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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I第3部分阅读

      云中歌I 作者:rourouwu

    够了吗?”

    店主立即笑起来:“够了,足够了!”

    孟珏只是浅浅而笑地看着云歌掏钱的动作,没有推辞,也没有道谢。

    云歌和孟珏并肩走出店堂时,身后犹传来店主的感慨:“怪事年年有,今日还真是特别多!开店二十年,第一次见进店吃饭的乞丐,第一次见到如天人般的公子。可衣着华贵的公子,吃不起一碗面,反倒一身泥污的乞丐出手豪阔。”

    云歌瞥到前面行走的二人,立即想溜。偏偏孟珏拽住了她,诚恳地向她道谢,云歌几次用力,都没有从孟珏手中抽脱胳膊。

    孟珏的相貌本就极其引人注意,此时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拉拉扯扯,更是让街上的人都停了脚步观看。

    行走在前面的许平君和刘病已也回头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两人看到云歌,立即大步赶了过来。

    许平君人未到,声先到:“臭乞丐,把偷的东西交出来,否则要你好看!”

    街上的人闻声,都鄙夷地盯向云歌,孟珏满脸诧异震惊地松了手。

    云歌想跑,刘病已挡在了她面前,面上嘻嘻笑着,语声却满是寒意,“你面孔看着陌生,外地来的吗?如果手头一时紧,江湖救急也没什么,可不该下手如此狠。行规一,不偷妇人,男女有别,偷妇人免不了手脚上占人家便宜;行规二,不偷硬货,玉器这些东西往往是世代相传的传家宝贝,是家族血缘的一点念想,你连这些规矩都不懂吗?”

    云歌想过无数次和陵哥哥重逢时的场面,高兴的,悲伤的,也想过无数次陵哥哥见了她,会对她说什么,甚至还幻想过她要假装不认识他,看他会如何和她说话。

    可原来是这样的……原来是厌弃鄙夷的眼神,是叱责冷淡的语气。

    她怔怔看着对面的陵哥哥,半晌后才嗫嚅着问:“你姓刘吗?”

    当日陵哥哥说自己叫赵陵,后来却又告诉她是化名,云歌此时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陵哥哥姓刘,名字却不知道是否真叫陵。

    刘病已以为对方已经知道他的身份,知道他是长安城外地痞混混的头,点头说:“是。”

    “还给我!”许平君向云歌伸手索要玉佩,语声严厉。

    云歌咬着唇,迟疑了一瞬,才缓缓掏出玉佩,递给许平君。

    许平君要拿,云歌却好象舍不得地没有松力。

    许平君狠用了下力,才从云歌手中夺了过去。看街上的人都盯着她们看,想起刘病已叮嘱过玉佩绝不可给外人看到,遂不敢细看,匆匆将玉佩掩入袖中,暗中摸了摸,确定无误,方放下悬了半日的心。

    “年纪不大,有手有脚,只要肯吃苦,哪里不能讨一碗饭吃?偏偏不学好,去做这些不正经的事情!”许平君本来一直心恨这个占了她便宜,又偷了她东西的小乞丐,可此时看到小乞丐一脸茫然若失,泪花隐隐的眼中暗藏伤心,嘴里虽然还在训斥,心却已经软了下来。

    刘病已听到许平君的训斥声,带着几分尴尬,无奈地嘻嘻笑着。

    一旁围观的人,有知道刘病已平日所为,也都强忍着笑意。要论不学好,这长安城外的少陵原,有谁比得过刘病已?虽然自己不偷不抢,可那些偷抢的江湖游侠都是他的朋友。耕田打铁喂牛,没有精通的,斗鸡走狗倒是声名远播,甚至有长安城内的富豪贵胄慕名前来找他赌博。

    云歌深看了刘病已一眼,又细看了许平君一眼。

    他的玉佩已送了别人,那些讲过的故事,他肯定已经忘记了,曾经许过的诺言,他们谁都不能忘,也肯定已经全忘了。

    云歌嘴唇轻颤,几次都想张口,可看到许平君正盯着她。少女的矜持羞涩让她怎么都没有办法问出口。

    算了!已经践约来长安见过他,他却已经忘记了,一切就这样吧!

    云歌默默地从刘病已身侧走过,神态迷茫,象是一个在十字路口迷了路的人,不知该何去何从。

    “等一等!”

    云歌心头骤跳,回身盯着刘病已。

    其实刘病已也不知道为何叫住云歌,愣了一瞬,极是温和地说:“不要再偷东西了。”说着将自己身上的钱拿了出来,递给云歌。

    许平君神情嗔怒,嘴唇动了动,却忍了下来。

    云歌盯着刘病已的眼睛,“你的钱要还帐,给了我,你怎么办?”

