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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第3部分阅读

      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 作者:

    羡慕死了,我家香儿要是也有大少夫人这般心思,我这当娘的,可就省了心了。”

    杨曼瞥了德旺养娘一眼,转而向高氏笑道:“那是玉米,不知婆婆可记得,前年有个从南洋来的商队,带回来好些又大又圆还很润泽的珍珠。”

    她这一说,高氏倒是想了起来,道:“是有这么一回事,我记得西园的那位朝芙娘子还买了一粒南珠回来,有鸽子蛋大小,通体浑圆,还是金色的,你祖母寿辰那日,她当作寿礼呈上来,看得你几个妹妹眼睛都直了。”

    “那么大的金色珍珠,极是罕见,自然看得人目不转睛。”杨曼想起当日的情景,也不由得会心一笑,继续道,“那个商队进城那日,媳妇正好在茶楼里盘帐,瞧见他们的车队经过,极是热闹,看到车上有几匹布色彩极艳,当时小雁正准备出嫁,媳妇就去买了几匹给她当嫁妆,这玉米种子就是商队附赠的,说是从海外带回来的。媳妇看着稀奇,就种在院子里,没成想第二年居然结了几个玉米棒子。本来那时媳妇就想着让婆婆还有各位婶娘姐妹尝尝鲜,只是数量不够,媳妇思来想去,全部留作了种子,在梅山那边留了三分地,全部种上了,今年可收成了不少,这不,就给大家尝鲜来了。”

    杨曼并不知道,历史上玉米真正传入中国的时间要更晚一些,并不是之前没有玉米,而是很少有人知道,原来这黄澄澄的东西是可以吃的。与玉米有同样经历的食物,还有西红柿、辣椒等,这些在后世餐桌上的常见食物,都曾经有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被人当成了花卉盆景的历史。

    “原来是海外来的,怪道这么新鲜,还是咱们大少夫人有见识,若是旁人得了这种子,怕也只是浪费了。”德旺养娘的脸笑得跟朵花似的,不停口的夸奖。“夫人,回头让大少夫人给您再送些来,元宵节的时候,您好拿出来招待客人,是不是?”

    高氏乐得合不拢嘴,道:“这话倒是在理,你张家宋家还有季家那几位婶娘嫂子,最喜欢新鲜玩意儿,咱家有了这别人没见过没吃过的玉米,不给她们尝尝,看她们回头不给你脸色看。”

    杨曼抿着唇一边偷笑一边应下了,高氏的心态她理解,说白了,就是两个字:显摆。这大概是富贵人家的那些女人的通病,这些女人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经常三五个相处得比较好的凑到一起玩玩叶子戏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展示一下家里新得的玩意儿,越新奇越罕见越精致就越有面子。

    在这里,各家媳妇的手艺是显摆的重点对象,在宋代,一个女人可以不识字,但绝对不能没有一技在手,不识字的女人,还可以用女子无才便是德来夸奖一下,但是如果连一门手艺也没有,这样的女人,在同等门户下,是没有人愿意娶的。

    飞针走线,那是基本,描龙绣凤,那是应当,就算是出身豪门的大家闺秀,也要懂得做做点心或者煮个粥,像后世言情小说里面,说什么出身富贵的女人十指不沾阳春水,不要说做饭,连点个灶火都不懂,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只不过如果家里出了这样的女儿,父母兄弟走在路上是连头也抬不起来的。

    为什么抬不起头来?

    因为女人在出嫁的头一天,就当着所有宗族长辈的面,做一道拿手菜孝敬公婆,以后这个女人在夫家能不能抬得起头做人,就要看她这道菜做得好不好,做得不好,不但自己尴尬,连娘家人也跟着没面子,如果连做都做不出来,婆家当场悔婚都有可能。

    唉,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其实做女人都挺不容易,不容易啊。

    杨曼当然是个能让高氏拿得出手、显摆得起来的媳妇,要不然她也不会提前就把吴顼应得的家产交给杨曼管理,实在是太喜欢这个大儿媳妇了。

    能得到高氏的喜欢,杨曼也很得意,越得意她就越愿意讨高氏的喜欢,都说自古婆媳不相容,胡扯,看看她和高氏的关系,就知道那些说婆媳不相容的人都是嫉妒始然,见不得别人相处得好。

    当然,杨曼要讨高氏的欢心,倒并不全是为了处好婆媳关系,而是她在外面开米店,开茶楼,都要征得高氏的首肯才能进行,为了自己的八卦事业能顺利进行,杨曼可是花了大心思的,要不然高氏能这么喜欢她。

    说到八卦,杨曼就有点心痒痒,为了准备腊八,她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到茶楼去了,再过二十天,就又到小年夜了,按惯例,茶楼要歇业十五天,从腊月二十六就开始歇起,也就是说,在年前,杨曼最多也只能去听两次八卦。

    不知道那个铁十八和甘大两个人怎么样了?

