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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兆丰年第19部分阅读

      瑞雪兆丰年 作者:rouwenwu

    ,一见瑞雪笑眯眯的站在门口,立刻惊喜的迎了上来,半是埋怨,半是庆幸的低声说道,“你这嫂子,怎么这么久不来,前日那卖书的秀才又送来十几本书,我都藏起来了,提心吊胆怕掌柜发现,就等着你来挑挑呢。”

    说着就急忙银子瑞雪和赵丰年进了铺子,麻利的在角落的箱子里抱出一摞旧书来,催促道,“我们掌柜的回家去取账本了,估摸着也快回来了,嫂子动作快些吧。”

    “好,好,莫急。”瑞雪安抚小伙计几句,就把书推到赵丰年跟前,赵丰年每本都翻开扫了两眼,最后捡出三本放到一旁,说道,“就这些吧。”

    瑞雪见他眼睛迅速眨动一下,立刻会意的拿出荷包,捡了块二两的银子给了小伙计,笑道,“除了书费,剩下的就给小哥儿做润手了。”

    小伙计暗自算了算,这三本书收价一两二,如今得了二两,就有八百文落到了自己口袋,差不多是大半个月的工钱了,乐得他见眉不见眼的,把银子塞到怀里,连道,“谢嫂子赏,以后再收旧书,我一定给嫂子留着。”

    瑞雪点头,与赵丰年抱了书出门去,直走出小伙计的视线,她才问道,“怎么样,掌柜的,可是又淘到好书了?”

    赵丰年见她眼睛里好似生起两簇火焰般炽烈,忍不住笑道,“像《十二国游记》那般的孤本好书,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

    瑞雪听了这话,像被霜打了的茄子,瞬间蔫了下来,嗔怪道,“我见你使眼色,还以为赚了大便宜。”

    第七十一章 赏灯(二)

    赵丰年被她这般模样,惹得扑哧笑出声来,晃晃手里的书,“这三本,虽然没有《十二国游记》珍贵,但也都是难得的好书,想来那卖书秀才的功名也不是苦读得来,否则不可能连这样的书都舍得卖掉。”

    瑞雪听得还是占了便宜,立刻笑嘻嘻的接过书,翻了翻,“败家子处处都是,不过没有他们败家,咱们也买不到好书啊。”

    两人寻了个卖编制物的摊子,花了三十文买了一只海碗大小的藤编篮子,正好装下三本书,瑞雪拎在手上,一路走走停停,又买了两只绣工精致的荷包。

    这时候天色就渐渐暗下来了,早就急不可耐的各家店铺和大户人家,几乎是同时点起了各色花灯。

    八宝宫灯、走马灯、龙灯、纱灯、花篮灯、龙凤灯、树地灯、蘑菇灯,形状各异,颜色也各异,瞬时间把整个城池照耀得亮白如昼。

    各家商铺前都摆了桌案,支了灯架子,任凭百姓们观赏彩灯,如若能猜出灯谜,还有彩头可拿,或者是一盏走马灯,或者是一把扇子、一个荷包,不贵重,但却都是极精致喜人的。

    瑞雪远远看中一家银楼前最显眼处挂着的花灯,妃色轻纱糊在编成莲花形状的竹枝上,一层层花瓣娇艳剔透,中间还有金色的花蕊闪烁,极是轻盈雅致的样子。

    赵丰年见她总是扭头去看,猜到她必是喜欢,于是牵了她挤到近前,问那银楼的小伙计,“那盏莲花等,是卖是奖?”

    小伙计见他穿着石青的长袍,方巾束发,典型的读书人装扮,脸上立刻添了三分恭敬,笑道,“这位先生真是好眼力,这是小店最好的一盏灯了,如果猜中灯谜,就做为彩头送给先生,如若先生不喜费神,付上一百文也可拿去。”

    男子天生傲气重,特别还是在心爱的女子面前,赵丰年怎肯落了颜面,当即伸手摘了灯下垂着的纸条,只见上面写这四行字,“立也是坐,行也是坐,坐也是坐,卧也是坐。”后面还有几个极小的字,“打一野物”。

    小伙计是个机灵的,又识字,高声把迷面儿念了出来,旁边有围着看热闹的人,就开始七嘴八舌的猜了起来,可是议论了半晌,也没有个头绪,最后就都看向了赵丰年,指望这位正主,这位读书人解了迷,也替大伙儿解解心疑。

    赵丰年思索这半晌,眉头却皱得越深,如若是字谜,或者做首诗词还可,野物却是不熟悉,根本一点儿头绪都没有,但此时当着众人的面儿又不好直言自己也猜不出,所以,握着瑞雪的右手心里渐渐就渗出了汗。

