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国的奇幻爱情历险 全集第31部分阅读
妖精国的奇幻爱情历险 全集 作者:肉书屋
她的头发那么厚密了,看着镜中的那个黑色短发的女子,我忽然想起了什么,抬头问玄斯娜,“你们这里有没有染发剂?”
“染发剂?”玄斯娜愣了一下,“那是什么?”
“就是可以使头发变成各种颜色的一种东西。”
“哦,你所说的是芬芳之水?”玄斯娜说道,“用这种水来洗几次头发,便能改变原来的颜色。”
“能给我拿来一些吗?”我兴奋地道,这下子能更好地隐藏住自己,因为纯黑发少见,自己四处行走,容易招摇。
玄斯娜有丝不解,但还是答应下来,“那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蓝色的,天上的那种蓝色。”我立刻回答,我喜欢蓝色,尤其是天空蓝,那么绚目,看上去特别顺眼舒服,给人一种很平静的感觉。
于是从此以后,我便成为了一位蓝色短发的女性,对自己的新形象,我还比较满意的。短发轻松,蓝色怡人,天天的心情很不错。
小弟对我的新形象也是持欣赏态度,他甚至问我,“老姐,你在那边怎么时没想过弄个这样的形象出来呢?”
我怒道,“染成蓝颜色,我岂不是就成了问题少女了?”
小弟经常跑来看我们排练舞蹈,作为一个旁观者,他还提出了不少中肯的意见。很早以前,当他利用暑假时间去马来西亚看望他的母亲时,因为母亲十分爱好文艺,便随同她一起去过此类的培训学校,学过一些专业课程,算是略有所知吧。
在教授舞蹈的日子里,我尝试着体会他们部族的音乐,并根据节拍和曲调编出舞蹈动作,有时很头痛,因为从没做过此类事,所以往往是编好了某一动作之后又发现不对,不得不重头再来。
一晃之间,一个月过去了,塔斯木族开始启程前往赤鹰国。浩浩荡荡的一长条队伍,在漫漫长路上前行着。
我和小弟、玄斯娜同坐在一辆马车上,一路上,我没有停过对她的舞蹈指导,为她讲解与纠正手指及手臂的动作。
玄斯娜经常惊叹地对我说,“艾达,为什么你会有这么多的奇思妙想?”
我吱唔着,左右而言它,怎能告诉她我曾经受过多年的舞蹈专业训练,如果不懂得编舞,那才是让人奇怪。
傍晚时,达尔布下令在一片树林里扎营休息。族人们手脚并用,熟练地搭好了帐子,生起了火堆,树林里热闹非凡。
小弟一头栽进了帐子里,“好累哦。”
“你一整天坐马车还累?”我跟在后面,不满地说道。
“坐着也累,”小弟很肯定地点了一下头,“而且还要听你们一路上的唠唠叨叨,真的好辛苦。”
我转过头,没理他。
小弟很快就睡着了,我也觉得疲乏,哈欠连天,不多时也沉沉地睡去。
但到了午夜,我自动醒来,睁着眼睛望着黑黑的帐顶,心情烦闷。这段日子以来,我一直睡不好,常从梦里惊醒,而后便是一宿无眠。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衣物与被子磨擦,发出了细细碎碎的声音,吵到了小弟,他迷糊地嗯了一声后又转身睡去。
我悄悄地起身,穿上了一件外衣,打算出去走走。
漫步在寂静的树林里,我绕过了守夜的族人,避开了一堆又一堆的篝火,四处乱走,静夜寒冷,我拉紧了身上衣服。
即将黎明,塔斯木族的扎营地一片静悄悄,除了火堆的微微亮光,所有皆为黑暗。
但转过了几个帐子后,发现不远处居然有一个灰色的帐子在微微透着光亮,似乎还有隐隐的声音传来。这个时间点了,居然还有人像我一样睡不着,还是早起?我好奇地轻轻走近。
小心翼翼地接近了灰色帐子,蹲在一旁的暗角,确定没有火光能把我的影子照射在帐子上。
第五十章 赛 前(二)
“叔叔,我们派出的人已经回来,整整一个月,居然查不出来他们的来历。”玄斯娜细细的声音传来。
“哦?怎么会这样?此次派出的人是探查老手,没有理由会查不出来。”达尔布低声道。
“是的,这件事情非常奇怪,探查的人回来说,他们走遍了四国,四处打听,多方渗入,可始终也没查到哪个部族有私奔的情侣逃出。”
“难道,他们的部落人口极少,小得让人几乎不知道这个部族的存在,或者,他们在撒谎,他们根本不是部族的人,或者他们并不是私奔的情侣关系?”
