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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第3部分阅读

      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 作者:肉肉屋

    这丝绸不是温家的。”温如玉这时候开始认死理。

    “说你笨,你真比驴来笨。”莫亚男火大了,“我问你,你是不是温家人?”

    “呃……是。”

    “欺霜是不是温家的马?”

    “呃……是。”

    “那你这个温家的人抵押了温家的马换来的丝绸,是不是你温家的。”

    “呃……是。”

    “好了,画吧。”

    看吧,人,就是这么被忽悠的,可怜温如玉虽然隐隐还是觉得有不对的地方,但怎么也想不出来哪里不对,只得被忽悠着在丝绸上用炭粉画上了温家的标记,而这匹被画上温家标记的丝绸的下场,就是被莫亚男拿去继续忽悠别人。

    可怜的温如玉,可怜的欺霜,可怜的丝绸,可怜的下一个即将被忽悠的肥羊,请安息吧,阿门!

    空手套白狼-广告和谣言

    忽悠是一项艺术,忽悠一个人不算什么,忽悠一大票人才是本事。其实莫亚男没想要忽悠任何人,但忽悠的本质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这就是后世盛行的广而告之。

    其实广告最初出现的时候,最极其注重真实性的,最开始,广告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每个人都相信广告里所形容的商品品质真的如广告所说的一样好,至于后来广告后来是怎么发展到和商品品质完全脱离了关系,变成了一个人人皆知的大忽悠,则是一个漫长而不可尽言的过程,这跟商人的急功近利以及人性之间的种种关系,就不详述了。

    “葛朗台”手下有不少伙计,莫亚男想让他出钱那是不可能,一匹丝绸还要用一匹马来抵押,“葛朗台”的外号也不是白起的,但是出出人力嘛,人家还是愿意的,反正那些伙计闲着也是闲着,让他们干点能帮自己赚钱的事情,也对得起自己出的那份工钱。

    于是在温如玉可怜兮兮的为丝绸画上温家标记的时候,莫亚男就把伙计们打发出去满镇子打广告了。至于最常用的张贴广告,鉴于目前资金不足(其实她就是不想花钱),就免了。谣言是怎么传播出去的,靠的是嘴,广告是怎么打出去的,靠的还是嘴,广告和谣言之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划上等号。甭说这些伙计都是大男人,说起闲话,那也个个是满嘴跑大车的货色,不比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婆差到哪里去。

    于是乎,不到满天的工夫,几乎整个凤来镇都知道,有个商人,带了少量标有温家标记的丝绸经过凤来镇。这说明了什么?透过满镇的谣言,就连一个普通村妇都知道,温家经手的丝绸,如果是卖给普通富豪乡绅的,都是没有特别标记的,只有给宫里的贵人们采买的丝绸绣品首饰,才会带有温家的标记。如今竟然有少量的带有温家标记的丝绸流落到外面,还在一个商人手里,而这个商人居然正好经过凤来镇。

    这就和后世的偶像效应一样,偶像的一块手帕,一粒纽扣,乃至于一根头发,那都是千金难求。

    可是这个时代没有偶像啊!

    谁说的?

    这个时代有偶像,而且还有很多很多偶像,比如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盗“我来也”,比如秦时馆的头牌花魁青丝雪,又比如几个月前在朝庭的恩科里考中头名状元的江南才子宋谪言,再比如能捏得一手栩栩如生的泥人的“泥人张”,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只要在某一个行当里做到了顶尖,这些人都是偶像。

    不过这些都只能算小偶像,在被一部分崇拜的同时,也必然被另一部分人厌恶,读书的看不起靠手艺吃饭的,靠手艺吃饭的看不起做贼的,做贼的又看不起卖身的,卖身的又看不起讨饭的,讨饭的看不起谁?当然是那些读书的,一个个全读成了只会摇头晃脑之乎哉也的白痴,最后生活无着落,全做了乞丐。

    看看,不管是哪个行当,总归是有人瞧得起有人瞧不起,可是有一行,不论是谁,都不敢瞧不起,都要顶礼膜拜。谁?当然就是当皇帝的。

    谁不想巴结皇帝,谁不渴望皇帝垂青,可是皇帝是那么好巴结的吗?想见皇帝一面,还不如见大户人家的闺女容易。巴结不上皇帝怎么办?那就巴结皇帝身边的人,皇后贵妃,宫娥太监,谁受宠,谁就是巴结的对象。

    宫里的皇后今天换个发型,明天满天下的女人就开始流行这种发型,宫里的贵人们今天画了一副新妆容,赶明儿满天下的女子就以新妆为美,对了,听说前莫亚男喜欢的那副女鬼妆,就是从宫里流传出来的。

    莫亚男是不知道这个时代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偶像,但她知道,皇帝,在这个时代,就代表着至高无上,而皇帝的女人,就是这个时代最尊贵的女人。那么一批有可能会穿在这些最尊贵的女人的身上的丝绸,该是多么抢手啊!

