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怒第11部分阅读
霸王怒 作者:肉书屋
你都不应,方凌筑问。
“我屏蔽了声音在看电视呢,正精彩就被你打断了!”
方凌筑一阵好笑,道:“那你继续!”跳了下来,唐苜也跟着他跳下,道:“不看了,没想到你还真是不显山露水啊,全被你打跑了。”
“他们对我来说还不是小菜一叠”方凌筑一手将大鼎提起来向唐苜扬了一下,刚才两手上举还是没用十分实力,唐苜看到这情景显然吃了一惊,没想到方凌筑的力量如此之大,其实刚才的全程都被她看在眼里,后来方凌筑喊她她没反应是她看到了些奇怪的东西,这才随口说自己在看电视。没想到方凌筑力气大到这种地步。
“你还提起它来干什么?耍帅?”唐苜损他。
“得把他回复原位吧?”方凌筑道。
“放下啦,我刚才说看电视是骗你的,因为我在思考问题呢”唐苜道。
“什么问题?值得劳动你早已生锈的大脑?”方凌筑
“我在想,那洞里是什么东西!”唐苜指着刚才大鼎先前摆放的位置对他道。
“??”方凌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真有一个洞,不过洞口很小,里面黑乎乎的。
“这么小的洞里能有什么东西”方凌筑道。
“可是我刚才觉得似乎里面有双眼睛望了我下!”唐苜的面容竟然有一丝害怕。
“管它呢”方凌筑将那大鼎回复原位,一只鼎脚刚好将那孔遮住了,迈腿往外走去,对还站着的唐苜道;“走吧,管他什么东西都与我们无关,殿外还有许多人呢!”
“哦,你真没兴趣?”唐苜跟上后边道。
“没!”方凌筑回答得斩钉截铁,不过离开的时候他将这件事情告诉了野殁和羽桦两人。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奇怪的狼群
“我觉得我在这练不合适‘方凌筑道。不管是哪个男人,如果附近几十人都拿着一副吃软饭的眼光看着你,而且一看就是七天,无论如何都不会很爽的。方凌筑就在这些目光中呆了七天。从伏龙观出来后,唐苜硬拉着他到了位于巫山中的唐门总部,买好药就去唐门后山练级,两人艺高胆大,进了70级的鬼眼狼区,系统对这种怪物的解释是某个唐门毒药高手试验的失败产物,不止是行动迅捷、成群结队和攻击凶残,爪子上还带着剧毒,要是别的门派的人在这练肯定是半分钟都呆不下去,幸好唐苜有她师傅给的对这种毒药的独门解药,幸好方凌筑是任何药物无效,包括毒药。两人分工明确。每天早上由方凌筑在后山石壁离地三丈左右洞用枪挖个能容下两人的洞,然后坐里面由唐苜扔她永远扔不完的花瓣,方凌筑打坐练功。一直到第二天,两人补充下消耗品,在刷新过后的石壁上凿个洞继续,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在坐得高看得远的同时,也有更多的人看见了他们,开始没什么,后来便指指点点了,都是对着方凌筑来的,一个别派的人在这练不说,还什么活都不干,所有重活都是门中第一高手兼第一美女给包了,唐门中人有生气的理由,特别是男同胞,他们多希望美女旁边的那个人是他,可是不是,那么他们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基于上叙两个原因,那些目光让方凌筑坐不住了。
“打坐不是闭着眼睛吗,别人看你怎么会知道?”唐苜没好气的回道。
方凌筑听到这话,偏头想了一会,想到一句很经典的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自己明明除了杀人放火外,对于练级确实是很没效率的,有唐苜在,两人刚好互补,管别人干嘛,无所谓了。
游戏中又是一过三个多月,渐渐有了麻烦,随着别人等级的提高,渐渐的也有些人到了两人所在鬼眼狼区,见识了方凌筑无敌的魅力之后,他们往往是看见几只狼一刷新,没等他们用兵器招呼,刷新的狼都是死命狂奔到方凌筑和唐苜两人所在的洞下等着唐苜的暗器将它们变成经验,一来二去,其他人在里面呆了很久,打的怪还不超过个位数,所得经验更是少得可怜,理所当然的,所有的矛头更是直指方凌筑,至于唐苜,在这练级无疑是最适合她的,而且没人敢说闲话。
再一天去练级区的路上,方凌筑便提出了分道扬镳的想法,唐苜思考了下,问他:“是不是我很让你讨厌?”