“叔叔,你想太多了,”玄斯娜撒娇起来,“只要他们能教会我舞蹈就好,让我在聚会上一鸣惊人,最好能被赤鹰君王看上再纳入后宫,就像飞云族的明月王妃一样,管这两个人是从哪里来的,一点儿都不重要。”
我呆立在外,震震地回不了神。
达尔布闷笑道:“我还以为你一直中意的人是我,原来是看上了那个花名在外的赤鹰国君啊。”
“哪儿,叔叔我也爱……”玄斯娜的声音越来越低,逐渐变成了软软的嘤咛声,达尔布也喘起粗气来,两个人的声音纠缠在一起化为了一缕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欲暧昧,男女时起时伏让人脸红心跳的呻吟声,不断地隐隐传了出来。
难道他们不是普通的叔侄关系,我的脑袋“轰”的一声响,然后开始发晕。这时,帐内火光“噗”地一下熄了,那种饱含情欲与饥渴的压抑声音仍一波又一波地涌来,我宛若变成了石头,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也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小鸟开始啾啾地叫,也许是天色微明,我才蓦地清醒过来,蹑手蹑脚地起身,悄悄地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通j乱囵的事情,真的是哪个世界都有,玄斯娜和她的叔叔,原来如此。我早前就为玄斯娜年纪轻轻就能当上一族的总管而迷惑不解,原来竟是这样。我冷笑,算了,别人的事情我也不管,他们只要对我们没有恶意,不会蓄意算计,我们还是会继续留下来,直到任务完成为止,必竟,食君之禄,又收了他们的东西,我是不会弃承诺而不顾的。
天大亮后,塔斯木族浩荡的队伍又开始了继续自己的行程,坐在马车上,我靠在一角,一夜未曾有足够的休息,我疲惫地闭着眼。
车上只有我和玄斯娜两人,小弟刚被一群女孩子叫去表演唱歌。
“艾达,”玄斯娜凝望着我,说道:“今天天还没有亮,你就到我的帐子那边去了,对吗?”
我睁开了眼,看着她,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玄斯娜见我不理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是一个巡夜的族人告诉我的。”
“你们的事,与我无关。”我缓缓地开了口,然后又闭上了眼。关于他们刻意调查我与小弟一事,我也没有质问,必竟,留两个来历不明的人下来,任谁都会去调查一番。
一路便在这样的压抑无言的氛围中度过。
从塔斯木族的出发地到赤鹰国,足足需要一个半月,这一路行来,遇上了不少大小风波,包括遇上拦路抢劫的流盗,部族内部发生的偷盗事件,还有一些族人的扯皮拉筋的是是非非。
但我是个喜欢旁观热闹的闲人,除了每天按时教玄斯娜跳舞外,其它的一概不管,甚至当部族碰到强盗时,我也没有像族内一些勇猛的男人女人们那样冲上前去奋力搏击,而是和小弟躲在某僻静处,静观风云起变,直至确定四周安全才出来。遇到流盗尚且如此,至于其它在族内发生的事情,我看到什么,听到了什么,全都装作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据说,达尔布对我的这种言行很是欣赏。
从秋天到冬天,我们穿越了一个季节,就快结束这长长的旅程,抵达赤鹰国。
深夜,我心事重重,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就快到赤鹰国了,我该怎么办?翻来覆去间,我辗转难眠,只得再次起身,披上了厚重的披肩,走出了帐门。
静静的夜里,避开了巡夜的族人,朝僻静处走去。靠近密林深处时,忽然一阵若有若无的女人的哭声低低传来,如泣如诉,嘤嘤嗡嗡。我听得毛骨悚然,这深更半夜,尤其是在这样寂静寒冷的冬夜里,女人凄惨的哭声,不亚于冤死女鬼的痛苦哀泣,想到那青面獠牙,披头散发的女鬼形象,我全身的汗毛倒竖,血液刹那凝固,惊恐不已,哑声道:“是谁,谁在那里?”
第五十章 赛 前(三)
哭声骤然停止,但仍可以听到一阵又一阵的吸泣声音,这个女人正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捂住乱跳的心口,拔开长长的树枝绿叶,踩着枯叶,一步一步向前。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幅奇异的景象。
一个年约十三四岁的美丽小女孩,蜷缩着身体,全身近乎全裸的蹲在地上,雪白的肌肤在月光下散发出诱人的光泽,长长的绿色头发垂落在优美线条的背部,清雅撩人,她用双手抱住前胸,惊慌地望着我,满脸的泪水和伤痕,在淡金色的皎洁月光下,就像一只刚被欺凌过的可怜小兽。
“你是谁?”我按捺不住自己的内心的震动,她全身是伤,青一片紫一片,肩头伤口处流出的红色触目惊心,是受过什么严重的伤害了吗?
