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35部分阅读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由于上次新型瓷器的烧成,做为族长家的‘亲戚’又不拥有分配到东西的权力,使得两边部族除了老孙家以外也有拥有两口锅的家庭了,人家两口锅里还有一口是瓷锅,老孙家便被比了下去,仍然是大富,却不是首富。
扯远了……意思是孙志新可以用两口锅同时煮东西。
两口陶锅同时往外冒香气,人还好点儿,毕竟嗅觉没动物那么灵敏。小家伙就受不了,开始抬起头来,敏感的伸着鼻子四处嗅,寻找香味的来源。
孙志新得意的冲它挥舞勺子,也不理它能不能看懂手语,就冲它比划手势:小样,知道爷的厉害了吧!赶紧过来亲近我,不然晚餐没吃的!
小狼当然不理会他,反倒因为他挥舞勺子的举动后退了一步,警惕的瞪着孙志新。然后又慢慢的放松,准确的用灵敏的鼻子找到了香气来源,开始很不争气的冲着那边流口水。
它那模样逗到了孙志新,孙志新开始一边无意识的在汤锅里搅着,一手撑着下巴在寻思给这小家伙起个什么名字。
小狼?
太直接了,不好,放弃。
沃尔夫?就是英文里狼这个单词wolf的音译。好像也不好,太西洋化,显得很假。
闪电?等它长大了,奔跑起来肯定疾如闪电。
不过这名字实在忒俗气了些,像烂俗的电影里的犬只的名字。
要不,把自己的姓冠给它?让它姓孙?成为老孙家的一员?唔,这个想法不错。以前大学有一哥们儿,家里的那只秋田犬便是跟他姓季,得了个大名叫季常。那哥们儿没事的时候就季常、季常的唤,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唤弟弟或是唤儿子呢……不过在孙志新看来把自己的姓冠在一只狗身上没什么不妥,真心对待犬只的,会把它当成家人,是家庭里必不可少的一份子,它能给主人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如此唤它,更显亲近。
得,就让它姓孙!
那么,孙啥好呢?
孙志新撑着下巴想了半天,总觉得那小家伙安静的时候眼眸很像纳鲁。不被逼出一红一绿的怪异双瞳的时候,纳鲁就生得有那样的犬科动物一样的棕瞳,温润、专注,可以看得人心里悸动不已。而狼的双瞳在夜光被灯光直射时会映照出一红一绿的瞳色,也跟纳鲁狂躁的时候差不多。
怪了,为什么纳鲁的眼睛这样像狼?难道他身体里有狼基因不成?这个念头在孙志新心里一闪而过,觉得自己想得太天方夜谭,便略过这个念头去想别的:
不如……
孙志新无良的笑了,最终给小狼定名为:孙小鲁。
以自己的姓,加上纳鲁的名字,最后得了这么一个绝对中国式的名字。
孙志新大乐,又开始对着得名为孙小鲁的小狼挥舞勺子,张嘴比着口形无声的唤:孙小鲁,爷决定像疼儿子一样疼你!
结果,当天晚上纳鲁和泰格、奥格三人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差不多都快十一点了。
孙志新先头强撑着眼皮还缩在帐蓬里偷偷的缝皮革衣裳,过了一阵实在坚待不住,火堆发出的火花实在太弱了些,他可不想自己被累出什么眼疾,以后变成瞎眼老头子什么的。便放下手里的东西不再缝制,摸出pda研究上面的资料,看还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借助它来改变部族的现状。
小狼,呃,孙小鲁显得很安静。一来是吃饱了;二来是药物发挥了作用,让它的腿伤不再那么疼痛;三来野生动物的感觉都是极度敏锐的,一段时间呆下来,它感觉不到孙志新的恶意,且这个两脚怪还让它不再那么疼痛,又弄了食物给它吃,它的戒意就不再那么重。
换作再大一些的狼,沾染了更多的野性,只怕不会这么好相处。但小狼毕竟还小,正处于有奶便是娘的年纪,警戒心再重都重不了多少,孙志新一切的举动都换来了它的好感,所以孙志新再一次给它换药时弄疼了它,它都只是本能的啃了孙志新两口就作罢。其余的时候要么就嗅自己腿上的伤药的味道,不满的一直喷鼻,要么就是和脖子上的绳子搏斗,它讨厌被拴住。
孙志新用皮革碎料给它做了一个小窝,小家伙在里面溜哒了两圈,在边上尿了一小泡标注自己的领地后安静的呆在里头。它很精明,知道那里更暖和。眼下它正安静的呆着,因为畏火尽量让自己远离火堆的方向,一颗毛绒绒的头颅转向孙志新的方向,拿一对圆滚滚的眼睛瞅孙志新,眼里的警惕正在慢慢的转变成好奇。它整个儿的表现就像人类的小孩一样,好奇心严重大过警惕心,对一切新鲜事物都好奇。
孙志新看一会儿pda,抬眼瞅一眼它,继续看pda,又抬眼看一眼它,止不住会心的微笑,对现在这种身边有陪伴的感觉非常满意。
过得一会,布库风风火火的冲进来,叫道:“吉玛,帕帕他们回……咦?”