    瑞雪刚才见了谜面儿,立刻就猜到了谜底,前世这样的灯谜、字谜到处都是,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是听说过许多的。本来以为赵丰年那般聪慧,必定立即就能猜到,可惜,她却不知赵丰年的身份,他几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变故突发之前,甚至脚上都没沾过泥,如何知晓野物的习性。

    但她很快就觉察出他的面色有异,犹豫了几息,就装作伸手去摸吊在高处的那只八宝宫灯,贴近赵丰年耳边时,轻轻说道,“蟾蜍”。

    赵丰年眼睛立刻一亮,忍不住叹气道,“原来如此。”

    小伙计听得这话,知道他必是有了答案,于是高声问道,“先生高才,可是猜出了谜底,不如说出给大伙解解心疑。”

    赵丰年脸色微红,有些羞赧的看了一眼笑嘻嘻的瑞雪,说道,“蟾蜍”。

    小伙计和众人恍然大悟,纷纷说道,“果然如此,夏日里还嫌蛙鸣吵闹,怎么这时候反倒想不起来了。”

    小伙计把莲花灯摘了下来,恭敬的递到瑞雪手里,笑道,“这位嫂子真是好福气,先生高才,他日定能高中。”

    瑞雪只希望赵丰年身体能健康,对于功名利禄倒是没有半点儿盼望,但是好话人人爱听,她自然也是欢喜的,点头道谢,就小心翼翼护着莲花灯不被撞到,随着赵丰年挤了出去。

    两人到街头人群稀疏之处,都是长长出了口气。瑞雪摆弄着手里的莲花灯,笑道,“回家挂上两晚,平日做个摆设也是极好的。”

    赵丰年看着她低头俯视花灯,脸上因为映了灯光而蒙上一层淡淡的妃色,如花般娇美,细里突然没来由的一酸,淡声说道,“你如若不嫁给我这样一无是处的病秧子,如今的日子…”

    “如今的日子定然是在哪个府里当丫鬟,或者被什么老爷、公子拉上床,最后怀了身孕,被大妇折磨致死!”瑞雪不等他说完,就噼里啪啦接着说了一长串,直把赵丰年听得目瞪口呆。

    他想叱责瑞雪什么犯忌讳的字眼都往外说,又觉她那双恼怒喷火的眼眸,瞪得他心慌。

    “不过就是一个灯谜,你又没下过田种稻子,不熟悉蟾蜍模样,也无可厚非,怎么就多心至此。再者说,你只要活着,我就不必当寡妇,不必被卖去做奴仆,只要你活着,我就有依靠,只要你活着,我过日子赚钱就有奔头儿,你对我来说,是相依为命的人,重要之极。以后不要妄自菲薄,我嫁你,你娶我,都是彼此的幸事。”

    两人成亲半年,瑞雪忙着开铺子,做豆腐,支撑大半家计,哪怕平日再忙,对赵丰年的照料都未曾疏忽过半点儿,就是怕他心里自卑,果然,今日不过一个灯谜,就让他生出遣她另嫁的念头。

    她心里突然就愤怒难平,他难道看不出她的真心真意,她从来都没想要夫贵妻荣,她只要与他互相支持,互相依靠,携手到老,不管她累了,还是受委屈了,只要回身,他都在那里笑着望她,如此而已。

    赵丰年看着她那一双美目里,眼泪扑簌簌掉下来,灯光下,珍珠般晶莹,胸口立时锐痛难忍,慌乱间抬手把她揽在怀里,说道,“别哭,是我想错了,我赵丰年能娶你为妻,实乃三生有幸,它日我若负你,必遭天谴。”

    瑞雪被他勒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但是心里却因为他第一次明白说出这般甜言蜜语而欢喜,刚才那点愤怒,瞬间消失不见,轻轻伸手环住他腰背,嗔怪道,“我可记下你这话了,他日,你若三…”

    “这是哪里来男女,当街搂抱,真是有伤风化。”

    “可不是,啧啧,这男子还是读书人呢,怎么还不懂礼数…”

    瑞雪话说了一半,就被周围的路人议论声打断,两人猛然分开,这才惊觉,原来他们早已经成了众人指点的对象,两人瞬间红了脸,低头狼狈挤出人群,直跑了好远,才彼此对视一眼,哈哈笑出声来。

    笑毕,赵丰年清咳两声,说道,“去酒楼吧,张嫂子他们恐怕等急了。”说完,就抬头挺胸,迈着四方步向前走去。

    “是,先生。”瑞雪立刻柔声应下,理理衣裙,极是贤良守礼的小步跟在他身后一尺远之处。

    任谁看了这夫妻俩的模样,都不会与刚才那对儿有伤风化的那女联想在一处,只有两人彼此眼底深深的笑意,悄悄出卖了他们的底细。

    好彩酒楼门前,张嫂子领着两个孩子已经等了好半晌了,远远见两人从人群里挤过来,就迎上前,抱怨道,“怎么去了那么久,还以为你们走丢了呢。”

    “怎么会,不过是在书画铺子多留了两刻。嫂子饿了吧,咱们先吃些东西垫垫肚子,然后就回家。”

    张嫂子点头,去拉两个孩子,瑞雪突然发现吴煜脸上居然蒙了块帕子,就惊讶问道,“煜哥儿怎么了,可是划破了脸?”

