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愿第2部分阅读
庶愿 作者:未知
婆子也知道收人钱财就要替人办事的道理,若收了银子却没帮人办成事,万一那求的人反了水,告到了傅夫人面前,那她岂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至于现今,一向谨慎小心的她竟然如此放肆地敲诈林家娘子,也是有原因的。上段时间她就听傅夫人说起铺子的事情,旁敲侧击,再加上这些年跟在夫人身边,也大概了解夫人的性子。夫人欣赏一些有实力的人,对于林家娘子能把生意做得如此红火,夫人当然不会把铺子委与他人,毕竟做熟客生意好过做生客的生意,林家娘子经营布店多年,也有一定的人脉。如果不是得罪了夫人的话,夫人是不会把铺子易主的,何况林家娘子那么精明的人,怎么会得罪了夫人呢?
张婆子也算是有些小心思的。自从得知夫人不会将铺子易主之后,就打起小算盘,要敲林家娘子一笔,于是,故意将此事捂得一丝风也透不出去,任凭外面传得沸沸扬扬,就是秘而不宣,让一伙人干着急。这不,短短半个月,林家娘子就送了好几百两银子过来,让她狠狠地赚了一大笔。
马车早早被拉进了后院,再赶出来时,已经易了装,原来的华丽近于奢华的车蓬已经消失不见,取代的是一副半旧的藏青色车蓬,乍看起来似一些小户人家雇用的马车。
张婆子满意地点点头,投给林家娘子一个赞赏的目光。她就喜欢这样的人,懂得审时度势,懂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最重要的一点,懂得守口如瓶。这样的人,难怪夫人会与他们长年合作。
王五又取过矮凳,扶着张婆子上车。平日在夫人面前点头哈腰的张婆子忽然神气起来,理理鬓边的碎发,颇有些当家主子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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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揣测
“五哥儿,等一等。”林家娘子忽然急急奔了出来,拿了一件精细绸子的衣裳,披在王五身上,再退后一步,边看边频频点头:“看我们这儿的手艺,没说的,这不值几个钱的绸布穿在五哥儿身上,竟然还这般耐看。”
张婆子只瞟了一眼,便心知肚明。这哪里是什么“不值几个钱的绸布”?分明就是从景州运过来的纱绸,好几十两银子一丈,一般人还穿不起。她们府里也不过一些小姐公子太太才穿得起,她这个在府里十多年的老人,还没这样的资格穿呢。
王五是个不识货的,他小心地将手在腰间蹭了几下,才用长满老茧的粗糙的手抚摸了一下披在身上的绸衣,傻傻地笑着,嘴巴里中有一句话:“好衣裳,好衣裳。”
张婆子一个巴掌打掉王五摸在绸衣上的手,轻声斥道:“你这孩子,手这么粗糙,要是起丝的话那就可惜了这么块好绸子了。”俯身前去拿过绸衣,收了起来:“这么贵重的衣物,不要蹧踏了,干娘给你收起来,等过年的时候给你当新衣换上。”
王五见干娘把新衣收走,也不恼,可见是十分信任张婆子的:“干娘,你帮我收着。”
林家娘子暗暗摇头,想不到贪得无厌的张婆子居然收了这么个实诚的干儿子,也算是她的造化。这世间的事多半如此,两个精明过头的人会惺惺相惜,但绝不会长久在一起,总要一个精明一个痴傻才能相处,就好比她那当家的,也是一个实诚的人。她就喜欢实诚的人。
林家娘子妩媚的狐狸眼眯了起来。有张婆子这句话,比什么都管用。看来几百两银子没有白砸。她的娇艳欲滴的唇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得意的笑意,心下暗道:西北边那间铺子姓陈的,想跟姑奶奶我斗,还差得远呢!