    刘病已洒然一笑,豪侠之气尽显,“千金散去仍会来。”

    云歌侧头而笑,声音却透着哽咽:“多谢你了,你愿意帮我,我很开心,不过我不需要你的钱。”

    她瞟了眼强压着不开心的许平君,匆匆扭过了头,快步跑着离去。

    刘病已本想叫住云歌,但看到许平君正盯着他,终只是挠了挠脑袋,带着歉意朝许平君而笑。

    许平君狠瞪了他一眼,扭身就走。

    刘病已忙匆匆去追,经过孟珏身侧时,两人都是深深盯了对方一眼,又彼此点头一笑,一个笑得豪爽如丈夫,一个笑得温润如君子。

    街上的人见没有热闹可看,都慢慢散去。

    孟珏却是站立未动,负手而立,唇边含着抹笑,凝视着云歌消失的方向。

    夕阳将他的身影拖出一个长长的影子,街道上经过的人虽多,可不知道什么原因,都自动地远远避开他。

    云歌一直沿着街道不停地走,天色已经黑透,她仍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能继续不停地走着。

    “客官,住店吗?价格实惠,屋子干净,免费热水澡。”路旁的客栈,小二正在店门口招揽生意。

    云歌停住了脚步,向客栈行去,小儿把她挡在了客栈门口:“要讨吃的到后门去,那里有剩菜施舍。”

    云歌木着脸,伸手入怀掏钱,一摸却是一个空。

    原先在家时,从来不知道钱财重要,可一路行来,她早已经明白“一文钱逼死英雄”的道理,心内立即着急紧张起来,浑身上下的翻找,不但钱袋并携带的首饰不翼而飞,连她收调料的各种荷包也丢了。

    她苦恼到极点,叹气苦笑起来,二哥常说“一饮一啄,莫非前缘”,可这个报应也来得太快了。

    小二仅有的几分耐心早已用完,大力把云歌推了出去,“再挡在门口,休要怪我们不客气!”

    小二的脸比翻书还快,语音还未落,又一脸巴结奉承,喜滋滋地迎上来,云歌正奇怪,已听到身后一把温和的声音,“他和我一起。”

    小二一个磕巴都不打地立即朝云歌热情叫了声“少爷”,一面接过孟珏手中的钱,一面热情地说:“公子肯定是要最好的房了,我们正好有一套独户小园,有独立的花园、厨房,优雅清静,既适合常住,也适合短憩……”

    孟珏的脸隐在斗笠下,难见神情,云歌瞟了他一眼,提步离去。

    “云歌,你下午请过我吃饭,这算作谢礼。”

    云歌犹豫着没有说话,却实在心身疲惫,再加上素来在钱财上洒脱,遂木着脸,点了下头,跟在孟珏身后进了客栈。

    暖暖的热水澡洗去了她身上的风尘污垢,却洗不去她心上的疲惫茫然。在榻上躺了半晌仍然无法入睡。

    听到熟悉的琴音隐隐传来,她心内微动,不禁披衣起来。

    一路之上,是为了好玩才扮作男儿身,并非刻意隐瞒自己的女儿身,所以只是把头发随意挽了下,就出了门。

    一弯潭水,假山累累叠叠,上面种着郁郁葱葱的藤萝,潭水一侧,青石间植了几从竹子,高低疏密,错落有致。

    孟珏一身月白的袍子,正坐于翠竹前,随手拨弄着琴。一头绸缎般的乌发近乎奢华地披散而下,直落地面。

    此情此景,令云歌想起了一首读过的诗,觉得用在孟珏身上再合适不过,“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听到云歌的脚步声,孟珏抬眼望向云歌,仿佛有月光随着他的眼眸倾泻而下,刹那间整个庭院都笼罩在一片清辉中。

    他并没有对云歌的女儿容貌流露丝毫惊疑,眸光淡淡从云歌脸上扫过,就又凝注到琴上。

    云歌也免去了解释,默默坐在另外一块石头上。

    从小就听的曲子,让云歌心上的疲惫缓解了几分。

    一曲完毕,两人依旧没有说话。

    沉默了好一会后,云歌才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二哥也很喜欢这首曲子,以前我不开心时,二哥常弹给我听。”

    “嗯。”

    “我不是小偷,我没有偷那个女子的玉佩。我刚开始是想捉弄她一下,后来只是想仔细看一下她的玉佩。”

    “我知道。”

    云歌疑惑地看向孟珏,孟珏的视线从她的脸上掠过,“刚开始的确有些吃惊,可仔细一想你的言行举止,就知道你出身富裕。”

