻进院子里。

    涂家建在平和宁静的东平西区,周围都是等待开发的地皮,平常大白天都很少有人从门口经过,大马路通畅的连红绿灯都没装,只在路口有一排监控器。涂宏志跟郑功成的祖宗有些亲缘,后来郑家发达了涂宏志顺理成章跟着他混,替郑功成料理些闲杂琐事,搁在古代应该是管家的立场。

    许风沐来到涂家时已经十二岁,考上大学以后许风沐再没有回来过,说是被收养,其实更像短期寄居。他离开期间,涂家宅子没有太大构造上的改变,四四方方的院子隔开前后左右,中间建了个两层独栋小洋房,四面的窗户在夜色里泛着幽光。

    整个院子的空气里弥漫着新鲜而浓烈地血腥味,夹杂着呛得刺鼻的茉莉花香,搅一起跟韭菜盒子差不多。许风沐瞥了眼花圃里含苞待放的夜来香,皱了下眉,摸进事发的客厅里。

    客厅里老挂灯几十年没换,灯泡坏了一半,剩下的也不太亮。灰白的灯光映得满地血红幽幽泛暗,涂宏志的尸体正朝门敞晾着,脸朝下砸在客厅正中央地板上,背部坑坑洼洼开了起码二十个窟窿。

    看来自杀的可能性基本排除了。

    许风沐亲眼见过不少死亡,幼年街口的流浪狗,被逼死的许雯,顾爷手底下瘪三和跟顾爷反着干的瘪三。带血的场面见过更多,断胳膊断腿肠子流一地,连自己也受过各种程度的伤。

    所以,他看到涂宏志死屋里还能继续装高冷理智。

    朗歌说得没错,这个逼他还真得装到底。

    瘦瘦小小的涂南应该是惊吓过度,缩在角落里,沾了血的手抱着膝盖轻微发着颤,时不时带着哭腔打个嗝。

    许风沐暂时没工夫安慰涂南,他绕着尸体走了一圈,发现涂宏志除了背上密密麻麻血窟窿,后脑勺还开了两个大洞,洞旁边头发上干涸的血粘着细碎的浅绿色玻璃碴子。周围的粘稠的液体有干在地上结痂的,有还在流淌的,身上的动脉静脉都瘪了。

    涂老头在血泊中侧着脸,透过眼皮只露出两线眼白翻着,算是瞑目了。

    朗歌停稳车,跟进来见许风沐在检查尸体,他眉峰一挑,立刻赶跑瞌睡虫强打起精神帮忙。朗歌先在屋里转了一圈确定四周安全,然后拿过倒放在楼梯边的带血球棒轻手轻脚爬到二楼。

    许风沐张张嘴想提醒什么,见他已经跑上了两层台阶,于是闭了嘴。

    破坏犯罪现场?

    等着进局子喝早茶吧。

    许风沐蹲下来隔着血淋淋的衣服,用手测量涂宏志四肢残余温度和僵硬程度,借此推断他大致死亡时间。

    “报警了吗?”他问涂南。

    “没、没有。”涂南脑袋埋在膝盖里,哭着摇摇头,打着嗝话都说不利索,“我、我刚回来,从学校,爸爸就…”

    涂南下午发信息的时间是六点,从他学校到家撑死半小时。即使他在路上吃个饭唱个k约个炮,到家也超不过十点。

    发现尸体那么长时间居然不报警…孩子是被护太好了,常识堪忧吧?

    “知道了。”许风沐找来客厅的座机,拨通东平西局值班电话。

    “你好,警察局,没紧急的事情请挂…”

    “西区改建旁边涂宏志家死人了,你们出个警。”许风沐言简意赅条地跟打着盹的警察说明事件和案发位置,听话筒里连天的哈欠声觉得一阵烦躁,“听到没?”

    值班警察瞬间惊醒,畏畏缩缩的回答,“听、听到了,我马上去安排。”

    空气里血气泛起死腥味,许风沐挂上电话,角落里涂南还在抽抽搭搭地小声说,“我刚回来就给你打电话了,关机。”

    “哦…”许风沐摸手机报警的时候就记起来,他下午憋着气干脆把手机砸了——

    “关机了吧。”他随意找了个理由。

    还好涂南想到联系朗歌,偏巧他们在一块。想到这个,许风沐又萌生出老母鸡的担忧。这难道说明,在涂南心里的依赖度,朗歌已经排在第二位了?

