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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人的背影看起来也是那么的相似。
童暖没有哭泣没有嘶叫,只是自己缩在了角落里把自己的衣服一点点的扯上来。
任之炀说的真对啊,自己明明是一个婊子了,还要给自己立什么贞节牌坊,还想要为青岚守身如玉,多么可笑,多么可悲。
他回头看看她,她已经拉上了衣服,点了一支烟,刚要放到嘴边,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样,就仿佛烟烫手一般迅速的掐熄在烟灰缸里,这些这些一丝不剩的全部被任之炀看在眼中。
如果想要要回你的照片,必须要让我开心,但是今天你让我非常不开心。我真怕我一个不开心就跑到任青岚面前都给她看,看看他用了全心喜欢的女人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童暖本来是坐在chuáng上的,听到这话愕然的抬头,跳到了地上,扑通一声就跪到了地上。那声音,腿骨和地板碰撞,巨大的声响,任之炀看着她,求求你,不要这样。你要我怎样都行,只是不要去打扰到他,行不行?她的妆都花了,第一次见她是在嘈杂的夜店里,她一身十分xing感的豹纹短裙,身材纤秾有致,回首一笑,有着不同于这个夜店的复杂气氛的纯美。
任之炀轻轻的扬起手,她闭着眼睛等着巴掌落在自己的脸上。
他却只是,用指肚,轻轻的擦去她眼角染了污的眼影。
然后,手掌在她的脸上辗转,然后逗留在她的嘴角。
童暖,你知不知道,他就要结婚了?或许比我们更早。他的手那么的温热,她只能乖乖的一动不动的偎在他的手心里,做出乖巧的模样。听见这话,她只是面色一僵,但是还是乖巧的说,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关于任青岚的事qíng我已经不在乎了。
任之炀,冷冷一笑。
推开她,披上了外套,走出房间大门。
她即刻跌落在地上。
他要结婚了?新娘是不是就是张沫樱,江西子那样的,那样没有过去,从小娇生惯养的公主?如果是那样子,她应该恭喜他,他的人生就是应该完满了,她也不必耿耿于怀了,而,与此同时,所有的爱与希望都可以,被焚烧在过去了。
她的手不自禁的落在自己的小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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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是点头就能挽回之七
她在祈祷,她的男人能够拥有一个疼他的好女人,能够每天早上给他买好他最爱吃的小笼包,给他煮好浓稠的小米粥,然后把喜欢赖chuáng的他给吻醒,当然,一定要会做糖醋ròu,要把米饭给他在盘子里盛着,因为他不喜欢在碗里吃米饭。
他不喜欢橙子味道,只喜欢女人身上有糙莓味道。
他讨厌口红,却喜欢唇膏,每次她抹上抹茶味道的唇膏,都被他吃掉。
想着,想着,她笑话自己。已经不是自己的男人,这样的念念不忘,难道就会把他思念回来么?
之炀,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穿着白色的皮糙的女子,有着温和可爱的眉眼。
他坐在车子里,不想要说话,只是不停的鸣喇叭,她的身子就从窗子探进去,按着他的手掌,任之炀,我说,我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但是这不代表我不爱你了。
他只是冷冷清清的扬了扬眉头,戴乐乐,我请你自己照照镜子好不好,我会为了你去结婚?我就是喜欢童暖,我喜欢死了行不行。
叫做戴乐乐的女孩子,却并不在意他说什么,一把拉过他的身子,扭着他脖子,白皙的脖颈上一道血淋淋的划痕。怎么了这是?跆拳道黑带也能让人伤成这样子。她去翻自己的手袋,想要给他找一片消毒湿巾,他却已经关上了车窗。
车子绝尘而去。
戴乐乐还擎着一双拿了纸巾的手,冷风chuī过,不会冷,不会凉,只是觉得伤。
他们是青梅竹马,他们是所有(小说都描白不出的qíng感,她也忘记了是谁先说的爱,好像有了记忆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她学柔道,他就学跆拳道,她总是爱生病,所以经常是只能呆在家中看着永远看不完的小人书,他却爬了窗户进来,给她捉了蝴蝶放在小瓶子里。说,看你病怏怏那样,找个蝴蝶陪你吧。
任之炀在所有的人都是混世魔头,只在她心中是英雄。
一个从来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美好一面的撒旦。
他会在她崴了脚的时候,背着她在雪地中走很远的把她背回家,她谢他的时候,他却是扬长而去,说死猪,胖死了,小姑娘丫丫的能不能减减肥啊。
他会跟别人抢来她想要的贴纸,她说这样不好,他就霸道的说,只要你喜欢的,没有什么是不好的。
他是任之炀,是一个别人都看不懂任之炀,只有她看得懂,他的任xing,他的狂妄,他的不羁,只是为了得到一点点的关爱,这些她都明白。可是,她的父母却不明白,报纸上总是得到关于他的消息。
今天是夜宿某个女星的香闺,明天就是聚众吸毒,后天就是当众斗殴,戴乐乐是肉文屋,家里已经下了最后的通牒,必须和任之炀一刀两断,她求了求了,闹也闹了,父母说,如果你跟了任之炀,从此没有我们这对父母。
她也理解父母,这样的任之炀,这样的一个坏孩子,父母怎么会把她托付给这样一个男孩子。
