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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的艳情小说。

    第二天一早,他们雇了两辆四轮马车,一路颠颠簸簸到了菲耶索莱高地的山岬下,大家分好了队,下了车后开始爬左边的山;小山并不高,接近中午时分,他们一起到达了山顶。

    山顶是大片郁郁葱葱的草地,偶尔有几棵高大的橄榄树;现在俩孩子正由宝瓶领着,侍卫护着,在远处摘花、爬树,玩得很是痛快,童稚的笑声悦耳,一阵阵地冲过来。

    奉九看到下面阿诺河河谷的美景,又往前走了几步:这个时节,紫罗兰正在盛开,她站在齐腰高的紫罗兰花丛中,大大的花朵上薄薄的花片几乎透着光,简直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天空还是花瓣;蓝色的花儿簇拥在一起,形成了一望无际的花海,一丛丛的花梗随风轻摆,像海浪一样,在荷月之初的轻风里,冲击着她白色的大裙摆。

    宝瓶无意间看过来一眼,觉得奉九真像传说中的美人鱼公主,就那么亭亭地立于这蓝色大海中。

    奉九心里想着的,却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这本小说里那个著名的场景,因为恰好发生在这个地方:英国上层社会的年轻小姐露西到意大利度假,遇到了劳动阶层的年轻人爱默森,两个人感受到了强烈的异性吸引;但露西因为爱默森低微的社会地位而无法接受他,他们强自压抑着各自的情感。后来,在这如诗如画的景色里,她头一次忘乎所以,接受了他带着强烈爱意的不由自主的亲吻……

    她喜欢这部小说的根本原因在于:即使爱人就在自己的怀里,那个男主角爱默森,也希望她能拥有自己的思想,是个独立的“人”。

    自她知道今天要来爬菲耶索莱的小山,她就特意挑选了一条高领大散摆的白色丝质连衣裙,束了一条宽宽的海蓝色腰封,最近大概是因为一直在旅行,她瘦了些,肩头部分略松,灯笼飞袖时不时会出溜下来,露出圆润的肩头,就像那莹白的南珠。

    她把一头蓬松的长发编成松散的蜈蚣辫儿垂于后腰处,辫梢绑着一块茄紫色的丝织手帕,头上戴着一顶米白色巨大的宽檐草帽,恰好遮住了她偶尔会裸露的肩膀。

    从山顶向下,是舒缓的草坡,长满了各色野花,这里,是让眼睛舒服,让忧思搁下,让脑袋放空的无尽美景;山脚下,还有托斯卡纳的母亲河——阿诺河淙淙流过。

    奉九沉浸在喜爱的小说的情境里,忽然听到远处传来沙沙的响动,扭头一看,头戴白色草帽,一身白西装的宁铮正拿着一根登山杖,拨开高挺的紫罗兰花梗向她走来,眉眼俊秀,气宇轩昂,奉九不由自主地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朝他渴求地伸出了手。

    被迫离开了压抑的祖国,来到浪漫的老欧洲,奉九越来越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人应该有的样子;其实她身上一直有着一种浓郁的浪漫女青年的风韵;只不过,罗曼蒂克应该是两个人的事儿,对着宁铮伸手,也只是希望他过来静静地陪着自己罢了——对于另一半是工科男人加军人的身份,她可没敢抱什么希望。

    宁铮快步走到她面前,无声地凝视着她;奉九很自然地把手搭到他的肩膀上,宁铮把手杖往旁一扔,一把搂过她的纤腰,深深地吻了下去。

    奉九的瞳孔忽地张大,满眼、满心里,都是宁铮那张英俊到无以复加的脸庞,和他因吻得用力而发出的咻咻鼻息。她的心里敲起了小鼓,耳边响起了激荡的琴音:就在这一刹那,她那休眠了多年的少女之心,好像“嘭”地一声苏醒了过来,欢快地跳动着。

    宁铮一吻终了,低头审视奉九的眼睛,果然在里面发现了不可置信的狂喜:其实他早就发现,奉九这次到了菲耶索莱,一直表现得极为兴奋。

    宁铮有些纳闷:奉九有一种神奇的特质,在国内时,不管身处什么重要的场合,她都能够与中国漫长历史积淀出来的厚重幽深相得益彰;没想到来了欧洲,她原本纯中国式的古典清丽的气息也能为之一变,整个人展现出来的飘洒风姿,又能与这纯西方的典丽丰华相配。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她拥有无与伦比的优雅气质。

    就像刚刚,她站在离自己十多米远的花从里,穿着紧箍着上身的裙子,更显得纤腰一掌,只不过,生育后变得饱满的胸脯,倒让她有了点欧洲油画上女人惯有的丰腴体态;而偶尔露出来的浑圆肩头,就像他曾把玩良久的美人肩茶壶一般,器型优美,丰腴与清瘦融为一体,“花海风起美人来”,恁的动人心弦。

    他拿下头上的帽子,拨开花从,向她走去,越走越快,直到他蛮横地拦腰搂住她,贴着脸压向她,直到她的腰向后弯得发梢都垂到了花从上,而她头上的帽子也早掉到了地上。他猛烈地印上她的双唇,两个人都感到了巨大的眩晕,好一会儿他才把唇又移到从刚刚就一直贪恋着想印上去的肩头,吻了又吻,这才低哑着嗓子道:“宁某人甘愿臣服于你,我的公主……”

    奉九心情激荡,双靥泛红,眼睛里好像也被这大片的紫罗兰染了色,变得蓝汪汪的,有些站立不稳——嗬,他怎么就知道自己喜欢这样呢?

    这也真是奇怪,这一对明明都已经到了七年之痒的伴侣,不管搁哪儿都算得上是老夫老妻了,怎么到了翡冷翠,反倒有了恋爱中人的初初感觉?

    奉九和宁铮,没有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