    “你肯定心里纳闷,不是小偷还会偷东西?二哥有一个好朋友,是很出名的妙手空空儿,他是好人,不是坏人。他为了吃我做的菜,教了我他的本领。不过他和我吹嘘说,如果他说自己是天下第二,就绝对不敢有人说天下第一,可我的钱被人偷了,我一点都没有察觉。以后见了他,一定要当面嘲笑他一番,牛皮吹破天!”云歌说着,噘嘴笑起来。

    孟珏低垂的眼内闪过思量,唇角却依旧含着笑,轻轻拨弄了下琴弦,叮叮咚咚几声脆响,好似符合着云歌的笑。

    “这段时间我一直很倒霉,本来以为到了长安能开心,可是没有想到是更不开心。和你说完话心里舒服多了,也想通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现在有家回不得,那就好好在长安游玩一番,也不枉千里迢迢来一趟。”云歌拍了拍双手,笑眯眯地站起来,“多谢你肯听我唠叨!不打扰你了,我回屋子睡觉了。”

    云歌走了两步,突然转身,不料正对上孟珏盯着她背影的眼睛,那里面似有锐光,一闪而过,她怔了一下,笑着说:“我叫云歌,白云的云,歌声的歌,玉中之王,现在我们真正是朋友了。”

    ――――――――――――

    一夜好眠,窗外太阳照得屋内透亮时,云歌眼睛半睁不睁,心满意足地展了个懒腰,“红日高挂,春睡迟迟!”

    窗外一把温和的声音,含着笑意,“既然知道春睡迟迟,那就该赶快起来了。”

    云歌立即脸面飞红,随即自己又掩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孟珏,你能借我些钱吗?我想买套衣服穿。心情好了,也不想做乞儿了。”

    “好!你先洗漱吧!衣服过一会就送来。”

    孟珏的眼光果然没有让云歌失望,衣服精致却不张扬,于细微处见功夫,还恰好是自己最喜欢的颜色。

    云歌打量着镜中的自己,一袭绿罗裙,盈盈而立,倒是有几分窈窕淑女的味道。她朝镜中的自己做了个鬼脸,转身跑出了屋子。

    “孟珏,你是长安人吗?”

    “不是。”

    “那你来长安做什么,是玩的吗?”

    “来做生意。”

    “啊?”云歌轻笑:“你可不象生意人。”

    孟珏笑着反问:“你来长安做什么?”

    “我?我……我算是来玩的吧!不过现在我已经分文没有,玩不起了。我想先赚点钱再说。”

    孟珏笑看向云歌:“你打算做什么赚钱?虽然是大汉天子脚下,可讨生活也并不容易,特别是女子,不如我帮你……”

    云歌扬眉而笑:“不要瞧不起我哦!只要天下人要吃饭,我就能赚到钱,我待会就可以还你钱。我打算先去七里香工作几日,顺便研究一下他们的酒。你要和我一块去吗?”

    孟珏凝视着云歌,似有几分意外,笑容却依旧未变,“也好,正好去吃中饭。”

    孟珏和云歌并肩走入七里香时,整个酒楼一瞬间就变得寂静无声。

    小二愣了半晌,才上前招呼,没有问他们,就把他们领到了最好的位置,“客官想吃点什么?”

    孟珏看向云歌,云歌问:“想吃什么都可以吗?”

    “我们的店虽然还不敢和城内的一品居相比,可也是声名在外,很多城内的贵公子都特意来吃饭,姑娘尽管点吧!”

    “那就好!嗯……太麻烦的不好做,只能尽量简单一点!先来一份三潭映月润喉,再上一份周公吐哺,一份嫦娥舞月,最后要一壶黄金甲解腥。”

    小二面色尴尬,除了最后一壶黄金甲隐约猜到和菊花相关,别的是根本不知道,可先头夸下了海口,不好意思收回,只能强撑着说:“二位先稍等一下,我去问问厨子,食材可齐全。”

    孟珏笑看着云歌,眼中含了打趣,云歌朝他吐了吐舌头。

    店主和一个厨子一块走到云歌身旁,恭敬行礼:“还请姑娘恕罪,周公吐哺,我们还约略知道做法,可实在惭愧,三潭映月和嫦娥舞月却不甚明白,不知道姑娘可否解释一下?”

