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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威胁。我可知道你打心眼里恨她,但她毕竟是我阿姐,我这世上只剩下她一个亲人了,我不保护她还能保护谁?如今我离开承王府,暂时是护不了她了,所以……”他说到此处,向前行了几步。琉璃下意识地向后退去,一个趔趄,朝后重重地跌在地上。
“文……常余!你是想杀我!”琉璃尖叫起来,她的脸上的表情瞬间纠结成一团,被常余手中的灯笼一照,简直不忍卒看。
常余不置可否,在琉璃撕心裂肺的尖叫中,一把扼住了琉璃的喉咙。
可怜琉璃,一生短暂,唯有那么一点美好时光,还在对他人的仇视中,逐渐殆尽了。
天地之间,此时此刻,唯有北风凛冽,乌云罩顶。除此,只有一个山头,一盏灯,一个活人,与一个死人。
“琉璃,你可别怪我。”常余淡淡地说道,将琉璃的尸体绑上石头,推入了湖中。
那尸体见了水,便倏地坠沉下去。常余淡漠地看着琉璃的尸体沉湖,就像是看着曾经所有的离别,那些离别,似乎久远地已经在他心中掀不起任何波澜了,却总像是一根根刺,每每入梦,便是狼烟四起,血流成河。
常余双手合十,敛了眉眼兀自念叨了一阵,而后终是提着灯笼往山脚的马车走去。
北方不似南方,就连那眼下的山,都是又冷又硬。常余一路踏着石头与泥土,好不容易走到马车,才坐上车,还未赶马,突然又想起了那被丢在河边的木桶。
那木桶比市面上的尺寸要大,是常余专门找工匠定做用来放生的。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对这木桶的执着,就似平时吃饭喝水。常常出门,也要将其放置在马车之上。但此时,他突然一点都不想去拿那木桶了。
就像是有一天,他不想活下去的时候,自然便会没了吃饭喝水的欲望。
他朝着天空抬着头,突然笑起来。眼神澄澈,笑容干净,一如他从前,还是个小小少年的时候。
“我死后,一定会下地狱吧。”他笑说道,似乎是想到了更好玩的事情,竟是笑得抬不起腰。
“哈哈哈……哈哈哈……”
常余一直留在城外,过了萧索寒冷的一夜,及至卯时,他才随着进城的人群往洛阳城内而去。
这时候天色方早,他又无处可去,便找了个早餐铺子随便吃了些早点。这样一耽搁,便又是一个时辰,等到出得门去,那街市之上已经十分热闹了。
常余驾着马车,漫无目的地在街市上转悠。那临街已经有小贩在叫卖,常余原本想着买些纸笔,好歹与承王府寄一封书信,然方下马车往铺子里走,却在不经意的转头间,瞥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人一身短打的衣服,做一个寻常人的打扮。背影宽阔,身量颇高。他似乎是要买履,此时正弯着腰在一堆鞋履之间挑挑拣拣,似乎并没有什么满意的,站起身来想走。却被同行的一个作长袍打扮的中年人给拉扯住了,那人似乎训斥了他几步,随后便往他怀中塞了一双新履,又给了那卖履的人一些银两。
这人似乎是有些畏惧面前那长袍打扮的男子,抱着那方被塞在怀中的新履,他缓缓蹲下身子换上了,而后怔愣着由那长袍男子领着,往不远处的一辆马车行去。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那人朝着常余的方向望了一眼。这一望不要紧,常余立刻被那眼前一张满是烧伤疤痕的疤瘌脸给惊得呆怔了,等到回过神来,他那一身血液急速地冷下来。他双手颤抖着返回车中拿了藏在马车夹层中的佩剑,等行至卖履处时,却只有熙攘的人流与聒噪的人声,哪里还有那个名不见经传的疤瘌脸呢?
常余怔在原地,一时间,那胸腔中激烈的情绪反复,只差当场爆发,杀光眼前的所有人……
……
霖华路,萧宅。
今年入秋的雨,是一次大过一次。都说春雨贵如油,可这秋雨,却像是不要钱似的。
下午时分,那雨终于是停了。可是脚踩在那府中的路上,却还是深一脚浅一脚,溅起一阵泥泞。
无欢今日喝了些酒,原本脾气就不太好,今日更是不好了。
萧子杞在衙门做事,还未归府。如今那府中成他无欢一人独大,一时间也无人管得了他。
他一身红衣,在愈渐黑下去的天色中,如同一把烧得旺盛而热烈的火,踩着一脚的泥泞而来,“砰”的一声推开他亲自命名的“江骋横尸地”的门,也不知脱鞋,兀自在那地板上踩出一溜挂泥的大脚印。
“喂,还装死呢!”他打了一个酒嗝,红着一双眼睛醉醺醺地望着那躺在榻上,紧闭着双目的江骋。
江骋的身上被厚厚实实地缠了一层又一层的纱布,活像个死不瞑目的僵尸。唯有他身旁一个战战兢兢的丫鬟,小心翼翼地开口:“无欢少爷,公子他曾经交代,说是‘兰阁’禁酒。而且……”她望了一眼无欢头上厚重的绷带,“而且您还伤重未愈……”
“禁酒?呵!”无欢将那手中的酒坛重重地朝地上一放,那坛子中的酒水被这个动作激得飞溅,一时间,那酒香竟是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