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香 第4部分阅读
暖香 作者:肉书屋
,逐渐开始凝固,将凌夏的贴身衣物仅仅粘住,贴在身上。
云桥很为难。如果这个时候不将凌夏的贴身衣物脱下来,以后脱起来就麻烦了,只怕要生生脱掉一层皮!可是如今没有水,药也不够,让她在怎么处理?
“不要紧,反正我们一时半会儿也回不去。等这些血凝固结疤了,最后也总要脱落的吧?只是……苦了你了,要跟着我这个又腥又臭的人一起上路……”凌夏望着云桥浅浅地笑着,眼神中似乎对明日的比武很有信心。
“你……有多大把握?”云桥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有忍住。毕竟关系自己的一生啊!
“别担心……”凌夏轻轻一生叹息,伸手将她凌乱的头发别到耳后,满脸自信地对她道,“等到了明天,他们几人就算一起上,也不是我的对手!更何况只有一个穆甘而已。”
云桥点点头,也跟着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万一,万一凌夏要是输了,她也还可以逃嘛!她会做迷|药,轻功又好,要逃命还是比较容易的吧。不是她不信任凌夏,而是作为女人,很多时候都是有必要作两手准备的。
唉,老天也为什么要将穆甘派出来阻拦他和凌夏呢?难道好事真的要多磨才能成其为好事?就让她跟凌夏顺顺当当回到兴庆,然后他帮她找到父亲,让她一家团聚,然后再讨论嫁与不嫁,这不是很好吗?这老天爷也实在太无聊,不玩玩她好像找不到事情做似的……
明天,将是她命运的转折么?
东风吹绽海棠开 第十四章生死决斗
实际上云桥一直在祈祷,祈祷天可以亮得晚一点,祈祷太阳公公不要那么早上班,那样的话,凌夏的伤就能够恢复得好一点。可是老天爷显然已经厌烦了她不断更改的祈祷,一大早,红彤彤的太阳就从东方升起来,将东天上那一片云霞都蒸腾得五彩绚烂的。
云桥从未见过如此喜庆灿烂的日出,只是今天实在没有欣赏的心情。
凌夏吃了点干粮,喝了水,便起身走出帐篷。
云桥一步一跟地走在他身后,想叫住他,却终究没有开口。就算叫住他,又能拖得了几时呢?
远远地,穆甘已经站在了沙丘顶上,独自一人。
凌夏看着他,微微一笑。穆甘,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别担心,无论我们谁胜谁负,都不会让你一个人无依无靠的!”凌夏回头看着云桥担忧的小脸,忽然伸手轻轻拥抱了她,却又低头在她耳边轻声道:“别怕,我不会让他把你抢走的。什么都不用担心,等着我就好!”
云桥抬头,看到凌夏唇角那个自信而淡定的笑容,忽然之间也对他有了信心。
穆甘远远地看着凌夏拥抱云桥,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嫉妒。
凌夏大步走上沙丘,与穆甘隔着三丈来远站定,什么话也没说,缓缓拔出随身的宝剑。
穆甘用的是一把长长的马刀,是突厥人在马上惯用的兵器,凌夏对此是很有研究的。他之所以信心十足,知己知彼就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两个人对视一眼,心意一动,几乎同时出手。
穆甘亲眼见过凌夏的武功,不敢大意,一开始就是攻防兼备的。若在从前,他从来都是以攻为守,哪里相信有人可以刺伤自己?但是对凌夏,他没有把握。
只见两人刀来剑往,你攻我守,身形如电,招招惊险,看得人眼花缭乱紧张万分。
凌夏胜在轻功好,剑招精妙,然而毕竟昨日受了重伤,精力远不如平日,一身高强的武功不过发挥出五成。而穆甘胜在身强体壮,每一刀都来势如风,威力十足,凌夏不敢硬接,往往只能躲过去。
如此一来,两人基本上也就打成了平手。
但如果拖下去,凌夏就吃亏了,跟昨日一个后果。
果然,凌夏慢慢地开始的体力不支,出招似乎也没那么快了,从最初凌厉的进攻变成了一味防守,到最后竟然是仓惶躲避……
云桥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先前看他那么自信,不应该这么快就落败的,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她想起凌夏背上那道深深的伤口,看着他为了自己拼命,不知何时已是泪流满眶。
她匆忙地用手指拭去眼角的泪水,瞪大眼睛望着沙丘顶上二人的决斗。不过这么一瞬间,场上又发生了变化。
好几次,凌夏都是在地上滚了一圈半圈才躲开穆甘的马刀。
穆甘倒也是条汉子,看凌夏已经体力不支,便稍稍放慢了速度,大声问道:“你认不认输?”
