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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女萍儿摇头,“良媛,会不会是曹公公的意思。”
    胡良媛咬着艳艳红唇,哼了一声,“他算个什么,一个阉人,哪有那胆子!还不是殿下允的!”
    这胡良媛是五个月前入府了,教坊舞姬出身,生的很美,那叫一个千娇百媚,入府便被封了良媛,也可见太子喜欢,但她来了后没几日,太子便被派去了安庆府。
    她入府后便相中了玉香居,恃宠而骄,与太子提过想去的想法。
    太子理也没理。
    那会儿瞬时的冷漠冷淡,让胡良娣心颤,始终还是颇为在意的。
    眼下那素未谋面,也不知哪来的野丫头,来了就住了玉香居,胡良媛心里有气!
    “侍过寝了?”
    她凤眸抬起,问道此事之时可谓是心都颤了。
    这侍寝之事自然是她更在意的,且是她心中的一个痛点!
    她入府的第三夜,太子便召了她侍寝,可她倒霉的紧,还未被送去景乾殿,便发现来了月事。
    过后她花了好多银子向曹英贤打听太子的态度。
    曹英贤只笑说,“太子什么也没说。”
    那事儿之后没几日,太子便去了安庆府。
    侍女萍儿答道:“这个却是不知,奴婢猜应该还没有吧。”
    胡良媛自然是也希望还没有,但又觉得不大可能,这沿途少说也要两个月,那便至少认识两个月了,还能没有!
    萍儿看出了主子的心思,“良媛,也没什么不可能,太子妃不是也没有么,否则她为什么回娘家呀!”
    胡良媛一想到太子妃,倒是笑了。
    “强扭的瓜不甜,太祖皇帝定下的婚约又如何?殿下不喜欢她便就是不喜欢,她的脾气也是大,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呵,和殿下叫什么劲!”
    萍儿见主子露了笑,也笑了,抬手缓缓地为她揉了揉肩,“要说喜欢,殿下还是喜欢良媛您!”
    胡良媛丹唇一扬,但眸光转眼便微微一变,归根,她还是在意那小姑娘的相貌。
    “你去瞧瞧。”
    萍儿一听,点头应了声。
    侍女出去了后,她便沐了浴,而后用最昂贵的香脂涂抹了全身子,水蛇一般的腰肢,妖娆又妩媚,也穿了她最喜欢,最显她身材的衣裳,待一切好了,对着镜子看着自己,再一想到太子,便了起来。
    这般过不多时,她终于等回了那前去的侍女。
    萍儿脸色苍白的回来,手甚至有些抖,低着头进来,眼神有些飘忽不定。
    她前脚迈了进来,便听见良媛唤她。
    “如何?”
    侍女心慌,便就是因为看到了那小姑娘的容貌。
    听良媛相问,她也便抬了头,这时方才发现良媛换了衣裳。
    打眼这般一看,她便好似一朵大芍药一样妩媚艳丽。
    原萍儿发自肺腑地觉得自己的主子美,直到看到了那小姑娘。
    那小姑娘看着没这么直白的艳,甚至打眼一看还很清纯,但那清纯之中夹杂着的媚色妖里妖气的,她若看人一眼,堪堪能把人的魂儿勾出来,妥妥的一个小狐狸精啊!
    萍儿适才看到了人,足足愣了好几秒,此时再看自己的主子,相比之下,便美的很俗了。
    胡良媛断不知自己的侍女心中在那般想,听人不答话,秀眉蹙起,极其不悦,“问你话呢!”
    萍儿这才反应过来,低下了头,忙不迭地道:“美是美的,但不及良媛一个脚指头。”
    胡良媛这般一听,笑了。
    34.  锋芒(捉虫)   惊艳
    第三十四章锋芒
    玉香居中。
    巧云为簌簌脱了鞋子, 打了热水过来,先让她捂了捂脚。
    此时已经时至初冬,前几日京城刚下了场雪, 天冷的很, 适才小轿之中不比马车,姑娘也没怎么动, 刚才下来的时候脚便有些麻了。
    簌簌白净的小脚放入温水中,脚腕上各带着一串粉晶晶的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