    甘大和铁十八的恩怨情仇

    铁十八是谁?茶楼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镖局里的镖头。

    甘大是谁?是经常出没在运河边上的一个游侠儿。

    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牵扯起来,就是一出北宋版的射雕英雄传,只是少了点国仇家恨的背景,简单来说,就是铁十八的老爹和甘大的老爹是义结金兰的兄弟,都是镖局的镖师,当年,两个人的爹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可惜,有一次押镖,甘大的娘不幸被一个来劫镖的绿林大盗连人带镖一起劫了,那时,甘大还在他娘的肚子里,甘大的爹不幸因公殉职,铁十八的爹带伤逃掉了。

    于是时光飞逝,一转眼,时间过去了三十年。铁十八的爹,在生下第十八个儿子之后,怀恨而死,死前念念不忘要铁十八去找回甘大。为什么不让前头那十七个儿子去找呢?古代医疗卫生条件差,女人生孩子相当于过一回鬼门关,也不知道铁十八的爹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前头十七个儿子连带他们的娘,一个都没活下来,铁十八的爹憋了一口气,非要生下一个活生生的儿子,才肯撒手归西。

    杨曼听到这个八卦的时候,曾经一度怀疑铁十八的爹是纵欲过度死掉的。

    咳咳……不管铁十八的爹是怎么死掉的,反正铁十八这个人呢,天生一副木头木脑的脾气,愣是把他爹的遗言奉为人生的终极目标,总之,他是子承父业了,一边当镖师,一边喳喳呼呼的见人就问当年的那个绿林大盗的下落。

    也不知道这世上是不是真的因果报应,话说有一天,铁十八在路上逮了个偷儿,失手打了这偷儿一拳,然后看这偷儿年纪一大把,头发花白,瘦骨伶仃,怪可怜的,就放了他,谁知道那偷儿走了没几步就口吐鲜血死了。

    当时铁十八也没有在意,还好心把偷儿给埋了,几个月后,一个自山雕的游侠儿找到了他,口口声声要报杀父之仇,把铁十八给弄懵了,两个人打了一架之后,才搞清楚,原来那偷儿就是山雕的父亲,最最关键的是,铁十八这时才知道,那偷儿就是当年的那个绿林大盗。

    好哇,老子是仇人,那儿子也是仇人,铁十八恨得牙痒痒的,只要一得空,就满大街的找山雕打架,偏偏他的功夫又比山雕差了那么一点,每次都被鼻青脸肿的回去。

    这种情形已经持续了快三年了,开始没人知道山雕为什么不杀了铁十八,等到后来,山雕的姓名传了出来,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个游侠儿就是甘大。话说当年甘大的娘被绿林大盗抢走之后,绿林大盗爱她美貌,就娶了当妻子,八个月后甘大出生,他只当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爱如珍宝,谁料在甘大十八岁的时候,她娘就把他的身世告诉了他,然后自缢身死。

    甘大对绿林大盗是又恨又不忍,最后还是没有取他的性命,只废了绿林大盗的一手一脚,任他自生自灭去了。那日他听说绿林大盗死去,心中不忍,赶回来想埋葬他,这时才知道有个铁十八已经找了他好几年。因为他自小是被绿林大盗养大的,行事总有点偏邪气,不但不跟铁十八相认,还故意自称绿林大盗的儿子,整天逗着铁十八玩儿,每次看到铁十八气得跳脚,他都乐得哈哈大笑。

    这件事的内情,在整个无锡城里,知道的人不少,但偏偏没人告诉铁十八,清楚内情的人都知道甘大不会伤害铁十八,乐得隔三岔五的跑到街上去看戏,不清楚内情的人,大多惧怕甘大在游侠儿中的势力,也不敢偏帮铁十八。

    所以,直到现在,铁十八还傻呼呼的,每次找甘大打架,都要追问甘大的下落。

    以上,就是杨曼打听来的这个八卦的具体内情,按说这些游侠儿的事情不是她一个妇道人家应该打听和关心的,可是问题是这个八卦里面有一个小小的细节,引起了她强烈的兴趣,十分想知道下文,所以才时时挂在心上,老想往茶楼跑。

    这个细节就发生在不久前,那天杨曼去茶楼盘帐,赶巧了,她刚刚翻开帐页,就听到茶楼外面一大片的叫好声,她躲在门帘后面悄悄往外看,可不就是甘大和铁十八又打起来了。

    八卦听得久了,这还是杨曼第一次亲眼看到这两个八卦中的主角。甘大的年纪大一些,应该有三十了,长相相当不错,就是嘴角老带着一抹邪气,感觉上有些轻浮,而铁十八这个人,真没辜负他的姓,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块铁疙瘩,愣头愣脑的,尤其是打昏了头的时候,只要甘大一闪身,他就反应不过来,一脸迷茫的表情左右看看,那模样就像活生生在脸上刻着“人哪儿去了”这几个字。