只要凌夏肯认输,他并不一定要这个汉人的性命。
此刻,云桥也动摇了,她甚至想开口,开口劝凌夏认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就算现在她跟着穆甘离开,等他不注意的时候还可以逃出来嘛!她本来就是个女人,可不会遵守什么君子协定!
就在这时,只见凌夏竟然从沙地上一跃而起,剑光划过一道长虹,大声道:“你想带她走,除非我死!”
穆甘想不到自己这句话竟然激发出凌夏内心的骄傲和坚持,若不是自己躲得快,那一剑差点就杀了他。
凌夏的毅力让穆甘意外,也让他钦佩。他大赞一声“好”,刀光一闪,便全力扑向凌夏,手下再无半点留情。
云桥急得直跺脚,却无法责怪凌夏的坚持,毕竟他都是为了自己。可是,难道真的要看着他死?为了一场感情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真的就不后悔么?事实上,她还并不曾有多么爱他啊!
然而,决斗中的转折来得实在太过突然,云桥分明看到凌夏躲过了穆甘斜劈的一刀,却被他踢倒在地。
只见凌夏顺势一个后翻落地,剑柄深深插入黄沙里以平衡身体。穆甘抓住时机扑过去又是一刀劈向凌夏的脖子……
眼看凌夏已经无法躲避也无力躲避,却见他左手握住剑柄用力往下一插,身体却借着这股力道往上纵,而最诡异的是他右手的宝剑竟然以一个难以置信的角度从穆甘腹部往上刺了过去——
穆甘本是飞扑过去想要置凌夏于死地,却不想原本奄奄一息几乎站都站不稳的凌夏竟然突然爆发出这样惊天一剑。他马刀已经挥出,中途改变方向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凝聚全身的力气使整个身体猛地往下一沉,借此后退半寸,这才躲过凌夏致命的一剑。
只见凌夏的宝剑从穆甘腹部斜着刺上去,将他厚重的皮袄划成两半,剑尖直指其咽喉……
穆甘的马刀停在凌夏身前不足半寸的地方,再也砍不下去。他怔了半晌,眨了一下眼睛,全身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脖子上那道冰寒的触感上。一串血珠顺着剑尖往下滑落,穆甘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只是看着那一抹血红他才愿意相信,自己输了。
沙丘的另一面,穆甘的几个手下大叫着跑了过来,却在距离凌夏一丈来远的地方停下。他们恐惧地看着架在自家王子脖子上的宝剑,看着剑上的鲜血,惊恐而愤恨地盯着凌夏,却又不敢妄动。
“我认输……”穆甘闭上眼睛,又迅速睁开,看着凌夏的目光复杂得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凌夏嘴角慢慢扬起,缓缓浮现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为什么?你分明都站不稳了。”虽然确实是自己输了,但穆甘依然不太服气。
“因为我不能输!因为她……本来就不该是我们的赌注……”说着,凌夏收回自己的宝剑,身体一晃,差点倒下。
云桥以最快的速度飞上沙丘,紧紧抱住凌夏的身体,脸上有着如释重负的笑容,双眼却热泪盈眶。
穆甘收回自己的马刀,手微微颤抖,看着凌夏摇晃的身体,眼中的震惊、羞恼和忌恨不断闪烁,最后却狠狠地瞪了那几个蠢蠢欲动的手下一眼,转身下了沙丘。
“你们以为本王是个输不起的人么?”他恼怒地吼道,却再也没有看云桥一眼,带着自己的手下大步往西而去。
凌夏望着穆甘不曾回头的背影,笑道:“穆甘是条汉子!”他赌对了!没有杀了穆甘,却让他心甘情愿认输,然后退出这场感情的争斗。他不是没有看出穆甘最后的迟疑和犹豫,但最后穆甘还是没有让他失望。
云桥扶着凌夏回到帐篷,为他上药包扎。看着他血肉模糊的伤口,她心中又一次被狠狠地刺痛,仿佛那些伤口不是在凌夏身上,而是在她自己身上一样。
“别哭,我不会死的。我说过要保护你一辈子,就一定会做到的……”凌夏因为失血过多精力耗尽而显得极其虚弱,脸色也白得像张纸,然而那双眼睛却依旧明亮,那双深褐色的眸子因为内心的喜悦而兴奋着,极有神采。
“嗯,”云桥哽咽地点点头,吸了吸鼻子,挥袖拭去脸上的泪水,认真地说:“我相信你!”