“当然不是!这么久了,你都没有嫌弃,我敢讨厌你吗,不怕你的缤纷?方凌筑道。
“好吧,你可以走了”唐苜朝他挥了挥手,一人径直走了,背影有些落寞。方凌筑跟她练级那么久,现实中也好,游戏里也好,很少听见她口里提起过什么人,方凌筑站立了一下,离开了唐门。
方凌筑一路沿长江逆流而上,再翻过青藏高原边缘,到了现实中的内蒙古草原地带,途中翻山越岭,爬山涉水,让方凌筑的轻功得到了不小的提高,现在是敏捷+60%,行走速度+80%,负重100。还多了个效果,武功施展连贯性+10%,这效果相当于招式与招式之间所需的时间缩短10%,至于为什么去草原,他这一个月都没想出个理由,大概觉得绿波千里,万里蓝天,片片羊群如同流云飞絮散落期间,想着就心旷神怡了,很适合舒缓心情吧,他一路走的都是荒无人烟的古道,别说玩家,连npc都遇见得很少,有钱无处使,干粮之类的早就用完了,一路都是靠他蹩脚的烧烤技术应付,这天直到晚上十点才在一个小山坡上生火烤着白天猎杀的黄羊肉,打算吃饱后继续赶路,至于赶去哪他也没有目标。此时繁星点点,晚风习习,鼻间闻着越发香浓的烤肉,觉得在游戏中就这个时候过得最为舒服了,然后,他看见远处的地平线有了忽隐忽明的绿灯,一盏,两盏,然后通的一亮,竟变成数百盏之多,并且不断往方凌筑处移动,像被风吹动的坟墓鬼火。
方凌筑口里的烤肉一点都不香甜了,几口嚼烂吞进肚子里,将其他的放进背包,通过他在论坛上看见的草原玩家的经验心得当然知道是狼群来袭,在草原上如果没有马,如果你的轻功没有达到比现实中的越野车更快的速度就不要逃,方凌筑虽然觉得自己的速度不慢,但肯定两条腿是跑不过狼的四条腿的,将火烧得更旺一些,希望能起些吓退的作用。如果真被他们挂了,好不容易又练了四个多月才上55级的级别就会变成54了,练级的不容易在方凌筑独自练的这段时间感受犹为深刻,打一只与他同等级的怪仅获得经验十几点,而跟唐苜练的时候,只分一半他也能得到四十多点,不过如果挂了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玩家死亡后会在离死亡地点最近的地点复活,虽然掉一级有些心疼,但也让他省力在这茫茫草原上去找玩家的聚集点了。
随着那些绿点的接近,在火光的照耀下,狼群的身影渐渐显现,方凌筑捏住枪的手有些汗冒出了掌心,全是七十级的青狼,草原上等级对现在玩家来说是比较高的的特产之一,与唐门后山七十级的鬼眼狼不同,他们的爪牙不带毒性,但攻击和敏捷要厉害很多,方凌筑半路上遇见一只离群的青狼,消灭的同时肩头不小心挨了一爪,他现在的生命是11000,那一抓显示他受到的攻击是1500,自身防御为336,也就是说他在一爪之下得掉1164点生命,方凌筑苦于不能喝药,生命的自动恢复主要取决于方凌筑的体质,以及身体的其他因素,平时回复一般是60多点每秒,在战斗状态中快些达到110点每秒,在这一爪之下,也要十来秒才能恢复,,方凌筑击中青狼时显示的攻击达到了3134,又是攻击的青狼要害防御为0,也是连刺了十多枪才将它变成经验,现在是几百只一起攻击过来,方凌筑在霸王心法的作用下虽然攻击提升了几倍,但几百只七十级的狼有时候绝对比几百个人更厉害得多,就算他能一枪能刺死一只,但方凌筑防御太低很有可能在没有消灭狼群之前自己先光荣了。
狼群继续高速逼近,让方凌筑发现了一个令他更没把握的事实,那些狼竟然不怕火,直直的只往火光处冲来,方凌筑将枪一摆,打算先下手为强,先杀几只捞回点经验再说,可惜他又发现了一个事实,好像他不是块人肉,而根草原上的树桩,狼群一只只从他旁边呼啸而过,望都没望他一眼,至于那堆火,成了马戏团的道具了,一只只在被方凌筑烧得高达两米的火焰跳过,继续前奔。很像钻火圈的表演。
方凌筑张口结舌,看着狼群离去的足迹,不由有了丝好奇,前面什么事情这么要紧,竟让这些狼如此反常?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树中人