    谁没有虚荣心?谁不想体验一把成为最尊贵的女人的滋味?

    所以尽管莫亚男特地嘱咐那些伙计们在散布谣言的时候,咬紧牙关不能说出客栈的名字,为的就是要营造出一股神秘感,以表现出这批丝绸的出现是多么隐秘的一件事,但是她还是错估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对皇宫这个世上最尊贵之地的向往。

    仅仅半天的工夫,就有人找到了客栈,莫亚男拉着温如玉躲在房间里不见客,想要吊一吊这些人的胃口,结果不料第二天人居然越来越多,并且开始互相抬价,居然从四十两一匹抬到了一百五十两一匹。

    “疯了,全疯了。”莫亚男趴在门缝处往外看,一副张口结舌的样子。广告的效果出乎她的意料。

    温如玉则蹲在她脚边,也学她的样子往外看,看看外面,又看看她,满脸的惊奇:“好厉害,姑娘,你真是太厉害啊,就算是大总管,也没有像你这样,能把一匹普通的上等丝绸抬到这个价位。”

    莫亚男得意一笑,难得给了温如玉一个好脸色,顺手拍拍他的脸蛋,道:“学着点,本姑娘是心情好才教你一两招,学会这一招,你这辈子就吃穿不愁了。”

    温如玉惊奇佩服的表情,大大满足了莫三小姐的虚荣心,不过这并不能让她失去理智,所以外面的价抬得再高,她也是不能开门出去的。

    “可是……这还是在骗人。”温如玉刚得了莫亚男的好脸色,就兴奋得忘了形,一口直接戳穿了莫亚男的不法行为。

    莫亚男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脸上的表情也由晴转阴,道:“老娘骗谁了,老娘只让那些伙计出去说客栈里有一匹带有温家标记的丝绸,难道别人以讹传讹也是老娘的错?”

    “呃……”温如玉摸着后脑勺,呆住了。

    什么叫谣言?谣言就是能把一只鸡给传成一百凤凰的神奇现象,莫亚男只不过是认清了谣言的本质而已,至于温小弟嘛……他要学的还很多很多……

    空手套白狼-温如玉的胜利

    到了晚上,“葛朗台”偷偷摸摸地过来了,一进门就竖着大拇指对着莫亚男道:“高,莫姑娘高明,小老儿佩服佩服。”

    莫亚男笑得得意洋洋,对着温如玉飞了一个媚眼,把他又弄得脸红,手脚都快不知道往哪里放了。这个不叫调戏,这叫调情,显然,在好不容易有点适应莫亚男三不五时的调戏之后,他对新出炉的调情的抵抗力,依然弱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只是小老儿不明白,姑娘为何不将小老儿的这批丝绸脱手?”

    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了,或者说是商人对某些方面的不敏感,“葛朗台”再是j滑,哪比得后世资讯的发达和后世人对资讯的掌握程度,有些事,可以做,不可以说,可以说,不可以被坐实。

    莫亚男又笑了起来,故作郑重道:“温家商行一向以信誉为本,在下既然说了,要以四十两将这批丝绸卖出,又岂会因为他人抬价就言而无信呢?”

    温如玉在旁边眨巴眨巴眼睛,看着莫亚男的眼神很有些感激涕零的意味,他还以为这又凶又诈的女人,准备把温家的名誉败光呢,想不到她还是很有良心的,在外人面前还懂得维护温家名誉。感动,好感动,他又眨巴眨巴眼睛,隐约可见眼底星光闪闪。

    “葛朗台”又是一句佩服佩服,莫亚男干脆趁热打铁,提出要让温如玉把剩下的丝绸全部画上温家标记,“葛朗台”看到利益所在,这一次没要任何抵押,欣然应允。

    可怜温如玉面对仓库里整整九十九匹丝绸,看得两眼直冒圈圈,这……这还不得画上一整夜?

    “发什么愣,快画。”莫亚男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过了一会儿又扔过来一颗蜜枣,“好好干,回头本姑娘亲手给你做宵夜?”