    这是哪儿冒出来的活宝哟,杨曼在帘子后面笑得差点没站稳,她现在知道为什么甘大不跟铁十八相认反而次次都要逗弄他了。

    正在杨曼笑得站不稳脚的时候,铁十八好像知道自己又被戏耍了,发出一声怒吼,大声道:“山雕,你不告诉我甘大哥甘大姐在哪里,我就跟你拼命。”却原来他连甘大的娘生下的孩子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因此干脆就甘大哥甘大姐一起叫。

    甘大撇撇嘴角,一脸不屑道:“谁是你甘大哥甘大姐,他认你了吗?”

    铁十八理直气壮道:“当然认了,我爹临终说了,我甘大哥甘大姐还在甘家姨母的肚子里的时候,我们两家就商量好了,以后要做亲家。”

    甘大哈哈大笑:“你知道什么是亲家吗?”

    铁十八嗓门儿更高了,道:“我又不笨,当然知道,甘大哥甘大姐就是我媳妇儿……”

    他这嗓音还没落下,围观的人里就笑倒了一大片。铁十八这时才发觉自己说错了,摸着后脑勺急忙又道:“不是不是,是甘大哥是我媳妇儿……也不对,是甘大姐是我媳妇儿……甘大哥……甘大哥……咦?那 甘大哥是我的谁呢?”

    却原来,铁十八他爹死的时候,交代事情没交代清楚,他只说了两家是八拜之交,有金兰之谊,生出孩子要结亲家,可是忘了没说,如果出生的都是男孩子或者女孩子,就继续结拜,铁十八的脑子里天生就一根筋,也不管甘大他娘生出的到底是儿子还是女儿,自动就认做了媳妇儿。等到现在脱口一说,他就犯迷糊了,如果甘家生出来的是儿子,也要做他的媳妇儿吗?

    眼看周围笑倒了一大片,甘大的脸上挂不住了,用力踢了铁十八一脚,骂道:“白痴,榆木疙瘩,浑人……”

    然后甘大就气呼呼的走了,铁十八还要纠缠,可是哪里追得上,一眨眼就失去了甘大的踪影,这块铁疙瘩摸着脑袋,继续一脸疑惑,嘀嘀咕咕的说着甘大哥甘大姐媳妇儿什么的。

    杨曼当时笑得肚子都疼了,真没过铁十八这样的活宝,只是可惜后来她就一直忙着腊八的事情,再没顾得上去打听后来铁十八遇上甘大,有没有再向甘大讨要媳妇儿。

    因此,这件八卦一直挂在杨曼的心上,每次想起,都像老鼠爪子挠在心上一样,痒痒的,而且越来越痒。

    可惜,越接近年关,吴府里就越忙,大事小事数不清,本来,杨曼只要管好文魁院里的事情就行了,可是婆婆高氏是管着整个吴府的,忙得团团转,不仅要忙过年的事情,还要给苏州那边来的姑娘和那位引起纠纷的小公子安排住处,基本上吃穿住行全部要打点好,她实在忙不过来,就叫杨曼去帮忙,没办法,谁让她只有杨曼这一个儿媳妇,吴宣还没有娶妻呢。

    结果,一直到腊月二十五,杨曼都没能抽出时间去打听八卦,就连茶楼和米店两处产业的年终帐目,她都没能亲自去盘算清楚,只能交代给掌柜的,先把一年的帐结了,等过了大年,她再慢慢看。

    苏州来的八妹妹

    苏州的那位姑娘和小公子是腊月十八到的,从苏州到无锡,就算走得慢些,也不过几天工夫,估计是过了腊八之后,她们就上路了。

    这天是腊月二十六,茶楼和米店都已经歇业了,杨曼也没时间去管她的八卦大计,正被吴顼磨着,娘儿俩个满院子的贴桃符。

    按说这桃符最好是在大年三十的那天晚上贴,可是吴顼偶尔看到小雁买回来的桃符,顿时来了兴趣,自己找了一大堆的桃木,拿着小刀刻了一个晚上,非要把整个文魁院里大大小小的门上,全部挂上他刻的桃符不可。

    杨曼宠这小子,反正桃符早贴三四天也没什么关系,干脆就把院门一关,娘儿俩个再加上小雁三个人,到处贴吴顼的“鬼画符”。

    正贴得不亦乐乎呢,春桃匆匆来报:“夫人,八姑娘带着十公子往这边来了。”

