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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第10部分阅读

      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 作者:肉肉屋

    四颗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光。

    “哇!疼死!”

    放手的时候,莫亚男几乎把解庖的耳朵拧转过来,疼得解庖不顾人的颜面,哇哇大叫起来。

    “还男人呢,连疼也忍不住,白长这么大的个子。”莫亚男嘲讽句,随即喊道,“伙计,来两碗茶,帐算在他身上。”

    解庖翻翻白眼,不过现在他也没有心思跟莫亚计较什么,等伙计把茶端上来,他口气咕噜顺咕噜喝光,才抹抹嘴道:“虽然看你不顺眼,不过温公子人还是不错的,这次闯祸,们还是赶紧离开扬州城,三五年内,最好别回来。”

    “有这么严重?”莫亚男想像不出,依温如玉的身份,在这个小小的扬州城,还能怕得了谁?

    解庖叹口气道:“知道温公子是富贵中人,不过再有钱,犯不着跟混江湖的过不去,李红绮是燕子门的大小姐,她的母亲就是江湖中有名的金燕子,朝庭的贪官污吏都不知道杀了多少,整个江南道上的江湖人都敬三分,这次你们打伤她的女儿,她岂会饶过你们,还好燕子门的根基在苏州,两日内,金燕子还不会得到消息,趁她来之前,你们赶紧走吧。”

    “你知道得倒挺多,那恶女跟你是什么关系?上次那个被打死的人,是不是也是因为她的关系?”

    莫亚男哼了一声,倒没为温如玉怎么担心。

    一来,金燕子再厉害,也不过是个混江湖的,杀几个没有背景的贪官污吏没什么,像温家这种豪门,如果还怕跑江湖的,那就可笑,没一点本事,温家早让那些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们打劫得底朝天了。

    二来,有钱能使鬼推磨,是后世拜金族坚信不疑的铁律,反正又没有出人命,只要不出人命,就没有什么是用钱解决不的,温家最不缺的,就是银子。还就不信跑江湖的就不要吃饭不要享受,尤其那个金燕子还是个女人,人爱打扮,爱珠宝,那些可都是要花大钱的享受。

    所以莫亚男现在不但不为温如玉担心,反而还打听起解庖的八卦来,就是女人的天性啊。

    倒霉的解庖

    解疱脸黑,愤愤道:“谁跟那恶毒的人有关系,我是招谁惹谁了,倒了八辈子的霉……”

    起来,还真不关解庖什么事,如果真要怪,就怪他太好心。大概在半年前,醉仙楼前来个小乞丐,那正碰上解庖心情好,就做碗蛋炒饭给小乞丐吃,还收留他,谁知道隔了几天,小乞丐就打扮成个娇俏少缠上解庖。

    解庖原来有个妹妹,五岁的时候病死,娇俏少的眼睛跟他妹妹有几分像,不自觉间,解庖也就把当成妹妹样对待。少名叫小绡,开始的段时间,两人相处得非常好,后来解庖无意中发现小绡对自己的感情不对劲,他马上就跟小绡摊明白,表示自己只把当妹妹看待。

    小绡哭了一夜,第二就失踪,解庖寻了几天,没有结果,只好算了,谁料到半个月后,李红绮就带着小绡来,非逼解庖娶小绡不可。原来小绡的真名叫李红绡,是李红绮的妹妹。

    解庖自然不肯,好说歹说,可李红绮是个蛮不讲理的,居然要把解庖绑上花堂,下可惹恼解庖,家传的庖牛刀出了,跟李红绮打个平手,还差点误伤李红绡。在李红绡的软语哀求下,两人达成协议,不再动手,不过李红绮还是要求解庖娶自己的妹妹。解庖坚持不肯,干脆时不时出入青楼,做出副沾花惹草的姿态,把李红绡气回苏州去。

    李红绮跟着李红绡回苏州待了一阵子,原本解庖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也就没再放在心上,上次跟莫亚男抢鱼,抢输之后,心里闷闷不乐,就又到烟雨楼散散心,正在喝酒的时候,李红绮居然扮男装闯入烟雨楼,就坐在他旁边喝酒。解庖当时已经喝醉,一时没认出来,只看到替李红绮斟酒的姑娘很是漂亮,不由得出言调戏几句,然后就出去解手,等他回来,才认出李红绮,而那姑娘已经被李红绮当场打死。

    解庖当场气得脸色片铁青,出钱把那屈死的姑娘安葬之后,他正要去找李红绮算帐,不料那只金燕子居然派人送来一封信,信里为李红绮的行为表示些许歉意,然后又字里行间透露出李红绡回到苏州后,因相思成疾,希望解庖能到苏州看望李红绡。到了苏州他还回得来吗?解庖又不是傻子,金燕子的意思他算是看明白,不去恐怕是不行,以金燕子在江南道上的威望,一旦翻脸,他解庖孤家寡人一个,肯定是斗不过,李红绡他是娶定了。

    实话,李红绡没什么不好,只是他不喜欢而已,而且样被逼着成亲,他鳖屈啊。才在动身前,又跑到烟雨楼散散心,谁知道次……又出事。

    “我真是发现……每次遇到你,都会霉星罩顶……”

    把事情讲完,解庖看着莫亚男的眼神,很是幽怨。他是不是应该离悍妇远?