天气变了,月儿渐渐被乌云遮盖,满天星斗在一阵狂风刮过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天地间顿时暗得伸手不见五指,风歇,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闪电张开了白花花的牙齿,撕裂了沉默的天空,下伸的触角击折了一课树的树冠。一座突兀的小山顶上的一棵枝叶茂盛的树,粗大的树干四人合围也不一定抱得住,然后是从九天外传来的炸雷,轰轰隆隆,可以击溃任何人真实的心灵外在人前可以做出各种表情的虚伪伪装,直直的震撼最脆弱的心灵,如果是人听到,如果他心怀坦荡,他会笑;如果是个有故事的人,有悲伤的故事的话,他会哭。方凌筑此时不想笑也不想哭,他不记得多少年没哭过了,男人似乎与哭无缘,不知不觉大了,不知不觉的泪腺就干涸了,在云层与大地间来回的长久未歇的雷声中,他像个初生的人儿般接受新的洗礼,忘记了那些奇怪的狼群,也忘记了自己,现实中难以听到这么纯净的雷声了,他本是在好奇心驱使下跟着那些狼群后边看前边到底有什么事情的。
等到他醒过神,除了在风中倒伏的黑色草影在轻轻的浩大的发出声响外。好像这片草原上只有他一个活物。
短短的一刻,又像过了很久,消失的星斗在草原上静静开放,小山的四周,从南往北,由东往西,稀稀拉拉的散落在草丛中,方凌筑看得真真切切,星斗全是绿色的,两颗星斗就是一只狼,成千上万。
一声低低的狼嗥在某个地方顺着地面向四面八方传开,捉摸不定,若断若续。然后天地间重归寂静。
又是金蛇乱舞,所有的事物纤毫毕现的显露,白光闪过后,雷声还没传来,“呜”万狼齐啸,野性而洪亮,方凌筑感到自己的胸膛受到了狼啸的一阵阵压迫,呼吸顿时一顿,雷声再次来袭,只是它也变成了一匹狼,声音淹没在狼啸里。乌云中透出一丝空隙,弯月再度显现,一道直直的光柱照在树冠被击断仍高达两丈左右的树干上,树上蹲着一匹银色的狼,比方凌筑刚才见过的青狼体积至少大两倍。借着月光,方凌筑目光非常清晰的看见了银狼的脖子上套着一个银色项圈,背上还有一个鞍,难道这狼王是有主之物,而且还是坐骑?
嗒嗒的马蹄声在沉寂下的草原上分外响亮,方凌筑的眼睛往向了左边的远处地平线。
那是一匹怎样雄健的马,目测的高度至少九尺,颈子与下边的身体等高,长一丈有多,飞扬的火色马鬃像一只展翼的凤凰,朝方凌筑前方的小山奔去,在马的后面,蓄积了许久的雨水在月光的空隙中瓢泼而下,却始终没有追上前方奔驰的骏马。马也是有主之物,浑身披着黑色的铁甲,上面端坐着一高大魁梧的大汉,面目背着月光看得不太清楚。却是赤裸着胸膛,背负一张巨弓,胯间左刀右箭,端的雄武异常。
“呜”树干上的银狼连着几声低嗥,方凌筑所见的再不是绿色的星斗,而是所有的狼都从草丛里站了起来,所有的狼头都转对着那匹马奔来的方向。
马上的人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那马在离最外围的狼群还有一丈的距离时停下,在急速奔驰中前蹄重重一顿,毫无征兆的自行停了,停得四平八稳,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北域城萧若矢应邀前来相见,还请狼侍前辈现身一见“马上的汉子开口了,声若雷鸣,朝山头喊道。
除了雨声外再没有别的声息。
汉子又喊了两遍。
方凌筑只见树干上的银狼对着天上的弯月长啸一声,声震天地,下边的上万只也是齐齐长嗥。更显得声势浩大。
之后那只银狼跳下树干,低伏前身,像等着谁骑它般。
接下来方凌筑看见了更为奇特的事情,那树干里面竟然响起一阵奇怪的声响,方凌筑在脑海的词库里搜索了一会才想到一个形象的比喻,相当与吃甘蔗时将那甘蔗从中间掰开时发出的那种声响。
果然,那树干渐渐开裂,裂成几半倒在了雨中,中间只剩下一截小轮的木桩。
小轮的木桩不是木桩,而是一个人。又是一道雪亮的闪电,伏在远处草丛的方凌筑看清了那个木桩般的人的真面目,两只眼珠突出像挂在脸眶边,象个骷髅,脸色比坟墓中爬起来的僵尸还要苍白,身形干枯却很修长,一件黑色的长袍空空荡荡的挂在他骨架似的的身上,随着风在剧烈摆动。他一跨腿,就骑上了那匹银狼,
“……萧…………若…矢。萧空殄…的……儿子?”那人的头机械的摆了下,说话的声音像指尖划过玻璃时发出的尖锐声音,而且极不熟练,像很久没有没有说过话般。
“前辈与家父的二十年之前的约定现在由晚辈前来赴约!”。
“他……怎么……不……来?”那人又道。
“家父与二十年前与前辈一战后,伤重不治,在三个月后仙逝,现在晚辈代为赴约。”那汉子道。
“你?哈哈哈”!那人笑了起来,笑声十分难听,他缓慢的摇头道:“你不够资格!”
