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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I第2部分阅读

      云中歌I 作者:rourouwu

    特别,挂着的东西却很别致,好象是女子的一副耳坠。

    赵陵淡淡解释:“这是我母亲在临走前的一晚上,拔发为绳,用自己的头发编织了这个绳子,做了挂坠给我留个纪念。”

    云歌一听,急得想脱下来,“你母亲去哪里了?这是你母亲为你做的,我不能收。你要怕我找不到你,就给我你腰间的玉珮做信物吧!”

    赵陵按住了她的手,“等下次见到我,你再还给我就行了,它虽是我最珍惜的东西,可有时候我也不想见它。挂在我心口,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个玉珮……”赵陵小指头勾着腰间藏着的玉珮晃了晃,微光闪烁间,上面刻着的一条飞龙好似活了一般,“我自己都憎恨它,怎么会让你戴着它?”

    云歌并没有听懂赵陵的话,但看到赵陵幽黑双眸中的暗潮涌动,云歌心里莫名一涩,她不禁乖乖点点头,收下了发绳。

    云歌摸了摸自己头发,只有挽着发鬟的丝带,脖子上戴着的竹哨是用来和小谦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没有饰物,腰间只有装了姜片、胡椒、酸枣的荷包,这个肯定不能送人……从头到脚摸完自己,身无余物。

    赵陵看她面色着急,淡淡说:“你不用送我东西。”

    云歌蹙着眉头,“来而不往非礼也!啊……对了!我看你刚见我时,盯着我的鞋子看,好象很喜欢,我送你一只鞋子,好不好?”云歌说着话,已经脱下了脚上的鞋子,掸去鞋上的灰后,递给了赵陵。

    赵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云歌茫然地看着赵陵,眼睛忽闪忽闪。

    赵陵盯了她一会后,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过刚有他手掌大的鞋,郑重地收进了怀中,一字字地说:“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云歌用力点头,“爹爹和我讲过诺言的意义,这是我许下的诺言,我定会遵守,我一定会去找你,你也一定要等我。”

    云歌的眼睛专注而坚定,赵陵知道她人虽不大,心志却十分坚定,此话定会实现,伸掌与她对击了三下,“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第一次有人如此待她,珍而重之,若待成|人,云歌欣然而笑,忽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经常做噩梦吗?”

    赵陵没有回答。

    云歌摸了摸他锁着的眉头,“我做噩梦,或者心里不高兴时,娘就会唱歌给我听。以后你若做噩梦,我就给你唱歌,我会唱很多歌,我还会讲很多故事。”

    云歌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花儿枯萎

    冷风吹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花儿睡

    一双又一对才美

    不怕天黑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

    也不管东南西北”

    云歌的声音犹有童稚,温馨舒缓的曲调荡漾在夜空下,听得人也轻快起来。

    云歌见赵陵微笑,心中十分欢喜。

    虽是童谣,歌词却别有深意。云歌对词意显然还未真正理解,反倒赵陵心有所感,一直沉默地凝视着云歌。

    歌声中,云歌没有让赵陵睡去,反倒把自己哄睡着了。

    傻云歌,能驱走噩梦的并不是歌声,而是歌声里的爱意,是因为唱歌的人有一颗守护的心。

    知道她睡觉不老实,赵陵轻轻地把她往怀里揽了揽,把毯子裹紧了些。

    自从八岁后,他第一次与人如此亲近,他在用身体温暖她时,温暖地更是自己。

    ――――――――

    太阳升起时,云歌才迷迷糊糊醒转,待真正清醒,懊恼地大叫:“哎呀!我怎么睡着了?陵哥哥,你怎么不叫醒我?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我昨日还想把我家喜欢偷宝石的小狼的故事讲完。”

    赵陵把云歌抱放到骆驼上,“下次再讲也来得及,等你到长安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

    天空中传来几声雕鸣,小淘和小谦立即冲向了高空,迎向两只正在高空盘旋的大雕。

    云歌瘪着嘴,笑吐吐舌头,“哎哟!爹爹不知道又带娘亲去了哪里,打发了三哥来接我,三哥可是个急性子,顶讨厌等人,我得走了。”

    赵陵微一颔首,云歌策着骆驼离去,一面频频向他挥手。

    绿罗裙下,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只雪白,一只葱绿。

    赵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赵是我母亲的姓,在长安时我姓刘……”看到赵破奴和其他人正遥遥走来,赵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话。

    云歌手儿拢在嘴边,回身说:“记住了!”