    “自己桃花泛滥成灾,关本姑娘屁事。”莫亚男白他一眼,不过仔细想想,解庖也是够倒霉的,“喂,你就这么认命了?”

    解庖叹一口气,他当然不想认命,不过打不过金燕子,又不想放弃辛苦经营的醉仙楼逃之夭夭,也就只能认命。

    “有点出息行不行?”莫亚男没好气巴掌拍在解庖的脑袋上。

    “喂,泼女人,别以我怕金燕子就会怕所有的人,像你这样的人,一刀一个……”

    “刀你个头啊!”莫亚男这次干脆在桌子底下用力踩解庖脚,“白痴,就是个大白痴,除了做菜你还会什么?”

    “泼女人,不要太过份,要不是看在温公子的面子上不跟你计较,我就……”解庖抱着脚跳来跳去,悍妇,天下少有的悍妇。

    “连一点担当也没有,比温小弟都不如。”莫亚男又白他一眼,亏得长了个大个子,都不知道饭吃到哪里去,“你以为本姑娘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坐在这里打听你的八卦。”

    “什么意思?”

    “你的事情,本姑娘可以帮你解决。”

    “啊?”

    莫亚男摸摸下巴,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动起来。本来就没打算放过李红绮,才来找解庖问问,不过是本着知己知彼的原则,现在把李红绮的身份背景弄清楚,心里才有了头绪。

    “喂,你不是打算把我卖向金燕子换你的平安吧?”解庖才不相信莫亚男有么大的本事跟金燕子斗。

    莫亚男哼声,上下打量解庖眼,道:“你就这么不值钱?”

    “……”解庖顿时哑然。

    “十个男人,九个坏蛋,剩下一个是笨蛋。”莫亚男长叹声,“为什么本姑娘遇上的都是笨蛋呢?”

    “你……”解庖的额角上顿时起十字筋。

    “现在本姑娘给你分析下,因为李红绡喜欢你,所以李红绮才来逼你娶她妹妹,这件事金燕子开始肯定不知道,否则早给人家母女三个抢过去成亲了,对不对?”

    解庖的嘴角抽抽:“能不能好听,什么母女三个抢亲。”

    莫亚男没搭理他,继续分析:“李红绡被你弄得伤心离开,之后就病倒了,女儿病倒,做母亲的不可能不闻不问,开始人家没来找你,肯定是金燕子瞧不上你这个白痴厨子,认为你配不上她的女儿。”

    “喂,谁是白痴厨子,好歹也是庖牛刀的传人,远近闻名的解三绝,就算在江湖上也是叫得出名号的……”

    “既没家世,也没背景,相貌一般,人品一般,除了会拿菜刀雕几朵花,连样拿得出手的也没有。换成我是金燕子,也照样瞧不上你,真不知道你是怎么骗到人家小妹妹的芳心的,唔……下次有空也给本姑娘做碗蛋炒饭尝尝。”

    解庖已经气的七窍生烟,拍着桌子道:“你做梦。”泼女人,休想再吃他做的饭菜。

    莫亚男假装没听见,继续道:“很明显,人家小妹妹对你是死心塌地,本姑娘强烈怀疑是那碗蛋炒饭的功劳,难怪有句话叫做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胃,放到女人身上也一样。金燕子定是个疼女儿的母亲,不想输面子,所以才有让你去苏州一趟的事。不过……”

    她的眼珠又转几下,看着解庖冷笑声道:“如果定要去苏州,建议你在去之前,先把醉仙楼转到本姑娘的名下,至少……将来本姑娘定会看在这座酒楼的份上,替你收尸。”

    解庖张张嘴巴,好会儿才挤出句话:“你看我像是会被三言两语就吓到犯傻的白痴吗?”

    这女人不会是想侵占他的酒楼吧?