布库一下就瞧见了被拴起来的小狼,眼神迅速转成戒备:“这东西哪里来的?”
孙志新打着手势:“捡的,可爱吧?我打算养他。”
见布库冲进来,小狼机警的从窝里站起,身体下蹲,屁股翘起,做出一副扑击攻敌的准备。
孙志新连忙拉着布库让他离小狼远些,布库正要说话,又见帘子掀动,纳鲁三人鱼贯而入。
纳鲁往里迈着步子,注意力被喷香的肉汤全部吸引,深吸了一口鼻息,笑问:“小新,晚饭吃什么?嘿,我闻到了肉的味道!我们饿坏了。”
泰格也道:“我能吞下一整头牛!”
纳鲁在行为上被迫赞同泰格与自己共享一个吉玛,心理上却是大约永远都不会舒服,两人重新回归到大方向和平共处,局部战争却是硝烟不断的局面上。听见这话便忍不住皱眉,看向泰格正打算出言针锋相对的顶他几句。却见到泰格的楞楞的看向孙志新的帐逢角落里,脸色有些微变。
“小新!你从哪里弄来这么个东西?危险!”泰格疾声道。
纳鲁顺着泰格的眼光看运去,顿时脸色大变,失声道:“雪狼?!”
小狼霍然抬头,眼光不善的盯着同样以不善的眼光看向自己的泰格与纳鲁,龇牙咧嘴的发出了幼稚的咆哮,同时威胁性的龅出自己的||乳|牙。它从这两个散发着凶性与血腥味道的两脚怪身上察觉到了危机,迅速从自己的小窝里爬出来,拖着断腿本能的向着孙志新移动。
很好,这两个二货的到来逼使得它选择了孙志新寻求庇护,不能说不是好事。
孙志新摸了一下它的头,它正紧张的盯着纳鲁和泰格,难得没有反嘴过来用||乳|牙去咬孙志新。
孙志新安抚性的摸它,心里怔然。雪狼?咱老孙家的孙小鲁同志的真实品种竟是这么牛气哄哄的?对着这样一只幼狼,孙志新可没多少忧患意识,打手势问:“什么是雪狼?”
纳鲁脸带紧张的道:“雪狼的全名叫丛林雪原狼,部族的人喜欢叫它雪狼。这种狼凶残狡诈,又喜欢群体出没,是极其危险的野兽。”
泰格点点头,眼光已经在找孙志新长刀,他也认识这种狼,知道它是不好相与的。少量的几只还好说,一群的话,它们绝对拥有毁灭性的力量!
孙志新下意识护住小狼,打手势:“我听齐格力说起过,需要高度戒备的野兽中雪狼就是其之一。不过它不是白色的吗?这只是灰的。”
纳鲁道:“雪狼到了冬天才会换毛,全身呈白色,其它季节则是一身灰毛皮。”
孙志新明白了,这是环境造就的适应能力,会依靠环境改变自己皮毛的颜色,更好的溶入环境。那么这只便真的是雪狼了,一种很厉害的捕猎者。
不过纳鲁和泰格说这种雪狼很危险的说法孙志新却是不赞同,狼是可以被驯化的野兽,驯化后它可以成为人类忠实的朋友,也是好帮手。像现在这只小狼,它已经隐约有点肯接近自己的模样,未来必然会与它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且它这么小,又哪里来的危险 ?
纳鲁看着孙志新打手势,道:“你想错了。丛林雪原狼的群体意识非常强,而且非常的护犊,有小狼的地方不仅有母狼,还有公狼,甚至狼王都有可能在。一但它们失去幼仔,整个狼群就会寻着气味出发寻找,如果发现它落进你手里,招来的就是整个狼群的进攻。小一点的狼群部族还能对付,要是是一群大型的狼群呢?现在又是入冬时分,狼群也在四处寻找食物,性情燥动残暴,一但被它们寻到营地来,肯定会出事!”
孙志新大惊,他倒是没想到这点。看来,孙小鲁是养不得了。
“怎么办?”孙志新打手势问。
泰格灰白的瞳微微一凝,冷声道:“杀了!”