凌夏双眼放光地看着她,然后咬着牙(身体一动伤口就疼啊)从脖子上取下一块玉佩来,颤抖地放在她手心里,说:“这是我娘给我的,送给你……”
定情信物啊!云桥一看就懂。可问题是,她真的要跟凌夏定情吗?她确实有几分喜欢他,对他的深情也很感动,但这就是爱吗?妈妈咪呀,她还没有想好啊!怎么办?
“那个凌夏……”云桥赶紧将玉佩还给凌夏,低着头道,“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凌夏脸色一变再变,眼中的光彩也变作猜疑,很快暗淡下去。
“你,你不愿意?原来……你并不喜欢我吗?”他问得很小声,神情是那样的小心翼翼,但一双沉痛的眸子却一直盯着她的眼睛。
“不,不是……”云桥有些于心不忍了。她真的要放弃凌夏吗?她真的要将他们之间的可能全部斩断吗?
“那是什么?”转瞬间,凌夏的眼中又泛起了无限期待。
“杨先生不是说你的玉佩很珍贵么?我要是弄掉了怎么办?而且……我也不喜欢玉佩,你要是想送我东西……”
凌夏眨了眨眼睛,半天才吐出一口浊气来。云桥这样的回答实在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那,那你喜欢什么?”
“戒指。”云桥想起前世自己在珠宝柜台上看到的那些闪闪发光的钻戒,眼中不由得带了一点神往之色。“我曾经听人说过,在西方,男女缔结婚姻的时候都会准备一对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表明从心到身都已有所属。戴上戒指,便表示对爱情和婚姻的忠诚,一生一世,无论顺境或逆境、无论富裕或贫穷、无论健康或疾病、无论快乐或忧愁,始终不离不弃……”
凌夏静静地听她述说,眼中却闪现出更加炽热的光芒。
——一生一世,无论顺境或逆境、无论富裕或贫穷、无论健康或疾病、无论快乐或忧愁,始终不离不弃……这是多么令人神往的感情啊!
东风吹绽海棠开 第十五章龟兹法师
凌夏失血过多,若不是有强大的意志力支撑着早就晕过去了。云桥帮他包扎好,便扶着他上了骆驼好赶路。
沙漠可不是养伤的地方,他们必须快点走出去,找家客栈住下来让凌夏好好的养上半个月才行。不然,即便保住了小命,也会留下不少后遗症。
以前他们也是同乘一匹骆驼,另一匹驮着他们的包袱。当然,他们也不敢将重要的东西放过去,比如水。要不万一再遇上个沙暴,那匹骆驼跑丢了,他们也就玩完儿了。
只是从前都是凌夏在驾驭骆驼,云桥累了还可以靠在他怀中打个盹。如今情况逆转,虽然凌夏依然坐在云桥身后,实际上却是靠在她身上的。没走多远,他就晕过去了。
云桥努力挺直了背脊,拉着他的手环着自己腰。因为担心他掉下去,她还用一根棉布条将他的双手绑起来。
云桥的方向感一直不太强,顾此失彼走错路也就不奇怪了。等她发现自己走错了方向的时候,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走到什么地方去了。
眼看天色逐渐暗下去了,她的心也越来越焦躁。她可不想在沙漠里变成一具干尸供后人瞻仰。如今已经不知道方向了,她也绝了找出路的念头,还是在太阳下山之前找一个可以宿营的地方吧,等凌夏醒了再想办法好了。
虽然凌夏已经重伤昏迷,可只要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她就不会感到孤单害怕。由此可见,对人来说,有个同伴是多么重要啊!
凌夏一直昏昏沉沉的,云桥给他喝了一点水,奈何干粮无论如何喂不进去。云桥想着,等到了晚上,她或许可以用水将干粮泡软,然后喂他吃下去。
或许上天还是眷顾云桥的,远远地,她竟然看到前面有一支小型的驼队!
一、二、三、四、五、六、七……竟然有七匹骆驼!
“哎——”云桥扯下自己覆面的纱巾用力挥着手,“前面的大叔,等等我——”
云桥太高兴了,赶紧驱赶着骆驼快速追了上去,压根儿没想过会碰到坏人。
前面的驼队闻声望了过来,稍稍放慢了速度。然而,等云桥追过去,又傻眼了。竟然,竟然是一群和尚?哦,不对,正确的说法是这支驼队的主人是个和尚。
云桥从来不知道原来和尚出行还这么大阵势,西游记里面唐僧还是“御弟”呢,不也是光杆师令上路么?