    张嫂子未等答话,大壮却手里掐着几只面人儿,挤过来挨着瑞雪笑道,“师娘,煜哥长的太好了,他站在灯台下,那些人都扔了花灯,挤过来看他,我娘怕他被人家拐去,就拿帕子给他遮了脸。”

    瑞雪听了,同赵丰年都笑得不行,这孩子长得太好,实在是容易引人注目,不过转念想想,万一有什么坏人起了龌龊心思,倒委实麻烦,遮了也好,以后就算再出来也要记得掩饰一下才行。

    吴煜见他们都笑自己,露在外面的眉眼狠狠皱在了一起,很是懊恼的模样,又扭头冲着大壮挥了挥拳头,大壮立刻做了个鬼脸,藏到瑞雪身后。

    瑞雪拍拍他的头,上前拉了吴煜,笑道,“先忍一会儿,吃了饭咱们就回家。”

    吴煜点头,收了拳头,跟在她身后,再不理会大壮。

    一行人进了酒楼,早有青衣小伙计跑着迎了过来,迅速扫了一眼他们的衣着,倒也没有露出什么鄙夷神色,笑道,“几位客官,可是要用饭?”

    “正是,给我们找一处能看到街景的包厢。”赵丰年环视大堂,好似有很多男子酒醉,正大声喧哗笑闹,他有些不喜,又有瑞雪和张嫂子两个女眷在,就要了包厢。

    正巧今晚有客人订了包厢却因事未至,小伙计也不作难,高声应了,引着他们上了二楼,进了中间的包厢。

    吴煜立刻摘了脸上的帕子,狠狠吸了两口气,然后就去推窗,大壮听得外面喧闹之声传了,也笑嘻嘻凑了上去,两人一起趴在窗棂上,兴致勃勃俯视下面的街景。

    瑞雪坐在赵丰年下手,又拉了张嫂子坐她身边,这才笑问小伙计,“你们这酒楼可有什么招牌菜?”

    第七十二章 惊闻

    报菜名可是小伙计的基本功,他半点儿磕巴都没打,一口气从荤菜说到素菜,语调忽高忽低又极押韵,听起来很是有趣,惹得众人都笑起来。

    瑞雪点了两个素菜两个荤菜,要了五碗香米饭,最后又赏了他十几文钱,小伙计恭敬谢了,就下去传菜。

    张嫂子笑道,“看这小伙计机灵的,真不愧是大酒楼里的人,改日应该让栓子和石头也来见识一下,学学人家这本事。”

    瑞雪倒了杯茶给她,“大酒楼里讲究这套是为了揽客,咱们码头,都是力工和过路客,倒也不必如此。待以后真有别家也开了食肆,咱们就找个说书先生坐镇,保证谁家生意也没咱家好。”

    “说书先生不是在茶馆里坐堂吗?能请去咱们那小食肆?”

    “嫂子放心,到时候我自然有办法。”瑞雪拉着张嫂子挤到窗前,站在两个孩子身后一同望向外面,整个城池处处都是灯火闪烁,长街上更是热闹非常,两侧各家商铺的灯台上,各色花灯已经或卖或送,减去了小半,走动的人们手里多了许多花灯。灯影随着主人在游动,走走停停,如暗夜里的繁星,夏夜里萤火虫,很是美丽鲜活。

    张嫂子忍不住感慨,“住在城里就是好啊,等将来大壮考了功名,我和他爹就搬城里来。”

    大壮听得娘亲这般说,连忙保证,“娘亲放心,儿一定会考个状元回来,给你和我爹买栋大宅子住。”

    张嫂子宠溺的揽了儿子,轻轻拍他的肩膀,“我儿有心就好。”

    瑞雪浅笑站在一旁,刚要说话,眼角却瞄到吴煜脸上闪过一抹艳羡之色,想起那刘吴氏的灵位,她就也伸手扶着他的背,温声说道,“这里风凉,别染了风寒,跟姐吃饭去吧。”

    吴煜脸上立刻就漾出了笑,应道,“好,姐,吃完咱回家。”

    瑞雪曲指敲他的脑门,“当然要回家,难道你要住在城里不成?我可没那么多银子。”

    几人笑嘻嘻的关了窗子,正巧小二也端了方盘送菜来,众人安坐,各自捧了一碗米饭吃起来,到底是大酒楼,菜色做得极好,色香味俱全。

    相比而言,自家码头食肆,也就是因为占了地利、人和,外加菜色还算新鲜,生意才那般好,如果这酒楼挪到码头去,恐怕生意立刻就会被分走一半,看样子,以后还是要在酒菜上多下些功夫。

