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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wingying

    擦这么滑干什么——疼疼疼……

    王筝也来不及兴师问罪了,连忙把我扶了起来,放到了软椅上。我疼得眼泪估计也流了出来,王筝慌忙地说了声:“祺日,你等等,我去叫张妈!张妈!张妈——!”

    我、我……欲哭无泪。

    这么折腾,老何打小就看着我,正打算卷下我的裤子,我疼归疼,面子还是要的,双手便死死抓着裤子不放。老何只好赶紧让人拿了药酒,见我那模样,嘴上难得冲着王筝硬气说:“表少爷,您也知道小少爷这骨子跟什么似的,您开心就拉不开心就推,怎么说小少爷也是您哥!”

    张妈拿了药酒递了过来,见我痛得厉害,只说:“这……小孩子打打闹闹,表少爷,您也别这般气,再说,小少爷,表少爷从早上忙完了就等着您,您也……”

    王筝突然说:“张妈,好了,妳先出去。”说罢,又转而将药酒拿在手里,对老何说:“小何,这事是我不对……你也忙了天,这边我给祺日擦药,你也下去休息。”老何顿,跟见了鬼似的。

    王筝坐到了床边,垂头看着我,我还来不及反对,张妈和老何就识相地和干人退了出去。王筝的手已经搭在我的腰上,我赶紧说:“不、不用麻烦,我、我、我自己来……”

    我……

    哈里路亚。

    王筝把扯下我的裤子,也不让我挣,只手压着我的肩膀,见我又挣了挣,愠怒道:“怎么!你让小何看就行了,我看就不行了?”

    这、这——这能放在起说么真是!

    “任祺日——你再挣我就把你全身都脱了!”

    这——流氓!道道地地的流氓!

    王筝的手挺凉,滑过我的股骨,股刺鼻的药酒味儿传来,亏他还能忍着。我别过头去,就当请了俊美童工给我全身按摩得了。王筝是天生的大爷命,从来没伺候过人,好在手下的力道挺轻,要有他拉我的手的那股狠劲儿,我估计直接回医院报道去。

    王筝揉了好些时候,弄得我眼皮挺沉,突然出声:“还疼么?”

    我急忙摇了摇头,快速地拉回我的裤子,王筝蓦地把抓住我的手。

    又怎么了。

    我回过头,就见那双黑曜石般的双眼,阴晴不定,看着我的手,微微泛着红,估计是适才拉得凶狠,还留了几道刮痕。我轻叹声,扶着床头坐了起来,王筝在医院陪了我些时候,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揽过我的肩,让我扶着坐好。

    只可惜,他这会儿揽着,却没放开,顺势坐在床头,沉声说:“我等了你个下午……”王筝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味儿,“我本来想去接你的,爸那里需要人手,我想说,这样赶紧忙完了,你刚好回来,下午还能空出来陪你……”

    我吸了吸鼻子,说:“我又不是重症患者,你要是忙也用不着陪我……你别捏我,疼。”

    王筝这小样儿的,怎么说我也是长辈——咳。

    “任祺日,你和杜亦捷个下午都干了什么?我打了十几通的电话,小何都说你在忙,你们忙什么?任祺日你老实说——”

    这话怎么听怎么怪。

    王筝手颈又大了点:“任祺日,你别再和那些人扯上关系!”

    我轻叹声,拿出哄儿子的手段,轻轻拍了拍王筝的手。事实证明,基因你是神奇的,血缘你是伟大的。

    王筝冷哼了声,靠着我的头,环着我的肩。

    “王筝,他要去香港了,我去看看他,和他起吃饭。”我眼睛又疼了起来,不知怎么的,连心口也有些泛酸。

    “你知道的,我朋友不,就这么几个……”

    可能真是累了,有些昏昏欲睡。王筝搂着我,两个人起躺着。

    小时候,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两个人也很常这样,起躺着睡。

    后来,不知怎么地,就生疏了。

    王筝挨着我的头,有些赌气地说:“你要他们做什么,有我就够了。”