她一点也不担心傅府那位新夫人会断了她的营生。就拿这半旧的布蓬来说,都借出去有十年的光景,她虽然明白缄口的好处,但心中也猜得出,这新夫人做的是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不跟她家合作,大不了一拍两散,大家都捞不到好处。不过,她更明白,傅府的新夫人与她都是精明人,犯不着跟银子过不去。
能不撕破脸皮最好,林家娘子笑笑,以后要仰仗傅府的地方还很多。但是,她家那几百两银子也不能打了水漂,她要谋的可不是这间处于富庶村落间的林记铺子,她要的是在京城闹市中那间最大的绸缎庄。这间林记铺子算什么,京城那间“华锦坊”才是百里挑一的铺子。单看那上下两层阁楼式的气派,就把京城众多零零散散的布店压了下去,又建在闹市,想不兴旺都难。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目的,她才把银子使劲朝这方面砸。这次听张婆子的语气,此事八九不离十,她才真正放下心来。
关于傅府的新夫人,市井坊间皆传说那原来是傅老爷的大姨娘,今年年初,她生养的大儿子摘取了殿试第二,荣登榜眼之位,她也母凭子贵,晋封为二品诰命夫人。如此殊荣,族里人也不好让一个二品诰命夫人屈居姨娘的位置,便劝说傅老爷将其扶正。傅老爷也顺水推舟,把梅姨娘抬了正室。至此,正室空缺了数十年的傅府终于又有了一位正室夫人。
当林家铺子附近的婆子媳妇把这些传闻学舌给林家娘子听的时候,她根本就不相信,谁的心里没有小九九?她就不信了,这位傅府新夫人竟是那么与世无争,淡漠荣华富贵与权势利益的人。
后来有一次,她因帮府里的丫头婆子量身裁制换季的衣裳,一进垂花门,便看到一个满头珠翠的妇人神色有些慌张地朝四周看看,躲躲闪闪地进了正中的一个大屋子。她认得这人是京城明珠玉器行的沈家娘子,进去的时候沈家娘子的手里捧着一只捂得严严实实的木箱子,出来的时候手上空空,脸上已经换上了得意的笑容。后来,听说沈家娘子的亲弟弟补了通政使司的右通政,至此,她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
看着覆着半旧藏青布蓬的马车绝尘而去,林家娘子冷哼一声,她早就计划好了,等把铺子搬到京城去,她赁下的全京城最大的绸缎庄一定要出全国最贵的货,镶金丝银钱的绸缎最好,一定要狠狠地赚一笔,把她送出去的银子统统赚回来……
按照张婆子的提示,马车直直驶进城郊边上一个院子里,王五跳下车来,手脚麻利地将半旧的藏青色布蓬撤去,显然是做惯了这一活计的。而那马车剥去了伪装的“外衣”之后,便露出了本来的华丽面目。
这处院落也是傅家的产业,张婆子的丈夫张大力原本是傅府里赶马车的,后来得到提升,替傅府看管几处农庄的收成。并且,当时还是梅姨娘的新夫人特地分了这一处院子给她。平日里张婆子与丈夫住在傅府的后街,传唤起来方便,这处院子便给了儿子与儿媳妇居住。
此刻,院子里,屋子的大门半敞开,旁边的厨房升起炊烟,里面传来瓢勺撞击的声音。张婆子知道那是新雇来帮忙带孩子的李氏媳妇正在厨房里忙乎。伸手把半扇门推开,便看到自家媳妇一边摇着摇篮里只有三个月大的孙子,一边在打盹,小家伙静静地睡着,微微嘟起的小嘴边上挂着甜甜的笑意。
媳妇是个勤快的,屋子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亮亮堂堂的,屋子里正面的墙壁上,有一处凹了进去,做成类似橱窗的样子,里面供着观世音菩萨,香炉中香烟袅袅。
正前方是一套桌椅,模仿了大户人家的摆设,正中两个主位,底下一溜的靠椅,颜色虽光鲜并不华丽。若细心一看不难发现,这是上好的花梨木家具,小户人家一般是用不起的。
这个时候,儿子自然是不在家的。当年她参与了一桩大事,一家三口都受了恩惠。丈夫升做农庄管事;儿子由于身体强壮,又遗传了他爹的几分力气,通过傅府的关系进了公门,在京城刺史名下谋了份差事,中午一般都不回家,就在公门里用饭;而她,更是由一个粗使婆子荣升为傅府新夫人身边的红人,被府里其他的丫头婆子眼红了许多年。
当年那件大事……若不如此,怎么会有她今天的荣华富贵?
可是,人常言,十年河东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保得了她十年富贵,能保得了她一世的富贵吗?她算了一下,如今是第十一个年头,这好日子恐怕也快到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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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心惊
张婆子心头微凉,看到橱窗里供奉的观音菩萨,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般,快步走了过去,取出三支线香,点上插在香炉中,再虔诚地拜了几拜,心也慢慢安定下来。
如此一番动作,有些响动弄了出来,把旁边打盹的媳妇惊醒过来。媳妇抬眼一看,见到婆婆回来了,慌忙松开扶住摇篮的手,起身道:“娘,您回来了?”
