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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wingying
脑勺——疼,铁定肿了。
程辰张嘴便是酒臭味儿,对着我又是嚎又是叫的,“胖仔!我的女神把我甩了!她居然说她有喜欢的人!胖仔你说!谁能比我好比我靓仔比我体贴!”
“好好好……你最好最靓仔最体贴,快起来,你压着我了。”
程辰个子比我高大,我两手推着也只稍微推开点距离,他又跟粘皮糖似地黏了上来。
“胖仔——还是你最好了——不管白大哥了,我们凑对吧——”
程辰有个要命的坏习惯。
他失恋就会喝酒,喝酒就定会发酒疯,发酒疯就会到处对人告白,对人告白就会……
眼看他就要吻了下来,我心如止水正准备慷慨就义的时候,个强劲的力道用力地将我和程辰两个人扯开。
程辰反应不过来,退了几步差点往后仰倒,好在及时扶稳了。我瞧见王筝脸铁青地看着程辰。
“哎——”程辰摇摇晃晃地走前两步,指着王筝,“你居然推我!除了我家那老头子谁敢推我!你是——”
程辰突然噤声,偏头看了看,像是在回想什么,然后用力地拍了拍掌,对着王筝脸嫌恶地指道:“我记得了——这张脸,化成灰我都认得!那个姓王的小子,对!就是那个姓王的,老找我干架的臭屁小子!就是你!”
王筝咬牙看着前头,两手握成了拳,我见情势不好,赶紧挡在两个人中间,对王筝说:“王筝你别生气,程辰醉了,说话没经过大脑的。”
“我什么没经过大脑。我就是经过大脑过滤了才想起了这臭屁小子!”
“呐,就是——嗝!那个!老找我麻烦,说什么赢了我就让我滚蛋!呸——!我就爱黏着胖仔了你拿我怎么着!臭屁个鸟,胖仔是你爸他和谁好干你这龟儿子屁事!”
谁能给我根棒子,我压制不了程辰,总能先打晕自己。
王筝脸上泛着愤怒的绯红,我怕他和程辰打在块儿,急忙说:“王筝你别和醉鬼计较,程辰你也别说了——”
“哎哎——王大少,快回去抱着千金老婆,真搞不清楚怎么那些小妞就喜欢这样的小白脸,喂喂喂,胖仔可是和你们这些人都脱离了关系,早滚早好,别在这里纠缠人,都快结婚了还打什么鬼注意——!嘿,看你长得比那女人还标志,是不是看上人家财万贯啦?你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来找胖仔?”
“胡闹!”我的声音不由得扬了起来。
这些话可不能乱说。
只见王筝的面色渐渐由红转白,身子有些不稳地晃了晃,看了我眼,咬了咬牙,转身便夺门而去。
***
程辰把王筝给气跑了,倒头呼噜睡,觉起来精神气爽,我却让王筝离去前的那抹眼神搅得晚上睡不好。
然而在我处于有些迷糊状态的时候,凯萨琳却传来了个让人有些惊愕的消息——雷德?曼若自杀了,还留下了份遗书。与其说是遗书,倒不如说是告白书还来得贴切。
雷德?曼若对戴斯?金的父亲抱有同性之间的爱恋。
我不得不赶到事务所了解情况,详细情形凯萨琳并没有透漏许,想必她也是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感到颇为震惊的,语气中隐含着股难以置信的感觉,她这么说——
“雷德?曼若是因为戴斯?金的父亲遭到狙击失智而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后来他透过敬拜上帝来寻求安宁……”
“他爱恋罗宾?金将近二十年,任,有时候我不太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人这么样地执着,在对方的灵魂死去之后,随之崩溃。”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
——我爱的人,他真正的灵魂已经死去了。
——我犯了最愚蠢的错误,但是,我还是无法不去追随他,即使他并不需要我。
凯萨琳说,这是遗书中的两句话。她最近的情绪似乎直起伏不定,单看先前她对待戴斯?金的果断态度,就能感受到凯萨琳的心境有所转变。
“任,你相信真的有如此真诚的感情吗?”
