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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错,如果不是他,自己也不会上这个当。老子不会昏迷,儿子不会危险。他觉得齐煊该死。
……
饭桌上鸦雀无声。齐鹏一夜之间像是老了几岁,鬓角都生出了白发,但他依旧是这个家的大家长和主心骨。他说:“手术很成功,小煊很快就会醒的。”
他看到阮宵面前的粥都没有动上几口,叹一口气,便对阮宵道:“小宵,去看看小煊房间里有什么要带的。一会儿我们给小煊带过去。”
清晨的曦光温柔地洒在这个房间。齐煊的房间没有半点像社会人的样子,和高中生的房间别无二致。
阮宵收拾出了几件齐煊中意的衣服,然后又从书桌里清出来了几样齐煊爱玩的,像是纸牌之类的。但凡齐煊喜欢的他都想带上。
然后,他在书桌上看到了一个素描本。封面的白色都泛起了黄,可见是上了年头了。
阮宵记得这个本子。大约是大二的时候,齐煊和他有时会在图书馆自习。齐煊那时还不是个能踏实下来学习的主儿,心野得像是荒山上的猴儿。学不下去了,要么就呼朋唤友打篮球,要么就在这个素描本上乱写乱画。阮宵就被他当过不少次模特,也得亏是阮宵懒得和他计较。阮宵有时候会暗自腹诽,要不是他有那么点聪明劲儿,怎么能考上S大的。
时隔多年,阮宵再一次看到这个本子,心头涌起一股暖流,仿佛一条缓缓流淌的长河。
他看见过很多次这个素描本,却是他第一次打开这个本子。里面果不其然有很多无厘头的话语和涂鸦。有几页甚至只写了几个大字,像是“考试好多,烦。”或是“又给我打了B,教授不懂得欣赏。”
有一页只画了一只丹凤眼。阮宵认出,那应该是自己的眼睛。
翻到中间,阮宵定住了。
不同于其他页的无厘头的话语和涂鸦,这一页却画得很仔细,和其他的相比,算得上是十分精致了。
画的是阮宵,还是熟睡中的阮宵。
阮宵不记得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或许是在考试周。因为熬夜复习的缘故,才会在图书馆打个瞌睡。
他看向了旁边齐煊写的话,那属于二十岁齐煊的笔迹。
——“这个人说他不喜欢去医院……”
那是一个艳阳天。春风和煦,图书馆的窗外燕雀啁啾。
“你怎么脸色这么差啊?赶大作业也不至于把自己熬成这样吧?”说着,齐煊的手指就碰上了阮宵的额头。
阮宵侧身,轻轻一躲。明明身体呈现出躲避的姿态,眼睛却盯着齐煊看。这让齐煊想起了在森林深处生活的鹿类,既怕你,又想亲近你。
“哎呦,摸一下怎么了?”
齐煊把这当成了某种类似于“你追我赶”的游戏。直到掌心触碰到了滚烫的额头,才收起了笑脸。
“烧成这样了怎么不去医院?”
“……我不喜欢医院。我吃过退烧药了。”阮宵嗫嚅道。
齐煊这时才想到,阮宵因为自己是omega,怕身份被戳穿,所以很抗拒任何会让他身份暴露的事。
——“我好像有一点心疼。心疼的程度和一粒米的大小差不多。”
“哎,”过了好半天,齐煊才用铅笔屁股戳了戳阮宵的手肘,“那要是我哪天开了一家医院,你是不是就不怕医院了。”
“……可能吧。”
“哦。”
——“反正现在也没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做。比起管公司,还是当个医生更有意思。要不然本天才就去考一下医学院?等我毕业了,就是他的私人医生。他再和我倔,我就让他拉肚子。”
“不过医学院的入学考试难度等级很高,不亚于法学院的入学考试,”阮宵烧得有些晕晕乎乎的了,想稍微打个瞌睡,再起来温书,“我不认为你这个劲头是能够通过考试的。”
“哎,你这个人嘴很毒哎……”齐煊不满意地“啧”了一声,再看向阮宵,发现他已经闭上了眼睛。睡着的阮宵很安静,也很可爱。齐煊趴着看了好久。
——“不过为他考医学院做他的私人医生实在太傻缺了,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是个情种。没见过世面,够丢人的。天地之大,好男儿志在四方,怎么能为一个人就驻足不前呢?虽然做医生挺有意思,但我是不会考医学院的。我不会就这么栽在一个人手上的。”
这一行字的下面有一个黑色签字笔留下的字迹,像是最近才写上去的。
——“你早就栽了。”
“傻瓜。”阮宵的手指覆上了齐煊的字,他想象着写下这些话时齐煊的样子。是不是会像一个打输了一仗的常胜将军呢?摇头叹气,就算是不服气也无可奈何。
“你真是个傻瓜。”
已经是齐煊陷入昏迷的第三天了。医生刚刚才来检查过,也安慰了阮宵几句。阮宵看到齐煊的嘴唇没有什么血色,也有一些干裂,就用手指蘸了一点矿泉水,涂在了他的嘴上。
阮宵固执地认为,一定要不停地和齐煊说话,才能让他受到外界刺激,有助于他的苏醒。太安静了是不行的。
考虑到肚子里还有一个小的,阮宵便觉得应该读童话故事书给他们两个听。这样,两个人才能都听得懂。
阮宵把精装的童话全集放在床上,一只手翻书,另一只手握住齐煊的手,从头到尾一篇一篇地读。回应他的一直是漫长的静默。
但是阮宵并不气馁。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只是睡得很熟。
这一天的阳光很好,冬天像是要过去了,空气中仿佛多了些春暖花开的气息。日光倾泻一室,宛如精灵起舞。
阮宵又翻了一页,新的一页是《睡美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