那汉子神情激昂正待反驳,却又垂下头道:“前辈说得没错,先父武功盖世,晚辈天资驽钝所学不过十之六七,但先父交代为人不得背信,父亲没有完成的约定晚辈拼死也要来的,家中一切事情都已安顿好,本就没有打算活着回去“
那人又摇了摇头道:“凭着你这份孝心,你已不输当年你父亲的英雄气概,只是你家传武学确实深奥无比,不是天资驽钝,而是你所学时日过短”前两句说得还不流利,这句却是流畅无比了。
叫萧若矢的汉子没有回话,那人又道:“当年约定只是武学上的研讨而已,我和你父亲,在白域草原上算是武功最好的两人,平时交情不浅,后来两人都迈入了先天之境,然而修炼方式不同,主张的修炼方式出现分歧,也就约定每二十年分一次胜负,你应该是你父亲七十岁那年生下的罢?我记得跟你父亲第四次比武时,两人正是喝了你的的成亲酒走的,那年你二十三岁吧,没想到,二十年之后,他竟先我而去,这场比武也就算了吧!”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喝酒
萧若矢听见这话,对着坡上的狼侍道:“真的完了吗?”
“是的”狼侍道。
萧若矢如释重负的吁了一口气。仰起头来在略小的雨中望着西移的月亮,让方凌筑看见了他的脸,脸上皱纹千沟万壑,是苍老的黄土高原,鬓染寒霜,两眼浑浊,怎么也不像方凌筑从对话中得知的他四十多岁的年龄,倒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
只听萧若矢道:“当年。先父与前辈一同出去,三月不知所踪,再次见到先父,他神色坦然,自道死期将近,将毕生功力传于我后,走进先母墓中,自封墓门,安然去世,而我,为了完成先父的与前辈的约定,晚辈将刚刚怀上孩子的妻子抛在家中,隐居于草原上一座无名山中,结草为棚,餐风露宿,断去所有尘念,钻研家传所有武学,由于常年忧思难忘,这四十多岁的面容却成了七老八十的样子,万万没想到的是,我为此愁了二十年的事情就在前辈一声‘算了’中收场,二十年,我二十年最年轻的时光就这样虚度了”。
“此为造化弄人,想起我与你父亲比武四次,无一不是两败俱伤,前三次比武后都是得修炼疗伤几年才能回复元气,这不知又浪费了多少时光,最后一次比武本是两人同归于尽的结局,因你父亲有意相让,他在两人比拼内力时,自断经脉切去自身内力来源将生的机会让于我,而我侥幸捡得一条性名也是重伤欲死,幸我找得此树,藏身与树内,靠吸收木之生气才得以苟延残喘,在树身内的这二十年,彻底放下名利,意气,这才体会到了无穷无尽的天道,你父亲在自断经脉时就放下了,比我更早看透了十几年,可惜啊!”狼侍叹息道。
萧若矢从马上跳了下来,跪倒在地,默默的朝着东方拜了三拜。然后站起对狼侍躬身道:“前辈与先父正式了结,我也能过自己的生活了,去寻我家中苦苦等待的妻儿,那么就此告辞!”
