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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wingying
重生之沉云夺日
我还记得我第爬树的时候,是王筝领头带着我,到了主屋后边的棵不知名的树下。
夏天的蝉鸣似乎还在耳边回响,那时的我看着王筝,王筝从小就生得漂亮,就连任老太也夸赞过,哪怕这王任两家的女娃全凑块儿,也没王筝长得标致。再者,王筝不仅生得好看,也极是聪慧,说话也很能讨人欢喜,总能逗得大人们欢颜。
王筝和我同年出生,却恰好小了我个月。
任老太那时说——看那日娃和筝筝顶合得来,老太婆这会儿认了筝筝当干孙子,倒也是美事件。
锤定下,有人喜有人愁。
至于何家忧愁何家欢喜,我不过十岁,自己倒先是开心地蹦了起来,拉住王筝的手左摇右晃,要不是任老太刮了我记眼刀,我大概还会高声欢呼几声。
其实,我那时候也是孩子心性,只当将来终于有个伴儿,却没细想过任老太那生狡猾谋的女人,为何要将比自己孙子优秀几百倍、几千倍的人放在身边。以至于,到后来我想明白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
那时候的我,懵懂无知。或许——到了我二十岁、三十岁,抑或是最后的最后,走投无路的时候,我还是样地懵懂无知。
我只知道,我喜欢王筝。
王筝很少拉住我的手,只有在大人面前的时候,才会对我笑笑,还会亲切地牵牵我的手。私底下的时候,王筝对人却冷淡得很——我不知道,王筝的冷淡是不是只对我,但是,我知道,只要王筝愿意主动拉住我的手,不管到哪里,我都会傻傻地随他去。
『日哥。』王筝叫了我声,我的心便飘飘然。『我们爬到树上,从那里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好不好?』
王筝很少找我玩,表面上的原因是我很闷很无趣,至于深层的原因——每次我想到这里,胸口都会犯疼。
那时候任老太布置的作业很,生怕我这未来的当家会把任氏给败了似的,我平时也没什么玩闹。我妈那时还活着,生怕周围如狼似虎的亲戚抢了我未来当家的宝座,就和任老太同仇敌忾,对我盯得死紧。
所以说,别说爬树,我连抱抱树干子,都会让我妈抽个耳刮子。
王筝似乎看出了我眼中的迟疑,有些鄙夷地扫了我眼。男孩总经不起这么招,我只得抬头瞧了瞧这高度——好在小时候的王筝还有这么点良心,虽然没少折腾过我,却也没像长大之后,处处想着怎么害死我。
王筝双蓝宝石的水眸映出我的影子,我咽了咽口水,王筝毕竟也是孩子心性,只想让我出出丑,我那时除了任老太的眼刀,最怕的就是王筝水汪汪的大眼,只得硬着头皮跟着王筝爬了上去。
王筝虽然长得漂亮秀气,性子却是十足十的男人,小时候的我暗里几乎把王筝当小媳妇儿看待,却忘了王筝也是王家的男人——王家的男女,野心总要大些,人总要高傲些,脾气总要执拗些。
至于王任两家之间是什么干系,其实很简单,任老太没嫁入任家之前,人人叫她王姑娘。
我想,也只有王家,才出的了任老太这样个人物。
还没到树腰,我的双脚已经发软,吸了吸鼻子,双眼发红地抬头瞧。王筝咻咻咻地早隐到了茂密的叶林子里,还不忘戏谑地玩笑声:『日哥,就这么点高,你就不敢上来么?』
我似乎能瞧见王筝扬起精巧的下颚,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王筝可能就上了瘾,喜欢对着我,高高地扬起下巴,直到他和在股东大会上逼我交出主权的时候,也是这么个高傲的姿态。
从小,我的胆子就小,就算到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的胆子还是小——遵从任老太的遗言,娶了个有钱的小老婆,误了人家青春不说,结果任氏败在我手上的时候,我还当真自家小老婆起码能陪着我起吃苦,回过头,倒瞧见她和王筝滚在主屋那大得惊人的龙雕卧床上。两个人瞧见我的时候,个又是孔雀似的扬起下巴,另个直接告诉我——仔仔是我和阿筝的孩子,我这辈子做的最傻的事情就是嫁给你这个死基佬!
