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娶五夫 完结第31部分阅读
笑娶五夫 完结 作者:御书文
脖子又委屈道,“那好吧,小姐想怎么做呢?煮汤还是炒?”
翻了翻白眼,我道,“要活的,一只活得鸡和一只活的羊,不煮汤也不炒,一根毛也不能少,找到了直接送到这里来就行。”
等不明所以的小丫头走后,五鹤看着我,“郡主是打算用来试药?”
我笑而点头,这药材虽然按我的直觉是无毒的,可是这可容不得半点马虎,还是要试过之后才敢肯定。
走进药房,找了一张干净的油纸出来,到石桌边坐下,朝香郎勾了勾食指,香郎挑眉不解的看着我。
“过来啊我还能吃了你不成,赶紧的。”我瞟他一眼。
大概觉得我有些不怀好意,他眸中闪过一丝警惕,不过还是凑了过来。
“没吃早餐吧?”我笑。
他摇了摇头。那就正好,这时候的血液成分比较接近平均数据。虽然没办法验出具体成分,但是测验凝血功能我还是有办法的。
抓过他的左手,皮肤粉嫩白皙,手指纤长,粉红的指甲发出贝壳一样的闪光,这个家伙的手真的会让很多女人撞墙。
选定了食指,我取出一根银针——
“你,你要干嘛?”香郎猛的想要缩回手,五鹤也不解的看着我。
他快我更快,他的手还没缩回就被我重新抓了回来,“不干嘛,放血而已”
一针扎下,捉住他的食指放到油纸的上方,一滴、两滴,我赶紧挪个位置平常人扎这么个小针孔不过滴一滴最多两滴血就止住了,这家伙手上的这个小针孔倒成了泉眼似的,我取出药粉倒上,给他包扎好。
不顾他惊异的目光,我又取出另一根银针,在自己的手指头扎了一下,挤出两滴血在油纸上。
说是说不清楚的,还不如做个比较给他们看。
同样都是两滴血是分量挨着并排在油纸上,我又取出两根银针,双手各执一根。
这两人大概也知道我此举必有深意,好奇的看着我等着下文。
目光在两人面上扫过,我一笑,道,“人体都有自我保护机制,血液中就有一种成分,一旦受伤流血,便会自动凝结封闭伤口。但个体不同,每个人体内这种能力大小也不一样。但是只要在正常范围内,对人体都能起到保护作用。”
说完,我用银针在我和香郎滴到油纸上的血滴中一挑,针尖干干净净,“你们看,这时我们俩的血液都没凝结,说明凝血因子都没开始起作用。”
我一边说着,一边用银针不停在两团血滴中挑着,慢慢地,我的那根银针上挑起了一条血丝,香郎的那根银针上还是干干净净。
看到我做的实验,虽然对我说的一些新鲜词汇没有听过,不过两人面上都现出明白的神色来。
“所以我受了伤,便会血流不止,就是因这血里少了这能力,对么?”香郎指着他那滴仍然清亮通透的血滴问道,而我的那滴血已经慢慢色泽变深,开始凝结成团。
点点头,我道,“就是这个理。”
“小姐,来了。”这时,小云一手拎着一个笼子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青妙和如雪,羊重鸡轻,她便走得吃力,像只鸭子。
我一笑,“放这里吧,”然后又吩咐道,“去把给公子熬的花生衣粥端来,每日早晚一碗,别忘了。”花生衣可以增强凝血功能,还是那个西班牙客人教给我的。
小丫头脆生生应了一声便出去了。
青妙走了过来,“漓紫,你这是要做什么?”
“试药啊。”我笑道。
走到房里,取出一块切下的根块,分成两块,用药杵将其中一块捣碎,端了出来走到笼子前,把那只鸡先拎了出来,“如雪,你来帮我把这鸡的嘴弄开。”
如雪上前来依言而行,我便把那捣碎的根块,捏成小团塞到鸡嘴里,然后灌点水,见吞下去后,又塞,如此塞了五次,觉得量已经够了便住了手,让如雪把鸡放回笼子里。
以鸡的体积吃了这么如果都没事的话,那人也应该没事。
把剩下的半块根块递给如雪,“把这拿去煮水,两碗煮成半碗,等下连药渣一起喂给那只羊。”
生食和煮食都试一下,这样比较妥当。我并没想过通过这鸡和羊来试验药性,只要证明无毒就行了。试药,还是得通过香郎才能知道有无作用。
一院子的人,明白了的和未明白的都看着我,我走到香郎面前,严肃道,“如果等到晚上,这鸡和羊都无事,我便会把这药制了给你服用。虽是算试过药,但是并不能保证对人无事,毕竟人和这些活物是不同的,你可愿试?”