    八姑娘就是从苏州过来的那位小姑子,她是吴隐之最小的女儿,今年才十四岁,在吴家三房的姑娘们里排行第八,所以被称做八姑娘,十公子就是吴密,郑婉兰所生的儿子,今年八岁,比吴顼还小两岁,准确的说是小十八个月,往年过大年,都是曹氏带着女儿和吴密过来给长辈拜年,今年情况特殊,所以只来了两个小的,其他几个姑娘都已经出嫁了,所以她们都跟着夫家走亲戚,吴家这边只呈了礼物过来,人就不过来了,便是要来,也只能是年后了。

    “咦?她们不在正院陪婆婆聊天,怎么想到往我这里来?”杨曼惊诧了一下。

    文魁院很少有人来,尤其是她的那些还没有出嫁的小姑子,因为她年轻守寡,那些没有出嫁的姑娘们怕不吉利,所以很少过来,就是想找她玩,也是派人过来请她去别的院子。

    “娘,不许他们进来,不许不许。”

    吴顼一听吴密要来,他不乐意了,因为吴密比他还小两岁,可是辈分却生生长了一辈,小家伙一想到自己要叫比自己还小的家伙为叔叔,就不高兴了,嘟着一张脸,嘴上都快可以吊油瓶了。

    “好好好,不让他们进来……”杨曼安抚了吴顼一下,就对春桃道,“你去拦住八姑娘和十公子,请他们到……嗯,就请他们到对雨阁稍坐片刻,我一会儿就来。”

    对雨阁离文魁院不远,中间就隔着一条回廊,顺着回廊走到底,就是吴宣的文启院,可以说,对雨阁就是文魁院和文启院的分界点。吴寅和吴宣是亲兄弟,住的地方自然相隔不远。对雨阁的前面有一个设计巧妙的池塘,池塘的中间伏卧着一只巨大的铜制蟾蜍,因为年代久远,蟾蜍的背上都生出了铜锈,一眼看过去,绿油油的,蟾蜍的头望着天空,嘴巴张得大大的,三条腿深深的没入池塘里,每到春夏,一般在早晨,池塘水涨的时候,蟾蜍嘴里就射出一道水柱,水珠四散落入池水里,从对雨阁的窗口望过来,就像在飘小雨一样。

    杨曼第一次看到蟾蜍喷水的时候,吃惊了半天,她没想到宋代就已经有设计如此精巧的喷泉,没有增压泵也能把水柱喷得这么高,而且附近也没有地势高的地方,她实在想不出来,这水柱是怎么喷出来的,也曾经试图弄清楚其中的原理,在文魁院里也复制一个小喷泉,可是凭她那点物理知识,连个普通的水车都弄不出来,更不要说这么精巧的喷泉了。

    其实这蟾蜍喷水还是无锡城有名的一景,等闲人想看都看不到,也仿制不出来,当年建造这座喷泉的工匠都已经死了,而建造图纸又在一场意外中烧毁,以至于这蟾蜍喷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了,干脆就变成了一个传说,据说吴家先祖在建这座吴宅的时候,建到一半,先祖梦到宅子里金光四射,第二天起来,就发现还没有建好的宅子里,多了一个池塘和一只会喷水的三脚铜蟾蜍。

    蟾蜍自古就有腰缠万金,富贵缠身的喻意,三脚蟾蜍更是蟾蜍中的精英,不但能消灾灭祸,还能镇宅招财,可以说古代的中国人不但有着丰富的想像力,而且从来就不缺乏智慧,可惜的是很多好东西后来都失传了。

    很快,杨曼在小雁的帮助下,换了一身紫色衣裙,她毕竟是寡妇,虽然已经过了三年的带孝期,但平日里也不能穿得过于鲜艳,所以杨曼的衣服一向以黑白褐三色的居多,不过现在快要过年了,过年自然要喜庆,她再穿得这么素,也不合适,所以每年冬天,都要做几套浅紫色、宝蓝色和藏青色的衣服。

    唉,当寡妇就是这点不好,其实她是非常喜欢红色的,各种各样的红色都喜欢。

    小雁深知杨曼的心思,笑着拿来一顶狐皮帽,道:“外面冷,夫人你把帽冠戴上,也好祛祛寒。”

    这狐皮帽是白色的,不过帽檐上嵌了几颗红色玛瑙,红白相映,很是夺目。杨曼能穿戴的红色,也就这么一点点了,再艳一点就不合她寡妇的身份。

    杨曼笑瞪了她一眼,道:“就你会猜我的心思。”

    虽然这么说,她还是戴上了狐皮帽,再披上一件挡风的棉斗篷,就带着小雁往对雨阁去了。

    吴家这位八姑娘,叫做吴珍芍,十四岁的小姑娘,模样儿还没有长开,看上去怯生生的。穿了一身粉色的莲藕裙,上身罩着一件纯白色的羊毛坎肩,头发梳成了双环,各坠两串珍珠,左耳边还插了一朵粉色小绒花,倒是极可爱的模样。