    莫亚男伸出根手指在解庖面前摇摇,道:“别忘了,我也是女人,虽然没生过孩子,但是如果换作我是金燕子,就算是再心疼女儿,对于女儿的挑中的人,也还是要考验考验的。刚才说过你,没家世,没背景,相貌一般,人品一般,除了会拿菜刀雕几朵花,连样拿得出手的也没有,实在想不出你有什么地方能中金燕子的意,又怎么会把心爱的女儿嫁给你这样的人。”

    说到这到里顿一顿,看到解庖有些愣怔的样子,才冷笑声:“如果我是金燕子的话,把你骗到苏州,然后神不知鬼不觉……”

    伸手做刀切,解庖顿时脸色发白。

    “然后金燕子会告诉自己的女儿,你已经跟别的人远走高飞,过几天再找个无论家世还是相貌都比你强,甚至和你一样会做菜的人,对着自己的女儿嘘寒问暖,女人,尤其是情窦初开的人,是最容易被人乘虚而入的,至于你个白痴厨子,自然就成炮灰了。”

    虽然没有理解炮灰是什么意思,不过莫亚男的话显然说得很清楚,解庖就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悍妇并不是在危言悚听,以金燕子强悍的性格,还真有可能做出这种事。

    难道天下所有的悍妇恶婆的心,都是相通的?想到这里,解庖很有迅速远离莫亚男的冲动。

    “想跑吧……?”看着解庖变幻不定的神色,莫亚男嘲讽的冲他笑。

    解庖被说中心事,脸上阵青阵白,几乎感觉自己已经到颜面扫地的地步。可恶,居然被个悍妇看出心思,男人的面子也没有了。

    “真没用,连我家温小弟都敢瞎着眼睛面对一群山贼,你连女个人都怕。”

    那是两回事好不好,一只金燕子,比一万个山贼都可怕,那可是近二十年来,江湖上最疯狂的人。解庖想把心里的话吼出来,不过他没个这个脸,面子留不住了,好歹也得留点里子。

    “嘁,难道就没人制得住这只金燕子?你们些大男人……就甘愿被个女人骑在头上撒尿拉屎?”莫亚男终于问出自己最想问的话。

    生一物降一物,我还就不信了,没有人能制得住这只金燕子。这可不是后世,讲究个平等,男人要撑起半边,明明是个男尊女卑的时代,除自己这个穿越过来的异类,怎么会还有个比自己更厉害、更嚣张、更不讲道理的女人。

    莫亚男很想见识一下,当然,前提是自己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温婉的王牌

    被莫亚男一言惊醒,解庖呼的声站起来,推开凳子,拔腿就跑。

    “去哪里?”莫亚男眼明手快,把踩住他的脚。

    “去找人打听,有流言传到金燕子最怕个一个人,这个负心人,十年前抛弃她另觅爱巢,她连屁都没放一个,嘿嘿嘿……”

    解庖笑得又得意又猥琐,如果找到金燕子的负心人人,让两人之间相互理解下再复合,这件事未必不能解决。

    “哼,混帐东西一个。”莫亚男冷哼一声,不知是骂金燕子的人,还骂解庖,同时脚底下用力,“把帐付了再走,堂堂一个大男人,也好意思让女人付帐。”

    “你……悍妇!”

    解庖顿时笑不出来了,抱着脚跳了几下,扔下几个铜子飞也似的逃离,他发誓再以后再也不靠近这悍妇恶女半步了。

    对着解庖离去的背景比了一个非常没有形象的中指,莫亚男在茶棚里又坐了一会儿,两只手托着下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想了很久,似乎还是没有想通的样子,也就不想了,站起来拍拍屁股准备回客栈,没走几步,突然回头,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几步之外,春华正怯生生的看着,脸上的伤已经包扎好,那圈白巾包裹半边脸,看上去很凄惨。

    “你跟着我干什么?”莫亚男有些心虚,她知道,有些东西不是赔赔银子就能补偿的。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破相的伤害程度直逼五星,甚至不在被人抛弃或者被强jian之下。

    春华的嘴唇抖动几下,好一会儿才低声道:“我、我没有什么亲人可以投靠,鸨妈说,公子……小姐是好人,让我跟着小姐,以后就……就……”

    说到这里,突然跪下来,边哭泣边道:“小姐,您就收留春华吧,春华愿意当丫环服侍小姐。”

    莫亚男吓了一大跳,街上不少人往她们这边看过来,她赶紧把春华拉起来,闪到角落里,才哭笑不得道:“鸨妈的话也信,你从哪里看出是我好人,是好人会扮装逛青楼吗?是好人会跟人打架闹事吗?”