    云歌抿唇而笑:“三潭映月:取塞外伊逊之水、济南趵突之水,燕北玉泉之水,清煮长安城外珍珠泉中的月亮鱼,小火炖熬,直到鱼肉尽化于汤中,拿纱过滤去残渣,只留已成||乳|白色的汤,最后用浸过西塞山水的桃花花瓣和沙盐调味。嫦娥月舞:选用小嫩的笔杆青,就是青鳝了,因为长度一定不能比一管笔长,也不能比一管笔短,所以又称笔杆青。取其脊背肉,在油锅内旺火烹制,配以二十四味调料,出锅后色泽乌亮,纯嫩爽口,香气浓郁,最后盛入白玉盘,盘要如满月,因为鳝脊细长,婉延其中,恰似嫦娥舒展广袖,故名嫦娥舞月。”

    云歌语声清脆悦耳,一通话说得一个磕巴都未打,好似一切都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却听得店主和厨子面面相觑。

    店主一个深深作揖:“失敬,失敬!姑娘竟是此中高手。嫦娥舞月,仓促间,我们还勉强做得,可三潭映月却实在做不了。”

    云歌还未答话,一个爽脆泼辣的女子声音响起:“不就是炒鳝鱼吗?哪里来的那么多花样子,还嫦娥舞月呢!恐怕是存心来砸场子的!”

    云歌侧头一看,竟是许平君,她正扛着一大罐酒走过桌旁。

    一旁的店主立即说:“此话并不对,色、香、味乃评价一道菜的三个标准,名字好坏和形色是否悦目都极其重要。”

    云歌浅浅而笑,没有回话,只深深吸了吸鼻子,“好香的酒!应该只是普通的高梁酒,却偏偏有一股难说的清香,一下就变得不同凡响,这是什么香气呢?不是花香,也不是料香……”

    许平君诧异地回头盯了云歌一眼,虽然认出了孟珏,可显然未认出挑剔食物的云歌就是昨日的落魄乞丐,她得意一笑,“你慢慢猜吧!这个酒楼的店主已经猜了好几年了。那么容易被你猜中了,我还卖得什么钱?”

    云歌满面诧异,“此店的酒是你酿造的?”

    许平君自顾转身走了,根本没有理会云歌的问题。

    云歌皱眉思索着酒的香气,店主和厨子大气不敢喘地静静等候,孟珏轻唤了声“云歌”,云歌方回过神来,忙立起向店主和厨子行礼道歉:“其实我今日来,吃饭为次,主要是为了找份工作,你们需要厨子吗?”

    店主惊疑不定地打量着云歌,虽然已经感觉出云歌精于饮食一道,可怎么看,都看不出来她需要做厨子为生。

    云歌笑指了指孟珏:“我的衣服是他给我买的,我还欠着他的钱呢!不如我今日先做嫦娥舞月和周公吐哺,店主若觉得我做得还能吃,那就留下我,如不行,我们就吃饭结帐。”

    那个年老的厨子大大瞅了眼孟珏,似乎对孟珏一个看着很有钱的大男人,居然还要让身边水葱般的云歌出来挣钱很是不满,孟珏只能苦笑。

    店主心内暗暗合计,好的厨子可遇不可求,一旦错过,肠子即使悔青了也没有用,何况自己本来就一直琢磨着如何进入长安城和一品居一较长短,这个女子倒好象是老天赐给自己的一个机会,“那好!姑娘点得这两份菜都很考功夫,周公吐哺,食材普通,考的是调味功夫,于普通中见珍奇,嫦娥舞月考得是刀功和配色,为什么这道菜要叫嫦娥舞月,而不叫炒鳝鱼,全在刀功了。”

    云歌对孟珏盈盈一笑:“我的第一个客人就是孟公子了,多谢惠顾!”站起身,随着厨子进了内堂。

    顿饭功夫,菜未到,香先到,整座酒楼的人都吸着鼻子向内堂探望。

    周公吐哺不是用一般的陶罐子盛放,而是装在一个大小适中的剜空冬瓜中,小二故意一步步地慢走。

    冬瓜外面雕刻着“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图,瓜皮的绿为底,瓜肉的白为图,绿白二色相映,精美得象艺术品而非一道菜。

    菜肴过处,香气浮动,众人都啧啧称叹。

    另外一个小二捧着白玉盘,其上鳝鱼整看如女子广袖,单看如袖子舞动时的水纹,说不尽的袅娜风流。

    “周公吐哺。”

    “嫦娥舞月。”

    随着小二高声报上菜名,立即有人叫着自己也要这两份菜。

    店主笑得整个脸发着光:“本店新聘大厨,一日只为一个顾客做菜,今日名额已完,各位明日请早!”

    云歌笑嘻嘻地坐到孟珏对面,孟珏给她倒了杯茶,“恭喜!”

    “怎么样?”