    一见到杨曼,就规规矩矩的福了一礼,叫了一声“大嫂子”。

    杨曼冲她柔柔一笑,道:“八妹妹不要客气,小雁,吩咐上茶。”

    小雁应了一声,取出她带过来的茶叶,就去了烧水间。

    对雨阁里原本有两个婢女,身份比使女低一些,从名称就可以看出来,使女,是使唤的女人,婢女,是卑贱的女人,一般来说,使女是家生子,多数属于亲信、心腹一类,基本上只要主人不赶她走,她一辈子就是吴家的人,包括她的子孙都是吴家的人,而婢女是买来的,签有卖身契,一般只签三年,婢女想要留在主人家继续干下去,要么就是成为使女,以后她的子子孙孙都是主人家的家奴,要么就想办法爬上主人的床成为婢妾,否则三年一到,她就得滚蛋,不滚蛋就属于违法,当然,成为婢妾也好不到哪里去,生出儿子就可以留下来,生不出的话,不好意思,主人随时都可以转卖她。似乎在宋代并没有续约的说法,一个婢女在一个主人的家里,就只能干三年,因为流动性太大,所以主人家都不会把婢女看成亲信,一般只让她们那种没人愿意干的粗重脏累的活儿。

    不过吴家家大业大,每一处亭台楼阁都有专人照看,所以相对来说,对雨阁里的这两个婢女活儿不重,平日里只要负责把对雨阁打扫干净,主人来了,倒个茶伺候伺候就行了,倒也算不上脏累。

    柳永来了

    吴密比他的姐姐更加怕生,人也瘦小,戴着一顶虎头帽,几乎连脸蛋都看不到了。他现在才八岁,是第一次到无锡来,虽然前几天已经见过杨曼一次,但是对他来说,杨曼仍然属于陌生人的范畴。杨曼和吴珍芍说话的时候,他就在一旁躲躲闪闪,即不行礼,也不喊人。

    杨曼笑了笑,把声音放得更柔,道:“十郎,过来,嫂子拿糖给你吃。”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几块桂花糖,用油纸包着,一打开来,就散发出甜甜的香味。原来这些糖是拿来哄吴顼的,这会儿正好用来哄哄吴密。

    吴密眼睛亮了亮,可是人并没有过来,反而还向后缩了缩,转过那张怯怯的小脸,看向他的亲姐姐。

    吴珍芍有些不好意思,拉了拉他,低声道:“快叫大嫂子。”

    吴密眨着眼睛,看看吴珍芍,又看看杨曼,然后小脸一缩,干脆整个人都缩到姐姐身后去了。

    “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把糖拿去吧。”杨曼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不知道曹氏是怎么带孩子的,女儿怯生生的,这个抱过来养的儿子比女儿还怯,她还是更喜欢像吴顼那样整天活蹦乱跳精力过剩的小鬼头。

    “小弟一向怕生……”吴珍芍红了脸,帮吴密把糖接过来,“多谢大嫂子。”

    “还是安静些好,不像我家顼儿,皮得都快成猴精了,改天让顼儿和十郎一块儿玩,好改改他那猴子脾气。”

    不管怎么说,杨曼在吴府也已经生活了十年,该怎么说话,她心里有底,自家儿子再好也不能夸,别家儿子再孬,也得往死里夸。

    吴珍芍脸更红了,支支吾吾像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正在这时,两个婢女端了茶水上来,算是为她解了围。

    “大嫂子,这茶是……”她尝了尝,觉得味道和一般的茶不同,不禁有些好奇。

    杨曼还没有说话,小雁已经笑嘻嘻的道:“九姑娘真是聪明,一尝就知道味道不同,这茶可是我家夫人精心调制的,里面加了茉莉,用特别的方法炒出来的,是不是特别香?”

    杨曼瞪了她一眼,道:“就你多嘴。”

    然后她笑了笑,对吴珍芍道:“这也不是我调制的出来,不过是跟茶楼里的制茶师傅一说,他弄出来的,茶叶里面加了花瓣,喝着便透了花香,很受姑娘们的欢迎。”

    其实这就是宋代版的茉莉花茶,宋时已经有了散茶,不过喝的人还不多,更多的人还是用茶饼煮茶,里面添加香料,杨曼是喝着后世的绿茶长大的,这种茶饼煮出来的茶她实在喝不惯,开了茶楼以后,她特地找了位手艺好的制茶师傅坐镇茶楼,然后把茉莉花茶的概念对制茶师傅说了一下。制茶师傅捣鼓了两年多,才弄出来,虽然味道还是不如正版的茉莉花茶那么甘甜香浓,但是比起煮出来里面还加香料的茶水,已经好太多了。