    “你会儿几点去常年宴,都八点了……”我真睏了,往他肩窝凑了凑。王筝似乎挺受用,语气也轻了起来,靠着我说:“不去了、我不去了,我陪你睡。”

    我笑了笑。

    其实,王筝用不着自责。

    那天我让阿德他们逮着打顿,真不是他的责任,他没这义务天到晚盯着我。

    我轻叹声。

    我想,再过些时候吧。

    就跟小时候样,等时间长了——

    他就会玩腻了。

    第十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二回

    人生中的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瞬间的感动。

    这句话还是从李玲口中说出来的。

    那时候,公司的运作已经渐渐出现了问题,股东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扩大。只是,那时候,谁也没把这些事想到王筝身上,或者说,是我潜意识之下,把王筝撇除在这个漩涡之外。

    我还记得,那时候李玲逗着女儿,少了女孩儿的青涩,了份难以言喻的韵味,还有眼眉淡淡的忧愁。李玲是很可爱的姑娘,生活充斥了梦幻和理想,之后嫁作人妇,眼里依旧能瞧见那抹坦率和天真。

    所以,很容易让人忽略,她密不透风的衣着之下,掩盖的伤。

    她的女儿,小名叫豆豆,和乖仔样,不足月就迫不及待地从她娘肚子里闹了出来。那时候,李玲抱着她,点的是她从来不喝的咖啡,对我说了句——

    总裁,对不起。

    泪珠地落在豆豆短小挥动的手臂上,她的双肩从来没有停止过抖动。

    总裁……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那是刚开张的蛋糕馆,李玲辞职前,直吵着要我陪她来这儿喝下午茶。她还说曾我在,能给她买单,要把馆里的蛋糕全点上遍,左边拿个,右边抓个。

    我、我真的没办法,豆豆她爸没了工作,他自尊心很强,他……我不想让他错过这个机会……

    不知道是不是空调开得太低,我觉得,就连体内流动的血,都是冰冷的。

    总裁……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是、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当我走出蛋糕馆的时候,耳边还回绕着李玲的哭声。我拿出手机,指尖还在颤抖,直到电话那头传来那把声音。

    我的唇动了动,在他挂电话之前,才发出了声音。

    『王筝,为什么……?』

    回应我的只有声低不可闻的嗤笑。

    我直都记得,很小的时候。

    每年春节,王任两家不论是旁支还是本家,都会来任家拜年。那也是住宅最热闹的时候,屋子满满的人,男孩儿肆无忌惮地四处乱窜,女孩儿矜持害臊地躲在母亲身后,睁着大眼四处瞧。

    那年我爸刚走。

    我妈瞧见四处的红,眼眶也会跟着红,然后窝在房里,哭得歇斯底里。

    我正襟危坐,有些茫然地在任老太身侧。大日子的时候,任老太为人也会宽容些,看那群四处奔跑的孩子,也不会皱点眉头,反而还会呵呵笑了起来,说是这样热闹喜庆,去去霉头。

    其实,我觉得任老太的宽容,并没怎么用在我身上。就算我爸还在世,只要我跟着那群孩子疯,任老太那杖子就会狠狠敲,指着我妈,冷笑着说——看看他、看看!

    潇洋,就你和你老婆教出的野孩子!

