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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节

      说实在的,当初背叛者中,并没有刘福生。他从未做过陷害前朝暗卫同伴的事情,顶多是背弃了以前的主子,跟了新的主子而已。

    可那些前朝的余党们,并不知道啊!隐藏在叛军中的前朝暗卫营教头,见自己以前的得力手下,跟随在平叛首领的左右,而这个平叛的首领还是大明皇室之人。教头便脑补了许多情节,认为刘福生是用弟兄们的血肉和生命,换取了大明狗贼的信任,获得了荣华富贵。

    于是,在大军平叛的混乱中,前朝暗卫教头和几个他培养的死士,趁乱暴起,偷袭了阳郡王和他身边的刘福生。

    出于对叛徒的憎恨,功夫最强的教头,把刘福生作为袭击的对象。而只二十出头,在教头眼中还是毛小子的阳郡王,被小看了,成为其他两个死士的目标。

    以朱俊阳妖孽的功夫,两个小小的死士,其奈我何?猫戏老鼠般逗着两个死士玩,神态间轻松惬意,简直不像是在战斗,而是在游戏 一般。

    刘福生总管可就苦了!可以说,前朝暗卫营所有人的功夫,都是这个教头一手教出来的。这年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人家肯定也会留一手,不会倾囊相授。尽管刘福生这几十年功夫没有落下来,还时不时地被阳郡王虐那么一下。可人家毕竟是他的教头,功夫比他高得不是一星半点儿。

    猝不及防之下,刘福生被教头一掌拍成内伤,吐血三升。强撑着跟教头对了几招,简直是完虐,身上很快增添了大伤小伤。如果不是阳郡王发现他的险情,收拾起玩耍的心情,迅速解决了自己的对手,替他接下了教头致命的一招。只怕刘福生这条老命就交代在战场上了。

    听到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余小草的心揪起来了,担忧地问道:“那叛党首领如此凶悍,就连刘总管您都不是对手,阳郡王他岂不是危险了?”

    刘福生喝完一大杯茶水,从桌上的茶壶中又倒了一杯。几乎喝遍了所有名茶的他,觉得哪怕顶级大红袍,都没有这壶中的茶水味道甘醇。不用说,准是余姑娘亲手炒制的野茶。所有的疲惫和伤痛,似乎都随着这茶水消散了。

    “余姑娘,您太小看我们家主子了!”刘福生总管轻舒一口气,继续讲述着战场上那场厮杀。

    前朝暗卫营的教头,见阳郡王主动上来“受死”,便决定趁机把这个平叛大首领给拿下。这人出自皇室,又是大明太上皇宠爱的孙子,如果把他掌握在手中,大明军队投鼠忌器,肯定对他们大有好处。

    看着阳郡王那张年轻俊美的脸,教头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他万万没想到,这年虽不大比女人还漂亮的“绣花枕头”,居然让他看走了眼!轻敌之下,他被阳郡王所伤。带着内伤的前暗卫营教头,在跟对方周旋的时候,见阳郡王越战越勇,面对他雄厚的功力,扔游刃有余。心中便知道自己遇到硬点子了!

    那教头心叫不妙,虽然打不过阳郡王,逃跑的余力还是有的。小主子还等着他辅佐呢,他可不能有事。丢下战场上的手下,和他煽动起来的叛军,前暗卫教头便这么很没义气地落荒逃走了!

    很快,战场上隐藏的前朝余孽,跑的跑,亡的亡。剩下被煽动的愚民,就不成气候了!很快,北地的叛乱被肃清。

    刘福生受了很严重的内伤,外伤也不轻。如果不是主子忍痛分了一颗内伤药,他这条老命很有可能就交代了。哪怕侥幸不死,心脉受损,筋脉重创,一身的功夫也给废了。

    幸好,余姑娘亲手制作的内伤药,不但保了他的这条老命,内伤恢复得很快,让随行的军医直说不可能。还有主子赏的金疮药,比军中的效果好很多。他后背尺把长的伤口,撒上金疮药后,很快就止血了。伤口也不觉得疼了,清凉一片,没几天就觉得伤口结痂处痒痒的,不小心抠掉一点痂,里面的伤口竟然愈合了!这……不科学啊!!

    接触到主子警告的目光,刘福生这个人精,自然知道这金疮药和内伤药,其中定然有蹊跷。伤口愈合后,他依然裹着一层又一层的纱布,换药的时候也不敢让军医动手了,还时不时地装出内伤未愈的样子,就怕被别人看出异样来。现在想想,当初真是装得好辛苦啊!