我有苦难言。
喜欢男人,不是我的错。我由始至终,也只喜欢过王筝。
不过,儿子不是我的,倒是给了我很大的冲击,难怪我每次都觉得,乖仔眉眼挺像姓王的……
唉……说到底,整个任家,就是栽在了姓王的手上。
从原来垂帘听政的任老太,到后来的王筝,联合任……任……唉,就算死过回,我终究不想提那衰人的名字。
衰,太衰了。
你问我死过回是怎么回事?
说真的,其实我自己也不甚明白。总之,我只记得,我明明是刚签了离婚证书,躲在任氏大楼四十楼顶楼喝低劣的啤酒,低头不小心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在块儿搂得死紧——坦白说,这比儿子不是我的,给我的冲击还大上许。
原来王筝不喜欢我,不是因为他不喜欢男人。
我双眼眨巴眨巴地看着王筝和那衰人又亲又抱,这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于是乎,我忘了那里是四十楼层,忘了脚下没有阶梯,蹦——
啊哈。
于是,我蹦,蹦回了二十年前。
醒来的时候,恰好是王筝找我爬树的前两天,那时我发了高烧,烧了足足两个星期。结果才好上没几天,那没安好心的蛇蝎妇……美男,就拉着我去爬树。
我耸了耸肩。
你问我,明知道这死小孩没安好心,还跟着死小孩做啥?
唉,急什么呢?我这不就是要说下去么!
那时候,王筝已经到了顶头,我拖着把老骨头……啧啧啧,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时候我会失足,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跌个脑震荡。我还记得,当年我从树上摔下来,任老太难得对王筝狠狠地教训了番,要不是那时候我死活拖住任老太的脚,不让她把王筝送走,王筝哪里还能长成二十年后的那个千古祸害?
我叹了口气。
王筝啊王筝,我这会儿再活次,注定又要因你再摔次。反正上辈子吃了你这么大的亏,这辈子也不差这摔了……
我眯眼,隐约瞧见王筝细致的脸蛋上,扬着高傲的笑靥。
我慢慢地张开双臂,让重心向后仰。
王筝,说真的,我好歹是姓任的,总会有那么点、那么点点的……小心眼。
就当我以为,这会儿又要重回儿时每天当印度阿三的噩梦的时候。双白皙的手臂,硬生生地拦住我的腰。我还没回神,碰的声——!
我的头没摔着。拦住腰间的手,用力地紧缩了下。
鼻间……是悠悠的青草味儿。
我的眼皮,跳跳跳……
两天前,我意识到自己回归童年的时候,脑子里转了没有千也有八百个弯——就算要逼着任老太把我脚踢出新加坡,我这辈子也不要再遇到那个、那个……
我听见上头抱着我的那人轻轻闷哼声。
心中——长叹。
“天啊——!三爷!你怎么出来啦!啊!小少爷!怎么会——!”
“来人!快叫来人啊!小少爷把三爷压着啦——!”
张妈夸张的嗓音蓦地响起,我只觉得耳边阵嗡嗡嗡地飞过……
我、我、我……颤巍巍、颤巍巍地抬头。
看看。
看看。
那张脸、那张脸、那张骗阿婆阿公阿娘阿爹无知少男少女小男孩小女孩小bb的脸——!
不是那个死衰人,还会有谁!
第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回
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是我的小尾巴。我在哪里,王筝就在哪里。实际上,却是王筝往哪儿去,我就会啪嗒啪嗒地跟上去。
王筝脚程极快,尤其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突然拔高了身子——其实那时我就觉得老师教得不准,不是说男生都是在中学时期才发育的么?