    好人不长命,莫亚男可从来就没打算过要当个好人,毒花,悍妇,这些形容用在身上,不是贬义,是褒义。

    “鸨妈阅人无数,小姐是好人,就错不了,虽然小姐不是什么正经人家,但待人极好,春华都看在眼里,愿意跟在小姐身边。”

    很显然,春华没把莫亚男当成什么千金小姐,在她眼里,会逛青楼的女人,出身定然不正经,一个青楼女子,跟在这样的主人身边,也不会受歧视,比随便找个贱籍人嫁,要强得多了。

    莫亚男半晌没说出话来,自己风一样东飘西荡的,也不知道将来会落脚在什么地方,一个人就算了,身边多了个拖油瓶,可不是什么好事,不过看着春华脸上包扎的白巾,拒绝的话便有些说不出口了。

    “算了,要跟着就跟着吧,先说好了,本姑娘可不是什么好人,坑蒙拐骗,无所不干,指不定哪天没钱花了,就把你卖了,到时候可不能埋怨本姑娘。”

    丑话要说在前头,莫亚男还真不敢保证哪天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不会去干那贩卖人口的勾当。自己过得好就行了,反正在这个时代,无牵无挂的,哪天要是死于非命,就当是报应到了。

    春华倒是铁了一颗心,也不知看中莫亚男哪点了,跟着她就回到客栈。

    没有见到温如玉,似乎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温婉把人接走之前的那个眼神就充分说明了一切,也不知那家伙现在怎么样。

    刚才想着在这个时代无牵无挂,这一会儿莫亚男已经有些在担心温如玉,不过,似乎自己还没有察觉到,只是皱皱眉,有些心烦,犹豫了一会儿,才把温如玉的房间让给春华住。

    似乎,莫亚男已经有了温如玉不会再回来的心理准备,就算回来,也不准备再接纳温如玉了。

    讨厌骗子。

    尤其是扮猪吃老虎欺骗感情的骗子。

    温如玉如果知道莫亚男现在的想法,他肯定要三呼冤枉,可惜的是,就算他真的心有灵犀一点通,知道莫亚男在想什么,他也没有时间去三呼冤枉,因为温婉寸步不离的盯着他。

    其实温如玉根本就没有昏迷,准确的说,是温十三和温如玉,都没有陷入昏迷状态,之所以会晕倒,是因为两个人打架。

    咱不知道双重人格之间的架,是怎么打的,温如玉只知道温十三扼住莫亚男的脖子的那刻,是真的想杀了他,他当然不能让温十三杀自己未来的妻子,于是拼命阻止,想让自己出来。

    原本,压制温十三是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温如玉的神智是清醒的,他就能毫不费力的压制住温十三不让他出来,可是那个时候,温十三前所未有的坚持着。

    僵峙不下的结果,就是两个人都失去对身体的控制。

    温婉把温如玉抬进温家行馆的时候,他终于将温十三压倒,重新获得对身体的控制权,不过……似乎已经太晚。

    “请公子以大事为重。”

    请大夫确认温如玉的身体没有大碍后,温婉直挺挺的往温如玉面前一跪,把温如玉给弄懵了。那个前些日子跟前跟后撒娇争宠似的喊他如玉哥哥的温婉,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那个身为总管之子掌管着一方产业的女子。

    温如玉挠着头,好半晌才讪讪道:“婉儿,有什么大事,比温家未来主母更重要?”

    用平直的话来说,就是有什么事比我找老婆更重要,咱们温小弟绝对是个至性至情的情种,家族事业在他眼里,显然不如老婆来的重要。

    温婉也是经过前几次,终于开悟,前些天处处争不过莫亚男,但以她一个古代白领的思维,经过认真并且深入的分析,只得到个结论:那就是她的脸皮太薄。

    莫亚男能招温如玉的喜欢,是因为这个人处处出格,处处不把自己当女人,什么女儿家的端庄矜持,通通没有,让温如玉感到无比新鲜。温婉想用句“如玉哥哥”来表示自己和温如玉的亲近,把自己摆在青梅竹马的位置上,自然是输得一干二净,温如玉连个正眼都没瞧过自己。

    若要怪,只能怪温婉姑娘没有生在后世,没看过后世那么多的言情小说,所以不明白,青梅竹马往往是用来充当炮灰的角色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温婉到底不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人家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脑子转得快,发现打青梅竹马牌没有任何用处,很快就把自己重新定位,打出一张助理牌。

    放在后世,温婉目前的身份,不是家奴,而是温如玉家族事业的一个重要帮手,所以,温婉让自己回到这个身份当中来。

    温如玉可以不在乎温婉,但他不能不在乎在温家,就是温婉手中的王牌。

    面对温如玉插科打诨似的疑问,温婉没有回话,只是挥挥手,让行馆里的帐房先生,将一叠又一叠帐册搬上来。

    “这是温家在扬州、苏州、金陵三地,近两个月来,所有的帐目往来,请公子过目。”

    “这、这个……不是一向都由大总管处理……”温如玉眨巴眨巴眼睛,这么多帐册,看得他头晕。

    温婉板着张俏脸,淡淡道:“因为公子久不归府,爹爹不得不赶回去,处理公子留下的烂摊子。”

    温如玉顿时惭愧得抬不起头,自反省好会儿,才道:“不是……还有婉儿吗?”