    正当平叛大军准备班师回朝的时候,北方边境传来外族进犯的消息。皇上便八百里加急送了旨意过去,封阳郡王为镇北大将军,增援边境的守卫。

    收到旨意的时候,朱俊阳已经离开京城一个多月,他想他家小丫头了。原以为叛军平定之后,他能很快回京去见他的那根小小草,没想到又要奔赴边疆,不知归期何时。这让他很是暴躁了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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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七章 迫切心情

    虽然朱俊阳已经很少被自己的心魔所左右,可憋着一肚子的火气他,自然霸气侧漏。身为镇北将军的他,居然兼任了先锋官的职务,带领手下的士兵们,在战场上大杀四方,把那些鞑子们杀得哭爹喊娘、溃不成军。

    所谓的鞑子,其实对北方一些彪悍游牧民族的统称。这些马上民族,多是骑兵,战斗力很强,而且游击性、流动性也很强,这让镇守北方的将领和军队很是头疼。

    阳郡王来增援的时候,北地的将领看到年轻又美得不像话的他,都很失望,认为他不过是个来镀金抢军功的皇室子弟而已。本对他不报任何希望的。可人家瞬间打脸,来了个完胜。而且只动用了自己带过来的军队。

    无论是阳郡王手下的私兵,还是禁卫营的铁血士兵,都是战斗的一把好手。尤其是阳郡王手下的私兵,经常被主子虐得死去活来的,每个人都是经过特训,强悍得不要不要的。

    这次带过来的军队,其中就有数千骑兵,大多隶属于靖王府。京中谁不知道,年轻一辈中最有钱的,莫过于从西洋带回几十船稀罕玩意儿的阳郡王了。那些精妙的钟表、精美的宝石、耀眼的珐琅器具……在京中卖上天价。

    这些就不说了,单说今年入冬以来,推出的蔬菜和瓜果,也够他赚上一笔的了。有钱,还愁装备不了自己手中的私军吗?人手一匹蒙古骏马不说,就连盔甲和武器,都是极其先进的。那些一同开赴战场的禁卫营官兵,自认为皇上是“亲爹”,装备在京中其他军队中都是上乘的了,跟人家一比却被虐成了渣渣……

    阳郡王手下的私兵,在自家主子亲自带领下,那绝对是一马当先、所向披靡。跟在后面的禁卫营,也只能扫扫尾,做做善后工作。更别说边境原本的官兵了。

    憋着一股气的阳郡王,把自己残暴的手段,用在了鞑子们的身上。交战第一场,就瞬间秒杀了鞑子中的第一勇士,把头颅挑在战旗上。私兵们骑着高头大马,嗷嗷地扑向吓破了胆的鞑子们,如猛虎出闸一般,拦都拦不住!

    两军对垒,士气至关重要!大明这一方,一进战场就先声夺人,把鞑子们的气焰,瞬间打压下去。接下来的战斗,简直就是一边倒。朱俊阳不但大获全胜,还打破了“穷寇莫追”的规则,把对方逼得一退再退!

    接下来,大明军队主动出击,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并且把开国之初失去的几个城池,一股脑儿地收复了。鞑子退到了草原深处,并多次派使者前来求和。

    一开始,阳郡王不接受对方的求和,只管追着鞑子打。就在鞑子首领即将崩溃绝望的时候,才勉为其难地接见了对方的使者。接下来的谈判,就不在朱俊阳的职权范围了。

    此时北地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望着纷纷扬扬如棉絮般飘洒的雪花,裹着银鼠皮斗篷的朱俊阳,仿佛看到了那个纤瘦活泼的身影,在雪中如精灵般奔跑跳跃。

    京城的冬天,比唐古要寒冷得多,不知道那小丫头,此时是不是躲在有地龙或者火墙的房间,惬意地捣腾着她那稀奇古怪的点心?

    身在边疆,仍然惦记着余小草的朱俊阳,在北地猎户的手中,收了不少珍贵的皮子。色泽艳丽,保暖效果极佳的火狐皮?买!颜色纯净,柔软细腻的雪貂皮?买!更不要说银鼠皮、玄狐皮、紫貂皮之类的了,总之……买、买、买!

    北地除了毛皮,还有珍贵的药材!在刘总管身上试验的结果证明,他家小丫头的制药功底精妙绝伦,好的药材,能够制出更好的药品。于是,百年人参、千年灵芝、百年何首乌啥啥的,绝不放过!有钱,就是任性!