在小学的时候,王筝看我的姿势,现在回想起来,着实让我伤感。
不知是不是王筝那孔雀心态作祟,他总爱走在我的前头,我在后头跟得实在辛苦,再加上在我迈入中学的时候突然发福,圆嘟嘟的脸蛋儿让外人瞧眼,在任老太面前,为免伤及我的自尊,虽说不会昧心说我长得玉树临风表人才,总也会夸说我脸福相圆润可爱。以至于我当时实在不觉得,个玉人似的少年后头紧跟着团肉球,是么惊悚的个画面。
故此,我对于上天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由衷感激。
重生以来,我和王筝碰面的次数,掰开手指数都嫌。再说后来我罔顾我妈狰狞的眼神,选了外头的政府市民小学,就连主屋也是逢年过节才回去趟。
不得不说,我的人生因此滋润起来。上辈子我好歹也留洋拿了硕士,再说市民小学的水准也远远及不上任老太布置的作业,于是我小学两年拿了年度班级葵花奖,样样特优,以资优生的姿态毕业,安然地升上了中学——说真的,这稍稍满足了我上世的缺憾。
谁让王筝这人最输不得,尤其是最不能输给我,我还记得上世教法语的莉莉安女士称赞了我的发音,在下次授课的时候,王筝的表现可谓让人惊艳,口纯正的巴黎腔比道地的法国人还法国人。
这世我的人生虽说从开始就脱离了王筝,但是王筝的存在,却直很鲜明。任老太定期检查我课业的时候,偶尔也会瞧见王筝,只不过这世我和他不过是点头之交。王筝仍旧是精致漂亮,举手投足间比我有贵公子的风范,尤其高扬起下颚的时候,十足十的孔雀,总让我觉得莫名的欣慰。
任老太和上世样,除了对我的教养礼仪还算严格,其他方面也不算苛求,倒是对王筝难免有些苛待。若是少活了那三十年,我会以为任老太那是心疼我,现在我却明白,任老太对王筝的期待,远远比我高出许。
于是我说想去外头上政府小学,任老太连眼皮也没眨下,我妈却发了几次疯,刮了我无数次的耳光。
其实我也知道我妈在任家待得很辛苦,只可惜她看不开,我也还对着她小时候老是拿皮带抽我的事心有余悸,我这把老骨头实在经不起折腾,所以,这世我和我妈还是不亲。
我到外头住,任老太让我带个人随身照顾。我想也没想就选了老何——说来,这世他还叫小何,是给任家打杂的。直到后来我当家的时候,张妈因为和我闹些误会负气回乡,老何就直跟着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难免有些担忧。
上世我走得太快,还没来得及安顿老何家老小,不知王筝会不会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们条活路。毕竟,当时王筝坐上任氏董事长的位子,就大摇大摆地到了任氏主屋,结果还没踏进大门,就让老何拿着扫帚差点儿给撵了出去。
于是,我带着满腔热情带着二十年后的老何现在的小何出去闯荡,却忘了老何他老祖是唐僧……
“少爷,别说小何我嘴,你选什么学校夫人没意见我也不好说什么,可是你好好的怎么要去住校呢这是……”我坐在后车座,老何噼里啪啦地说教,在红绿灯前,恰好有群和我穿着同样制服的少年,只不过个个像头上插了鹦鹉毛,脸上坑坑洞洞的,看得老何胆颤心惊。