    我虽然脑子不太灵光,却也算得上体贴。

    后来,分家的叔叔阿姨见我,就对我爸夸说——潇洋,你这儿子跟个小大人似的,真乖真有教养。

    我妈才甜甜笑,我爸揉着我的头,似乎发出声轻叹。

    我知道我爸很疼我。

    只可惜,我已经忘记他生得什么模样。他的照片,在我妈发疯的时候,都撕成碎片,差点给吞了。

    那年,没人夸我,也没人说起我爸。

    大年过节的,忌讳。

    整天,我就跟着任老太,眼神也不敢乱瞟,现在可没人给我挡任老太的杖子和眼刀。

    所以,我也没注意到,那群孩子什么时候窜到我附近。等我回神的时候,其中几个孩子不小心撞到了几案,微烫的茶水倒在我新制的小西服。

    屋子里的大人都静了下来,那几个孩子的父母倒是冲了上来,抓了就要打。

    里头突然冒出把悦耳的童音,『是我让他们跑到这儿玩的。』

    那是个很精致的孩子。

    就连任老太紧蹙的眉头,在瞧见他的时候,也微微舒展,含笑着说——小孩子玩闹的,别认真了,筝筝真有担当,是个做大事的料子。

    众人纷纷附和,我让人领着下去换衣服。没人问我烫着了没。

    其实,我心里挺委屈。

    个孩子从后面跟了上来,往我手里塞了几颗糖。

    我直都记得,他微笑的那模样。

    他说——哥哥你吃糖,我叫王筝。

    那段时候,他和我亲近,块儿上课,块儿玩闹,块儿在床上睡着。

    我也记得,在大学时期聚会的时候,说起童年的事情,王筝冷笑声,呷了口酒,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伙人突然哄堂大笑。

    里头有个男孩,挺看不顺我,后来在很人面前说——学长他真倒霉,小时候就让父母逼着和你打好关系,明明没什么本事,学长还得配合你。

    主宅里有间书房,藏书量不算丰富,却也有几本珍本。

    我自出院,也有好些日子,平时无事可做,便到这儿窝着。我刚接任任氏的时候,就在这书房置了架黑色的钢琴,让这大得有些单调的房间了几分音乐气息。不过,我不怎么会弹琴,只有学过些时候,就比门外汉还强上那么点。

    李玲却说——总裁你就妒忌心态,那任三爷听说又开了场钢琴发表会,经理也去了你却说要开什么会,这钢琴买了摆摆就算了,别折腾,咱去吃大排档。

    我冤枉,我真喜欢听琴,可不代表定得喜欢那衰人弹的琴。

    跟催命似的,我的心脏是脆弱的。

    只是,这世却没怎么听见琴声。至少,从我搬回主宅这段时间里,从来没听见三楼传出丝乐曲。说来,屋子大就是好,任三爷这世除了去公司之外,基本还是养在深闺之中,就连早午晚饭都是景叔布置了送到房里。

    嗯——这点,我很满意。

    结果,今个儿打开书房大门,才瞧见了那层层书架后,摆着台白色的奢华斯坦威钢琴。

    任老太说过——这琴是老爷生前亲自订做给三儿的,可是三儿的宝贝。

    书房里还置了台高级音响,边的置了个小架子。上头摆着的都是几套完整的钢琴演奏系列,我还瞧见了前些日子让我退回来了巴尔扎克专辑。

    我觉得我真是老了,突然想唱——心花朵朵开……

    书房里还了张躺椅,我手里拿着本小妇人,耳边弥漫的是沁人心脾的小圆舞曲。上世,我也老琢磨着在书房里置些玩意儿,结果日日奔忙,哪里有这种闲情逸致,搁着就忘了。

    没想到,这世老来就有了这福利,敢情任三爷当家,比我还能享受……

    咳,我没妒忌。

    可能是这些日子养出的懒病,我特别嗜睡,只要躺着,眼皮就觉得沉,脑子也晕乎乎的。

    迷糊之中,似乎瞧见了抹人影,估计也是进来打扫的,我挪了挪身子,侧过头去。

    耳廓似乎有什么东西拂过,很柔软的感觉。

    眼角传来丝清凉,我却犯了懒劲儿,估计是太舒服,就像是梦样,微风中,传来声叹息。

    ——祺日。

    ——祺日……

    不要生三叔的气。

    不要生三叔的气,好不好……?

