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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Godfather 作者:南国冬天会下雪

    ,老实说,在我完成成人仪式之前,我的父亲度担忧我的气概不够。

    乔治叔叔的屋子是位于皇后区的栋小别墅,建筑风格带有些移民特色,他热情的为我介绍他心爱的小别墅和自己的妻子孩子,也就是我的婶婶瑞贝卡和七岁左右的小女儿伊莎贝拉。我还来不及向他们问好,就被婶婶把抱在怀里,蹂躏得不成样子。

    “我亲爱的小男孩,辛苦了吧?”她疼惜的把我按在怀里,我几乎都要窒息了。

    “还好……”

    刚刚挣扎着说了句话,就又被拉回去抱在怀里,标准的意大利妇女,普通得没有任何的长处。

    在我失去意识之前,叔叔拯救了我,他把我拎到边,笑着说道:“好啦,瑞贝卡,让维诺休息下吧!从意大利到纽约可是段漫长的旅行。伊莎贝拉,带你的表哥到准备好的那间房休息,好吗?”

    “好!”

    扎着小辫子,穿着粉红色洋裙的女孩率先跑上了楼,走到半的时候转过头,冲我挥挥手,笑容明媚而可爱。

    我提着黑色的箱子,跟在她的后头,走上了二楼,二楼很是宽敞,她带我直接左转进了个房间。房间被打扫得相当的干净,床的上方挂着个小电风扇,百叶窗还没有被拉上。

    “浴室在二楼的尽头,洗个澡睡觉再下来吧!”伊莎贝拉小大人般嘱咐着我,“衣柜被理出来了,随便放些东西就好了。”

    “好。”

    我点点头,礼貌的谢过她。

    见她蹦跳的离开,我松了口气,下子坐在床上头。兴奋劲过去后,疲惫又次涌上了神经,想不到不过两天的时间,西西里就离我这么远了,我的故乡,我的挚友们……但生活总是会选择前进。

    我走到窗前,想拉下百叶窗换衣服,却看见了个打理得十分精致漂亮的小花园,玫瑰正开得娇艳。我的母亲在家中也喜欢种花,尤其是玫瑰,我离开巴勒莫时,花大已经开了,却未到最美的地步。

    伤怀总得过去,我摇摇头,拉上了百叶窗。

    晚餐是地道的意大利面,给我斟满的,是香气浓郁的葡萄酒。

    “男人总是喜欢喝威士忌这类的烈酒,可你今天还是初来纽约,喝烈酒对身体不好。”婶婶善意的笑容和口地道的意大利语让我的神经再三放松,乔治叔叔哼着小调,微笑的注视着我们。

    晚餐结束之后,叔叔才和我谈起未来的计划,“听说你也想在里头找份体面的工作?”

    “是的。”我笑了笑,“叔叔,我想做的是下个波吉亚,所以大可直接进入正题。”

    波吉亚……最早的黑手党家族,他们的家族被阴谋,财富,毒药等无数的疑云笼罩。而与此同时,他们家族先后诞有三位教皇,可谓权倾时,可惜终究抵不过时间的腐蚀。

    我的家族,波希米亚家族,不过只是西西里岛巴勒莫的家族,祖上也曾有过辉煌,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外敌的压迫,我们选择了条黑暗的道路。而现在,我作为我们家族新时代的男丁,来到这个充满生机的新兴国家。

    我的叔叔明显的愣了下,随即笑了出声,但笑声是善意而感怀的,充满期待和包容。

    “哈哈,我的小侄子,那你所得做的事情,可得比你叔叔重的了。”

    我也笑起来。

    ☆、2

    我的叔叔并没有那么快将我安进家族的事务中。

    他乐意带我到处转转,让我跟在他后面见见世面,很快我就将纽约这座大城市琢磨得清二楚,就跟每个移民样的了。和我的父亲样,我的叔叔有种天生能够认准人的好天赋,他们了解人们自己都不了解的地方,这才是他们能够作为教父而活的道理。

    我的叔叔也了解我,他并不强迫我喊他教父,因为他清楚,我身上有股傲气,他希望能够点点的打磨。就像是最好的钻石,总得有最好的工艺师细细打磨,他并没有儿子,若是我能够成长到他满意的地步,他并不会吝啬自己的权力。

    偶尔也有看不见乔治叔叔的时候,那个时候,个名叫安东尼奥的少年会为我带路。

    安东尼奥是安德烈的儿子,他和他的父亲简直个模子刻出来的,特别是当他面无表情的时候,当然他的那头金发可并非他的父亲给予。他的母亲并不是意大利人,而是德国人,所以这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少年,血统中的是严谨而自律的。

    我的叔叔曾经和我说过,黑手党的血统不再局限意大利人,所以安东尼奥也是有可能加入家族的,所以我的以交友为目标。

    骑着红色的自行车,雨后的初晴让我不由得深呼吸,几乎快要眯上眼睛。

    “维诺,今天去哪里?”

    我微微侧过头,与我并肩骑着自行车的少年用种严肃的目光注视着我,好似我们此刻正在讨论什么生死攸关的大事件。

    “去曼哈顿玩玩,如何?”

    “好。”

    安东尼奥对我的决定,往往只会投赞同票。

    “午餐我想吃面包。”

    安东尼奥的表情有瞬间的僵硬,他讨厌面包,不管里面是否夹着肉,但是他还是点点头,“好。”

    好吧。我无聊的转过头,收回前言——是绝对会赞同。

    当我清楚到能够在哪里得到我想要的切的时候,时间已经差不过去了个月。

    叔叔的想法是让我继续在学校学习,当然,如果我足够聪明,跳级也是可以的。学校向来就是和商业划等号的,商业兴盛的地方从来就不缺学校,中学的教程虽然还甚为粗陋,但是我所需要的是通往大学的封通知书。

    安东尼奥比我大上两岁,他的责任从偶尔监管我到校内陪读,高班上最小的那个人就是我。我每天都能够看见纽约日新月异的变化,时间在我看来是万分宝贵的,我很清楚,这种井喷式的成长绝对不会延续到我安稳读完大学。

    后来上半学期期末的时候,我在叔叔的建议下直接暂时辍学,等高三再次性补满学分。那段时间,据安东尼奥的说法,我就是拼命样的读书,笔记能够从地板堆到天花板上。纽约曼哈顿图书馆是我的最爱,恨不得天的时间都待在里面。

    半年后,安东尼奥进入纽约大学。

    又是年半后,我顺利考入纽约大学金融系。

    1917年的夏末,我住进了纽约大学的宿舍,并且结识到了各种各样的好友,美国是个杂烩的大国家,名族的包容力异常的强。此时距离黑奴法案的废除时间不远,白人歧视黑人几乎已经成为种普遍的现象,用非人来形容对黑人的待遇并不过分。

    在其他人唾弃他们的同时,我发现了他们身上的利益:没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