    “啊?姑娘还会做吃的?”温如玉很惊讶,很惊讶。

    莫亚男闻言大怒,又是一巴掌扫过去,道:“你这是什么眼神,老娘德、容、言、工,样样都行,尤以工为最。”

    咳咳,请大家相信,莫亚男所说的样样都行,特指前莫亚男,容且不说,这德、言还勉强算得上,至于工么……倒的确出色,这是前莫亚男留给她的宝贵财产,只可惜她从来没有珍惜过,好像也就缝那朵牡丹绢花的时候,稍微露了一小手,呃……问题是,温如玉没见过啊,所以……他现在很纯洁的从四十五度角方向用比平时更纯良的目光望着莫亚男。

    于是,一个时辰后,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餐就这么出现在温如玉面前。

    “快吃。”莫三小姐一脚踩在椅子上,一手拍着桌子,“今天你要是不把这桌菜全部吃光抹净,老娘就连碗带碟一起塞进你嘴里。”

    “全、全都吃光?”温如玉受了惊吓一般口吃起来。会撑死人的啊……

    “快吃!”狮子吼。

    “哦……”赶紧低下头扒了两口,温如玉又抬起头,呵呵傻笑,“姑、姑娘,你累了一天,坐下来一起吃吧。”

    “老娘不饿。”

    低头又扒了两口。

    “姑、姑娘,那些丝绸,在下才画了一小半,咱们还是赶着些,不然天亮、天亮画不完……”

    “不着急,离约定期限还有两天,时间够用。”

    低头继续扒饭。

    莫三小姐还在一边不停的问:“说,味道好不好?”

    “好……”含糊不清的声音,听上去委屈得不能再委屈。

    “那你还吃得这么慢?怎么,老娘做的东西,你不想吃?”

    危险!温如玉赶紧加快扒饭扒菜的速度,唔,饱了,好撑……看看桌上还有一半的菜没有动过,他哭丧着脸,道:“姑、姑娘,我吃不下了,可不可以……留着下回再吃?”

    “吃不下了?”莫三小姐笑咪咪。

    温如玉猛点头。

    “不会是因为不好吃吧?”莫三小姐笑容可掬。

    温如玉猛摇头,又勉强扒了几口。

    “你知不知道浪费可耻?”

    “知道。”又扒几口。

    “你知不知道老娘刚才做饭的时候,把手烫到了?”

    “知道……啊?”温如玉猛抬头,“姑、姑娘手烫到了?我、我去拿金创药。”话声未落,嗖的一声人就没了影子。

    一会儿温如玉急匆匆跑了回来。

    “姑娘,让在下看看你的手。”

    莫亚南冲他一笑,伸出两只明显没有任何伤痕的手。

    “啊?”温如玉举着金创药,不知是放下好还是拿着好,渐渐又哭丧着脸,他好像又上当了。

    “跑累了吧?吃饱了以后运动一下有助于促进消化。”

    “啊?”

    “坐吧,歇一会儿继续吃。”莫三小姐一副非常体谅的模样。

    “……”

    莫亚男vs温如玉第n回合,温如玉小胜!

    啥?为什么是温如玉胜?

    咳咳,因为,莫三小姐教育温家小弟的计划破产了,温小弟吃的这一顿饭,花钱了。人家客栈可不是慈善堂,免了你的押金,还提供你大鱼大肉的吃,他们的伙食,是客栈老板看在“葛朗台”的面子上,按照那些伙计的伙食标准一天两个馒头一包咸菜干准备的,想吃鸡鸭鱼肉,请给银子先。

    莫三小姐为争一时之气,居然犯了这么一个大错误,枉她一路上对温如玉耳提面命,说得头头是道,结果……幸运的是,无论是莫三小姐还是温如玉都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吃撑了以后的温如玉,还得继续当他的苦命劳工,顶着蜡烛去给丝绸画标记。

    空手套白狼-推销

    第二天,莫三小姐梳梳洗洗,照原计划,让温如玉带上五匹丝绸,开始进行空手套白狼计划的最后一步,后世销售百往无不利的一招——上门推销。

    上门推销,绝对是营销学中最容易、也最不容易的一种方式,容易是因为只要长了一张嘴,肯舍下脸面不要,谁都能去干,最不容易是因为直面即将被忽悠的对象,先不好说良心上的这道坎过不过得去,单是人与人之间与生俱来的防备心理,就已经足以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壁,想要打破它,可不是靠脸皮厚就行的。

    后世有句名言,叫做女人的钱最好赚,那么什么样的女人的钱最好赚?答案就是:有钱的女人。其实这句话不完全正确,女人的钱的确好赚,但是男人的钱,更好赚,不管是有钱没钱的男人,他们的钱都十分好赚。

    为什么呢?