    呼出的气,也是冰冷的。

    颈窝是他的鼻息,那头如绸的墨发就跟利刀样,划疼我的肌肤。

    那双如同黑曜石的眼眸,没有丝焦距。

    他慢慢地俯首,抬起我的双手。

    我却不能动弹,眼前的切,就像以往的梦境,却加真实。

    他抓着我的手,慢慢地放在自己的颈脖。

    ——祺日。

    ——祺日,你只要……用力的……

    ——三叔知道。知道你累了。

    ——没关系……

    ——三叔帮你,祺日。

    从他眼里滑落的水滴,也是冰冷的。

    他缓缓地,抓着我的手,施力。

    喝——!!

    蓦地,我睁开眼,呼吸急促地扶着把手,从躺椅上急急坐起。

    “祺日?”

    我惊,不由自主地大吼:“不要!不要!不要过来——!!”

    “你怎么了!”个人走了过来,坐在身侧,探出手来,放在我的额头。我深深吸口气,手颤得厉害,抬头却瞧见王筝皱着眉头,身上还穿着深蓝色的中校服。

    耳边,小圆舞曲静静回绕。

    王筝轻声说:“做恶梦了?怎么睡出身汗。”我摇了摇头,才发现冷汗浸湿了衣服,心口狂跳,双手仿佛还能感受到那抹冰冷,还有血管的脉动。

    是梦。只是梦。

    不是真的。

    我呼了口气,才瞧见跌在地上的毯子,硬是扯出笑容,说:“你放学了?”我看了看壁上的钟,不由得愣,原来我睡了这么长的时间。

    王筝哼了声,挨着我在躺椅上坐着,语带抱怨地说:“还不放学就快闷死了,你要养到什么时候?你倒是舒服。”这世,王筝和记忆中不太样。说话的语气没什么变,脾气也挺大,就是会偶尔放轻声音,眉头皱着,咕哝着什么。

    就跟乖仔撒娇的时候,个模样。

    我胸口轻。

    不知道我是不是特有小孩缘,从前乖仔豆豆和老何几个孩子都爱粘着我,重活了回,也应验到了王筝身上。王筝这些日子盯我盯得死紧,跟粘皮糖似的,我没事干,就和屋子里的下人说几句话,王筝都要风风火火地凑上来,冷笑着说——你们是不想干了,上班时间还妨碍小少爷休息?

    我说——这是霸权,这是沙文主义,这是……唉,跟他儿子个性子。

    国定学习假日早过了,王筝理所当然也要上课,我这才稍微放松了些。原来我也要跟着去学校报到,好在那高高在上的任三爷总算做了回模范叔叔,嘱咐让我养些时候,我才用不着这么快就过着上世那早起贪黑的悲惨日子。

    我看着地上的毯子,心口似乎暖,方才涌上的冷意稍褪。

    笑着摇了摇首,低头正打算把毯子捡起的时候,王筝突然扯着我。

    “怎……怎么了?”

    王筝不回话,盯着我的眼,看得我全身发毛。我有些窘迫地笑了笑,挣了挣手,王筝却扣得死紧,骤然倾上前。

    我——

    王筝的手越过我,在我的发上,不知取下什么。

    “这是……”

    王筝看着手里的小节绵绸丝,有些玩味地捏在指尖转了转,眼神慢慢地转冷。

    夕阳余晖映入,他的眼里,似乎染上片血红。

    第十三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三回(上)

    我奋力地睁眼,在强光下有些刺痛地眨了眨,耳边啪嗒声,就听见那把忽远忽近的声音:“小少爷的眼睛目前已经无大碍,就是要注意休息,别太用功了。”

    景叔亲自走来,在那年过半百的医生跟前弯腰,语带恭敬地说:“麻烦徐大夫了。”

    我有些恍惚地从床榻上坐了起来,徐医生似乎和景叔说了些话,我脑子糊得厉害,只听见徐医生朗笑说:“……这可是三爷亲自拜托的事,说到这个,我活了大把年纪,也没见过三爷这样的人……”

    徐医生见我坐了起来,俯身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晃了晃脑子,脑子转了转,赶紧说:“谢谢医生,这些日子麻烦了。”人老了,才躺躺就容易犯糊涂。