“施主,”那和尚和蔼地看了看云桥,双手合十见礼道,“难得还有人知道漠兹卡绿洲,既是有缘,施主不妨与我等同行!”竟然是一口龟兹语。
“法师……”云桥怔了怔,疑惑地问道,“漠兹卡绿洲?”难道这沙漠里还有绿洲?
那和尚见云桥一脸疑惑,淡淡地笑笑,心里已经明白过来。“如此说来,施主也是在沙暴中与驼队走散了吧?施主不要着急,漠兹卡绿洲离此不远了,相信您坐下的骆驼已经闻到水草的气息了……”
那“法师”笑得很慈祥很和蔼,年纪却并不大,不过三十来岁的样子。他的肤色相比一般的西域人似乎更深一些,正是自己前世最流行的古铜色,在配合其浓眉大眼状如雕刻一般立体的五官,若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是个阳刚味十足的魅力帅哥!可惜啊,是个和尚。为什么“高僧”就要长这么帅呢?她还记得自己前世看过的小说,长得帅的和尚就是“高僧”,长得肥头大耳的就是“滛僧”……
“多谢法师!”云桥一听有绿洲,焦躁不安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了不少。有绿洲就有人烟,有人烟就可以让凌夏好好休息了。哈,老天果然厚待她啊!
也许是感受到云桥的喜悦,已经昏睡了大半天的凌夏也迷迷糊糊清醒过来。
“云桥?”他的手被绑在云桥的腹部,动不了,然而心中却是满满的感动。
“凌夏?你醒了!”云桥回过头去,一不小心,双唇好巧不巧的刷过凌夏的脸。“呃……”为什么这么恶俗的桥段也会被自己遇到?
云桥赶紧回过头来,脸色不太自然,也不知道前面的“法师”看到没有。于是,她低着头,专心帮凌夏解手腕上的布条。
凌夏也因为这个意外而沉默了一会儿。然而,当云桥帮他解开了手上的束缚,他略微活动了一下手腕,却没有收回自己的手,反而顺势搂住她的腰,依旧将下巴搁在她瘦削的肩头,耳语道:“云儿,你真好……”
“你,你……”云桥结结巴巴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云儿,是在叫她吧?活了两世,还从来没有男孩子这么叫她呢!感觉……好亲昵的样子……
他的声音很轻,却好似叹息一般,仿佛蕴含了无尽的情感。其实,她也没对他有多好吧?只是经过穆甘这么一闹,她倒是真的有些放不下他了。毕竟凌夏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少年啊!
夕阳西沉,天边泛起一片绚烂的彩霞,映照得金黄的沙漠也变得红彤彤的。
凌夏看着云桥连耳朵根都红透了,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在遇到云桥以前,他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如此轻浮的时候。可是,醒来的那一刻,看到她以如此亲密的方式背着自己,心中太过柔软甜蜜,仿佛能掬出水来,那句话自然而然地就出口了。
他不是不尊重她,只是太爱她了。以前自己能恪守君子之道,那是因为感情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吧?若心里喜欢一个女子,自然是想与她亲密些,再亲密些的。
不知不觉中,云桥与那位龟兹法师的队伍稍稍拉开了一点距离。虽然那位法师是出家人,但对人情世故还是很通透的,也不会动不动就回头看。他的从人们也是一脸喜悦的望着她和凌夏,完全一副为他们高兴的样子,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反感,虽然难免有些羞涩,但更多的却是亲切和温暖。
天色渐渐暗下来,绿洲也近在眼前了。这时不但骆驼,连云桥自己也闻到了水草的气息。在沙漠里,空气中的水蒸气突然多起来,呼吸起来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啊!多么令人喜悦的空气啊!云桥快乐地笑起来,伸开双臂一副要拥抱美好的样子,看得凌夏也失笑不已。
远远望去,这个绿洲就好像镶嵌在沙漠中的一块绿宝石,一见就让人心生希望。有高大的乔木,茂密的青草,平静的小湖……
慢慢走近,云桥才发现这个绿洲并不大,地势比周围稍稍矮一些,仿佛一个小盆地。只见里面搭着好几个帐篷,还有几十匹骆驼和马在吃草,然而人却不多,看起来也像是过客。