“不急,呵呵,记得那年与你父亲比武就是在这山坡下,先是喝酒三天互叙平生交往琐事,这才动手,当时从北域城购得二十坛十八年的女儿红,记得还有五坛没有喝完,埋在这树下面,雨也停了,喝不陪我喝一杯再走呢?”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萧若矢爽快之极,。
狼侍伸出鬼爪一般的手指拍了拍座下银狼的头道:“叫你孩儿们让出道来,让下面的两位朋友上来罢”
两位?方凌筑心下一惊,已经知道被发现了,经历这一番诡异的经历,却知道自己的武功万万不是这两人的敌手,被发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这下听得叫狼侍道破,也就从草丛里站起身来。那边的萧若矢见他站起也没多少惊讶,看来是早就发现他了。
那头银狼又是两声长啸,下面的万头青狼,象潮水般退开两条笔直的大道通往山上,萧若矢牵着马儿首先顺着另外一条大道走了上去,方凌筑硬着头皮也只得上去。走到面前才发现那头银狼跟他身体等高,大得更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狼侍见得两人都站到了面前,极其恐怖的笑道:“老夫在树中一呆就是二十年,平常也听来在树旁来往的牧民经过,但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你们两人算是我二十年首次所见的人了,离天明还有段时间,就陪老夫喝酒吧!”也不追究方凌筑在旁偷听的责任,从银狼身上跳下来伸开手指往地下招了两下,五个清清爽爽的酒坛破土而出,一字排开摆在三人一狼一马中间湿润的泥土上。
“没想到二十年过去,这包酒的油纸竟然还没破,酒坛还是这般干净了,呵呵,来一人一坛罢,”狼侍拿起一坛放在银狼的嘴边,看来银狼也是今天喝酒的一员了。那边的大汉也是先将一坛放到红马的嘴边。方凌筑真觉得喝这酒有些鸿门宴的味道。只得也提了一坛拍开封泥,等其他两人的酒坛举到空中也碰了过去,三个酒坛碰的一起的同时,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体在两人面前变成了透明的。
“光小兄弟这分勇气就有和我们喝酒的资格了,”狼侍道,近在眼前的狼侍比方凌筑在远处看见的更为可怖,他的皮肤白得半透明,皮肤下的肌肉血管清晰可见,平常人站他面前别说喝酒,可能连隔夜饭都会呕吐出来,至于方凌筑,好像他不会。一气将酒喝下二斤左右。
放得坛来,“好”萧若矢叫道。
“还请两位原谅,晚辈刚才看见些狼群的奇怪举动好奇之下才尾随而来,听了些不该听的东西”方凌筑诚恳道。
“若为大丈夫,言行必先无惧他人听闻,顶天立地,身正影直,就无所谓秘密了,这世上最坚硬的东西应该是钻石,而他恰恰是最透明的”狼侍像是有感而发。
“小子受教了”方凌筑虽然自己的武学成就很高,但毕竟人生经历不深,纸上得来终觉浅,许多东西还是得靠时间慢慢积累的,这些人生感悟不是有着深刻的体验是绝对想不到的。
“来来来,我们喝个不醉不归,什么事情都先放在一边”萧若矢在旁边嚷了起来,虽然他面容很老,身体却跟年轻人差不多。
三人再次举起酒坛,每个酒坛至少能装二十斤以上的酒。
直喝到日上三竿,三人一马一狼都没有醉意。狼侍叫银狼将青狼驱散了。然后坐到山坡一块向阳的大石上对两人道:“我不久也将离开人世,有些事情不应该将它们埋没,有必要跟你们讲下,过来听罢,我的时间已经不多”
正文 第四十五章 馅饼
方凌筑和萧若矢齐齐一惊,正待开口询问,狼侍一笑:“我活了这么久,若还不能勘透生死,那岂不是白活这么多年,闲话少提,老夫虽然二十年没有踏足武林,但想来与现在差得不是太远,天下如此之大,学武之人不少,大门大派也是数不胜数,按地域划分,大多门派都像占山为王般稍微有些名气的山或者水上都有武林中人居住,像少林,武当,峨嵋三派,其门中势力以及衍生的分支可以说是其他门派无法抗衡的,天下无人不晓,我自也不必细说,然后有天山,昆仑,以及五岳名山八大剑派。其他名气不大的也就不提了,至于帮会,洞庭湖有天下第一帮之称的丐帮,号称十万之众,苗疆有以毒为主的五毒教,以弯刀和蛊为主的凤凰门,这两个帮会位于西陲,与中原武林没多大瓜葛,长江水路有排帮和漕帮以及蕃阳湖的水云寨,门人大多水性极好,武功稀松,不值一提。谈到高手,这些门派帮会中的高手数不胜数,像掌门,帮主,门主之类的若不是自身武功高强怕也不能服众,但他们在我眼中不过一流高手而已,说到这就不得提下我自己了,我本是北域草原一牧场主的长子,三岁时除我被家中一老仆人救起外,全家被仇家杀得干干净净,那老仆人是我父亲在一年严寒时从一冰块中救起的,见他孤苦无依,也就安放家中,像亲人般照料,没有人知道他是位深藏不露的高手,那些仇家自也不知道,那老仆事发当晚正好外出,回得家中,仇家还没走,正打算将我杀了扔进汤锅烹汤,被他救起,那些仇家也被他杀得干干净净,此后带我远走西域沙漠,十岁以前只教我读书认字,武功之类的绝口不提,到得十岁,再走昆仑山内,将我关进一洞中,里面共有武学秘籍一百零三本,更有半截《布衣经》。”说到这,萧若矢“啊”的一声惊呼起来,对狼侍道:“就是那二百年前闹得武林血雨腥风不止的《布衣经》?能让他惊讶的事情自然非同小可。