然后又道:“娘要在家里用饭吗?我让李嫂子多下一勺米……”
张婆子道:“不用,我和五哥儿待会就走,大夫人还等着回话呢。”张婆子深知在大夫人跟前当差,最讲究的就是办事利索,怠慢了,延误事情的话以后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
媳妇正要说什么,旁边摇篮里的小婴儿忽地“哇”地哭了起来。媳妇也顾不上与婆婆说话,慌忙俯下身子,把孩子抱在怀里哄。
不知为什么,小婴儿的哭声出奇地大,使劲地蹬脚,胖乎乎的小手在空中胡乱抓着,小脸憋得通红,泪水四溢。
“哄孩子不能这样……”张婆子见媳妇哄孩子不得章法,又见孙子哭得凄惨,不由一阵心疼,伸出手来就要把孩子接过来。
孙子憋得通红的脸在她的面前一晃,不知是因为心中存了些事,还是别的什么,她的脑海中忽地现出当年那个场景来,伸出去的手便停在了半空中。
当年,那个极黑极尽混乱的夜晚,窗外的梧桐树被急促的秋风吹得“沙沙”地响。她的手中抱着一个初生的新生儿,那个新生儿虽未足月,却十分强壮,浑身通红,粉雕玉琢的小脸上挂满了泪水,不哭也不闹,漆黑如葡萄般的大眼睛一瞬不眨地盯着她。
张婆子的心中陡然升起一股寒意。
“娘,娘你怎么了?”媳妇转过头来,见婆婆停在半空的手,还有苍白的脸,有些讶然叫道。
“啊,哦没事,没事。”张婆子尴尬地收回手,抚了一下脸,脸上凉浸浸的,有冷汗。
张婆子有些慌张地朝外走,不敢再看孙子一眼:“媳妇你先张罗着,看这天转凉了,待天成回来,让他多带件衣裳到衙门去。还有,孩子得慢慢地哄,别让他哭岔了气……”
媳妇莫名其妙地看着外面。最后半句她没听清,张婆子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院子外面。天成是她丈夫的名字,前两天她已按婆婆的嘱咐送了衣服过去,不明白婆婆为何又重复再提一次。还有,关于如何哄孩子,婆婆也没讲清楚,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张婆子走得急,差点撞到一个人身上。她心情不大好,正要发作,对方已一把拉住她,笑嘻嘻地朝她展开笑脸:“张妈妈,走得这么急,要到哪里去呀?”
张婆子抬头一看,认得是经常给京城几个大户人家输送丫头的陈牙婆。这牙婆子虽然年逾半百,但精神未见委顿,一身宝蓝色暗花绸子衣裳,加上一两枚华而不艳的簪子,就把自己修整得神采奕奕。尤其一双细长的眼睛,闪烁着精明的光芒。
张婆子与她,也算是老熟人了,这几年为了昭显府里的宽厚仁慈,到了一定年龄的丫头全部放了出去,再让陈牙婆招一批亲的进来。这牙婆子做惯这种生意,眼睛极其锐利,包揽了京城几个大户的丫头生意,经她手培训出来的丫头,能被主人家挑出错处的极少,被主人家退回来的更是没有的事情,所以在京城一带,这个牙婆子的口碑极好。
平日里,张婆子会与她闲磕几句,但是现在,她没空。
张婆子见不远处马车上的王五正在东张西望,加上要赶回去复命,也不想与陈牙婆多费口舌,直截了当道:“陈牙婆,我这里还有事情要办。你上次说的事我都记下了,待寻到机会我一定跟夫人说说。”说完便甩开陈牙婆直直朝马车急行而去。
身后,陈牙婆犹自叫道:“张妈妈,你可要记住了在夫人面前美言几句啊……”
张婆子没有回头,一路急走,唇边浮起一丝冷笑。这个陈牙婆可真会招揽生意,这十年来,专给京城几个大户人家输送丫头不知赚取了多少银子。就拿她所在的傅府来说,这十年来,丫头换了一批又一批,只要她能想到的,知晓当年那件事情,或者可能知道当年那件事情的,都被她统统放了出去。如今府里的丫头婆子,只是隐约知道傅府当年发生过一些事情,至于细节是一点也不知晓的。
再无人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她应该放宽心,高枕无忧的。
登上马车的时候,张婆子微微停顿了一下,看向不远处正朝西北方向走去的陈伢婆。那个老婆子的身后,跟着一个小丫头。刚才她与陈婆子擦肩而过的时候,随意瞟了一下,看到她的身后怯怯站着一个约十岁左右的小丫头,年纪虽小,但长得尤其水灵,那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似的,顾盼生姿。
张婆子笑了一笑。这个陈牙婆,真会找儿媳妇,以她那挑拣丫头的独到眼光,给她那独生儿子找了个标致的准媳妇。
快到傅府的时候,张婆子又喊了声“停车”。这次王五学乖了,稳稳当当拉住缰绳,把车子停下来:“干娘,又有什么事?”