    徐医生呵呵笑,蓄了白须,有点像某快餐连锁店的招牌老爷爷,看起来很慈祥。

    眼前这位徐医生我还有些印象。上世,我只瞧见他几回,在国内外很有名气,据说发表过许医学研究,得过些奖。徐医生的医术很高明,为人也很高深莫测。我真正意识到这点,是在上世我接掌任氏几年之后。

    自从任三爷出了那莫名其妙的意外,移居加拿大养伤,几乎和所有人断了联系。任三爷是在任老太去世前些年才冒的头,那时他风头正盛,我远在美国也没少听见他的事迹,跟神话样,在财经时报都上了面,比娱乐杂志卖得还畅销,还创下了年度销售佳绩。群人全都冲着那张脸蛋和百亿身家,真真是风靡时,人人吹捧。

    啧啧,跟拜邪教似的。

    任三爷很是风光了段时候,任老太走,任氏企业这烫手山芋就叮咚地落到我手上,任三爷却莫名其妙出了意外,等我从那绑架事件回神之后,他已经退居加拿大。

    徐志摩先生有那么首诗,我听着听着还真有些惆怅。

    啊哈,敢情任三爷也有当大诗人的潜质。

    我再瞧见他,已经是我顶着任氏老总光环的第三个年头。

    那是乖仔的周岁晚宴。

    儿子刚出生那会儿不足月,大半年都在医院里,满月酒也没来得及办,我心里挺内疚,便琢磨着块儿庆祝了。那时候宴请了很人,名流名士什么的少不了,饭店布置晚宴节目都是舒媛亲自监督,没点马虎。

    舒媛是学艺术的,毕业就嫁给了我,人生得自然漂亮,举手投足间自有股风韵,说话温温和和,瞧过去柔柔弱弱。

    我手里抱着比猫儿大不了少的儿子,看着那红扑扑的脸蛋儿,侧过头,是舒媛精心打扮的妆容,那时候,心里真真正正这般想着——其实,就这么过辈子,也挺好。

    辈子,有妻有儿。

    儿子大了,还有孙子,承欢膝下,或者带着老伴儿坐轮船环游世界,等跑不动的时候,找个地方躲着养老。

    也挺好。

    其实,跟在酒店大张旗鼓地办酒会,我趋向于和老何家老小围在桌子前,芳嫂原来还琢磨着煲了大锅的鸡汤和红鸡蛋,只是舒媛喜欢热闹。她辛辛苦苦地怀胎生子,儿子出生那会儿又小病大病接着来,仔细想来,那段时候我着实冷落了她,现下自然得顺着她的意思。

    我的酒量不太好,喝了几杯,有点抱不住乖仔,只好交给了舒媛。舒媛毕竟年轻了点,柳眉轻轻纠,转眼就交给了保姆抱着。上回儿子在她身上撒了尿,舒媛又没什么耐性,平日就不怎么抱他哄他,般上都托给了保姆。

    我看着都心疼。

    兴许是那时候我的头沉得厉害,当围着我的几个叔伯朋友都静了下来,我还在自以为豪爽地说了声“请”,晕乎乎地呷了大口的酒,斜眼瞧见前方慢慢让出条道,顺着干人齐刷刷的视线往前瞧——

    于是,我就这么呛着了。

    我咳得厉害,好在何秘书反应得快,赶紧递上了手绢。我有些狼狈地接过,不自然地掩了掩嘴。

    岁月总是无情的,却在他身上展现了难得的宽容。

    除了三年前还算行动自如的双脚,他的气色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推着轮椅的是张生面孔,没瞧见景叔。

    那时候,他身上穿着柔软的淡色缎子,发丝几乎及腰,梳理得很工整,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淡淡的檀香,有种古老庄重的气息。

    让人不太舒服。

    不过片刻,就有好些个人迎了上去。其中不乏任氏股东或是企业大家,在商场打滚了几十年的人,开口却是声声包含敬意的“三爷”。

    时间能淡化许东西。

    任三爷沉寂了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