香郎定定的看着我,唇角慢慢勾起,一双桃花眼慢慢的溢出笑意,轻声吐出七个字,“但无不从,我信你。”
听他这样说,我心慢慢定了,患者对医生的信心也是治疗的良好环节之一。
到了晚间,那只鸡和羊果然像我所愿的那样活蹦乱跳,眼神清亮,胃口也极好。
把剩下的根块分成几份,我取出一份的分量然后混合我反复斟酌后搭配的药物亲自动手,在厨房守了半个时辰,熬成了一碗药汁。
看着案板上这碗热气腾腾的药,深吸一口气,我知道这碗药的分量有多重,对于香郎很重要,对我也很重要。血液里的疾病和脑部的疾病一样,最最复杂不过。我现在凭着医者的直觉找到了这味药,它到底能不能承载我们的期望呢?闭上眼,我只能祈求上天,给我一份希望,给香郎一份希望。
用银针在药汁里探了探拿出——没有变色,很好。
端起药碗放到嘴边,喝了一口,苦苦地,却淡淡的有股皂苷的味道。里面应该含有某种类似人参皂苷的成分,人参和何首乌还有三七花都有类似的成分。
再过了一会儿,感觉体内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应该是无毒的。
满意的一笑,端起托盘我转身——愣住。
第一五三章“七七”带来的希望
“额,你们怎么来了?”讶然看着站在厨房门口两个神色莫测男人,眨眨眼——不是君子远庖厨么?
“郡主,你——”五鹤看着我手中的药碗,面上有些感激也有些薄责。
“这药一定要我亲自熬才能放心,香郎你来了正好,现在温温的,刚好可以喝。”笑眯眯的把药端倒他面前。
香郎没有说话,嘴紧紧抿着,一直紧紧的盯着我,神情是从来没有过的凝重,直到看得我浑身不自在,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脸上长了朵花时,他才接过药碗,一饮而尽。
“你对每个男人都这么好么?”把碗放到我的托盘里,说完这句,他第一次没有半丝笑容的转身离去,把我和五鹤扔在了原地。
我愣愣的望着五鹤,五鹤眼底掠过一丝复杂,叹口气,“郡主,下次试药还是不要自己试的好。”说完,也转身离去了。
剩下我一人在厨房里嘀咕着,“我这不是也是有了七八分把握才试的嘛我又不傻。”
端了一碗参汤到房间里准备喂“七七”。
“七七”是我给小彩兽起的名字。“七”是我在地球的幸运数字,而它正好又是七色彩兽,这个名字我当然觉得最合适了。
“七七,来喝汤了。”我一面轻声唤这,一面向我给它做的小窝走去。
这小家伙喝了我几天药,现在精神好多了。不再像最初时,那样整天天昏昏睡着。
听见我唤它,便睁开了圆圆的琥珀色眼睛,头朝我的方向蹭了蹭了。
不得不说这小东西还是有些灵性的。大概知道是我治好了它的伤,每次只要我一唤,它都会睁眼看我。哪怕是最初伤还很重的时候,也会无力的把眼睛睁开看看我再闭上休息。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那眼神中还带有一丝委屈求怜的意味。
轻轻的把它抱出来,我用小勺子勺了汤来喂它,“七七,肚子饿了吧。不过现在你还只能吃流食哦。不过这汤可是我精心准备的,喝了之后会很有力气的,对你的伤口也很好哦。”
冲我讨好的“咪呜”一声,七七伸出粉红的小舌头在汤匙舔着。一边喝还一边偷眼看着我。
看到小家伙这样的表情,心情不由地变得柔软。
一边不停的勺汤喂它,一边用另外的一只手轻轻在它身上轻抚着。
赤橙黄绿青蓝紫,跟彩虹的颜色相同的七道彩色毛发,一圈一圈的环绕着它的身体。头顶小小的角现在颜色越发浅淡,只剩淡淡的浅黄,七七的尾巴是白色,真是个漂亮的小东西。
“七七,要不,我做你妈妈好不好?”突然心血来潮,我自言自语道。地球上,我的好友就养了一条小狗做“儿子”,可粘她了。我若养头“彩兽”岂不是比她威风多了?