她惊恐地看着我,迅速站起身,扯起地上散乱的衣服,胡乱遮掩住身体,转身就要逃走,“等等,你怎么了……”我急忙叫起。
她却头也不回地飞快跑出了树林。
我愣愣地怔在原地,这个女孩美得仿若不似人间所有,裴绿眉拉精灵般的梦幻气质已是极为出众,而她,在飘然动人上则更胜几分,尤其是那张楚楚动人满是泪痕的曼妙无双的小脸,雪白娇嫩的身体,水晶般粉莹剔透,柔软而高耸的胸部,那种让人销魂迷醉的感觉(奇书网整理提供),使人不敢相信这仅仅只是一个十几岁小女孩所拥有的美貌面孔与魔鬼身材。
天亮后,族人们的行程继续,一路马不停蹄,大队人马似乎不知疲倦,人人兴致勃勃,精力旺盛,或许是知道目的地就在前方不远处了,个个兴奋异常。他们直到中午才停下来,长长的队伍停在边上,众族人四散开来,坐在地上喝水和谈天说地。
无独有偶,我又看见了那个小女孩。她穿着破烂,披散着头发,正被一个又胖又老的女人大声训斥,老女人手中扬起鞭子,一下又一下重重地甩在了她的身上,她一声都不吭,倔强地挺住身体,既不哭泣,也不求饶,任由长鞭如雨般落在她小小的身体上。
我一向不爱多管闲事,但看着女孩坚定的眼神,倔强的脸庞,和伤痕累累的身体,想起了自己曾穿越成女奴的过去,心中一颤,不禁有了几分动容。
小弟早已忍不住了,我还来不及阻止,他就像射箭一般地冲了出去,一把就抓住了鞭子,一脚就踢开了那个胖女人,大声怒道:“你他妈的还是不是人?有你这么打人的吗?”
我跑过去制止了小弟准备接下来给她的几脚,然后扶起了小女孩,“你没事吧?”
小女孩定定地看着我,眼神里闪烁着某种奇异的东西,“是你?”
我微笑着点点头,小弟这时才看清小女孩的容貌,不禁呆了一下。
玄斯娜和一帮族人闻声赶来,见此情景,赶紧叫人把小女孩和那胖女人通通都拉走。小女孩被拉走前,看着我,似乎欲言又止,但最终什么也没说,默默地同族人们离开了。
午饭过后,行程继续,在马车上,我问玄斯娜,“那个小女孩是谁?”
玄斯娜有丝犹豫,但还是回答了我,“她的家庭在我们族里曾显赫一时,是有名神巫之家,后来由于一位先祖妄图谋夺族长之位而败落。当时的塔斯木族族长气极了,下令判他们家庭中的二十岁以上的男女老少全都自杀,二十岁以下的男人世代为奴,女人世代为娼。”
“也就是说……”我几乎开不了口,那个女孩是雏妓?她最多不过十四岁,我只能把她称为雏妓。
“是的,她就是我们族里的妓女,刚才拿鞭子的是她的姨母,”玄斯娜接着我的话说道:“这个女孩名叫贝丝,因为从小生得极其漂亮,九岁左右就应众族人们的要求被迫出来接客,很多族人都是她的仰慕者,经常来到她家女人们的红帐,点名要她,至今已有五年。”
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想把这个女孩救出水深火热之中,可是,我又有些迟疑,想起某些人,想起曾经经历过的数次背叛与欺骗,我突然间沉默了下来。
傍晚时分,天空呈现暗红,寒风猛然刮起,不一会儿,就纷纷扬扬下起雪来。雪花飘舞,顺着马车窗口,掠过我的脸庞,泛起阵阵寒意。
第五十一章 施展才艺(一)
第二天下午,我们到达了特雷亚斯城外。族人们顿时欢呼起来,一路的颠簸和辛苦,终于在此刻得到了尽情的伸展与释放。
特雷亚斯城外热闹非凡,有些部族早已赶到,正匆匆忙忙地在赤鹰卫兵们的指引下,在规定的划分地点驻营扎帐。各族大大小小的帐蓬,一片彩色,漫山覆盖,伴着美丽的雪花,别有一番景致。
五天后,族群聚会的才艺展现将正式拉开帷幕。
可这时,就在塔斯木族到达城外的第二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灾难从天而降。一夜之间,原本为玄斯娜伴奏的十几位乐师全部被杀,尸体横陈,血流满地,惨不能睹。
玄斯娜第一时间冲到了血腥的凶杀现场,脸色霎那惨白,过了一会儿,额头开始冒出大颗大颗的汗珠来,面如土色,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很快就要夺眶而出。
达尔布带着大批族人随之赶到,玄斯娜一下子跪在了他的面前,哭喊道,“叔叔,这下该怎么办,所有的乐师全都被杀了。”
达尔布的脸部抽搐着,脸上一阵青一阵紫,他阴沉狠狠地道:“给我查,史诺。”
“是。”那个矮个的绿发男人上前领命。
我和小弟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乱成一团糟,哭闹声成一片,心下感慨,这下他们可完了,没有了乐师,谁给玄斯娜伴奏啊?