    掰着指头数着日子,终于迎来了谈判的使者,也带来了皇上勒令班师回朝的旨意。归心似箭的朱俊阳,冒着风雪,带领军队日夜兼程,全然不顾手下士兵们叫苦不迭,比预期早了十几天回到京城。

    距离他家小丫头越来越近,朱俊阳竟有些近乡情怯之感。他的小丫头还好吗?有没有像他想着她一样地想他?有没有好好吃饭?个子长了没有?那种兴奋又忐忑的矛盾心情,是他这辈子都未曾体会过的。

    大军凯旋,肯定要先进宫“述职”的。强忍着对小丫头的思念,朱俊阳怀着几分怨念,进了金銮殿。为了怕小草担忧,刘福生总管便被派出来,向余小草报平安。

    余小草听刘总管讲完了这次平叛和援边的经历,心中既替阳郡王感到高兴,又怕刘总管报喜不报忧,隐瞒了他主子受伤的事情。她在庄子上待不下去了,想要马上见到朱俊阳,确认他的安全和安好。

    耐着性子等刘福生总管喝完茶水,又吃了几块点心,余小草便提出回京。刘福生二话不说,拎起自己的披风就往外走!早一点回京,早一些让余姑娘跟主子相见,想必主子会很高兴吧!

    留了惜春在庄子上盯着,余小草拒绝了梧桐和枇杷让她坐马车的提议,翻身上马,在风雪之中绝尘而去。

    在纷纷扬扬的飘雪中,一匹毛色如火焰般鲜艳的骏马上,一个披着火红缎面斗篷的娇小身影一骑绝尘。明亮绚烂的颜色,给清冷的冬日黄昏,增添了一抹温暖,一抹亮色。

    冬日第一场雪,并不像北地那样如撕棉扯絮般密集,地上只积了薄薄得一层。却丝毫不影响小红马的速度。风,刮在脸上,已经从刺痛变为麻木,没有了任何感觉。握着缰绳的手,如冰块般寒冷。余小草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忘记戴手套,也忘记围围巾。身体的寒冷,不如心中那股涌上来的热乎劲儿。早点回京,早点见到他,似乎成了她心中唯一的念头。

    努力跟在余小草身后的刘福生大总管,心中叫苦不迭。余姑娘、余大人、余大小姐!你倒是慢点儿啊!你胯下的那匹红马,可是能跟主子的乌云踏雪相较高下的,老奴的马儿虽神骏,可毕竟差上一截。这不,被越甩越远,几乎看不到那个绝尘而去的背影了。

    冬天白天短,天色暗得比较早。风雪也越来越大,能见度低了不少。突然,在昏暗的暮色中,飞雪的阻隔下,一个颀长健壮的身影,出现在余小草的视线之中。

    尽管那身影模糊到几乎难以辨认,余小草凭着直觉,认为那就是她想要见到的人!

    人影在视线中从小变大,从模糊到清晰。余小草还没来得及看清那人的面目,胯下的小红,却凭着动物惊人的知觉,认出了那人的坐骑,发出一声带着喜悦和傲娇的嘶鸣声。

    两匹马都是难得的千里良驹,一红一黑两道影子,飞快地拉近,直到相遇……

    朱俊阳贪婪地盯着那张娇俏的小脸……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长而卷翘的睫毛、红润润的小嘴,以及被冷风吹得红红的鼻头。看到小草的脸和手,都暴露在寒风中,朱俊阳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你……不是进宫面圣了吗?”余小草大得离谱的眼睛中,闪着亮晶晶的小喜悦。把阳郡王上上下下打量一遍,犹自不放心地问了句,“你还好吗?有没有受伤……”

    话没说完,伴随着她小声的惊叫,身子被一双有力的臂膀托起,她的臀部离开了马鞍,回过神后,自己已经坐到对方的马上,被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一个熟悉的、黑白相间的兔毛围巾,带着那人的温度,把她的小脸裹得只剩下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这条围巾,是她闲暇时候,用兔毛和棉线,捻成毛线,试手织出来的。本来,打算送给自家老爹或者干爹的。谁知道,被阳郡王这家伙看到后,土匪似的抢走了!