    赵丰年夹了一筷子梅菜扣肉放进瑞雪碗里,瑞雪立刻放下心事,给他也夹了一块鸡肉回去,张嫂子在旁边看到了,脸色微红,瞪了偷笑的大壮一眼。

    吴煜在家里却是看习惯的,也不多理会,埋头吃饭,一心要早些回家。

    众人吃到一半之时,隐隐听得一群人踩得楼梯咯吱吱上了楼,开了隔壁的包厢门,拖椅子的声音,小伙计报菜名的声音,都很是清楚。

    瑞雪有些奇怪,抬头仔细打量,这二层酒楼都是木制,各个包厢恐怕也只是用木板做间隔,自然隔音效果就不好。

    而自家码头上的铺子,虽然也是木质,当初为了保证南屋的清静,却是下了大力气的,隔板都是两层,中间还塞了锯末,保暖又隔音。

    她有些得意的挑挑眉头,小心眼里为自家终于有一样胜过这酒楼的优点而欢喜起来。

    隔壁包厢里,客套闲谈声,推杯劝酒声,一波接一波的传来,极是吵闹,瑞雪有心叫伙计去提醒一二,又觉马上要吃完饭回家,不好再多事,也就忍下了。

    很快,张嫂子和两个孩子也放下了碗筷,瑞雪刚要张罗算账走人,就听隔壁,一个声音j细的男子大声说道,“沈老板这些年天南海北的,走遍了整个武国,真是让兄弟佩服,这一次下江南,可是又听到什么新奇消息了,给大伙儿讲讲,我们也跟着沈老板开开眼界。”

    那沈老板想来本人也是个身材魁梧的,声音极其粗豪,哈哈笑了几声,显然对于刚才那人的奉承很是受用,但还是谦虚道,“吴老板谬赞了,不过是四处走走,可不敢称走遍武国。四处听了点儿新鲜事,给大伙讲讲,听个热闹也就罢了。”

    众人纷纷喊好,催促道,“沈老板快些讲讲,年前刚从彤城回来,那里可有什么新奇事?有什么好买卖可做?”

    赵丰年本已站起身,听得“彤城”俩字,就僵直了身子,脸色也沉了下来。

    瑞雪不知他为何对隔壁的对话上了心,但是也不愿催促她,转而示意张嫂子几个先等候片刻。

    只听那沈老板略带得意的声音响起,“说起彤城的新鲜事,还真有一件,我进城那日,正巧赵家门前闹得欢腾,从头到尾,我看了个齐全。”

    “赵家?哪个赵家?”有人问出声。

    “彤城赵家,你都不知?”沈老板声音里透着明显的鄙夷,“当然是江南首富赵家,酒楼、银楼、布庄,生意遍布半个武国。天下闻名的四大公子里的千金公子,就是赵家大公子。”

    “哦,是这个赵家。”那人受不了众人的轻视,连忙出声解释,以示自己不是孤陋寡闻之辈,“赵家大公子不是突然失踪,下落不明吗,整个武国不是都在风传赵家即将败落,小弟这半年都在北边走动,把这事忘在脑后了,沈老板突然提起,倒是一时懵住了。”

    众人好似接受了这个说法,又催着沈老板往下说,沈老板笑道,“那赵家说来也是倒霉,大公子失踪之后,家主之位不是传给了二公子赵德吗,本来大伙都想着,怎么说他与大公子也是一奶同胞,就算不如大公子精干,也应该能及得上一半,可惜,这二公子却是个浑人,找了各种借口,把铺子里得力的掌柜和伙计,足足撵出了大半。

    我碰到的那事,就是因为他无凭无据冤枉一个老掌柜贪赃,把那老掌柜活活气死了,老掌柜的儿女自然动怒,带了亲朋找到他家门上去了,却被护卫们又打了个半死,真是太惨了。”

    众人都是叹气出声,那声音尖利之人也道,“这般对待伙计和掌柜,彻底寒了人心,以后这赵家想不败落都难了。”

    “可不是,你们有所不知,那老掌柜说起来也是有些名头的,当年一把铁算盘,两只无影手,享誉武国,号称盘账之快,天下无敌。赵家老家主特意重金请回给大公子做师傅的,就这么活活被气死了…”

    “我前些日子也听人家说,好似,与那大公子定亲的吴家也改了婚约,把女儿定给了二公子?”