过了一会儿,我又皱眉道,“可是不行啊,如果我离开了,你怎么办啊?。”
再过一会儿,我想通了,又道,“没关系,那就让我在这里的时候做你妈妈吧。等我走的时候,就把你放回山里,你去找你真正的妈妈。”
“彩兽出生三月之后便须独立生活,它的父母都不会再管它了。”抬头看去——五鹤站在门口道,面上有淡淡的笑意。
被他捉住这么孩子气的一面,我有些讪讪的,“五鹤,你来了啊。”
五鹤含笑走了进来,道,“七七应该有半岁了,你放它回去,它身上有了人的味道,恐怕更难活下来。”
啊?还有这个说法?我皱眉,这下还真不好办。
琢磨了一下,我眼前一亮,“五鹤,你不是有养鸟吗?那应该也会养彩兽吧?”
五鹤看着我,“郡主分明对七七很是喜爱,为何不自己养呢?”
我垂下头,如果可以把七七带走,那该多好那样的话,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我可以带走的东西。可惜,是不能的。七七的身体没有灵力,如果我强行带它走,它也会死的。
轻轻的抚触着七七,以前看过一些专家说过,在孩子婴儿时候多多抚触,便会增加亲子间的感情,想必小动物也是一样的吧。至少此刻七七头朝我手边凑了过来,微眯着眼明显很享受和喜欢的表情。
“五鹤,你相信命运吗?”我没有回答五鹤的话,却问道。
不等他回答,我轻轻抚着七七又道,“从前,我从来不相信命运。总觉得,我命由我不由天可是现在,我觉得人是有命运的。人的命运是平衡的,很多东西,有得就有失。”
“那郡主可会认命?”五鹤轻声问。
我笑了,“我信命,但我不认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有些事,总要去争一争的,或许能争了一线希望也不定。老天有时候也会欺软怕硬的。”
“既是如此,郡主为何不替自己争一争呢?”五鹤眼中微微有些波澜,“你可知,非月和柳郡王都在寻你?还有炎赫他”
“那些是不可争,也不能争的事。”我迅速打断他。
人可以向天争“命”,却未必能向天争“缘”与“份”。
“七七与我有缘,我能治它的伤,而因着它,我找到了那药。我觉得,这就命运给我们的缘分。可我终究不能带它走,这也是我们的命运。五鹤,答应我,若是有天我不能养它了,替我好好养它,好么?”把视线从七七身上转到五鹤面上,等待他的回答。我现在身边认识的人里面,只有五鹤最适合做七七的主人了。
五鹤定定看住我,点了点头。
三日后,我又拉着香郎开始第二次试验。
握着他的手,我举起银针扎下,一滴,两滴......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的血流的速度慢了。
三日中,每日三碗药,真的有用了么?我心怦怦直跳。倒上药粉,包好手指。
我的目光注视在油纸上的血滴,取出银针等待着。
香郎、五鹤、青妙、如雪都紧紧的围住了桌子。
数了六十下之后,我把银针伸进血滴开始挑动,一次,没有。两次,没有。三、四、五、六......
当我数道两百六十六的时候,银针顶端挑起了一根细细的血丝,很短很快就断了。抑制住心里的激动,我又朝血滴中挑去,又有一根细细的血丝被挑起.....