    赵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赵陵留下云歌的念头,却不料清早看到的是两人告别的一幕。

    他心中一松,可接着又是一阵失落。

    如果赵陵真扣下了云歌,那他就可以见到她的父母。

    念头未转完又立即暗自谴责,竟然为了私念,全然不顾大局。何况真要算起来,赵陵和他们之间也许还有血海怨恨,如今这样安然道别,以后永无瓜葛才是最好。

    雪狼护送云歌到了集市外,就自动停了脚步。

    云歌笑向雪狼告别,“雪姐姐,谢谢你了。”

    雪狼矜持地转身离去,姿态优雅高贵。

    云歌打量了一下自己,裙裾卷皱,一只脚的鞋半趿着,一只脚压根没有穿鞋,不禁好笑地想,难怪二哥说家有蕙质淑女时,三哥老是不屑地一声冷哼,讥笑道:“我们家是有一个淑女,不过不是二哥口中的淑女,而是雪姐,云歌儿顶多算一个举止有些奇怪的蠢妖女。”

    刚到绿洲外围,就看见了三哥。

    她那美丽如孔雀,骄傲如孔雀,自恋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树顶上,望着天空。

    榆树下,几个乞丐正在殴打一个和三哥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头发包在一顶破旧毡帽子中,身子缩成一团,任由众人的脚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没有发出一声,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偶尔还会动一下,倒让人觉得已是一个死人。

    云歌轻叹一声,三哥说她是妖女,她倒觉得三哥行事更是古怪,底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却一副压根没有看见的样子,依旧能专心欣赏蓝天白云。

    不要说以众凌寡,就是看在年纪差不多大,也该“小孩子”帮“小孩子”呀!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笑眯眯地柔声说。

    几个乞丐正打得过瘾,哪里会理会一个小姑娘?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旧没有理会。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们依旧照打。

    ……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一声好似狼啸的声音,响彻在林间,震得树上的叶子哗哗而落。

    几个乞丐被吓得立即住手,两个胆小的只觉心神刹那被夺,小腿肚子都吓得直摆。

    云歌眯着眼睛,笑着向几个乞丐行礼,笑靥如花一般娇嫩,声音却响亮粗暴如狼嚎,“大叔,真是对不住,我不知道要说这么大声,大叔们才能听到,刚才说话太小声了。”

    一个年轻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心头火起,正想喝骂云歌,一个年纪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传的驱策狼群的狼女传闻,忙拦住了年轻的乞丐,陪着笑脸对云歌说:“小姑娘,我们的耳朵很好,听得到您说话。您快不要这样说话了,把狼群招来了,可了不得!我们这些可怜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们。”

    云歌笑着点头,很乖的样子,声音也立即变得小小,“原来大叔们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

    年纪大的乞丐立即答应,示意其余乞丐随他离开。

    “小妖孽!小杂种!”年轻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露了失望之色,正打算要离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时,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腆着脸说:“小姑娘,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小兄弟偷了我们的钱……”

    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哼,“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

    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上。

    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

    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铛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头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本想立即就走,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

    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

    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功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着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

    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朝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得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云歌笑问男孩:“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

    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三哥,你有钱吗?”

    三哥头都未回地说:“我没有带钱出门。我可不会被骗,家里面有一个蠢人就够了。即使有,也不会给那么没用的男人。”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开了云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软榻上,笑得懒洋洋,又惬意的样子,唇边的讥诮不知道是在嘲笑别人,还是嘲笑自己,似乎透着悲哀。

    爱笑的云歌却敛去了笑,很认真地说:“被乞丐打不见得就是没用,他们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们不对。”

    地上的男孩子依旧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黑玛瑙般的眼睛中,光芒点点、又冷冷,如刀锋。

    三哥哼了一声,冷着声音说:“十五、十六……”

    云歌正着急间,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说:“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如果没有钱,不如把您脚上的珍珠赏了我吧!我去换了钱找大夫。”既然已经被人看作骗子,不如就骗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可以了。

    “这个也可以换钱的吗?”云歌只觉得珠子缀在鞋子上挺好看,所以让娘亲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时才知道可以换钱,笑着一点头,立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丝嵌缠到鞋面,很是坚固,一时拽不下来。

    “十八、十九……”

    云歌匆匆把鞋子脱下,放到男孩子手边,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

    薄唇轻抿,依旧是一个懒洋洋的笑。

    眼睛中,死寂荒芜的背后,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伤痛。

    他缓缓握住了手边的绣鞋,唇边的讥诮和邪气越发地重。

    原来在他人眼中意味着富贵和幸福生活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一颗用来戏耍的珠子。

    “我从来不是君子!也绝不打算做君子!”