    “这有什么稀奇,吴家家主在朝中高居户部尚书之位,管的就是银钱之事,与赵家联姻,也无非是看中了赵家的银子。当初就是看中了大公子以后要接掌家主之位,如今大公子失踪,二公子接掌赵家,自然就要改嫁他了。”

    那沈老板不满众人议论,抢了他风头,又高声说道,“千金公子如若还在人世,恐怕赵家就热闹了,据我那几位在彤城的友人说,他可是敬那老掌柜如父,待那吴小姐也极好,如今…”

    瑞雪被隔壁所说之事吸引,心里正为那千金公子唏嘘,却突然觉得脸上一阵湿热,惊得她一愣,尚未回过神来,张嫂子等人已经扑到了她身旁,她扭身看去,赵丰年不知何时已经软倒在桌边儿,嘴角不断涌出的血迹像火焰一般,灼得她疼痛异常,猛然跳了起来,把他死死抱在怀里,“掌柜的,掌柜的,你怎么了…”

    张嫂子也惊得手足无措,只知道围在一边跺脚,还是吴煜冷静一些,开门大喊了小伙计过来,“我们先生吐血了,附近可有大夫,快让人请来。”

    吐血?小伙计惊得脸色泛白,撒腿就跑了出去,不到片刻,一个白胖富态的中年掌柜就赶了过来,一见赵丰年的模样,连忙上前说道,“几位客官不要心急,我已经拍让人去请了大夫,马上就到。”

    瑞雪惊恐的握着赵丰年的手,心里凉得简直要冻了冰,上一次他吐血,还能支撑跟她说几句话,这一次却是人事不省,难道…

    吴煜见那掌柜的虽然脸上带着担忧之色,眼里却有一丝不耐,生怕他撵了众人出去,这天寒地冻的,万一加重赵丰年的病情,可是麻烦,于是装作懊恼说道,“大伙好好吃着饭,先生突然就吐了血,不知是否吃了什么不合胃口之物?”

    这话隐隐就是攀扯上酒楼了,那掌柜的心里立刻一沉,做酒楼的就怕人家质疑饭菜有异,就算最后澄清了事实,对声明也有极大的损害。不管这人是旧疾复发还是有何隐情,都是在他们酒楼里吃饭时生的事,怎么说也有些连带责任。

    刚才吴煜大喊伙计找大夫,又引得一些食客站在门口探看,再等下去恐怕就麻烦了。

    掌柜的当机立断,大声说道,“这位先生突发旧疾,包厢狭小,不利诊治,后面有两间空房,不如把先生移到那里安歇。”

    吴煜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刻应下,包厢门口的几人也都点头,直说这掌柜的真是仁义,掌柜的心里舒了口气,唤了个身强力壮的小伙计,背了赵丰年,一行人匆匆穿过后门,进了对面儿的正房。

    第七十三章 垂危

    房间里桌椅床榻,摆设儿之类都很是精致,显然平日常有人住。

    张嫂子出去张罗着打了盆温水,沾湿了帕子,瑞雪细细给赵丰年擦了口鼻,然后就一直握着他的手不放,却忘记自己脸上还有血迹。

    张嫂子看得心里发酸,小心翼翼的替她擦了擦,大壮眼泪在眼圈儿里含着,死死拽着吴煜的衣襟,吴煜也是一脸沉重。

    很快,一位胡须花白的老大夫随着小伙计赶了过来,瑞雪连忙让开身子,请大夫号脉,可惜那老大夫一手捋着胡须号了许久,眉头渐渐皱成了个疙瘩,摇头道,“难,难。这病者血气已经接近枯竭,脉沉而缓,怕是没救了,还是早些准备后事吧。”

    短短几句话,犹如晴天霹雳一般,砸得瑞雪眼冒金星,她死死拉了老大夫的袖子,哀求道,“大夫,他昨日在家还读书练字呢,怎么就没救了,大夫,我求你,再给仔细看看吧…”

    她的脸上尚有没擦净的血迹,脸色惨白,头发凌乱垂下,如此哀哀请求,任是那大夫见得多了这样的情景,也生出了一丝同情之心,叹气劝道,“也许是老夫医术不精,你们还是再去别家医馆问问吧。”

    瑞雪颓然松手,跌坐在地上,心里绝望更甚,脑子里放电影般闪过,两人成亲后的诸多杂事,那些挤在灯下读书算账的日子,那些牵手安然睡去的夜晚,这个与她相依为命的人,难道真要去了吗,她该怎么办?

    张嫂子含着眼泪付了老大夫五十文诊金,正要问询哪家医馆还有好大夫,那酒楼掌柜却上前,问道,“大夫,你刚才可是说,这病者是旧疾复发,不是因为食用不洁的吃食而致?”