抑制不住的笑容在我面上绽开,真的成了这药材的根部果然能改变香郎的血液成分虽然现在还不能说治好,但是它起作用了
“漓紫,这,这是有用了么?”青妙声音有些颤抖。
“有用。只要继续服下去,或许能彻底治好。”我重重点头。
抬头看见香郎面带笑意看住我,我也莞尔一笑。香郎,你的病有救了,想必老天爷也是不忍心了。我在心中默默的言,感觉却是又酸又涨。
“那这剩下的药,会不会不够用?”五鹤最想从喜悦中清醒过来,朝我望来。
我点头道,“我打算这两天再进山一趟,一定要再找一点药材。按我的估计,现在服的这株应该长了有百年了。如果还能找三株,我想差不多够了。”
闻言,香郎面上却有些黯然,“怕是不那么容易,这药有如此神效,定不常见。否则早就为世人所知,漓紫还想找三株,恐怕难矣。”
此言一出,众人面上都有些黯淡。
见状,我哈哈一笑,上前在香郎胸前一拍,“苍天从来不负苦心人既然这药我们都能无意中发现,未必就不能再找够三株。”转而一顿,又柔声道,“香郎,相信我。我一定会找回药材的。我不会让老天再用这病来折磨你的。何况,老天爷既然让我发现了这药,未必就不是给我们机会。凡事,必要有信心”
我双眼闪闪发亮的盯着他,渐渐地,他眼中也亮了起来,“好我们就一起与老天一搏”
我笑了,举起手掌,他先是不明所以,然后看懂了,唇角勾起,也举起了手掌,与我重重相击。
转过身,我面对青妙,“妙夫人,把如雪借我一用,我们后日便出发。”然后一顿,又道,“这次跟上次不一样,采药不用人多,如雪功夫高,足以保护我就行了。人多了,反倒累赘”我看了香郎一眼。
剩下的药只够十天所用,我必须抓紧时间了。如雪的功夫高足够保护我,至于那些蛇虫鼠蚁的,我这次自会准备充分。
后日,七七手术也已经七日了,我想带着这小家伙同行。因它才发现了这药,这次我也想带上它,或许能有别的好运。
呵呵地在心中轻笑,如此的打算,不知道算不算是信命。
妙夫人点了点头,眼里好似有些水光,面上却有些愧疚之色的看着我,“莫离郡主”她叫了我一声。
见我望向她,她定定看着我,“往日多有得罪。而今——多谢郡主了”
我静静回视她,随即摇头,然后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吧。其实说起来,除了那一巴掌,她并未真正伤害过我。也许,我没有医术,而如果香郎没有病,我们之间会是另外一种关系。
第一五四章再入七万大山
可是,这世上从来没有如果,冥冥中一切仿佛自有安排。
现时,我与香郎,与青妙之间都滋生了一种奇妙的默契和友谊。我想,这都是命运的安排吧。
“妙夫人,不若让我陪郡主同去如何?”突然,五鹤看着青妙道,转首笑看我,“这七万大山倒也曾与好友去过一次,若是郡主不嫌弃的话,就让五鹤陪郡主跑这一趟吧。”
朝五鹤感激一笑后,青妙朝我道,“五鹤的功夫比我和如雪只高不低,又有过进山的经验,如此最好不过了。”
五鹤的功夫这么高么?知道五鹤有武功,可真没想到居然比青妙二人还要高。
我惊异的朝他看去,永远都是白衣如雪,一派的斯文儒雅,竟然还是个武林高高手。
“那就有劳五鹤了。”也不用矫情,我点头应允。
如雪赶着车把我们送到山脚,我们跳下车。
“漓紫,一定要小心。”青妙神色郑重,转头看向五鹤,“五鹤,我就把莫离郡主交给你了。”
五鹤看了一眼青妙和香郎,道,“定不辱命但请放心。”
“药我都配好了,如雪只要按着方子写的方法煎就行。每日三次,不可断服。”我看着香郎,调皮的眨了眨眼,“姐姐我去采药顺便看看风景,你可不要太想我啊。”
香郎这两天都不怎么理我,大概还在气我那句“累赘”,闻言,鼻子“哼”了一声一副不想理我的模样。不过看我嬉皮笑脸的卖力逗笑的面子上终究还是心软了,却又抹不开面子。
故而,只看着我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模样,“你说过一定采到药,一定会治好我那就早点平平安安把药材带回来”顿了顿,“如果,如果这次万一没找到的话,也没关系,以后有机会再去。反正,要早点回来”
走上山路很久之后,转身挥手,还看见他们三人伫立在飞车旁。青妙的一身红衣不再刺眼,香郎一身粉色也不再碍眼,连如雪的一身黑衣也顺眼多了。而旁边,有着长长绿色鬃毛的一匹绿马突然高昂着脖子打了个喷鼻儿。
朝霞之下,突然觉得这幅画面是那么的和谐。
按照预定的路线,我们的目标是七万大山的中圈。
原因很简单,其一,当初发现这株药材的地方已经靠近中圈了,药材的生长环境跟气候湿度都是有关系的。其二,蔡大叔父子都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植物。那说明在外圈即使有,也是极少的。我们的时间有限,我便打算直接在中圈内寻找。
七七被我用一个布袋兜住,吊在胸前,不知是不是因为到了熟悉的地方的缘故,小家伙不时用爪子扒着袋口,探出脑袋四周望着。
抹了把汗,看了看自己的样子和胸前七七的小脑袋,觉得自己好像一个袋鼠妈妈,不禁忍笑。
走了半天,渐渐到了深处,触目所及都是又高又粗的树,地面全是密密的植被,各类野花从满地的蕨类植物中倔强的探出来了,露出属于自己的那份骄傲和美丽。
花瓣如细蕊般的唐松草,洁白的山檀,小小的花瓣簇拥在一起,还有那淡紫的缬草花,纤长的茎托着如绣球一般的花球......这些野花没有牡丹芍药的天姿国色,却有另一番风韵的美丽姿态.