    “温婉身为女子,才学有限,不足以为公子分忧解愁,或者未来主母,愿意替公子分担二?”

    让莫亚男来核对堆帐目

    光是想像,温如玉已经打好几个寒颤,这女人最讨厌算帐,当初贩卖丝绸那阵子,还是温如玉自己把数目和利润统计好,交给莫亚男的,人家莫三小姐只是做个简直的加减,用赚来的银子扣掉成本,然后就欢欢喜喜的数银票去。

    “还是……我自己来吧……婉儿,去客栈和亚男说一声,就说我晚回去一会儿。”

    温如玉乖乖的坐下来,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帐册,脸色发苦,如果……快的话,能在鸡叫前看完吧……

    “公子,如果您想快点看完,可以请十三少帮忙。”温婉在旁边提醒。

    温如玉踌躇片刻,问道:“你觉得他会不会趁我放他出来的时候,连夜跑回京城?”

    “公子您可以再跑回来。”温婉也没骗温如玉,至于温如玉回到京城后还出不出得来,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还是自己看吧……”

    温如玉自认自己最多也就能当只小麻雀,可不是那千里马,真有日行千里的本事,跑来跑去,还不把小半条命跑没,再……那么长时间不回客栈,指不定莫亚男那个女人会不会趁机甩了自己跑得无影无踪。

    温家很重要,是他身为家主无法回避的责任,不过嘛……老婆同样重要,是他身为男人必须达到的目标。

    劫错了

    三。

    不得不承认当温婉把自己摆正位置以后,所爆发出的能量是巨大的,用这一叠又一叠的帐册,把温如玉硬是拖住数个时辰。

    经过了惨无人道的三天,咱们温小弟为了早日和心上人在一起,化身为不死小强,在如山般的帐册中,爬啊爬啊,终于在某个鸡叫三遍的早晨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温婉吓了一大跳,赶紧请大夫过来,结论是缺少睡眠过度疲劳,睡一觉就没事看。对此,温婉只能黯然神伤,她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温如玉可以为莫亚男这个害人精做到如此地步。

    送走大夫后,温婉一转身,蓦然发现本该躺在床上睡觉的温如玉不见了。

    “快来人,公子到哪里去了?”

    没有人看见温如玉,仿佛是在眨眼间,温如玉就不见了。温婉跺跺脚,二话不说,就往客栈寻去。果然,才走到半路,就看到温如玉一只眼睛眯着,一只眼睛闭着,边打瞌睡,边摇来晃去的云中漫步着。

    “公子!”温婉赶快冲上前,一把扶住温如玉,再往前几步,他就要一头撞到墙角上去了。

    “诶?”温如玉努力把眼睛睁大,但似乎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好一会儿才认出来人,“婉、婉儿啊,帐册……我都看完了……”

    “公子,我带你回去好好睡觉。”温婉很是心疼,把温如玉累成这样,并不是她最初的目的。

    “睡不着,看不到亚男……我睡不着……”温如玉很不安,三天没回去,虽然他每都让温婉去客栈报信,可是没有看到莫亚男的脸,没让莫亚男的手在后脑勺上拍巴掌,他就是睡不着。

    温婉眼圈一红,旋即平静下来,道:“公子,莫三小姐已经不在客栈里。”

    “什么?”温如玉蓦的睁大眼睛,瞌睡也仿佛被他声叫给吓飞。

    “昨日,莫三小姐就退掉客栈的房间,带着行李离开扬州了。”

    温如玉呆住,好像对温婉这句话,迟迟反应不过来,直到被温婉半拉半扶的带回温家行馆之后,他才状似迷茫的喃喃一句:“为什么不等我?”

    “因为三小姐不喜欢公子。”

    温婉的话,带有强烈的打击性,当然,并不是要打击温如玉,只是竭力语气平静的阐述自己眼中的事实。认为,自己不能再像十三少和父亲那样,把温如玉保护在刻意营造的圈子里,让温如玉认清事实,是个人成长的第一步,继续把温如玉护在羽翼之下,只会害了他。

    “为什么不喜欢我?”温如玉依旧迷茫,这句反问也只是下意识的、或许是他一直都想要问的问题。

    温婉顿了一顿,是啊,莫亚男为什么不喜欢温如玉?温如玉单纯,专一,有家势,有相貌,有才学,这样的人,放到京城里,是那些千金小姐们追捧不及的对象,莫亚男有什么理由不喜欢温如玉?