“不错”狼侍点头道:“《布衣经》是一位无名老人所录,被人发现的时候,那老人已死在一座废庙里。身上久积灰尘,看来死去年月已久,但尸体不腐,神色如生,身上所穿布衣上用血写有三种不同的武功,拳掌,剑法,刀法各一,其中两只袖子上分别写着的就是剑法和刀法,后来便是争夺,一时间死伤无数,最后写有刀法的袖子竟被一客栈的马夫无意中获得,那马夫本是落第书生,满腹文才,见上面有字后看了一遍,知道是武功,就将那袖子武功好生收藏暗中练习上面的武功,后来移居白域草原,武功终生不露,他便是你的祖父了,这段故事想来你父亲也没跟你提过”。
萧若矢点头,道:“我少时极不喜欢练武,对牧马看羊却是喜爱之极,家父见我如此,自言江湖险恶,也随之任之,在我面前不谈武学,现在我所骑的马就是在山中驯服的野马,可花费了我不少力气,哈哈”提到这马,萧若矢眉飞色舞,豪气顿生,那马也是神骏异常,像听得懂人言似的对着三人望了一眼,低嘶一声。
狼侍又道:“另一只袖子被当时公认为剑法第一高手,武当派的闲鹤道长取得,后来还俗离开武当,,取名常右,成立了显赫一时的剑阁,被其奉为镇山绝学的《剑经》便是从那袖子上得来的,只是剑阁今不如昔,六十年前与当时掌门常笑余也就是常右的儿子交过手,三十招内败与我手,载有《剑经》的袖子也就到了我的手中,剑阁留下的不过是抄录的副本而已,,而那布衣的记载拳掌的另一部分不知怎么的就到了那密室中,那老仆将我关进密室后不知所踪,也就成了一个谜,我在密室中一呆就是二十年,将里边所有武学研究得通通透透,那半截《布衣经》记载的拳掌功夫被我命名为《青桑谱》,随着我在江湖中名头渐大,它的名头也是日益增加,后来日生倦怠之心,就回到老家北域城外买了一块牧场放牧为生,过了起了自在生活,偶尔也行走江湖找寻《布衣经》的其他两个部分,当时与仍在人世的常右争斗两天三夜平手结局,也就约定他在世一日,我就不取走《剑经》,而另外一部分,是近在眼前却认为远在天边,在一次被青狼袭击牧场时,它们虽不被我放在眼里,但顾此失彼,羊群在一盏茶的功夫里就被叼走三百多头,还是多靠路遇的萧若父亲帮忙之下才赶走狼群,两人一见如故,原来两人分居北域城郊外一南一北,相隔不过百十来里,谈论武学,发现所学有诸多相通之处,细谈之下才知道他就是获得另外一只袖子的传人,两人印证之下,却发现两人的理解南辕北辙,却各有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才约定每二十年比武一次,中间自行琢磨,不见一面,大凡高手相争,生死系于一发,自当全力以赴,若矢见你父亲交代,肯定是以为是败无胜,怕坠了你父亲的名头才这样罢?”
萧若矢一笑:“还有些怕死!”。
狼侍又对萧若矢和方凌筑道:“我先前在武林中还闯出了些名头,像若矢你父亲却是终生都跟普通的牧民一样,毫无名气,但武功之高,不但武林中那些所谓的高手难望其项背,连我都自愧不如,上次比武不死,并不是我的武功胜于他,而是他有意相让,而且我的《青桑谱》讲究纳天地万物生气为己用,才能在树中苟延残喘活了这么多年,我今天之所以跟你们讲了这许多,一是想将这完整的《布衣经》留下来,莫让创它的无名老人的心血随我归于黄土,二来是为小银找个可以托付的人,小银就是我身旁的狼了,还是昔年我远足西域时,发现一头银色幼狼与两只巨雕在搏斗,想来是在争夺地盘。我好奇心下就在旁边观看。
那幼狼虽然勇猛异常,但终究气力不继,伤痕累累眼看就要死于巨雕的四只铁爪下,我一时不忍,也就救了下它,用一朵本来打算制药的千年雪莲给它治好重伤后,它再也不走,竟帮我牧起羊来,草原上本是狼的天下,而它就是狼王,从此我的羊是再不需人照管了,我闲来无事,便教了它些搏击之法,乘坐起来比马跑得也是快许多,这二十年更是不离这树十里之外守护于我,由于与人相处日久,喝酒吃熟食这些事情与人无异,它应该是我走后唯一的牵挂了。”
狼侍一口气说完,然后看着两人。
方凌筑怎么觉得老是有馅饼砸自己的头,一时间倒真的想不明白
那边萧若矢已经开口了:“前辈,《布衣经》我是绝不贪图的,我现在的武功应该也不弱,打败寻常几个高手不在话下,但我对这武功就是没有兴趣,现在唯一想的就是回家见见我分别二十年的妻儿,能一同牧羊放马,就心满意足了,至于小银,我已经有了我的马,它性格极为暴烈,与它呆在一起的话肯定不妥,再带上它的话,还是看这位兄弟是否需要?”