跟香郎说的观赏风景倒没算说错,在这边极具原生态风貌的大山里,只要有心,美景确实处处皆有.
我们身上都抹了驱逐那些蛇虫鼠蚁的药水,还带了装满药粉的香囊,这一路走来倒没遇上那些蛇虫之类的马蚤扰。
如果不是五鹤一直持剑而行的话,我简直要把这次出行当做一次秋游了。
“郡主,歇歇吧。”五鹤看了看日头,对我道。
我点点头,在五鹤找到的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接过水囊和干粮开始吃起来。
七七也探出脑袋,我拿出给它准备的食物喂给它。
“五鹤,你们原来进这七万大山是做什么?”我好奇道。
五鹤一笑,道,“也没什么正经事,不过是听说这山里有野人,便好奇了。”
我有了兴致,“那见到了么?”
“不曾,我们只走到了中圈,后来遇到瘴气便过不去了。”五鹤摇头。
“那地方地形有何特异么?”我问。
五鹤面上露出异色,“郡主如何得知?”
我一笑,“别在叫我郡主了,叫漓紫吧。”见他笑了,我才道,“瘴气其实是动物死亡后尸体腐烂形成的毒素,要产生瘴气一般还要气候较热的地区才行。我看这七万大山范围这么大,应该要靠近火国的南面才会有瘴气。至于地形特殊,如果地形不特殊也不会有很多动物的尸体累计在一块儿了。”
五鹤恍然,“那地方有一道深涧,想要过去就要从涧底穿过,可是涧底瘴气很重,走到一半便会头晕。看来那些动物的尸体定是在涧底了。”
“五鹤,你去过很多地方探险吧?”我笑道。
“也曾去过一些有趣的地方。不过,真正的险地又岂是那般容易探的。那年,我与非月、轩夜三人先是来了这七万大山打算寻那野人,后无功而返。”像是想起了什么,他轻轻看了我一眼又道,“而后,我们又去探那天罗八方阵......”
“无功而返?”我偏头俏皮一笑。这世上还能进天罗八方阵的,除了轻柳就只有我了。
五鹤若有深意的一笑,“确实未能求得破阵之法,不过,也并非无功而返。”
非无功而返?额,轩夜说过他们当初在天绝南山闯阵时听见我弹琴,便寻了过来,正好碰到我游早泳......
这个问题不适合探讨下去,我摸了摸鼻子,突然想到他刚才叫的“非月”而不是“明月”,我奇道,“五鹤,你知道非月的身份了?”
轩夜都不知道千机阁阁主明月就是水国月皇子,而五鹤却分明知道,难道他和蓝非月关系更好?
好似猜到了我想的什么,五鹤笑道,“我也是刚刚知道不久,不过轩夜在闭关中恐怕还不知。”稍稍一停,他又道,“一月前,千机阁发了悬赏,只要有水国莫离郡主的消息便可领赏千金。”
轻轻的摸着七七的小脑袋,我垂眸不语。非月,你这又是何必?缘来聚,缘去散,这样不好么?
歇息了一炷香的时间,我们继续前行。
已经进入开始中圈了,一路上我都仔细留意着,可惜都没见到那种植物。
倒了晚间,我们找了一块空地燃起火堆宿营。
走了一天山路的我疲惫不堪,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日一早醒来时,五鹤还是保持着昨夜我入睡前的那个坐姿,都不知他有没有睡过。
“醒了么?”五鹤递过水囊和干粮。
出门在外也不能讲究那么多,我接过干粮就着水就吃了一点,也不去管有没有漱口洗脸的。
“漓紫,等下我背你吧。”五鹤道。
“啊?不用了。我走得动。”我赶紧拒绝。
五鹤摇了摇头,“我们只有五天时间,如果这样赶路时间恐怕不足。”
我低头想了下,也就答应了。昨天赶了一天的路,才走到中圈的范围。可五鹤说七万大山外圈最小,中圈的范围是外圈的三倍,按我这样的速度恐怕走不了多少地方。
“七七,你说哪里才有那种药呢?”我怅然的摸着七七道。明知道小家伙不会说话,还是忍不住。
“咪呜,坳呜”七七却出人意料的叫了两声,还咬了咬我的袖子。
“你这个小家伙,精神好了就开始磨牙了啊”我点了点它的脑袋。
“咪呜,坳呜”七七又扯了扯我的袖子,声音中颇有点撒娇委屈之意。
五鹤走了过来,“漓紫,你把七七放下来,放到地上。”
我一愣,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七七,我结巴了,“你是说七七听懂了我的话么?”