忽然一只小手拉住了我的手臂,我惊诧地回头,却极意外地看到了她,贝丝,那个在月光下惊人美貌的小女孩。
她拉住我的手,低声道:“你跟我来。”
不等我回答,她拉起我就向前跑,“艾达……”小弟惊呼,随即跟跑在后。
我们三个人不停地跑,直到一个山角的僻静处才停下来。
“你听好了,”她喘着粗气,还来不及休息,就迫不及待的开口,“等会儿族长一定会请你帮助他们度过这个难关,请你答应他们,然后向他提出请求,请他免除我的娼妓的身份,至少,让我能有自主选择客人的权力。”
惊异之后,我上下打量着她,忽而一笑,“我为什么要帮你呢?”
她认真严肃地回答,“因为,只有你才能帮得了我。”
我诧异的表情落在了她的眼里,她的嘴角扬起一丝傲人的笑意,“我发现了你脖子上所戴的项链是傲鹰之星。”
我退后两步,下意识地摸向了自己的颈项,碰到了带着温暖体温的宝石。
“我的祖母曾告诉我,傲鹰之星是赤鹰国的至宝,它是赤鹰王权与尊严的象征,里面还暗藏着很多神秘的魔法和秘密,只有赤鹰的皇族才能拥有,”她侃侃而谈,“那天夜里,借着月光的闪耀,我看到了你的宝石项链在发光,就觉得这个东西不可思议,回去后查了很多资料,便被我找到了这条项链的图片和记录,读完以后,我便认定只有你,这条傲鹰之星的主人,才能救得了我。”
“可是,我为什么要救你呢?”我似笑非笑地问她,为什么每个人都想把我当成救世主呢,其实,我不过一小人物而已,只因认识了一个权倾天下的男人才似乎显得身价倍增,而这种倍增,总是令我想逃避。
她神情奇异,眼睛里闪动着光亮,“因为,我将用我的下半生来报答你,用我的全部生命来守护你。”
我和小弟愣了一下,互望了一眼。
我笑了起来,或许是因为她的认真,或许是她的诚恳,更或许,是她的执着,想摆脱娼妓命运的那种上进心打动了我,我说,“好吧,也许我会尽力帮你,但是,我不需要你的报答,你以后好自为之。”
说完,我便拉着小弟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也许,我的决定是错的,但是,我并不后悔,必竟,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一个如斯美丽的女孩跳出了火坑,也是一大功德,以后会怎样,也许背叛,也许被她欺骗,都无所谓了,以后再说吧。
夜里,刚吃过晚饭,和小弟正懒洋洋地烤着火,达尔布就带着玄斯娜和那个绿头发的史诺亲自登门来了。
意料之中的事,我莞尔一笑。
寒暄过后,便步入了正题。达尔布首先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玄斯娜跟着号淘大哭,史诺便在一旁耐心解释,三个人配合得天衣无缝。
第五十二章 施展才艺(二)
我淡淡地点头表示已经明白。然后,很明确地表示可以帮忙,但却不是无条件的。达尔布听到了这句话,立刻表示任何事都可以商量。我便提出了让贝丝摆脱娼籍,重获正常人生活的要求,他们几人面面相觑,达尔布眉头微皱,玄斯娜表情呆滞,史诺则若有所思。
玄斯娜忍不住问道:“艾达,你为什么想帮贝丝?”
“因为,”我语塞过后,胡乱编了个理由,诚恳地道:“罗伦爱上了贝丝,我答应过他要帮助她。”
小弟呆愣两秒后,立即反应过来,“是的,贝丝小姐长得太漂亮了。”
小弟的话让我啼笑皆非。
达尔布深思熟虑一会儿,猛然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好,艾达小姐,我们一言为定。”
我暗惊了一下,没想到达尔布会这么快就答应,玄斯娜和史诺也同时吃惊地看向他。达尔布视而不见,捋捋胡子,呵呵笑道:“就这么说定了,我们也不打扰你们休息了。”他说罢便站起身来,玄斯娜也迅速地起来为他打开了帐帘。
他们走后,小弟忽然问我,“姐,你觉得他们是人类吗?”
我吓一跳,“为什么这么问?”
