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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十年了。”程汐拍拍程毅的肩头。

    他双膝跪地,双手合十,向母亲叩了三个头。

    何宇和程汐在先前已经叩过,他们走到程启文身边,将那一方空地,留给了程毅。

    他的母亲,不是北京人,是从遥远的江南小镇考到北京来的。罗琳十九岁时认识了程启文,她读中文系,比程启文小了三岁,认识学政法的程启文时,他已经快要毕业,但不妨碍两人坠入爱河,罗琳毕业后,他们就结婚了。

    看着罗琳的照片,程毅用拇指抚了抚墓碑上的灰迹。

    “对不起。”他的声音微不可闻,被风吹散。

    罗琳的那张照片,是十八岁时的她,留着一头齐肩的中发,笑起来时,眼梢永远是勾着的。

    程毅长得很像罗琳,一双眼睛,得到了遗传。

    所以程启文,不喜欢和他对视。

    拍走膝盖上的灰,程毅驻足墓碑前,再次看了看罗琳。

    有来世,程毅希望罗琳不要再来北京。

    他回头的一瞬,一阵狂风袭来,白菊的花瓣被吹的漫天飞舞,苍白的天幕上层层乌云笼罩。

    程毅插着口袋,走到他们身边,眼都未抬,率先走下台阶。

    “混账东西。”程启文看着他的背影,摇头斥了一声。

    程汐在心里叹气,何宇牵着她的手,跟在程启文后,一起往停车的地方走。

    那句混账东西,他有听见,也知道程启文为何骂他。

    只是,他配吗?

    程汐走到车旁,程毅点了根烟在吸烟区抽,她走了过来。

    “你一大早看到他,不知道喊一声啊?”程汐摇摇头。

    他抽着烟看程启文和何宇说话,何宇恭恭敬敬的神情,才倒是亲儿子做派,不禁让程毅好笑,“指望我像你老公这样给他当宝贝儿子,那是不可能的。”

    “都多少年了,你还计较呢?我都不想那么多,归根结底,他都是我们父亲。”程汐好说歹说,又来说一次。其实这些年,她真的跟程毅提这些提的不多,生怕他一狠心,就留在英国一辈子了。

    “我有你,有奶奶就行了。”程毅摸了摸姐姐的头,烟气顺着嘴边往外冒。

    程汐锤了他一胸口,“没大没小的!”

    返回市区,天空下了小雨,轰隆隆的声音,预示着一场暴雨的来临。

    程毅回到家里,施越最常穿的一双鞋不见了。

    而冰箱上,留了一张纸条。

    「学菜去了」

    字迹依旧和第一次看的一样,她好像很喜欢给他在冰箱上留字条,显得很有仪式感。

    程毅回了房,钻进了施越铺好的床被间,冷冷的触感,让他的记忆愈渐清晰。

    罗琳在程毅八岁时,就得了癌症,那时候程汐也就只有十岁,犹记得他们握着一夜苍老的妈妈的手哭时,罗琳将他们抱在怀里抚慰。

    罗琳撑了很久,但绝望却是从生了程毅后,就开始有了。

    罗琳,不是程启文最爱的女人。

    那个叫林佳的女人,在漫长的一段时光中,和程启文交缠不清,离开程启文的四年里,她入德国深造,将爱情视为前途面前的粪土。

    林佳从德国归来,如愿以偿入了设计院工作。而那时,程启文和罗琳的孩子刚刚诞生。在他们分别的四年里,林佳为了不给自己留后路,生生斩断了他们之间的消息。得知程启文结婚的消息时,她在德国的学业也刚好结束。启程回北京,落入京城的地面那刻,林佳渐渐后悔与他断开联系的这段时光。

    如果当时,不说决绝的话,留下一条后路,或许,破镜能够重圆。

    可学识和道德让她学不会去破坏一个有孩子的家庭。

    再次见到程启文,已是回北京后的一年,一场偶然的饭局上,昔日青梅竹马的恋人,各自怀揣着难以言喻的心情见了面。

    得知林佳在德国的四年里,勤工俭学,也未恋爱,而回国至今,都不谈婚论嫁。程启文虽已娶妻生女,但仍然不可否认再次见到林佳后,他已然慌乱的心绪。

    而在那后的时光里,他们断断续续以老友的身份相处。

    直到,有一天,罗琳发现了程启文身上不属于她的香水味。

    罗琳是知书达理的女人,也同样拥有自己傲骨。跟程启文结婚的这些年里,她相夫教子,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面临这样的局面。

    得知林佳的存在时,程启文并没有否认,他虽未做过实质性的出格行为,但是一颗心已不再属于罗琳。

    比得不到人更可怕的,是得不到人心。

    罗琳无畏惧往后,提出离婚,当时程启文的父亲,程水尧在世,用祖传的鞭子鞭挞不孝子,示以让罗琳放心。

    她是程家唯一的媳妇,永不更改。

    而让罗琳改变做法的,是程毅的到来。

    程启文也向她发誓,会和她一生一世。

    忍耐从来不会换来她所想要的东西,再次发现程启文和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