    或许经过今天,还能升个级。过了明天,他们就亲密无间了。

    啧,越想越觉得糟心。

    “上面房间都没人。”糟心的朗歌在二楼查了两圈,把每个房门踢开检查了遍后趴在栏杆上朝他们喊。

    许风沐本来就没指望现场捉凶,他们在路上都耗了半个小时,凶手肯定早跑了。

    他估摸涂宏志尸体状况,无意识的搓着手说,“走的时间不长,两三个小时。”

    朗歌三两步跑下楼,顺势把球棒扔旁边,从口袋抽出纸巾递给许风沐。他蹲下来搭上死者颈部动脉的位置,极其敷衍的说了句,“让我看看呗。”

    许风沐让开位置,随便这个太子爷在凶杀现场玩破案游戏。

    他熟门熟路的走到洗手间,拿洗手液把手仔仔细细搓了三遍,用朗歌给的纸巾把手擦干净。丢垃圾的时候,他发现垃圾桶里许多带血的浅绿玻璃酒瓶碎片,跟涂宏志脑袋后面那些挺像。

    啤酒瓶商标还在,是非常大众的品牌。涂宏志不能喝白酒,啤酒只认这种浅绿色玻璃瓶,市价两块五的,冰箱里经常摆好几瓶。

    朗歌上手检查完,跟洗完手的许风沐交流勘察结果,“他背上的伤都不深,完美避开内脏。脑袋上俩洞倒是会死人,但还冒血,应该是最后砸上去装样子的,凶手像伪造致命伤,模糊他的死亡原因。”

    至于为什么要伪装,从尸体上根本看不出来。涂宏志的死状非常奇怪,他一时又说不上来哪里奇怪。朗歌扫了眼蜷缩在角落的涂南,目光有几秒定格,脑子里飞快转动着某种念头——

    许风沐把剩下的半包纸扔给哭个没完的涂南,让他擦擦眼泪鼻涕,顺口跟朗歌说,“我刚在垃圾桶里看到了玻璃碴,带血的。”

    朗歌接受到新的线索,刚才的思绪被打断,“在垃圾桶?凶手不会也有洁癖吧?他怎么不把地上血扫扫擦擦。”

    也?洁癖?许风沐暗自有了个猜想。

    这件事如果是有预谋的,自己肯定是计划的一部分。

    朗歌绕到洗手间去找玻璃碴。

    一抬头,隔着窗户见涂家大铁门外停了辆警车,顶上的灯在黯淡的夜里透着微弱的光亮。

    第6章 006

    三个武装到牙龈的警察冲进来。

    瘦警察检查记录死者尸体状况,高警察排查现场,矮警官跟尸体发现人取证。第一发现人涂南抽嗒嗒腿软的站不起来,许风沐只好蹲在涂南旁边小声安抚了两句,确定他情绪平稳下来,才让矮警官进行跟他沟通。

    瘦警察举着相机对着尸体咔嚓咔嚓一通乱拍,涂宏志的脸被翻过来,压在地上那半边脸沾满血泥和吐出来的白沫,眼眶青了一圈。满屋子齁呛的血腥味更加浓重,许风沐感觉自己杵在屋里多余,把随身物品给高警察检查了之后走到屋外。

    朗歌隔着栅栏站在花圃外,嘴边叼着明明灭灭的小红点。月光惨白的照着周围缭绕的白雾,衬得朗歌仙风道骨。

    他侧脸在月光下泛着稀微的莹白,如果这人不说话,绝对是一道赏心悦目的景观。

    见许风沐出来,他掏出烟盒递过去。

    许风沐跟他隔开距离,摆摆手,“戒了。”

    “咦?我记得以前你十次有九次叼着烟,现在居然真戒了,毅力非凡啊。”朗歌最后吐个烟圈,把燃了半截的烟头按灭在烟盒里打了个哈欠,望着天想让困出来的眼泪倒流回去,“记得高考前复习呢,咱们班有几个傻子天天神叨叨的说,你知道半夜两点的东平城吗。那时候我不知道,今天知道了。”

    “得了啊,别一有机会就显摆。”朗歌高三时候的成绩简直大写的学神,毕业时硬生生拉了全省第二十多分。

    许风沐那时候成绩也还凑合,跟他比却根本不是一个量级。俩人斗了这些年,在其他方面都有输有赢,唯独成绩这点许风沐永远都低。他整个少年时光都在追逐朗歌,跟他争,想把他比下去,还因此付出了校霸不该有的刻苦努力。回过头想想,他整个人在迂腐泥泞里挣扎,还没有长得太歪,除了骨子里的倔强,也有朗歌不停刺激要跟他比成绩的功劳。

    啧,怎么搞得他欠朗歌恩情似得。

    许风沐本来就燥,没心情跟他追忆似水流年。何况朗歌还往他脊梁骨戳,惹得他更加没好脾气。

    “不是显摆…”朗歌顿了顿,没多解释。他眼前往旁边一扫,用鞋底蹭着花圃边蓬松的泥土。

    许风沐顺着他的动作看过去,花圃旁的土翻了一半,还没挂露,应该是今天刚松的。

    “刚才我想跟你说来着,现场没打斗痕迹,他身上的伤说不定都是制造出来的假象。”

    许风沐皱着眉问,“什么意思?”