    吴珍芍抿着唇轻轻的笑着,双手搅着帕子,过了一会儿才道:“经常听人说大嫂子最是心灵手巧,妹妹好生羡慕,不知道大嫂子愿不愿意教教我。”

    耶?原来这丫头今天是来套近乎的。

    杨曼这下子听出来了,吴珍芍的这句话,几乎就是女人套近乎的固定公式,尤其是她们这些有些身份的女人,想和别的女子交往,开口的第一句往往就是经常听人说你怎么怎么样优秀,让人好生羡慕,不知道能不能跟你学习某方面的本事……当然,说话的方式因人而异,不过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如果对方答应了,就代表两个人有可能进一步的交往,等到熟悉了,就成了所谓的闺蜜、手帕交。

    “九妹妹不嫌弃,那自然是好的……不知道九妹妹想学什么?”杨曼顿了一顿,就笑着应下了。

    往年吴珍芍随父母回来拜年,都是只住几日就又跟着父母回苏州了,没有什么交际的必要,今年情况特殊,曹氏的心思,现在全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这位九姑娘和吴密来了,就不走了,至少短时间内是不会走了,既然不走了,那么吴珍芍要和吴府中的女人们套近乎拉关系,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别看吴珍芍年纪小,大家族里的女人们的生存方式,她懂的比杨曼这个半路穿越来的只多不少。不过杨曼也不差,她毕竟年纪大了不少,而且两世为人,在经验方面更是强过许多,很多事情即使她不知道原委,细细一想也能猜出八九。

    吴珍芍见她答应了,忍不住流露出喜悦的神色,道:“大嫂子样样都好,妹妹一时半会儿哪里能学得完,只求大嫂子捡最拿手的,教妹妹一二分便也够了。”

    “九妹妹这张嘴可够甜的……”杨曼失笑,心道我最拿手的是做大型项目设计,当初可不是连赶四个大项目给活活累死的,这可不是你学得来的。想是这样想,当然不可能跟吴珍芍这么说,想了一会儿才道,“我最拿手的便是做药膳,尤其是冬日进补的膳食,眼下学这个也正是时候,九妹妹你得了空,便让使女来招呼一声,咱们也不往别处去,就在这对雨阁里现学现卖如何?”

    “一切都听嫂子的安排。”

    目的达到了,吴珍芍也放松了少许,两只手终于不再绞帕子了,就连吴密也趁人不注意偷偷拿了一块桂花糖放到嘴里含着。

    杨曼倒是替她松了一口气,再绞下去,这位九姑娘的帕子就要被绞碎了,要知道,古代的布料质量实在不怎么过关。

    看到杨曼的眼神在自己的帕子上扫过去,吴珍芍又有些紧张了,怕她再绞帕子,杨曼连忙转过话题,问起苏州的风土人情。

    这次问到点子上了,吴珍芍自小长在苏州,说起那人间天堂,还没有长开的小脸蛋上隐隐便有一层光彩。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了快半个时辰,杨曼才精神一振,她听到了一个大八卦。

    柳永到苏州了。

    如果这个时候有测电笔,笔尖往杨曼身上一沾,绝对瞬间闪亮,她全身上下都弥漫着因激动而产生的电流火花。

    宋代词坛最大的倒霉蛋

    柳永是谁,全中国人都知道,除非他没有上过学,或者上学没好好听讲,柳永的词和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人的诗一样,都是语文课上必学课目,与他有同等地位的词人还有李煜、苏轼、李清照等,李煜不能算是宋代人,虽然他是宋朝建立以后才死的,苏轼是感动了整个十三世纪的亚洲的千古词人,李清照是中国第一女词人,而柳永的功绩在于,他是宋词中的婉约派的奠基人之一,另一位奠基人就是李煜,而李清照又将婉约词发扬光大。

    所以杨曼激动啊,唐代的那些诗人就不提了,李煜早已经死去好多年,而李清照还没有出生,苏轼也要二三年后才出生,估计运气好的话她也可以塞一把糖给小苏轼,只有柳永跟她生在同时代,而且是正当最好的年龄,以前只是从茶楼的说书人口里听到一些关于柳永的风流韵事,跟现在的直面相对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这是她穿越十年来与柳永最接近的时刻,因为她这位九妹妹,竟然是见过柳永的。

    柳永是跟着选秀使陆潍安陆大人一起到苏州的,景佑初年,也就是今年,柳永终于被赐进士出身,也算圆了他、同时也是天下读书人的一个心愿,只是一时半会儿,吏部并没有派给他什么官职,毕竟柳永当时在读书人里的名声并不算好,所以他干脆就托了关系,和陆淮安一起到苏州选秀,柳永看女人的眼光,那绝对是没说的。

    到了苏州,自然是去拜会当地知府的,吴珍芍也就是那时候无意间撞见了柳永,极不好意思,臊得脸上通红,只急匆匆的瞅了他一眼,就迈着小碎步跑了。

    杨曼可不知道吴珍芍是怎么见到柳永的,她激动得全身血液都快要沸腾了,深吸了几口气,才勉强压了下来,尽量让声音不显得异样,柔声道:“九妹妹刚才所说的柳七先生……可是那才子词人柳三变?”