    云歌眼巴巴地盯着孟珏,孟珏先吃了一口剜空冬瓜内盛着的丸子,又夹了一筷子鳝鱼,细细咀嚼了半晌,“嗯,好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也是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

    云歌身后立即传来一阵笑声,想是许平君听到孟珏说“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深有同感,不禁失声而笑。

    云歌侧头看许平君,许平君一扬眉,目中含了几分挑衅,云歌却是朝她淡淡一笑,回头看着孟珏筷子夹着的丸子也大笑起来。

    许平君一怔,几分讪讪,嘲笑声反倒小了,她打了一壶酒放到云歌的桌上:“听常叔说你以后也在七里香做工,今日第一次见面,算我请你的了。”

    云歌愣了一瞬,朝许平君笑:“多谢。”

    孟珏笑看着云歌和许平君二人:“今日口福不浅,既有美食,又有美酒。”

    三人正在说话,昨日被许平君揪着耳朵骂的少年,旋风一般冲进店堂,袖子带血,脸上犹有泪痕:“许姐姐,许姐姐,了不得了!我们打死了人,大哥被官府抓走了!”

    chapter 3 计中计

    许平君脸上血色刹那全无,声音尖锐地问:“何小七,你们又打架了?究竟是谁打死了人?病已不会杀人的。”

    “一个长安城内来的李公子来和大哥斗鸡,输了后想要强买大哥的鸡,大哥的脾气,姐姐知道,如果好商好量,再宝贝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碰到意气相投的人,不要说买,就是白送,大哥也愿意,可那个李公子实在欺负人,大哥的脾气上来,不管他出什么价钱都不肯卖,那个公子羞恼成怒后命家丁殴打大哥,我们一看大哥被人打,那还能行?立即召集了一帮兄弟打回去,后来惊动了官府,大哥不肯牵累我们,一个人把过失都兜揽了过去,官府就把……把大哥抓起来了。”

    “你们……你们……”许平君气得揪住了何小七的耳朵,“民不与官斗,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有没有伤着人?”

    “大哥刚开始一直不许我们动手,可后来斗鸡场内一片混乱,人人都打红了眼睛,对方的一个家丁被打死了,那个公子也被大哥砸断了腿……啊!”何小七捂着耳朵,一声惨嚎,许平君已经丢下他,冲出了店堂。

    云歌听到店主常叔叹气,装作不在意地随口问:“常叔,这位姐姐和那个大哥都是什么人?”

    常叔又是重叹了口气,“你日后在店里工作,会和许丫头熟悉起来,那个刘病已更是少陵原的‘名人’,你也不可不知。许丫头是刀子嘴,豆腐心,人能干,一个女孩子比人家的儿子都强。刘病已,你却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最好一辈子能不说话。传闻他家里人已经全死了,只剩了他一个,却尽给祖宗抹黑。明明会读书识字,才学听说还不错,可性格顽劣不堪,不肯学好,斗鸡走狗、打架赌博,无一不精,是长安城郊的混混头子。许丫头她爹原先还是个官,虽不大,家里也衣食无忧,后来却因为触怒王爷,受了宫刑,许丫头她娘自从守了活寡,脾气一天比一天坏……”

    “什么是……”云歌听到宫刑,刚想问那是什么刑法,再听到后面一句守活寡,心里约摸明白了几分,立即不好意思地说:“没什么,常叔,你继续说。”

    “许老头现在整日都喝得醉醺醺,只要有酒,什么事情都不管,和刘病已倒是很谈得来,也不知道他们都谈些什么。许丫头她娘却是恨极了刘病已,可碰上刘病已这样的泼皮,她是什么办法都没有,只能不搭理他。许丫头和刘病已自小认识,对他却是极好,一如对亲兄长。唉!许丫头的日子因为这个刘病已就没有太平过。刘病已这次只怕难逃死罪,他是头断不过一个碗口疤,可怜许丫头了!”常叔唠叨完闲话,赶着去招呼客人。

    云歌默默沉思,难怪觉得陵哥哥性格大变,原来是遭逢剧变,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亲人竟都死了。

    “打死了人非要偿命吗?”

    “律法上是这么说,但是官字两个口……看打死的是谁,和是谁打死了人。”孟珏唇边抿了一丝笑,低垂的眼睛内却是一丝笑意都没有。

    云歌问:“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一般的百姓或者一般的官员如果触怒了王侯,下场是什么?许平君的父亲只因为犯了小错就受了宫刑。同样是汉武帝在位时,汉朝的一品大臣,关内侯李敢被骠骑将军霍去病射杀,若换成别人,肯定要祸及满门,可因为杀人的人是汉武帝的宠臣霍去病,当时又正是卫氏家族权傲天下时,堂堂一个侯爷的死,对天下的交待不过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被鹿撞死了’。”

    想到刘病已现在的落魄,再想到何小七所说的长安城内来的贵公子,云歌再吃不下东西,只思量着应该先去打听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对孟珏说。“我已经吃饱了,你若有事就去忙吧!不用陪我,我一个人可以去逛街玩。”

    “好!晚上见,对了,昨日住的地方你可喜欢?”