    哈哈,别忘了还有一句话,可是咱们中国人自古以来都不得不承认的,那就是中国人都好面子,尤其是男人,比女人更好面子,所以从这个世上出现阶级划分的时代起,上层社会中的攀比之风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历史上最著名的攀比事件就是发生在西晋时期,一个叫做石崇的豪吏,是当官的,但是家里非常有钱,洗碗用饴糖水,烧火用蜡烛。当时另一个有钱人叫王恺,他为了炫耀自己有钱,就用紫丝编成屏障,在家门口铺了四十里长,搞得很多人都羡慕不已,以为王恺是世上最有钱的人,这话传到石崇耳朵里,他不高兴了,什么,姓王的小子这也叫有钱?没见识也该有常识,没常识也该有眼睛,于是他就用更加贵重的彩缎在家门口铺了五十里的屏障。

    唉!要就说呢,人要是没见识,就得有常识,可惜这个石崇只知道嘲笑别人,却不知道自己太过炫耀,已经引起了那些钱不如他多的人,气焰不如他嚣张的人的嫉妒,都说女人嫉妒起来会变得丑陋无比,男人嫉妒起来,绝对比女人要可怕得多。隔不了多久,就有个带兵的,借口垂涎他的小妾,就是历史上大大有名的美女绿珠,直接杀上门去,抄了他的家,抢了他的美人。

    石崇死之前,居然还责怪绿珠长得太美给他带来了祸事,搞得人家好端端一个美人为证清白跳楼而死。可见上天空给这个男人无比的财富,却没给他一个能享受财富的脑子,都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自己的取死之道。你有钱,就躲在被窝里偷偷数着乐呗,没事出来炫耀,把命给炫没了,到头来,别人搂着你的美人躲在被窝里偷偷数着你的钱,比你还乐。

    莫亚男从这个故事里,学到了两件事。

    第一,财不露白。此乃行走江湖,居家过日子的不二法门,所以在她的出嫁之路宣靠破灭之后,她就已经决定能蹭就蹭,不能蹭,也得蹭。于是温如玉身上的钱财就这么全落到了她的手里。

    第二,要赚,就赚男人的钱,比起爱斤斤计较的女人,显然男人的钱赚起来要容易得多,只要她能抓住男人爱攀比这一点。

    为此,莫亚男还特地花了点时间把整个凤来镇有头有脸有点钱的人家打听了个遍。

    然后,她的上门推销之路就变得异常顺坦。

    “张老爷,温家有一批丝绸……咳咳,低调低调……这事您听说过了吧……”

    “哦,您略有耳闻?请看,这就是温家的丝绸……嘘……这可是我堂哥的大舅的表叔,好不容易才在温家大总管的手下,偷偷挪出来的,绝对正宗无二,您要知道,这几匹丝绸,原本可是送进宫里给贵妃娘娘穿的,听说张老爷您家的小姐国色天香,如果穿上这匹丝绸做的衣服,再跟别的老爷府上的夫人们、千金们面前摆上一水袖,那该给您涨多大脸啊……”

    “什么?您怕是假的?唉唉唉……张老爷,您看看这印记,温家标记,假得了吗?张老爷,您可是凤来镇数一数二的大户,总不会没有用过温家的物品,不认得温家标记吧?”

    这时候,一定要配上一丝丝嘲讽的语气,大凡好点面子的男人,绝对是不会承认他没用过温家的物品,连堂堂皇商家的东西都没用过,他也好意思称自己是有钱人?

    “您问价钱?便宜,绝对便宜,这可是走私出来的货,咱也不方便明买明卖不是,省了店租,还省了关税,一百两银子一匹,绝对物超所值。”

    “什么,您说最好的丝绸也不过三四十两一匹?张老爷啊,您要知道,这可是要送给贵妃娘娘穿的丝绸呀,不怕说句犯忌讳的话,这就相当于从贵妃娘娘身上扒下了一件衣服,这要是落到了识货的人的手里,就算一千两一匹也绝不为贵,若是您的夫人穿上了……咳咳,在下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

    话都说到这份上,再不买的就不是男人了,光是那句“从贵妃娘娘身上扒下了一件衣服……若是您的夫人穿上了……”,哪个男人不血脉贲张,哪个男人不浮想连翩,钱,他不缺,缺的就是这份不可明言的臆想啊。