    先确认一下好了,别闹了半天,不是那个柳永,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多着呢,排行第七的也不少。

    吴珍芍有些惊诧,道:“大嫂子也知道柳七先生?”

    她知道这位堂嫂性烈手巧,却没听说过有什么才情,因此见杨曼发问,不由觉得惊诧。

    杨曼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因此微微一笑,道:“前些时候你五姐姐过来看我,跟我提过,她是极喜欢诗词的,对柳七先生的词赞不绝口,我听了也不觉有些好奇呢,不知被你五姐姐称赞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这位五姐姐,就是吴六太爷唯一的孙女,名字叫吴珍容,在诗词方面确实有一些造诣,在无锡城内,也是首屈一指的才女,只是可惜她的母亲是婢妾出身,身份太低,因此不为吴六太爷所喜。

    “是了,五姐姐是极有才情的,也不知与苏州第一才女比起来,哪个更强些。”显然,吴珍芍也是很八卦的,杨曼拖着吴珍容当借口问柳永,她马上就想偏到另一边去了。

    杨曼暗自翻了个眼,她对才女的八卦不感兴趣,才子的八卦才是真正值得掰一掰的,说实话,如果她愿意,随手盗版几首李清照的诗词,她马上就能登上中国第一女词人的宝座,她要是抄袭几首苏轼的词,她也可以开创豪放词的流派,成为感动了整个十三世纪的亚洲的千古女词人,可是这样做有意义吗?盗版抄袭,是文学界的无耻之最,她穿越成一个寡妇已经够倒霉了,再去盗版抄袭,把自己变成一个无耻的寡妇,想想都觉得牙痒痒的要骂粗口。

    当然,现在杨曼还不知道,她让吴顼拿去背的三字经,已经让她当了一回无耻的寡妇,这是以后的事,暂且不提。

    “听说,柳七先生……能一日变三次脸,早上是笑脸,中午是苦瓜脸,晚上是哭脸,所以他的名字叫做柳三变,是不是真的呀?”杨曼用无知和好奇掩盖自己强烈的八卦欲,顺便将偏到一边去的话题拉回来。

    吴珍芍一下子噗哧笑出声来,道:“大嫂子哪里听来的闲活,虽然妹妹只是急急瞧了一眼,但觉柳七先生笑面可掬,很是可亲可近呢。”

    说着,她的脸上又开始发红,要不是不好意思,她当时真想跟柳永说几句话呢。

    杨曼双眼发光,握紧了拳,又道:“照九妹妹这么一说,那柳七先生定然是风度翩翩,和蔼可亲,丰神俊朗,仪容不凡了。”

    大八卦呀,柳三变到底长什么样,后人当然不可能知道,但是戏剧里,这位才子词人可是极英俊的,只要想想他那么受女人们的欢迎,应该不仅仅只是词写得好,换个钟楼怪人来写出柳永的词,看还有没有女人天天念着他。

    吴珍芍回想了一下,道:“俊朗未必,丰神却是有的,柳七先生当时冲我笑了一下,真是……哎呀,大嫂子,咱们怎么尽说柳七先生的事。”她望了望窗外,“天色不早,妹妹该走了。”

    哎哎哎,她还没有八卦够呢,怎么就走了呢。

    杨曼想留人,奈何吴珍芍走得极快,没等她想出合适的措词把人留下,这位九姑娘就已经带着吴密走出老远了。

    回到文魁院后,杨曼心里那个痒痒呀,恨不得把身后的墙壁挠出一个洞来。这位九姑娘忒不厚道了,丢下这么一个大八卦,才开了个头,就甩手走人,她要是长了翅膀,恨不能现在就飞到苏州去。

    穿越到宋代,正当其时,如果不见柳三变,纵生女人也枉然。不过柳永最吸引杨曼的地方,并不是他有多么才华横溢,或者多么风流倜傥。而是她对这个宋代词坛上最大的倒霉蛋实在太好奇了,好奇到强烈的想亲眼看一看这个倒霉蛋到底长成什么样。

    一个人一时倒霉很常见,一个人一辈子倒霉就比较稀罕了。偏偏,柳永最大的才华就是他的词,而他最终倒霉就倒霉在他写的词上,这样一个绝代倒霉蛋就更罕见了,千百年来,只此一例。