    老大夫点头,“吃食不洁,会腹痛呕吐,这病者却是气血枯竭,两者没有关联。”

    掌柜的心里大石落了地,示意小伙计送了老大夫出门,然后对众人说道,“既然这事与我们酒楼无关,我就不好留各位长住了,毕竟我们这里是卖吃食的,沾染了晦气,客人们也会心里不喜。”

    “你这是何意,外面天寒地冻,我们先生有疾在身,怎么好随意挪动?”听得这掌柜欲撵众人出去,吴煜双眼圆睁,目光如刀般扎向他,心里恨极。

    掌柜的略微有些心虚,但还是坚持说道,“我们这里又不是医馆和客栈,岂有留你们长住的道理,万一这人…”

    他想说,万一赵丰年死在这房间,以后他还如何留宿,但又惧于众人愤恨的目光,勉强把话吞了回去,不耐烦的挥挥手,“不必多说了,今日的饭菜钱,总共二两四钱银子,我做主给你们免了,算我们酒楼晦气,放进一群…”

    “不必了…”冷冷的女声在众人身后响起,瑞雪伸手擦干眼泪,起身拍拍裙上的灰尘,从荷包里掏出一块约三两的碎银,啪得一声扔在地上,“这是三两,多出来的,是姑奶奶我打赏你买药吃的,你的良心已经烂透了,早些医治吧。”

    那掌柜的被骂得一口气哽在胸口,活活憋得脸色青紫,瑞雪也不理他,喊了吴煜,上前背起赵丰年推门而去。临要出门时,她终是回头仔细打量了那掌柜几眼,目光冷厉而尖锐,刺得那掌柜只觉心底发寒。

    直到一行人拐出后门不见,那掌柜才勉强回过神来,怒道,“今日谁在门前迎客,怎么放了这样的泼妇进来!”

    他身后的小伙计暗暗撇嘴,心下很是不满掌柜的这般势利,但是在人家手下吃饭,他又不好直言,只得唯唯诺诺应付两句,气得那掌柜一甩袖子走人了。

    瑞雪一行人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一时也不知要往哪里去好,张嫂子焦急道,“不如去栓子家吧,怎么说老王也和咱们相熟…”

    瑞雪摇头,正是上月节,在酒楼多留一会儿,人家都嫌晦气,去王家恐怕也是不妥,“找个客栈,包个小院子吧。”

    张嫂子立刻指了不远处一家挂了两盏八宝宫灯的客栈,说道,“那家地方看着大,先去那问问吧。”

    一行人小跑着挤开人群,进了客栈。

    楚歌欢这一日正邀了几个平日里相熟的狐朋狗友,又接了三五个花楼头牌,正坐在旁边另一座酒楼上饮酒作乐,一壶桂花酒下肚,胸中燥热,就推了怀里的女子,倚在窗边吹风。

    街上灯火连成一片,极是绚烂,惹得他刚要即兴做首酸诗,眼角却突然捕捉到一个女子的身影,青布衣裙,蓝色包头首帕,眉眼娇美不足,反倒多了三分英气,这不是码头老板娘,还能有谁,他又怕认错,就唤了旺财过来,旺财抻头看了又看,点头奉承道,“公子好眼力,确实是老板娘,她旁边那婶子也是平日在铺子里帮忙的。”

    “你那堂弟不是说,明日铺子就开门,怎么今日他们倒有闲暇逛灯市…咦,不对,他们怎么背了个人?”

    旺财也看到了,同样惊疑不定,说道,“看着像生了重病,我堂弟说他那师公身子不好,常生病,不会就是这人吧。”

    楚歌欢丹凤眼微微眯起,眉梢一挑,“去,打探一下,回来给我报信儿。”

    “是,公子。”旺财应了,飞跑下楼。

    屋中几人揽着怀里的美人喝酒调笑,半晌不见他过来,就唤道,“楚兄弟,怎么在窗前吹风,难道那风比美人儿还温柔不成?”

    其余人哈哈大笑,把怀里的美人儿揉搓得更是娇嗔不已,楚歌欢坐回席间,重新揽了美人儿与他们说笑起来,但是心里却渐渐不耐,不时向着门口张望。

    正月里出门的人少,客栈生意也冷清,一见有生意上门,虽然不喜病人,但也没太挑拣,只每日多要了一百文房钱,就把他们让进了后边一个小院子,不过三间房,两间住人,一见待客,被褥桌椅,样样都是齐全。

    瑞雪安顿赵丰年躺好,想起他上次发病,极是畏寒,此时虽然人事不省说不出话,但也必是如此,于是又多要了一床被子,加了上去。

    这才拉住店小二儿问清城中各个医馆的位置,把荷包里的银钱分出一半来给吴煜和张嫂子,“去把这些大夫都请来,不要怕花银子,要快!”

    张嫂子和吴煜拿了银子就跑出了客栈,大壮也被撵去准备汤婆子(类似于热水袋)给赵丰年暖身子,屋子里一时间安静了下来。

    瑞雪倚在床前,慢慢摩挲着赵丰年青白色的脸颊,心里碎裂般心疼,“掌柜的,我一来到这世上,就已经嫁给了你,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你在身边,虽然你总是冷言冷语,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不求你大富大贵,我只求你活着,我们一起安静过日子,好不好?”