“不是吗,至少不是一个族类,”小弟深思地道:“有些女人居然美得近而‘妖’,比如那个贝丝,简直不像人间能有,倒像我从前所看的动漫里精致美女形象。另外,你再仔细看这些人的眼睛,除却它本身的颜色外,还能发现里面隐隐有别的色泽光芒传来。”
“这个我早发现了,还用你告诉我,”我用树枝把火堆理了理,“这个地方本来就不是我们所能理解的。”
夜寥深深,帐内温暖,小弟很快睡着,我则花了一整晚在想如何为玄斯娜奏乐,时间紧迫,才艺展现仅余三天了,该怎么做才好?
天亮后,我去了主帐,找到了达尔布,问道:“你们这边有没有一种乐器,体形比较大,上面有黑白琴键,弹上去时高低音阶皆有不同?”
达尔布愣愣地想了一会,便找人传一个乐师的儿子过来,达尔布介绍道:“这是我们族内最有名的乐师的儿子,只是因为资质有限,没能子承父业,学会弹奏乐器,但他曾跟随他的父亲一起流浪四国,有些见识,艾达小姐你有什么问题不妨尽管问他。”
我向他详细描述了钢琴的长相,他拍拍脑袋,忽然恍然大悟,“小姐说的是不是木琴啊,那可是多罗列国皇族特有的乐器,据说会弹的人并不多,只有一品贵族以上的家族才有资格去学,艾达小姐你也会吗?”
听到此话,达尔布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则一脸的坦然,“是的,我当然会,因为我曾救过一位多罗列公主,是她亲自教我的。”
我现在说谎也能够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满脸的镇定与安静。
达尔布也许相信了,也许没有。但他仍积极开始寻找这种木琴,暗地里花了大价钱去寻找这种乐器。
我又要玄斯娜介绍了族内极会唱歌的女孩们过来,亲自严格考核,从中挑了三位出类拔萃的女孩出来。
玄斯娜迷惑不解,“艾达,为什么要添上唱歌呢?”
“因为,我不会弹奏你们族里的音乐,到时只能展示我们族里的曲调,”我说道:“但是我反复考虑,居然没有一首纯音乐适合我为你编的舞蹈,所以最后,我只能选了一首合适的歌曲来作为你的舞蹈音乐。”
一切培训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离比赛只有一天了,达尔布还没有找到木琴,他心急如焚,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我表示理解,因为这场表演对他们部族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
但,就在才艺展现日的当天清晨,史诺和大批族人一起传来了好消息,他们风尘仆仆,带回了木琴,搬进了我的帐内。
上下仔细考量,木琴的外观没有现代钢琴那么大,大概相当于一张普通方形电脑桌大小,结构精致,全由上等红香木制作而成,黑白琴键分明,闪烁着美丽的光泽。
看着木琴,小弟的手痒痒,“老姐,让我也来弹弹好吗?”
我敲了他一记爆栗,“不许,你还说,都是你之前唱歌惹的祸,现在还敢让你上啊?”
将小弟赶出了帐外,我的双手碰上了琴键,叮叮咚咚,顿时发出了清脆的乐音。随手弹了一曲“两只老虎”后,我心一颤,看来这木琴还真不简单啊,音色竟然如此优异。
正发呆时,突然听到帐外一声响,似乎有什么人躲在外面,我掀开帐帘,冲了出来,外面却一片空荡,我四处张望,什么人也没有,寒风过处,一切静悄悄,只能听见小鸟不停地啾鸣声,仿佛刚才的动静只是一种错觉。
第五十二章 施展才艺(三)
下午,阳光灿烂,万里无云,大鸟迎风飞翔,特雷亚斯城内热闹非凡。
我拉着小弟,挤在塔斯木族的人群里,没有看见达伊,也没有看见毕达斯,顺着人流,通过了守卫森严的城门,进入了特雷亚斯城内。
来之前,我和小弟经过了精心装扮。我将小弟的头发染成了绿色,又把他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他叫苦不迭,“老姐,这样行走不方便。”
我说,“你看,我还不是如此。”
我穿上了厚厚的外衣,套上了一条深色的围巾,披上了长长的灰色披肩,围上几层,把自己的脸蒙得密不透风,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小弟抚掌大笑,“得,姐,你这样子和那些阿拉伯女人还真没什么两样。”
走出帐外,达尔布和玄斯娜率着十来个族人正在等我们。看到我和小弟,不禁愣了一下,玄斯娜道:“艾达小姐,你为什么要把自己遮掩起来?”她觉得好奇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为什么我们没有换上为我们精心准备的漂亮衣服?