五鹤点点头,“五行大陆的动物中,彩兽的灵智是最高的。”
啊,还有这个说法,难怪那些有钱的人家都喜欢养彩兽。可七七这么小,又没训练过,能行么?
被放在地面的七七看得出行动还是很受伤势的困扰,艰难的直起身来,四肢还微微打着颤。
“不行,七七伤还没好,它走不了的。”我心疼了。
我话音一落,只见刚刚四周转了转脖子的七七突然朝右边一个方向迈开了脚步。走了两步之后,四肢打颤的更加厉害,眼看就要支持不住。
“七七,咱们不走了。”我上前一步轻轻抱起它。
七七温顺的躺在我怀了,脑袋在我手心拱了一下,然后又抬起朝它刚才走的方向“坳呜”一声叫了一下,再用它那琥珀般的眼睛讨赏般看着我。
“七七,你是说让我们朝那个方向走么?”我迟疑的道。
“咪呜”七七叫了一声。
难道真是这个意思?我转头看先五鹤。
五鹤正朝那个方向思量着什么,见我看他,他转回头,“那是去七万大山内圈的方向。也是有瘴气的那个深涧。”。
第一五五章宿营
莫非七七的意思是让我们去那里么?我低头沉思着。
片刻后,我做出了决定,“我们就朝那个方向走。”
动物没有人那么多花花肠子,很多动物的忠诚度远远高过了人类,我相信七七。
把七七背到我背上,我再趴到五鹤背上,我们朝着七七指的方向前行着。
“漓紫,你看。”又翻过了一座山,五鹤指着前方对背上的我道。
抬首看去,面前的密林幽深阴凉,地面除了各类蕨类植物外,长满了厚厚的青苔,连一些裸露的大石上全部铺满了湿滑的青苔,甚至那些不知道长了多少年的巨木的躯干上也密密的长着青苔。
“五鹤,这七万大山怎么会是这般模样?”看见面前广袤的热带森林,我惊奇万分。
五鹤笑道,“不过是老天的造化之功而已。”
是啊,没有进到这中心的人永远想不到这号称五大险地之一的七万大山并不是完全由山体组成的,而是数十座高山围成的一个盆地。
“我们走的是近路,一般人走到这里就算不迷路也是用去许多时日,所以很多人便以为这七万大山全是山,哪里知道这里面会别有洞天呢。”五鹤道。
“这里便是内圈了么?”我问道。
这一路上,我只记得五鹤背着我和七七翻过了三座大山,听见有猛兽嘶吼的声音,五鹤便负着我跃到高高的树梢躲过。
有高手护航是好啊。我在五鹤背上就跟坐“和谐号”一样舒坦快捷安全。额——准确的说比“和谐号”还安全些,事故发生率肯定为零。
五鹤道,“还没,真正内圈的位置恐怕要过了那条深涧才是。”
“坳呜”七七叫了起来。
我从五鹤背上下来,把七七抱到胸前,这小家伙难道有话说?
五鹤也好奇的看着七七,我举起七七与我的目光平行,“七七,妈妈要找的是你受伤时用的那个果子,你可不能瞎带路哦?”
“咪呜,咪呜。”七七伸出粉色的小舌头在我手腕位置舔了舔,然后瞪着圆圆的小眼睛看着我。
“坳呜,咪呜”——貌似这小家伙“坳呜”的时候是表示有事情要说,“咪呜”的时候表示“正确和是”的意思?
我把它轻轻放地上,它又左右端详了下,小鼻子朝空中嗅了嗅,然后朝前面密林的一个方向艰难的挪了几步,回头朝我和五鹤“咪呜,咪呜”的叫了两声。
我和五鹤对视了一眼,五鹤从袖中取出一只玉哨放在嘴边吹了起来。
可我却没听见任何的声音发出,过了片刻,一个小小的白点从天上落了下来,落到五鹤的肩膀上。——正是那只小白鸟。
五鹤又拿起玉哨吹了几下,指了指七七刚才为我们指的方向,小白鸟“叽叽”叫了两声便振翅朝那个方向飞去了。
我俯下身子先把七七抱起来,“五鹤莫非是叫你那小不点儿去给我们当斥候去了?”我打趣道。
五鹤展颜一笑,“有何不可?你有七七,我也有小不点儿啊。”
额,五鹤也会打趣人了。我一呆,然后莞尔。
不多时,小白鸟便飞了回来,“叽叽喳喳”叫了一通,五鹤转头看我,“可以走了。”
我觉得很神奇,“五鹤,你懂鸟语?”