    眼泪扑簌簌掉下来,砸在赵丰年的眉眼之上,可惜他却依旧沉默着,如果不是鼻端偶尔微微颤动,几乎就是个没有生命之人,瑞雪悲痛至极,伸手掰开他的嘴唇,一口口往里渡气,“你不喘气,我帮你!我绝对不会让你死!”

    抱着汤婆子站在门外的大壮,早已哭得泣不成声,就连身后的小伙计也满眼都是同情之色。老话说,情深不寿,这夫妻俩看着就是平日相处极好的,怎么就生了这事?

    旺财在客栈门外转了两圈儿,眼见张嫂子和吴煜匆匆跑远,就溜进客栈后院,想进后院看看,却被一边唏嘘感叹,一边出门来的小伙计碰了个正着,他连忙摸了十几个钱塞上去,小伙计就把知道的都说了,“这家的夫主好似在酒楼吃饭时,旧疾复发,春和堂的大夫说让准备后事,但这家的妇人不相信,非要遍请全城的大夫,都来诊脉。”

    “那你可知是什么病症?”

    “这我可不知道,只知道在酒楼里吐血了,好似很严重。”

    旺财见问不出什么了,嘱咐他不要告知瑞雪等人,就又跑回了酒楼,楚歌欢早就等得心急,一见他进来,立刻装做不胜酒力的模样,扶头说道,“今日这酒饮多了,真是头痛难忍,在下先回府歇息了,改日找个好去处,再与众位兄台小聚。”

    众人也喝得有些找不着南北,听得他这般说,都打趣几句就应下了。

    唯有坐在他旁边的娇美女子,撒娇耍痴,拉这他的袖子不肯放人,楚歌欢心里焦急,随手掏出一张银票扔在她身上,果然那女子立刻去抓银票,他就借机脱身开来。

    主仆俩下了楼找了个僻静之处,旺财就把刚才伙计的话说了一遍,楚歌欢沉默半晌,说道,“走,去看看。”

    旺财摸不清楚主子心里是打了什么主意,仗义出手相帮,还是趁火打劫?低头小心翼翼的引着他进了客栈。

    凌风城里大夫出诊的诊金是五十文,张嫂子和吴煜心急,足足出了二百文,所以,哪怕是上元节的晚上,也有七八个大夫赶了过来,但是,他们每个诊脉后,都是摇头,其中一个甚至还责备张嫂子,明明就是将死之人,还半夜折腾他来干什么,气得吴煜捏了拳头,把他拎出了门,其余大夫们也就都散去了。

    张嫂子揽着大壮抹眼泪,“就是进城赏个灯,怎么先生就要没命了呢?”

    第七十四章 击掌盟约

    瑞雪神情木然的站在床边,任谁说话也已听不进去,当初妈妈过世的时候,还曾拉着她的手,说过几句话,如今这个人却连半点儿征兆都没有就倒下了,先前还抱着她说,必不负她,结果半个时辰不到,就要天人永隔了,世间还有谁比他更担得起“负心汉”这三个字?

    “啪,”清脆的巴掌声在屋子里响起,瑞雪慢慢收回发麻的右手,指了脸上多了五道血痕的赵丰年骂道,“你以为我秦瑞雪是好欺负的吗,骗了我还想就这么死去,怎么可能?我一定要救活你,然后一辈子让你当牛做马,偿还欠我的债!”

    张嫂子和吴煜都以为瑞雪疯魔了,上前想要拉开她,却被她推开,“我没事,你们都等在这里,我出去想办法。”

    张嫂子要拦阻,却见吴煜摇头暗中使眼色,于是就收了手。

    等瑞雪迈步出了门,吴煜才低声说道,“婶子看着先生,我去跟着姐姐,也许她出去冷风一吹就好些了。”

    张嫂子抹着眼泪点头,吴煜转身就跑了出去。

    瑞雪漫无目的的在街头游走着,一时想去找老王想想办法,一时又想回村去取银钱,可是直到街尾,终于还是惨笑出声,全城的大夫都说没救了,老王一个文书还能有何办法?就是取了家里的存银,也买不到救命仙丹?

    她一直觉得,自己开铺子,做豆腐,打泼妇,斗懒汉,不说无所不能,起码也是个果决精干的女中豪杰,可是今日她才突然发现,她是极无能的,因为这些都救不下她的男人,她只会同普通女子一样哭泣…

    楚歌欢倚在墙角,看着那个女子抱着一棵柳树痛哭出声,一声声哽咽传到耳里,突然就觉得心里极不是滋味,这还是那个几句话就激得自己漫天撒金,言语犀利而又坦然自若的女子吗?她居然也会为了男子这般哀伤无助?是否世间女子的矜持清冷,只是因为面对的不是心仪之人?那个女子如此,眼前的女子还是如此,而他怎么就不是她们的心仪之人…

    这个认知让他恼火,大步走向树后,举起扇子在树干上敲了两下,嗤笑出声,“怎么,你这般痛哭,就能救活那病秧子了?”