张婆子一脸严肃:“五儿,待会进了府,回大太太的时候,知道该怎么说吧?”她怕王五太老实,说漏了嘴。
“知道。”王五点点头,“我就照干娘教我的说,说我们七兜八拐才拐上那条道,一路上没有停留,办完事情马上就赶了回来。”
张婆子盯着他,指住自己的额头:“我额头上这个,怎么说?”
王五看看张婆子,忽然变聪明了:“是孩儿心急赶路,没看到地上的石块,车子簸了一下,让干娘撞到车厢了。”
张婆子紧绷的脸顿时舒展开来,笑呵呵地抚了抚王五的头:“乖儿子,回头干娘给你做你最喜欢吃的桂花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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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初见
傅清玉看着前方。半山腰的坡地上,四处疯长着半人高的野草,还有带刺的灌木丛。时值深秋,野草多半枯黄,从枯黄的野草丛中突兀地窜出一根狗尾巴草,一枝独秀般在风中摇摆。
这个人,就立在一枝独秀的狗尾巴草的旁边,闲闲散散地站着,神情有些漫不经心,嘴角微微上翘,带着些戏谑。饱满光洁的额头,阳光在上面跳跃,一双丹凤眼,毫无忌惮地落在她的脸上。再往身上看,一身靛蓝的圆领箭袖衣衫,衣衫是嵌了银线的上好锦缎,银光灿灿,随风摇摆,宛似碧蓝湖面波光粼粼。胸前挂着一个八宝璎珞项圈,悬一块长命金麒麟,闪着耀目金光。腰间系着银白色的富贵织锦腰带,上面镶着几颗指甲般大小的锤形蓝宝石。一块紫色蝶形玉佩悬挂于腰间,紫气氲氤,有隐约的光芒闪现。脚下蹬的是褐色的鹿皮靴子,手上执了把墨玉骨扇,扇子下方坠一枚方形的碧绿清透的翡翠石。
这人,浑身的珠光宝气,眉宇之间更显露出一种天然的富贵之态,仿佛与生俱来,便是这一身的贵气与傲气。
傅清玉暗暗惊讶:此人,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孩童,怎么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那少年直直穿过狗尾巴草丛,一枝独秀的狗尾巴草被他急走带出的风晃到了一边。他一直走到傅清玉跟前,侧了一下头,看了看她脑后包扎着的凝了暗红血迹的纱布,皱一下眉头,喃喃道:“怎么弄成这个样子?几天前不是还好好的吗?”一边说着,一边竟伸手朝她额头上抚去。
傅清玉一惊,本能的反抗与躲避,她伸手挥掉就快要抚上她额头的毛手,瞪着他:“你这个人,我又不认识你,干嘛动手动脚的?”
少年并不在意被挥落的手,只是脸上的神情十分愕然,气咻咻道:“你不认识我?我救了你,你居然说不认识我?有你这样对待救命恩人的吗?”
少年的表情很气愤,脸色有些涨红,是一副被人误会的受伤神态。傅清玉怔了一下,她以前有个表弟,被人枉冤时也是这副神情,急得直跳脚的样子。
“哦,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傅清玉缓了一下语气,表示愿意相信他的话。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这个少年,浑身珠光宝气,富贵得令人抓狂。这种人,会伸出他那富贵异常的手救她如此一个穷苦的小丫头吗?
“你不信?”少年看出傅清玉眼中的怀疑,怒气更炽,直直问到傅清玉的脸上,“你总该记得你落水的时候,有人在水中托了你一把吧?”
傅清玉微闭了一下眼睛,几天前的记忆自她眼前掠过。几天前,由于胡大娇吵着要吃新鲜的莲子,江氏便逼着她出去采莲子。时值深秋,冬天快要来临,哪里还有什么新鲜的莲子?她一个人四处晃荡,好不容易看到一处天然湖泊,湖上碧波荡漾,艳丽的莲花开得正盛。她心中欣喜,看到湖边停了只小船,想也没想就划了过去,谁知道湖上突然起了大风,暴雨倾盆,小船经受不住风浪,竟然被狂风骤浪掀翻,然后她落入冰冷的水中,迅速沉了下去。
在她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她朦胧感到有一双手稳稳地托住她,一直升了上去。莫非,就是这少年出手相助?