孙志新心里打了个突,他实在喜欢这个小家伙,要让他下杀手,他可舍不得,就算不是自己动手都不行。眼光看着孙小鲁同志查觉到了泰格散发出来的那种凌厉杀意,正惊恐的缩向自己腿边,孙志新看向纳鲁:“别杀它,我舍不得。送回去行不行?我在哪里找到它,就送回哪里去。”
纳鲁与泰格对视一眼,犹豫一阵都点点头。没办法,纵然知道事情这样办不妥,不如杀掉省事,可两人都宠孙志新,纳鲁便道:“它肯定是留不得,你送回去吧。我去抹除气味,别让狼群追踪到营地来。小新,你找时间将它送回去。”
泰格点头,道:“我东,你西。”
奥格道:“我也去吧。”
三人猎人果断的分头行动,孙志新看着威胁解除后又机灵的溜回自己的小窝的孙小鲁,直是摇头无声的苦笑,看来这家伙怕是留不住了,明天便送回去吧。
小狼瞅瞅孙志新,把自己蜷成了一团,虽是不再惧他,却也不肯无缘无故亲近他。孙志新又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终究是和这小家伙无缘。
作者有话要说:
孙小鲁这只幼狼是个引出后故事的伏笔。另外,呃,俺本人很喜欢狗,从小到大一直养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那毛绒绒的模样也着实招人得很。家里最先养的是一只土狗,母的,名它叫做海狼。它生过很多小狗崽,它的后代几乎遍及俺家小时候方园好几里范围……太能生了,以至于以前俺家每年都得为小给小狗崽找个好人家而大伤脑筋。
后来养过一只拉布拉多,一只哈士奇。拉布拉多是我见过的长相最萌的狗,活脱脱就是一只萌物,它看人的那眼神简直谁也抵挡不住;而哈士奇则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狗,一看到它我就想到穿燕尾服的英俊中带着点英气逼人的绅士,还坏坏的有点邪气那种,哈哈。
最后发一张在网上无意看到的漫图,觉得很像想像中纳鲁与智者奥瑞克呆在一起的模样。呃……看图以前,请先行脑补他们穿上衣服的模样……
116、孙小鲁的何去何从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新喂饱了孙小鲁后就出发打算将小狼送回到原来发现它的地方。
布库本打算跟着去,孙志新却不让他跟着。尽管布库很机警,史前的环境让他很小就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可无论怎么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再机警也不见得就能像大人一样保护自己。
昨晚纳鲁和泰格就分析过,孙志新把孙小鲁送回去时会遇见狼群的可能性微忽其微,所以他们两人对孙志新的举动虽不是完全放心,倒是并不是很担心,只仔细叮嘱孙志新出行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一些,实在不行就把小狼杀了,自己保命要紧。
孙志新紧记在心,出发的时候也准备了更多的东西,用以应付可能发生的险情。他这次背了一个柳条筐,把孙小鲁装在里面拴上。另外配备了野战刀、电击枪、火把、望远镜等等,加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装了一整筐。那个本是用来保护喉咙的极具□视觉效果的项圈他更是将它重新加固,听说狼都喜欢用前腿搭住人的肩膀,待人回头时就咬他的咽喉。有个这样的厚项圈,安全系数会增加一些。
准备妥了这些,孙志新又在全身上下抹上纳鲁连夜找来的狼毒草——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药草,不仅有很奇怪的名字,更是拥有奇特的效果。孙志新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它,它看上去模样很平凡,除了顶端快要开败的茎状花序,整体模样就跟普通的茅草似的,闻上去也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剌激味道。但用它来对付狼好像却有着神奇的效果,反正孙小鲁同志闻到了狼毒草的味道后就使劲的打喷嚏,还显得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还是一只幼狼就对它反应这么大,换了成年的只能反应更厉害。看来这确实是一种效果优良的防狼剂,不能对付色狼以外,对付别的狼都挺好用。按照纳鲁的说话,它更可以在涂抹后在身上形成一层类似于无形的气体防护罩似的东西,以消除人类自身的味道,把自己保护起来以躲避狼的敏锐嗅觉。
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便出发前往目的地,一路往发现孙小鲁的那个小山坳走,孙小鲁呆在柳条筐里,被孙志新身上发出来的狼毒草味道剌激得有些瘫软,正努力趴着柳条筐把头伸向远离孙志新的方向拼命想要呼吸到没有狼毒草味道的新鲜空气,这个动作使得它粉红的小舌头伸得老长,嘴巴里像得了哮喘的老头儿一样直喘气。
来到小山坳里,把孙小鲁放出来,小家伙立即逃得远远的。孙志新正在心里大是舍不得,只道从此再也见不着孙小鲁了,却见那小家伙并没有跑远,只是连滚带爬的离开了狼毒草影响的范围后就停下来,两只圆眼睛瞪着自己这边,竟是不跑了!