五鹤柔和一笑,“不懂。不过相处久了,能意会一些而已。以后你若是跟七七长期相处,也会明白的。”
我点了点头,想起好友跟她“狗儿子”相处的情形,顿时了然。
沿着七七所指的方向,我跟在五鹤身后一边走一边四下搜罗。既然七七指的是这里,应该不会太远,就不用让五鹤背着走了。
已经到了傍晚时分,今天若是找不到,我们就耽误了两天时间了,我和五鹤虽然谁都没说,可是心里肯定都是一样的着急。
“坳呜。”七七从我怀里探出了脑袋叫唤着。
“漓紫,你看,是不是这个。”五鹤指着前方树下的一株植物回头对我道,语气中有压抑不住是一丝惊喜。
天色有些昏暗,我的目力比不上五鹤这样有内功的武林高手,我疾步跑上前去,定睛一看——一尺来高,叶成对生,卵圆形厚厚的叶片,下生白色绒毛,靠近植株顶端右侧部分还有一个婴儿拳头大的绿色果实
“是它是它”我回身抱住五鹤大叫,“五鹤,找到了。我们找到了”
相比我五鹤就要冷静的多了,虽然面上也是一片喜悦,却也提醒道,“漓紫,小心别压到七七。”
啊——我低头一看,七七正从我和五鹤怀抱之间辛苦的挤出它的小脑袋,看看我,再偏头看看五鹤,小眼睛瞪得圆圆的。
松开五鹤,我捧起七七,使劲的在它脑门上“吧唧”一口,“乖七七,妈妈真是爱死你了”
这次带七七出来真是太正确了,我再一次无比骄傲的赞美我的直觉。神奇的第六感啊,我谢谢你。
一开始还不好意思在五鹤面前对七七自称“妈妈”,现在我却越说越顺口了。
反正五鹤估计也猜到了这个“妈妈”的意思,不过他既然很君子的没点破,那我也厚脸皮的自称下去,就算旁人听见也不知道是什么称谓。
把这株完好无缺的药材挖了出来,根部也已经长出了四肢头部的模样,看来也是一株百年的。
我满意的收好。现在还要找两株,我们就可以回去了。
拾掇好药材,天已经黑尽了。
虽然我兴头十足,可也只能生火宿营。
在周围洒下驱逐蛇虫的药粉后在火堆边坐下,红红的篝火映着我们的脸,明明灭灭
“五鹤,你是如何认得炎赫非月他们的?”也许是找到一株药材带来的兴奋,我了无睡意,便想到这个问题。
淡然一笑,五鹤道,“我的母亲是炎赫母妃的表姐,我们自幼便相识了。至于非月和轩夜,他们俩打架,我劝架,便也认识了。”
这么说五鹤还是炎赫的远方表兄了,这两个人的性格,一个强悍,一个温和,还真是相差甚远啊。
“非月和轩夜打架?为什么打啊?谁打赢了?”想起妖孽般的非月和孩子气的轩夜大打出手的场面,我不禁好笑。
“水克火,如果真打,非月自是略胜一筹了。而且,当年非月的‘碧水诀’功力还要比轩夜高上半层。不过,轩夜那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非月应付得还是有些头疼的。至于为何打架,我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打起来了,我却是不知的,想必也不过是一言不合的小事罢了。”大概想起当时的情形,五鹤也忍不住的笑意满脸。
“如果没有你,我想你们三个也不能成为好朋友吧。”我笑看他,肯定的说道。
非月虽然也是面上常常带笑,可那笑却是有着几分疏离和自傲的。而轩夜却是直爽而骄傲的。这样的两个骨子里都骄傲的人,如果没有五鹤这个性格谦和的人做缓冲剂,恐怕谁也不会先拉下脸露出真心来。
“漓紫是如何看他们三人的?”五鹤没有接我的话,却出口相问。
三人?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他说的是炎赫、蓝非月还有轩夜。
静静看着火堆中点点火星犹如萤火虫般飞起,然后湮灭。
我轻轻开口,“他们三人都是极其骄傲的。当然,他们也有值得骄傲的本钱。出身显赫,又各自能力不凡。不过,炎赫骄傲得霸气,非月骄傲得孤高,而轩夜——轩夜的内心并不如他的外表那样强大,轩夜有骄傲的外表,可他的内心是执拗而柔软的。”
五鹤看着我,眼底掠过一抹激赏之色,温和的面容上略带了些惊异后转而平静,“漓紫的眼好生通透。五鹤佩服。”
我但笑不语,心中却是苦涩——与炎赫相爱过,和非月共过生死患难,而轩夜,不仅共过生死,还是相识于幼时。如何能不了解,又岂能不相知?