只可惜,这具身体的主人还是一缕芳魂飞散而去,取而代之的是她这个异时空的孤魂。
“你真的不记得了?”少年看着傅清玉脸上的神情由怀疑转向迷茫,很是沮丧。
“我发了三天高热,记不清了。”傅清玉轻轻道,对于一个刚住进这具身体的人而言,失忆是最好的借口。她不确定在这之前是否认识这个少年,话说得越多,露出的破绽也越多。
“算了,算本公子我白救你了。”少年有些不耐烦地挥挥手,看看傅清玉,“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本公子救了你,居然连你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还有,你这头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他指指傅清玉头上缠着的纱布。
一个十二、三岁的孩童,故意装作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还一个劲地自称“本公子”,傅清玉有些失笑。在听到他问她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她的心才真正放了下来。原来这个少年也不知道她的名字,这么说,他们是第一次见面罗?
“我叫傅清玉。”傅清玉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并解释一下自己头上带伤的原因,“我这几天发高热,烧晕了头,不知怎么就从床上掉了下来,撞破了头。”
少年点点头。他跳下湖去,把她捞上来的时候,她除了昏迷,毫发无损,这伤势,不用说也是她自己不小心弄出来的了。
“傅清玉。”少年重复一次,似乎没有心思考究她这个名字的好坏,很快转到她落水的原因上来:“你这个丫头,干嘛选这么个大冷天跳到水里去?害得本公子被你累得差点得了伤寒。”
“我是去采莲子的。”回想起清晰的往昔,傅清玉的脸色黯淡下来,原来这个身体的主人真是个不受待见的,为了那个胡家大小姐的喜好,居然把性命也丢了。
“难怪呢,我把你救上岸的时候,你的手里死死抓住一把莲子……”少年顿了一下,“我家的湖你也敢进去,你没看到湖边竖着的石碑,写着‘皇家重地,闲人免入’吗?”
那么大的天然湖泊,居然是他家的……傅清玉微微愣了一下,那片湖泊,辽阔无边,湖上的莲花盛开无数,若是无人管理,恐怕也不会成为这番样子。傅清玉暗暗点头,那的确有些像私人财产。
可是,那少年却说,湖边的石碑写着:皇家重地,闲人免入。难道他是……
傅清玉不由多看那少年几眼。除了逼人的贵气外,似乎找不到一丝皇家的标志。
“算你运气好,碰到本公子,要是别人,肯定要杀无赦的。”少年又开始居高临下地向她展示他的恩惠。
“多谢你。”傅清玉诚挚道,扫了一眼不远处的胡三娇,回头问那少年:“你说那片湖是你家的,你家……在哪里?”
那少年用手一指远处:“那片林子过去,有一个庄园,就是我的家。”
傅清玉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越过树林,果然看到一个偌大的庄园,良田百亩,亭台楼阁,院落连着院落,自有一番浑雄的气势。隐约有朗朗的读书声传来。
少年看到傅清玉眼中的惊叹,心中甚是得意:“这不算什么,只是一处避暑的园子,我家在京城的府邸比这豪华百倍呢!”
少年眼中有自得,语气轻描淡写,仿佛在说,这处庄园不算什么,只是个避暑山庄,我家那房子才叫真正的大呢!
第十章 交锋
原来是一个爱夸耀的富贵小公子!
傅清玉在心底笑出了声,展现在脸上,嘴角微微上扬,笑意溢出唇边:“嗯,你家的房子大,我家的房子小。”语气一转,“你家那个庄园里不是有个书院吗?怎么你不去上学?难不成你是逃学出来的?”