    云歌点点头。

    “我也挺喜欢,打算长租下来,做个临时落脚的地方。打个商量,你先不要另找地方住了,每日给我做一顿晚饭,算做屋钱。我在这里呆不长,等生意谈好,就要离开,借着个人情,赶紧享几天口福。”

    云歌想着这样倒是大家都得利,她即使要找房子,也不是立即就能找到,遂颔首答应。

    云歌在长安城内转悠了一下午,却因为人生地不熟,这场人命案又似乎牵扯的人很不一般,被问到的人经常前一瞬还谈兴盎然,后一瞬却立即脸色大变,摇着手,只是让云歌走,竟是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有打听到。

    云歌无奈下只好去寻许平君,看看她那边可有什么消息。

    黄土混着麦草砌成的院墙,不少地方已经裂开,门扉也已经破裂,隔着缝隙就能隐约看到院内的人影。

    云歌听到院内激烈的吵架声,犹豫着该不该敲门,不知道敲门后该如何问,又该如何解释。

    看到一个身影向门边行来,她赶紧躲到了一边。

    “我不要你管我,这些钱既然是我挣的,我有权决定怎么花。”许平君一边嚷着,一边冲出了门。

    一个身形矮胖的妇人追到门口哭喊着:“生个女儿倒是生了个冤家,我的命怎么这么苦?饿死了也好!一了百了!大家都给那个丧门星陪葬才趁了你的愿。”

    云歌打量了一眼妇人,悄悄跟在了许平君身后。

    许平君跑着转过墙角,一下慢了脚步,云歌看她肩膀轻轻颤抖,显然是在哭泣。

    不过一会,许平君的脚步又越来越快,七拐八绕地进了一个僻静的巷子,猛地顿住了脚步,盯着前面的店铺半晌都没有动。

    云歌顺着许平君的视线,看到店铺门扉侧处的一个“当”字,也不禁有些怔。

    许平君呆呆站了会,一咬唇走进了店铺。

    云歌隐在门侧,侧耳听着。

    “玉佩的成色太一般了,雕功也差……”

    云歌苦笑着摇摇头。她虽从不在这些东西上留心,可三哥在衣食起居上不厌求精,所用都一定要最好中的最好,那块玉佩就是比三哥的配饰都只好不差,这个店主还敢说成色一般,那天下好的估计也没有了。

    ……

    店主挑了半点错,最后才慢吞吞、不情愿地报了一个极其不合理的价钱,而且要是死当才肯给这个价钱,如果活当连三分之一都没有。

    许平君低着头,摸着手中的玉佩,抬头的一瞬,眼中有泪,语气缓慢却坚定,“死当,价钱再增加一倍,要就要,不要就算。”

    ……

    云歌看到许平君拿着钱匆匆离去,已经约略明白许平君要拿钱去做什么。

    仔细地看了看当铺,把它的位置记清楚后,重重叹了口气,脚步沉重地离开。

    脑中思绪纷杂,却一个主意也没有。如果是二哥,大概只需轻声几句话,就肯定能找出解决的法子,如果是三哥,他马蹄过处,管你是官府还是大牢,人早就救出,可她怎么就这么没有用呢?难怪三哥老说她蠢,她的确蠢。

    回到客栈时,天色已经全黑,她看到孟珏屋中的灯光,才想起答应过孟珏给他做晚饭,虽然一点心绪都没有,却更不愿意失言。

    正挽起袖子要去做菜,孟珏推门而出,“今日就算了,我已经让客栈的厨子做了饭菜,你若没有在外面吃过,就一起来吃一点。”

    云歌随孟珏走进屋子,拿着筷子半晌,却没有吃一口。

    孟珏问:“云歌,你有心事吗?”

    云歌摇摇头,夹了筷菜,却实在吃不下,只能放下筷子,“孟珏,你对长安熟悉吗?”