孙志新大喜,看来认真的对它好以后,它还是记得自己的。
同时心中又一动,狼毒草对小狼的影响这样大,对成年狼的影响就会更大。有着狼毒草的气息,它们只怕是不会向着这边寻找。
可狼毒草这种效果又是保护自己的气息,孙志新想了一阵,找了一个隐蔽的又易守难攻的地方涂上狼毒草的气息,还布下一些障碍和陷井,这才用携带的水把自己冲淋一遍。这样的话,他可以在这里为孙小鲁布置一个等待的环境,而如果他感觉到什么危险,就可以提前奔到那个他先头布置好的地方躲避。
等冲刷掉身上的狼毒草气息,孙小鲁伸鼻四处嗅了嗅,在孙志新身上不再能嗅到它讨厌的气味后才重新慢慢的移动着向孙志新靠过来。
它的动作还是显得很谨慎,不过和昨天相比,警戒心已经少了太多。等孙志新将给它准备的那只小碗拿出来装上喂它的食物,孙小鲁就完全放下了警惕心,毛球也似的迈着着四条小短腿瘸拐着奔回来,满意的哼哼着趴那里享用。
孙志新又拿了一些肉布置在孙小鲁的周围——这些算是礼物吧,只期望找来的狼得到了这些食物后会不那么垂涎自己的身体。
然后才缩回自己布置的那个地方,等待孙小鲁的父母来把它找回去。
孙小鲁肚子就那么大点儿,不可能永无止境的吃。吃饱了后竟是抬起头,眼巴巴的四处地找孙志新。一时没瞧见孙志新,孙小鲁显得有些着急,哼哼唧唧的叫了两声,开始漫无目的的瞎转。
空气里还留有一点孙志新的味道,它捕捉到那一小点孙志新的味道,依着这个方向寻来。走了一小段之后又被狼毒草的味道迷惑了方向感,便停了下来,继续漫无目的乱晃。
孙志新躲在岩石后瞧得清楚,不禁有些头痛,他显然忘了给孙小鲁拴根绳子让它呆在原地。它是撒腿跑了怎么办?不仅会让它的父母难以找到它,自己要再找它也难。
正头疼呢,却见孙小鲁晃了几圈就不晃了,一瘸一拐的又回到碗边,守着那只装有肉汤的小碗。
如此甚好,孙志新大松一口气,伏在岩石后静静等待。
结果一等就是一整天,别说狼群,除了孙小鲁,狼毛都没有见到一根……中途倒是见过有溜哒过去的其它的小兽,还有一两只见小狼体型小好欺负,打算用小狼加餐来着,被孙志新用吹箭给放倒在地。
中午的时候小狼就将肉汤舔光了,它正在飞速的长身体,饿得极快。便一边眼巴巴的守着小碗,一边支着脑袋四处看,也不知道是在找自己的父母,还是在找孙志新。孙志新心里倒是希望它是在找自己。
下午,小狼被饿得直哼哼,还是不见任何狼出现。孙志新倒是听到头顶的山崖中途响起过什么声响,凝神以对等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出现任何东西。不肯死心的拿着望远镜对着山崖顶上看了半天,一切都静悄悄的,看不到任何野兽出没的痕迹。
孙志新倒也不敢动,狼这种动物是善于等待的,也许它们正暗中潜伏着等待机会,如同敌不动,我不动的六字方针一样,这些厉害的家伙不仅是毛爷爷的忠实拥护者,更是可怕的忍者,一个不留神就会被狼群打埋伏战。
又等到傍晚,孙小鲁早已经饿坏了,有所无力的趴在原地拿一对圆眼睛到处瞧。还是不见有狼群来接应它,孙志新无法,只得从隐蔽的地方出来,打算把孙小鲁带回去,明天再来。
总不能让它呆在这里吧?现在早晚的温差已经很大,天寒地冻的指不定会冻坏它不说,万一别的野兽瞅上这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家伙怎么办?绝不能让它呆在这里过夜,带回营地去明天再来才行。
孙小鲁看到孙志新重新出现,表现得竟是挺欢喜。一瘸一拐的直奔过来,绕着孙志新的小腿转了两转就去趴柳条筐往里看,在它的观念里食物是从这里出来的。
对这样的孙小鲁,孙志新心里又喜又忧。喜的是孙小鲁好像已经有点接受自己这个人类了,忧的是他终究留不住它。纳鲁和泰格的担忧都是对的,一只狼对部族的入住,在目前来说也许确实是个不小的威胁,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把所有人的放入险境。
将孙小鲁装上,重新涂上狼毒草往营地走,快到营地时遇到了来接应的纳鲁和泰格。
泰格问道:“小新,小狼送回去了没?”