“小爷,这、这、这是……”我有些慵懒地扬起肉团似的手掌——唉,有了上辈子的前车之鉴,这世我直控制饮食,没想到我躲过了王筝,却还是没能避免少年发福的命运……
罪魁祸首,正在坐在驾驶座,两眼睁圆地瞧着那群走过的小阿飞,握住驾驶盘的手都渗出了冷汗,我不禁干笑两声,“小何,他们也还小,我也懂得照顾自己的,你放宽心。”
老何没好气地横了那几个小阿飞眼,又说了句:“少爷你就是这性子,我才放不下心。夫人也太不谨慎了……”老何常说我说话带着股老气儿,或许是活了三十年,看得世面,重生了之后,说起话来反而了几分慵懒,少了年轻人的活力,就连任老太和我说过几次话,也会皱眉说句——怎么上回发烧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和筝筝学学,人家孩子精神。
老何这才咕哝几句,车子突然震,我在后座也弹跳起来,就听见老何声“怪了”,又转了几次钥匙,重启了几次,也不见效果。好在车子靠边,老何赶忙下车检查,会儿就探出头来,“少爷!车子不知怎地抛锚了,这下坏了,赶不上新生典礼了。”
我心中跳。
说来,我上世念的都是所谓的名校学府,那里不兴办什么新生典礼之类的玩意儿,这世小学又是插班,说来我还真的没参加过什么新生典礼,心中难免有些憧憬。老何懊恼地拍了拍车窗,说:“少爷,要不我去看看哪里有没有公共电话,打电话给本家让人派人来接你过去。”
这时候手机什么还没这么兴盛,我见老何转身就要走,“小何!”我怎么好意思麻烦任老太的司机。“小何,行的,我看也不怎么远,我先走过去,你会儿把我的行李送来。”
老何上下打量我。
我突然觉得有点心灵受创,虽然我现在的确是胖了点……老何的眼神,加笃定了我的决心。
烈阳之下,我步步行走,晒得我两眼昏花之外,这汗如雨下,拿出帕子擦了擦,突然想起了当初我追着王筝的步伐,每每也是走得满头大汗,王筝是停也没停、缓也没缓,只在我句句“等我下”的时候,很是鄙夷地回头瞟了我眼。
说来,王筝的面容,在脑海里似乎已经有些模糊。
只大概记得个轮廓,倒是背影还清晰些。
也对,上世,我也只能追着他。王筝极少正眼瞧我,唯次,我们四目相接,最为亲密的接触,也只是王筝手拿着契约书,另手抓住我的右手,在我耳边轻轻低喃:『任祺日,你的手,不适合做这些,把它们让给我?嗯?』
王筝的手指修长漂亮,抓住我的右手,握着笔,在我颤抖地签字的时候,还轻轻地把玩我的手指。那时,王筝紧紧贴着我,火热的身躯,却让我感受到了骨子里的寒冷。
唉。
我还是慢了步,看了看拉上的校门,还有拿着教鞭类似训导的同志,我感到无限惆怅之余,任老太的面容在我面前闪而过。任老太,是极重面子的人。我开学第日迟到记过的事传到她耳里,可不是鞭子抽两下这么简单。
其实,任家的人骨子里都存有这么点叛逆的因子。只不过,早被所谓的教养磨光了去。我看着旁边那不算高的围栏,思量片刻,我心中早沉寂良久的死水又微微地荡漾起来。
偶尔做些出轨的事情,那种感觉很微妙。
上世我绷得太紧,人生重来次,我总会在不经意之间地脱离轨道。
我攀上栏杆,不算灵活地跃下,训导丝毫不察,心中抱着丝侥幸和窃喜,耳边却传来声轻蔑的声音:“看那个死胖子在干什么?”