    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永远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

    这就是命运吗?

    老天又是凭什么决定谁该富贵?谁该低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宝贵?

    死老天!我绝不遵从你规定的命运,你从我手里夺去的,我一定都会加倍拿回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

    chapter 2 怜芳草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

    落花年年相似,人却年年不同。

    寒暑转换间,当日的烂漫女孩已到及笄之年。

    一间通透明亮的屋子,虽只是一间,却有一般人家几间那么大。

    因屋子的地下生着火,外面寒意仍重,屋内却已如阳春三月。

    窗上笼着的是碧茜纱、屋内摆着的是汉玉几,一旁的青石||乳|钵内散置着滚圆的东海珍珠。

    少女娇俏的笑语声隐隐传来。

    虽听到人语声,从门口望进去却不见人影。

    只看到高低间隔、错落有致的檀木架子,上面放满了各种盆载。

    有的结着累累的红子;有的开着碗口大的白花;有的只一色翠绿,从架子顶端直倾泻到地上,象是绿色瀑布;有的却是沿着架子攀援而上,直到屋顶,在屋顶上开出一朵朵火红的星星花。

    郁郁葱葱的绿色中,各种奇花异草争奇斗艳;融融暖意中,一室草木特有的芳香。

    一重屋宇,却恍若两个世界,猛然间,都会以为误入了仙子居。

    再往里走,穿绕过芬芳的花木,待看到水磨石的灶台,定会怀疑看花了眼。

    即使这个灶台砌得神气非凡,也绝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屋子中。可这的的确确是一间厨房,此时正有一个面纱遮颜的黑衣女子在做菜。

    云歌斜斜坐在窗台上,双脚悬空,惬意地踢踏着鞋子。

    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着阿竹做菜,“阿竹,你是做菜,不是练剑,手放轻松一些!没有招式,没有规矩,只有心意和心情。”

    阿竹却依旧十分严肃,垂目盯着自己手中的菜刀,切出来的菜每一片都大小一样,厚薄一样。

    云歌不用去量也知道肯定和她第一次教阿竹切菜时,她示范切出的菜一模一样。

    想到阿竹待会炒菜时,每个动作也都完全和她一样,甚至连手势之间的间隔时间,阿竹也会一瞬不差地重复,云歌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

    云歌正心中暗骂三哥,怎么能把一个好好的剑客高手逼成了这样?一个小丫头匆匆跑到门口,嚷着说:“小姐,又有个不怕死的来给你提亲了。”

    云歌嗤一声讥笑:“等娘亲把他们轰出去时,你再来叫我去看热闹。”

    小丫头笑着跑走,却是一去再未回来。

    云歌渐渐起了疑惑,对阿竹说:“我去前厅看看,一会就回来。”

    阿竹点了点头,却未料到云歌这个一会就回来,也变成了一去不回。

    阿竹在厨房内直等到天黑都未见云歌回来。

    ―――――――――――――

    趁着夜色,云歌背着包裹,偷偷从墙头翻出了园子。

    她回头看了几眼园子,似有犹豫,最终还是大步跑着离开。

    在她身后的暗影中,一个年青的声音说:“云歌儿真被爹料中了,被我几句话一激,真就离家出走了。这下人都跑了,提亲的人可以回了,娘也不必再为难。爹,要我过几日把她抓回来吗?”

    一声轻微的叹息,似带着几分笑意,又似带着几分怅惘:“如果我因为担心,而盯着你的行踪,你会乐意吗?”

    年青的声音没有回答。

    “小鹰长大了总要飞出去,老鹰不可能照顾小鹰一辈子,她总要学会如何照顾自己。随她去吧!我的女儿难道连自己都照顾不了?”