    瑞雪猛然抬头,戒备的退后了两步,待看清他的容貌,就皱起了眉头,恼怒的说道,“救不救,关你何事?”

    楚歌欢唰得打开扇子,扇了两下,却被冷风吹得猛然一哆嗦,清咳一声,有些尴尬的收了起来,“在下知道哪里有好大夫?也许能救得你夫主的性命?”

    “你说的是真的?在哪里?”瑞雪大喜,也不顾刚才还与人瞪眼,迈步上前就抓了他的袖子。

    “就在城西,据说是退隐回乡的老御医,医术了得,只不过不轻易出诊。”楚歌欢被她眼里猛然爆发出的亮光,闪得微微眯了眼,忘了还要拿乔,一口气就都说了出来。

    “你能带我去吗?”瑞雪殷切望着楚歌欢,心里盘算着要赶紧回村把银子取来,御医的诊费一定相当高。

    楚歌欢却回过神来,轻轻抽回瑞雪手里的袖子,极悠闲的看向不远处的灯市,仿似刚才那些话都是出自别人之口一般。

    瑞雪盯着空空的双手,整颗心慢慢就沉了下去,她不是傻子,这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出手相帮的人,他必有所图谋才这般出言相诱,而自己急于救命,就失去了讨价还价的筹码。

    “说吧,你有何条件?要银子,我只有六十两,要码头铺子,我明日就把地契送上。”瑞雪同样看向热闹的灯市,声音平淡而清远,直听得不远处的旺财咧嘴,他可是听堂弟说过这老板娘一手建起铺子的艰辛,如今居然张口就要送出来,好似那只是个荷包之类的小玩物儿一般,当真是果决…

    楚歌欢也挑了眉头,“哦,老板娘可真舍得,那铺子如今可值二百两银啊?”

    “有命在,就会有银子,别废话,你到底要不要?”

    “不要。”

    “那就说出你的条件?”

    “条件啊?在下暂时还没想到,这样吧,老板娘以后应我三件事就好。”

    瑞雪立刻反驳道,“万一你要我去杀人放火怎么办?这三件事,不能违背道义,不能违背礼法,不能违背良心,只能在我力所能及之内。”

    楚歌欢沉吟片刻,眼里滑过一抹狡黠,举掌前伸,“我只能带你到那御医门前,他见不见你,出不出诊,与我无关。”

    “成交!”瑞雪伸出手掌与他击在一处,盟约成立。

    楚歌欢也不多啰嗦,带了她绕过街市,穿过三四条胡同,就拐上一条宽敞的青石大街,走至一座极气派的府门之前,说道,“就是这里。”

    瑞雪心急赵丰年垂死待救,也没空细细打量那府门,几步上了台阶就去拍那门环,不到片刻就有一个灰衣小厮开了小门探出头来,打着哈欠,上下扫了瑞雪几眼,颇有些不耐烦的问道,“你找谁啊?”

    瑞雪上前行礼,勉强笑道,“这位小哥儿,我家夫主病重,我听得贵府老爷是位杏林高手,特意前来求恳他老人家出手相救,还望小哥代为通传。”

    那小厮嗤笑一声,倚在门框上,撇嘴说道,“我们老爷以前可是御医,那是给皇上妃子看病的,怎会轻易出诊,今日又是上元节…”

    瑞雪不等他说完,就塞过去一块二两重的碎银,“还请小哥儿帮忙通传。”

    那小厮悄悄颠颠手里的银子,脸上立刻收了刻薄之色,说道,“我只负责往里面通传一声,老爷肯不肯见你,我可就不管了。”

    “小哥通传就好,如果成了,我这里还有谢礼相赠。”

    那小厮吱嘎关了小门,听得脚步声是渐渐往里跑去了,瑞雪长出一口气,静静倚在门边等待。

    旺财看着她纤细的身子,在灯影在越发显得单薄,眼里同情之色更浓,忍不住嘟囔道,“公子,咱家府上与田府是世交,您就带老板娘进去拜见一下,帮忙说上两句好话吧。”

    楚歌欢举起扇子,在他头上敲了两记,低声骂道,“我一进去,那二小姐必定又会缠上来,欠了人家人情,更不好甩脱了。更何况,这炭要在雪夜送上才显得出金贵,现在还不到时候…”

    他的话音越来越轻,旺财揉着脑袋也没有听全,心里暗骂,自家公子真是越来越心狠了,为了躲个女子,居然见死不救。

    瑞雪心焦,短短一刻居然好似一年般漫长,待终于等得那小伙计重新开了门,就急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