    “因为……她水性杨花,三小姐是跟醉仙楼的那个厨子一起走的。”

    温婉咬咬牙,她并不想背后道人不是,那有违她的教养,虽然温婉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出身,但向自认不比那些大家族调教出来的女子差多少,甚至还要强过些,因为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们,没有的她见识多。

    温如玉的身体晃晃,之后再没有句话,只是双目茫然的看着自己的手,一会儿伸开,一会儿又握住,不知道在想什么。

    莫亚男当然不是水性杨花,之所以说不喜欢温如玉,那是假的,打从第一眼看清楚温如玉的时候,人就已经动了色心,否则依她的性子,会把温如玉带在身边那么久,还试图把温如玉这张白纸染成黑的。只不过喜欢和爱是两回事,先不提后世女子大都拥有的不相信所谓爱情只相信金钱万能的通病,光是两世为人这种奇遇,就已经让莫亚男始终有种切皆在梦幻中的虚幻感觉,就好像是场梦,梦总会醒的,不管发生什么事,就算是动心,又有必要当真吗?

    就是这层心理,让莫亚男由始自终,都带着几分游戏人生的态度在生活,嘻笑怒骂,皆由自心,哪管会得罪什么人,哪管会把自己推到个什么样的地步。

    不过,这一次,似乎由不得莫亚男不当真。

    因为遇上大麻烦了。

    要命的麻烦。

    温婉说莫亚男跟着解庖走了,那可真真是冤枉。当然,温婉并不是故意的,只是出自己看到事实,那代温如玉到客栈送口信的时候,看到莫亚男带着春华,提着包袱款款的和解庖起离开客栈。

    但事实是,解庖要去寻那个能压制得住金燕子的负心人,而莫亚则准备去会会金燕子。负心人据说住在金陵,而金燕子在苏州,显然,两个人的同行,仅止于到城门口,就分道扬镳。

    然后,没过几个时辰,莫三小姐就被群黑衣人包饺子。在面对偷袭的时候,莫三小姐拿手的面粉暗器,显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温如玉努力效仿不死小强奋斗于账本海中的时候,她正被人捆成粽子状堵了嘴扔在马上飞驰。

    很明显,些黑衣人并不是怜香惜玉的主,任莫三小姐在马背上翻江倒海,就是没人肯扶下。个时候,莫三小姐的第个念头是很想念欺霜马,那匹臭马再怎么对她吹鼻子瞪眼,跑起来绝对是稳如泰山。

    至于莫三小姐的第二个念头就是:完了,这批黑衣人不知道是什么来路,想莫亚男我要钱没钱、要色没色,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莫名其妙被绑了,唯一的可能就是在无意间得罪了谁。

    火烧、水淹、鞭抽、铁烙、剥指甲、辣椒水、老虎凳、电椅,脑中闪过连串电视里共产党人被捕后所遭受的酷刑,,对,个时候没有电椅,可以少吃样苦头,可问题是……随便哪样苦头,都吃不下啊,身细皮嫩肉,搁在革命时代,就是铁铿铿的叛徒汉j,不用打就全招,比竹筒倒豆子还爽快利索。

    直到入夜,些黑衣人才停下马,拽着莫亚男进处庄园。黑漆漆的,也看不出庄园到底有多大,只跟着黑衣人东转西绕,绕得连东南西北也分不清,才被扔进间屋子,摔个狗吃屎,嘴巴被堵得严实,让连骂声都不行。至于那个刚刚收下来的便宜丫环春华,则被带到别处去。小丫头的待遇明显比好,只被教训几声不准说话,既没捆,也没堵嘴。

    屋子里比外面还黑,莫亚男试图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慢慢适应黑暗,找了个瓶子样的东西打碎,然后拿碎片割断绳子,上演一出月夜大奔逃。结果过了良久,黑就是黑,她的眼睛在黑暗里还是什么也看不见,别说瓶子状的东西,就连近在咫尺的桌子腿都没看到,在地上蹭啊蹭啊,一头撞在桌子腿上,好不容易终于让她蹭到墙边,靠着墙半坐起来。

    报应,难道就是平日刻薄毒舌的报应?