    “那就不管她了?”年青的声音平淡中却似含着笑意。

    “……”

    沉默了一瞬后,一声几分自嘲地叹气:“道理是一回事情,却真做不到,四十多岁才得了个宝贝女儿,不免偏宠了些,总觉得云儿还没有长大。你有空时留意她一下就好。”

    “爹呢?爹又要和娘出远门?”

    声音中满是笑意:“好不容易等到你们都长大了,当然要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了。”

    年青的声音也笑起来,说话语气象朋友多过象父子:“云歌儿最喜欢粘着你们,爹,你不会是故做为难地不拒绝求亲,而把云歌儿这个小尾巴气出家门吧?”

    微风中,笑声轻荡。

    可他却在爹依旧锐利如鹰的眼睛中捕捉到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似乎想起了一个故人。

    在他心中,即使天掉下来,父亲也不过掸掸袖上灰,他实在无法想象什么人能令父亲有如此神情。

    ――――――――

    已经从家里跑出来好几日,云歌心中依然是满腹委屈。

    不明白一向宠她的爹爹和娘亲为什么没有把那个上门来提亲的人打出去,不但没有赶出去,听丫头说还招呼地十分周到。

    三哥更过份,不但不帮她拿主意, 还对她十分不耐烦。

    三哥行事说话本就倨傲,当时更是一副巴望着她赶紧嫁人的样子。

    云歌满腹的委屈无人可说,又是气愤又是伤心,当夜就从家里跑了出来。

    人都跑了,看他们怎么办?要嫁他们自己去嫁,她反正绝对不会嫁。

    人人都以为她忘记了,爹爹和娘亲也肯定认为她忘记了,可是她没有忘。

    她很清楚地记得自己许过的诺言。

    当日领路后回家,爹爹和娘亲见到她脖子上的饰物,问她从何而来,她如实相告,却没有想到,爹爹和娘亲的神色都变得严肃。

    她惊怕下,约定和送鞋之事就未敢再告诉爹娘。

    娘亲把发绳收走,并且命她承诺,永不再想着去找陵哥哥玩。她哭闹着不肯答应,那是娘亲和爹爹第一次没有顺她的心意。

    最后娘亲禁不住她哭闹,虽然没有再逼她发誓不去找陵哥哥,可娘亲也无论如何不肯把发绳还给她。

    后来她偷偷去磨爹爹,想把发绳拿回,在她心中山崩于前都不会皱眉的爹爹居然轻叹了口气,对她说:“云儿,你娘亲是为了你好,不要让你娘亲担心。”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陵哥哥的面容都已经模糊,可那个星空下的笑容却一直提醒着她,提醒着她许下的诺言。

    当她第一次从书籍中明白,原来女子送男子绣鞋是私定终身的意思,她心跳得快要蹦出胸膛,明明四周没有人,她却立即把书册合拢,好似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那一天,整日都精神恍惚,似愁似喜。晚上也睡不着觉,只能跑到屋顶上去看星星。

    天上璀璨的星光,一如那个夜晚,他暗沉如黑夜的眼睛中透出的点点光芒。

    在那个瞬间,她才真正明白他当日所说的话:“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他收下了,他已经给了他的承诺。

    云歌回忆着和陵哥哥相处的一点一滴,她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

    躺在璀璨的星河下,想着长安城内的陵哥哥此时也可以看到这片星空,云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觉得他此时肯定也在望着漫天星斗,既静静回忆着他们之间的约定,又期许着重逢之日的喜悦。

    她心中的愁思渐去,一种很难言喻的欣喜渐增。

    躺在屋顶,对着天上的星星轻声说:“我记着呢!满天的星星都见证了我的诺言,我可不敢忘记。”

    从此后,云歌有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独自一人时,会不自禁地偷偷笑出来;怕冷清,喜热闹的她突然爱上了独处,常常一个人能望着星空发半夜的呆;会在听到顽童笑唱“娶媳妇,穿红衣”时,脸蓦然变红;还不愿意再穿任何红色的衣服,因为她暗暗觉得这个颜色是在某一天要穿给一个人看的。

    她一直计划着何时去找陵哥哥,本来还犯愁怎么和爹娘说去长安才能不引起他们的疑心,没有想到爹娘竟然想给她定亲,既然爹娘都不想再留着她了,那她索性就离家出走,正好去长安见陵哥哥。

    不过没有了发绳信物,不知道能否找到陵哥哥?见了陵哥哥,又该怎么解释呢?说他给自己的东西被娘亲没收了?

