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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脚步都轻快得多了。晚间段景思回来时,她也开心得很,做了好几个菜,有丝瓜蛋花汤、红烧鱼……满满当当挤了一桌子。
    段景思有些惊诧:“你知道了?”
    “知道什么了?”
    他掏出一本话本子:“吴江府来信说,这本子已然卖疯了。”
    顾蓁端着汤碗的手不住颤抖:“也就是……就是说,我……我发财了?”
    段景思仍然冷峻着一张脸:“差不多吧。”
    顾蓁腾地站起,鱼啊肉的,夹了满满一碗,供在她那神龛之上,里面那尊用泥巴捏的财神,头顶都有些开裂了,也没人修补。
    顾蓁双手合十,颤抖着声音道:“多谢财神老爷显灵!多谢多谢!待我赚到买宅子的钱,定给财神爷爷重塑金身。”
    段景思眼中片分情绪也不起,闲闲夹起一片丝瓜,怎么他觉得她的饭做得越来越好吃了?
    次日早晨,趁着段景思走了,顾蓁在油灯下给赵淑英,满满写了一页纸,通篇是对好日子的憧憬,说她要买个大宅子接了她俩去住,要送春哥儿上最好的学堂,要吃香的喝辣的,把以往的苦都忘了……
    云岭书院规定,入院期间不可写信,她又手痒忍不住,偷偷写了藏起来,段景思给她气受了、方宴儿和她抓鱼玩儿……喜、怒、哀、乐,都在这一封封信纸里,等以后一起拿给表姑,也是可以的。
    与此同时,云岭书院后院儿里,有人正将一沓信交给一个伙夫打扮的小厮,还四处张望着,有些紧张。
    小厮堪堪接过,然而也不知是紧张,还是采买人放手太快,一时不慎,信件落了一地。
    其中一封,轻飘飘的,落到了一双绣鞋脚边。那鞋上绣的是山谷中幽兰,淡蓝色的花、碧绿的叶,其上还有颗颗露珠滚动,绣工精致,宛若真物,此鞋之名贵,可见一斑。
    时值晚春,重重晚樱缀满枝头,又娇弱不堪,微风一过,片片花瓣吹落,拂过淡紫色衣衫的女子身边。
    宋兰沚微提裙裾,捡起这封信,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两行字:云岭书院,段景思亲启。字迹行云流水,鸾漂凤泊,堪堪是“垂露春光满,崩云骨气馀”[2]。尤其是弯钩之处,不似现在流行的圆润顺滑,倒是故意停了一停,似乎有些凝塞。
    这种写法,让她想起了一个人。
    几瓣樱花飘在信封上,微黄的纸、浓黑的墨、浅淡的粉,旧事画面映入脑中,她微微蹙起了眉。
    她身旁跟着个年轻人,是跟着宋太师好些年的老白管事的儿子,今次上云岭书院,是他第一次独立担此大任。小白有些紧张,额头上有些薄汗浸出,他狠狠瞪了传信的二人一眼,又弓着身子道歉:“二小姐恕罪……”
    宋兰沚淡淡道:“无妨。”示意让两人下去,却仍捏着信封仔细看了看。
    白管事见状,解释道:“如今天气转暖,各家学子家里都制了春衣送来,有些便也顺带写了书信。”
    宋太师建书院之初,便立下了严格规矩,前三个月若非书院允许,不准私自下山,也不准私相授受。但如今家里制了春衣,送了来,再附上家信问候几句,也合情合理。
    白管事知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搜查过几次,发现确实是家信,没什么出格的东西,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之去了。
    宋兰沚的心思却不在这里,曼声道:“白管事可知书圣有弟子传世?”
    书圣姓王名春秋,出身贫寒,年轻时屡试不中,终于在四十岁时做了个小官。为官三载,挂帅而去,行走黎朝大好河山,后在秦巴十万大山中悟道,得广袤森林中得灵感,挥毫泼墨,自成一派,成为当世书法集大成者,留下一本《春秋集》传世。
    为名门之管事,最是要博闻强记,如此才好迎往送来、上下打点。年轻的白管事却更是紧张,缓缓摇头道:“奴……不知。”
    宋兰沚微微一笑:“世人皆知,无人得书圣亲传,连我也只在幼年时,得见一次书圣挥毫。方才不过一时怔忪,随口问问。”
    白管事擦了擦汗,紧张感稍稍缓和了一些。这位二小姐向来仁慈温柔,可一旦涉及原则性问题,也是极为杀伐决断的,是以料理宋府内院三年,积威不少。
    “这信和东西,是送给段公子的,我正好有些事情要去北边院子,去就带过去吧。”
    宋兰沚缓移莲步,往北边段景思等人居所处去了。“仙袂乍飘兮,闻麝兰之馥郁;荷衣欲动兮,听环佩之铿锵。” 行到半路,一阵叮铃铃的响声,宋玉宁摇着铃铛从回廊处转了出来。
    “姐姐拿着封信要去哪儿,哪里的信劳费你亲自送?”
    自宋太师带一众士子往桃花坳去后不久,梁皖忽接到急报,要去??府处理一桩急案,当夜没告知任何人,留下一封信就走了。宋玉宁知道时,已是第二天了。
    这一月来,她日日无趣,后山的兔子老远闻见她的味儿掉头就跑,树上的雀儿见着红色影子一闪就纷纷逃窜,人都闲得发了霉。
    见着宋兰沚,将信从她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