    没想到,这次去北地平叛,他竟然随身戴着。失去知觉的小脸,被兔毛围巾上暖暖的软软的感觉温暖着,眼中竟然有种酸酸的意思。她吸了吸鼻子,围巾上有他的味道,淡淡的,却又让人忽视不了。

    前世,余小草是会织毛衣的。弟弟妹妹上学的时候,为了省钱,她买了毛线跟邻居学会了织毛衣。后来家里的条件好了,弟弟妹妹也都各自有了工作,商场里各色羊毛衫无论式样还是舒适度,都比她手工织就的要好。她这才停止给弟弟妹妹织毛衣。穿来以后,多年没摸毛线和织针,生疏了许多。

    这条练手的围巾,手劲又松又紧,针脚有梳有密,并不算是成功之作,自然代表不了她的水平。其实,她本来是打算等练熟之后,也给他织一条的。结果人家不领情,直接把这条“瑕疵品”给据为己有了。

    “怎么没有围脖和手套?这么冷的天,还去皇庄干什么?冻着了怎么办?皇庄上那么多种田的老手,又不是少了你不能活!”朱俊阳轻轻柔柔的斥责声中,蕴满了心疼和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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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诞节,依然孤独的码字中……

    第四百五十八章 缱缱绻绻

    冰冷的小手,被拢在一双温热的大掌中,好温暖好舒服。余小草眼睛弯弯,回头看了面容依然妖孽俊美的朱俊阳一眼,轻声道:“这不是下雪了吗?我怕今晚雪大了,压坏了大棚,所以特地跑了皇庄一趟。我有带你送我的狐狸毛围脖和手套的,听到你回来的消息,一高兴就忘在庄子里了!”

    朱俊阳托着她的小腰,让她变跨坐为侧坐。这小丫头的腰肢太细了,最近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穿着厚厚的棉衣他两只手居然就能掐过来了。或许小时候的日子艰难,从认识这丫头起,就一直瘦瘦弱弱可怜巴巴的。等她岁数到了,嫁过来,一定好吃好喝地供着,给她补过来!

    他让小草舒舒服服地靠着自己的胸膛,用自己的紫貂皮大氅,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火热的大手拢住小丫头像冰块似的小手,嘴巴凑过去,轻轻哈了口热气,继而道:“怎么?就这么迫不及待想见到爷?这么稀罕爷,就早点嫁过来。免得爷被别的妖精勾了去!”

    听到小丫头说为了见自己,才着急慌忙地快马赶回来,连保暖的围巾和手套都抛之脑后,朱俊阳心中心疼的同时,像喝了蜜似的畅快。要知道,这丫头可是怕冷怕得很呢!

    小红马见主人被狂风的主人拎过去了,虽然没有人控制,依然老老实实地挨着狂风,慢慢地走着。狂风驮了两个人的重量,脚步依然轻快,还不时地勾头用温柔的大眼,看小红一眼。

    小草扭头朝着朱俊阳翻了个娇俏的大白眼,哼了哼,道:“轻易就能被勾走的男人,不要也罢!说!这次出门,有没有救下可怜的小百花,或者被卖身葬父的小家碧玉给赖上?”

    小白花?那不是丫头口中总爱哭哭啼啼,装模作样的女人吗?爷是什么眼光,怎么可能会看上那样的人?整天一副悲风伤秋、悲天悯人的表情,累不累得慌?

    “你忘了,爷是什么人?能轻易被那样心思不纯、动机不良的女子哄住?放心吧,除了你,爷谁都不稀罕!”朱俊阳察觉到小草口中淡淡的酸味,心情大好,立刻表明自己的心迹,表示对她忠贞不二。

    余小草暖和过来了,有心情跟他磕牙:“男人啊!总是嘴上一套,背后一套的!有读心术的是你,又不是我,咋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朱俊阳拉过她带了丝热乎劲的小手,捂在自己的心脏部位,道:“感觉到了吗?爷的心,只为你悸动!爷为了早点见到你,一出皇宫就飞马而来。爷如此掏心掏肺地对你,你要是还不相信爷,就太没心没肺了!”

    听了他前一句话,余小草觉得鸡皮疙瘩都掉一地,太肉麻了。这家伙,不知道又跟谁学了乱七八糟的,也不怕别人听了牙酸!

    “你能正常点儿不?老实交代,跟谁学的这些不着调的情话?太不像你的风格了!”余小草吐槽不已。

    朱俊阳眨巴两下妩媚的凤眼,叹了口气,道:“就知道你不吃这一套!回去就给禁卫营那帮小子好看,居然撺掇爷说这么肉麻的话。不过,小草,爷的心里是有你的,这必须让你知道!”