    莫亚男此时难免有些悲观,主要是被自己臆想出来的那些酷刑给吓到,隔了半天又想到那些黑衣人对春华还算不错,不像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未必会用些酷刑对付自己,最多也就是捅剑或者砍刀什么的,没关系,就当自己又穿越一次,犯不着害怕。

    没有悲观多久,就又乐观起来了。

    正乐观着,突然窗外有火光闪动,把莫三小姐生生吓跳,要不是嘴巴被堵着,肯定直接开始叫救命。

    房门被慢吞吞的推开,一只脚慢吞吞的踏了进来,莫亚男努力伸着脑袋看啊看,想看看进来的是什么人,可是任她看了半天,那个人的另只脚就是不进来,大半个身体还在门外,就是长双千里眼,也没办法看清楚外面的那人。

    真是急惊风碰上慢郎中,莫亚男很想向对方比个中指来表达自己的鄙视之情,只可惜现实连个小小的愿望都无法实现。

    终于,过了良久,那个人的另只脚也进来了,连带整个身体都到门内。那人手中拿了一只烛台,烛光虽然微弱,可是还是照亮了屋内一小块地方。

    咦?

    莫亚男眨眨眼,是个美男耶!虽然论五官的精致,比温如玉还差,可是却是个成熟的可以采摘的美男,不像温小弟男那么青涩。

    美男拿着烛台,慢吞吞、慢吞吞的在屋里环视圈,看到莫亚男的身影后,又慢吞吞的走过来,然后慢吞吞的蹲下,拿烛光照照莫亚男的脸。

    似乎有些惊愕,是莫亚男根据自己阅人无数的经验猜的,因为个美男的表情变化,就跟他的动作一样,慢到极点,以致于两个人足足对视柱香的时间,那个男人惊愕的表情才算完全表达出来。

    “咳……”美男轻咳声,因为声音表达得太慢,使声线拉得很长,很有些荡气回肠的味道,然后美慢吞吞的伸手,拉出堵住莫亚男嘴里的布巾。

    “喂,美男,是劫财还是劫色,劫财的话,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劫色的话,本姑娘不介意占你一回便宜。”

    话一出口,莫亚男就后悔了,现在的情势,是油嘴滑舌占人便宜的时候吗?

    美男又是个慢到极致的错愕表情,过了良久,莫亚男才听到他慢吞吞的说了句:“不好意思,劫错了。”

    和尚的脑袋

    这座庄园,有个很佛性的名字,叫向禅山庄,开始莫亚男还以为是庄园主人心向佛才起个名字,不过当知道自己目前所处的地方叫镇江,而山庄对面那座不足百米高的小土堆就是大名鼎鼎的金山之后,才明白过来,所谓的向禅山庄,就是面对着禅院的山庄的意思。

    不得不说,给这座山庄起名字的人,还真是有够懒的。当然,被莫亚男如此腹诽的,正是那个走路说话都慢吞吞的美男。

    美男的名字,很有美感,叫隋清泉,据说是八字中生生缺水,所以算命先生就送他一字清泉。

    那莫亚男身上的绳子被解开后,当场就送给隋清泉一双熊猫眼,外加几下千斤脚,只恨脚上穿的不是细长高跟鞋,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美男闪避的动作,可以直接无视,连蜗牛都比他快几分,被打也没反应,隔半天才叫一声疼,那声线依然拉得很长,荡气回肠。

    莫亚男泄气了,面对种疑似神经反应迟钝患者的人,肉体上的打击完全无法让人有解气之感,自己拳打脚踢了半天,人家不但不闪不避,打得手酸也迟迟等不到回应。就像拳头打在棉花上,白打。

    最后,她决定先吃饱喝足睡觉,明天再来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第二天跟隋清泉长谈整整一天,也只搞清楚两件事,就是目前所在的地方和隋清泉的名字。至于隋清泉原本想劫的是谁,为什么又劫错人,按隋清风的意思是,今色已晚,明日再慢慢讲来。

    莫亚男当即变脸,连连摇手表示对这个问题没有任何兴趣。开玩笑,光是弄明白这里是哪里,就用整整一天的时间,如果再想把事情原委搞清楚,照隋清泉的速度,还不得讲上个月。本姑娘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不想知道总可以吧,不如明天咱们谈谈赔偿问题,精神损失费,物质损失费,还有被弄脏的衣服,赔个二十套吧,还有我的丫环也受惊吓,总得给压惊费什么的。

    当提出以上等赔偿要求的时候,隋清泉的脸上,又慢慢浮现出抹错愕,这次莫三小姐很有耐心的等他在错愕过后,表情又渐渐恢复正常以后,才笑眯眯的说了一句:“没关系,本姑娘漫天要价,看在美男的面子上,也可以落地还钱,慢慢谈,不着急,谈个一年两年也没问题,不过这段时间内,本姑娘的吃穿住行,你要全部包。”