    于是五匹丝绸迅速变成了五张一百两的银票,还是汇通钱庄的票,大江南北,各地通用,只要有汇通钱庄的地方,就能兑换到白花花的钱子。

    啥?为啥一下子就卖出五匹?咳咳,别忘了,张老爷除了有一位正室夫人一个女儿之外,还有仨小妾呢。

    开门大红,既然第一笔生意顺利了,那么后面的就更加容易了。回客栈又取了八匹丝绸,莫亚男带着温如玉到了另一个赵姓大户的府上。

    这次要说的就非常简单了。除了例行的简单介绍,只要轻描淡写的说上一句:“镇西的张老爷人可真大方,为他的夫人千金还有三位如夫人,各置了一匹温家丝绸,回头他带着夫人小姐们来拜访赵老爷您,只怕您的夫人们拿不出称头的装饰,连人家的面也不敢见呢。”

    买,怎么不买,他老张家不就是一个女儿仨小妾嘛,我老赵虽然没有女儿,可是小妾有足足七个,再加一个正房夫人,八匹丝绸,全要了。

    看,男人的钱,就是这么容易赚。剩下的两天时间内,莫亚男带着温如玉跑遍凤来镇最有钱的十来家大户,就把一百匹丝绸全卖光了,一匹一百两,足足挣了一万两银子,还赚了三顿上好的酒菜,她转手给了“葛朗台”三千八百五十两。

    “方掌柜的,您看,四十两一匹,一百匹丝绸一共是四千两银子,你卖给金茂商会是三十五两,每匹多赚五两,一百匹就多赚五百两,事先讲好,我们只取多出来的三成当盘缠,一百五十两,剩下的三千八百五十两,你收好了,可千万别丢了。”

    “……”

    从头看到尾的温如玉,从莫亚男开始上门推销的时候起,他就处于哑然无声的状态。黑,好黑,见过黑的,没见过这么黑的。一想到这个女人差一点就成了温十三的妾室,他就不由自主地抬手擦了擦汗,又想到自己居然跑去劫这个女人的亲,弄到现在口袋空空,还欠她一匹马的地步,他的汗……越来越多……

    离开凤来镇

    在客栈休息了一晚,然后趁着天没亮,莫亚男把温如玉从被窝里提出来,然后开始——落跑。

    “姑娘,我们为什么要跑?”

    温如玉睡眼惺松地被莫亚男拉出客栈,连莫亚男塞给他一匹骡子也没有注意到,就在莫亚男的催促下骑了上去。至于莫亚男,理所当然的霸占了欺霜。

    莫亚男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没好气道:“清醒点,看有人跟着我们没有,如果有,嘿嘿……”她j笑一声,拿手在脖子上做出一刀割的架势。

    温如玉当场被吓醒了,结结巴巴道:“姑、姑娘,你、你为何要在下杀人?”

    “打个比方而已,看你吓的脸都白了,该不会没杀过人吧?”莫亚男白了他一眼。

    “这、这个……性命可贵,岂可轻言攫取,若不是大j大恶之人,自当允其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你过来。”

    “做、做什么?”被调戏过太多次,温如玉这次终于学乖了,先问清楚,不然不过去。

    “本姑娘今天心情好,再教你一句话。”莫亚男头一昂,手一拍欺霜的屁股,白马立时窜了出去,她的声音也远远传来,“对待能带给你利益的人,要像春风一样温暖,对待有可能会损害你的利益的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

    “啊?”

    带着满脑袋问号,温如玉骑着他那匹一看就知道属于老弱病残之列的骡子,慢吞吞的跟了过去。还好,莫亚男骑术不精,而且又担心欺霜突然发马疯,所以速度也慢,不一会儿就被温如玉追上了。

    “姑娘,我们为什么要走得这么早?”

    “不早点走等着被人当场抓包啊!”莫亚男白了他一眼。

    “抓包?”

    “笨,你也不想想,我为什么不把丝绸卖给在客栈外面抬价的人,一百五十两一匹呢,我为什么有钱不赚?”

    “难道不是因为方掌柜的在场?”温如玉脑中稍稍计算了一翻,就算出如果在客栈里卖出丝绸,莫亚男哪里能瞒得过方掌柜的眼睛,按一百五十两的价格卖,她就只能拿到三千四百五十两的好处,比暗地里卖到大户人家再骗方掌柜说是四十两一匹卖的,黑下来的钱要少了将近一半。

    “果然是笨蛋,笨得彻底的笨蛋,温家怎么会有你这种笨蛋。”

    一连三个笨蛋,把温如玉骂得无地自容,却又不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睁着一双纯良的眼睛,满面无辜的望着莫亚男。

    “我问你,凤来镇上有多少家商会?有多少做丝绸生意的商人?”

    摇头,他不知。

    “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小的不算,大一点的商会肯定不会少于五家,其中尤以金茂商会最大,至于跑单帮的像方掌柜这样的丝绸商人,更是不计其数,真正有钱的能穿得起丝绸的大户,是不会自掉身份跑到客栈外来抬价的,那些抬价抬得越厉害的人,就只可能是这些商会和商人。”

    “呃……这又有什么关系?卖给商会或者商人,跟卖给大户人家有什么区别?”