我说道:“这是我们族里的习俗,但凡遇到公开表演,无论男人女人一定要穿得严实,避免不良风气的传播。”
玄斯娜的神情尴尬,因为在她的外衣里面穿了一条极性感红色长裙。
进入城内后,我保持了高度的警惕,低着头,混在众人中,低调,低调,再低调。偶尔眼角余光四瞥,看下城墙上贴的各类抚民告示,不多,但极为引人注目。
不多时,我们这一群人被卫兵引领着走入了一个城中一所红色尖顶的高大房子,族群聚会的第一关就在这里进行。
还来不及多加参观,我,玄斯娜,以及另外三个女孩,作为主要参演人,就被两个白衣少女领向了走廊尽头处一个巨大的房间,里面已有不少的女孩正在慌乱换衣与梳妆。
我们的节目排在第一个,就要匆匆忙地赶鸭子上架了。
蹭着空闲,透过房间通道口的深红色帷幕,我探出半个脑袋,偷窥了一下外面的小小“舞台”,心下便有了打算。
这个“舞台”是用木头搭成的,离地面不高,与观众距离极近,宽度不大,但颇有长度,右侧有一个小小的柱子,我可以吩咐族人把木琴抬在那个极深又有暗影的角落里,坐在那里,应是极难引人注目。至于玄斯娜,到时便在舞台中央尽情跳舞,三个伴音的女孩站立左侧烛火醒目处,她们便会在音乐响起的那一刻成为舞台的焦点。
思虑过后,我便唤来了一个伴音女孩,低声耳语了几句,女孩点头,匆忙出房间去找相关族人。我深吸了一口气,但愿一切顺利。
终于,我们就要粉墨登场了。
当红色的帷幕被两旁的女人们轻轻拉开时,我们一行五人便静静地站在舞台上。舞台四面燃着精致的烛台,与长长窗子中射下的午后绚烂阳光交相互映,闪耀一种奇异而神秘的色彩。
几个人共同站在台上致礼。玄斯娜戴着黑色假发,一身性感舞衣,亭亭玉立,三个女孩全部身着紫色薄纱,灵巧动人,至于我,脱掉了厚重的外套后,灰色面纱仍然密密地从脸部遮掩至胸前。
我顺眼看过去,客座分为两边。左边设置了满满的座位,明显是为前来的各部族族长,及重要族人准备的,我还看到了达尔布和史诺,达尔布镇定自若的脸上隐隐透着几分紧张,史诺则是一脸的期待。
我的视线又转向了右面,那边的座位稀少,只有十来个,但坐椅高高,华贵优雅,铺着镶了珍珠的天鹅绒,一些衣着不凡,形貌、表情各异的赤鹰高级官员正靠在椅背上。
心下一松,还好,没有看见帕斯星,也没有看见任何我所熟悉的人。可能因为这只是一个族群聚会的入门级别关卡吧,还用不着许多重要的人物出席。这挺好,正好使我心绪放宽,集中精力做好接下来的事情。
我沿着舞台阴影处走向了木琴,端正,坐好,稍稍活动了一下手指,深吸一口气,手指便摆放在黑白琴键上,灵巧而熟练地柔滑移动,一连串优美的音乐霎时便从指间流泻而出,让原本喧哗热闹的大厅奇迹般蓦地安静了下来,只听得到人们的屏息声。
美妙的音符在我的指间淌洋,三个伴音女孩在我的示意下轻轻地哼起了前奏,音乐不断,合音不停,悠扬动人。
第五十二章 施展才艺(四)
这类奇异的开场,使台下的人们徒然发出了惊叹,因为,在这个异世里,还从来没有过此类的伴唱,他们之前还以为前面的那三个女孩都是唱歌的,可孰不知,原来只是合音。
玄斯娜扬起了手臂,随着音乐,展开了舞步,那类优雅炫目之美,使众人们再次惊呼。
过场音乐之后,三个女孩的声音同时停下。
我手中的琴键飞舞,淡淡地开始独自低唱浅吟,“只剩下木琴陪我站在这里,梦想中,属於我们的婚礼,却成了,单人结婚进行曲,在这场爱情角力的拔河里,爱我还是爱你,你选择了自己。”
这种感觉很奇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存在。
在空旷的舞台上静静地弹钢琴,唯美的歌唱,心绪随乐飘,在神秘的阳光与烛光的陪伴下,唱出我的音乐世界里的独有感受,也许是飘渺,也许是梦幻,也许是从许多前尘往事里所抽象出来的情绪,而无论哪一种,都能让我瞬间沉迷与感动。
音乐真的是用人类的语言无法描述,无从表达,更无从捉摸的最神秘的东西,于刹那在你与我的身心里,侵入、交织、沉醉与迷幻。
一阵悦耳的音乐过后,伴唱女孩们的合音又响起,“撒娇的、可爱的、迷人的、爱哭的、照片里、曾经的、都是你喜欢的,如今我还在原地,你却走回你的记忆。”