纳鲁直接走回来探头往构柳条筐里看,在看到孙小鲁时不由自主的皱眉。
孙志新冲两人摊手苦笑,打着手势道:“明天再来。”
泰格很显然是想将孙小鲁干脆而俐落的解决掉,纳鲁怕也是这么想的。但孙志新不同意,只得让他将孙小鲁带回去又过一夜。
回到营地,在饱餐了一顿这后孙小鲁果然对孙志新真正的开始亲近了。当然这个表现并不是很明显的,只能从它不再排斥孙志新给自己换药,抚摸自己才能看得出来。如果它要是不肚饿,要让它去巴结孙志新仍是不可能。另外它似乎喜欢上了自己的温暖小窝,也知道那里是给它居住的,吃饱了就懒洋洋的趴上拿,拿一对显得昏昏欲睡的圆眼珠瞅一会儿孙志新又眯一会儿,模样实在可爱得紧。
第三天,继续送孙小鲁回家。这次孙志新把要缝的皮革也带上了,头一天他已经感觉出来,等待的过程里时间有一大把,无聊的时候正好继续缝东西。他还多带了给孙小鲁准备的食物,那小家伙的胃袋虽然不大,但饿得很快,歇一阵就可以继续吃,像个小型的无底洞似的。
结果,这天又是无果。
第四天,还是那样。倒是头顶听到那些动静变得大了些,让孙志新更加确定有什么东西在暗中观察自己。
第五天,仍然无果。但当孙志新从自己隐蔽藏身地方出来到达孙小鲁与自己呆了四天的位置上时,出奇的发现那里躺着一只羚羊。可怜的家伙喉咙已经被咬破,死得不能再死。但摸其体温,倒还有微微的一点余温,像是才被捕猎到不久。
只从羚羊身上的伤势就能看出来——伤口处是准确而干净俐落的一口毙命,所以它不是被猎人搏获,而是被其它的野兽捕杀以后丢在这里的。同时它出现的时间、地点、场合,都让孙志新坚信,这事绝不是偶然,而是有目的为之。其目的就是要它留下摆在这里。让孙志新搞不懂的是——这是毛意思?
谁猎的?是送给自己的?还是送给孙小鲁的?
难不成这里的狼智力有这么发达,因为自己养了孙小鲁几天就捕了食物来答谢?或者说,这个意思是……让自己继续养着它?用食物来换取自己对它的照顾?
完全不信!
不仅不信它们的智商,更是不信有哪家的父母会肯把自己的孩子交由别的人来养着。更何况还是跨越了物种,孙志新一点也不信自己的魅力可以跨越种族吸引到狼群的信任。
那是为毛啊?孙志新抓破了头皮也想不通。
为了试探,也为了证实自己某方面的猜想。孙志新这次只更加仔细弄了更多的陷井和保护布置,然后大着胆子身上连狼毒草都不涂,守在孙小鲁身边陪它玩耍。如果狼群要现身,或者更糟糕的可能是要来攻击自己,眼前就是个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仍是狼毛都见不到一根。
进一步试探,做出要拿走羚羊的举动,无反应。拿出丛林刀来将羚羊分尸装进柳条筐里,还是无反应。整个过程里孙小鲁倒是挺快活,孙志新在那里肢解羚羊,它就扑上来啊呜啊呜的使劲啃咬。它虽然年幼,可狼那种野性还是在它身上体现无遗。只可惜它的||乳|牙不给力,除了舔得一嘴的血迹,根本就咬不动。
最终结果的让孙志新完全迷惑了,敢情那羊当真是送给自己的?不然以野生动物护食的本能,自己在那里挥刀霍霍向猪羊,它们不该早就跳出来冲自己龇牙咧嘴的么?