然而,在过了两天之后,我和凯萨琳都收到了戴斯的邀请参加庆祝会,他的语气诚恳,我第次从他的话语中感受到了他高程度的文化修养,瞬间还适应不过来。
凯萨琳因为茱蒂吃坏肚子必须到医院照看女儿而无法参加,并将这重担扔到我头上,戴斯虽说态度赤诚,语气中还是少不了那股霸道的意味,我几乎没有拒绝的余地。
这个庆祝会杜亦捷自然也会出席,相隔数天未见,看着他迎面走来的时候,我总有股说不清的奇怪感觉。
怎么说呢,有种心脏让人捏着似的,呼吸不太顺畅。
杜亦捷显然不知道我会来,从被宾客团团围住的小圈子大步而来,“小祺,你怎么会……”杜亦捷不知想到了什么,眉头紧,而在这时候,作为主角的戴斯却笑着走了过来,态度热情友好的扬声说:“我重要的朋友,你终于来了。”
戴斯看了眼杜亦捷,嘴角笑了笑,转而拉着我走向前头的好几个衣装不俗的人。
“这位就是帮助我的律师先生,任……”他看了看我,我会意地笑笑说:“任祺日。”戴斯对着眼前那群人笑了笑,带着玩笑的语气说:“你应该取个洋名,ingram很适合你,象征了智慧。”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我有些不自在地应酬二。
戴斯笑了笑,自顾自转头地对我说:“对了,那位嚣张的红发律师也来了?我必须承认她确实有两把刷子,我得感激她。”
“不,很抱歉,她今晚有些其他重要的私事。”
“哦?”戴斯挑了挑眉,又从侍应生的托盘中拿了杯酒,对着我指了指,“那好,这杯你就先代她喝了,我们痛快痛快。”
我虽不至于杯酒醉,可在这种场合,还是得尽量控制才好,只是这杯想来是躲不过的了,正要抬手接过的时候,杜亦捷却走了过来伸手揽下,将那杯酒口饮尽,戴斯像是有些不快,将我揽了过去,“这杯不算,你喝。”
杜亦捷眉头紧,“戴斯,注意你的形象,今晚不是给你胡闹的时候。”
“我胡闹?”戴斯笑了笑:“是啊,我就是个没用又爱胡闹的破落户,爸爸给我的东西就快要被那些人瓜分了,雷德那个叛徒也是被他们私下解决的,但是你不要忘了,我不定会是输家,我手里还握有你的把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刻意放低了声量,我和他靠得近,几乎是听得清二楚,心中有些惊愕。
杜亦捷闻言倒是笑,摇了摇头,仿佛戴斯说得是什么可笑的事情。
戴斯状似无趣地冷哼声,放开我径自往另头的宾客走去,我下意识地揉了揉被捏的有些发疼的肩膀,杜亦捷两手按在我的肩上,“把你卷进来了。”
我自然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我只是个小人物,起不了什么作用,就是不知戴斯怎么邀请我来这种场合,这不像是单纯的庆祝会,空气中似乎隐隐弥漫着股山雨欲来的气味,其中有不乏面目熟悉的大人物。
“小祺。”耳边传来温热的气息,我个激灵,抬手掩住耳,急急转头看着杜亦捷,只见他笑了笑,说:“你很能发愣,在想什么?”
“没、没想什么。”我别过眼,低垂着头,脸上火烧般地灼热,自发地和杜亦捷拉开了点距离。
杜亦捷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说了句“失陪”,侧头听了听,脸色有些变化。
“谈不拢?……”杜亦捷语气不太愉快,后来为严厉起来:“他今晚会……”
“无妨。做你的事吧。”
杜亦捷挂了电话的同时,就有个类似手下的人走了过来,在杜亦捷面前微微弯腰,说:“那位已经到了。”
杜亦捷脸色有些难看,拢了拢外套,说:“还真是个大麻烦。”语气有些烦躁。
我对杜亦捷道:“你有事的话先去忙吧。”杜亦捷看着我微微皱眉,“我会儿让人送你回去。”他拍了拍我的肩,和那个手下起往宴会大门走去。
我暗暗松了口气——不知是来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人物,会场里的人不少聚集到了门口。
我乐于在角落,到底也是不好参合,拿了点东西在角落尝了尝,个健谈的白人侍应生还向我推荐了他们这里的奶油蜜汁虾仁,好在这会场不小,我这默默无闻的也没什么人注意。
却没想到,我正吃得欢的时候,个人有些匆忙地走了过来,看着我喘了喘说:“任律师,原来你在这里,请跟我来。”
“请问是有什么事么?”我疑惑地看了看他,他是跟在戴斯旁边的个叫汉斯的随从,刚才走进会场的时候还打过照面。
汉斯说:“先生,这事情我也不明白,不过有个大人物要见你。”
我挑了挑眉,大人物?
