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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烈,但那日在那么多侍卫的围攻之下,到底受了伤被擒。
后来福老头告诉她,狮子骢伤已治愈,其他并无大碍。但精神明显稍显颓然,不大愿进食,如此下去,不出三月便会郁郁而终。
安晓晓不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狮子骢如此坚持,只为不屈服于人类胯下?对此,她不得不佩服狮子骢的刚烈性格。
“安,外面风大,小心着凉。”弗雷德从马车里出来,把手里的长外套披到安晓晓身上。
安晓晓对这西洋衣服向来好奇,也就没有推诿,“谢谢。”
老车夫上下打量弗雷德许久,啧啧称奇,“没想到这大海之外还有这样神奇的国家,老头子赶了一辈子的车,还从没见过从海外来的人。这长相模样,除了头发和眼睛,其他地方与我们并无异样哪。”
“我也很喜欢你们的国家。”弗雷德礼貌地笑笑,大大方方任其打量。
“哈哈,我们这里的人哪都热情好客,等到了永安城啊,还有更热闹呢。你们这些外来人,可以多开开眼界。”老车夫很开心,笑得连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老马似乎察觉到他的喜悦,侧头拱了拱他的身体,亲昵地蹭了蹭。
休息了一刻钟,马车再次摇摇晃晃地上路。安晓晓没回马车里,而是坐在老车夫身边,与他谈天说地,把以前看的话本里的故事拿出来说,把老车夫逗得开怀大笑,直夸她见多识广。
弗雷德就坐在马车里静静地听着,直到芳芳睡醒了,他才掀开车帘把芳芳递给安晓晓,然后车外又传来一番谈论芳芳的声音。
“安……”弗雷德觉得这样很好,但又觉得安晓晓似乎几日不见,又离他远了些。她的客气,她的礼貌,都将他排除在外。
马车最终到了永安城,安晓晓跳下马车四处张望,说是城,不过是京城脚下的一个比一般城镇大不了多少的城镇。只是京城的生活稀奇不免给这里带来了影响,尤其是驯兽之风。
随处可见有人手里牵着不同的猛兽,比关在御兽园里的看上去更为威猛。弗雷德一下马车便被这等盛景惊呆了,有人奔走相告,嘴里喊着“威武大将军到了!”
安晓晓嘴角微抽,这若是让皇宫里的那位听见自家手下成了驯兽的名号,不知脸色有多精彩。突然见人群纷纷驻足,分站两边,回头望向同一个方向。
安晓晓好奇,也抻长了脖子望去,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弗雷德连忙把她护在怀里。安晓晓一愣,仰头笑着朝他说声谢谢。
没一会,视线尽头出现了一个人影,人影的前方走着一只昂首挺胸的斗鸡,脖子上的毛发稀稀疏疏的,眼睛上有一道伤疤,一看便知这只斗鸡身经百战,打下了一片威名。
安晓晓愣了愣,忽地咧开嘴笑了笑,对弗雷德笑道:“你们国家有没有斗鸡?”
“有,不过很少,我没见过。”弗雷德也对这只斗鸡来了兴趣。
耳边有人在讨论这只斗鸡的辉煌历史,说京城那些王公子弟的斗鸡都不及这只斗鸡厉害,前不久那齐王还因为它输了一场赌局。
安晓晓恍然,难怪见到这只斗鸡如此眼熟,原来是当初与萧齐宇赌输赢的那只。
弗雷德的长相和身高在人群里尤为显眼,除却最初有许多人将目光落在他身上肆意打量,现在因为这只斗鸡,无一人再关注他。弗雷德轻声道:“这只斗鸡活不长了。”
“你看得出来?”安晓晓惊讶,弗雷德对斗鸡没有了解,却在此刻看出了这只斗鸡的虚弱。确实,这只斗鸡已经命不久矣,再来一场战斗,它必会死于斗鸡台上。
然而它的主人却将它带了出来,为了利益,人性算什么。安晓晓喟叹,这种事她管不了,也无能为力。
斗鸡的主人是个跛子,也是个瞎子,瞎了一只眼,拄着拐杖却走得虎虎生风。看到周围这么多人因为他的斗鸡而翘首以盼,顿时虚荣心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见人群的热情渐渐消退,他踩上一块石头,用嘶哑难听的声音道:“今日我来,是为了卖了这只斗鸡!五十两银子,便可买走它!”
“好端端的,你为何要卖了它?”有人不可置信,质疑道。
跛子眯着完好的那只眼睛,眼底闪过一抹精光,道:“我老了,驯不动了。就想赚些酒钱,好好过剩下的日子。”
“五十两?是不是太贵了?”有人心动了,有了这只斗鸡,何止五十两?到时候五百两都能赚回来。
跛子闭上那只眼摇摇头,“难道这只斗鸡的能力不值五十两吗?当初它连胜十场,就连京城的斗鸡都赢不了它,你们都是知道的。”
是啊,这只斗鸡这么厉害,怎么可能赢不了钱。要是再去京城走一圈,那些个王公子弟出手阔绰,还怕赢不了?
安晓晓混在人群中嗤之以鼻,这老头真奸诈,不仅把斗鸡转手出去,还能坑得一笔钱财。
“你的鸡不值这个钱。”弗雷德却在这时候说话了,他站出来,指着那只僵立一旁的鸡道:“它的眼睛没有精神,走路时两条腿没有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