玄斯娜在继续舞着,不停地舞,在舞台中央优美旋转,随同旋律飞扬,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我在角落弹奏着木琴,完完全全的投入,沉浸于自己的世界,激|情般释放着音乐与情感。
“你说我爱你太多,就快要把你淹没,你害怕幸福,短暂一秒就崩落,分开是一种解脱,让你好好的想过,我想要的那片天空,你是不是能够给我。”
接下来,我的声音,与伴唱女孩们的合音交融在了一起,融化在了音乐,成为了一体:你说我给你太多,
却不能给我什麽,
分不清激|情承诺永恒或迷惑,
爱情是一道伤口,
我们各自苦痛,
沉默是我最後温柔,
是因为我太爱你。
我们的优美的合声在这个宽大的厅内来回飘荡,飞舞,犹如天使们在天堂上唱歌,纯净的歌声宛若天赖,时而低低,时而高扬,迷幻与现实交织,这里虽挤满了众人,却又只剩下我们自己,在舞台上自由展现,与尽情的舒展。
音乐步入了过场阶段,合音女孩们适时地停下。
玄斯娜的舞蹈却跳得更为兴奋,如美妙的旋风般,全情投入在音乐中,她的脚步,踏着节奏,她的手指,如花朵般,绽放出最美的一瞬,柔软的身体不停地回旋,不断地伸展,这是融合了欧洲古典芭蕾与东方印度舞的绚丽动作,每一次的热烈舞动,每一次优雅的转身,都给人的心灵以强烈的震动。
我的指间琴键中流畅地滑过,音乐不断,我的歌声不断传来,在静静的舞台上,特立独行,只是一个人的独唱,有些孤单与寂寥:
只剩下木琴陪我站在这里,
梦想中,属於我们的婚礼,
安静了,在我枕边的梦里,
我知道相爱原本就不容易,
爱不是一场雨,
努力就有结局,
连假的泪还温热,
却没有人握我的手。
舞蹈在继续,合音女孩们也在低声地应和着我的歌声,合为了一种玄妙的效果,流光溢彩的舞台上,音乐伴音,歌声,舞步,融为了最动人的霎那,音乐所给予的感动,舞台所展现的艺术幻象,我感觉,台下的观众已经完全入迷。
我和伴唱女孩们地声音一同响起,“你说我爱你太多,就快要把你淹没,你害怕幸福,短暂一秒就崩落,分开是一种解脱,让你好好的想过,我想要的那片天空,你是不是能够给我。”
音乐在不断地重复,我们的歌声也起伏不断,玄斯娜也在不停地舞着,我们之间惊人的协调与默契,也在我的意料之外。
一曲终了,玄斯娜旋舞精彩谢幕,三个女孩同时微微鞠躬。
第五十三章 开 溜(一)
台下鸦雀无声,静得连呼吸都可以听到,隔了十秒左右,却猛地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几乎掀翻了整个屋顶,掌声久久不断,响彻整个大厅。还有些激动的族人们吹起了口哨,兴奋而高高扬起手臂,向我们挥手致意。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即使有些使劲拍掌的族人并不是来自塔斯木族,可他们仍然激动而热烈地为这些出色的女孩们使力拍掌。
玄斯娜汗如雨下,却笑容满面,合音的三个女孩手拉着手,站在了她的边上,她们笑容如花,闪亮晶烁,是众人瞩目的中心。塔斯木族的族人们还激动地冲到了台下,不停地高叫着她们的名字,撒着鲜花,将场内气氛掀至到了顶点。
原本,我还有所犹豫,因为这首歌是she三人所合唱,名叫《安静了》,我唯恐自己一人唱不来,无奈之下,便找来了三个女孩子与我一起合音,配合伴唱。没办法,因我目前所能想到的只有这一首歌最适合玄斯娜的舞蹈。只是另外距离表演的时间只有二三天了,我也没有把握她们能在短时间内掌握这首现代歌曲,但没想到她们发挥得那么好,不愧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人。
另外,我还自作主张将“钢琴”一词改为了“木琴”,以适应这边的习俗。
我顺着台面阴影暗处悄悄走下,趁着混乱,趁着大家注目的焦点都在舞台中间的那几个女孩上,我猫着腰,就迅速地进入了后台房间,在忙乱一片的女孩子们中间小心穿行,不到一会儿,便溜到了门外。
小弟正在门口等我,我们互望一眼,点点头。
今天清晨,我在帐内刚弹完一曲“两只老虎”,听到有动静,便冲出了帐外,却一片空旷,不见一个人影,我惊诧未定,站在原地,四处张望,一把小刀急促地飞了过来,我偏身闪过,小刀钉在了一旁的树干上,上面带着一张小纸条。