    ……

    云歌心中暗叹一声,先不要想这些,等到了长安再说吧!总会有办法。

    --------------

    一路东行,云歌心中暗赞,难怪大汉会被赞誉为天朝,市井繁华确非一般国家可比,新奇的玩艺也比比皆是。

    但云歌自小见过无数珍玩异宝,父母兄长都是不系于外物的人,所以再珍罕希奇的东西,她也顶多就是多看一眼,于她而言都是身外之物。一路最留心的倒是最日常的吃。但凡听到哪个饭庄酒店的东西好吃,必定要去尝一尝。

    唉!爹爹、娘亲、哥哥都不要她了,她干吗还要为了他们学做菜呢?

    虽然心中满是郁闷,可自小到大的习惯哪里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云歌仍然禁不住每到一地方就一个个酒楼跑着。

    遇见上好的调味料也总是忍不住买一点揣在身上。

    满心哀怨中,会红着脸暗想,不做给三哥吃,可以做给陵哥哥吃。

    因为心中烦闷,她常扮了乞丐行路,既是存了好玩的心思,也是因为心中难过,存了和父母赌气的心思。只觉得自己越是落魄邋遢,似乎越能让父母难受,也才越能缓解自己心中的难受。

    云歌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一路游玩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刚到长安城外的少陵原,云歌就听闻七里香酒楼的酒很是有名,所以决定去尝一尝这个七里香怎么个香飘七里。

    还未到酒楼,就看到酒楼前围着不少人。云歌心中一喜,有热闹可以看呢!

    可看热闹,人人都很是喜欢,个个探着脖子往里挤,云歌跳了半天脚,也没有看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热闹。

    云歌看了看里八圈,外八圈围满的人,抿嘴一笑,从袋子里摸出昨日刚摘的鱼腥草,顺手揉碎,将汁液抹在手上,探着双手往人群里面挤。

    鱼腥草,顾名思义就知道味道很是不好闻。前面的人闻到异味,再瞅到云歌的邋遢样子,都皱着鼻子,骂骂咧咧地躲开。

    云歌一路顺风地占据了最佳视野,而且绝对再无人来挤她。

    她往嘴里面丢了一颗酸梅,拢起双手,瞪大眼睛,准备专心看戏。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叱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象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

    那个女子好象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布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象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

    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

    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帐。这是卖酒富裕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的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

    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脑,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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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歌支着下巴,蹲在树荫下,呆呆看着地上的玉佩。

    几个时辰过去,人都未动过。

    本来还想着进了长安,没有了发绳该怎么找人,却没有想到刚到长安近郊,就碰上了陵哥哥。

    人的长相会随着时间改变,可玉佩却绝对不会变。

    这个玉佩和当年挂在陵哥哥腰间的一模一样,绝对不会错!玉器和其它东西不一样,金银首饰也许会重样,玉器却除非由同一块玉,同一个雕刻师傅所做,否则绝不可能一样。

    还有那双她一直都记得的眼睛。

    来长安前,她想过无数可能,也许她会找不到陵哥哥,也许陵哥哥不在长安,却从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陵哥哥会忘记她。

    可现在,她不敢再确定陵哥哥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约定,毕竟那已是几千个日子以前的事了。

    而当年他不肯给她的玉佩,如今却在另一个女子的手中。

    云歌此时就如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人,以为走到某个地方就能有泉水,可等走到后,却发现竟然也是荒漠一片。

    茫然无力中,她只觉脑子似乎不怎么管用,一边一遍遍对自己说“陵哥哥不可能会忘记我,不可能。”一边却又有个小小的声音不停地对她说“他忘记了,他已经忘记了。”

    云歌发了半晌呆,肚子咕咕叫时,才醒起自己本来是去七里香酒楼吃饭的,结果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