即然这样,爷就不客气了!羚羊地,带走!回营地给孙小鲁做羊杂汤喝!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俺就出发回老家去看望外婆,陪她老人家过生日。这几天的时间里是没有时间写稿的,幸好俺先有先见之明,一向手里都屯得有屯稿,不会耽误日更。囧……当每天写文都成了一种习惯以后,哪天不写,总感觉身体和心理都不得劲儿。
外婆今年七十九了,身体不太好,过了今年的生日,还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她明年的八十大寿。我希望,明年还能跪到她老人家面前给她磕头,祝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然后后年,大后年,大大后年,以后的每年都能如此。假如她能活上一千岁,寿龄比得上老乌龟我都不介意。我只是诚肯的希望她老人家能一直都健在,一直在陪在我左右。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一直到念小学以前,外婆抚养我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多,我对她的记忆很深。
别会错了意,我的外婆并不是电视电影里常常演的那种一脸温柔慈祥,会一边缝着衣服一边用如水的眼光看你,连说话都是慢声细语的那种女人。老实说,她是个农村妇女,连字都不识字,不过很诡异的是买菜的时候她心算比我还快。她脾气大,力气也大,说话像放鞭炮,骂人像黄河水决堤,根本招架不住。年青的时候她还喜欢揍我,一来是她很暴力,二来也是我太皮。总体来说,她更像不会使坏的容嬷嬷……我妈则是不会使毒计害人的皇后。反正她们两个经常伙同起来上演女子双打,我就是那颗挨着揍都停不下来折腾的球。更糟糕的是我没个护短的皇阿玛,假如我跑去我爸那里寻求庇护,女子双打就会演变成混乱的男女三人混和车轮战……
无数的悲催组合到一起构成了我丰富有趣的童年。我估摸着我没准就是那种三天不打就会上房揭瓦的贱人,打着打着就长大了……
所以,记忆里的外婆,一直是个健康的,很有生命活力的,意气风发的,性格直爽的,还有点暴力趋向的女人。
可随着我的成长,一年年回老家去看望她时,或是她到我家来住上一阵,我总能看到她在一年一年的老去。乌发成了沾染了风霜的斑杂灰发,再变成白发;她不再那么精神,总是一边看电视一边打瞌睡;挺身的身体在一年年的佝偻下去,各种老年病开始找上她,像高血压、冠心病、风湿关节痛,等等,能数出十种我都不奇怪。
我从外婆身上感觉到了暮气,像落入地平线的太阳,与那不同的时落下去以后不会再升起来。
我恨时间走得到这么快,那种留不住至亲的人的感觉让人很无力。
我只是奢望,时间的脚步能慢一些,再慢上一些,多给我留一点时间,让我和外婆能有多相处的时间。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其实并不能很好的理解这句话。但外婆确实是我的珍宝,我爱她,一想到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小事,我就忍不住会微笑。
家里有长辈依然健在的,请去看看他们吧,至少去个电话问候一声。
时间不等人,也许哪天你会后悔没这样干。
117、遭遇高智商异狼 01
第六天,仍是早早的就来到这里等待。过去的六天时间里,搞得孙志新一点耐心都没有了。他都懒得再涂狼毒草,也懒得躲起来。孙小鲁他也不打算拴它,那小家伙经过孙志新的认真对待后已经开始表现出有点亲近孙志新的样子。它虽然喜欢折腾,又特别的好动,但跑来窜去都以孙志新为中心,就算消失一会儿后也会很快重新出现,不会跑远的。孙志新便安安静静的坐回自己原先的地方,该缝皮衣继续缝皮衣。
有孙小鲁在旁边陪着折腾,这地方呆着还不错。而且一连着缝了许多天,手下的活慢慢开始变得有些熟练,纳鲁的皮衣都要快缝完了,正在缝最后的披风。如果不出意外,很快就要开始缝泰格的衣服。
经过六天的相伴左右,孙小鲁对孙志新已经完全没有了戒心,心情好的话它还会过来亲近孙志新,比如舔他的脚背或是小腿肚什么的。那已经跟头一两天的咬不一样,那个举动和神态,让孙志新完全能感觉得出来孙小鲁亲近。
好肉好汤的喂了它好几天,小家伙的身体得到营养的补充,已经在开始往着好的那方面生长。个头虽然不见动静,可肋巴骨上已经能看得到肉,不再是一副小排骨的模样。那毛色也显出它真正的应该拥有的油亮,毛绒绒的看上去更加可爱。而且孙志新还发现这小家伙好像在开始掉毛,灰褐色的毛开始掉落,掉毛的位置则长出更加纤长的雪白白毛。这就意味着等冬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小东西会换上一身更加厚实的漂亮白毛,回复到纳鲁嘴里的雪狼真正的模样。
一只毛绒绒的白色小狼!真是又可爱,又很萌啊。
孙志新停下手里的活,疲倦的捏捏自己垂久了有些酸涨的后脖,发现自己喂养了这小东西几天后越发舍不得它。
不知道它被狼群找回去以后会不会记得住自己?会不会记得曾经有个人类怀着喜悦的心情悉心伴在它的左右?会不会有一天小家伙长成了大家伙,会在山顶上往下凝神的时候寻找一个熟悉的人类身影?