    此言一出,不止隋清泉方个个目瞠口呆,就连站在莫亚男身后的春华,也捂住了脸,到底跟了个什么样的主人啊,怎么可以这么的……厚脸皮。

    “可……以……”

    过了许久,隋清泉才应声。这个时候莫亚男已经把两盘点心外加五杯茶吞下肚。

    “那就好,吃得太撑了,本姑娘先去对面串串门子,明天咱们就具体内容再做详谈。”莫亚男很满意的拍拍衣襟,把点心屑全部拍掉,才学着隋清泉的语调,慢悠悠的道了一声,“春华,跟本姑娘串门看和尚去。”

    “……”

    春华低着头,向隋清泉福福身,才万般无奈的向莫亚男追去。鸨妈呀,你的眼光这次好像不准,我是不是真的跟错人了。

    “庄、庄、庄主……”跟在隋清泉身后那个做书童打扮的少年,指着莫亚男离去的背影,半天没说出话来。

    倒是陶清泉,慢吞吞的将手收缩进衣袖中,又慢吞吞看了一眼莫亚男拍在地上的心屑,然后慢吞吞的说了一句:“有意思……”

    他的眼里,闪过一抹兴味的笑意。

    莫亚男带着春华,慢悠悠的晃进金山寺,东走走,西看看,见佛就拜,见到和尚就鹅米豆腐的念一下,偶尔还鬼头鬼脑的对着寺中和尚的后脑勺指指,评价哪个和尚的后脑勺够光够亮,能当镜子照。听得春华又想笑,又惶恐,唯恐冲撞了菩萨。

    就么逛了大约半个多时辰,把寺里的大路小径都走过遍,莫亚男才突然拉春华的手,闪身进片竹林,东转西转,绕到一片假山附近,鬼鬼崇崇的向后瞄几眼,然后从一处僧房的角落处,沿着墙直走到金山寺的后门,飞快的溜出金山寺。

    “小、小姐,您这是干什么?”春华被莫亚男的举动弄得满头雾水。

    “逃命。”莫亚男的解释很简短,边跑还不忘边往后看,怕后面有人会跟来。

    “为什么要逃命?”春华更糊涂了。

    “注意过向禅山庄里的那些人没有?”莫亚男叹了一口气,问道。

    “那些下人和守卫?”春华想了一下,“他们都很奇怪,不像下人,个个冷冰冰的,看人的眼神寒得能让人身体起疙瘩。”

    “我也这么觉得,所以逃吧,别让他们发现。”莫亚男顺着春华的话,下了结论。

    春华还是没弄明白,不过自觉的没有再问下去,好像如果再问下去,就会显得很笨。其实说实话,莫亚男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逃,不过向禅山庄的那些下人和守卫,确实带给她强烈的危险感,最没有危险感的反而倒是话行动都慢吞吞的隋清泉,一副可打可骂不还手的好好先生模样。

    但是如果让莫亚男相信这个可以统领那么多看上去很危险的下人的男人,会完全无害,还不如相信猪会在天上飞。所以,先前开出那么多的赔偿条件,不过是想先稳住对方而已,先溜出那个破山庄再说。至于指着和尚的后脑勺可以当镜子照,不过是想借着反光看看后面有没有人跟踪。

    当然,莫亚男还真没想到和尚的后脑勺居然真的能那么光亮,好像抹了一层油似的,光照鉴人,竟然真的让发现有两个人跟在身后。面目很陌生,可是那副冷冰冰的死人样子,跟向禅山庄里那些下人简直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这下子除非是瞎子,谁还看不出那个隋清泉大有问题,也不知道他劫错是真是假,指不定人家就是冲着莫亚男来的呢。

    所以,莫亚男二话不说,把金山寺里的路踩了一个遍,终于选定一条逃跑路线。不管是不是真的有危险,三十六计,走为上,先溜再说,美男再好,也要有命享受,可别掉进什么阴谋里,死得冤枉就不值了,她还准备好好享受人生呢。

    可惜的是,这个逃跑计划终究还是仓促,只来得及摸清楚金山寺内的地形,可寺外的地形,就陌生得很,没走多远就迷方向,好不容易跑出金山,准备迅速逃离镇江的时候,被隋清泉带着人,在城门口堵个正着。

    “姑娘要往何处去?”

    隋清泉慢吞吞的声音,真的很荡气回肠,再配上他那张赏心悦目的脸蛋,让莫亚男的满肚子花花肠子,全部打结,腿又痛,又喘不过气,这个美男真不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