那位龟兹法师一面介绍,一面将云桥他们引进去。原来这个小绿洲地处沙漠中央,根本就没有人住,平常是没有人来的,只有经常在沙漠中行走的驼队知道有这么个地方可以补充清水,暂时休整。
两天前沙暴在来临的时候,这位法师的驼队不小心碰到了流沙,一支三十多匹骆驼的驼队走散了,最后便只剩下这点人跟着他了。他们在沙漠里迷了路,水也不多了,所以才到这里来补充休整一下。
到了草地上,骆驼缓缓跪下来,云桥先跳到地上,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将凌夏扶下来。而后她便将骆驼身上的包袱取下来,放它们去吃草。两匹骆驼立即迎着绿油油的水草欢快地跑开了。
云桥也很高兴。跟在那位法师身边与早他们一步来到这里的驼队打了招呼,互相认识了一下,然后大家就忙着收拾行李,整理帐篷了。她本来还在为难自己不会撑帐篷,如今好了,有个乐于助人的法师在,自然不用她动手了。
凌夏身上有伤,倒也不逞强,任云桥整理行李在一边忙活着。他坐在那位龟兹法师身边,你一句我一句的,两个人竟然很快就熟悉起来。
云桥知道凌夏也会一些简单的突厥语,想不到他竟然还会龟兹语,两个人竟然谈得很投机的样子。
帐篷弄好了,云桥扶着凌夏回去梳洗换药,这才知道原来那位法师正在学习汉语,打算去中原弘扬佛法,而跟随他一起出发的通译又走散了,如今正为难呢。知道凌夏也算“饱读诗书”,所以想请他在路上教授自己汉语。
能跟着这么一位享有盛名又极有沙漠行走经验的“得道高僧”一起走,凌夏自然是求之不得的。
“享有盛誉的得道高僧?”云桥小声嘀咕了一下,问道,“那位法师叫什么?”
“你不知道?”凌夏醒来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跟在人家的驼队后面了,还以为已经同行很久了呢!没想到云桥连人家的法号都还没有来得及问。
“那位法师叫鸠摩罗什,在西域很有名的,你以前不是去过西域吗?应该听说过他的大名吧?”
云桥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她当然知道有这么一位大法师,可是,可是这个时空不是跟自己前世的时候不一样吗?怎么也有个鸠摩罗什?
东风吹绽海棠开 第十六章历史架空
知道这位顶顶大名的高僧,源于云桥曾经看过一本穿越小说,碰巧男主就是这位龟兹高僧,后来成为一代佛学翻译家的鸠摩罗什大法师。前世看过的小说不少,为什么单单记得这个人物呢?就因为这位男主是个和尚,还是个聪慧、俊美、坚强、对爱情专一的和尚,可是,那个鸠摩罗什生活的年代好像是个乱世吧?
云桥一直没有搞清楚自己是穿回了古代还是在一个架空的时空。据她所知,有祁连山、有西域、有突厥、有回纥,应该是自己前世的历史时空没错吧?可是,爹爹分明告诉自己现在汉族的王朝叫秦,而她记得秦朝的时候北方边境最强大的少数民族叫匈奴吧?好像到了汉代,匈奴都很厉害呢,才有了卫青和霍去病。但突厥……似乎是大唐时代的北方霸主?
对于前世的历史,云桥其实学得并不太好,只记得一个唐宋元明清,还记得一个秦皇汉武,其他的就不清楚了。对了,还记得一个三国,有桃园三结义,还有诸葛亮呢!似乎是汉朝末年的?然后又是什么朝代?云桥想了又想,还是想不起来。
“云儿,你怎么了?在想什么呢?”凌夏突然看到云桥神思不在,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不由得很是奇怪。
“凌夏,你知道我除了小时候跟着爹爹出去过几次,基本上都是在山谷里长大的,所以……我想问问,嗯,那个……你们那个大秦的皇帝姓什么?”云桥想,毕竟自己的生长环境特殊,不知道这些应该不会引起怀疑吧?
凌夏果然怔了一下,但很快就释然一笑道:“你出谷的时候年纪小,长年生活在山谷里,不知道也不奇怪。现在的大秦乃是李氏的天下,传至如今已经有一百六十多年了。当今天子乃是大秦第九世昭宪帝,讳上明、下道,十七岁继位,至今已有六年……”
云桥听明白了一点,现在这个大秦的皇帝姓李,不姓赢,名字叫李明道,今年二十三岁。果然是架空啊!自己前世的大唐皇帝才姓李嘛!
“对了,大秦皇朝的建立者叫什么?之前还经历过哪些朝代?”大唐的皇帝姓李,然后北方有个突厥;现在大秦的皇帝也姓李,北方也有个突厥;前世有个鸠摩罗什,是个龟兹帅和尚,有名的大法师,现在也有个鸠摩罗什,也是个龟兹帅和尚,有名的大法师。这到底怎么回事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并行时空?