    “区别?哼,区别可大了,这些商会或者商人,一个个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他们会分不出普通的上等丝绸和真正送进皇宫的丝绸的区别?你那个拿炭粉画的温家标记,能蒙得过他们?更何况,凤来镇还有一个你们温家最大的对手,金茂商会,恐怕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你们温家经营的商品了吧。”

    “呃……有道理,不过……什么是火眼金睛?”

    “呃……”难得的,莫亚男被温如玉的反问给弄得一时语塞,总不能让她把西游记里的那只猴子给温如玉讲上一遍吧,她可没这闲工夫,“小毛孩子,乱问什么,不懂就要装懂,免得别人笑话你没知识。”

    绝对的强辞夺理,女人特有的本性之一就是不讲道理。

    “在下不是小毛孩子……”温如玉低下头,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莫亚男看扁,他郁闷之极。

    “老娘说你是,你就是,好了,别打岔,老娘还没说完呢。”

    继续郁闷。

    “知道什么叫谣言吗?不知道也没关系,你只要知道谣言是一柄双刃剑,做为谣言的散布者,要有掌握谣言的能力,享受谣言带来的好处,但绝不能让谣言被坐实。那些商会和商人,你要把他们当敌人对待,别说是一匹丝绸,就是连根丝绸毛都不能让他们见到。”

    “丝绸没有毛……”温如玉插口。

    “这是打比方,懂不懂,打比方。为什么我要把丝绸卖到大户人家去,因为这些人有钱,他们不在乎那几百两,他们只要有一样东西能给他们涨脸面,能满足他们的虚荣心,而且送进皇宫的丝绸,在民间就属于违禁品,被官府知道了可不是什么好事,所以他们只会私下里攀比,绝不会到外面乱说,这些有钱人的嘴,可比那些商人要牢靠得多了。”

    “可是丝绸上面有温家标记,如果做成衣服穿出来……”温如玉这时才似乎察觉到温家丝绸流落到民间的严重后果,虽然那并不是真正的温家丝绸,但是如果被有心人抓住把柄一状告上去,温家可就要倒霉了。

    “笨笨笨,老娘让你画标记时用的材料是炭粉,衣服做好了总要洗的吧,炭粉一入水就溶了,到时候什么标记都没有了,以后就算有人拿这事找碴,也没有证据了,懂吗?”

    “啊!”温如玉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看向莫亚男的目光里,隐隐又有星光闪现,“姑娘思虑缜密,做事滴水不漏,在下佩服,佩服。”

    一记马屁拍得莫亚男飘飘然,得意的瞥了温如玉一眼,嘿嘿笑道:“现在本姑娘看你越来越顺眼了,过来让我再摸一把,那批丝绸的手感真不错啊,可惜摸不着了,只能摸你解解馋。”

    “……”

    又被调戏了,温如玉脸上渗出点点红色,看得莫亚男都有点发愣,这种男人后世绝对绝种了,怎么她就这么好命,一来就碰上这么个极品。

    “姑、姑娘,我们往……往姑苏去可好?赛雪就在……就在姑苏……”

    有进步,大有进步,居然懂得找莫亚男感兴趣的事来扯开话题,摆脱即将被调戏再调戏的命运。

    “姑苏?啊,是苏州啊……”莫亚男眼前一亮,自古以来那可是好地方啊,人间天堂,苏州评弹,苏州园林,还有苏州的美人……

    美人??!!

    “温小弟,快点,别慢吞吞像个老头子,哈哈哈,老娘收集面首的第一步,就从苏州开始!”

    面、面首?!

    温如玉一个倒栽葱,直接摔下骡子去。

    出糗

    大概是被莫亚男与众不同的豪言壮语给吓到了,一连好几天,温如玉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有时候还在背地里唉声叹气,莫亚男看在眼里,没搭理他。

    的确,在这个时代,一个女子高呼要养面首,确实是惊世骇俗了点,不像后世有钱的女子养小白脸,在一众富婆中,那是流行。最多以后她心里想想,嘴上不说就是。小毛孩子忘性大,再过几天自然就会正常了。

    其实莫亚男以前也没养过小白脸,总想着趁着年轻,在商界里多打拼几年,赚点钱,以后找个看得顺眼的听老婆话的男人嫁了,生个孩子舒舒服服过完后半辈子,要是实在找不到理想的男人,就花点钱养个小白脸,就跟养只宠物狗一样,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也不错。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偏偏她穿越了,还穿到了这么一个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的时代,这让号称商界毒花毒(男)人无数的莫亚男心理怎么能平衡得下来。所以从她自穿越这个事实中平静下来之后,她就决定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要么就嫁个看得顺眼又听老婆话的男人,要么就从莫家独立出来,自己赚钱养面首。