    “家中长辈有不少生意在此,还算熟悉,官面上的人也认识几个。”

    云歌听到后一句,心中一动,立即说:“那你……那能不能麻烦你……麻烦你……”

    云歌自小到大,第一次开口求人帮忙,何况还是一个认识不久的人,话说得结结巴巴,孟珏也不相催,只是微笑着静听。

    “你能不能帮忙打听一下官府会怎么处置刘病已,有没有办法通融一下?我……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的。”

    云歌本来还担心着如果孟珏问她为何要关心刘病已一个陌生人,她该如何说,因为现在的情形下,她不愿意告诉别人她和刘病已认识,却不料孟珏根本没有多问,只是温和地说,“你不是说过我们是朋友了吗?朋友之间彼此照应本就应该。这件案子动静很大,我也听闻了一二。你一边吃饭,我一边说给你听。”

    云歌立即端起碗大吃了一口饭,眼睛却是忽闪忽闪地直盯着孟珏。

    “刘病已得罪的人叫李蜀,这位李蜀公子的父亲虽然是个官,可在长安城实在还排不上号,但是李蜀的姐姐却是骠骑将军、桑乐侯上官安的侍妾。”

    云歌一脸茫然,“上官安的官很大很大?”

    “你知道汉朝当今皇后的姓氏吗?”

    云歌一脸羞愧地摇摇头。

    “不知道也没什么。”孟珏笑着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这事要细说起来就很复杂了,我大致给你讲一下,当今皇上登基时,还是稚龄,所以汉武帝刘彻就委任了四个托孤大臣,上官桀、桑弘羊、金日磾、霍光,这四个人,除金日磾因病早逝,剩下的三人就是现在汉朝天下的三大权臣。当今皇后上官小妹,是上官桀的孙女,霍光的外孙女,虽然今年只有十二岁,却已经当了六年的皇后。”

    “上官安是上官皇后的亲戚?”

    “上官安的女儿就是上官皇后,他的父亲是托孤大臣之首左将军上官桀,岳父则是大司马大将军霍光。”

    云歌“啊”了一声,口中的饭菜再也咽不下。什么左将军大司马大将军的,云歌还实在分不清楚他们的份量,可皇后二字的意思却是十分明白。上官皇后六岁就入宫封后,显然不是因为自己。只此一点就可以想见她身后家族的势力。难怪许平君会哭,会连玉佩都舍得当了死当换钱。人若都没有了,还有什么舍不得?

    “可是,孟珏,那个人不是刘病已打死的呀!刘病已即使犯了法,那也最多是打伤了那个公子而已。我们有办法查出打死人的是谁吗?”

    “刘病已是长安城外这一带的游侠头,如果真的是他手下的人打死的家丁,以游侠们重义轻生的江湖风气,你觉得他们会看着刘病已死吗?想替罪的人大有人在,可全部被官府打回来了,因为说辞口供都漏洞百出。”

    云歌皱着眉头思索,“你的意思……你的意思……不是刘病已的朋友打死的人,那是谁?……总不可能是那个公子的人打死的人?可除非另有人暗中……否则……”

    孟珏赞许地点头,“就算不是,也不远了。刘病已不是不知道李公子的背景,已经一再克制,可对方一意闹事,刘病已也许不完全知道为什么,但应该早明白绝不是为了一只斗鸡。汉武帝在位时,因为征战频繁,将文帝在位时定的赋税三十税一,改成了十一税率,赋税大增,再加上战争的人口消耗,到武帝晚年已经是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十室半空。当今皇上为了与民休息,宣布将赋税减少,恢复文帝所定税赋,可朝中官员意见相左,分外了几派,以霍光为首的贤良派,以桑弘羊为首的大夫派,以上官桀为首的仕族派……”

    孟珏的目光低垂,盯着手中握着的茶杯,心思似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他一会说汉武帝,一会说汉文帝,一会又说赋税,云歌约略懂一些,但大半听不明白。

    虽然好象和刘病已的事情一点关系没有,但知道他所说的肯定不是废话,只能努力去听。

    孟珏若有所思地看向云歌,幽深的眼内光芒流转,似乎在寻求着什么,又在昭示着什么。

    云歌看不懂,只能抱歉惭愧地看着孟珏,“对不起,我只听懂了一点赋税的事情,那些什么党派,我没有听懂。“

    孟珏彷佛突然惊醒,眼内光芒迅速敛去,淡淡一笑,“是我说废话了。简单地说,少陵原的地方官是上官桀的人,而他们没有遵照皇上的法令与民休息。民众蒙昧好欺,刘病已却不是那么好愚弄,他对官员设定的赋税提出了质疑。如果事情闹大了,上官桀绝对不会为了低下的小卒子费什么功夫,地方官为了自己的安危,利用了那个李蜀,至于究竟是李蜀心甘情愿地帮他,还是李蜀也被上了套就不得而知。事情到此,化解得还算巧妙,上官安大概就顺水推舟了。”

    云歌木木地坐着,半日都一动不动,孟珏一声不吭地看着她。

    原来是个死套。上官桀,上官安,这些陌生的名字,却代表着高高在上的权势,一个普通人永远无法对抗的权势。

    云歌一下站了起来,“孟珏,你借我些钱,好吗?恐怕要好多,好多,我想买通狱卒去看看陵……刘病已,我还想去买一样东西。”

    孟珏端着茶杯,轻抿了一口,“借钱没有问题。不过光靠钱救不了人,你家里人可有什么办法?”