凌夏看着云桥一副震惊而又迷惘的样子,想起她的身世,心中万分怜惜,不由得伸出手摸摸她的头,温和地笑道:“不要着急,你想要知道什么,我慢慢告诉你就是了。我大秦太祖皇帝出身北方著名的李氏门阀,讳上世、下民,太祖结束了延续两百多年的乱世三国,是难得的有道明君……”
李世民就李世民嘛,还非要什么讳上世、下民……云桥在心中腹诽了一阵,才恍然一怔——大秦的开国皇帝竟然是李世民!还有两百多年的三国?云桥瞪大了眼睛。
李世民在自己前世那个时空只混到一个太宗,还是杀了兄弟,逼退了老子才抢到了皇位,到了这里竟然是太祖,如此看来,她前世是个短命鬼,到了这里也应该福寿绵长了吧?
“对了,三国之前呢?是哪个朝代?”
“三国之前,自然是大汉,所以我们才被叫做汉人啊!”
“那汉朝之前呢?”云桥其实很想直接问前面有没有秦始皇汉武帝,但又担心自己推测有误,问多了解释不清楚,只好耐着性子来。
“自然是秦朝,再往前就是周朝了……”
听了凌夏的解说,云桥总算可以下结论了。自己如今所处的果然是个平行时空,还是从三国乱世开始的。
搞清楚了状况,云桥的心情反而更加沉重了。
她原本以为自己只是穿回了古代,那么她就可以想办法将自己的信息留下来,找一个稳妥的方式一代一代传下去,最后传给二十一世纪失去女儿的爸爸妈妈,让他们知道她并没有死,只是在另一个时空罢了。可如果这个时空是架空的话,她就连这么一点仅有的安慰都不能留给他们了……
虽然已经转世重生,然而现在这个身体的爹娘并没有给过她刻骨难忘的亲情,或许也是因此,她始终无法忘记前世的爸爸妈妈,记忆甚至一天比一天深刻。
后面凌夏说了什么她都没有听清楚,想着离开十几年的爸爸妈妈,她只觉得心酸酸的,好似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
凌夏看她心不在焉的样子,以为她还在想自己刚才说的那些历史,便道:“是不是没有记住?不要紧,从明日开始,我每天都给你讲一点。等到了兴庆,我再找几本历史书给你看看也就明白了……”
云桥看他误会了,摇摇头道:“我都明白了……我只是想起了鸠摩罗什大师翻译的佛经里的一句话……”
“哦?你竟然还知道大法师翻译的佛经?”凌夏明显来了兴趣。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佛家箴言果然极具哲理啊!”云桥一声叹息,神情很是低落。
然而就在这时,帐篷的门帘忽然被人从外面掀开来,一个光头急切地钻了进来,一双惊喜的眼睛紧紧盯着云桥。
“大,大法师……”云桥瞬间就反应过来,自己说话闯祸了。这个时候,这位大法师应该还没有开始翻译佛经吧?天,瞧她这猪脑子,现在罗什大法师还在学习汉文呢,怎么可能将佛经翻译成汉文?
果然,只听鸠摩罗什激动地问道:“姑娘,你刚才所说可是金刚经中的偈语?姑娘竟然将它翻译成了汉文?姑娘真是极具佛家大智慧之人,请姑娘教罗什……”
云桥心中慌乱,怯怯懦懦地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我幼时跟随父亲在西域时听人说的,不是我自己说的,大法师误会了……”
云桥都快急哭了,她就记得这么一句啊,怎么教他啊?
听到这里,凌夏也怔了怔,抬头问道:“云桥,你在西域的时候听到的是汉语吗?”(凌下因为刚刚换了药,一直坐在地上没有起身。)
云桥咂咂嘴,最后还是红着脸说:“好像,好像是楼兰语吧?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好,想将它记下来,可是我最熟悉的还是汉语,所以将其翻译成了汉文……”
鸠摩罗什一听,看着云桥的目光都变了。那时寻找到一个同类和知己的喜悦啊!
“姑娘与佛有缘,不知可曾想过皈依我佛?”
凌夏听到这句话,吓得不轻,腾地一下便从地上站了起来,一把将云桥拉到自己身后,却双手合十笑着对鸠摩罗什鞠了一躬道:“大法师误会了!内子从未有过出家的念头。大法师但有所问,不妨让凌夏为您解答!”