我顿,急急回头,果真瞧见班孩子,围坐在棵树下。说话的是个身材消瘦的少年,打了个鼻环,头发烫得跟螺旋杆菌似的。
祖国的未来,我不禁有些担忧。
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敲了过来,我难免有些心虚,把年纪了干坏事还让人逮到,不禁有些脸红。
那说话的走了过来,其余的也发出窃笑,笑得我心里阵发毛——老何,你嘴巴忒灵,比庙里供的还神。
“喂,死胖子,”我让人推了推,重心不稳地晃了晃,那说话的凑近我,鄙夷的眼神让我想起了王筝孔雀,只可惜王筝是带着贵族看贫民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欠揍却又忍不住膜拜,这位仁兄显然还欠了火候。
“看过去挺有钱的,最近手头有点紧——”这少年开口说话就带着股烟味儿,我从上世就耐不得烟味,王筝常抽雪茄的味儿我就及其难耐,何况这种低劣的烟味儿。显然是我眼里的厌恶表现得太明显,那少年火气来,就往我脸上狠狠打了个巴掌。
自从我搬出主屋,极少让人赏耳光,时之间,还真的反应不过来。
“死胖子什么嘴脸!妈的,交钱好办事,以后有老大罩着你,看你这蠢样的!”他又踢了我脚,边的少年们爆笑几声,跟着起哄。我疼得弯腰,揉着发疼的肚子,半晌,才挤了句:“我没钱……”
那少年脸色微变。说真的,我也不是有骨气的,如果给笔钱能息事宁人让我赶上新生典礼,我会二话不说马上掏出来,遗憾的事,我方才走的急,也只来得及那我的学生证,钱包什么的任何值钱的玩意儿都留在了行李里了……
“你找死了你!”那少年狠狠踢了我脚,他身后的那几个人也围了过来。
我突然觉得老何说的话也挺有道理,顿时有些些地悔不当初……
正当我视死如归的时候,声“喂”制止了差点儿加诸在我身上的暴力,那几个小阿飞果真停下动作来。
我用欣慰的目光,看向声音的主人。
其实也就不远处,方才那群小阿飞围坐的树下,个头发略长的少年,年岁似乎较长,头金黄色的头发有些刺目,五官生得还有些斯文,就是嘴里叼着根烟,耳朵别着的串串耳环也有些骇人。
虽然我是不该对救命恩人有偏见的,看着他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二十年后的乖仔,不禁有些伤感。
“老大,你要自己教训这个死胖子?”那几个小阿飞像是看好戏地让出条道。他熄了熄烟头,有些懒洋洋地看了我眼,看着我,突然说了句:“新来的?”
我时还反应不过来,愣了会儿,结果那开始说话的小阿飞狠狠扫了我的后脑勺:“死胖子,老大这是在叫你,知道没有!”
唉。
小孩子,总会烦躁些,我不计较。
那被人称作“老大”的少年双眼盯着我。
我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不知道是不是又活过次,就连心智偶尔也会倒退些,我不得不说,现在孩子们的眼神,有时会让我觉得惊心。
他走了过来,抬了抬脚,勾起我的下颚。
这种姿势,我很不习惯。还没等我别过头,这位“老大”就弯下身,突然伸向我的裤子——我赶忙跳,他不耐烦地“啧”了声,冷声道:“怎么,你是要我扒你裤子?你的学生证。”
我愣了愣,而后,脸上爬上红晕,赶忙把自己的学生证掏出来。
他低头瞧,喃了喃:“任……祺……日……?”然后笑了声。“胖子,你的名字取得挺威风。”
他把学生证扔回给我,说了声“走了”,旁边的小阿飞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却也乖乖跟了上去。
于是乎,这个风波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了。
我赶到礼堂的时候,校长冗长的致辞已经完毕。还好这会儿没有老师还是训导守在礼堂大门,我就也随随便便找了个座位混进去,忙碌之中也受了不少白眼。
司仪是个笑容甜美的女学生,我才刚坐稳,就听见司仪带着有些兴奋的语气,道:“接下来,我们有请新生代表——王筝,上台说几句话——”
我掏了掏耳朵。
希望是我耳鸣。
我抬眸,只见个少年,嘴角带着丝浅笑,眉眼之中有着股难以言喻的傲气,挺拔的身姿轻易地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说真的,我还是第回瞧见有人能把校服穿得这么好看……
王筝还是幅孔雀样,笑得很招摇。
我突然觉得胃疼。
世界真奇妙。
哈里路亚赞美主。
我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得无法以言语形容。
尤其是打开宿舍房门,就瞧见我的行李晾在边,单人床上,某个孔雀男以美人半卧之姿,手里拿着本加里斯特的原文诗集。在我进门时,微微抬眼,脸上扬起很是不屑的笑容。
我很疲倦。
王筝孔雀的东西占了大半个房间,我只得把我的行李放在角落,默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