“什么叫逃学?本公子哪里是逃……”少年涨红了脸,后来毕竟底气不足,说到最后,声音已经低了下去。
“被我说中了吧?哈哈……”傅清玉哈哈大笑起来。这是半年来,自奶奶去世以后,她第一次笑得这么开心。原来,逗逗小朋友也是这么开心的事情。
听到笑声,少年脸上有些挂不住,使劲拿他那双漂亮的丹凤眼瞪着傅清玉。傅清玉也不理他,只管嘻嘻地笑得没心没肺。
少年败下阵来,懊恼道:“早知如此,我就不救你了。”说完甩甩袖子扭头就走。
“那人是谁?”胡三娇从那边走过来,只看到那个少年远去的背影。
傅清玉笑笑;“一个曾经救过我的人。”她冲着那袭小小却挺得极直的背影喊道:“小公子,多谢你救了我。”语气真挚。
那少年似乎听见了,回过头来,扬扬手,眼睛晶晶亮。
“清玉,我们回去吧。”胡三娇手中抓着一小撮刚割下的猪草,放到箩筐里,再看看箩筐里只有半筐的猪草,“我们走吧。”说着伸手去拉傅清玉。
“这样能行吗?你娘她……”傅清玉看着箩筐里的半筐猪草,皱皱眉。若在平日,若不把猪草割满筐,江氏是不准她吃饭的。
“我说行就行。”认真起来的胡三娇目光坚定,差点失去玩伴的阴影仍在她的心底徘徊,她看住傅清玉:“你放心,我跟我娘说,说是我让你不要去割猪草的。你都这个样子了,应该好好养伤才对。”
“不行,你娘会骂你的。”傅清玉说什么也不听胡三娇的,抓起箩筐就到旁边的灌木林中挥了镰刀割草。她用力过猛,一阵晕眩,镰刀自手中跌落,用手捂住头部,由于长年营养不良,瘦弱如豆芽般的身子也开始摇晃起来。
“清玉,你怎么了?”胡三娇忙扔了镰刀,上前扶住她。
傅清玉脸色苍白:“我头好晕。”
“我扶你下山吧,这猪草,我们不割了。”胡三娇什么也不管了,亲自把箩筐背了起来,拾起两刀镰刀丢进箩筐里,一手扶着傅清玉,走下山去。
斜靠在胡三娇的身上,傅清玉有些过意不去。胡三娇其实大不了她几岁,而且身子也不比她强壮多少。要不是因为江氏,她也不会利用胡三娇。
凭着过往的记忆,她知道,江氏是一个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人。她头上这点小伤对于江氏而言,根本无足轻重。除了割猪草,还有家里一大堆脏衣服,还有劈柴,烧水……只要她活蹦乱跳的,江氏就绝对不会放过她。
她这副身子,再经不起这般折腾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她的首要任务,是要养好身子,这样才能够想其他的办法脱身。
“傅清玉,你干什么?”她们才一进院子,胡大娇就冲了出来,指着傅清玉的鼻子大骂起来,“你是什么东西?竟然敢指使我妹妹帮你背箩筐,你不想活了是不是?”
长年被人捧在手心上的待遇养就了胡大娇不可一世,娇纵跋扈的性子。刚才她在闺房里拿个花绷子绣花,歇眼睛的功夫,抬头朝窗外望去,竟然看到她的亲妹妹背着箩筐,还扶着那个不值一钱的粗俗丫头!她当时就气不打一处来,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
傅清玉微眯眼睛,朝胡大娇看去。这是她第一次面对面见到胡大娇。这位胡家大小姐,年方十五,皮肤白晰,体态窕窈。明若秋水般的大眼睛,笼烟眉,十指如葱,娇艳欲滴的樱桃小嘴,即使气得脸色煞白,那模样还是个美人胚子。
傅清玉朝她的巧手看去,这双手,江氏可是下了血本的,保养得白白嫩嫩,青葱水嫩。只可惜,现在这双手,派错了用场,不去穿针引线,偏偏指住了她的鼻子,趾高气扬地向她示威。
胡三娇慌忙放下背上的箩筐,去拦胡大娇:“大姐,清玉刚摔破了头,现在还头晕呢,你就让她多歇两天吧。”
“多歇两天?那这两天家里那么多的衣服,还有喂猪,劈柴,烧水……这些活谁来做!”胡大娇恶狠狠道,“不就是摔破个头嘛,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死了废了一点也动不了……”口吻像足了江氏。
傅清玉的眼睛再度眯了一下。果然是个刁蛮得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年纪小小竟能说出这样恶毒的话来。这家人的教养,也太……
胡三娇有些听不下去:“大姐……”
“三妹,你少罗嗦,闪一边去。”胡大娇撩开妹妹,也不管她修剪得极好的指甲,伸手朝傅清玉身上推去,“别装死,快给我洗衣服去!那两个媳妇我让娘不用请了,家里有个现成的,干嘛还浪费钱……”
她的手招呼到傅清玉身上,尖尖的指甲如利刃般刺得傅清玉生疼。傅清玉也气了,这个蛮横无理的家伙……