    温家来提亲是个意外,莫亚男对那么一个大家族实在没什么兴趣,温十三那个病鬼总会让她联想到后世那些无所事事只知道吃喝嫖赌玩的二世祖,所以她在答应嫁过去的时候,就已经早做绸缪,想要嫁个看得顺眼又听话的男人是不可能了,那就养面首吧。

    而温如玉的劫亲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让莫亚男连等温十三这个病鬼死掉的时间都省了。说实话,如果温如玉不是温家的人,倒是做老公的合适人选,看得顺眼,又非常听话,好使唤,绝对呼之则来,挥之则去。

    “你为什么偏偏是温家的人!”

    越想越扼腕的莫亚男终于忍不住冲温如玉一声狮子吼,吼得温如玉一脸迷糊,指了指自己,满眼无辜。他是温家的人又怎么了?

    他是温家人也不怎么样,只不过莫亚男自己心虚,不敢去招惹温家而已。她是胆大包天,她是狂肆无忌,但她还有脑子,不会以为自己有着身为后世人的优势,就有能耐跟一个有着官方背景的商业家族叫板,打着温家的招牌招摇撞骗是一回事,反正又没有留下证据,但是拐跑温家的人就是另一回事了,她总不能到时候把温如玉一刀宰了毁尸灭迹吧。

    “我要养七个面首,男人三妻四妾,本姑娘要三面四首。”

    可以将这句话理解莫三小姐这几天没能调戏到温如玉而在发闷马蚤,又或者是因为想到姑苏有无数美男在等待她去勾引而兴奋。

    卟通!

    温如玉又一次摔了下去,不过不是从骡子上,经过几天的风餐露宿,他们此时正落脚在离凤来镇大约百里之外另一座小镇的客栈里,虽然不如凤来镇繁荣,但不管怎么说也是去江南的路,人来人往,过往旅客极多。

    莫亚男突然发疯说出这么一句话,正是他们吃饱肚子上楼准备回房间休息的时候,当时旁边没人,所以只有温如玉一个人听到了她的话,可怜温如玉受惊过度,直接从楼梯上一脚踏空,“啊”了一声就咕辘辘滚了下去,一直滚到客栈大门口才停下来。

    “啊!”

    请注意,这声惊呼绝对不是莫亚男这个没有良心的女人发出来的,她发完闷马蚤后就直接打开位于楼梯拐角处的客房门进去,顺手把门砰的一声关上,而关门声正好掩盖了温如玉失足时发出的叫声,所以,她完全不知道她这个闷马蚤的呼声带给温如玉多大的一声灾难。

    “色狼,快滚!”

    摔得晕头转向一头包的温如玉,还没有从满眼金星中恢复过来,耳边就听到一个尖尖细细的女子声音,随后身上被重重的踢了几下。

    疼痛的刺激终于让温如玉清醒过来,赶紧撑起身体,才发觉自己停下来的地方,停驻着一双纤纤绣鞋,刚才他的整张脸,就埋在这双绣鞋上面。绣鞋的模样很是精致,上面嵌着的金丝,跟温如玉眼前的金星一样闪亮耀眼。

    除了这双绣鞋的主人,旁边还有一个丫环打扮的女子,正是使劲踢他的罪魁祸首。

    看情况,似乎自己停下来的时候,正是绣鞋的主人和丫环踏进客栈大门的时候,然后,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他似乎占了绣鞋主人一个大大的便宜,女人的脚,只有她自己的夫君能碰。

    “姑娘恕罪,姑娘恕罪……”涨红了一张俊脸,温如玉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一边打着揖一边往回跑,跑到楼梯边上居然又让扶手撞了一下,几乎连跑带跳的逃回了自己的客房。

    客栈里安静了片刻,然后爆出轰堂大笑,就连那个被他占了便宜的女子和愤怒的小丫环,也被温如玉笨拙可笑的模样给弄得掩唇不已。

    “小姐,您没被撞疼吧?”丫环笑得咯咯吱吱,刚才踢温如玉时那副小辣椒的模样也不翼而飞。

    绣鞋的主人,一个用白纱蒙着面的女子,只露出一双秋水明瞳,带着几分笑意,伸指在丫环的额间轻轻一点,道:“那位公子也不是故意的,小妮子踢人够狠,回头去给人家赔个理。”

    “才不呢,谁让他自己走路不看路,从楼梯上滚下来,还偏偏撞到小姐的脚,我踢他几下算轻的。”丫环鼻尖一皱,颇有几分娇俏可爱。丫环都如此,想必这位小姐的长相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虎崽子不是好欺负的

    有美人,自然就有护花使者,小丫环的话音未落,护花使者就从她们后面窜了进来。

    “影小姐,马车已经按你的吩咐停好了,上的都是最高级的马料,咦?你们怎么不进去?”