    云歌眼中升起了朦朦水汽,“如果是在西域,甚至再往西,过帕米尔,直到条支、安息、大秦,也许我爹爹都能帮我想办法,爹爹虽然不是权贵,只是个普通人,但我觉得只要爹爹想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可是这是汉朝,是长安,我爹爹和娘亲从来没有来过汉朝,我二哥、三哥也没有来过汉朝,而且……而且他们也绝对不会来。”

    云歌说话时,孟珏一直凝视着她的眼睛,似乎透过她的眼睛研判着话语的真假,面上的神情虽没有变化,可眼内却闪过了几丝淡淡的失望。

    云歌垂头丧气地坐下,“前段日子还一直生爹娘的气,现在却盼望着爹爹或者哥哥能是汉朝有权势的人,可是再有权势,也不可能超过皇后呀!除非是皇帝。早知道今日,我应该练好武功,现在就可以去劫狱,会做菜什么用都没有。”

    云歌说到劫狱时,一丝异样都没有,一副理所当然该如此做的样子,和平日行事间的温和截然不同。

    孟珏不禁抿了丝笑,“劫狱是大罪,你肯劫,刘病已还不见得肯和你流亡天涯,从此有家归不得,居无定所。”

    云歌脸色越发黯淡,头越垂越低。

    “做菜?”孟珏沉吟了一瞬,“我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一试,不知道你肯不肯?”

    云歌一下跳了起来,“我肯!我肯!我什么都肯!”

    “你先吃饭,吃完饭我再和你说。”

    “我一定吃,我边吃,你边说,好不好?”

    云歌一脸恳求,孟珏几分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能同意,“有上官桀在,他即使不说话,朝堂内也无人敢轻易得罪上官安。只有一个人,就是同为先帝托孤大臣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可以扭转整件事情。毕竟就如你所说,此事虽然出了人命,可并非刘病已先动手,人命也并非他犯下。”

    “可是这个霍光不是上官安的岳父吗?他怎么会帮我?”

    孟珏把玩着手中的茶杯,淡淡笑着,“在皇家,亲戚和敌人不过是一线之间,会变来变去。传闻霍光是一个很讲究饮食的人,如果你能引起他的注意,设法直接向他陈词,把握好分寸,此案也许会罪不至死。不过成功的机会只有不到一成,而且搞不好,你会因此和上官家族结仇,说不定也会得罪霍氏家族,后果……你懂吗?”

    云歌重重点了下头,“这个我明白,机会再小,我也要试一下。”

    “我会打点一下官府内能买通的人,尽量让刘病已在牢狱中少受几分苦,然后我们一起想办法引起霍光的注意,让他肯来吃你做的菜。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之后的事情全都要靠你自己。”

    云歌站起来,向孟珏郑重地行了一礼,心中满是感激,“谢谢你!”

    “何必那么客气?”孟珏欠了欠身子,回了半礼,随口问:“你如此尽心帮刘病已是为何?我本来以为你们是陌生人。”

    云歌轻叹了口气,因心中对孟珏感激,再未犹豫地说:“他是我小时候……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只不过因为多年未见,他已经忘记我了,我也不打算和他提起以前的事情。”

    孟珏沉默了一会,似笑非笑地说,“是啊!多年过去,见面不识也很正常。”

    不知道孟珏用的什么法子,短短时间内居然先后请来了长安城内最红的歌舞女、诗赋最流行的才子、以及大小官员来七里香品菜、甚至长公主的内幸丁外人都特意来吃了云歌做的菜。

    到现在,云歌还一想起当日傻乎乎地问孟珏“什么叫内幸,内幸是什么品级的官员”就脸红。倒是孟珏脸色没有任何异样,象是回答今天是什么日子一样回答了她的问题,“内幸不是官名,是对一种身份的称呼,指他是用身体侍奉公主的人,如同妃子的称呼,只不过妃子有品级。丁外人正得宠,很骄横跋扈,你明日一切小心,不过也不用担心,只要没有错处,他拿了我的钱,肯定不会为难你。”

    孟珏建议云歌只负责做菜,抛头露面的事情交给常叔负责,而云歌本就是只喜欢做菜,并不喜欢交际应付所有人,所以乐得听从孟珏的建议。

    在孟珏的安排下,常叔特意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