胡三娇正要想上去阻拦,便看到傅清玉正朝她这个方向倒了下来,而胡大娇则倒向了另一个方向。
她下意识地扶住傅清玉,还没有弄清楚怎么一回事,就听到大姐尖利的声音响了起来:“你竟敢推我!你这个死蹄子,你这个死丫头……”气青了脸的胡大娇又张牙舞爪地朝傅清玉扑了过来。
“大姐……”看到大姐尖尖的指甲就要戳到傅清玉的脸上,胡三娇赶忙拉傅清玉转开身子。
胡大娇扑了个空,站立不稳,竟直直地摔了下来。
“大姐……”胡三娇惊叫。
胡大娇摔下来的方向,有一张条形长凳,长方形凳面的一个角正好对着胡大娇的额头。
傅清玉闭上眼睛:恶有恶报。
瞬时,院子里响起一声巨大的响声。有长凳被砸翻的巨响,有人重重摔在地上的闷响,还有,就是胡大娇凄厉的尖叫声:“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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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大祸
胡三娇与傅清玉坐倒在地上,口呆目瞪地望着面前的胡大娇。
面前的胡大娇,已不再是昔日那个娇美的胡大娇。她那晶莹秀丽的额头重重地磕在凳子上,顿时血流满面,样子狰狞恐怖。剧烈的疼痛,殷红的鲜血,使她忘记要用手去捂住伤口,阻止汩汩而出的鲜血。鲜血流到眼睛里,眼前一片血红,在极度的恐惧下,胡大娇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烈的尖叫后,整个人便软软地倒了下去。
“大娇——我的女儿啊,你怎么了?”另一声尖锐的尖叫声自院子门口处响起,接着一个硕大的身影冲到胡大娇身边,一把抱起胡大娇,惊慌得手足无措:“大娇,你不要吓娘啊,你快醒醒……我可怜的女儿,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弄成这个样子,我出门的时候你还是好好的……”
江氏哭得一塌糊涂,她这个精雕细琢的女儿,用银子调养出来的女儿,竟然成了这副样子,就好像一只精致的花瓶,竟然被人打破一个缺口,令她又惊又怒又心痛。她慌乱中扯了手帕捂住胡大娇额头上的伤口,过了好一会才记起要请大夫,忙转过身来扯着脖子直叫道:“二娇,快去把村头的梁大夫请过来!要快,不然你姐活不成了。”
旁边一个长得粗壮、肤色黝黑的约摸十四五岁的姑娘快步跑了出去。傅清玉这才注意到胡家的二小姐胡二娇,长得人高马大,浓眉大眼,十足像个假小子。走起路来虎虎生风,那身肌肉,根本看不出一丝姑娘家的细致婉约,倒像一个屠夫。傅清玉咋咋舌,一个女儿家长成这个样子,也真够为难她的了。
江氏把大女儿抱起,送回闺房里。起身的时候目光阴厉地盯了傅清玉一眼。傅清玉下意识地退缩了一下,这个老太婆的目光,赶得上杀人了……
院子里的气氛有些沉闷压抑,胡三娇忧心忡忡地望着傅清玉,傅清玉不自然地笑笑,她明显感到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胡大为则叹了口气,轻抚了一下傅清玉的头:“都进去吧。”
胡二娇很快把村头的梁大夫扯来了,也就是傅清玉刚从这个异时空转醒时看到的那个老大夫。
老大夫有五十岁的年纪,上气不接下气地被胡二娇拽来,还没有缓过气来,就被胡二娇直接塞进了大姐的房间里。
胡二娇很利落地做完这一切,“啪啪”两下拍拍手,然后看看正从窗子朝里张望的胡三娇和傅清玉,直直地朝她们走去。
看着铁塔般的二姐逼将过来,胡三娇连忙把傅清玉护在身后,哀求道:“二姐……”
胡二娇硕大的拳头越过胡三娇在傅清玉的脸上晃悠:“你这个死蹄子,你把我大姐害成这个样子,你死定了。”
胡三娇满眼担忧地望着傅清玉,傅清玉却望着胡二娇高大健硕的体形出神。她在想,以她跆拳道黑带三段的功力,在五招之内能不能把这个大块头撂倒?
过了一会,江氏大声地哭着把梁大夫送出门来:“梁大夫,你说,这孩子的额头上,会留下疤痕吗?”
梁大夫的声音带些无奈与无力:“这……难说啊,伤口这么深……好好养着吧,时间久了就会淡的……”
……
胡三娇看着傅清玉一副愣愣的样子,眼中的担忧更深了。趁胡二娇不注意,悄悄把她拉到一边:“清玉,你快逃吧,待会我娘出来肯定要拿你撒气的。你……你快走吧。”
傅清玉这才回过神来,胡三娇很紧张,拉住她的的在微微地抖。“为什么要走呢?”傅清玉苦笑,如果要走,又能走到哪里去?这个地方,方圆百里之内,都是重重山峦,峻峭的陡峰,逃进深山老林里去,过不了两天就会饿死。即使有机会出逃,这小身体小腿的,又能逃出多远?