云桥刚刚从慌乱中镇定下来,正想冒出头谦虚几句,顺便赞赞凌夏以推托自己,又被凌夏一句“内子”吓了回去。
鸠摩罗什本是极聪慧之人,刚才也是情急才会如此冒失,如今见了凌夏如临大敌的模样立即就恍然大悟。只见他带着几分歉意对凌夏鞠躬施礼道:“方才是罗什无礼了,实在抱歉。罗什观这位姑娘面相极尊贵,将来际遇必定不凡,虽有佛缘,却未有出家之相。凌施主不必忧虑。”
凌夏听到这一句,总算放下心来。又听说云桥面相尊贵,际遇不凡,心里就更高兴了。等以后自己战场立功,封妻荫子,云桥作为他的妻子,自然是尊贵的。
听这位有名的大法师这么说,云桥也好奇地探出头来。面相尊贵,际遇不凡?好像穿越女子的命运大都如此吧?
鸠摩罗什究竟什么时候离去的,云桥和凌夏都没有注意到,两个人都因为他的话而陷入沉思。
等他们醒悟过来的时候,大法师的从人已经过来请他们过去用晚饭了。
哈,想不到跟着这位大法师竟然还有免费的晚餐吃。云桥一脸喜悦,很快就将鸠摩罗什的赠言放到一边去了。
等他们到了小河边,发现竟然是篝火晚会的架势。
咦?那精美的银器里面,大法师的从人正在弄的那是什么?马铃薯?
东风吹绽海棠开 第十七章执子之手
云桥不知道马铃薯是什么时候传入中国的,但也知道这玩意儿绝对是个舶来品。看到马铃薯就想起了薯条,然后是肯德基,而后便忍不住想起了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每次想起前世的爸爸妈妈云桥就忍不住眼眶发红。
凌夏轻轻拉了她一下,关切地问:“怎么了?”
云桥勉强地笑着摇摇头,扶着他小心地坐下,低声道:“很久没有吃过这个了,所以有点激动……”
凌夏点点头,温和地笑道:“那等会儿就多吃点吧!”
“这位姑娘以前见过这种土豆?”早他们一步来到这里的一位大叔诧异地问道。
云桥有些莫明其妙,难道自己又说错话了?总不至于这个土豆他们之前也没见过吧?可是没见过还烧来吃?她取过自己面前的盘子,用银质的小叉子叉住一个咬了一口,没错,的确是那个味儿啊!
“这个是叫土豆吧?”云桥迟疑的问。总不至于叫马铃薯吧?再不然叫洋芋?
这次,连鸠摩罗什也含笑点头,惊讶地说:“想不到姑娘年纪不大,见识却广。”
其余众人跟着点头。这时,一位名叫布利兰大叔的驼队首领接着解释道:
“这漠兹卡绿洲以前是没有这种植物的,据说还是几十年前不知哪个商队路过的时候留下了种子。后来到此休憩补充给养的驼队无意中发现骆驼啃食,这才开始了食用,便取名为土豆。随后便有商队将其带出去种植,不想却有人因食而亡。于是,大家又称其为魔豆。自此后再也没有人敢带出去种植了。也是为此,只有漠兹卡这里才能吃到。”
凌夏点点头,说:“原来如此,难怪不曾见过。不过,种植在此就可以食用,种植在外就生毒素,也确实奇特。难道是因为气候和土质的不同?对了云儿,你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东西的?”凌夏侧过头来,问得自然而亲昵。
云桥稍稍怔了怔才反应过来凌夏在叫自己,她脸色微红,然而想到先前那位布利兰大叔的话又很快镇定下来,认真地说:“不是因为气候和土质的问题。土豆正常情况下是没有毒的,但是在其发芽的时候就会产生毒素……”
大家初时不怎么相信,云桥又耐心地为大家讲解了很多,最后连土豆的栽培都说了。大家看她对土豆如此熟悉,又知道她是一位大夫,便不再怀疑了。然而,云桥教给大家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却深入人心。的确,她说的有没有错,试一下就知道了。
最后,云桥满怀期待地望着鸠摩罗什道:“既然大法师要去大秦,不妨带一些土豆回去,交给贫穷的百姓种植。这种植物适应力很强,沙地、荒地都可以种,产量也很不错,当可活人无数。百姓们感念大法师的恩德,定会虔诚地皈依佛门。”
鸠摩罗什久久地凝视云桥,忽然赞赏地笑笑,说:“姑娘一心向善,虽身在红尘,却有一颗慈悲的佛心啊!姑娘放心,罗什一定不负姑娘所托。”
其余众人也含笑看着云桥,心中均很是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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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回到帐篷里,凌夏依然很兴奋,云桥给他的惊喜越来越多。他从未曾想过,自己喜欢的姑娘竟然还如此博学多才。特别是她那句“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他很是赞赏,那乐呵呵的样子仿佛一个穷光蛋自以为捡到一罐粮食,却不想里面竟然藏着一锭金元宝。
“云儿,我真高兴。”他向来是内敛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激动,就想将自己的心情与她分享。
云桥微微侧头白了他一眼,却不敢直视他火辣辣的眼神。她红着脸,却不是因为羞涩,只因为方才所说的那些话根本就不是自己原创的。唉,才女不好当啊!