    朗歌想了想,用最浅显的方式给他说,“要是让我在同样的条件下犯案,肯定会把目标先关起来绑住,一刀刀慢慢戳着,别使劲,避开动脉,让他在感受生命流逝的同时慢慢忏悔。现在凶手看上去用了同样的方法,但是少了点痕迹。”

    许风沐立刻反应过来,“没有打斗的痕迹?”

    涂宏志身上那么多刀口,换了正常人即使不反抗也会因为痛苦而挣扎,势必会在现场留下痕迹。涂宏志身上没有被捆绑的痕迹,唯一的致命伤应该也是死后敲上去的。

    为什么他会在身上开了二十几个血窟窿的情况下,不挣扎不反抗?

    要么是他失去意识,要么是他在之前就死了。

    朗歌以一种平淡沉静的声调继续慢条斯理的说,“世界上…至少中国范围内,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自杀不成功,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的人选择割腕或者割身体其他部位。之所以绝大多数没死成,主要是因为死的决心不够,对人生还有留恋。还有一部分是由于人类本身的求生意志…”

    许风沐对此嗤之以鼻,“会自杀的人,本来就打算放弃生命,为什么还会有求生意志?”

    “是,但主观意识放弃,并不代表身体机能会跟随意识。失血导致死亡的过程是很漫长的,持续时间可能有半个小时,甚至更久。失血五百毫升时,身体会感觉到身体发冷,手脚麻木。到一千毫升,整个人会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全身出汗,肌肉收缩,这个时候身体已经开始自我保护了。失血到一千五百毫升,神志会变得模糊,甚至出现幻觉…”朗歌目光从花圃移到许风沐脸上,直愣愣望着他耳垂下方的胎记,以一种置身其中的语气叙述,“这个时候,求生意志会占领全身,眼前会浮现各种活下去的理由,身体的自保系统会调动起来封存仅有的生命特征,往往等到生命结束前,就会得到救治。”

    听完这段长长的话,许风沐终于意识到奇怪的点。

    他的话没有主语。

    “说的跟你自杀过一样…”

    朗歌张张嘴,微妙的空了两秒。

    “…或许呢。”朗歌斜靠在花圃的围栏上,瞳仁放大目光涣散失焦,让他整个人重新变得温和无害起来。只是他嘴里的话没那么纯良,“我知道大部分死亡方式会给人体带来的伤害和感受,还能准确从中找出痛苦到极致、但又不会致死的平衡点。其中包括有伤、和无伤。往往无伤死亡,比外伤造成的死亡更能带给人类身体上的痛苦。”

    “…你那个变态专业,难道每天只研究这些无聊的事?”许风沐感觉三观被他刷新了一次,朗歌要是不管公司,按照他的杀人天赋现在早就进局子了,“你以前是不是想过对付我?”

    “要对付你啊,”朗歌微微歪过头,装模作样想了会,朝他递了个十足浪荡的眼神,摆出认真的姿态回答,“那当然要选择特别又难忘的方式,你觉得把我床作为坟墓,在愉悦的性|高潮里奔向永恒如何?”

    用四个字概括:精尽人亡。

    这回答有些出乎意料,但又合情合理。

    许风沐咂舌,“你的流氓基因随时随地都是显性的,真让人敬佩。”

    “彼此彼此,你优雅地装逼技能也让我叹为观止。”

    朗歌抬起左手腕的手表,借着屋里微弱的灯光看了眼,快两点半。

    许风沐老早就注意到他手上的表,皮质表带很宽,勒得很紧,把他左腕挡得严严实实。即使昨晚要睡觉的时候,他都没有摘下那个表。

    同样的表,涂南有个差不多的。

    不知道是谁给谁送的,真是让人火大。

    “对了,你今天怎么没去安慰涂南?”朗歌会在半夜跑一趟,可能是因为关心涂南吧。许风沐想着,毕竟没有其他理由值得这金贵的太子爷屈尊亲临了。

    “唔…他四肢健全,没病没伤,我为什么要安慰他?”朗歌不明所以。他跟涂南的交集都是以许风沐为媒介,私下里并不算熟悉。

    而且他真的没那么多泛滥的同情心。

    许风沐想当然以为他揣着明白装糊涂,也懒得继续跟他绕。

    沉默没有蔓延多久,便被屋里金属碰撞的哐嘡打破了。三个警察拉黄线把现场封锁起来,瘦警察把收集好的证物装在袋子里,高警察带着白手套,捧着刚被朗歌拿来当临时凶器的球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