    她拖着脚步,随意进了家面店,打算先吃些东西。

    店主看到她的打扮本来很是不情愿,云歌满腹心事,没有精力再戏弄他人,扬手扔了几倍的钱给店主,店主立即态度大变,吩咐什么做什么。

    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墨竹笠。

    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

    他的五官胡汉难辨,棱角比汉人多了几分硬朗,比胡人又多了几分温雅,完美若玉石雕成。

    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简陋的店堂中,应该踏着玉石阶,挽着美人手,行在水晶帘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而且笑容亲切温暖,对店主说话谦谦有礼,好似对方是很重要,很尊贵的人:“麻烦您给我做碗面。”

    因为他的出现,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吃面,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所有的人都生了自惭形秽的心思,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

    云歌见过不少气宇出众的人,可此人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

    云歌一瞬间想了很多词语,却没有一个适合来形容他。

    他给人的感觉,一眼看过去似乎很清楚,但流云无根,水影无形,风过无痕,一分的清楚下却是十分的难以捉摸。

    这样的人物倒是生平仅见。

    男子看云歌盯着他的眼睛看,黑玛瑙石般的眼眸中光芒一闪而过。

    云歌虽然暗赞对方的风姿,但自小到大,随着父母周游天下,见过的奇人奇事很多,她呆看着对方的原因,只是因为心中一点莫名的触动。

    象是游山玩水时,忽然看到某处风景,明知很陌生,却觉得恍恍忽忽的熟悉,好似梦中来过一般。

    云歌想了一会,却实在想不起来,只得作罢,低下了头,继续数着面条吃面。

    哼!臭三哥,你这只臭孔雀,不知道见了这个人,会不会少几分自恋?可是立即又想到三哥哪里会来长安?爹爹,娘亲,哥哥都在千里之外了,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男子笑问云歌,“我可以坐这里吗?”

    云歌扫了一眼店堂,虽然再无空位,可也没有必要找她搭桌子。

    那边一个老美女,那边一个中美女都盯着他看呢!他完全可以找她们搭桌子,何必找她这个满身泥污的人?

    “吃饭时被人盯着,再好吃的饭菜也减了味道。”男子眉间几许无奈,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云歌一路行来,但凡穿着乞丐装,更多是白眼相向,此时这个男子却对她一如她穿着最好的衣服。云歌不禁对此人生了一分好感,轻点了下头。

    男子拱手做谢,坐在了她的对面。

    当众人的眼光都齐刷刷地钉到她身上时,云歌立即开始万分后悔答应男子和自己搭桌。

    不过,后悔也晚了,忍着吧!

    店主端上来一个精致美丽到和整个店堂丝毫不配的碗,碗内的肉片比别人多,比别人好,面也比别人多,阵阵扑鼻的香气明确地告诉云歌,这碗面做得比自己的好吃许多。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美色的力量!不是只有女人长得美可以占便宜,男人长得美,也是可以的。

    男子看云歌看一眼他的面,才极其痛苦地吃一口自己的面。温和一笑,将面碗推给云歌,“我可以分你一半。”

    云歌立即豪不客气地将他碗中的面捞了一半过来。

    “我叫孟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

    云歌正埋首专心吃面,愣了一瞬才明白男子在自我介绍,她口里还含着一大口面,含含糊糊地说:“我叫云歌。”

    云歌吃完面,叹了口气说:“牛尾骨、金丝枣、地朴姜,放在黄土密封的陶罐炖熬三日,骨髓入汤,虽然材料不好,选的牛有些老了,不过做法已不错了。”

    孟珏夹着面,点头一笑,似乎也是赞赏面的味道。

    云歌轻叹一声,这个人怎么可以连吃面的姿势都能这么好看?

    云歌支着下巴,无意识地望着孟珏发呆,手在袖子中把玩着玉佩。

    来长安的目的就是寻找陵哥哥,人如愿找到了,可她反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孟珏看着好似盯着自己,实际却根本没有看他的云歌,眼睛中流转过一丝不悦,一丝如释重负,短短一瞬,又全变成了春风般温和的笑意。

    云歌依旧在怔怔发呆,孟珏扫眼间看到店外的人,立即叫店主过来结帐。他进袖子掏了半日,却还是没有把钱掏出来。

    店主和店堂内众人的神色都变得诧异奇怪,孟珏低声叹气:“钱袋肯定是被刚才撞了我一下的乞丐偷走了。”

    云歌一听,脸立即烫了起来,只觉得孟珏说得就是她。

    幸亏脸有泥污,倒是看不出来脸红,云歌掏了钱扔给店主,“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