任之炀才二十二岁,而自己已经二十四岁了。
女人的好时光,她都陪伴了他。
人说女人过了二十五岁就开始衰老了。她本来在这样的一段爱qíng中,就属于付出的一方,默默的忍受着他所有的缺点,所有的错误,因为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任之炀的父亲抛弃了他的妈妈,而他也被爸爸一起遗忘了。
只是不停的给他钱,不停地给他各种物质上的补偿,可是,他一点都不稀罕,他要的是关心和温暖。
所以,当乐乐犹豫良久告诉他,之炀,我的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他在电话那边,声音嘈杂,音乐声轰鸣,她知道他又和一群朋友在夜店里厮混,可是,她也不知道怎么开不了口去叫他改,只是一天天的纵容,慢慢放纵。
戴乐乐,听你爸妈的话吧,反正我真的如他们所说的不是什么好人,大家都说我们不是一挂的人,以前我不相信,现在,我信了。他并没有喝很多酒,端着酒杯也只是做做样子,其实他很讨厌酒jīng的味道。所以,就算是和一群人在酒店里疯狂他也是,端着一杯子红酒从头到尾。
之炀。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想要相信自己的耳朵。
别说了,戴乐乐,我从一开始就说不要爱上我,是你要缠着我的,现在正好,你爸妈不让你和我来往,我也解脱了。他浅浅一笑,更何况,你应该珍惜有人担心的,替你着想的感觉。
那是他们之间最后的一通电话。
后来,他就真的,对她视而不见。
她就bī他,因为她不肯相信这么多年的感qíng,这么多年对他的爱意,就在瞬间如同泡沫。她去酒吧喝酒,她平日里家里家教很严,晚上有宵禁,一般不能够陪他在外面玩,而他也从来不在什么狐朋狗友的聚会上带着她。他避而不见,她只能出此下策。
他在酒吧里碰见她,先是十分惊愕的看见她一身xing感装扮,然后居然看见平日里乖宝宝的她大口大口的喝着烈酒威士忌,他简直怒火中烧,想要上去带她走,但是想了想,还是给她的司机打了电话。
然后默默的站在她包间的门口确认司机到了,才走开。
她在身后喊他名字,他也不回头。
她的确应该找一个更好的男人。
但是这个男人,也不应该是任青岚。
任之炀从后视镜里看着女人哭泣的小脸。爱了她多少年了呢,从那嫣然一笑到今天,已经多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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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是点头就能挽回之八
去了哪里啊乐乐,青岚还在等你开宴呢。戴妈妈看见戴乐乐进来,脸上略有泪痕,大约也猜到了,刚才打了一通电话就跑出去,一定又是去找那个混小子任之炀了,真是不知道乐乐怎么想的,那么一个坏小子,从小到大就是拖累自己女儿的,她怎么就那么死心塌地的为他不顾一切,放着这么一个乘龙快婿不要。
何况,这个青岚比起任之炀不知要好到哪里去呢,年纪轻轻就是服装公司的老板,年纪比着乐乐还小,又懂事,长的又俊俏,任青岚显然没有放在心上,这个女人爱去哪里去哪里,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巴不得她一出去就不回来呢,自己也不用坐在这里和一堆七大姑八大姨吃什么认亲饭。
回来就好,去告诉厨房,上菜。他慵懒的朝着服务生拍拍手,服务生点头领命就走了出去。
任妈妈就坐在了乐乐的旁边,看着乐乐心里就喜欢,从小也是见过的,这个孩子从小就病怏怏的,别的小女孩都叽叽喳喳的玩什么家家酒,她自己躲在屋子里从不出去,就算是有客人来了,她妈妈叫她下来玩会,她也不开门。
没想到,大了出息一副好模样。
任青岚敷衍的点点头,面无表qíng。
戴乐乐自从进来,就一直紧锁眉头,任青岚抖抖自己的衬衣领子,真是麻烦,结婚就结呗,非bī着自己穿这个恼死人的衬衣,紧的要死,老妈非说这样能显出他的蜂腰来,我的老天啊,哪个男人喜欢蜂腰这么个词汇。
一群女人聊得畅快,任青岚低着个头摆弄手机,戴乐乐皱着眉头戳着手里的纸巾,该是痛快的两个愁眉苦脸,却是别人在喜笑颜开,两个人不但不来电反而还互相讨厌,修仁给他发短信,说在酒店有牌局,他总算是找到了脱逃的理由了,阖上手机,这才开始瞄了瞄桌子上有什么好吃的,也不管不顾,夹了几口菜吃了就跟他妈说。
修仁叫我去玩,三缺一。我走了哈。说着就要走,任妈妈哪里肯放行,你屁股还没坐热乎就想要跑出去,要去也行,你带着乐乐,乐乐还没见过你朋友呢。正好让臣骁,修仁都见识见识我们乐乐,大家一定都觉得我给你找的这个儿媳妇不错。任青岚没想到被妈妈这么摆一道,戴乐乐也根本神游中,不掺和,任青岚不qíng不愿的看看那个女人,好啦好啦。穿上衣服,走到戴乐乐面前,状似亲密实则冷淡的伏在她的耳边,神女,你神游完了没有,如果好了,我们走吧。
戴乐乐这才回过神来,任青岚一张清清淡淡的俊脸就贴在自己的脸前,大眼瞪小眼,她的脸刷的红了。忙哦哦的应和着,拿着自己的小包,跟在他身后,一群妈妈们衣着华丽,衣鬓生香的,戴妈妈细眉轻挑,青岚这小子,真是越来越出挑,能找到这样的女婿,我走到哪里都要得意的不得了的。上海女人,就算在北京生活这么多年还是没有改变了腔调,柔柔浓浓的软语,脸上也生了笑,都是任家人,一个就是人中龙凤的样子,一个就不长进,成天和一群子太子党混在一起,吃喝玩乐嫖赌抽,就算生的一副好皮囊又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