我靠,还真有点像武侠小说里的情节。我余惊未平,抹着汗,打开了纸条,上面用赤鹰文赫然写着两个字:速逃。
我一时心惊肉跳,是谁,是谁写这样的纸条给我,而且知道我懂赤鹰文?我将小纸条迅速地销毁,扔入火堆,心态复杂地看着它化为灰烬。
火光静静照着我的脸,同时也燃亮了我的心。
小弟归来,我细细与他说了此事,以及我的出逃计划,小弟聪明,立刻领会了我的意图。
现在,我们两人,神色淡定,脚步沉稳,穿过了长长的走廊,夹杂在喧闹熙嚷的来往宾客中。
一个白衣侍女捧着一堆衣服而过,我向小弟使了个眼色,我俩悄悄尾随其后,跟着她进入了一个储物间,出其不意地从后攻击,侍女被击晕在地,我从散乱一地的衣物中挑出一件扔给了小弟,他灵巧地接住,转身去一旁小间换上。我也飞快地穿上了白衣侍女的衣服,戴上了面纱,然后用一条长衣将她的身体盖住,不好意思,没时间为你穿衣了。
我抓起剩下的衣服,捧在胸前,和小弟汇合后,两人低头一前一后地走着。
我看到了史诺和两个塔斯木族族人正在东张西望地找什么,史诺不动声色,两个族人一脸慌乱与恐惧。
我和小弟屏住了呼吸,缓缓移着步子,离他们越来越近,心怦怦直跳,他们只要一侧眼便可看到我们。正在这个危急时刻,一大群人忽然从门口处迎面而来,恰好遮住了史诺一行的身影,我松了口气,可眼角余光无意瞥过他们时,却又心下大叫不妙,完了,那是飞云族的人,领头的那个正是曾经那个不知好歹刺杀帕斯星的莱斯雷,不知他是否还记得我,天啊,该怎么办,现在真是前有狼后有虎。
我压住慌乱,低着头,收敛气息,轻轻走过,小弟没那么多的心理压力,穿着某宾客的衣服,一身沉静的气质,紧跟在后。
我们擦肩而过。史诺他们行走在左边,我们在右边,飞云族人走在中间,一道安全的人墙,挡住了左边人的视线,向着相反的方向,我们三行队伍同时从喧哗的宾客们中穿行而过,匆忙与焦虑间,人们没有彼此留意。
我暗暗吐了一口气,整个过程真是有惊无险。我和小弟溜到了门口,全副武装的卫兵们持着刀剑严格守卫,小弟走在前,我跟在后,小弟首先被拦住,一柄大刀嗖地一下挡在他面前,卫兵冷硬地厉声:“这位大人,聚会有规定,不到散场不得外出。”
第五十三章 开 溜(二)
小弟没有一丝慌乱,满脸的阿谀,呵呵笑道:“这位大哥,我出去接人,马上轮到我族展演了,可还有一个人没到。”
卫兵们不理他,冷冰冰地站着。
小弟不紧不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牌子,“您看看,这是我的名牌。”
一个卫兵狐疑地接过,我呆愣,小弟是从哪儿找来了一块名牌?
“您是飞云族的族人?”卫兵一下子肃然起敬,要知道,飞云族可是皇家部族,明月王妃更是曾为国君诞下过子嗣,地位非同一般。
小弟微微鞠躬,“是的,给大哥见礼了。”
我几乎失笑出声,对于这个王国的礼仪,小弟还真学得有模有样。
几个卫兵对望了一眼,可能因为特殊人特殊事吧,再瞧着小弟一脸清纯样,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放了行,我紧随在后,却一下被拦住,“站住,”卫兵怒喝道,“你又是干什么的?”
我正欲开口,小弟忙接道:“大哥请见谅,她拿着一些上面打赏下来的换洗衣服随我同去,前两天下了大雪,我们族人赶到时浑身湿淋,但一路走来,颠沛流离,物资缺乏,如今正等着这些干净衣服更换呢。”
看不出来,小弟居然还是个鬼灵精,这脑袋瓜子转得不是一般的快。
卫兵们又互看了一眼,几个人商讨一会儿,最终还是让我们出了大门。
我捧着衣服,跟在小弟后面快速前行,走在吵嚷的大街上,我们低着头,穿梭在人群中,溜进了一条小街道。
“你的牌子哪儿来的?”我问道。
“刚才和那些人对着走的时候,顺手牵羊而已,”小弟闷笑,“那些人真是笨啊。”
晕,敢情是和莱斯雷率领的那堆飞云族人擦肩而过的那当口,小弟就顺手从他们身上“拿”过了一块名牌,我哭笑不得,“你真厉害。”
不远处忽然传来了杂嚷喧哗声,我们惊惶地回头,看到左边是一群塔斯木族族人在东张西望的找什么,四处打探,一族人抓住一个赤鹰平民就问,“有没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