“任律师,请跟我来吧,老板在那位先生面前称赞了您,他似乎对您非常感兴趣,开口就说要见您。现在在休息室等您,快些过去吧。”
“那……麻烦你了。”
我的眼皮跳了跳,当下有股不好的预感。
跟着汉斯走出会场,那似乎真的是个挺不得了的人,周围围着许人,这般瞧去还看不清是谁。
“律师先生,记得和那位说话的时候要留意点,我这是给您忠告。”
估计是汉斯的语气太慎重,我也有些紧张起来。
在装饰堂皇的门口前,汉斯直挺着摇,低咳了咳,然后敲了敲门。
门打开的时候,温暖的空气蔓延而来——在这种时候开暖气,实在有些怪异。
似乎有好几个人都在里头,汉斯先行走了进去,只听汉斯说道:“老板,我把人带来了。”
我暗暗吸了口气,带着浅笑微微抬头。
在边的华人对着坐在中央的那人笑说:“这小伙子应该就是金先生口里刚才说的任律师了,三爷。”
番外七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七
烟雾弥漫。
他有些漫不经心地看着外头,桌子上摆放着那做工精细的白金坠子,在微弱的浊黄灯光下闪耀。
他将坠子又拿起来,捏在两指间把玩。
这坠子的设计很别致,外头是个圈环,里头有个月牙——确实是个能做些手脚的隐秘地方。
在天以前,他还沉浸在与那个人相遇的喜悦之中。
或者应该说是激动。
要不是方才阿德带给他这些事实,他或许会跟毛头小子样地,糊里糊涂地陷了进去。
几个小时前,阿德就在桌前那个位置——他们都不是以前那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冲动少年了,时光太磨人,阿德从以前跟着他到现在,少说也有二十年了。
“杜哥,我知道说这些话可能不太中听。”
阿德抬了抬眼,斟酌了话语,才说:“这也太巧合了,怎么这么巧,他就出现在这个地方,然后又这么巧,被杜哥你救了——呵。”阿德摊了摊手。
“杜哥,他真是没什么脑筋,和以前样,看过去真的是点也没变。”
是啊。
除了那模样有些细微的不样,其余的还真是点也没变。
但是,也只是“看过去”而已。
他在这十几年经历过太事情,得连他自己觉得不会忘记的感情,也开始有些模糊起来。
阿德将这个坠子交给他,“杜哥,我们都明白,很事情不能单看表面。”
阿德看过去粗里粗气,心却细得很,这些年来着实帮了他不少忙。
那坠子的月牙里面有个精巧的窃听器,细看边缘,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匆忙粘合的痕迹。
“杜哥,没有人,是不会变的。”
他认同这句话。
不管这玩意儿代表了什么阴谋,这些年以来他直藏在心底的“纯粹”,似乎也经不住时光的磨练。
“我明白。”他有些疲累地捏着眉心,他整晚没睡,遇到那个人,他激动得不能自己,却又怕吓着了那人——他还以为,他们之间还有很的时间。
只是,这美梦醒得太快了。
烟灰缸里满满的烟头,他看着这随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已经不是那个意气用事的热血少年了,现在的他,很东西都已经玩不起了。
他不是不愿意相信任祺日,他只是不太相信“人性”罢了。
这种心痛的感觉,他比想像中的还要快调适过来。
以至于在第二次见到任祺日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任祺日看到他的时候,显然很惊喜,他看不太出,那惊喜之中还没有带有其他的成分。
不知这是不是也是巧合,任祺日当上了律师。
他捻息了烟——少年时候的话,他自己想了,都隐隐觉得幼稚。
任祺日和他相处的时候有些战战兢兢,他带着他去吃法国餐,不管是气质或是餐桌上的礼仪,任祺日都掌握的很好——他以前怎么不明白,这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而任祺日又不太样,他骨子里似乎有种柔软的正义,那么为了个检察官的朋友,而舍身取义来接近他这个十恶不赦的人,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入口的红酒,味道是极苦的。
他这顿是为了年少时那段朦胧的、还不及萌芽的感情,来做个简单的结束。
但是,后来的发展,他有些意外。
当看到任祺日额上都是汗水,喘喘地将那地瓜塞入他的手里,他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我在打工的时候,常买来吃。”
他知道任祺日目前的生活不太宽裕,虽然感觉上他不太像是会和家里闹别扭的公子哥。
他觉着,他是越来越看不清任祺日这个人了。
就像吸食毒品样。
方面明知危险,方面地受他吸引。
他将坠子还给任祺日,暗暗注意着他脸上的所有变化——那是种带有类似愧疚的复杂情感。
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么了。
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
程辰和他如今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在平衡点上。
他是个自私的人。
就算明白,之后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么做。
不管怎么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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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世)
