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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没有,你别误会,确实是我的问题。”沈初雪忙道,“具体的你就别问了,快回去休息吧,明天你们还要比赛呢。”
“这样啊,那好吧,你今天写不完就明天再写,再见。”陶愿抱着自己想看了很久的小说走了。
沈初雪有气无力地开始写检讨,才写了一页稿纸,宿舍就熄灯了,只好放下,等明天再写。
她的项目今天已经全部比完,这两天可以稍微放松一点。
前几天她忙着训练,没时间聊天,根据她给自己定的标准,攒了不少发短信的额度下来,本想今晚和苏致好好聊天的,结果他不走心的礼物,不,这根本就不算礼物,让她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沈初雪比赛时手机关机,这下气得根本不想开机,直接睡了。
苏致盯着自己和前几天一样毫无动静的手机,皱了皱眉。
她不至于还没看见吧。难道他猜错了,她并不喜欢这个?
……
第二天一大早,陶愿就把书还给了沈初雪。
“不是吧,你今天还要比赛,昨天通宵看完了?”
“怎么可能。小雪,你什么时候见到的谭格月,都没跟我们说啊。”陶愿道,“TO签书,她连普通签名书都很少,只有签售会上才会签名,亏你这么随便就把TO签借给我了。我翻一页都怕给你弄脏,你还是放家里珍藏吧。”
谭格月就是《初恋纪事》的原著作者。
“TO签?”
沈初雪呆呆地翻开封面,发现她原来普普通通的书,真的成了TO签书!
只见上面写着:
TO:最可爱的曦曦小朋友
祝你快乐成长,
未来,
奥运金牌和甜甜的初恋都会有哦!
谭格月
作者签名后还画了一个微笑表情的简笔画小太阳。
沈初雪盯着上面的字和小太阳,一下子就动容了,拍着胸口好一会儿回不过神,甚至想抱著书流泪。
不愧是她以前喜欢的作者,随便写两句话都正好戳中她。
不对,奥运金牌肯定是苏致跟她说的。
她越想越觉得控制不住泪意,摆摆手让陶愿先去准备比赛,她得缓一缓。
原来这才是苏致送的礼物,她昨天居然傻傻的以为礼物是把书还给她……
谭格月的这句签名,哪怕只看这一句美好的祝福,就足够珍贵,值得放在家里收藏。
而她知道,谭格月其实是一位性格高傲的作者,她后来有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接触过她的演员私下议论,说她恃才傲物,目中无人,从导演到演员,谁的面子都不卖。
可是苏致问她要了这样一个TO签。
如果她是真正只有十四岁的沈初雪呢?她不由得做了这样的假设。
那她一定会更高兴。
因为那时候的她真情实感地沉迷在书中人物的故事里,也真诚地崇拜能写出这样一个故事的作者,一个普通签名就能让她如获至宝,如果是写着“最可爱的曦曦小朋友”这样的TO签,那一定会高兴疯了,顺便拉着苏致表达自己的喜悦。
她当下摸出自己好久没开机的手机,屏幕一亮,她开始打字前,先收到了苏致的信息。
晚上十一点发的,内容是:“真的不喜欢?”
沈初雪倒吸了一口冷气。她昨天误会他了,导致一直没看手机,他会不会等了很久?
她一边自责,一边打字,来不及多想,先发了一个“喜欢”过去,表明态度。
然后才稍稍平复下心情,写道:“我真的好喜欢!谢谢哥哥!”
过了一会儿,对面回复她:“喜欢就好。”
沈初雪松了口气,幸好幸好,哥哥脾气好,没有跟她生气。
她不知道的是,此时苏致正走进录音室,被李渺一顿笑话:“原来天生丽质的大帅哥也会挂黑眼圈啊,你真的还是考播音吧,不用露脸,在话筒后面整天一张冰山脸或者挂黑眼圈也没人管你。”
苏致没理她,自己打开设备,开始录音。
……
沈初雪还想跟苏致多说说话,但是集体赛马上开始了。她和集体项目的队友关系都很好,一起打了四年比赛,没法不去看她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于是她暂时放下了哥哥,在陶愿她们上场前鼓励她们,在她们下场之后给予夸奖,就像她们对自己做的一样。
这次她们省队的集体赛表现很不错,至少是这一年以来很不错的一次,没拿到奖牌,但是拿到了第四名,陶愿她们可以和她一起留在国家队了!
虽然这只是通往奥运的第一轮、也是最宽松的一轮选拔,她们这一批留下来的名单,将会在未来两年里通过种种比赛不断筛减,最后选拔出真正可以参加奥运的寥寥数人,但是,这至少意味着,她们拿到了一张门票。
进了国家队,以后要做的就是留下来。
沈初雪跟苏致说了这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