低头去看孙小鲁,小狼正咬住了一根野藤在磨自己发痒的||乳|牙。磨了半天不耐烦了,便使劲的咬扯它,一边使劲的往后拖动它,一边拼命的甩动自己的小屁股,借着这个动作加大撕咬的力量想扯断它。小东西骨子里头还是野性得很,是个暴力的小家伙。
孙志新看到它可爱的模样,忍不住冲它无声的笑。孙小鲁抬头瞅了孙志新一眼,舍掉野藤奔过来,先是亲昵的啃咬了孙志新两下,才人立起来趴上孙志新的小腿,微微偏着头用一副憨态可鞠的表情看人。只看它表情,孙志新就知道它又饿了,在讨吃的。
后头的几天孙志新给小狼准备的食物都很多,可让满足它吃一整天的,便去取了肉汤来喂它。
肉汤小狼已经吃惯了,它味道好,还好消化,这几天它除了吃这个,就没有吃过别的,当下一口气又舔又吸的吃得极是畅快。看它满足的在那里吃喝,孙志新暗暗做了一个决定,包括今天,他只再等两天。等等满了七天仍然不见它的族群来接它,那么他就不客气的收纳小狼,把它归为已有,他会把它当成家人一样,好好的照顾它,因为他实在是喜极了这个小东西。
我可是给过你们机会了啊!整整七天!是你们自己不来接收的。孙志新像个大婶一样放下针线,对着小狼无声的用口形道。
小狼整颗头都埋在小碗里,吃得心满意足。
突地,它停下动作,抬头凝视着一个方向。
孙志新心里打了一突,抬头顺着孙小鲁的眼光方向看过去。这一看,便看得他整双眼瞳剧烈收缩,下意识屏息,又接着往外喷了口寒气。
只见便在不远的地方,站着一匹硕大的雪白巨狼!
那狼离孙志新大约不到百米,是转瞬间就可以奔至的距离。
孙志新木然看着它,全身僵硬。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让他快点躲起来,或是快逃。结果是当面临巨大的陡然出现的危机时,孙志新悲催的发现自己被吓得僵直了,根本动弹不了!
尼玛!
这个可真要命!
狼毒草呢?可以当电击枪用的强光手电筒呢?还有他的丛林野战刀或是被塔里木开过锋的峨嵋剑呢?
我玩……扭头一看才发现它们全放在旁边……
所以说,性格太马大哈真的要不得啊……会出人命的。
书上说的遭遇野生狼应该怎么正确反应来着?孙志新稀里糊涂的使劲回忆,但被吓得一团浆糊的脑子里只记得好像千万不要背对野生狼,其它的一律不记得。
与被骇成的木桩的孙志新不同,孙小鲁显得很欢喜,撒着脚丫向着那匹巨狼直奔而去。孙志新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这忘恩负义的小混球,有了亲娘就忘了奶娘,这便是舍了自己奔家里人去了。更可恶的是这家伙还叼着自己的小碗,用它里面装着的肉汤去孝敬自己的长辈去了。
嗯嗯,这点还算它有眼光,知道自己的手艺一顶一的好,做的食物是好东西。拿自己做的食物去献宝,算不算它有品味?
呃……扯远了,主要是吓的,脑子不肯闲下来体会恐慌,正天马行空的一片乱想。
话说,就凭自己养了小东西这好几天这点恩情,还有几天的时间里建立出来的过人革命友谊有,它肯不肯冲家人说些好话,让它不要把自己当食物来着?就它那体型,仅是目测,孙志新就觉得自己与它战斗的结果不会很乐观。
奶奶的!那还是狼吗?怎么看上去跟一头牛似的?