    说话的护花使者是个留着一撇小八字胡的年轻男子,衣着打扮称不上富贵,但是手里一把夏天才用得上的折扇,配着一身干净的文士装,一摇一晃倒也自成风流。

    “苏公子,有劳了!”白纱蒙面的女子微微欠身,却将前路让给了这名护花使者。

    既然敢以护花使者自居,这位苏公子自然是擅长揣摩女子心思,一看女子摆出这副姿态,心中已是了然,折扇晃了两下,自顾自地笑道:“是了,影小姐千金之躯,岂可理会这些俗事,住宿之事,便由在下一手打理吧。”

    说着,转身向柜台扔过一锭约三两重的碎银,对着欢天喜地拿起银锭的掌柜道:“两间上房,要用艾水洗过,以上等檀香熏半个时辰。”

    “是,是,客官稍待,小的这就让伙计准备艾水和檀香,三位请先到雅间用餐,小店免费赠送酒水。”确认银子无假之后,知道来人出手大方,掌柜的眼睛都笑眯了,点头弯腰亲自将年轻男子和女子引入雅间。

    一夜无事。

    第二天,洗洗吃吃,该上路了,莫亚男才发现温如玉直到现在都没有出房间,只当他睡过头了,也没在意,自己跑到马厩里去和欺霜联络感情去了,联络了大半个时辰,笑脸陪尽,好话说光,奈何人家白马就是不赏她一个好脸色,依旧冲她喷喷鼻气,一副马就是不知脸长的嚣张气焰。

    惹了一肚子气回去,发现温如玉依旧没有出来,莫三小姐来火了,一脚踹开温如玉的房间。

    “太阳都晒屁股了,你怎么……咦?你脸上怎么了?”

    趴在桌子上唉声叹气的温如玉被莫亚男粗鲁的举动吓了一跳,再想遮脸已经来不及,只得嗫嗫道:“姑娘,女子乱踹男子门,不、不合礼仪……”

    “礼你大头鬼,本姑娘问你脸上怎么了?夜里跟人打架了啊?”莫亚男这时火上又加了一把火,谁敢在她的眼皮底下打她的人。

    “在下、在下昨日不小心摔了一跤……”温如玉面红耳赤,他的额头上起了一个大包,鼻尖上还留着撞出来的瘀青,嘴角也因为磕在楼梯上而肿了半边,原本在莫亚男面前就已经很不妙的形象,现在更加糟糕了。

    莫亚男好气又好笑道:“多大的人了,走路这么小心,过来我给你吹吹……不疼不疼,好了,不疼了吗……”

    完全不知道自己就是罪魁祸首,莫亚男把后世用来骗小孩子的方法拿出来,对着温如玉额头上的那个大包吹了吹,算是安慰。

    温如玉的脸色不自觉的又涨红几分,这次明显不是因为羞愧,目光四下乱窜,就是不敢正对莫亚男,如果把手按在他的心口,肯定就能发觉他的心跳快得不正常。

    “在、在下不小,要比姑娘痴长几岁……”

    还没忘记要争辩一下年龄问题,总之无论如何,在莫亚男面前,是不能服小的,他是真的真的比莫亚男大几岁嘛。

    “至少本姑娘不会因为摔肿了脸就躲在房间里不出来,把行李拿上,走了。”

    温如玉顿时语塞,低下头,好生郁闷。

    正所谓祸不单行,温如玉的好日子过到了头,所以才会在碰到莫亚男之后,三灾六难就没有停止过。刚下楼,就在客栈大门口跟昨天那位白纱蒙面的女子来了个四目相对,旁边照样站着那个小丫环。

    “你,就是你,昨天撞了我家小姐的脚后就跑。”丫环一眼认出了温如玉,马上就犯了小辣椒的脾气,伸出一根细细的手指,指尖直指温如玉的鼻尖。

    温如玉被她指得后退三步,十分羞愧的低着头道:“在、在下并非故意,已经向姑娘致歉。”

    “随便一个道歉就算了吗?我家小姐千金之躯,是你这登徒浪子随便能碰的吗,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从楼梯上摔上来,有心要占我家小姐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