可是——不想再爱了,也不敢再爱了。如果他们都是平凡男子,我可以选择其一,从此归隐山林,过那不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可惜,他们身后有国家,有家族情之一字,明知不得,就不应该开始,感情愈深,便愈是害人害己。当初,我曾以为自己能坦然面对,坦然的祝福——现在想来,多么可笑不过是当初拒绝不了情之诱惑的那个我,为自己所找得借口罢了。
当香郎告诉我长公主即将为轻柳择亲那一刻,心好似被撕了个大大的口子,好疼,好空洞这种感觉实在痛苦。所以从今后,我会好好收好这颗心,不要害人也不要害己。注定没有结果的事——那就不要让它开始。
夜风习习,不觉有些微凉,我瑟缩了下,抱住了膝盖,往火边靠了靠。
五鹤见状,有些内疚的看着我,“都怪我忘记漓紫没有内力,应该带些衣物就好了。若是漓紫不嫌弃的话——”他一边说着一边去解他的外衫,“用我的先挡一挡吧。”。
第一五六章七七的身份
真是怪了,昨夜明明没有这么冷的。
五鹤歉然的看着我,感觉有些鼻塞,我吸吸鼻子,一笑,“不用这么麻烦了,有火,其实没这么冷,主要是有风。我换到你那边去坐好了,你这么高,一挡,风就没了。”
我换到五鹤的另一侧身边,紧挨着他坐下,这边是下风口——果然好多了。
偏头一笑,“五鹤,现在你就是我的防风墙了。”
五鹤看着我,温和一笑,“漓紫喜欢就好。休息吧,明天还要找药呢。”
我看了看身边,昨天不冷,我x着一棵树就睡着了。今天晚上,好像不行吧。
“既然可做知己,今日为漓紫做一棵树想必也是做得的。”五鹤淡淡而笑,语意中居然还有几分戏谑。
咳咳,五鹤居然也讲冷笑话。
“既然是知己兄弟,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嘿嘿一笑,把脚换了个方向,把头往他肩膀上一靠便闭上了眼。
原本以为我会很难入睡,毕竟这个姿势也不是十分舒服,何况五鹤他是个人而不是一棵树,还是有几分拘谨的。可没想到,没过多久我就沉沉睡去了。
一觉醒来已是天光,四周鸟鸣虫鸣,茂密的树梢新叶如碧,在晨光中显得十分翠绿可喜。
空气真是清新啊,这一觉睡得比昨夜舒服多了。
视线角度不对啊——忽然惊觉,发现自己竟然是平躺的,身上一件月白的长衫,头下温热的触感——那是五鹤的腿啊。
猛地坐了起来,讪讪的把长衫递给五鹤,“我竟然睡得这么沉。”看了他的腿一眼,“那个,你的腿该麻了吧。”
穿着月白中衣的五鹤接过长衫起身穿上,一面道,“习武之人肢体强健,哪有这般容易便腿麻的。漓紫不必多虑。”
顺便用了点干粮,又喂了点吃的给七七后,我们沿着昨天发现药材的地方扩散性的搜索,可惜找了一个一早,却一无所获。
药材有很多,可都不是我们要找的。
“七七,这里就这一株么?”我垂头丧气的捧着七七问。
“咪呜。”七七叫了一声。
我懊恼的问五鹤,“五鹤,七七说‘咪呜’是不是表示‘是’的意思啊?”
“好像是的。”五鹤沉吟了下,也正儿八经的回答我。
汗,还真是这个意思啊。这可难办了。
突然,五鹤一扭身形把我护在了身后,“漓紫小心,有人来了”五鹤低声道。
有人?我楞了——
“放下我们的圣兽”
林间跳出三个人来,其中领头的一个棕发少年冲我们大声喊道。
啊,还真的有人啊。我一时不能接受这种突然的变化,不是野人,是真的人,汗啊。
两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