其实她也不想出这个风头的,她喜欢平淡而真实的幸福,不要那些虚幻的浪漫和尊崇,可是天生一颗善良纯净的心让她不得不抛弃一切顾虑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都说出来。
她知道这世上还有很多人在饿肚子,很多的孩子因为营养不良而体质虚弱多病早夭。如果能有一种产量较高的粗粮,不择气候和土质,情况一定能有所好转的。更何况,她知道马铃薯的营养价值是很高的。当然,如果有番薯就更好了,可惜迄今为止她还没有发现。而将马铃薯的推广托付给鸠摩罗什大法师她也放心,她甚至相信,这世上没有人能比他做得更好。
她的这份心意,每个人都看到了,也是因此,凌夏才会这般激动。“云儿,我真的感谢上苍,感谢她让我遇到了你……”
两个人隔着一尺来宽的距离躺在羊皮褥子上,当然,云桥是躺,凌夏是趴。激动之下,凌夏情不自禁有些言行无状,竟然越界握住了云桥的手。
云桥一直陷入自己的沉思之中,丝毫没有进入到凌夏情意绵绵的状态中来,连之前凌夏正式称呼她为“内子”都忘记抗议了。不过她估计如果自己反对的话,凌夏只怕要怀疑她对他的心意。
可是她对他是什么心意呢?连她自己都还没有弄清楚呢,又能保证什么?她没有恋爱过,没有经验可以借鉴。而凌夏是一个如此出众的少年,又对她这么好,说一点不动心那是骗人的,可是,这就是爱情了么?难道她这一生就要这么定下来了?他的家庭能接受她么?他会一辈子对她好么?他们会幸福么?
等她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凌夏已经靠了过来,一只滚烫的手紧紧握住自己。
云桥一惊,都说男人是危险的,她竟然轻易就相信了他。这身上还有伤呢,竟然就这么不老实了。
云桥全身都绷紧了,正想着他若是更进一步,她就往他的伤口上狠狠地打一拳。却不想凌夏只是保持这个动作,余下的,就没有了……
云桥深深地吸了口气,觉得自己的心也跳得不规律起来,难道她误会凌夏了?可是,黑灯瞎火的,他没事拉她的手做什么?
对云桥来说,拉拉手自然不算什么,然而对凌夏而言却是不同的。以前的牵手基本上可以当成是对她的帮助,但此刻却包含了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承诺与期待。
对此刻的凌夏来说,他已经将云桥当作了自己的未婚妻,在心中也有了照顾她、爱护她一辈子的誓言。然而正是因为爱她,所以他才会更加的尊重她,绝不允许自己的轻薄亵渎了心中的女神。当然,爱欲自然是有的,可因为对象是自己爱的女人,所以一切都可以忍。此刻,能握着她的手,表明这个女子属于自己,他就已经无比满足了。
云桥本是一心防备的,却又在不知不觉中睡去。今天实在太累了。她真盼望凌夏的伤可以快点好,原来骑个骆驼都这么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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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漠兹卡绿洲休息了三天,凌夏的伤也好了不少,至少不会动不动就昏迷了。可是,他们必须离开,这里虽然有马铃薯,却没有药材,凌夏的伤口太深,云桥一直担心他发炎化脓。
出发那天早上所有人都起得很早,收拾好帐篷和其他物品,一件件放到骆驼身上。当东天上刚刚破晓,他们就骑上骆驼出发了。
他们的目的地正是东方,所以只要迎着太阳走就对了。
云桥记得自己走到漠兹卡似乎也不过一天时间,可是他们走出去却整整走了九天。好在他们在鸠摩罗什大法师的建议下带了足够的清水,不然事情就严重了。
但尽管如此,在沙漠中走路也不是人干的活儿啊!她的皮肤被晒黑了就不说了,头发像干枯的稻草也别提了,最难过的是在沙漠里走这么久,一身汗臭。可是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