狼侍的目光转向方凌筑,方凌筑笑笑道:“我身体属性想来两位知道,《布衣经》再好,对我来说还是只能看不能得,而骑乘对我来说更是想都不敢想,我的兵器就有八百斤重,它就算驮得起可能也走不动”无疑也是推辞了。
狼侍高深莫测的笑笑,摸了摸趴在他身边眯着眼睡觉的银狼头道:“小银啊,为了以后吃酒喝肉,你得露一下你的本事了”
银狼腾的站了起来,比方凌筑的中等身材矮不了几厘米,眼睛望向他,身躯微侧,示意方凌筑骑上去,方凌筑望向狼侍,狼侍点了点头,方凌筑也就骑上去,银狼的背部宽厚,毛发柔软,竟然非常适合于骑坐,可惜没有缰绳。“坐稳些“狼侍在旁边道。
话声未落,方凌筑只觉耳旁风声若利箭划过,不一刻冲下山顶,奔想远处,坐在上面如踏白云一般舒服,一丝不晃,再看飞驰倒退的地面,刚下过雨的草地上只留下浅浅的足迹。一来一去十几里路,又停在山坡上两人前。
“多谢老前辈了!”方凌筑不客气道。未开口相求就收下了。
狼侍笑道:“小兄弟够爽快,那么这《布衣经》也得收下,虽然上面的武学依你悟性不能学习,但等你功力高了自然可以拿来纳为己用。”说着抛给方凌筑一本书。
方凌筑接过,放进戒指里,背包里有被爆的风险,这是说什么都不能放的。
“你们可以走了”狼侍留下这句后,人已在向前迈动,看似缓慢,转眼变成了一个小点。
留下两人没有一点悲伤的情绪,笑着欢送才是最好的,直等狼侍的身影消失在远方,萧若矢对着方凌筑一抱拳道:“我离家二十年,归心似箭,就此作别,小兄弟日后如去北域城,一定得往北再走百来里路到我那让我略尽地主之谊”。
“我会的,后会有期”方凌筑道。
等萧若矢的背影也消失,方凌筑才发现,自始至终,他没告诉他们名字,他们也没问。
正文 第四十六章 杭州救急
收回目光,发现狼的项里有一个银色的项圈,上面铭刻着两个字;‘;银霜‘;,料想这便是跨下这狼的名字了,方凌筑迎着朝阳,手拍了拍狼的头,示意前行,银霜长啸一声,在晨风中将太阳远远的抛在了后头
几天后,一人一狼到了歇马镇,它是天下里中原地区通向北方的最后一个关口,在那有通往各个大城市的传送阵这也是游戏里拥有的不同现实的东西,北方区与中原之间是一片茫茫大漠,与其冒着生还机会不超过几十分之一的危险穿行,倒不如花上一些银两乘坐传送阵去了
正打算去北方区看看的方凌筑被一阵短促的短信提示打消了念头,唐苜发来的:“我危险,速来杭州”。
此时的唐苜确实陷入了进游戏来最大的危险中,四面八方全是追赶的玩家,各种帮派以及无帮派人士都在里边,幸好轻功不错,追追逃逃中,没被杀,最多被没有准头的暗器擦破些皮,在小巷中七弯八拐后,她发现没有后路了,背后紧靠的是青石砌就的城墙,而面前晃动的尽是追赶而来的众人。一抹刀光朝她膝盖平平切来,扣于袖中的暴雨梨花针只剩下个针筒,唐苜打算闭目待毙。
然而,只听得波的一响,便见得那抹刀光的主人鼻梁上绽开一朵血花,再龟裂成一个黑色血洞,边缘上两颗红红白白的眼球掉入了灰尘中,唐苜窒息了下,没来得及透口气,便发现自己腋下从城墙中露出支带着红缨的枪头,“跳”一丝微不可闻却熟悉非常的声音传入耳中,当下毫不迟疑运起全身功力,纵身起跳,唐家的轻功不会比暗器逊色多少,但城墙毕竟有七八丈,将近城墙半腰时候,上升的势头变成下降,唐苜不忍目睹的闭上了眼睛,掉入下边的追兵中,那肯定是乱刃分尸的下场。
但她落不下去,因为她的脚接触了一件物事,一根透墙而出的铁枪头,来不及细想,在枪头再一接力,跃上了墙头,在追兵众目睽睽下,往后一翻落在城墙的另一边地上了,果然是方凌筑救了他,然而没来得及打招呼,耳边风声一响,一股不可抗拒的巨力将她扑倒在地,唐苜尖叫一声,便只看见一个红色的物体在自己脸上空摆动,并散发一阵腥味,而自己的脖子被什么东西压在了上面,勉强转动眼球看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原来是只狼的爪子,料来那红色的物体便是舌头,尖锐且粗大的硬爪伸出毛外两寸,自己喉间那脆弱的动脉肯定是禁不起它轻轻一抓了。
