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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久,进行了三次,闹出来的景象远没有秦门故事里所描绘的那样罢了,但这并不影响听这个故事的人们在脑海里脑补这些场景,并为之蠢蠢欲动。
    为了配合这次的场景,秦门特地找人订做了一件时下流行的书生装,如今正值盛夏世界,他每日都要顶着大太阳在自己家与酒楼之间穿梭,所以虽然靠着这些时日方氏菜馆厨子们的“投喂”让他比起刚到都城时壮实了,脸上和肚子上都有了些肉,但皮肤依旧还是黝黑的,再把这身衣服一套,配合新的故事场景,让人看着特别有一种“包拯”的感觉。
    此时,包拯一行人正跟着他们在破肖家庄灭门惨案时结交的好友——龙大小姐逛京城。
    龙大小姐是京城人,脾气刁蛮却为人聪明又善良,伶牙俐齿不说,还能经常找到有关案件真相的蛛丝马迹。甫一出场就先给包拯下了个战书,和他比看谁先找到肖家庄灭门惨案的真相,挑战失败后也不沮丧,二话不说就硬拉着包拯拜师,厚着脸皮成了包拯的徒弟,天天和自称翩翩人才的公孙策吵架斗嘴,是受食客们喜爱的一位女性角色。
    龙大小姐一看就是经常出门而且一定在京城混得如鱼得水的姑娘,她熟门熟路地带着包拯一行人逛了传闻中所有进京赶考的学子都必须要到的地方——
    先去了近郊的孔子庙拜孔圣人,祈求这一次科考高中(食客们听着觉得很有道理);
    再去了京城内的书舍,采购了一套本届考官历年著作,熟读成诵,防止答题让主考官不喜(食客中的士子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也这么试一试了);
    紧接着跑到这一届主考官门口那个专门用来收集考生讨好考官文章的小摊上,带领大家拜读了一下她的跟风著作《庞太师与我娘二三事》(食客们一听名字吓得瓜子都掉了);
    最后,就把逛得肚子饿了的一群人领到了整个京城最为风雅环境最为优美也最为适合考生复习的酒楼——会宾楼,预备着在这家店吃饭和住宿。
    在会宾楼里,包拯一行人又一次遇到了之前在孔子庙、书舍、小摊碰见过的书生甲乙丙丁戊,他们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在会宾楼居住,众食客听到这里就已经知晓了套路,显然,这次的案件发生地点就是在这会宾楼了,而凶手或者死者必定就是这甲乙丙丁戊。
    嗯……提前为这五个人默哀一下。
    默哀结束,食客们继续乐呵着听秦门讲《少年包三天》的故事。
    包拯因为连破奇案,名声早已从庐州传到了京城,如今京城上下都觉得这么一个脑子聪明的书生,必定能够高中状元。而作为状元的头号种子选手,包拯自然是被各家酒楼争夺的对象——
    谁都知道,哪一家酒楼若是出了一个高考状元,来年价格就可以翻一倍!
    为了留着包拯等人让他们不要被其他“小贱人”给抢走,会宾楼的老板为他们准备了贵宾级的待遇,不仅免了包拯等人的住宿费,还打算拿出会宾楼的招牌菜来招待他们。
    “这两样菜,我敢保证几位客官定是没有从其他地方尝过!”那老板自吹道。
    “所有来我这店里吃饭的考生都必点这两道菜,所有来京城的小夫妻也都要来我店里吃这两道菜,全京城上下,就连皇帝他老人家都曾亲临过小店,就为了尝这一口!”
    这牛吹得……吹得连在下面听说书的食客们都开始好奇那两道菜究竟是什么了。
    秦门依旧假装会宾楼老板的模样,用着又是骄傲又是热情的语气介绍着这两样佳肴,他伸出一根手指:
    “这第一道菜,名儿叫节节高!”
    节节高!
    这名字一出,听着就和外面的那什么金玉满堂啊富贵满堂啊的不是一路货!
    食客们都来了兴趣,说到底民以食为天,每天听破案很有意思,可每天听别人说美食经也很有意思啊!
    秦门饰演的会宾楼老板接着道:
    “这节节高说是一道菜,但却是三个碗,名曰节节,所以吃的其实就是竹笋,这笋唯有科举这个月的是最好吃的时候,没有苦味涩味只留有甘甜,拿一碗笋蒸好蘸着本店大厨特制的酱料,专品这笋的甘甜,,再拿一碗滚刀切用菜油炒着吃,专吃笋的鲜,最后拿一碗,用鸡汤炖着笋,将鸡汤的味道炖进笋里,再把笋捞出来单吃,吃的是营养!”
    “凡是来到京城的考生都要到我这会宾楼吃一次这节节高,所有要离开京城到地方上任的官员也要来我店里吃一次这节节高,就是为了取这节节高升的好寓意!”
    “滋溜——”
    “滋遛滋遛——”
    “滋溜滋遛滋遛——”