    就在杨曼为了柳永而在文魁院里挠了两天的墙之后,她这座寡妇院里再次迎来了不速之客。

    是吴宏。

    吴宏来访

    对自己的小叔子没有那么多的忌讳,所谓的嫂溺叔不救那种极端变态的礼教,在北宋时期连个影子都还没有露出来,所以杨曼在文魁院的花厅里接待了这位一笑倾城的小叔子。

    “嫂嫂安好。”

    “叔叔请坐。小雁,快去泡茶来。”

    吴宏行了大礼,杨曼有些受宠若惊。吴宏每次来探望她都行大礼,杨曼每次也都受宠若惊的受礼,要知道,她这位整天阴沉着脸的小叔子性格比较叛逆,连他亲老子都是爱理不理的,偏偏对自己这个大嫂次次都礼数周到,这让杨曼忍不住猜测,当初,吴寅和吴宏的感情到底好到了什么地步,才让吴宏在吴寅过世之后,依然对自己这个寡嫂也这么恭敬。

    不一会儿,小雁端茶上来,春桃也跟了过来,侍立在厅门外,等候吩咐,虽然不进来,但是里面的人说什么做什么,她都是能看得到的。

    “叔叔,请用茶。”

    杨曼称呼别的小叔子都叫弟,只有吴宏她管他叫叔叔,因为实在不好叫他弟弟,吴宏是私生子,在宗族中没有列入排行,如果叫他宏弟,又显得太过亲密,容易被人诟病,所以她干脆就规规矩矩叫他一声叔叔。

    “多谢嫂嫂。”吴宏抿了一口茶水,阴沉的表情略略有些松动,嘴角微微一翘,又一次流露出一抹浅笑,“嫂嫂这茶水……与中秋时喝的,又别有一番滋味了。”

    杨曼一惊,差点又被吴宏的笑容给迷得失神,她连忙移开眼神,轻轻道:“叔叔说笑了,都是旧茶,不过是放置的时间不同罢了,叔叔若是喜欢,一会儿我让小雁给你包几斤带回去。”

    “那弟就不客气了。”吴宏轻咳了一声,将自己带来的东西往前推了推,“这是弟送给嫂嫂的年礼,因年后有几个朋友要来,怕没有时间,所以今日得空就给嫂嫂送了过来。”

    “叔叔总是这么客气。”杨曼笑了起来,示意小雁收下,“我也没有好东西做回礼,只给叔叔准备了两套新衣。”

    杨曼是长嫂,吴宏是还没有娶妻的小叔子,所以她可以送他衣物,以表示长嫂如母,当然,这也是因为吴宏的生母早已经亡故,像她送给另一个小叔子吴宣的礼物,就是文房四宝或者几册书籍,因为吴宣的生母也就是她的婆婆高氏还在,所以穿衣吃住方面不用杨曼来操心。

    “让嫂嫂关心了。”吴宏欠了欠身,接过小雁拿过来的衣服,然后瞧了杨曼一眼,又道,“嫂嫂似乎有些虚火,可是有什么心事?”

    啊?杨曼吓了一跳,这个小叔子的眼神也太利了吧,自己这两天才为了柳永的八卦而弄得坐立不安,早上照镜子发现眼底有点血丝,皮肤有些发暗,还在想着自己这是动了精气神,有点发虚了,没料到他只一眼就看出不妥来了。

    “教叔叔操心了,不过是年底有些忙碌,夜里没有睡好罢了。”杨曼一语带过,总不能直言告诉他,她是想柳永想得夜里睡不着吧。

    吴宏想了想,又是一笑,道:“等过了年,嫂嫂也该多歇歇,莫要累坏了身子。是了,今年正月十五的游园会,是城北金家主持的,听说金老爷子请了不少有名望的人来,还有杭州的梅花坊,到时候会很热闹的,嫂嫂整天关门在家,到那日带着顼儿出去走走,也是不妨事的。”

    “请了梅花坊吗?那我到是一定要去瞧瞧。”

    杨曼稍稍有了精神,不过梅花坊的吸引力到底不能跟柳永相比,只是她不好拂去吴宏的关心罢了。

    所谓的梅花坊,按古代的分类来说,它属于秦楼楚馆中的一种,按后世的话来说,它是高级娱乐场所,能出入梅花坊的,非富即贵。梅花坊里,以歌舞妓为主,是妓,不是娼,在古代,卖笑和卖身完全是两种职业,另外还有一种卖手艺的,叫做伎。虽然他们的职业都属于下九流的一种,但是在某些程度上,妓高于伎,伎又高于娼。

    而在北宋,妓的地位空前高涨,因为当今皇帝宋仁宗的母亲刘太后,也就是传说中狸猫换太子的那位刘妃,正是出身于妓,她原本也是位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