正打算抽回枪的方凌筑听得唐苜一声尖叫,回头一看,原来她被银霜当做敌人扑倒在地了,不由微微一笑,道:“放开她,小银,她是我的朋友”。
唐苜只觉脖子上一轻,想是那狼放开了对她的钳制,一骨碌爬起来,龇牙咧嘴的瞪着那叫小银的狼,拍了拍额头,呻吟了一声,比普通马还大的狼算小吗。
墙另一边的追兵并没有就此罢休,看见那枪头仍露在那,也是有样学样,都打算跃到那高度,点着枪头,借力上去,可惜唐苜的轻功确实较好,不下数百人的追兵里,只有寥寥十来人登上了墙头。其他人眼睁睁的看着那枪被慢慢的抽了回去。然后一声发喊,朝离这最近的城门奔去。
方凌筑抽回枪头,人顿时从几丈高的墙壁落下来,其实他一进杭州就发现唐苜被人追得四处奔逃,但急切之间也没什么救她出困境的办法,只得远远跟着,直到这里才找到这个机会,此时的唐苜衣衫褴褛,狼狈不堪,看来吃了不少苦头,还没来得及说话,却发现两人一狼被10个人呈扇状包围了。
“你到底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劳驾这么多人?”方凌筑侧头问唐苜。
唐苜吐了吐小舌,道:“其实也没什么,我完成了器堂师叔的一个任务,得了把暴雨梨花针,刚才在杭州一个酒楼里吃饭,按照说明摆弄的时候,不小心射出去了,旁边是几个帮派首脑在一起吃饭。结果全给我挂了。
“这位兄弟,这娘们一次杀了我们十多个人,如果不关你的事,现在走还得及。“一人面目不善的道。
方凌筑只道了五个字,“她是我朋友”意思这梁子他架定了。
几人呛啷几下将兵器拔出,围攻而上,方凌筑深吸一口气,将枪一横,夹着风声刺向离他最远的一个使鬼头刀的人,但凡使鬼头刀的也是孔武有力之人,那人坐势一劈,对着枪头砍下,方凌筑尽管先天敏捷高,但基本枪法实在是弱,刺人的速度一般,那人便一分不差砍上了,然后刀刃划出一溜火星,蹦了个很大的缺口倒飞了出去,方凌筑将枪尖往前一探,那人如一捆稻草般被串在霸王枪上了,当然,肯定是挂了。
此时有三把剑快要进了方凌筑的身体,方凌筑一手持枪,拧身右转,夹带厉啸的风声用枪身将三人拦腰扫在了城墙上,当然自己也中了三剑,不过因为自己的行动,本应该刺进要害部位的剑偏了少许,但生命也少了三分之一,而且处于流血状态,高手不愧是高手。
唐苜是最清闲的人,方凌筑为他解决了四个,其他六个却是被银霜解决了。砍瓜切菜如同玩一般,银霜咬断最后一个人的喉管,舔舔溢出嘴角的鲜血,意犹未尽的朝唐苜看了两眼,后者吓得两眼无神,腿是差点软了。方凌筑坐到银霜背上,看着唐苜惊魂未定,不由好笑,抓住唐苜的背往上一提,将她放于自己前面,望后看了渐追渐近的人一眼,由银霜驮着一阵风似的跑出了他们的视线。
正文 第四十七章 西湖些许事
等到脱离险境,唐苜跑进了裁缝店,说是需要修理那褴褛的装备。
直到方凌筑等得十分不耐,她才从裁缝店走出来,全身完好无损,衣着鲜明,方凌筑蹲坐在石阶下边,两手环扣长枪放在肩头,懒洋洋的晒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太阳。
“你干嘛呢,怎么这么磨蹭”。
唐苜将嘴一扁,:“难道你没发现我身上有什么不同吗”。唐苜本是一俏皮可爱的女孩样,《天下》里的女性服装大都仿古,她身上本是一件洁白飘逸的连衣长裙,现在倒好,长度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