孙小鲁转眼就奔至那头巨狼的脚,还在亲热的围着它打转,扑腾着扑击它,围着它又舔又咬,显然极是亲昵。
孙志新已经可以肯定,这头巨狼必定是孙小鲁的亲人之一,孙小鲁对待它与对待自己不同,两头一大一小的狼之间无任何介蒂。
孙小鲁正在老实不客气的扑咬它垂吊下来的尾巴尖,那狼把尾巴往上提了提,不让孙小鲁咬到,整个动作就像在玩什么亲子游戏一般。紧接着那头巨狼垂下头来,微微侧着头打量孙小鲁。然后它伸鼻在孙小鲁身上仔细的嗅,似乎是从它身上嗅到了孙志新的味道,不满意的打了个喷嚏。
孙志新心里又打了个突,悲催的想这头狼真敏感,那一点点味道它都闻得到。
然后它抬起头,隔着百来米的距离一直望着孙志新。孙志新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毫不怀疑它下刻就要冲过来把自己撕成碎片。奶奶的,就看它那个充满力量的体型,干起这件事来会容易得很。
可事实上它并没有扑过来,它只是静静的站着,然后好像站累了,又蹲坐下来。这样让它显得更加高大了,隐隐的全身上下还笼罩着一层王者的气息。
不是吧……自己会这么霉,遇到力量最强大的狼王?也就是说,如果它懒得动嘴的话,只需仰脖一呼,整个山坳会马上就堆满了狼群……
真是没有最非催,只有更悲催!
孙志新当然是不肯束手被撕的,在身体的僵硬期过去之后他开始小步的移动,一点一滴的挪向自己的武器和那个预先布置好的隐蔽之所。现在他只期望两件事,一件是狼的智商没自己想像的高,另一件是出于以物克物的原则,狼毒草遇强则强,对狼王的限制作用比任何一只普通的狼都来得巨大。
察觉到孙志新的移动,那狼的头一偏,机警的向孙志新瞪过来。
孙志新僵住,迅速在心里推翻了自己的第一个猜测——也许狼的智商并没有那么高,但它们的警觉性可是实在太高了一点……
在原地站住,孙志新无可奈何的冲巨狼露出一个得很努力才能笑得和善的笑容。不知道人类的笑容能不能起到一如既往的效果:传递和平的理念。反正孙志新是笑了,还笑得极其难看无比。
那是,在这个境地里还能笑得像世界先生选美一样满脸阳光灿烂的,那人绝对不是人,是妖!人妖!
才笑得一笑,孙志新就陡然发现隔着近百米的距离,他都看到了那狼眼里的讥诮。
对,没错,就是讥诮。他百分之百没看错,那狼正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我靠!
那眼神太人性化了,孙志新毫不怀疑自己没有看错!
这是狼的眼神?还是这狼已经修炼成狼妖了?
孙志新下意识揉了揉眼,却看到目光所及之处,那巨狼低下头来舔了舔孙小鲁的皮毛,然后用鼻子拱了拱孙小鲁,把它拱向自己这个方向。接着调转整个健美的大屁股,竟然施施然走了!
它真的调头就走,没有扑过来啥的。中途有些不舍的看了孙小鲁两眼,一大一小的两头狼像是在无声的交流。
交流完毕,如同无声的给孙小鲁下达了什么指令,它加快速度离开,动作由走步变成小跑,最后成疾奔,那迅速的程度简直是快若流星!孙志新看得头皮发麻,他的判断真是没有出错,如果它要扑向自己,百来米的距离根本是转瞬就至!
可它为何没扑向自己?还连孙小鲁都留下了?
孙小鲁呆在巨狼离去的地方原地转圈,表情也没有显得有多伤感或显出别的什么负面情绪,半点也不像被遗弃的弃儿。它趴低头颅在草丛里寻找了半天,像是找着什么,开始欢快的吼叫。接着从草丛里拖出一只和昨天一样羚羊出来,吃力的想把它拖向孙志新这边。
孙志新木然看着这一切,直到孙小鲁使出吃奶的力气把比它自己大出好几倍的羚羊丢到孙志新脚下,开始舔孙志新的脚趾并露出希望得到奖赏似的兴奋眼光时,孙志新才麻木的摸了它几下头,轻轻拍打它以示安慰,心里还是被眼前发生的一切不合常理的事震得回不了神。
它为什么没有攻击自己?
它又为什么把孙小鲁留下了没有带走?
这片时空真诡异,连遇到的狼都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观众,报告两件好事:
第一件,回到老家,发现今年的外婆身板硬朗得很!她甚至一边在炸酥肉,一边对我的私生活挑剌……我心里真幸庆,容嬷嬷已经老了,没有力气再打人。
第二件,错估了这个信息暴炸的年代,俺老家的亲戚,家家都是有电脑的……只不过没有我那么嚣张,有两台台式家,一台笔记本,一个ipad2平板电脑,一个xoo平板电脑。哦,俺手机也能当电脑使的……
tt,我就是想秀一下,大家别拍我。我是男人,而男人嘛,通常都这么肤浅且没脑。
话说,回到老家以后是极开心的。看到亲戚一大堆,弟弟妹妹一大堆。俺姐是长女,俺是长子,自然是嚣张的,哇哈哈!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