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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犬,体型彪悍,金棕毛色,通体油亮,一看便知血统极好。
“拦着它!快拦着它!”罗家楠飞奔而来,一把按住电梯门,弯腰抄起拖在地上的遛狗绳,冲身上压着只狗、一脸错愕的唐喆学呲出十二颗白牙,“这家伙劲儿忒他妈大了,我一个没扯住,它楞从尸检台上窜下来了!”
金毛嘴上戴着嘴套,呼哧带喘的嘀嗒了一堆口水。唐喆学站起身,低头看看裤子,好家伙,这堆口水印子,不知道的以为他尿裤子了。不过等会,这狗还活着呢,上哪门子的尸检台啊?
扯出纸巾擦裤子,他边擦边问罗家楠:“哪来的狗啊?”
“案发现场的狗,它嘴边有血,不知道是咬了凶手还是死者的血,祈铭和高仁要提取血迹做DNA分析。”罗家楠垂手敲了把狗头,严厉地训斥道:“再闹!再闹不给你火腿肠吃了啊!”
只见金毛把脸一别,似是不屑。罗家楠要拖它走,它却赖在地上不起来,喉咙里不断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唐喆学小时候养过狗,对这种声音很熟悉——不满、充满敌意。再看它执意对抗拖拽,可知它并不喜欢罗家楠。
“我试试,楠哥。”从罗家楠手里接过狗绳,唐喆学蹲下身捧住狗头,力道温和地揉着并让金毛直视自己的双眼,“嘿,哥们儿,你的主人被杀了,现在得靠你帮警方破案,配合一下,OK?”
他有个同学去训警犬了,聚会的时候聊起工作,提过如何与狗打交道。取得动物的信任不能让它感觉有威胁,降低视平线是首先要做的。这就好比让一个两米高的篮球运动员戳在一米六高的人面前,是人都会有压迫感。
金毛错了错眼珠,这代表它在迟疑是否要信任眼前的人类。唐喆学摸到颈圈,顺手往下一捋,抓起狗牌看狗名字。只一眼,整个人稍稍有点僵硬——这狗叫吉吉。难怪刚才罗家楠喊“二吉”,合辙是喊狗呢。但是人能自动分析语言含义,于狗来说,却是习惯成自然。叫吉吉那就是吉吉,喊人家二吉当然是狗不理了。
“吉吉?”
听唐喆学温柔地叫狗名字,罗家楠顿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二吉,我怎么觉着跟你自己叫自己一样。”
唐喆学有点想揍人,好在金毛的反应比罗家楠让他欣慰。吉吉不再回避与他的对视,喉咙里的“呼噜”声也停了下来。唐喆学又试着喊了它一声,就见那条蓬松的毛尾巴微微摇了摇。时机已到,唐喆学起身拽住吉吉的颈圈,将它从地上拽了起来。
眼前所见令罗家楠不由自主地感慨道:“哎呀,不愧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它还真听你话。”
唐喆学忍无可忍,回敬道:“楠哥你要是再嘴上没把门的,我就跟祈老师说,你说当初是他追的你。”
“……”
表情一绷,罗家楠的眉毛高低错了位,使劲运了口气咬牙挤出声音:“你少跟缉毒处的那帮小子混,一个个就他妈知道上祈铭那打我小报告。”
——谁让你老去庄组长办公室犯浑的,人家不好正面跟你起冲突,可不得去找祈老师主持公道么?
唐喆学连白眼都懒得翻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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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吉信任唐喆学,应祈铭的要求,唐喆学全程陪同狗牙上的血迹提取工作。血迹提取过后,祈铭给吉吉做了遍触诊,确认没有可见外伤和骨折。凶手持刀入室抢劫,如果说吉吉和凶手搏斗过,很有可能会受伤,得排除一切潜在的隐患。
完事后高仁从抽屉里翻了根火腿肠出来,扒开喂给吉吉,结果依然是狗不理。
“嘿!这孩子真够挑食的。”高仁说着把火腿肠塞进自己嘴里。
唐喆学垂手捋了把狗耳朵上的毛,露出血统签,说:“这种有血统证明的狗,为了保持体格和毛色,平时应该是吃生牛肉、肉干之类的食物,通常对于这种富含添加物的零食没兴趣。”
“就是,你也少吃火腿肠,净是淀粉。”罗家楠在一旁搭腔。
嘴里的火腿肠忽然不香了,高仁的包子脸微微涨红,辩解道:“我一礼拜都不定吃一根!”
罗家楠笑着反驳:“得了吧,我早晨出现场的时候,看你坐车里吃鸡蛋灌饼还夹了两根火腿肠呢!”
“我昨天夜里加了一宿班都没吃东西,吃两根火腿肠怎么啦?”
“呦呦呦,还急眼了,我这不为你好么,看你胖的,白大褂都快扣不上了。”
“罗家楠!”
“你们俩出去吵!”
一天一宿没睡,再被这俩活宝吵得头大,祈铭一拍桌子吼了起来。屋里顿时鸦雀无声。唐喆学低头看看狗,狗也抬眼看着他,眉心微微纵起,乌黑的眼里分明流露出“带我离开这”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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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来的狗啊?”
眼见唐喆学牵了条狗进办公室,林冬倍感意外。办公室里刚招进悬案组的那几个人都放下手头的工作,围上来撸狗。
“这是证狗。”唐喆学笑呵呵地解释,“楠哥他们组的案子,刚在法医办提取完证据,它不爱在那待着,我牵上来看一会,等楠哥他们联系上死者的家属再领走。”
林冬点点头:“哦,叫什么啊?”
组员岳林翻开狗牌,眼前一亮:“这狗叫吉吉,诶,副队,和你名字一样。”
“一边待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