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放弃了逃跑的念头。
胡三娇急了:“你不跑……我娘会打死你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娘那脾气……”急切之下,胡三娇什么也不管了,急急地推着傅清玉就往外走。
“你们两个,给老娘站住!”平地炸起一声雷响,把就要跨出门去的两个小人儿当场震住。
暴风雨来临了。
马车辘辘前行,穿过闹市,就快到傅府了。
大梁朝的首都名为盛京,又称天都。繁华的都市,客商南来北往,叫卖声此起彼伏,全国近一半的商货交易都在此都,其繁荣昌盛可想而知。
张婆子挑起一侧窗帘子,透过车厢的窗户看了出去。
时值正午,街市上热闹非凡。这是“花灯节”前最盛大的一个庙会。
天都人祟尚花灯,因为花灯有“光明”、“美好”的寓意,再加上灯火在传统观念之中有“火光驱邪”的意味,因此,天都人于每年的三月初三,都会举办盛大的“花灯节”,青年才俊、风流公子哥们喜欢风花雪月,免不了提灯游湖,而久居闺房之中,摆弄女红的深闺小姐们也可以放松一天,带着丫环婆子们出来观灯,放灯。
至于有没有才子佳人,于灯前月下,眉目传情,私订终身,那就不得而知了。
经过一个制作花灯兼出售的店面时,一个丫头尖利的嗓门大得出奇,远远地从那边传到了这边。
“……你这死糟老头子,你这是拿话来糊弄我啊?上次不是说好,你店里新出这一批最好的宣纸,我家小姐全包了吗?你竟敢卖给了别家……你不想活了……”
花灯店的老板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半百老头,此刻躬着身子,连连作揖:“香巧姑娘,实在对不住啊,这批新货刚到,工部侍郎家的李大小姐就过来了,一看到心中喜欢,拿了就走,老朽是挡也挡不住啊……”
“你一个大活人挡不住?”那名叫做香巧的丫头尖尖的手指都快戳到他长满皱纹的脸上去了,“你是死人还是怎的?我们小姐好歹也是你的老主顾了,哪年的宣纸不是从你店里买的?就图你这小店出的货色比别家的新颖别致些,如今连订金都交了,你这个死老头,竟敢吃里扒外……”
花灯店蔡老板慌忙让老伴取了作为订金的十两银子出来,双手捧上,陪笑道:“香巧姑娘,实在对不住,这批新货是给府里的三小姐预备的,谁曾想,那个工部侍郎的李大小姐……”
“香巧,别听这糟老头诡辩!我们走,告诉小姐,下次换另一间店子去!”另一个与香巧年纪相仿的丫头一把抓过银子,狠狠地瞪了蔡老板一眼,气咻咻地拉着香巧出门去了。
蔡老板苦笑着,脸上的皱纹更深了。这些名门贵秀,真是得罪不起呀。好好的一个花灯会,怎么就成了京城里富家小姐们相互攀比,你争我斗的场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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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心思
香菱拽了香巧跨出店门,从旁边凑过来一张讪笑的脸:“两位,不是三小姐房里的香巧与香菱姑娘吗?”
香菱侧了一下身子,转头望去,是一个极其眼生的精瘦妇人,四十岁上下的年纪,穿着石青色儒袄,鲛绡镶边的暗色牡丹花褙子,两支淡黄|色的梅花芯心的银簪子压在鬓边,整个人显得干净利索,尤其一双锐利的眼睛,闪耀着精明的光,一看就是个生意人。
香菱与香巧对望了一眼,这个妇人,如此脸生,她们不认识。
“难怪两位姑娘会不认识,我也不常在府里走动。”精瘦妇人笑得极不自然,“记得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我领着几个媳妇儿进府给姑娘妈妈们裁制冬衣,三小姐还夸过我的手艺呢。”
香巧一扬眉,嘴角有了一丝笑意,她记起来了:“哦,你不就是去年府里请来的华锦坊的岑大婶子吗?”香巧快速地打量了面前的妇人一眼,眼中闪着疑惑。“华锦坊”这几年在天都火得很,就看那气派的上下两层阁楼式的铺面,就足以吸引众多京城里的富人们了。天都的人都以穿着‘华锦坊”出品的衣饰为荣,这在当下已经成为一个流行的风尚。
香菱也翘起嘴角,对岑大嫂子笑笑,算是打过招呼。她记得去年深秋府里给每个丫头婆子订制新衣,拿了好几十种各色的料子过来。她看中了一款春水色有朵朵蔷薇花的料子,谁曾想做出来的衣裳却成了桃红色梅花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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