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么瞬间是怔住的。
他认得这个人。
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
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回来却是收到了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日不如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后,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着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位话不,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后,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这人是温和,脾气也软,可到了关键又奇怪地固执起来,若要说为什么会落到这种不上不下的局面,估计和用的人有关了。
总得来说,任祺日,不太会懂得看人。
然而,杜亦捷在先前,确实有股想和这位传言中没什么能力的任氏总裁交好的想法,不过还来不及实行,他就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新加坡,工程也是让手下的人来监督而已。
没想到转眼不过两年,这个青年就已经死了。
他是个早就对死亡感到麻木的人。
然而,这时候,他却觉得不太舒服,或许是觉得唏嘘,抑或是其他的感觉。
但是,他总觉得,是该去看看那个人的。
那个温和的、拥有柔和气质的男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能够把这么个人闭上绝路。
任祺日的墓地在个风水地段,听说是现在的新老总——也就是当年那个执行经理给他选的,从入棺到葬礼,全数亲力亲为,不假他人。只不过,他听说任祺日走到这份儿上,这位没少出份力,人死后才来做些什么,想来也是心里不太平静。
另个让他在意的,倒是任氏三爷了。虽说没什么交集,传闻却听到了不少,也是个厉害人物,只是把亲侄子害死了之后,不知是不是报应,人也不大行了,据说每天说堆疯话,前些日子任祺日下葬的时候还跳进墓穴里——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发笑。
大家族的事情,和他是没什么干系的。
他算是草莽出身,能有今天这地位,也是靠着踩着尸体走上来的,里面还包括了他的亲生父亲。
死了才做这么的表面功夫,不嫌余么?
杜亦捷带着束百合,跟着前头领路的人。
到了任祺日的坟前,稍稍顿了顿,那前头摆了满满的波斯菊,领路的人回头看着他,说:“这人走得冤枉,这些花都是他喜欢的,之前他个佣人天天带着他儿子,给他摆的。”
“先生,前些时候那才叫闹得厉害,三两头就有个人来,就是天,拉着还不走,听说是把这人害死的,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了,不过听说也差不了。”
杜亦捷给了领路人小费,独个在墓前。
这墓碑没有墓志铭——虽说也不是定要写,不过看着,像是缺少了什么。
他将百合放在墓前,自顾自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今天冒昧地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知道这个人是不会介意的。
他和他不算相熟,这时候却像是年的老朋友,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许年。
最后,他离开前,伸手抚了抚墓碑上的照片。
三十年,对这个人来说,已经是漫长的生。
番外八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八
ps:此乃元旦福利剧情贺文,此章三观不正,雷三爷、雷娈童者慎入。(掩面)
那是任定邦,也就是任大老爷很是风光的段岁月。
那时候的任大老爷在外人眼里,就是个英俊的摩登先生,底下拥有家大公司和零零碎碎的企业,而所住任家大宅占地甚广,外观颇是富丽堂皇,在那时局刚刚平稳的年代来看,任氏也算是颇为显赫的门华族了。
任定邦年近五十,面容帅气俊秀,祖辈先前在内陆已是望族,后来举家迁到南洋,先靠着淘锡起家,兜兜转转到现在,任定邦能把家业发扬光大,可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然而,任定邦这生最为人所耻的事情,应该就是抛弃了原配妻子而娶了在英国认识的王家女儿。
这事情知道的人太少了,毕竟在那时候来看,也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任定邦是什么人,大家氏族的子弟,而那位原配却是连个名字也叫不上,还是个没读过书、思想落后的女人。那是任定邦的父亲早年在内陆定下的娃娃亲,任定邦出国前就娶了。这女人不知是真喜欢任定邦还是因为只剩下这么个依靠,任定邦回来后身边就了个穿着不俗、相貌姣好的女子,那女人却也默默承了——这王太太才是任定邦的法定妻子,这女人当初仓促之下嫁给了任定邦,连注册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