    这句话虽然朴素,可听在耳中咋就那么顺耳呢?余小草低头认真地思考着:人家阳郡王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要身材有身材,要容貌有容貌,要能力有能力……关键,人家还不是那种迂腐、固执的古人思想,对另一半没有什么“三从四德”的要求。

    说实话,这样的男人,整个大明朝再难找到第二个了。如果他对自己的心,如他所说的那样坚定不移,那她还犹豫什么?说什么一辈子不嫁,处在这么个大环境中,她要做个快乐的单身贵族,也是一种奢望。有能力,没背景,而且又是个女人,到时候是非还能少了?

    见小丫头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朱俊阳轻轻抚摸着她的头顶,柔声道:“别纠结了,爷不给你压力!你不是说十八岁才考虑嫁人的事吗?不是还有五六年的时间容你考虑嘛!慢慢来,五六年的时间,足够你看清爷对你的心意了!”

    听了如此善解人意的一番话,余小草的眼眶热热的,鼻腔中一股酸涩直往上冲,差点一感动,就冲口答应了他。咳咳!淡定,淡定!阳郡王说的对,还有五六年的时间呢,慢慢考察就是了!

    风雪中,脉脉的温情萦绕在两人身边。漫天的飞雪,好像翩翩的蝴蝶,围着两人飞舞缱绻。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背后传来。一个苍老略显尖细的声音,松了口气般,道:“余姑娘,您慢点儿。雪大路难走,您要是有个好歹,老奴怎么跟主子交代?”

    定睛一看,嗬!前面熟悉的背影,不正是他主子吗?见余姑娘窝在主子的怀中,显得如此契合,刘福生忙闭上了嘴巴,老实地跟在两人身后,慢慢地在风雪中前行。余姑娘安全跟主子会合了,就没他什么事了,老实地当背景板吧!

    不过,主子,您这样搂着余姑娘合适吗?要是被人看到了,余姑娘的名声可就毁了,这真是您想要见到的吗?刘福生纠结着,要不要提醒自家主子一句。

    好在时候不早了,风雪有又增大的趋势,京郊的官道上杳无人烟,要不然,余姑娘以后还做不做人了?

    他一个老太监都能想到的,朱俊阳岂会想不到?在能看到京城大门的时候,朱俊阳把已经暖和过来的余小草,放回她自己的坐骑上。不过,却硬逼着她披上自己的紫貂皮大氅。

    宽大的大氅,把小丫头从头裹到脚。就连手上,也是大上好几号的紫羊羔皮手套,手套上还留存着他的体温。

    “我先送你回将军府!大冷天的,以后别出来了!有什么事,让人告诉爷一声,爷派人去办!如果实在不得不出门,就坐马车出去。爷新定制了一架马车,车厢比较宽大,里面有装火盆的地方,还能烧热水。你要是乏了,也能在里面歪一歪……”只要涉及到余小草,他都做到尽可能精心再精心。这份心意,着实难能可贵了!

    直到将军府的门口,朱俊阳絮絮叨叨的叮嘱依然进行着。要是别人看到了,一定会惊掉下巴的。这还是冷峻少言的阳郡王吗?事无巨细,简直跟老妈子似的。

    “进来坐会儿,喝杯茶再走吧?”余小草从小红马上笨拙的跳下来,没办法,此时的她被裹得像只泰迪熊。

    朱俊阳从坐骑上一跃而下,为她整理整理因下马而散开的大氅,把她裹得更紧些,又摸了摸她红扑扑的小嫩脸,轻声道:“不了!我还要回王府,给母妃报平安。明儿再来看你!回去,多喝些姜糖水,小心受凉。”

    刘福生总管惊得眼珠子瞪老大,一副见鬼的表情:自家主子终于开窍了,知道疼人了,他是该高兴呢,还是该高兴呢?如此温柔体贴的动作,如此轻声细语的声音,竟然是从昔日京中最冷酷、残暴的杀神身上看到、听到……啧啧,果然爱情能改变一切啊!

    他夸张的表情,实在让人不忍直视!朱俊阳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又把注意力重新放在小草身上,柔声道:“去吧,我看着你进去……”

    余小草拖着能充当扫雪神器的曳地大氅,艰难地跨过侧门,回头又看了一眼头发上沾着雪花的朱俊阳,漫天飞雪都成了他的背景。这花美男般妖娆俊美的男子,满含深情地看着她,修长白皙的大手,轻轻摆了摆,示意她赶紧进去吧。

    她并非真正的不解情字滋味的豆蔻少女,望着这唯美又情深的 一幕,那颗沉寂了三十多年的心,也忍不住怦然心动。果然是女主光环啊,简直走了狗屎运,能够让如此优秀俊美的男人,为她守候,为她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